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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件制作规范

焊接件制作规范
焊接件制作规范

焊接件制作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抛丸清理产品所有焊接件外观的质量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JB/T7949-1999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JB/T5943-1991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5117-1995 碳钢焊条

HB/Z5134-1979 结构钢和不锈钢熔焊工艺

3、质量标准

3.1焊件的质量要求

3.1.1所用组焊料必须符合图纸规定的规格、型号。下料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若发现下料尺寸与组焊件尺寸不符时,应及时通知车间负责人或检验部门,由车间负责人或检验部门及时与设计部门进行联系处理。

3.1.2组焊成型

组焊前组焊料必须按图纸要求进行整形,各面必须达到平整,并去除组焊料的飞边、毛刺,表面氧化皮及加工后的毛刺,气割件要加工或打磨掉锯齿纹,保证表面光滑,棱角及直角要打磨,保证达到圆滑过渡。需打坡口焊接的组件,必须按图纸要求尺寸打坡口。组焊时,应根据组焊件所用材料选择合适的焊条焊料,根据组焊件的壁厚及材料及时调整焊机,选择合适的的焊接电流强度。

3.1.2焊缝的表观要求

3.1.3..1焊接件焊缝外观应均匀、平滑、波纹度小于0.5mm。焊道与焊道、焊道

与基本金属之间应平滑过渡,不得有气孔、裂纹、弧坑和夹渣等缺陷。

3.1.3.2角焊缝焊角高度应达到图纸要求,且两侧要均匀、美观,无内部缺陷,无缺焊、漏焊、缺焊肉等缺陷。

3.1.3.3焊接完工必须全部清除焊渣与内外飞溅物,并对焊道进行修磨。外观焊道原则上达到不扎手、不粘连棉纱为准。

3.1.4焊缝的外形尺寸控制

3.1.

4.1焊缝最大宽度Cmax与最小宽度Cmin的差值,在任意50mm焊缝长度范围内不得大于1mm,整个焊缝长度范围内不得大于2mm。

3.1.

4.2焊缝边缘直线度f:在任意300mm连续焊缝内,焊缝边缘沿焊缝轴向的直线度f如图1所示其值控制在<1mm内。

3.1.

4.3焊缝余高h应控制在0~1mm范围内。焊缝表面凹凸,在焊缝任意25mm长度范围内,焊缝余高hmax、hmin的差值(及波度)不得大于0.8mm,见图2.

3.1.

4.4角焊的焊角尺寸k值应严格按图样执行,其k值的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3.1.

4.5焊缝咬边尺寸△δ的值小于0.05δ但不得大于0.5mm,累计长度不得超

过每条焊缝全长的10%,见图3

3.1.

4.6焊缝外形尺寸经检验超出上述规定时,应进行修磨或按有关工艺进行补焊,返修后应符合规定要求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保持圆滑。

3.1.5焊接件的整体要求

3.1.5.1组焊后的焊接件整体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且要控制焊接变形在规定的范围内。

3.1.5.2 整个焊接件非加工面棱角要打磨光滑或圆弧过渡,端面不得有毛刺或锯齿状态存在。

3.2清理与表观修饰

组焊完成后,操作者应自己检测所焊部件的各尺寸、焊缝是否符合图纸要求,若不符合图纸要求时应进行修整、补焊。若符合图纸要求时,应进行清理、去除组件表面的药皮、飞溅、焊豆、焊渣,对焊缝进行修磨达到3.1.3-3.1.5条款的要求。对确实无法清磨又影响表观的焊缝应进行打腻子补救处理并磨平。清理原则上是谁组焊谁负责清理。

3.3、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的一般公差

○1一般公差是指在车间通常加工条件下可保证的公差。采用一般公差的尺寸,在该尺寸后不需注出其极限偏差数值。标准中规定了未注出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的一般公差的公差等级和极限偏差数值,粗糙C适用于铆焊件加工的尺寸,也适用于一般的冲压加工的尺寸。

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数值

注:倒圆半径和倒角高度的含义参见GB/T6403.4

3.4检验:组焊后的部件,必须经检验人员对部件的尺寸、表观进行检验,对经检验的部件,检验人员应作相应的检验状态标识。只有经检验合格后的组件,方可进行下工序的组装或拼接。

本规定由质检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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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焊接工艺手册

