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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2]47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2]47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12]47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林资发〔201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近日,多省林业主管部门向我局询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两个文件所规范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否包括林地。对此,我局明确回复不包括林地。对林地的确权登记发证,要严格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为进一步明确林地确权登记发证事宜,切实依法维护林权证的法律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林权登记发证制度

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林权证是依据《森林法》第三条第二款、《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至第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林木进行登记造册,颁发的确认林地、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证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林地登记申请的受理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7〕33号)要求,依法做好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档案管理、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对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地的应当核发林权证,不得核发其他证书。我国森林资源多集中在贫困山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权属问题处理不好,极易引发林区和民族地区社会不稳定。对已经依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的集体林地,重复确权登记核发土地证,必然造成“一地两证”,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和广大林农对国家政策的不理解;对因重复发证引发的林地权属纠纷,也必然会造成地方政府调处山林纠纷或者法院审理案件时,对林权证和土地证法律效力认定的困难,出现法律适用混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工办发文〔89〕1号、6号和14号均已明确“对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登记造册和核发证书,应按森林法的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

核发的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也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据此,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在林地上重复发证,造成“一地两证”或者“一地多证”的,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二、强化管理,确保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2000年我局依法启用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以来,各地对1981年林业“三定”时期的确定集体林地所有权的林权证进行了换发。2003年以来,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精神,我局部署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尊重历史、照顾现实、认真梳理并调处林权纠纷,把集体林地所有权落实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至目前,全国27亿亩集体林地已勘界确权面积26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5%,其中,经登记核发林权证确认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面积达22.65亿亩,发放林权证9785万本,8397万农户领取了林权证。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国累计调处林权纠纷80多万起,调处率达97%,群众满意率达98%。

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正在深化,必须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巩固与发展。林权证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惠民政策落实的根本保障,是权利人享有林地林木权益的法律凭证,尚未完成集体林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的少数地区要抓紧完成扫尾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3〕199号)要求,强化用证管理。对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林木采伐管理、林地流转监管、林权抵押贷款办理、森林保险投保等各个管理环节必须以林权证为凭证,以确保林地权属清楚,林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要对林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于4月底前将检查情况上报我局。检查中发现重复登记发证和“一地多证”等违法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依法纠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我局报告。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篇一:20XX年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据88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二)总体要求。根据《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臵,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臵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权属纠纷等问题,把承包地块、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 (三)基本原则

1.保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村土地第二轮土地延包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 通过调查实测,进一步明确农户承包地面积和空间位臵,而不是重新调整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坚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登记。 3.群众参与。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确权工作,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4.分级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镇政府是主体,村组是重点,实行“镇上指导、村组实施”的工作责任制。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登记簿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解决承包登记不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未到户、经营权证与承包档案、承包现状不符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一户一页、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的管理制度,做到承包台账、承包情况登记表等齐全,权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 第 1 号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11月2日国家林业局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林权登记职责。 林权登记包括初始、变更和注销登记。 第三条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 第四条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第五条林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条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八条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对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登记机关认为林权权利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说明不受理的理由或者要求林权权利人补充材料。 第十条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天。 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二)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最新物业安全工作总结

物业安全工作总结篇一:2012年物业安全工作总结 绿海物业2012年安保部总结 绿海物业管理分公司在物业总公司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结合物业公司的实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 安全好、经营好、服务好” 的管理宗旨,在绿海物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勇于面对挑战,积极克服逆境,通过加强综合管理,增收节支,强化素质教育,完善制度建设,致力于构建和谐企业,在安全生产、租赁经营、服务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效,较好的完成2012年度安全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主要的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

绿海物业对出租的底商、惠民家园、绿岛家园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式下发各受检部门和底商,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进行复查。认真做好每月的安全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每周各部门的自检自查工作,促进了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了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降低管理风险,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 二、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工作作为日常保卫工作的重点,保证小区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达100%;消防工作室人员每日对辖区进行防火检查,主要对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消火栓、消防安全标志标牌等进行巡视,并要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巡视记录、 消防监控室值班记录。当发现隐患

