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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创新能力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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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创新能力企业的组织

形式选择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高创新能力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在传统组织架构里,低层员工只能唯命是从,做些低附加值的日常工作;而高级管理层则从事高附加值的工作,如组织设计、制定战略、协调不同团体和职能部门的工作等。组织创新后,报酬水平与专业知识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工作中一般属于主管人员和行家的管理职责,员工也可以承担起来,他们可以因之得到高报酬。这样一来,本该由报酬丰厚的经理或技术能手增加的价值实际上却由一般员工实现了。领导应分布在企业各处,而不应限于顶层。创建更扁平、更为横向的组织结构,减少传统的控制方式,这一切都要求每个人更多地掌握领导艺术。

用球队来比喻组织管理的形式,对于网络公司来说是非常适宜的。有人说:20世纪80年代的公司是“棒球队”型。在一个棒球队中,每一个人都有特别的守备位置和分工,所以“棒球队”型的公司,每个人的角色是固定的。90年代的公司是“橄榄球队”型。在橄榄球队中,四分卫负责整体的进攻,另外分别有一些人负责接球和防守。整体的机动性很强,合作很必要,角色有时必须视实际情形调整互换。四分卫可以传球给别人,也可以自己带球跑。根据战况的变化,可以选择传给比较远的人或是近的人。21世纪的公司是“奥林匹克篮球队”型。篮球的特色之一是节奏快,另外虽然有大致的分工,但是不管是前锋、中锋、后卫都可以投篮,同时合作的默契必须绝佳。网络公司要成功,一定要有高手。如何让高手贡献他们的知识生产力、创造一个绩效型的组织是很值得研究的。

组织结构需要不断创新。例如联想就是这样。联想因为公司组织变化多,被人戏称为“联想爱折腾”。

联想所在的计算机行业技术变化快、市场变化快、人员变化快,如果企业仍沿用过去秩序井然的组织结构以不变应万变,最终就只有被淘汰。

联想组织结构设计的指导原则值得所有企业思考:市场优先,然后才是内部运行秩序。1987年以前联想是“平底快船”———人少、部门少、只要市场需要,人员和部门啥都要干,多才多艺。

从1988年开始构造“大船结构”,这时联想已经是一个中型企业,组建了5、6个以产品类型划分的销售部,组建了以创办和管理分公司为主要任务的业务部,成立了以项目课题划分的若干个研究室。

1993年联想进入“舰队模式”———按产品组建事业部,把市场销售、研发和生产控制的权力下放给事业部,事业部要自己制定经营计划,自己制定价格,建立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年底根据销售业绩,自己制定奖金分配方案。

这种管理模式,对联想保持旺盛的活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总是通过组织的力量培养领导者和创新人才,它们是所谓的“产品斗士”培养地。3M公司执着于开发创新,以至于这个公司的氛围不像是大企业,而像个由实验室、小房间连起来的松散网状结构,上面挤满

了狂热的发明家和大胆的创业家,在公司里充分发挥他们的想像力。(组织创新系列之六)

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企业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通常有三种,即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企业组织形式。学习公司财务,首先必须了解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表1-1 企业组织形式及特点 公司组织形式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1.只有一个出资者。 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合伙企业1.有两个以上出资者。 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人按照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4.合伙企业本身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1.有2~50个出资者。 2.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 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 2.永续存在。 3.可转让性。 4.易于筹资。 5.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 (一)个人独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特点:1.只有一个出资者。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独资人直接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直接负责企业的全部负债,也就是说独资人承担无限责任。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一般而言,独资企业并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收益纳入所有者的其他收益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如大多数小企业按独资企业组织设立,因之易于组建。独资企业的价值是出资者出售企业可以得到的现金。 (二)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 合伙企业特点:1.有两个以上所有者(出资者)。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包括对其他无限责任合伙人集体采取的行为负无限责任。3.合伙人通常按照他们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4.合伙企业本身一般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其收益直接分配给合伙人。石油、天然气勘探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按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组建。合伙企业的价值是合伙人转让其出资可以得到的现金。 (三)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公司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1)有2~50个出资者。2.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出资者资本是否属于国有,可以分为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

企业组织形式及相关问题

企业组织形式及相关问题一、企业的组织形式 1.企业组织形态——企业三种基本的合法形式 第一,个体业主制(Sole Proprietorship) 个体业主制特点: 费用最低; 无企业所得税,只有个人所得税 无限责任; 企业存续期有限; 业主个人的借款; 第二,合伙制(Partnership) 合伙制的形式: 一般合伙制: 合伙协议; 同意各自提供一定比例的合伙资金; 分享相应的利润或亏损; 承担相应份额的债务,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制: 至少一人是一般合伙人; 不参与企业管理; 合伙制企业特点: 费用较低;