通用焊接工艺规程 发布日期:2009-9-29 | 阅读次数:4651 -------------------------------------------------------------------------------- (转)通用焊接工艺规程2009年08月15日星期六 16:23通用焊接工艺规程 通用焊接工艺(一) 1 总则 本通用工艺适用于我公司采用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钨极氩弧焊及熔化极CO2气体保护焊工艺的各类钢制压力容器的焊接。 2 焊工 2.1 焊工必须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进行考试,并取得焊工合格证,方能在有效期内从事合格项目的焊接工作。 2.2 焊接前焊工必须了解所焊焊件的钢种、焊接材料、焊接工艺要点。 3 焊接方法 3.1 下列焊缝一般采用埋弧焊 3.1.1 10≤δ≤60的拼接焊缝; 3.1.2 直径φ≥1000mm且δ≥10mm的A、B缝内、外口;600mm≤直径φ<1000mm的A、B缝外口。 3.2 下列焊缝一般采用手工焊: 3.2.1 直径φ≥1000mm且δ<10mm的A、B缝内、外口; 3.2.2 600mm≤直径φ<1000mm的A、B缝内口 3.2.3 直径φ≥89mm接管与法兰B类缝外口; 3.2.4 C、D 类焊缝。 3.3 下列焊缝一般采用钨极氩弧焊: 3.3.1 直径φ≥1000mm 且δ≤8mm的A、B类缝打底焊; 3.3.2 600mm≤直径φ<1000mm的A、B类缝打底焊; 3.3.3 直径φ≥89mm接管与法兰B类缝打底焊; 3.3.4 φ<89mm的接管与法兰B缝焊接; 3.3.5 图样要求采用氩弧焊的C、D类焊缝焊接。 3.4 下列焊缝一般采用熔化极CO2气体保护焊: 3.4.1 塔器的裙座和底座环的焊接; 3.4.2 容器和换热器等设备的鞍座和支座的焊接。 4 焊接材料 4.1 根据产品图纸或JB/T4709《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的规定选用相应的焊接材料。 4.2 焊条、焊丝、焊剂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经验收或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 焊条存放处必须干燥,焊条应堆放整齐,分类、分牌号存放,避免混乱。 4.4 焊条、焊剂使用前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烘烤,焊条领用时须用焊条筒存放,随取随用。连续使用的焊剂应过筛,除去其中的尘土和粉末。 4.5 焊丝表面应无铁锈、氧化皮、油污等污物。 4.6 焊接用保护气体的纯度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有含水量要求的要严格控制其含水量。 5 焊缝坡口形式与基本尺寸 5.1 采用手工焊的坡口形式和基本尺寸规定如下: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1.目的 为统一普通钢结构焊接件在工厂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 如顾客未对焊接件产品的加工及检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含规范和图纸)、或已给出的规定不全时,在技术文件编制、加工制作、性能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等环节须执行本规范的要求。 3.一般要求 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 3.2.1用于焊接件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2.2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进厂时应按照材料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2.3对于无牌号和无合格证书的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3.2.4原材料下料前的形状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否则应予以矫正或另作他用(矫正可下料前校正,也可下料后校正),使之达到要求。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留有明显的损伤。 焊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形位公差 3.3.1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 手工气割的板材、型钢(角钢、工字钢、槽钢)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3.2.2.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2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面的全长上测量。 表2 mm

3.2.2.2型材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歪扭误差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3 mm 表4

图1 L—边棱长度;t—直线度 3.2.2.4板材零件边棱之间的垂直度与平行度,不得大于相应尺寸的公差之半(见图2)。 图2 3.2.2.5型材零件切割断面对其表面的垂直度以及型材零件切割断面的平行度,不得大于型材零件切割断面之间的尺寸公差之半(见图3)。 图3 3.2.2.6弯曲成型的筒体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圆角和弯角,(≥5mm钢板)应符合表6规定。 3.2.2.7对于焊接H型钢、梁等焊接量较大工件,在腹板冀板下料时,适当放长20~30mm,待焊接、校形完成后再取长短。 表6 mm

焊接工艺规程完整

手工电弧焊焊接工艺规程 ——编号HG—0001 目录 1、用途及说明 2、焊接设备及工辅具 3、焊接材料 4、焊工 5、焊接工艺 6、焊接质量检验 手工电弧焊工艺规程 (焊接说明书) 1 用途及说明 本工艺规程适合用于专业厂、生产车间生产的手工电弧焊总成,同时也是技术科、检查科、生产车间进行工艺设计、焊接质量检查及产品验收的依据。 2 焊接设备及工辅具 2.1 手工电弧焊电源种类 2.1.1 交流弧焊机 常用型号:BX-500、BX1-300、BX3-300等。 2.1.2 旋转式直流弧焊发电机 常用型号:AX1-500、AX3-300等。 2.1.3 弧焊整流器 常用型号:ZXG1-250、ZXG1-400等。 2.1.4 逆变弧焊整流器 常用型号:ZX7-250、ZX7-315等。 2.2 对设备的性能要求 2.2.1 要求弧焊电源具有良好的动特性及徒降的外特性。 2.2.2 应有较高的空载电压,使焊接过程中电弧燃烧稳定。 2.2.3 按GB8118-87规定要求,应具有一定的焊接电流可调围。 2.3 设备的选择依据 2.3.1 选择设备时要以产品图作为依据,根据焊接金属材质、焊条类型、焊接结构来选择弧焊电源的类型。 2.3.1.1使用酸性焊条焊低碳钢时,应优先考虑用交流焊机。 2.3.1.2使用碱性焊条焊接重要结构或合金钢、铸铁时,需选用弧焊整流器、弧焊发电机等直流电源。 2.3.1.3在弧焊电源数量有限,而焊接材料的类型又较多时,可选用通用性较强的交直流两用电源。 2.3.2 根据焊接结构所用材料、板厚围、结构形式等因素确立所需弧焊电源的容量,然后参照弧焊电源技术数据,选用相应的设备。

