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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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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将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保

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得以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的贯彻执行,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即在风险最低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在收益一定的前提下,追求风险最小化;以最适宜的风险代价,取得最大的收益。

第三条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风险管理必须针对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类别,覆盖公司的

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规性:风险管理战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并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臵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不相容

职务应相对分离。

(四)及时性:风险管理必须在风险发生或发现时及时进行,讲究时效。风

险管理策略及方法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完善。

(五)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四个层次构成,分别为:公司董事会下

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设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包括风险监管部、合规管理部与稽核部在内的相关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以及各业务部门内设的风

险管理岗位。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战略

和风险管理政策,确定风险管理原则,根据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检验风险管理政策的有效性以使其不断完善,并将风险管理纳入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

行职责和义务,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总体风险控制和管理政策,审查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及其有效性,监控、检查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审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公司重要风险的界限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公司经营管理层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风

险管理准则与风险管理制度履行职责和义务。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各项决策和指导意见;审议各项业务创新的风险控制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对各部门和分支机构风险控制状况和违规案例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对风险案例相关经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提出表彰或处罚意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缺陷的纠正和处理机制,对各类投诉、可疑事件和内控缺陷进行通报和分析,妥善解决各类风险隐患;听取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报告等。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

事会聘任,并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认可。合规总监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董事长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的合规性审查并监督执行,对公司重大决策和主要业务活动进行合规审核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八条公司设立风险监管部、合规管理部与稽核部等内部监督检查部

门,独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对董事长负责,并同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监事会和合规总监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的情况。

风险监管部负责倡导全员风险意识,进行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策略的研究;

及时识别已开展的各项业务和创新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督导业务部门在业务运行、业务创新中建立与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通过连接各业务管理系统、建设电子信息监控系统,对公司经营活动、业务开展事前和事中的风险监管点或风险监管项目实施审核、监控与管理;构建业务风险计量评判模型,对相关业务进行风险绩效评估、分析,提出业务改进建议;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指标监控体系,组织进行全面压力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工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与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监管对接;建立风险监管信息内部报送与传递机制,修正偏差以达到风险的分担、转移、整合和消除。

合规管理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

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合规审查、合规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负责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及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约定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条款的完备性以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显失公平等法律事项进行审核;对已获准的合同及业务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管理公司的诉讼案件;协助司法机关查询、冻结及执行工作;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律培训,防范法律风险。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所属部门及分支机构的业务、财务、会计及其他经营管

理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等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和建议职能,对董事会负责。

第九条信息技术部、财务会计部、资金计划部、客户资金存管中心和人

力资源部在承担本单位内部的风险控制职能外,各自在信息技术、财务会计、资金、客户资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参与风险的识别、评估、管理和控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第十条各业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设立风险管理岗位,在合规总监与内

部监督检查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监督执行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与内部监督检查部门建立直接、有效的沟通,对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风险点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或完善的意见

或建议,有效识别和管理本单位业务经营中面临的各种风险。

第三章风险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全员风险管理,引导员工遵循良好的行为准则和道德

规范,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每一岗位员工都具有风险管理职能,都应该自觉执行公司各项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十二条公司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培育

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并融于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在相关政策和制度文件中明确规定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要求和内容,在各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

第十三条公司经纪、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及各创新业务的业务管

理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对所经营的全部业务建立适当的业务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业务管理部门制订的业务制度和流程,须经合规管理部、风险监管部审查。

第十四条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设计中,要充分体现部门岗位之间的制衡和

监督的原则,对于涉及资金和信息的关键岗位必须建立双人、双职、双责的制度,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第十五条公司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经依法批准开展经营的各业务部门

和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实行授权管理制度。

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必须在被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严禁越权经营。各部门在每年度的内控自我评价时应对自身及所属关键业务岗位的授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各业务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为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

履行一线风险控制职能,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部门内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并针对业务主要风险环节制定业务操作流程。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隔离墙制度,各业务部门之间应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

定的要求保持相对独立,切实防范公司与客户、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风险传递及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业务必须建立操作日志,系统运行日志,操作留痕等

措施,从技术上全面落实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实现责任事故的可追溯性,做到责任明确,有据可查。

第十九条公司须建立危机处理应急机制,各部门应对重点风险环节和风

险隐患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和预案。

第四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面临的风险分为六类: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系统性风险。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可度量风险,如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利用指标体系进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而对于不可度量的风险指标,如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通过标准化业务流程等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风险监管部根据政策及市场变化、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风