时及时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按计划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常识培训、灭火实战技能演习,在培训中员工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常识。与工程部配合每月对消防设备进行测试、保养、维护,保障在紧急情况下消防设备的灵敏度。 3月12日早晨6点半,惠民二区保安在巡视中发现垃圾桶着火,这个垃圾桶旁停放着一辆机动车,如果火势扩大,这辆机动车就有可能起火爆炸。保安当机立断,发现着火后迅速把火扑灭,避免了一场火灾,挽回了业主的损失。 6月27日,绿海物业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会议室组织了一次交通、治安、消防的安全培训,到场的干部职工共33人,其中有分公司领导靳长青、李进,以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此次培训特地邀请了区消防中队刘参谋,为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区消防中队的刘参谋结合近年来的火灾案例特别是小区高层建筑、电气火灾案例等以视频的形

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方案

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方案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领导,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妥善化解在农村土地确权、农垦退场改革及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土地林地争议问题,努力构建和谐**,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依法调处全市已经排查出的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案件1029宗(其中土地权属争议132宗,确权共有宗地566宗,林地权属争议331宗),以及今后发生的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土地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目标:力争每年调处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案件300宗,用3-5年时间基本解决已排查出的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问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

(四)坚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尊重历史和现实,实事求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原则。 (五)坚持协商解决为主,依法裁决为辅的原则。 四、成立工作机构 (一)成立**市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案件调处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正杰兼任,副主任由组成。 (二)各镇成立“镇农村土地林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公室”。 主任:各镇镇长。 副主任:分管副镇长。 成员:从各镇政府相关部门抽调3名精干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受理和调查处理镇内个人之间的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案件; 2、受理和调查处理个人与单位(不含农垦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土地林地权属争议案件;

最新《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资料

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林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林地保护、管理和利用,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国有林场、林业采育场、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国有林业单位经营区范围内的其他土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林地管理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林政资源管理机构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对林地保护、管理和利用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检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各种举报件,应依法查处;不属职权范围的,应当转送有权查处的机关。 第五条在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林权登记与发证 第六条依法实行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登记发证制度。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权登记的具体工作。林权登记按照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执行。林权依法登记后,由同级

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第七条国有林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 农民集体所有的林地已经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乡(镇)集体所有的,应将林地所有权分别确定给以上各有关单位。 第八条林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灭失,自依法登记之日起发生效力。 第九条林权证是林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相关权利的法律凭证。新发、换发的林权证应使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林权证记载的事项应与登记台帐记载的事项一致,记载不一致的,以登记台帐为准。 第十条因转让、互换、入股、赠与、分割、合并等取得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林地全部或部分灭失,致使林地使用权不能实现的,或放弃林地使用权以及经营的期限届满的,应办理林权注销登记,受理登记的机关应收回或注销林权证。 第十二条林木、林地作为抵押物时,当事人应持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林权证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林权权利人应当按《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六、七、八条规定的义务协助登记机关进行林权登记。

2012—2013学年上学期安全工作总结

太平明德小学2012—2013学年上学期 安全工作总结 “学校安全重于泰山”。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具体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学校的教师例会上,“安全工作”基本上已成为了一项永恒的主题。校领导经常告诫全校教师重视安全工作,“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为此,要求全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校领导重视下,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保佳林为组长的“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各教师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到位,健全管理网络。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年终履职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教师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各教师、教师与学生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在一系列突发事件中起到了良好的组织作用,使事件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为使学校安全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统一安排,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我们在原有各项职责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巡逻值班、防控传染病、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健康体检等等一系列安

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河省级河长调研暨全市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保障河道工程正常运行和行洪安全,按照《X市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河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精神,以X关于国家水安全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因地制宜,先划界、后确权”的思路,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明确管理界限,建立完善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道管理和水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法规为准绳,安全稳定为前提,由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全力配合;坚持有利于明确具体河段管理主体及责任;坚持有利于防洪工程安全运行、河道安全行洪和输水安全管理;坚持有利于维护河流健康和促进人水和谐;坚持有利于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和岸线资源的