钢结构构件制作焊接技术要求

钢结构构件制作焊接技术要求 一、常规要求 1、焊工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担任焊接工作。 2、重要结构件的重要焊缝,焊缝两端或焊缝交叉处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3、焊前对焊件应预先清除焊缝附近表面的污物,如氧化皮、油、防腐涂料等。 4、在零摄氏度以下焊接时,应遵守下列条件: ①保证在焊接过程中,焊缝能自由收缩; ②不准用重锤打击所焊的结构件; ③焊接前需除尽所焊结构件上的冰雪; ④焊接前应按规定预热,具体温度根据工艺试验定。 5、焊接前应按规定预热,必须封焊主板(腹板)、筋板、隔板的端(厚度方向)及连接件的外露端部的缝隙; 6、钢结构件隐蔽部位应焊接、涂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闭。 7、双面对接焊焊接应挑焊根,挑焊根可采用风铲、炭弧气刨,气刨及机械加工等方法。 8、多层焊接应连续施焊,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检查、清除缺陷后再焊。 9、焊接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平焊位置。 10、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结块的焊剂及已熔烧过的渣壳;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油污、铁锈。 11、施工单位对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

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写出工艺评定报告,并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12、焊工停焊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核。 13、焊接时,焊工应遵守焊接工艺,不得自由施焊及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14、对接接头、T形接头、角接接头、十字接等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和引出板,其材质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50mm,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 15、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查清原因,订出修补工艺后方可处理。 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时,应按返修工艺进行。 16、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的溶渣及两侧的飞溅物,检查焊缝外观质量。 检查合格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17、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小时以后,方可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二、根据焊接结构件的特点、材料及现场条件的可能,焊接方法可选择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三、返修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1.目的 为统一普通钢结构焊接件在工厂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 如顾客未对焊接件产品的加工及检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含规范和图纸)、或已给出的规定不全时,在技术文件编制、加工制作、性能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等环节须执行本规范的要求。 3.一般要求 3.1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3.2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 3.2.1用于焊接件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2.2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进厂时应按照材料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2.3对于无牌号和无合格证书的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3.2.4原材料下料前的形状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否则应予以矫正或另作他用(矫正可下料前校正,也可下料后校正),使之达到要求。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留有明显的损伤。 3.3焊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形位公差 3.3.1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 手工气割的板材、型钢(角钢、工字钢、槽钢)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3.2.2零件形位公差 3.2.2.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2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面的全长上测量。 表2 mm

3.2.2.2型材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歪扭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 mm

3.2.2.3板材与型材零件切割边棱对表面垂直度,不得大于表5规定。 图1 L—边棱长度;t—直线度 3.2.2.4板材零件边棱之间的垂直度与平行度,不得大于相应尺寸的公差之半(见图 2)。 t≤Δ 图2 3.2.2.5型材零件切割断面对其表面的垂直度以及型材零件切割断面的平行度,不得大于型材零件切割断面之间的尺寸公差之半(见图3)。 图3 3.2.2.6弯曲成型的筒体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圆角和弯角,(≥5mm钢板)应符合表6规定。

钣金加工-箱体结构焊接工艺守则

钣金加工-箱体结构焊接工艺守则 更新时间:2009-12-10 22:05:49 浏览次数:215 箱体结构焊接工艺守则 XX3-DCT-004SZ 1. 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箱体结构焊接。 2. 材料 电焊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规定的半成品零部件和辅料。 3. 设备及工具: a. 交(直)流弧焊机,CO2保护焊。 b. 电焊钳、面罩。 c. 平台、柜体胎具(根据柜体结构大小配备)。 d. 钢卷尺、角尺。 e. 各种焊接夹具、手锤、清砂用尖锤扁铲等。 4. 准备工作 4.1 接受生产任务单后应熟悉所分配的任务,充分了解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和各部件焊接尺寸。 4.2 领取所有焊接部件,按图号分类堆放,便于操作时对号取件准确无误。 4.3 所有半成品件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因受外力碰磕、挤压,造成工件变形。 5. 工艺过程 5.1 操作者应熟悉自己经常使用的设备、胎具、工夹具、量具的性能及操作保养方法。 5.2 接受任务后应熟悉图纸和工艺文件,在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没有弄懂以前切勿盲目施工。 5.3 工序转来的半成品零件和部件是否符合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要求,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切不可将不合格的零部件组装到骨架结构上。 5.4 检查所有的使用的焊接工胎夹具应是合格的。

