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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运输巷防突专项设计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1104运输巷防突专项设计

通防工区

2013年6月19日

11104运输巷防突专项设计

一、工程概况

11104运输巷位于第三中部车场,设计断面为斜梯形,巷道宽4.0m,中线高2.5m,先按方位258°下山施工100.7m,转方位244°下山5°跟C11煤顶板掘进372.5m至切眼。总设计工程量为473.2m。煤层平均厚为1.2m,煤层倾角18~23°,顶板为粉砂质泥岩,厚度2.47m,底板为粘土岩,厚度

0.47m。根据勘探钻孔资料,巷道向前掘进,C11煤逐渐增厚。。

二、通风系统

1、11104运输巷已按有关规定施工了专用独立回风巷与总回风巷连通,保证工作面回风流经专用回风通道直接进入专用回风巷。详见附图1

2、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进风路线

新鲜风:主、副井→第三中部车场→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

3、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回风路线

乏风: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三车场回风联络巷→总回风井→地面。

三、区域性防突措施

(一)区域性防突预测

1、在巷道开窝前进行区域性预测,钻孔开孔布置在巷道中间和距左右两帮0.5m位置,钻孔终孔控制到前方50m,巷道轮廓线外15m,钻孔参数为中间孔偏角0o,倾角-5 o,孔深50m,左右两帮钻孔偏角17o,倾角分别1o、-9 o,孔深52.2m,钻孔直径为Φ89mm。钻孔采用煤科总院西安分院生产的ZDY-1200S钻机施工,钻杆Φ82mm麻花钻杆,压风排渣。钻孔布置示意图见图一。

2、区域性预测测定C11煤层的瓦斯含量,钻孔要求顺煤层方向施工,每25m、50m分别取一次煤样,每个钻孔取2个煤样,计6个煤样,测定其瓦斯含量,瓦斯含量采用DGC瓦斯快速测定仪测定。当测定的煤层瓦斯含量小于

8m3/t时,煤层无突出危险性,在采取局部防突措施后方可允许掘进40m。当测定煤层的瓦斯含量大于等于8m3/t时,煤层有突出危险性,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图一:区域预测钻孔布置示意图

(二)区域防突措施

1、当测定的煤层瓦斯含量大于8m3/t时,在1106底抽巷采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2、穿层钻孔采用煤科总院西安分院生产的ZDY-1900S型钻机施工,在1106底抽巷每5m施工一个条带,对11104运输巷进行区域防突,钻孔分别控制巷道轮廓线外15m,孔径为Φ89mm,每个条带共设计钻孔8个,钻孔布置图及钻孔参数见附图2。

3、封孔

1)封孔材料:采用马丽散A、B料,混合后进行封孔,封孔段长度为5m。

2)封孔埋管:采用PVC聚乙烯管,直径Φ50mm,长度为6m,有效封孔段深度为5m。

3)抽放联接管:采用2寸弹簧管与主干管路联接。

(三)区域性措施效果检验

当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抽放率达到30%以上,即可取样测定煤层残存瓦斯含量。

1、区域效检办法与机具同区域性预测。

2、区域性措施效果检验测定指标法及临界值同区域性突出预测。

3、当测定的煤层瓦斯残存含量低于8m3/t时,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区;在采取局部防突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掘进作业,总掘进长度不超过40m。(四)区域验证

1、区域验证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

2、区域验证布孔和参数参照区域检验孔。

3、区域验证指标使用仪器与局部防突效果检验钻孔相同。

四、局部防突措施

(一)突出预测

1、突出预测采用钻屑解吸指标法,测定指标为钻屑瓦斯解析指标△h

2、K1、S。预测孔应选择在迎头煤质硬度相对较软的分层中进行,水平布置3个直径为42mm、深度为10m的预测钻孔;无较软的分层则布置在工作面中央。预测钻孔采用MSZ-1.2A型煤电钻和配套麻花钻杆施工。

2、预测钻孔布置:1个钻孔位于工作面中部,平行巷道掘进方向;另2个钻孔布置在巷道两侧,开孔距巷帮0.5m,终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2-4m,与巷道夹角为17.5度,如图二所示。

3、测定指标使用仪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h2采用MD-2钻屑瓦斯解吸仪测定; K1采用WTC突出参数测定仪测定。

4、突出危险指标临界值:干煤样△h2=200Pa、K1=0.5mL(g.min1/2)-1。

5、打钻时,每打1米钻孔测定一次钻屑量S;每间隔2米,即2、4、

6、8、10米深度处采集钻屑解吸指标Δh2、K1。

图二 钻孔布置示意图

图二:局部预测钻孔布置示意图

6当测定的指标均小于突出危险临界值时,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允许掘进5m。当测定任一指标△h2≥200pa、S≥6kg/m、K1=0.5mL(g.min1/2)-1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作面确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1)工作面前方有断层、褶曲等构造破坏带;

(2)工作面前方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

(3)在进行突出预测过程中,预测钻孔出现喷孔、夹钻、顶钻等动力现象;