合理开发利用;坚持有利于开展水污染治理和水质提升。 二、目标任务及时间安排 X年底前,对全区辖区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9条河流,水库、淤地坝、堤防、水闸泵站、灌溉渠系,以及河道和上述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林带进行勘测、调查、核实,完成河道划界登记,设立界桩、界牌、公示牌和保护标志等,确定归属,确权办证,建立数字化档案。 (一)宣传动员阶段(X年1月26日至2月3日) 区河长办及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做好前期宣传动员、疏导、协调等准备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措施,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群众座谈会,开设宣传专栏,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法,向干部群众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认识,消除分歧,为实施河道划界确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培训准备阶段(X年2月4日至2月14日) 1.人员培训与方案制定。邀请市上相关专家对全区河道划界确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区河长办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配合,开展水域及堤防建设现状的调查,细化河道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技术标准、进度要求、工作计划和经费保障等。 2.物资准备。区河长办负责做好划界确权工作勘察、测绘等器具准备和标志界桩等物资准备工作。

林场国有林地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林场国有林地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林场,始建于1958年,位于淮北平原中南部,是××市的东大门。林场面积1万亩,其中林地面积6000亩,主要种植××树。截止2016年底,林场在职职工216人,离退休职工62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在职职工全部未参加养老保险。 二、林权证办理等情况 ××林场林地全部未办理林权证,没有被占用的情况,与村集体林地无纠纷,隶属于××县人民政府,隶属关未变更。 三、国有林地流转情况 随着林权制度的成功推进,如何把零星的林地流转到业主手中统一经营,充分发挥林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切实增加职工收入,经过调研,××林场分阶段实施对该场的林进行流转,第一段段以合法的租赁的形式,转让林地600亩,收取每亩每年300元的租赁费用,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并可随市场价进行浮动。除此之外,林场职工还享有优先在基地打工机会,如被录用,职工只需做好栽植、管护等工作,每月便可从基地领取一定数额的薪酬 开展林地流转充分盘活了林地资源,极大地提高了林地利用率,增加了林地产出能力,对于促进我场林业持

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见。开展林地流转前,大量的荒路、渠堤、隙地由于缺乏资金投入,长期处于荒芜状态,造成了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林地流转促进了闲置资源向有价商品的转换。业主在流转林地里种植蘑菇,不仅自已增加收入,还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参与。 三、建议与思考 规范流转行为,加强林地流转的宣传引导,确保林地流转逐步理性成熟。拓宽思路,创新林地流转形式,属于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由承包者依法自主决定采用转让、转包、租赁、互换等其它方式进行流转;属于集体组织统一经营的林地,由其采取拍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流转。

201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一、工程概况: 华电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容量为3×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总投资12亿人民币,于2011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计划2012年12月实现投产。本工程利用燃气轮机燃烧天然气发电,经过能源的梯级利用,为华南城以及整个江南工业园区企业集中供冷、供热,以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模式来达到更高能源利用率、更低能源成本以及更好环保性能。本工程的各参建单位如下,建设单位:华电南宁新能源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西南电力设计院,总包单位:华电分布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由于前期准备工作的不足,工期延后,正式进入场地施工是2011年12月初开始,2011年12月份开始机械压桩,监理公司人员也是刚刚进入现场,2012年1月20日春节,所以真正土方开挖是综合办公楼基础于2012年2月1日第一铲。 二、安全监理工作: (一)明确监理安全工作目标 监理部按照相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华电南宁新能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012年安全管理目标要求,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监理目标:“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厂房和建构筑物跨塌、重大设备、交通、火灾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经过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年无事故的目标。 (二)建立健全监理安全责任制 达华集团监理公司对此工程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委派安全监理第一时间到

