天津石化100万吨/年乙烯、65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30万吨/年LLDPE及系统工程
分包商入场须知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天津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工程乙烯项目部
二○○八年十月五日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规范施工队伍管理特制订本入厂须知,各专业项目在组织人员、机具设备入厂时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参加本项目的各专业项目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应提前将办证资料上报项目安监站,由安监站组织经天津石化大项目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办理人员进厂出入证(办证时需本人1寸数码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工本费5元、押金30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办理相应的特殊工种上岗证。焊工由项目质检站组织办理焊工上岗证。非天津地区人员应到大港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应人员暂住证。电工、电气焊工名单报业主HSE部,由HSE部联系培训办理相应人员消防证(每人准备一寸半彩照一张、培训费230元)。以上各类人员年龄应控制在18至55岁以内,身体健康,满足本岗位的工作要求。对于入场作业人员分包商必须给予保险。
二、进入本项目的各专业项目所属单位劳保着装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上必须有四公司标识,应穿着相应的工作鞋进行作业。对于分包商自购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先经项目安监站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场使用。
三、进入项目的各单位必须组织班组安全学习,专业项目领导要有参加所属班组安全活动安排。(要有领导签字)要求班组长按照公司“三交一清”和“三不伤害”的管理要求做好班前会和周一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指导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各专业项目应建立机具、设备台帐,并将进入乙烯装置的机具、设备清单报送业主大项目一分部,进入苯酚丙酮装置的应将清单报送上海工程公司SSEC。以利今后机具、设备退厂。
五、所有机动车辆进入乙烯厂区必须遵守道路限速的规定,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长期在乙烯厂区内使用的工程用车可持车辆行驶证、保险、司机驾照到项目安监站申请办理相应车辆通行证,吊车需向大件吊装公司要车。
五、各专业项目所属单位使用的机具设备及物资现场摆放应按照装置
区施工统筹规划放置,下垫上盖、整齐规矩并有标志牌。焊机棚、集装箱必须放置在各装置施工经理指定的地点,外观整齐无破损,颜色要求为下灰中白上蓝。各单位使用的气瓶应存放在所属的相应笼子中,使用时要求必须直立且固定。氧气、乙炔、氩气表必须完好,乙炔表必须有阻火器。
六、进行高处、动土、用电、进入密闭容器等作业必须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并落实具体防护措施(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照明、通风、监护人)。
七、夜间作业必须上报安监站作业人员名单(表格可到安监站领取)并落实夜间作业照明和下班交通工具。
八、配电箱、电缆、电源线等现场临时施工用电设施符合相关规定。电缆、电源线外观无破损,接头规范防水。配电箱有防雨功能,总开关配三相或四相漏电断路器、分开关配漏电保护断路器、工作接零、保护接零,使用时应作到“一机一闸一保”。配电箱应统一着色和标识并注明编号。接电前应通知安全人员确认分配电箱,电源线合格后贴标签后才能进行接电。
九、钢筋加工机械设备、电焊机、接电的集装箱必须有接地保护,用电设备有工程部、安监站检查确认合格后粘贴的标识方可在现场使用。不合格的用电设备应按期限要求撤出施工现场。设备使用必须配置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十、施工现场的吊装作业应严格遵守吊装作业管理规定,支腿必须完全伸出并下垫钢板或道木,通知安全人员共同确认作业条件。
十一、土建施工基坑必须设置临边防护和安全通道,临边围护采用双层架杆,上杆离地1.2米,下杆离地0.6 米,架杆上间距0.5米刷红白相间警示色。
十二、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穿统一的工作服,打磨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或面罩。作业完工后要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十三、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物资、材料摆放应整齐规矩,有相关的规格
名称标示牌,放置在露天的物资要安排好夜间值班打更人员进行看护,(要有通讯工具报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四、凡进入四公司乙烯项目的施工单位都应在四公司办理入场证,不得持有其他单位的入场证在四公司所属的施工地点施工。
十五、分包商需提供
分承包商的地址和联系的基本信息;
服务类型、经营范围和资质;
分承包商过去的HSE表现资料;
分承包商HSE计划和政策;
分承包商HSE管理人员、组织机构的有关信息。
十六、对违章行为的安全处罚
a) 安全防护
1) 现场不戴安全帽、作业无进厂出入证罚款每人100元。
2)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罚款100元。
b) 现场防护
1) “四口”、“临边”防护没采取措施的,上下没有合适通道的,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2) 大型吊装、射线作业、气密试验、酸洗、变电所受电等危险性大的作业,未进行技术交底、未采取防护和警戒措施对责任单位罚款100-500元。
c) 高处作业
1) 没有办理高处作业票而进行作业的扣罚施工承包单位1000元/次;施工人员没有体检合格证书扣罚300元/人;高处作业抛掷物件一次罚款500元。高处作业不走通道、私自攀登栏杆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超过4米应配挂安全网,交叉作业正下方应有隔离措施,否则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次。
3) 高处作业未使用合格安全带或不按规定系挂安全带一次罚款
500元(并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执行)。
4) 作业时作业环境不具备安全条件对直接作业岗点和班组罚款
100——500元,对专业队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d) 起重作业
1) 没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不得进行起重
作业,否则扣罚施工承包单位1000元/次。
2) 起重作业时,起重臂、吊钩、吊物下面危险区域严禁闲人进
入,违反者扣罚500元/人.次;严禁起吊超载或者重量不清
的物品和埋置物体,违者扣罚500元/人.次;起重机支脚
下没有使用垫木或垫板扣罚施工承包单位500元/次。
3) 起重作业时利用生产设备或者管线作为起重锚点扣罚施工承
包单位500元/次。
4)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
得靠近高压输电线路,违者扣罚施工承包单位1000元/
次;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
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违者
扣罚施工承包单位1000元/次。
5) 违反其他起重作业管理规定者,扣罚起重作业单位300元/
次;起重工指挥吊车无旗、无哨每发现其中一项罚款50元;
吊装周围没有警戒围护罚起重岗长和吊车司机各50元;吊车
司机违反“十不吊”规定者罚款100元;吊车腿没有全部伸出
作业时对吊车司机罚款200元;起重工违章指挥罚款100元。
e) 施工用电
1) 没有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而进行作业的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
2) 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得比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长,违反者扣
罚施工单位500元/次。
3) 违反其他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者,扣罚临时用电作业单位
300元/次。
4) 未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控制两级保护”对维护电工班
长(岗长)罚款200元;维修电工未进行日常检查,逐出
项目。
5) 现场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失灵、插头、插座破损和开关箱门