险战略调整,运用在险价值模型、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多种方法,对公司所面临的各类业务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估并报告。

第二十三条合规管理部与风险监管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公司各项

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已知的和可预测的风险进行梳理,识别风险环节和主要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各业务部门应在本单位业务流程基础上分析判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在分

析风险点的基础上,拟定本单位业务管理中的风险管理重点。

第二十四条内部监督检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管理

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自身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修正意见,相关部门负责整改和落实。

第二十五条各业务部门制订的重大经营计划和创新业务方案应包含业

务部门自身对于计划、方案的风险判断和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由合规管理部与风险监管部进行风险评估。合规管理部与风险监管部对计划方案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审查和识别,对其产生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对计划方案中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等进行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严禁开展任何未经风险评估、未落实风险管理措施及未经公司授权的业务。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综合信息的收集与累积机制。风险管理

综合信息包括与风险及风险管理相关的经济、政策法规、市场状况、技术革新、公司资源、财务状况、人力配臵、管理措施、工具应用、信息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广泛地、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及管理相关的信息,并送交风险监管部对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和修订,以建立和更新公司的风险管理综合信息库。

第五章风险监控与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建立符合业务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和非现场稽核要求的

风险监控系统。风险监控系统和监控结果对内部监督检查部门开放。风险监控系统为外部监管机构预留接口,以便外部监管机构实现同步监管。

对于系统不能监控的领域,通过业务部门及时报备、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将各项业务风险纳入监控范围,努力消除各项风险隐患、不留下风险盲区。

第二十八条公司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经纪业务风险实施监控,包括客户

账户开立、委托交易、资金划转、大额资产转移、经纪人、基金代销等业务过程,及时揭示和预警账户、资金、交易等环节的风险。

公司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监控,监控范围包括公司融资

融券总量指标、信用额度、信用账户、合同期限、标的证券、担保物情况、融资融券交易及担保物追缴、强制平仓操作和异常交易行为、风险集中度状况、

信用交易风险结构分布等。

公司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自营及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实施风险监控,建立风

险监控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进行动态风险监测。对超过警戒值和突发性风险放大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和各项业务

规模与净资本水平的动态挂钩机制,动态、实时地监控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变化,保证公司业务发展与净资本充足水平相匹配,确保公司所有净资本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

第三十条各经营管理部门及职能部门应负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及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及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各经营管理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合规风控岗位人员每月向合规风控部门全面报告本单位的风险管理情况。

第三十一条合规风控部门负责根据公司各阶段风险控制的不同重点,对

重点风险业务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制度的执行及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稽核部负责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需要对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进行

适时稽核。

第六章风险报告与处臵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以及内部员工和客户

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管理层及监督检查部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投诉、可疑事件和内控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使公司及时掌握各业务及分支

机构经营中的风险情况,并采取措施,促进公司各经营管理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安全稳健地持续经营。

第三十四条公司的内部风险报告包括:定期的风险报告与即时的风险报

告两类。定期的风险报告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定期报合规风控部门。即时的风险报告要求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的所有员工,在发现风险后及时向合规风控部门、相关业务支持部门和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合规风控部门、相关业务支持部门和管理部门在得到风险报

告后应互相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责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化解风险,寻找漏洞、加

强控制。

第三十六条合规风控部门建立有效的风险报告机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

和公司领导提供风险报告,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发现业务运作存在风险隐患或风险监控指标值不合规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整改。

第三十七条内部监督检查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稽核审计过程中,发现经营管理部门日常经营管理存在内控缺陷、风险或风险隐患等情况,需要经营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解释、分析,采取整改、完善措施,并反馈执行结果的,应当及时发出内控监督文书。

第三十八条经营管理部门收到内控监督文书后,应当及时、全面、深入

地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内控缺陷、风险或风险隐患的性质、风险状况、紧急程度等,制定、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或整改计划,并将风险处理结果反馈发文部门。

第三十九条公司将根据各部门收到风险处臵通知书的次数及对提出风

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对相关责任部门的风险管理绩效进行评价。

第七章风险管理的问责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合规总监和内部监督检查部

门对公司风险控制情况的检查和评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阻挠,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第四十一条经营管理层应深入分析经营活动中风险管理问题,充分考虑

各项经营活动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和风险隐患,研究制订涵盖各项业务及相关岗位的风险管理责任的问责制度。