(4)工作面出现响煤炮、煤壁掉碴、片帮、瓦斯忽大忽小等瓦斯动力现象;

6、掘进工作面每个循环预测结束后,通防工区必须认真填写突出预测和效果检验报告单,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发送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和施工单位。

(二)局部防突措施

1、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执行打超前排放钻孔防突措施,超前排放钻孔设计钻孔孔径为Φ75mm,孔深12m,孔数为24个,终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5m;巷道转弯前钻孔布置见图三、参数见表一和巷道转弯后见图三、参数见表二。

2、钻孔施工:超前排放钻孔采用ZQSJ-90/2.4A架柱支撑手持式气式钻机、钻杆直径为69mm、钻头直径为75mm施工;

图三局部措施孔示意图表一转弯前局部防突措施孔参数表

注:1、开孔距中线右为“+”,左为“—”。

2、偏角:钻孔方向与巷道中线夹角,右为“+”,左为“—”。

3、倾角:仰角为“+”,俯角为“—”。

表二巷道转弯后局部防突措施孔参数表

注:1、开孔距中线右为“+”,左为“—”。

2、偏角:钻孔方向与巷道中线夹角,右为“+”,左为“—”。

3、倾角:仰角为“+”,俯角为“—”。

3、当掘进工作面迎头出现煤层倾角变化、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时,通防工区必须及时修改和补充超前排放钻孔设计,内容包括钻孔孔径、孔数、孔深、开孔和终孔位置,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送相关单位。

4、当措施效果检验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经补充措施效果检验合格后,掘进工作面方可作业。

5、补充防突措施孔在超限效果检验孔的两侧布置,每出现一个超限效果检验孔补打两个防突措施孔,措施孔的参数可参考上、下两排措施孔参数。

(三)措施效果检验

1、每次防突措施结束后,即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测定仪器及方法同局部突出预测。

2、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孔数3个,钻孔深度为10m,终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2-4m,效果检验孔布置在上、下两排措施孔之间,且距措施孔的距离不小于200mm。

3、当防突措施孔深度为12m,效果检验孔深度为10m,且测定的指标均小于突出临界值时,工作面允许进尺为5m。

五、安全防护

1、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维修,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第三中部车场必须安设好正向风门和反向风门,风流稳定、系统合理、设施可靠。局部通风机所经过的风门必须使用铁质风筒,铁质风筒内必须有防逆流装置。

2、11104运输巷迎头向外25~40米处设置一组15个压风自救,压风自救装置必须保证一次满足15人使用,供风量不少于0.1m3/min。

3、下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和管理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

4、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探头安装如下表所示:

六、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任何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参数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打钻时永久性支护要紧跟迎头,严禁空帮空顶作业;每次打钻作业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对钻机的液压、电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钻机液压系统畅通,零部件齐全,电器的完好符合规

定,严禁出现失爆。密切观察巷道顶板状况,发现顶板掉渣、压力增大、有片帮、冒顶危险时,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出危险区,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3、钻机必须架设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的地点,稳固钻机时,液压支柱必须齐全且升足劲,防止钻机歪倒伤人。

4、打钻前必须将钻机固定牢靠,以保证钻进安全和钻孔施工质量。

5、每次打钻时,施工人员必须密切观察喷孔、夹钻、响煤炮等瓦斯动力现象,当发生严重喷孔、煤炮剧烈等动力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并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待动力现象消失,且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重新恢复作业。

6、钻孔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钻孔孔口两侧,不得站在钻孔孔口正后方及钻孔延长线上,严禁面对钻孔孔口观察钻进情况,以免发生喷孔伤人,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袖口扎紧,严禁戴手套作业。钻进过程中,钻孔的材料侧必须挂瓦斯便携仪,当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停止作业;遇到喷孔严重,可将钻杆后退0.5-1.0m,放慢钻进进度、增加排屑时间,以防夹钻。

7、拆卸钻杆前,卸钻杆人员发出停钻哨声,钻机手立即停止钻机运转,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在卸钻杆人员没有发出拆卸钻杆哨声前,严禁开启钻机,同时钻机手、卸钻杆人员做好一切拆卸钻杆的准备工作。

8、钻机司机听到卸钻杆人员的哨声后,要先观察并确认钻机和钻杆附近无人员后,方可再根据哨声操作钻机。

9、拆卸钻杆过程中,钻机司机、卸钻杆人员必须随时观察钻机液压支柱的变化,发现液压支柱松动时,必须立即停止拆卸钻杆,并对液压支柱进行升压。

10、拆卸钻杆过程中,若遇到难以拆卸的钻杆时,可采用铜锤敲击钻杆的方法,震开钻杆联接的丝口,严禁用管子钳代替铜锤。

11、反转拆卸钻杆前,卸钻杆人员必须先将呆扳子卡好后,再躲闪到安全地点,方可发出卸钻杆的哨声。

12、钻机反转拆卸钻杆时,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互相配合,口号一致,不得从事与卸钻杆无关的工作。