损坏发现一处对维修电工及使用人员罚款100元。
6) 电线、电缆未按规定进行架设、开关箱电器设备没有接地、
过路未进行保护每发现一处对电工及施工责任人员罚款300
元。
7) 休息室、金属构架上、容器内使用不合格照明,每发现一处
对电工及施工人员罚款50元。
f) 架设
1) 对使用的脚手架,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地方,安监站要求立即
停止使用,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
—200元,作业人员罚500—1000元;私自变更、破坏脚手
架的行为,由使用单位组织调查,报安监站处理,以责任人
员进行罚款(额度为500—1500元),若查不出直接责任人
员,追究使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使用中如出现人为破坏,
或自然因素损坏,架设队立即修复并悬挂“不合格架设”牌;
2) 使用挂有“未完架设”或“不合格架设”标志架设的直接责
任人员,处以200元罚款,出现第二次,逐出项目。
3) 脚手架搭设、拆除过程中没按规定进行隔离和警戒的或从高
空抛掷,对架设队责任人员罚款100—500元。
4) 凡未办理验收、交接、挂牌手续而投入使用的架设对架设及
使用单位各罚款200元。
5) 作业层无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元;无安全通道,每处罚款
50元;架体不稳定,每处罚款50元;基础、杆具、剪刀撑、
拉结点、跳板不符合要求,铁丝扣未打倒每一处罚款50元。
6) 验收交接后的架设,使用单位未经架设单位的同意私自拆改,
罚责任人员50元,随意损坏、切割架设材料,罚款500—1500
元;并对使用单位通报批评。
g) 气瓶使用
1) 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不符合规定对使用人员处罚50元,使用
时没有直立放置无固定措施对使用人处罚50元。
2) 氧气表、乙炔表损坏对使用人处罚50元,无防震胶圈、无气
带卡、无防护帽、无防爆晒措施对责任人员处罚50元/瓶。
3)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未按规定配备合格的氧气表乙炔表及
防止回火器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100元。
4) 无台帐管理和台帐管理不完善对责任人员处罚50——200元。
5) 氧气瓶和乙炔瓶同车运输的,野蛮装卸的对责任人员处罚100
——500元。
h)破土作业
1) 没有破土作业票而进行作业的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
2) 动土现场没有施工单位安全监护人员扣罚施工承包单位100
元/次,监护人员没有戴好监护标识扣罚施工单位100元/次。
3) 施工作业人员作业时没有随身携带《破土作业工作票》扣罚
施工承包单位200元/人。
4) 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围栏及警告牌扣罚施工承包单位200元/
次;夜间作业没有设警示灯扣罚施工单位200元/次。
5) 开挖道路和生产装置内检修通道,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的畅
通,不允许全线断路,只能单边开挖,违反者扣罚施工单位
500元/次。
6) 违反其他破土作业管理规定者,扣罚破土作业单位300元/次。
i) 用火作业
1) 没有开用火票不得进行用火作业,否则考核动火人所属单
位1000元/次。
2) 动火现场没有安全监护人员扣罚施工承包单位100元/次,监
护人员没有戴好监护标识扣罚施工单位100元/次。
3) 高处动火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扣罚动火人所属单位500元/
次。
4) 电焊把线回路搭接在在设备上扣罚动火人所属单位200元/次。
5) 电焊工没有携带焊工证扣罚动火人所属单位500元/次。
6) 违反其他动火管理规定者,扣罚动火单位300元/次。
j) 车辆管理
1) 进装置机动车未办许可证,扣罚施工单位300元/次;机动车
未按制定路线行驶或停靠,扣罚施工单位300元/次;机动车
进入厂区未戴好防火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次。
2) 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扣罚施工单位200元/次;违反
其他机动车进装置管理规定者,扣罚车方单位300元/次;车
辆没有在指定的区域摆放,扣罚50元/次。
k) 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
1) 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没有办理《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
场所作业许可证》的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次。
2) 施工单位没有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防毒器材扣罚施工单位
500元/次。
3) 违反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施工,扣罚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
业单位300元/次。
l) 探伤及放射性作业
1) 没有办理探伤等放射性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扣罚施工单位
1000元/次。
2) 作业时没有设围栏、警示设施,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次。
3) 违反其他探伤作业管理规定者,扣罚探伤作业单位300元/
次。
m) 防火防爆
1) 在防火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次。
2) 在防火防爆区域内使用手机、BP机,扣罚施工单位200元/次。
3) 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洗涤衣物和设备,扣罚100元/次。
4) 未经批准同意,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非灭火工作,扣
罚施工单位500元/次。
月、季考核
a) 月、季考核中的处罚:根据考核情况,对专业项目处罚如下:
单项考核得分低于60分,对专业项目扣款200-500元;考核
总分低于60分,对专业项目扣款500-1000元。
b) 对施工过程的不符合处罚:管理不严,存在职业安全卫生、
环境等方面事故隐患,既不报告又不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的,对施
工单位处以500--3000元/处扣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
1000元扣款。
其它
a) 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安全措施没落实,应立即停止作业,对直接
负责人处罚100——500元。
b) 凡无作业许可证、票作业的,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安全措施不
落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对作业班组罚款200——500元;
未按作业许可证要求作业的,对作业人员罚款500——1000元;
情节较重或不听劝阻的作业人员摘掉胸卡立即驱逐出场,情节
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c) 凡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除赔偿直接损失外并罚款200——1000元。
e) 对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
f) 对要求上报的资料,逾期未交的罚款50元/次。
违章档案管理
a) 安监站建立违章人员档案,对多次违章者视情节轻重采取进一
步的处罚措施。
备注:
对于甲方(业主)下发的罚款将视情节再进行2——5倍罚款,情节严重者没收胸卡不得再进入现场施工。
罚款单下达后限三天上交,逾期不交者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3倍扣除。
甲方(业主)处罚管理办法也均遵照执行。
其它标准、规定仍遵照公司HSE体系文件执行。
十五、紧急联系电话:
火警电话: 63804119
报警电话: 63805000
大港医院电话:63109377
应急联络电话:63863807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天津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工程乙烯项目部
二OO八年十月五日