第四十二条风险管理的责任划分:

风险监管部负责监控和报告公司的风险敞口和限额使用情况。经营管理部

门负责人对各自业务的风险管理具有第一线的责任,财务会计、资金计划、清算存管、信息技术和人力资源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支持或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

对属于风险管理制度下的规则、制度、办法、规定流程等审核层面的问题

或发现风险事项存在未进行风险揭示的,内部监督检查部门是第一责任人,归口管理部门是第二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属于执行方面的问题或发现风险、隐患或漏洞没有及时报告并制订规避措

施或收到风险通知书后未及时整改的,执行部门是第一责任人,归口管理部门是第二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四十三条风险管理问责的基本规则:

(一)风险管理问责发生时,根据岗位职责规定及责任承担顺序确定责

任人;

(二)风险管理问责分为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引

咎辞职、移交司法机关。

第四十四条对于不配合风险管理工作、拒绝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

拒不执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将责令其改正,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直至撤职、开除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风险管理的评价与考核

第四十五条公司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绩效定期进行评价,评价

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风险管理评分作为公司对各业务绩效评估(KPI)的评分指标之一,指标权重不低于 20%。具体考评办法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四十六条公司各部门的风险管理评价由合规总监会同内部监督检查部

门负责组织完成;对合规总监和内部监督检查部门的绩效评价按公司绩效考核

办法组织完成。

第四十七条风险管理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风险管理涵盖经营活动范围描述;

(二)风险管理制度与公司战略的一致性和适配程度;

(三)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四)风险管理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与执行情况;

(五)风险管理分析报告情况;

(六)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评价;

(七)公司确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规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制造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 (2016版) 文件号:LZZG-2016.1 编制: 审核: 批准: 持有人: 2016-0X-0X发布 2016-0X-0X实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1.1 人员职责 1.1.1 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1.1.1.1 负责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公司产品的安全质量负全责; 1.1.1.2 批准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发布《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1.1.1.3 任免公司总经理、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1.1.1.4 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1.5 主持召开董事会,拟定公司管理机构; 1.1.1.6 支持总经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2 总经理 1.1. 2.1 全面领导公司日常工作,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及顾客满意的重要性; 1.1. 2.2 对公司质量工作和产品质量负责; 1.1. 2.3 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1.1. 2.4 负责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的批准; 1.1. 2.5 负责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任免; 1.1. 2.6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 1.1. 2.7 主持管理评审; 1.1. 2.8 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 2.9 支持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专业质控责任人开展工作,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 1.1.3 质保工程师 1.1.3.1 协助总经理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1.1.3.2 按照质保手册的规定对各质控系统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的发展不断完善、改进质保体系的工作; 1.1.3.3 组织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定; 1.1.3.4 坚持原则,行使质量否决权,保障和支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人员工作; 1.1.3.5 定期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协助总经理组织管理评审; 1.1.3.6 对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和培训; 1.1.3.7 组织编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标准,其中包括质量记录、报告,并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贯彻实施; 1.1.3.8 审签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1.4 材料责任人 1.1.4.1 对原材料、焊材、外购外协件的采购质量负责,审核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和材料的入库验收; 1.1.4.2 审查分包/分供方的资质,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评价工作; 1.1.4.3 监督检查材料的保管、标记移植和材料的发放,确保压力容器用材的正确性; 1.1.4.4 审核材料的代用手续; 1.1.4.5 有权对材料员、保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制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制造现场; 1.1.5 工艺责任人 1.1.5.1 负责并组织图样的审查工作,有权制止不合格的技术文件流入制造工序; 1.1.5.2 组织编制并审核工艺文件,负责工艺文件的修改和现场工艺质量问题的处理; 1.1.5.3 负责组织审核工装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投资管理制度

4.1.2投资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证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对外投资,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资等内部投资行为。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2岗位分工 2.1证券部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制定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 (3)负责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 (4)负责按对外投资类别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2.2财务中心配合进行对外投资的前期论证、资金筹措、投资并购的资产交割等事项,负责对外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 2.3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信息。 2.4对外投资的经办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法律、金融、证券、并购、财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5不得由一个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3授权批准 3.1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 3.2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议、批准重大投资项目。 3.3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审批权限审批对外投资项目。