13、掘进工作面突出预测时,预测人员应认真观察工作面构造及施工预测钻孔过程中有无喷孔、夹钻、响煤炮、瓦斯等异常现象,并作相应记录。

14、掘进过程中,若遇到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异常时,必须及时汇报通防值班室并采取相应的补充措施。

15、钻孔施工结束后,瓦斯员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验收。

16、1110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设置防突允许进尺标志牌,掘进单位只准在允许进尺的范围内掘进作业,严禁超掘。

17、安装压风自救之前要先放气,吹净管路中的杂物,避免堵塞减压阀,通防工区每天安排人员对压风自救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8、放炮必须采用煤矿许用三级乳化炸药、毫秒雷管(最后一段延期雷管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和采用正向起爆,炮眼内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充填水炮泥和黄泥,并实行全断面一次放炮,严禁分次放炮。

19、预测孔、效检孔、措施孔不得作为炮眼,且必须用全部黄泥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爆破钻孔深度的1.5倍。

20、迎头放炮前,必须严格执行放炮“断电、撤人”措施。

1)放炮人工断电:

迎头放炮时,必须人工切断三车场所有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2)放炮撤人范围:

迎头放炮时,迎头及巷道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撤到距放炮地点大于300m 反向风门进风侧放炮。

21、放炮停、送电工作程序:

1)放炮前停电:

放炮前,施工单位班长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施工单位放炮请示后,立即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按放炮断电范围切断所有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瓦斯员对现场停电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停电后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

方可下达放炮指令。

2)放炮后送电:

放炮躲炮时间为30分钟。30分钟后瓦斯员与当班班长、放炮员方可进入迎头检查瓦斯浓度,当迎头瓦斯浓度小于0.8%,无突出征兆时,瓦斯员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按规定恢复送电。调度室及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每次放炮停、送电及撤人情况的记录工作。

22、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和扒装机作业。

23、掘进工作面风筒直径不小于1000mm,并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行“三专二闭锁”,施工单位必须每班必须试开一次备用风机,每天早班必须进行一次切换,确保备用风机完好,并作好记录。

24、通防工区每周一次必须对该区域的瓦斯监测探头进行校验,确保探头量值准确,动作灵敏可靠。

25、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加强对突出征兆的观察,发现有煤炮声、瓦斯浓度忽大忽小、打钻喷瓦斯、喷煤、出现哨声、蜂鸣声、煤层层理紊乱、煤体干燥、煤体变松软、色泽变暗而无光泽、煤壁开裂、煤壁外臌等突出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26、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必须经过防突知识的专门培训,掌握煤与瓦斯突出发生规律及征兆,熟悉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的应急措施、避灾路线,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7、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的、有经验的、认真负责的瓦斯员,必须每班至少进行三次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掌握突出征兆,发现有突出征兆时,必须立即汇报生产技术部和通防值班室进行处理。

28、通防工区必须按规定在工作面安装放炮喷雾和净化风流喷雾,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检查维修,保证防尘设施完好。

29、避灾路线: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的避灾路线:11104运输巷迎头第二中部车场

1024平硐地面

七、组织管理措施

1、进入施工地点前,应先检查巷道支护(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通风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迎头风量满足作业规程要求。

2、施工钻孔正上方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将所有施工电器设备纳入风电、瓦斯电闭锁。施工前,对施工地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证完好,电器设备有专人维护。所有电源开关上架,保护好机电设备。不得带电搬移、检修电器设备,需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悬停电牌。机件、电源开关等均应良好,符合要求。

3、检查钻具各部螺栓联结是否拧紧牢靠,避免机件松脱伤人。

4、开孔时应慢速钻进,当开好孔钻头体全部进入煤体后方可加快钻进速度,打钻时,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同时打开回风流净化喷雾。

5、钻孔时要严格按照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等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6、加钻杆时应先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更换钻头时,应注意孔径与钻头直径相匹配,以防卡死钻头;连接钻杆时要对准丝扣,避免歪斜。

7、打钻操作时要将衣襟、袖口、裤脚束紧,做好个人自保、互保,操作时注意力集中,不准打闹嬉戏;钻机司机应合理掌握钻具进退速度,认真观察钻孔的出屑量、钻孔内的震动声音、钻机温度等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8、施工现场必须设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经常检查施工地点及附近瓦斯,浓度达0.8%时停止作业,达1.0%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调度汇报;不得在无风及微风环境下施工。

9、施工过程中要将物件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防止产生火花和钻杆孔堵塞或丝口被损坏,禁止乱堆乱放。

10、打钻期间出现喷孔、顶钻、吸钻出水等现象要及时向矿调度汇报,同时停止钻进,但不得停钻,直至以上情况消失方可再进钻。

11、构造破坏带、煤层赋存急剧变化的区域、采掘应力叠加的区域以及在预测过程中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和出现明显突出预兆时,应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防突措施。若预测指标任意一项超过临界值,必须施工排放钻孔,在工作面前方形成不小于10m的超前距,同时进行效果检验,直到防突效检指标均小于临界值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措施的安全。

12、当防突措施无效时,不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行掘进作业。

13、通防工区加强该区域的瓦斯管理工作,必须安设高浓瓦斯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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