分包单位入场须知 分包单位: 您好!欢迎您成为我项目万科第五城宗地三二期一标段工程的合作伙伴! 在您入场之前,按照总包单位和监理要求,您还必须办理一些相关手续、报验各种资料,为了让您更快地了解各部门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入场须知》,请您按照《入场须知》上的要求提前准备各项资料。 预祝我们合作愉快! 以下内容是需要准备的各项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看原件,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2、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分工及联系电话 5、企业法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看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专职安全员按人数配备50以下一名,50至200人二名,200人以上按5‰配备。按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的班组设2名兼职安全员,并上报兼职安全员登记表。每10人设群众监督员一名,以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6、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进场施工前三天上报并做为安全教育的依据。临时进场人员必须提前上报花名册,报项目部备案。 7、进场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证,要求看原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8、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劳务合同同步进行。 9、三级安全教育卡、三级教育试卷,项目部安全教育三日内上报。 专业分包应自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报项目部备案。 10、分包单位所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1、分包单位所用人员的工伤保险证明文件 12、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 13、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及安全证明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万科第五城(宗地三)二期一标段工程项目部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合理、有效地管理公司工程建设分包商,保障公司外包工程项目的施 工质量、施工周期和施工成本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沈阳有线公司。 1.3本制度由沈阳有线部门制定,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于部门。 1.4本制度自2003年月日起执行。 2相关职责 2.1工程主管负责分包商的筛选、管理、监督、评审。 2.2技术主管负责分包商施工工程的设计和组织验收。 2.3质保主管负责分包商施工过程和完工的质量检测。 2.4财务部负责分包商的结算。 3分包商的筛选和认定 3.1分包商的定义: 3.2分包商的分类:公司分包商分为固定分包商和项目分包商两类。 3.2.1固定分包商是指在一个年度内通过筛选享有公司所认定分包商的资格,获得 由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分派的诸如有线电视零散户初装等常规施工工作,按照 公司有关规定完成任务后,依照公司规定的结算价格在一个固定周期进行结 算的分包商。 3.2.2项目分包商是指在一个公司项目中经过招标/议标获得认定资格,承担标的 工程任务施工,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任务并获得合同标示施工费用的分包商。 3.3分包商的筛选 3.3.1分包商的筛选可分为招标/议标方式和公司内部评定方式。 3.3.1.1招标/议标方式是指分包商的筛选通过公司公开的招标/议标程序筛 选,具体规程须遵守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3.3.1.2公司内部评定方式是指分包商的筛选通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依据分
包商项目和年度评审的结果进行选择。 3.3.2固定分包商的筛选可以选择采用招标/议标方式或公司内部评定方式。 3.3.2.1当公司首次认定固定分包商时须采用招标/议标方式筛选。 3.3.2.2当公司的分包施工标准或其他相关事项发生较大变更时须采用招标 /议标方式筛选。 3.3.2.3当公司一年度需要增加的分包商数量较多时(多于个)须采用招 标/议标方式筛选。 3.3.2.4除以上三种情况外的固定分包商的筛选采用公司内部评定方式。 3.3.3项目分包商的筛选必须采用招标/议标方式。 3.4分包商的认定 3.4.1首次通过筛选的固定分包商需要经过个月的试用后方可正式被认定为公 司本年度的固定分包商。 3.4.2当公司的分包施工标准等相关事项发生较大变更时筛选出的固定分包商需 要经过个月的试用后方可正式被认定为公司本年度的固定分包商。 3.4.3其他条件下的分包商签约后即具备公司分包商资格。 4分包商的施工和日常管理 4.1分包商的联系、监督分包商遵守公司相关规程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工程主管或其指 派的下属人员负责。 4.2有线电视零散用户的初装任务由客服中心分派;其他任务由工程主管分派。 4.3当分包商承担工程施工任务时,由技术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进行工程施工方 案设计和预算编制(包括施工周期、阶段划分及其标志、物料计划等),并在施 工开始前与分包商进行沟通和确认。确认后的工程方案由技术主管通知分发工程 主管、设备主管、质保主管、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4.4分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工程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负责按照工程方案和 预算进行工程监理、材料领取等工作。 4.5当分包商施工进行至工程方案中的阶段标志时,由工程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 通知技术主管和质保主管进行阶段性质量检验。当质量检验未获通过时,分包商 须进行整改,直至检验通过。在分包商整改过程中,技术主管应进行技术指导, 必要时进行方案或预算调整。 4.6当分包商施工结束时,由工程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通知技术主管进行工程预 验收。当预验收未获通过时,分包商须进行整改,直至预验收通过。预验收通过 后,由工程主管或其指派的下属人员通知质保主管进行工程正式验收。当验收未
分包商进场管理规定 一、分包商进场前将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提供一份原件给总包方,并按合同总价2-5%的比例向总包方缴纳押金(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以保证质量、进度、现场管理、内业资料符合总包要求;对于与上一道工序有直接关系的分包工程,进场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参建施工队、分包商、总包方对上道工序进行验收,四方签订中间验收记录,除设计变更外分包商不得要求上道工序施工单位返工;另向总包提供: 1)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加盖公章(6套),(重要分包验原件); 2)人员组织机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B)本、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盖公章,专职安全员(持C本) 3)管理人员通讯录 4)现场负责人法人委托书 5)各类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花名册及注册手续等 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 二、分包商进场前必须先与总包单位签定安全协议书、现场综合处罚管理规定、电焊工责任包保书、电工及其它特殊工种责任包保书,及按要求办理出门证。 上述条件具备后分包商填写“分包商进场申请表”、“分包商进场登记表”,经各方签字后方可进场。
分包商进场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及分包各一份, 由分包单位填写,各单位签字生效。分包单位凭此表办理进场手续。
分包商进场登记表 注:本表作为“分包商进场申请表”附表使用,由分包单位详细填写,总包验收。