3.4管理层依据董事会授权,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对外投资业务。对管理层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授权必须以书面授权的方式明确。 3.5除须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外,其余投资损失确认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3.6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先审议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7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总部决策层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总部批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3.8对投资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9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投资业务,经办人员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个人)报告。 4对外投资原则 4.1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逐步形成以公司品牌为标志,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的产业体系。 4.2对外投资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调查,经过可行性论证。 4.3公司谨慎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高风险投资,该类投资不得占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4.4境外投资必须考虑政治、文化、经济、法律、市场、汇率等因素的影响。 4.5对外投资严格实行预算管理,防止对外投资失控导致公司资金链的断裂。 5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5.1投资决策管理 5.1.1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各职能部门均可以提出投资项目建议书,报送公司证券部审查。 事业部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提出的投资项目建议书,由事业部

风险投资管理办法

经发管委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投资 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发管委企业金融业务风险投资项目的流程、提高效率、控制相关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应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三条经发管委下设的企业金融服务部牵头组织企业金融风险投资业务具体工作,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 第四条经发管委下属分支机构包括各分、子公司及单体营业部(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积极开展风险投资业务的市场开发工作。 第三章项目立项及开发 第五条提请立项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项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性标准 1、行业选择 行业符合“两高六新”,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和“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重点投资于行业具有良好成长性、符合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科技(含互联网)、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文化与传媒、消费与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 2、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市场、技术、成本、品牌、资源、管理、人才等方面应至少具备两项以上的核心竞争能力。 3、主营业务 3.1公司的主营业务清晰,业务专一性较强,商业模式具有可复制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将绝大部分的资源与精力投入到公司的主营业务中来,体外无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产业,同时亦无盲目多元化的情况与倾向。 3.2公司主营业务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4、实际控制人及核心团队的诚信度、创业精神、管理能力及稳定性 4.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核心团队无历史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税收、资信等)。 4.2团队结构合理,目标一致,具有合力,且具备创业热情,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清晰的认识与执行能力。 4.3管理团队中要有具备行业从业经验的不同类型人才,包括技术、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等。 4.4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或具备较强的可塑性

各项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⑴.技术资料管理; ⑵.维护和保养; ⑶.备品备件管理; ⑷.管理办法。 ㈠.技术资料管理 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设备图纸两方面。 ⑴.设备档案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验收报告;安装位置;使用年限;设备现状;维修保养记录等几方面。 ⑵.设备图纸包括目录;安装布置图;机械图纸;电气图纸;机械传动原理图;电气原理图;机械;液压;气压控制图;接线图;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自制件明细表和备件明细表等几个方面。 ㈡.维护和保养 机械设备保养一般采取三级保养制度,即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大修。 ⑴.日常保养 ①.日常保养工作主要是对某些零件进行检查;清洗;调整;运动队滑;紧固等,针对的是外观、操纵装置、传动装置、控制装置、各种仪表和关键部位部件。 ②.日常保养分为班前保养巡检和点检。 班前保养主要内容是:擦拭设备、检查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操纵控制指示部分是否灵敏可靠,有没有异常响声气味等。 巡检内容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表格,实施对设备的控制。 点检是对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控制。 ⑵.定期保养 定期保养根据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大体可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这是一种强制性预防为主的停机保养制度。 ①.定期保养是根据设备使用时间长短来规定的。各级保养的间隔期大体是:一级保养300h,二级保养1200h。 ②.定期保养的内容是: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寻部件,调整个别零件,并完成难保养的全部内容。 ③.各级保养的具体内容根据设备的性能与使用要求而定。 ⑶.大修 大修是根据设备性能参数丧失程度而安排的,一般情况下,现场设备不安排大修。 ㈢.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是设备长期保持良好运营状态的保证,是设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可分为备件计划和备件管理两部分。 ⑴.计划是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工作环境、连续工作时间而制定的。备品备件必须是设备运转和保证设备运转的必需品。 ⑵.备件管理 备件根据使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部分:专用备件、备品、标准件、计量器具及常用工具,其中大型备件,易燃易爆品,有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2)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3) 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4) 第五章责任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待定)、 《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待定)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控制应贯穿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 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当遵循有限、书面、分级、监督、审慎、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有限授权原则。公司实行业务权限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第六条书面授权原则。公司所有业务权限的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变更、撤销与终止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分级授权原则。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进行授权。