施工现场。项目监理部在总监领导下,由总监部及时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的法规文件。同时对监理委托合同进行分析,明确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目标和安全监理目标,编制了《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监理旁站方案》等相关指导性文件。 建立了以“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主、全体监理人员参与”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制定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三)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部主要抓了“两个协助”“五个审查”“五个督促”。 “两个协助”即:协助业主与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五个审查”即: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审查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审查劳务单位资质;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审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五个督促”即: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机制;督促总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单位雇用具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交底工作,履行签字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制度、培训制度。 (四)安全监理工作措施及方法 监理部根据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方案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 方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五、权属调查 1.权利内涵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建造除农村住宅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建造住宅、厨房和厕所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及庭院用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2.基本要求 权属调查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期和基础,应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大比例尺地籍调查工作的逐步推进,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地籍调查工作。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因地制宜选取调查方法,查清农村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和用途等,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 3.调查单元 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凡是被连续的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宗地。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界限的也称为一宗地。过境公路、铁路等国有线状地物,应按用地范围单独划宗,不调查使用权人,仅调查地类。其他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如住宅区内的街巷用地、排水沟渠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须按用地范围单独划宗,使用权确权给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宅基地要逐户分宗进行调查。 4.宣传与技术培训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申报、土地确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各领导小组负责对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人员及队伍进行培训,根据县局编制的培训材料制定培训材料和计划。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和《河北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对参与此项工作的队伍进行资质审查。通过资质审查的队伍和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承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同时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工作人员的相关配套培训。 5.宗地划分与地籍编码原则 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划分原则: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按使用权划分宗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划分原则:国有土地按照使用权分宗。一个地块由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者独自使用的划为一宗地,一个地块由几个权属单位共同使用,其间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划为共用宗地。 有争议土地的宗地划分原则:有争议的土地按双方各自所指的界线划出争议区,设为争议宗地,在地籍调查表的权属调查记事与调查员意见栏内记载争议情况。 参照《宗地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要求,宗地代码采用五层19位层次码结构,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所有权类型、宗地号。在同一个地籍子区内,宗地号按照“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的原则,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 XXXXXX – XXX– XXX –XX - XXXXX 宗地号5位 土地所有权类型

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湘政办发〔2011〕86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湖南省林权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林权登记管理,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权登记是指将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由此派生的他项权利记载于林权登记簿的行为。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林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林权登记发证机关,林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承办林权登记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依法确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作为登记管辖范围。林权登记发证的管辖权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国有、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单位、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该县市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二)跨行政区域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三)跨行政区域的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单位、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林权权利人应当以宗地为单位申请林权登记,但非林地上具有独立利用价值并能特定化的树木除外。 宗地是指林地权属界限封闭的地块。 两个以上林权权利人共同使用一宗地的,由共有林权权利人共同申请登记,分别发放林权证。林权证应当注明各林权权利人所占林权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林权权利人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林权登记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公证、认证。 第七条申请林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以下简称“林权证”)。 第八条使用集体所有林地的单位和个人申请林权登记,需要征求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意见的,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应当签注意见;拒绝签注意见的,申请人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其依法取得申请登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不影响申请林权登记。 第九条林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登记的事项,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申请材料中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一)申请登记的林权不在登记范围内的; (二)林权登记申请人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 (三)有权属争议的; (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登记的。

2012年四季度安全工作总结

二○一二年四季度安全工作总结 山东泰山路桥工程公司三分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

山东泰山路桥工程公司三分公司 四季度安全工作总结 二〇一二年四季度,三分公司在市公路局、路桥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三分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三分公司在四季度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国庆节前夕,为使公司职工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假期,三分公司制定十一期间值班方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加强值班期间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确保假期内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认真做好三标一体外审迎检工作 三分公司以路桥总公司“泰山路桥杯”、“泰山路桥安康杯”为契机,按照三标一体检查标准,组织各部门进行通力合作,认真做好三标一体检查各项准备工作,于10月16日顺利通过北京华夏认证中心的评审。 三、下发文件,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雨、雾、雪、冰、大风降温等恶劣天气较多,是安全事故多发期,公司制定冬季施工方案,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做好安全用电、消防、防风、防冻为主的现场安全生产工

作;机务管理方面,结合冬季特点,按照机械、车辆季节保养维护规程,做好冬修工作;机关后勤方面自觉查找并排除安全隐患,清除院内杂草,并加强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仓库材料安全方面,做好冬季防火、防冻、防大风、安全用电等方面的内容。 四、认真参加市局、路桥公司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三分公司安全例会 三公司吴经理、刘主任参加了市局及路桥公司召开的四季度安全工作会议。 市局四季度安全会议在市公路局12楼召开,季局长在会议上提出了“安全生产是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将安全生产工作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口号,同时强调了工会的作用,提出来四点要求:一、依法行事;二、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三、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四、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作用。 路桥公司四季度安全会议上共同学习了泰路安[2012]2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学习了(名称)事故案例,最后刘总发表重要讲话: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为2013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 二、做好排查治理回头看和两保两树活动, 三、开展安全警示月、百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加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冬季安全用电,驾驶、防火