分包商现场管理 1、进场材料验收:分包商材料进场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总包单位相关人员验收,填写“分包材料验收单”,并经报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分包商进场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总包方划定的施工区、责任区施工,要保证施工区、责任区安全文明施工,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定期检查,接受奖罚;施工产生的垃圾由分包单位装袋封闭,由总包方统一处理,并先向总包缴纳足够的垃圾清运费;协助总包争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对易燃易爆物品按总包方指定特定位置堆放,并采取安全消防措施。 3、技术质量管理:总包协助驻地监理对分包进行技术质量管理,分包商施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要点、质量控制措施报总包,经总包同意报监理审批后方可施工;分包商对施工范围的工程质量负责,所施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总包的创优要求,经监理和总包方同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因为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要求而影响整个工程评优,经总包方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总包方有权停止该分包单位的施工并勒令退场。 4、进度管理:分包商根据整个工程进度情况在每周五之前将下周的进度计划及施工部位报总包审核,总包根据现场整体计划进行安排,分包商要严格按总包审核后的计划进行施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需要其它施工单位配合,填写“分包配合联系单”,由总包单位负责协调。 5、安全消防管理:分包商进场后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总包有关人员参加),并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消防防火管理制度报总包单位备案,与总包签定安全包保责任书。若分包商因管理不善、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工人违章作业、领导违章指挥等造成人员伤亡,责任全部自负。 6、工程水电费管理:分包商进场后根据总包安排自行安装水表、电表,使用的临时设备由分包单位自行准备,并保证完好,工程水电费施工前由分包商按预估总用量一次性交押金,工程完工后双方据实结算,如分包商不预交水电费总包方有权对其停水、停电,造成的后果总包方概不负责。 7、成品保护:按照谁施工谁进行成品保护的原则,各分包商施工部位的成品保护工程交付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总包方审批,派专人负责,总包方对各分包商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如因成品保护影响工程验收的由各分包商负
天津石化100万吨/年乙烯、65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30万吨/年LLDPE及系统工程 分包商入场须知 中国石化集团第四建设公司 天津100万吨/年乙烯及配套工程乙烯项目部 二○○八年十月五日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规范施工队伍管理特制订本入厂须知,各专业项目在组织人员、机具设备入厂时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参加本项目的各专业项目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应提前将办证资料上报项目安监站,由安监站组织经天津石化大项目入厂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办理人员进厂出入证(办证时需本人1寸数码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工本费5元、押金30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办理相应的特殊工种上岗证。焊工由项目质检站组织办理焊工上岗证。非天津地区人员应到大港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应人员暂住证。电工、电气焊工名单报业主HSE部,由HSE部联系培训办理相应人员消防证(每人准备一寸半彩照一张、培训费230元)。以上各类人员年龄应控制在18至55岁以内,身体健康,满足本岗位的工作要求。对于入场作业人员分包商必须给予保险。 二、进入本项目的各专业项目所属单位劳保着装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上必须有四公司标识,应穿着相应的工作鞋进行作业。对于分包商自购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先经项目安监站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场使用。 三、进入项目的各单位必须组织班组安全学习,专业项目领导要有参加所属班组安全活动安排。(要有领导签字)要求班组长按照公司“三交一清”和“三不伤害”的管理要求做好班前会和周一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指导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各专业项目应建立机具、设备台帐,并将进入乙烯装置的机具、设备清单报送业主大项目一分部,进入苯酚丙酮装置的应将清单报送上海工程公司SSEC。以利今后机具、设备退厂。 五、所有机动车辆进入乙烯厂区必须遵守道路限速的规定,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长期在乙烯厂区内使用的工程用车可持车辆行驶证、保险、司机驾照到项目安监站申请办理相应车辆通行证,吊车需向大件吊装公司要车。 五、各专业项目所属单位使用的机具设备及物资现场摆放应按照装置
编号:SM-ZD-20186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分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使分包商的工地安全管理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西子奥的斯分包商的相关风险,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工地营运系统。 3参考文件 3.1环境、健康与安全手册 3.2UTC标准SP001 3.3UTC标准SP010 4定义 分包商是由奥的斯授权的为奥的斯工作或由奥的斯员工直接监督管理的任何非奥的斯公司人员。 5安全管理策略 5.1分包商的安全主要靠其自行管理和西子奥的斯公司的监督管理相结合。分公司经理必须确保分包商执行西子奥
的斯的安全制度,在工地的安全表现不低于西子奥的斯公司的标准. 5.2每个分公司负责完成实施SP010。 6安全规定 6.1总则 6.1.1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在工地现场还必须遵守总包、监理、甲方有关工地管理的要求。 6.2项目开工前 6.2.1分包商在接到分公司安装部的开工报告后,必须向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安装部提交:施工人员、安装队队长、安全员名单及特种作业证复印件等。 6.2.2特种作业证方面:安排进入工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复印件应在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备档。 6.2.3安全培训方面:安排进入工地的人员都应通过(分包商)本单位的“安全培训”及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安全制度和标准的培训,培训记录应存档,以备查核。
施工现场入场管理 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劳务人员进场管理,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的目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分包商入场规定 第二条各分包商进场之前,须按照附件1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至项目安全部,安全部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安全部对材料存档备查。 分包商提交本款所规定的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入场。 第三条项目安全部组织对分包管理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完毕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分包管理人员进行总安全技术交底,总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分包单位应遵循的规范标准、施工现场总危险源告知、分包单位合同范围的施工危险源告知、公司及项目的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作业人员入场规定 第四条分包单位入场手续完毕后,将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附有安全协议)、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复印件提交至工程部,彩色电子版照片提交至综合办公室,工程部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工程部对以上材料存档备查。 对不符合本款条件的作业人员,责令分包将其清退,禁止入场。 第五条项目安全部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完成后,由安全部负责人签字证明此作业人员已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项目安全部教育完毕后,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完成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证明此劳务人员已接受了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交底资料递交1份安全部存档。 第七条经过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后的作业人员,由项目综合