第八条监督授权原则。公司应当对业务操作以及授权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监察稽核部执行。 第九条审慎授权原则。公司及授权人应当在评估被授权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审慎选择被授权人。 第十条适当授权原则。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授权根据授权时限的不同,分为临时授权和阶段授权: (一)临时授权,指公司为解决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授权人在短 时间内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突发事 件、专门事项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 (二)阶段授权,指公司为解决、处理有规律发生或经常发生的事 件或业务,或授权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 特定时期内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相关事件、业务或代授权人履 行职责的授权。 第十二条公司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授权人姓名; (二)被授权人姓名; (三)授权事项及范围; (四)授权期限;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行为,保证投资安全,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投资活动,包括内部投资和外部投资。 3 职责 3.1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 3.2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3.3财务部负责投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保障,负责审核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预算,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及检查监督和投资清算。 3.4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或公司指定的专门工作机构按其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公司的投资工作。 4 要求 4.1总则 4.1.1 本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行为应符合公司的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对内、对外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1.2本制度所称投资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 1)“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经营规模,或技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利用自有资金或借款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 2)“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 3)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包括购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项目合作投资(包括资产抵押、借款、担保)等。 4.2 投资原则 4.2.1公司投资应符合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规模应与公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1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并承担有限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包含以下类型: 1、股权投资: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2、上市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控股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事项。 第五条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公司章程》、

《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循确保资金安全、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财务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 第六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及账户管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使用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暂定5000万)。 第八条证券投资资金应开设专门的银行帐户,并在证券公司设立资金帐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帐户与资金帐户对接。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帐户,每笔超过50万元的资金调拨均须经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才能进行,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账户。因证券投资所得收益必要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公 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 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 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 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 (一)长期投资的原则 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员工(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循长期投资的理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严格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从业人员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 (二)从业人员可以实际控制其账户的运作,或向其提供具体投资建议,或可直接获取其账户利益,或作为其账户资金的实际持有人的人员或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发布实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业人员应向监察稽核部如实备案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交易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完成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 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后15个工作日内应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及交易账户信息及持仓情况。 第五条从业人员未列入利害关系人的父母、子女的证券投资账户信息,应按第四条的时间要求进行备案。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在公司选定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配偶、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能提供纸质对账单(应包含交易流水信息及持仓信息等内容)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且原则上一人只能选定一家证券经纪商。 第七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时,禁止以下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凯恩股份: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1年5月)n 2011-05-26概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号:风险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进行 PE (私募股权投资、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以及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的投资行为。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和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除外。 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应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进行风险投资。 第二章风险投资的决策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万元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 (二投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 5000万元的,由董事会批准; (三投资金额在 50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投资金额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以上”均含本数。 第六条公司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进行风险投资时,应在此项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金额 1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 第七条公司明确由专门的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第八条公司在风险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风险投资进行事前审查, 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加强公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范投资顾问人员合规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促进投资顾问业务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经营活动。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 从事证券经纪业务,附带向客户提供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投资建议服务,不就该项服务与客户单独作出协议约定、单独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其投资建议服务行为参照本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证券投资顾问,是指公司正在或将要从事符合证监会《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中所指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成为证券投资顾问的证券营业部员工。证券投资顾问不得同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 第四条经纪管理总部和证券营业部是证券投资顾问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顾问的日常管理、招聘、培训、监督、考核、投诉

和回访等工作; 投资顾问部是证券投资顾问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顾问的专业指导、专业培训和专业评价等工作,负责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需求,提供证券投资顾问产品或服务; 人力资源部负责投资顾问的人事管理、资格申报和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信息技术部负责提供投资顾问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支持; 法律合规部负责投资顾问业务有关规章制度、合同文本的合规审核,开展投资顾问业务有关合规培训和合规咨询,在合规检查工作中对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对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合规考核,并将投资顾问业务纳入公司信息隔离墙统一管理。 第二章证券投资顾问的任职资格及工作职责第五条投资顾问的任职资格包括: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合规执业记录; 2.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投资咨询经验或金融业从业经验; 4.具有出色的沟通及协调能力,能够正确处理客户的各种投资咨询问题; 5.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中的基本条件及公司其他条件。

公司规章制度程序文件

公司规章制度程序文件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3) 第二章员工守则 (4)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4) 第一节总则 (4)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4)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5) 第四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5)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6)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7) 第四章行政管理制度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8) 第三节电话使用规定 (8) 第四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8)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9) 第六章考勤制度 (10) 第七章保密制度 (12) 第八章安全保卫制度 (12) 第九章晋升制度 (13) 第一节总则 (13) 第二节分则 (13) 第十章奖惩制度 (13) 第一节总则 (13) 第二节奖励 (14) 第三节处罚 (14)