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对出资份额负责; 企业存续期有限; 有限合伙人可以出售他们在企业的利益; 无企业所得税,只有个人所得税; 管理控制权归一般合伙人; 重大事件投票表决; 第三,公司制(Corporation) 公司制企业特点: 创办复杂(章程和细则),费用高; 三类不同的利益者; 有限责任; 企业存续期无限; 法人; 公司法规定: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特点比较 企业形式的比较:

合伙制和公司制的比较 公司制合伙制 市场流动性股份易于交换, 产权交换受限,无 公司无须终结合伙制产权交易市场投票权一股一权一般合伙人控制企业税收双重征税个人所得税 责任有限责任无限责任 存续永续有限存续 创办费高低 筹资易, 规模大渠道有限, 规模小3.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资合公司; 公司实行资本金制度,非等额股份 有限责任; 股东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不能公开募股; 股东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财务不必公开, 定期送达个股东手中; 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金划分为等额股份; 发行股份, 公开募股筹资; 有限责任; 股东人数无限; 股票自由转让; 财务公开;

高创新能力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

高创新能力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 在传统组织架构里,低层员工只能唯命是从,做些低附加值的日常工作;而高级管理层则从事高附加值的工作,如组织设计、制定战略、协调不同团体和职能部门的工作等。组织创新后,报酬水平与专业知识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工作中一般属于主管人员和行家的管理职责,员工也可以承担起来,他们可以因之得到高报酬。这样一来,本该由报酬丰厚的经理或技术能手增加的价值实际上却由一般员工实现了。领导应分布在企业各处,而不应限于顶层。创建更扁平、更为横向的组织结构,减少传统的控制方式,这一切都要求每个人更多地掌握领导艺术。 用球队来比喻组织管理的形式,对于网络公司来说是非常适宜的。有人说:20世纪80年代的公司是“棒球队” 型。在一个棒球队中,每一个人都有特别的守备位置和分工,所以“棒球队”型的公司,每个人的角色是固定的。90年代的公司是“橄榄球队”型。在橄榄球队中,四分卫负责整体的进攻,另外分别有一些人负责接球和防守。整体的机动性很强,合作很必要,角色有时必须视实际情形调整互换。四分卫可以传球给别人,也可以自己带球跑。根据战况的变化,可以选择传给比较远的人或是近的人。21世纪的公司是“奥林匹克篮球队”型。篮球的特色之一是节奏快,另外虽然有大致的分

工,但是不管是前锋、中锋、后卫都可以投篮,同时合作的默契必须绝佳。网络公司要成功,一定要有高手。如何让高手贡献他们的知识生产力、创造一个绩效型的组织是很值得研究的。 组织结构需要不断创新。例如联想就是这样。联想因为公司组织变化多,被人戏称为“联想爱折腾”。 联想所在的计算机行业技术变化快、市场变化快、 人员变化快,如果企业仍沿用过去秩序井然的组织结构以不变应万变,最终就只有被淘汰。 联想组织结构设计的指导原则值得所有企业思考: 市场优先,然后才是内部运行秩序。1987年以前联想是“平 底快船” ----- 人少、部门少、只要市场需要,人员和部门 啥都要干,多才多艺。 从1988年开始构造“大船结构”,这时联想已经是一个中型企业,组建了5、6个以产品类型划分的销售部,组建了以创办和管理分公司为主要任务的业务部,成立了以项目课题划分的若干个研究室。 1993年联想进入“舰队模式”------- 按产品组建事 业部,把市场销售、研发和生产控制的权力下放给事业部,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 一、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一)独资企业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三)公司企业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其本质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本段企业组织形式的决定及选择

企业三种组织形式

1.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4)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特征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企业是一个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用不同的形式在呈现。下面来介绍几个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公司制企业,都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比较熟悉的。 典型的企业组织的形式主要有: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不包括港、澳、台同胞。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

者“公司”字样。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企业 公司(或称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其主要形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股东,最多不得超过50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或3个以上发起人,多者不限。(2)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人所拥有的比例来表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份来表示的。(3)股份转让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对股东只发

创业者该选择怎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

创业者该选择怎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 李依若 20 生化人力 1201s 企业最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等等。由于每种企业组织形式都有自身的优点和缺点,因此创业者必须考虑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规定及相互之间的对比,在此基础上甄选出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 对创业者而言,选择一个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非常重要,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企业注册流程、企业纳税的多少、创业者个人须承担的责任、创业者的融资行为等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未来的走向。 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公司: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

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特征

优缺点

合伙企业较适合 对于初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从设立条件、融资难易程度、注册资本、税收负担、管理效率等方面看,合伙企业较适合。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志同道合的朋友们想要合伙开一家店,毕竟资金方面有限。选择合伙企业不用缴纳法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创业者的个人所得税,大大减少了税收成本,非常适合资金缺乏、无专利技术、积极肯干的大学生。在良好的发展下(资金充足,经营管理经验足,技术完备),他们也可以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他们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