办公室为其办理门禁卡,并收取合理的工本费及押金,具体数额由项目自行拟定。押金待工人退场时返还。 第八条专业分包单位的三级教育由专业单位具体负责,总包安全部对真实性予以核查。 第九条若作业工人不慎将门禁卡丢失,由劳务单位出具证明,将证明交至综合办公室,及时重新补办门禁卡。 第十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门禁卡,由项目自行商定办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刷门禁卡,且必须保证人卡相对应,不得一卡刷多人进入,项目保安具体实施监控。 第十二条分包单位须为每位劳务人员配备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劳务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综合办公室对项目安保工作须进行每周及每月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第十四条经理部安监部牵头组织机关各部门对项目所对应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要积极配合。 第三章临时人员及嘉宾入场规定 第十五条由项目安全部牵头组织,技术部、工程部配合,根据工程进度编制《XX项目入场须知安全知识》的教育卡片,具体包括危险源告知、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紧急疏散知识及路线等。当有临时人员或嘉宾入场时,项目部必须引导相关人员在教育卡片上签名确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卡片?一式3份,签署人1份、保安1份、安全部1份,责任人负责交安全部存档。保安凭?教育卡片?给相关人员发放?临时通行卡?或?VIP卡?,未经签署不得放行。 第十六条临时入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天。保安所发放的?临时通行卡?或?VIP卡?的收回,由具体引入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临时通行卡与VIP卡,应与其他通行卡有明显区别,以便保安辨识。
分包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包商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公司总承包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三条禁止分包商将承包的工程再进行转包,分包人将工程分包后,应在施工现场设立管理机构与派驻相应人员,对该分包工程进行组织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对其分包工程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一章分包商的选定 第六条分包商的标准: 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与所承担工程施工内容相应的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金情况良好,能提供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4、具有符合规定的专职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5、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仪器设备,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分包业务。 6、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条审查要求 1、有关部门颁布发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及安生生产许可证(如果有) 3、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4、企业概况及简介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 7、企业的施工能力(技术、设备、人员)和施工业绩 8、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以上资料应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等以与原件相符为有效。 第二章评价原则及过程评价考核内容第八条分包商评价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九条分包商过程评价从分包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为止。 第十条公司主要针对分包商的工程进度、安全和质量、机械设备、队伍管理、调度配合、财务管理、文明施工、诚实廉洁等方面对分包商进行检查。填写《分包商过程评价考核表》(见附表一)。对评价范围内所分包商进行量化评价。 第十一条评价结论分为三级:不合格(70分以下)、合格(70-85分)、优良(85分以上)
总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施工前管理 2、1.1 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资质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贯彻落实项目目标,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进行施工。 1.2 分包单位进场准备 (1)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祥尽准备。(2)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接受项目质安部门管理和安全生产交底。 (3)分包单位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验:施工图纸会审由总包单位负责安排。 1.3 分包开工审批 (1)分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总包方、监理、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监理下达开工指令,正式开工。 (2)分包方的开工日期以批准的日期为准,但在施工中,如与分包方相关联的上道工序比计划提前完成了,则分包方的进度亦相应提前,其它情况按合同中有关工期的约定执行。2、分包施工过程管理 2.1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 (1)方案实施问题。项目实施前,对各专业分包的方案:工艺、程序、进度计划技术综合,优化出各分包过程的最佳组合与最佳方案,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流水作业,原则上分段施工,避免因抢工作造成施工混乱、打乱仗而延误工期。 (2)施工的矛盾问题。所有的施工图纸均由总包单位同一组织审核,各分包商参加,由技术部门列出各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如编制各分包商既相互交叉又相互不干扰的预埋、预留管道空洞的管线走向规划。各分包商在施工时,对于非图纸原因产生的同其它单位的矛盾,统一上报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由于图纸原因产生的矛盾,书面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院协调解决:每个分包商在各个工序施工前,需要土建或其他分包商配合施工或应注意的事项,提前两天向总包方提出,以便协调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分包工期。各分包商施工总工期、节点工期,应在进度计划中予以明确且严格按既定计划执行,同时和总包方安排的施工节拍与区域保持一致,以确保各单位同时施工时的有序、稳步施工。 (4)配合协调。现场施工总体部署必须由总承包统一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各分包商在不同施工阶段中使用场地,各分包商不得擅自乱用材料堆场或堵塞道路。所有垂直运输机械均由总包单位布置与管理,组织协调好各分包商的是施工时间:错开使用垂直运输设施的时间,以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有效、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率。施工现场建立用水、用电审批制度,分包商必须提前填报用水用电计划,列明使用时间及用量送交总承包方审批,以便做好统一协调管理。 2.2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各分包方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技术质量管理。分包方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项目管理现场内的所有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2)提供以下资料: 3、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三、教育培训 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