5.5 首件焊接的左右侧壁要按图纸严格检查,各部位尺寸,角度正确与否,如发现错焊或严重扭曲变形,应及时改正和整形。 5.6 基本骨架完成后,按图纸要求焊接电器元件的安装梁、板、支承件、门板、铰链及其他零部件,其焊接顺序应是自上而下,由前到后,先关键件后一般件。 6. 质量检查 6.1 按照产品图纸认真检查箱体成型后的外观和内在焊接质量。 箱体结构的外形尺寸公差按图纸进行检查,如图纸无公差要求,其公差可接下表要求 执行: mm 部位 尺寸范围 同一缝隙均匀差平行缝隙均匀差 <1000 1 2 ≥1000 1.5 2.5 注:测量部位:高度测量四角,宽度测量前后两面上、中、下三处,深度测量左右两面 修改状态第23 页 0 共25 页 上、中、下三处,偏差按每部位最大值计算,1m钢尺,1m以上用 2~3m钢卷尺测 量。 6.2 箱体结构侧面、后面及底面的绝对值按下表执行 偏差值 尺寸范围 高宽深 400~1000 ±1.0 0 -1.4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修订稿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 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机型农机及其它焊接件的制造和检验。若本标准规定与图纸要 求相矛盾时,应以图纸要求为准。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等焊 接方法制造的焊接件。 二、技术要求 1、材料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验收后,才准入 库。对无牌号、无质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材,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其成份和性能符 合要求时方准使用。 焊接材料: 1)焊条、焊丝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堆 放,避免混乱。搬运过程轻拿轻放,不要损伤药皮。焊条码放不可过高 2)仓库内,保持室温在0°C以上,相对湿度小于60%。 3)各类存储时,必须离地面高300mm,离墙壁300mm以上存放,以免受潮。 4)一般焊条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两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必须要保管 好。焊条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 原材料 各种钢材在划线前,不能有较大的变形,其形状公差不得超出下列规定: 1)钢板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 表1 钢板平面度公差值f 简图测量工具1000:f 厚度δ≤16 f=2 1米平尺厚度δ>16 f=1

2)型材的直线度和垂直度公差不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3)歪扭不超过表2的规定,当超过规定,本公司无法矫正时,经检验部门同意,可用于次要结构。 下料: 尺寸偏差:钢材可采用机械剪切、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激光切割等下料方法,零件切割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3规定: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的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4规定

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工艺

1.目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加工的合理性、正确性及可操作性。规范安全操作,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以达到安全生产并保证加工质量。 2.范围: 2.1.适用于钢结构的焊接作业。 2.2.不适用有特殊焊接要求的产品及压力容器等。 3.职责:指导焊接操作者实施焊接作业等工作。 4. 工作流程 4.1作业流程图

4.2.基本作业: 4.2.1.查看当班作业计划:按作业计划顺序及进度要求进行作业,以满足生产进度 的需要。 4.2.2.阅读图纸及工艺:施焊前焊工应仔细阅读图纸、技术要求及焊接工艺文件, 明白焊接符号的涵义。确定焊接基准和焊接步骤;自下料的要计算下料尺寸及用料规格,参照工艺要求下料。有半成品分件的要核对材料及尺寸,全部满足合焊图纸要求后再组焊。 4.2.3.校准:组焊前校准焊接所需工、量具及平台等。 4.2.4.自检、互检:所有焊接件先行点焊,点焊后都要进行自检、互检,大型、关 键件可由检验员配合检验,发现问题须及时调整。 4.2. 5.首件检验: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4.2.6.报检:工件焊接完成后及时报检,操作者需在图纸加工工艺卡片栏及施工作 业计划上签字。(外加工件附送货单及自检报告送检)。 5.工艺守则: 5.1.焊前准备 5.1.1.施焊前焊缝区(坡口面、I型接头立面及焊缝两侧)母材表面20~30mm宽范 围内的氧化物、油、垢锈等彻底清理干净,呈现均匀的金属光泽。

5.1.2.检查被焊件焊缝(坡口形式)的组对质量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对保证焊接质 量进行评估,如有疑义应向有关部门联系,以便采取相应工艺措施。 5.1.3. 按被焊件相应的焊接工艺要求领取焊接材料,并确认焊接牌号无误。 5.1.4. 检查焊接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各仪表指数是否准确可靠,然后遵照本工艺提 供的工艺规范参数预调焊接电流、电压及保护气体流量。 5.1.5.合焊前应先行组对点焊,点焊的焊材应与正式施焊焊材相同,点焊长度一般 应为10-15mm(可视情况而定),点焊厚度应是焊脚高度的1/2(至少低于焊脚高度)。 5.1. 6.对于有焊前预热要求的焊件,根据工艺文件要求规范参数预热,温度必须经 热电偶测温仪测定,预热范围宽度应符合工艺文件的规定。 5.2.焊接过程 5.2.1.施焊过程应密切注视电弧的燃烧状况及母材金属与熔敷金属的熔合情况,发 现异常应及时调整或停止焊接,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5.2.2.多层焊时层间清渣要彻底,并自检焊缝表面发现缺陷及时修复,如焊接工艺 文件对层间温度有要求,必须保证层间温度符合工艺要求再焊下一层。 5.3.减少焊接应力变形的措施 5.3.1.刚性固定法:通常用于角变形较大的构件,施焊前加装若干块固定筋板其厚 度一般不小于8mm,对于较厚的焊件固定筋板的厚度应随之增大。

钢结构焊接方案

丰台区成寿寺B5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钢结构焊接方案 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

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编制时间:

目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工程概况 (4) 三、施工准备 (5) 四、施工方法 (6) 五、质量检验及控制 (16) 六、注意事项 (18) 一、编制依据 本施工方案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1.1业主提供本项目相关的图纸