【林业方案】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

【林业方案】绥芬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开展林地、湿地清理 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开垦、侵占等破坏林地、湿地行为,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湿地资源,解决生态建设用地不足等问题,促进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进行,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林地、湿地清理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清理。严格执行森林法、合同法、物权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湿地保护条例、防沙治沙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清理并回收林地、湿地。 (二)依法明确权属。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要以林权证为准,确认林地权属。 (三)坚持生态优先。要把生态效益放在首位,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资源,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对坡度大、土壤瘠薄、水土流失严重、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和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垦的林地、湿地应优先还林、还湿。 (四)促进林业改革。林地、湿地清理工作要与国有林场改革同步推进。通过林地、湿地清理,依法收回林地、湿地,保护、恢复森林和湿地资源,促进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

(五)保持社会稳定。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妥善处理各方利益,积极稳妥开展调查摸底、规范承包、回收林地和湿地等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二、清理范围 对以下范围内开垦的林地、湿地全面进行清理: (一)绥芬河林场(绥芬河苗圃)管理的林地。 (二)绥芬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的林地。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有林行业以及集体林地权属的确认,原则上以林权证为准。一方持有林权证,另一方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属于持有林权证一方;双方都持有林权证的,以最早颁发的林权证为准;具有多个权属凭证的,以最早颁发的为准;没有任何权属凭证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权后,纳入清理范围;权属确实存在争议的林地,维持现状。 集体和个人持有的林权证,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政府颁发的为准。 三、清理内容 (一)未经同意,擅自开垦行为; (二)无正当理由,承包价格明显低于承包时市场土地承包价格的行为; (三)超出合同确定的土地使用范围、面积的行为; (四)未到承包年限以违规签订合同,延长承包年限的“探头包”行为; (五)拖欠承包费的行为; (六)各种方式的合作营林活动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违法开荒,违法建设房屋、山庄、鱼池、度假村等违法使用林

林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林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林地管理是国家用来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林地关系,合理组织林地利用,以及贯彻和执行国家在林地开发、利用、改造和保护等方面的决策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的综合性措施。林地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工作包括林地的认定和分类、林地权属管理、林地使用权流转、征占用林地的审核、临时占用林地和林业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等。 (一)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1、应提交的材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 (2)项目批准文件; (3)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林权证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4)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5)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协议; (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二人以上查验人员签名); (7)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恢复植被的措施。 2、办理程序: (1)拟占用和征用林地单位或个人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使用林地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连同其他应提供材料一并递交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2)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对提交本部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到实地勘察,落实林地确切面积和四至界限; (3)占用或征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下,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由省林业厅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超过以上标准的,报国家林业局审核。 3、收费标准: 申请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须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 (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批准: 1、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范围: (1)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 (2)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 (3)集材道、运材道; (4)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5)植物、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 (5)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 2、应提交的材料 (1)目批准文件; (2)占用、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林权证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

2012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正蓉集团2012年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集团2012年安全工作规划和部署,集团安委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坚持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强力推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各种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为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实现了集团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群体性事件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的“三个零”目标,现将上半年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层层深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集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检查工作摆上重要会议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亲自到各分公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与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时沟通,希望他们能够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 同时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在主抓全面的同时,对各项工作都要心中有数。实行集团总经理对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公司对公司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班组长对所在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对出现的问题能够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二、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集团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大事在抓,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重点部位安全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留死角,落实到个人。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分工负责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所下属员工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实施了全员安全生产风险保障金制度,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营造和谐通行环境,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三、积极响应,群策群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根据各公司的工作性质,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 由于各分公司的工作性质不同,对相关安全教育的侧重点也不同,具体工作具体分析,紧抓安全生产的关键,从细节入手。大到一个工程,小到每个灭火器的位置,都决定了每一个员工的生命安全。 物业公司: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专门制作了消防安全宣传栏,向业户和员工们宣传消防知识;重新调整了义务消防队并组织了一次现场实战培训、演练;组织了两次消防安全检查,对每一个业户的消防安全状况做到了解和掌握,对查出的火线隐患都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