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2、工人素质教育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员召集,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培训大纲
3、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员组织,生产经理协助。经考试合格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4、记录 (1)安全教育记录 (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 (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四、组织管理规定 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内分包商的监督管理,提升集团公司的整体品牌效应,力争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格分包商是指经集团采购中心审查,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认定,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具备完成集团系统某项特定分包工程能力并签订分包合同的法人。 第三条分包商名录库资料在集团内网公开,仅提供集团及其所属直属单位查阅。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采购中心是集团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有关规定,制订集团分包管理相关规定; (二)组织评审直管项目新进分包商,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根据评审和分级结果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收集备案直属单位上报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库,纳入集团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四)及时、准确地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有关内容进行更新; (五)对禁止进入集团的分包商,将其列入黑名单,做好相关证
据保存工作,并在集团内网公示; (六)对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直属单位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分包商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办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分包商名录库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收集本单位合格分包商申请资料,并组织内部评定,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建立本单位合格分包商名录库; (三)协助集团采购中心对分包商名录库的抽查并更新; (四)及时、准确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合格分包商名录及其有关资料; (五)及时、如实地向集团采购中心报送禁止进入本单位领域分包市场的黑名单,并做好相关证据保存工作; (六)对本单位的分包商名录库的使用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机制 第六条分包商的准入评审淘汰程序如下: (一)根据分包商信息,整理分包商申请资料,考察评审新进分包商,填写分包商考察评审表,将评审合格的分包商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库内; (二)组织对正在合作的分包商进行分级评分,填写分包商年度评级打分表,将不合格分包商列入D类黑名单; (三)整理所有表格和资料建立分包商资信评估报告,作为合格分包商名录备案资料录入分包商名录库; (四)在集团内网公开分包商名录库信息。
总包对分包商的管理 本工程施工中,分包商较多,如何做好对各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使整个工程如期高质量完成是本工程总承包商的重要管理工作内容。多年来,我公司在总承包大型工程管理方面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工程实施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管理手册和业主合同要求,加强对各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交给业主一个满意的质量精品工程。对各分包商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对各专业分包商提供服务与支持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专业承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 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主要内容包括: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 2、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的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 4、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位的照明及临时动力电源; 5、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的水源; 6、清除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运出场外; 7、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8、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各专业承包商施工操作面和自有仓储(库)的警卫和消防工作(包括设施)由各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各分包商要服从我方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9、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10、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 二、对各专业承包商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 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对现场各分包的管理和协调。我们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运作模式以及各专业承包商的情况,严格执行招标制,严格控制各专业承包商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制定完备有效的分包管理规定,在项目上实施,做到了各项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称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工程施工依法发包给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劳务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考核、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评价、选择建议。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分包项目,对市场进行调查,并认真收集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运行、合同履约等能力保证的证明资料或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审查,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并报公司相应管理科室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管理范围对《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并备案。 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安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安全文明科负责脚手架、吊篮作业等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生产科负责劳务、分部分项工程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第七条在确定分包单位时,应以取费合理、施工技术先进、工期和质量有保