1.2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相关规范规程 二、工程概况

建筑面积30379m2建筑高度49.05米 结构形式 钢管混凝土框架- 组合钢板剪力墙结构 抗震强度8度抗震建筑层数地下三层,地上9层、12层、16层、9层 使用功能住宅+配套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文明施工目 标 北京市绿色安全 文明工地 开工日期2016年2月18日地下总工期510日历天竣工日期2017年6月30日 三、施工准备 3.1主要机具设备 CO2焊机普通焊机角磨机 3.2 材料准备 焊材选用见下表: 序号焊接方法 母材和焊接材料 Q345B(母材) 1手工焊E5015 2CO2气保焊ER50-6

CO2焊丝 3.3焊接管理 (1)焊工管理 1)所有焊工须持有所需有效焊工证、上岗证才能上岗。 2)局部返修两次或一次返修量较多的焊工,暂停施焊工作,经重新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3)焊前对焊工进行工艺交底,使焊工掌握具体焊接工艺,如焊材选用、焊接规范、焊接顺序等。工艺确定后,焊工要严格执行。 (2)焊材管理 1) 焊材入库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材有齐全的材质证明,并经检查确认合格后入库。 2) 焊材发放 焊材由专人发放,并作好发放记录。记录中包括焊材生产批号,施焊焊缝部位等。 3.4作业条件 (1)焊接缝焊接区域两侧需要将油污、杂物、铁锈等清除干净。 (2)手工电弧焊现场风速大于8m/s时,采取有效的防风措施后方施焊。雨、雪天气或相对湿度大于90%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

钢结构钢构件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钢结构钢构件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 录入者:花间一壶酒 | 时间:2008-03-26 00:14:00 | 浏览:877次 | 来源: | 作者: ]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承建建筑工程中钢结构钢构件的焊接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和主要机具 2.1.1所需施焊的钢材、钢铸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 2.1.2根据设计要求选用适宜的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2.1.3施工机具:交流电焊机、直流弧焊机、半自动CO2弧焊机、埋弧焊焊机、熔化嘴电渣焊机、焊条烘箱、焊条保温筒、焊接检验尺等。 2.2作业条件 2.2.1施工前焊工应复查组装质量和焊接区域的清理情况,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 2.2.2气温、天气及其它要求: (1)气温低于0℃时,原则上应停止焊接工作。 (2)强风天,应在焊接区周围设置挡风屏,雨天或湿度大的场合应保证母材的焊接区不残留水分。 (3)当采用气体保护焊时,若环境风速大于2m/s,原则上应停止焊接。 2.3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焊工均应经过质量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有关环境保护的交

底。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焊前准备→引弧→沿焊缝纵向直线运动,并作横向摆动→向焊件送焊条→熄弧 3.2焊前准备:根据钢种、板厚、接头的约束度和焊缝金属中含氢量等因素来决定预热温度和方法。预热区域范围为焊接坡口两侧各80~

100mm,预热时应尽可能均匀。 3.3引弧 3.3.1严禁在焊缝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在坡口内引弧的局部面积应熔焊一次,不得留下弧坑。 3.3.2对接和T形接头的焊缝,引弧应在焊件的引入板开始。 3.3.3引弧处不应产生熔合不良和夹渣,熄弧处和焊缝终端为了防止裂缝应充分填满坑口。 3.4焊接姿势 3.4.1平焊姿势:该姿势为焊接施工最理想姿势,因此尽可能创造条件采用平焊。 3.4.2船形焊接姿势:该姿势不易产生咬边、下垂等缺陷,一般对角焊缝要求成凹形时常采用。 3.4.3横向焊接姿势:该姿势熔化金属由于重力作用容易下淌,而使上侧产生咬边,下侧产生焊瘤以及未焊透等缺陷。因此焊接时宜采用小直径焊条、适当的电流和短弧焊接。 3.4.4立焊姿势:该姿势熔化金属由于重力作用容易下淌,而使焊缝成型困难,易产生焊瘤、咬边、夹渣及焊缝成型不良等缺陷。因此宜采用小直径焊条和较小的电流,并采用短弧焊接。 3.4.5仰焊姿势:必须保持最短的弧长,宜选用不超过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方案

焊接件通用技术规范 1. 目的 为统一普通钢结构焊接件在工厂全过程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 范围 如顾客未对焊接件产品的加工及检验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含规范和图纸) 、或已给出的规定不全时, 在技术文件编制、加工制作、性能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检验等环节须执行本规 范的要求。 3. 一般要求 3.1焊接件的制造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技术文件和本标准的规定。 3.2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 3.2.1用于焊接件材料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322用于焊接件的材料(钢板型钢等)和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等) ,进厂时应按照材料标准 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3.2.3对于无牌号和无合格证书的焊接件材料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3.2.4原材料下料前的形状偏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否则应予以矫正或另作他用(矫正可下料前校正, 也可下料后校正),使之达到要求。矫正后,钢材表面不应留有明显的损伤。 3.3焊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形位公差 3.3.1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 手工气割的板材、型钢(角钢、工字钢、槽钢)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1规定。 3.2.2零件形位公差 3.2.2.1板材零件表面的直线度和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 2规定,直线度应在被测面的全长上测量。 表2 mm 板厚