第一章管理总则 一、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三、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四、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五、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六、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艺术、管理、经营水 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七、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 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1.公司派出进修,费用及培训时间由公司承担和安排,并与员工签订技术协议。 2.自己申请进修或深造并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费用由个人和公司各承担50%,并与 公司签订技术协议。 3.自己申请进修或深造且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培训时间按事假计 算。公司根据公司业务情况保留同意或拒绝员工申请的权力。 八、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九、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十、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十一、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十二、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十三、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十四、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进行的PE (投资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权)、创投等风险投资行为,以及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 信托公司等金融类公司的投资行为。 公司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和对金融类上 市公司的投资除外。 第三条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风险投资必须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投项目资金直 接或间接地进行风险投资。

第二章风险投资的决策 第五条公司风险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投资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由董事会批准;投资 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下的,由董事长批准。 (二)投资金额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上或达5,000万元以上的,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六条公司进行1,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1,00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 第七条公司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处置权限同第五条的审批权限。 第三章风险投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八条董事长负责管理风险投资的运作,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 责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第九条公司证券投资部在主管投资工作的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为董事会决策提供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负责风险投资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 保证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管。 第四章风险投资内部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风险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提出,由证券投资部进行前期调研、评估,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给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审议。

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如何完善

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如何完善 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如何完善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投资者,完善,证券 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如何完善本文简介:摘要:证券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资金的出资人就是证券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权利不受侵害就需要有完备的制度,证券投资适当性管理制度就应运而生。证券最早发行国家是在欧美,我国证券投资市场发展比较晚,因此证券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如欧美国家完善。我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如何完善本文内容: 摘要:证券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渠道,资金的出资人就是证券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权利不受侵害就需要有完备的制度,证券投资适当性管理制度就应运而生。证券最早发行国家是在欧美,我国证券投资市场发展比较晚,因此证券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如欧美国家完善。我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最新发布的适当性管理制度,该项制度的颁布不仅在权利上使得投资者的权益受到保障,而且是我国证券管理制度重要里程碑。本文主要是通过解读我国在适当性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者的重要性及当前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内涵,提出其中有待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适当性规则;管理制度;证券投资者 一、我国当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内涵 我国最新的适当性管理制度即《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7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制度的颁布,进一步保障了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权益有法可依,并且是我国投资者管理制度的重要里程碑。 (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核心 主线:该《办法》颁布的主要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制度环境才能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是对相关证券法的完善,这使得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双重保障,进一步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外从根源上规避投资风险,将风险系数降到最低,这就要求相关理财公司以及金融机构要根据投资者的意向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从外部环境来说,还需要证监会和证券行业自律组织对证券行业进行有效监督,完善相关监督责任机制,不仅可以促进证券市场有序发展,最关键的是给投资者权益提供保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重心: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一,该《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的主要区别,和二者互为转换的条件,普通投资者的资金比较薄弱,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差,收益和诚信度比较低,与此相反,专业投资者在各项方面比普通投资者较好,普通投资者要想转为专业投资者,不仅只是具备好专业投资者的主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文件

(2016年新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全套)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xxxxxx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QMST-MS-001 2.质量管理规定QMST-MS-002 3.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QMST-MS-003 4.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QMST-MS-004 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QMST-MS-005 6.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QMST-MS-006 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QMST-MS-007 8.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QMST-MS-008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QMST-MS-009 10.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QMST-MS-010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QMST-MS-011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QMST-MS-012 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QMST-MS-013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QMST-MS-014 15.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QMST-MS-015 16.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QMST-MS-016 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QMST-MS-017 18.质量管理自查制度QMST-MS-018 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QMST-MS-019 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QMST-MS-020 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QMST-QP-001 2.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2 3.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3 4.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QMST-QP-004 5.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QMST-QP-005 6.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6 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7 8.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8 9.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9 10.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10 11.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QMST-QP-011 12.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QMST-QP-012