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6 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到2 0 1 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到2 0 1 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凡是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市、县(市、区),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二、技术路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的资料、图件为基础,充分利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指界资料,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的现

场标定和测量工作。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所有权登记发证。 农村土地所有权调查基础图件的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0,有条件的,可选择1:5000比例尺图件作为基础图件(同一个设区市内基础图件要采用相同的比例尺),作为所有权调查、发证和建库的依据。 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要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 村庄地籍调查可选择以1:500、1:1000或1:2000比例尺图件为基础图件(同一个县级行政辖区内基础图件要采用相同的比例尺)。 三、工作步骤 各地要按照政府组织领导、国土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模式,集中时间、人员和地点开展农

云南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下简称林权)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进行的登记。 第三条林权登记主要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在登记管理工作中还会产生其它登记,如更正登记、补发登记、预告登记等。 初始登记是指初次拥有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林权权利人),按照规定程序到登记机关办理的林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林权权利人所拥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

有权或者使用权经初始登记后,因某种原因导致原登记的主要权利内容发生部分变化的,林权权利人持原林权证向登记机关提出的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因被依法征用、征收、占用和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林权权利人原已登记的一宗或多宗林地的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全部丧失的,林权权利人到林权登记机关进行的登记。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登记发证机关,其所属的林业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林权登记发证的具体办理部门,依法负责受理林权登记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核发的全国统一样式的林权证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唯一凭证。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依法确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作为登记管辖范围。林权登记发证的管辖权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使用国家所有跨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该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二)使用国家所有的其他森林、林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林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由

电石厂201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电石厂2012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电石厂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帮助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电石厂安全、平稳的完成了既定的工作计划。实现了无重伤及以上人身安全、无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的安全目标。现将我单位的安全工作总结如下:第一方面取得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制度先行 2012年是电石厂的开篇之年,自2月份正式成立电石厂以来,我单位各级管理人员都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逢会讲安全、时时说安全、处处做安全,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为此成立了“电石厂安全生产委员会”、“雨季三防”应急小组、应急抢险队等组织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等6项管理制度,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注重安全教育,完善安全制度宣贯 1、由于电石厂90%的员工都没有在电石行业工作的经历,所以总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工作经验都十分欠缺。电石厂高度重视新员工的培训工作。专门从浙江巨化集团电石厂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到电石厂来做业务指导,以师傅带徒弟的模式手把手教学。 2、高度重视“三级安全教育”。 凡是新进员工都必须经过电石厂和车间两级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后,方可正式上岗。无论是厂部开展的安全教育还是车间开展的安全教育,都安排专业的老师从劳动纪律;岗位安全知识;安全制度、程序等几个方面进行授课。 3、注重平时的培训工作。 电石厂严格按照年度培训计划每月都对安全程序进行考核;开展了2次专门的消防培训工作;开展了多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月、119消防日等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6副、组织知识竞赛2场、千人安全大签名活动一次。 三、职业健康工作有序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23、27号令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公司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在公司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安全体检。 四、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大力整治安全隐患 1、为规范安全检查流程,特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形成了以“厂部每周一查、车间每日一查、班组每班一查”为核心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由厂领导带队对全厂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细致的排查,对在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纳,凡是电石厂自身有条件进行整改的就坚决自己整改,并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个人。对于电石厂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也能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请兄弟单位帮助协调解决。并在每周一下午的平衡例会上向公司领导汇报。 2、每逢重大节日都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的安全检查工作;尤其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际,我单位组织下属车间、科室、承包商共同对辖区所有的装置进行了一次大检查。 3、严格开车流程,做好了各装置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工作。根据公司要求,按照杜邦安全理念,结合电石厂实际,我单位在6月份就对各生产装置的启动前安全检查工作召开专项会议,做了统一的部署。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的PSSR领导小组,下辖电石PSSR小组和原料PSSR 小组。由生产技术科统一协调。统一部署。经过几个月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我单位实现了8#、7#、6#电石炉;煤气净化洗涤系统;碳材干燥窑系统;石灰窑系统等装置的安全开车。 五、应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公司的要求,结合电石厂工作实际制定了《电石厂应急预案》,完善了预报、预警、预防等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各单位、部门间协同配合能力,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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