3.222型材零件的直线度、平面度、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歪扭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mm 表4 mm 型材高度h型材长度L歪扭误差(t)简图 < 100< 2000 1.0 L 「'--> 2000 0.5L/1000 但不得大于3 < 4 2.0 2L/1000 但不得大于5.0 2.0 > 4~12 1.5 1.5L/1000 但不得大于5.0 1.5 > 12 1.0 L/1000 但不得大于5.0 1.0 项目公差(t)差带简 L < 1000 1.0 L > 1000 L/1000 但角钢不得大于6, 工字钢、槽钢不得大于4 平面度任1000长度内 1.0 垂 直度但不得大于2(不等边角 1 *钢按长边宽度计算) ■ L 1

焊接工艺规范与操作规程完整

焊接工艺规范及操作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对本公司特殊过程――焊接过程进行控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1.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铁塔结构、桁架结构、多层和高层梁柱框架结构等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工程中,钢材厚度≥4mm的碳素结构钢和低和金高强度结构钢的焊接。适用的焊接方法包括: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埋弧焊及相应焊接方法的组合。 2.本规范引用如下标准: 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3.焊接通用规范 3.1焊接设备 3.1.1 焊接设备的性能应满足选定工艺的要求。 3.1.2 焊接设备的选用: 手工电弧焊选用ZX3-400型、BX1-500型焊机 CO2气体保护焊选用KRⅡ-500型、HKR-630型焊机 埋弧自动焊选用ZD5(L)-1000型焊机 3.2 焊接材料 3.2.1 焊接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和其它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3.2.2 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低合金钢焊条》(GB /T5118)的规定。 3.2.3 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及《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的规定。 3.2.4 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

钢结构焊接规范

钢结构焊接规范 钢结构从下料、组对、焊接、检验等工艺 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施工工艺标准 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 《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1 《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手工电弧焊焊接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电焊条:其型号按设计要求选用,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按要求施焊前经过烘焙。严禁使用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的焊条。设计无规定时,焊接Q235

钢时宜选用E43系列碳钢结构焊条;焊接16Mn钢时宜选用E50系列低合金结构钢焊条;焊接重要结构时宜采用低氢型焊条(碱性焊条)。按说明书的要求烘焙后,放入保温桶内,随用随取。酸性焊条与碱性焊条不准混杂使用。 2.1.2引弧板:用坡口连接时需用弧板,弧板材质和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 2.1.3主要机具:电焊机(交、直流)、焊把线、焊钳、面罩、小锤、焊条烘箱、 焊条保温桶、钢丝刷、石棉条、测温计等。 2.2作业条件 2.2.1熟悉图纸,做焊接工艺技术交底。 2.2.2施焊前应检查焊工合格证有效期限,应证明焊工所能承担的焊接工作。 2.2.3现场供电应符合焊接用电要求。 2.2.4环境温度低于0℃,对预热,后热温度应根据工艺试验确定。 3、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电弧焊接(平焊、立焊、横焊、仰焊)→焊缝检查。 3.2钢结构电弧焊接 3.2.1平焊 3.2.1.1选择合格的焊接工艺,焊条直径,焊接电流,焊接速度,焊接电弧长度等,通过焊接工艺试验验证。

钢结构焊接技术要求

钢结构焊接技术要求 一、常规要求 1、焊工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担任焊接工作。 2、重要结构件的重要焊缝,焊缝两端或焊缝交叉处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3、焊前对焊件应预先清除焊缝附近表面的污物,如氧化皮、油、防腐涂料等。 4、在零摄氏度以下焊接时,应遵守下列条件: ①保证在焊接过程中,焊缝能自由收缩; ②不准用重锤打击所焊的结构件; ③焊接前需除尽所焊结构件上的冰雪; ④焊接前应按规定预热,具体温度根据工艺试验定。 5、焊接前应按规定预热,必须封焊主板(腹板)、筋板、隔板的端(厚度方向)及连接件的外露端部的缝隙; 6、钢结构件隐蔽部位应焊接、涂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闭。 7、双面对接焊焊接应挑焊根,挑焊根可采用风铲、炭弧气刨,气刨及机械加工等方法。 8、多层焊接应连续施焊,每一层焊道焊完后应及时清理检查、清除缺陷后再焊。 9、焊接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平焊位置。 10、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结块的焊剂及已熔烧过的渣壳;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油污、铁锈。 11、施工单位对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写出工艺评定报告,并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12、焊工停焊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核。 13、焊接时,焊工应遵守焊接工艺,不得自由施焊及在焊道外的母材上引弧。 14、对接接头、T形接头、角接接头、十字接等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和引出板,其材质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50mm,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 15、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查清原因,订出修补工艺后方可处理。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时,应按返修工艺进行。 16、焊接完毕,焊工应清理焊缝表面的溶渣及两侧的飞溅物,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17、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小时以后,方可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二、根据焊接结构件的特点、材料及现场条件的可能,焊接方法可选择手工电弧焊、埋弧自动焊和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产品焊接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 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机型农机及其它焊接件的制造和检验。若本标准规定与图纸要 求相矛盾时,应以图纸要求为准。本标准适用于手工电弧焊、CO2气体保护焊等焊接 方法制造的焊接件。 二、技术要求 1、材料 用于制造组焊件的原材料(钢板、型钢和钢管等)、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气体等) 进厂时,须经检验部门根据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验收后,才准入库。 对无牌号、无质证书的原材料和焊材,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其成份和性能符合要 求时方准使用。 1.1焊接材料: 1)焊条、焊丝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各类焊条必须分类、分牌号堆放, 避免混乱。搬运过程轻拿轻放,不要损伤药皮。焊条码放不可过高 2)仓库内,保持室温在0°C以上,相对湿度小于60%。 3)各类存储时,必须离地面高300mm,离墙壁300mm以上存放,以免受潮。 4)一般焊条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两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条,必须要保管 好。焊条使用前应按其说明书要求进行烘焙,重复烘焙不得超过两次。 1.2原材料 1.2.1各种钢材在划线前,不能有较大的变形,其形状公差不得超出下列规定:1)钢板的平面度不应超过表1规定 表1 钢板平面度公差值 f 简图测量工具1000:f 厚度δ≤16 f=2 1米平尺厚度δ>16 f=1 2)型材的直线度和垂直度公差不超过表2的规定 表2