分包商物资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理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操作行为,实现物资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物资管理工作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引进并经业主(工程师)同意的合格分包商施工队伍。 第三条经理部下设物资部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保管、供应、调剂及与材料相关的业主(工程师)的衔接和配合;负责制定降低物耗措施,分工号限额发料,物资统计报表的编制;负责工地物资管理及与各分包商施工队伍进行物资结帐和清算;负责建立健全与质量体系文件有关的基础台帐、表格及操作程序。 第四条物资部负责向各分包商施工队伍提供本工程所需的钢材及商品砼,其它所有材料均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采购。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五条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委书记、副经理为副组长,工程、合约、财务、材料、试验、机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采购小组,负责对材料供应商资质的审查,评定工作。 第六条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物资监察小组,负责对采购材料的数量、单价的监督。 第七条工程部门负责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需用时
间、所用部位等相关资料;材料部门负责市场调查,采购工作的实施;财务部门负责价格监督;试验部门负责质量检验;监察部门负责全过程监控。 第八条物资部根据需采购材料的质量标准、数量和时间要求及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调查,选择若干个有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会员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的生产(供应)商,然后中就其管理状况、技术力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包装、运输、供货能力等进行综合比较,重点选择几家较好的生产(供应)商,报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供货。 第九条物资部要在采购材料前把选取的相关最优生产(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报送业主(工程师)审核,只有经过业主(工程师)的同意方能进行材料的进货。 第十条对于钢材、商品砼的采购,其数量应根据工程部门提供的施工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并充分考虑现有材料的存货量和修旧利废,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带来的节约因素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第十一条对于进入工程实体且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如水泥、砂石、外加剂、防水材料、电焊条等的采购,分包商施工队伍必须在材料采购前7天报送相关材料生产(供应)厂商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会员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到物资部,由物资部初步审定后报业主(工程师)并经同意方能进货,如果分包商施工队伍提供的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不能通过业主(工程师)的审核,那么就必须从经理部指定的并经过业主(工程师)同意的材料供应商进行供货,具体单价由分包商施工队伍自行谈判。 第十二条物资部每月进行市场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预测下期市场价格走向,以便在采购材料中争取主动,力争为经理部节约采购资金。
分包劳务安全生产责任须知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自制定“三个体系”方针以来,一直严格按照方针的内容执行科学管理,特别是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尤其重视,根据我局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式,特别强调对工程分包单位各项管理,注重“安全第一”的方针,因此,要求针对与我单位合作施工的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经过合法招投标,并经严格的资质考核后方可被录取试用; 同时,在具体生产过程中,所在项目的领导机构必须对分包企业进行“过程考核” ,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将实行“过程监控管理”或“逐步解除合同”等方式,实现队伍“品牌化” 的科学管理模式,为企业建造精品工程打下结实的劳务基础。 因此,我项目部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自2009年11 月起,按照“三个体系、方针”的宗旨内容,将对分包劳务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更具体的管理目标和要求,特将相关内容向各分包劳务单位进行交底: 、, 、- 前言: 所有进场的工、管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将身份证上报给安全部登记,由所在区段负责人组织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各分包单位有主动申请办理实施的义务。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特别强调,建筑工程施工属于高危行业,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用工,不满十八周岁、男性大于五十五、女性大于五十周岁,以及有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恐高症、色盲、聋哑、眩晕症、肢体有严重缺陷等不适于建筑施工作业病史的人员,不得录用,更不许擅自安排建筑施工作业。 一、施工单位进场的准备工作流程 、所有分包单位,包括业主直接分包单位,进场前应与总包的工程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就施工合同及任务的落实,企业资质的报审、人员住宿等事宜进行安排。 、本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施工现场的出入口门禁系统需要录入人员信息资料,因此,各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后,应于三日内向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部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证书等资料,要求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各施工单位应确保每位进场职工的身体健康,有重大残疾如:高血压、癫痫病、眩晕症、耳聋、智障等疾病人员不得录用。 、不得安排携带妇幼儿童等亲属的职工进入本单位的生活区居住,禁止男女混居。 、分包单位在完善了上述第 3 项的内容后,并在职工正式担任工作之前,须主动向总包单位安全主管部门申请接受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并接受工程部的专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0 课时,以上包括特殊工种的人员; 、特殊工种包括:(维修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司索工、机动车驾驶、大中型机械设备操作工、机修工、登高及滑板作业工、施工吊篮操作工、电器设备安装工、起重作业工等)。 、所有进场的人员在没有落实上述各项工作前,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任何活动,