投资管理制度52431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邓炜律师团队协助起草,如您对完善本制度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发送邮件至wei.de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1d18091547.html,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基金投资风险,建立严谨、科学、高效、有序的基金投资运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第三条在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交易原则。公平对待不同投资者,公平对待投资者和其他资产委托人,不得在不同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和其他委托资产之间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交易等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制定公平交易规则,明确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实施措施。 (二)合法合规原则。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三)防火墙原则。基金资产和公司自有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和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不同的基金要独立运作,分别管理; (四)制约原则。基金投资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五)严格授权原则。授权制度是投资管理业务控制的核心,必须贯穿于投资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六)研究为先原则。任何基金投资决策的做出必须建立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之上。 除此之外,基金投资应当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投资架构与流程 第四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运行主要涉及以下组织和岗位:(一)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是基金业务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基金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团队、研究团队负责人及相关投资经理等组成。投决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并调整资产配置的原则,审核批准投资经理提出的季度投资策略报告、重大资产调整方案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听取研究分析团队对基金运作情况的评估报告等于基金投资决策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投资团队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管理、制订基金投资方案等。 (三)研究团队的主要职责为进行宏观经济研究和政策形势研究、分析行业经济动态、市场动态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等。 (四)公司XX部门负责维持健全有效的内控环境的专职组织有公司风险管理部和合规部。对投资管理过程中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严密的鉴别、监督和控制制度和程序,监控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投资管理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监督。 第五条基金投资管理过程是:投资原则与投资限制的制定、投资分析与研究、投资策略的制定与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管理、交易实

ISO9002-全套制度及业务流程之文件管理程序

ISO9002-全套制度及业务流程之文件管理程序目的及范畴:建立公司文件制作、审核、批准、发放、回收及更新、储存等程序,确保公司文件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和安全有效的运转。该程序适用于以上环节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个人。 职责: 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文件治理的总和谐及总监督,并受理各部门有关文件延误的投诉; 各部室资料员负责文件治理的具体工作,即收发、登记、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等。 工作流程: 3.1 文件分类: 3.1.1 通用文件: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外来文件和外送文件。 A. 内部文件:即公司制作的只在公司内部使用的文件。如请示单、报告、工作联系函、通知、会议文件、周记、制度文件等 B. 外来文件:即公司收到的由外单位制发的文件。如法律法规、政府来文、供方来文、顾客来文、公共事业单位来文等 C. 外送文件:即公司制作的对外发出的文件。如对政府、供方、顾客、公共事业单位发出的文件等 3.1.2 专用文件:指只在公司一定工作部门或业务范畴内使用的专门文件。分为技术文件、财务文件、人事资料、合同文件和签价单和决算资料等。 技术文件:即以图纸为核心的工程建设专用文件。如报批文件、标准图集、内业资料、图纸等。 财务文件:即在公司会计工作中形成和使用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如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有关的财务报告等。 人事资料:即公司职员在应聘、转正、考评等人事活动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差不多情形、工作表现的个人资料。

合同文件:即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外单位签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各类工程合同、设计合同、售楼合同等。 签价单:即审计核算部在签价认价时专用的文件。 F.决算资料:即审计核算部在办理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产生的文件。 3.1.3 记录:即公司各项质量活动留下的记录,是一种专门类型的文件。如合格供应商名录、培训记录、各类签到表、登记表等 3.2 总要求: 3.2.1 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3.2.2 内外行文要求做到格式统一、要素完整、文号分明。对外行文采纳国家公文格式,内部行文按公司惯例采纳英文格式。(格式及具体规定详见第三层次文件《**集团文件处理方法》之第二章“文件格式”) 3.2.3 各部室资料员为公司文件流转的进出口,文件不承诺由拟写人直截了当送领导者个人,因专门情形必须越过传递的,应于事后按程序补办登记。 3.2.4 各部室资料员要做好文书立卷工作。每年年初,按照以往本部门文件的运转情形,估量当年可能形成的文件,拟制或修订立卷类目。 3.2.5 各部室资料员要建立本部门的文件清单。即按照3.2.4订立的立卷类目,将空白的文件清单置于该类目的最前面;随时将已发放完毕的文件按已编好的类目归入卷内,并按文件收进顺序填写文件清单。 3.2.6 文件的治理一样要通过如下几个环节: 登记:收发文(除便条、介绍信、回执等)应登记在相应的收文发文登记本上或直截了当在文件上签收并及时整理文件名目。来图加盖受控分发号。 用印:公司印章由总经理秘书保管,部门公章由各部室资料员保管。用印时,应以有关部门主管签发的文字或经部门经理签字的盖章联系单为依据。 发放:各部室资料员按照批准的发放范畴进行分发。制度文件换版时,由总经理室或有关部门按照发放清单发出新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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