角钢槽钢钢管全长直线度误差f≤2/1000L,在每米长度内 不超过2 角钢垂直度误差f≤1/100b,但不大于1.5(不等边角钢按长边宽度计算) 工字钢歪扭:当L<1000时,f≤3;L≥1000时,f ≤5 槽钢腿相对腰的垂直度误差f≤1/100b 3)歪扭不超过表2的规定,当超过规定,本公司无法矫正时,经检验部门同意,可用于次要结构。 1.2.2下料: 钢材可采用机械剪切、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激光切割等下料方法,零件 切割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3规定: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的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4规定 表3 剪板机下料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mm 板材厚度 基本尺寸 ≤10 >10-20 >20 ≤500 ±1.5 ±1.5 ±2.0 >500-1000 ±1.7 ±2.0 ±2.5 >1000-2500 ±2.0 ±2.5 ±3.0 >2500-4000 ±2.5 ±3.0 ±3.5 表4 气割、等离子切割、火焰切割零件尺寸的极限偏差mm 板材型材厚度 高度基本尺寸≤10 >10-20 >20-30 >30 ≤100 >100-200 >200-300 >300 ≤500 ±1.5 ±1.5 ±2.0 ±2.5 >500-1000 ±1.7 ±2.0 ±2.5 ±3.0

钢结构焊接规范

钢结构焊接规范 焊接规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时间:2007-8-31 14:51:40 浏览次数:548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水轮发电机组及水工金属结构件设计图中规定的一、二类重要焊缝(一般是指要做射线检查或超声波检查的焊缝)的焊接。本规范不能包含的特殊焊缝的焊接按特殊制定的焊接工艺焊接。 2 一般要求 2.1 焊工资格 2.1.1一、二类重要焊缝应根据母材材质、板厚及焊接方法等主要内容由按SL35-92《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考试具有相应合格项目的合格焊工进行焊接。 2.2 焊接材料 2.2.1使用的焊接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2.2.2焊接用CO2气体的纯度必须≥99.5% 2.3 焊接设备 2.3.1焊接设备必须具有参数稳定、调节灵活和安全可靠等性能,并能满足焊接规范的需要。 3 焊前准备 3.1 焊接坡口 3.1.1焊接坡口一般应符合GB985、GB986规定的要求。 3.1.2坡口用气割方法加工时,其坡口的表面粗糙度不得低于ZBJ59002.3-88规定的Ⅰ级。 3.1.3焊接前,坡口内的水、油、锈其它污物必须清除干净。 3.2 焊件组装 3.2.1同厚度焊件的对接允许对口错位如下: 拼板焊缝不大于1mm,组装焊缝不大于2mm。 3.2.2坡口间隙过大时,不允许在坡口间隙内垫钢筋或钢板,焊件组装时坡口间隙超过5mm时,但长度≤焊缝全长的15%时,允许作堆焊处理,堆焊后焊缝坡口应修磨至原要求。 3.2 定位焊 3.2.1定位焊的焊接质量要求及工艺措施与正式焊缝相同,定位焊的焊接应由持有效合格证书的焊工承担。 3.2.2定位焊的焊缝应有一定的强度,但其厚度一般不应超过正式焊缝的二分之一,通常为4-6mm,定位焊缝的长度一般为30-60mm,间距以不超过400mm为宜。 3.3 焊接垫板、引弧板和引出板的设置。 3.3.1技术文件要求规定设置垫板的焊接接头,其焊接垫板应与母材表面贴实,坡口应有适当的间隙以保证焊缝的焊透。 3.3.2埋弧自动焊接时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板和引出板。 3.4 焊接材料的使用 3.4.1焊条和焊剂必须按使用说明烘干,烘干后的焊条和焊剂应保存在100-150℃的恒温箱内,焊工焊接时应放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 4 焊接工艺 4.1焊接方法 4.1.1根据本厂情况、焊接方法按以下原则选用: a.母材为Q235-A、16Mn、20SiMn时除了用手工电弧焊外,可以用CO2气体保护罩和埋弧焊焊接。

焊接检验标准完整版

焊接检验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焊接检验标准: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 焊接检验标准: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 焊接检验标准 1. 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 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不良缺陷定义 4.1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4.2 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4.3 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4.4 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4.5 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4.6 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7“R角”过大/小: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小。 4.8 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焊接工艺通用工艺守则知识分享