施工单位进场工作指引 一、入场须知、须做 1.现场基本管理要求 1)召开完本次进场会议,即意味着施工单位已正式进场; 2)分包单位纳入现场总包管理,须服从总包单位合理要求; 2.须提交的证件证书 施工单位提供响应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以下文件: 1)项目组织架构及企业资质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当地备案证; 3)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 4)管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包括: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资料员、安全资料员、安全员、施工员、试验员上岗证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等); 5)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机安装工、塔机司机、塔机信号工等) 6)项目经理、资料员等人员的授权书、项目章的授权书; 7)管理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劳务人员的分工及联系方式等。 3.须提交的各种保证措施 施工单位入场后开工前,提交经公司审批通过的以下措施文件: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消防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2)民工权益保障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临时用水用电方案、塔吊及大型设备备案证及检测证书。 4.施工组织设计及深化图纸管理 1)进场后十天内,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施工进 度计划等施工组织文件。 2)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根据招标图纸进行深化,过程中及时沟
通,经业主工程部同意后,正式打印施工图,完成签字确认。 5.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出勤管理规定(依据合同) 1)施工单位根据各自签订的合同要求派驻现场管理人员,根据合同 中施工单位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施工期间应每天出勤,未 经我司驻现场代表批准请假而缺勤的,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2)根据合同,未经我司同意施工单位实际委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 责人、生产负责人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违约金。未经 我司同意,施工单位实际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按合 同承担相应违约金。 3)施工过程中,我司有权利指令施工单位更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 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等及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施工单位 必须服从并执行。 6.材料样板与工艺样板 1)材料样板:进场后一周内按合同内约定的材料品牌或自选品牌报 送一份材料样品到建设单位样品室备案,并对每种报审的材料填写附件 一之表格; 2)工艺样板:正式施工前,需于建设单位现场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内 制作集中展示工艺样板,以提前展示工艺做法并做交底使用。 7.施工单位授权要求 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出具授权书,以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图纸、通知、声明、信函及其它各类资料的有效签收人。应保证,其授权签收人为其在现场负责合同履行与管理之人员,以使我司在需要时能及时与其联络。如施工单位未提交授权文件,任何管理人员签字均视为有效签收。 施工单位使用项目部印章、分公司印章或“项目部资料专用章”的,必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明确印章印模、使用范围;施工单位使用“项目部资料专用章”请款的,应在授权文件中特别注明。授权字模、印模必须齐全、准确并处于授权书正文部位,不得单独换页。落款时间必须填写完整,且要求打印。 签收文件时必须核对是否有效授权人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被授权人变更的应重新出具有效授权。
文件编号:GD/FS-5990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 求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本公司指定的分包单位按规范要求施工: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实力资质,以及团队综合实力,通过公司领导及工程部的考核方能进行接收施工; 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一经发现将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并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后不得参与公司分包;
4、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分包协议由采购部签订; 5、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6、工程部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负责人会对施工现场不定时抽查,如有不合格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将予以整改并同时加以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轻重而定; 7、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身承担; 8、分包单位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计划方案精心施工,对施工过程的每个细节都应仔细查看; 9、分包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前必须联系业主与主要工作人员(监理员、现场管理员、施工人员)到施
施工单位进场、撤场须知与指引 一、施工单位进场须知与指引: (一)开工前提供企业资质及人员上岗证 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属于分包单位须提供)、项目经理任命通知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通知书(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及相应人员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以上资料在进场15天内提交给甲方备案)。 (二)提交开工申请 1、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工程管理部提交《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 2、合同工期应以《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作为开工日期,且作为工期计算依据。(三)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应急预案 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监理及工程管理部审批。 2、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需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按程序重新审批。 3、对于不编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上报施工总进度(月、周进度)计划 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及对工程总计划各时间节点的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工程部审批,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独立发包工程进度计划应纳入总进度计划。 2、编制施工月进度(周进度)计划。当工期拖延三天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分析原因、制订赶工措施;如因施工单位主观原因或组织不力导致工期滞后,工程部将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实施工期违约处罚。 3、其他工期约定及奖罚措施按合同执行。 (五)参加工程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