焊接工艺通用工艺守 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主要承压元件焊条电弧焊、埋弧焊以及焊缝返修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则,常压容器的焊接可参照执行。 1.2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制D1、D2类压力容器的焊接(不包括有色金属的焊接)。 1.3本守则如与设计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1.4焊接时,除符合GB150、GB151、JB4710、JB473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本守则外,还应符合图样的规定。 1.5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引用标准 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 《压力容器》 GB151 《管壳式换热器》 JB4710 《钢制塔式容器》 JB4731 《钢制卧式容器》 HG20584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T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试验》 HG20583《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

GB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及尺寸》 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3. 焊接材料 3.1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钢带、气体、电极和衬垫等。 3.2 焊接材料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按照材料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与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焊条药皮应均匀、表面无气孔、没有明显的裂纹、脱皮现象,并存放在干燥的仓库内,要求温度≥5℃、相对湿度≤60%,使用前对焊条按规定温度应进行烘干和保温,烘干后的焊条应放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低氢型焊条一般在常温下4h后应重新烘干,烘干次数不宜超过三次,对于焊工退回的焊条,库管员要做好标识,并按牌号、规格、代号存放,使用前应进行烘干,对于二次烘干的焊条应在焊条夹持端的截面用记号笔涂黄色标记,对于第三次烘干的焊条应在焊条夹持端的截面用记号笔涂红色标记。 3.4焊条、焊丝、焊剂及气体的选用应根据NB/T47015规定或图样规定进行选择,对于非受压元件或图样中未注明的焊材可按下列原则选用。 3.4.1低碳钢、低合金钢焊接应按母材抗拉强度等级选用相应强度等级的焊材,不同强度的低碳钢、低合金钢焊接应按强度较低一侧母材要求选择焊材,即按“低匹配”原则。 3.4.2不锈钢焊接一般应选用与母材金属化学成份相近的焊接材料,不锈钢与碳素钢、低合金钢之间的焊接一般选用铬镍含量高于奥氏体母材的焊接材料焊接。 3.5 焊工应根据焊接要求选用相应焊机,并注意直流焊机的极性连接。 4. 焊工及其钢印 4.1从事压力容器焊接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应当按照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最新钢结构焊接规范.

最新《钢结构焊接规范》讲解 一、前言 钢结构焊接规范出台的背景 1、中国经济发展的要求(钢结构建设的历史回顾、钢产量的发展势头、城市化进程的要求) 2、与之建设配套的技术要求(从业队伍较年轻、技术力量缺乏、人员流动性较大、建筑发展 的时效性强——板、管、铸、锻) 3、长远的战略考量(节能、环保、抗灾害、资源) 4、从钢结构使用范围的扩展考虑(将原标准JGJ81-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改编和 提升为国家标准GB50661《钢结构焊接规范》)随着名称的改变也带来了内容、要求的相 应变化 二、新老标准在结构上的差异 1、目录 JGJ81标准 GB50661标准 总则总则 基本规定术语和符号 材料基本规定 焊接节点构造材料 焊接工艺评定焊接连接构造设计 焊接工艺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质量检查焊接工艺 焊接补强与加固焊接检验 焊工考试焊接补强与加固 附录A(钢板厚度方向性能级别附录A(钢结构焊接接头及其硫含量、断面收缩率 值)坡口形式、尺寸和标记方法) 附录B(建筑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附录B(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格式)报告格式) 附录C(箱形柱(梁)内隔板电渣附录C(箱形柱(梁)内隔板电

焊焊缝焊透宽度的测量)焊焊缝焊透宽度的测量) 附录D(圆管T、K、Y节点焊缝的本规程用词说明 超声波探伤)引用标准名录 附录E(工程建设焊工考试结果登记附:条文说明 表、合格证格式)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三、新标准的具体章节说明与其他标准的相关性 1、总则 1.01、强调新标准在相应科研、实践基础上形成的(1985年发展中心开始至今) 1.02、载荷条件参照AWS等相关标准分为静载和动载,对其他结构也能参考执行 1.03、强调安全(以人为本、吸收上海胶州路大楼、北京央视大楼失火教训) 1.04、强调标准的互补与强制性标准的执行 2、术语和符号 该章节的术语和符号相比老标准都是新增加的,术语共8个、符号29个,这里强调都 是与焊接技术相关的。 2.1.7检测——强调采用一定的试验和测试处理所进行的技术操作 2.1.8检查——强调对材料、人员、工艺、过程或结果的核查,并确定其符合性(CNAS也有对 应的机构) 2.2符号 强调在使用该标准中的一些相关符号时,为了避免力学性能符号的引用混乱,建议在检测报告中,力学性能名称后,用括弧标出符号。 3、基本规定 3.01将碳当量的推断公式(老公式用于含碳量较高的计算),发展和改进到对低碳钢进 行计算(因钢结构中大量用到低碳钢),并将钢结构焊接难度分为A、B、C、D四个等 级。见表3.0.1. 含碳量≥0.18% CEV=C+++(%) 含碳量0.07~0.22% Pcm=C++++++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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