(完整word版)组织结构的种类及特点

组织结构的种类、特点及适用范围 1、直线制 直线制是一种最简单的集权式组织结构形式,又称军队式结构。其领导关系按垂直系统建立,不设立专门的职能机构,自上而下形同直线。 优点:结构简单、指挥系统清晰、统一;责权关系明确;横向联系少,内部协调容易;信息沟通迅速,解决问题及时,管理效率比较高。 缺点:缺乏专业化的管理分工,经营管理事务依赖于少数几个人,要求企业领导人必须是全才。当企业规模扩大时,管理工作会超过个人能力所限,不利于集中精力研究企业管理的重大问题。 适用范围:规模较小或业务活动简单、稳定的企业。 2、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是一种以直线制结构为基础,在厂长(经理)领导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实行厂长(经理)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指导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形式。直线职能制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形式。 特点: 厂长(经理)对业务和职能部门均实行垂直式领导,各级直线管理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对直接下属有指挥和命令的权力,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职能管理部门是厂长(经理)的参谋和助手,没有直接指挥权,它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只是一种指导关系,而非领导关系。优点:既能保证统一指挥,又可以发挥职能管理部门的参谋、指导作用,弥补不足 缺点:横向联系、协作困难;请示,汇报,无大问题 适用范围:规模中等的企业。随着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倾向于更多的分权。 3、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也称分权制结构,是一种在直线职能制基础上演变而成的现代企业组织结构。事业部制结构遵循“集中决策,分散经营”的总原则,实行集中决策指导下的分散经营,按产品、地区和顾客等标志将企业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分别组成事业部。各事业部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 优点: 权力下放,有利于管理高层人员从日常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考虑重大战略问题。 各事业部主管拥有很大的自主权,有助于增强其责任感,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适应能力。 各事业部集中从事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实现高度专业化,整个企业可以容纳

企业单位组织形式选择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合伙? 标签: 公司、有限合伙 杂谈 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合伙? 一、比较合伙与公司的法条规定 新合伙企业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了两种合伙形式:普通合伙(含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以下是合伙与公司的比较: 普通合伙(含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 公司 承担责任形式普通合伙企有限合伙:公司是企 业由普通合企业由普业法人, 伙人组成,合通合伙人有独立的 伙人对合伙和有限合法人财 企业债务承伙人组产,享有 担无限连带成,普通法人财产 责任。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权。公司以其全部 特殊的普通债务承担财产对公合伙:一个合 无限连带司的债务伙人或者数 责任,有承担责个合伙人在 限合伙人任。 执业活动中以其认缴有限责任因故意或者 的出资额公司的股重大过失造 为限对合东以其认成合伙企业伙企业债缴的出资债务的,应当务承担责额为限对 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任。公司承担 责任

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出资合伙人可以有限合伙股东可以 用货币、实人可以用用货币出 物、知识产货币、实资,也可 权、土地使用物、知识以用实 权或者其他产权、土物、知识 财产权利出地使用权产权、土 资,也可以用或者其他地使用权 劳务出资。财产权利 作价出 资。 有限合伙 人不得以 劳务出 资。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合伙事务的执行(公司的组织机构)合伙人对执由普通合股东会是 行合伙事务伙人执行公司的权 享有同等的合伙事力机构。 权利。务。执行 股东会会 委托一个或事务合伙议由股东 者数个合伙人可以要按照出资 人执行合伙求在合伙比例行使 事务的,其他协议中确表决权; 合伙人不再定执行事但是,公 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司章程另 务。及报酬提 取方式。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

作者:杨柳君 斯坦福大学的一个研究项目完美地解决了四种组织形式的问题,两位著名的组织学者詹姆斯-巴伦(James Baron)和迈克尔-汉纳(Michael Hannan)主持了SPEC(Stanford Project on Emerging Companies)。 斯坦福大学SPEC研究项目报告给我们列出了“四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我最近在读中欧肖知兴老师的书,这个报告资料是我在他的书中看到的,在此向他表示敬意。 在斯坦福大学SPEC研究项目报告中,四种组织形式分别为: 科层型组织、明星型组织、专制型组织、投入型组织。 说点题外话,在肖老师的书中看到这个报告时,我对建模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平时工作、生活中,我们很多人喜欢“捣浆糊”,一件事情翻来覆去的讲,也没讲明白,下次遇到同类困惑时,还是缺乏严谨、周密的解决之道。 一方面可能没这个能力提炼,一方面应该是没这个意识。 其实,正如我们所了解的,只有建模型,才能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抓住事物的本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组织依据自己的战略或资源,匹配相应的组织形式。然而,正如我们所了解的,每一种组织形式都有其优缺点,我们在享有他的优点时,也必须正视他的缺点。 当我们的企业以某一种组织形式运作时,总有一些员工放大该组织形式的缺点,牢*满腹,这样就无形中给我们的管理者带来了很多管理沟通的难题。 而很多似乎关于“沟通”的难题,其实并不是“沟通”的技术能解决的,不是关于“怎么有技巧的说话”的问题,要真正解决他,我们得在产生沟通障碍的本源上找症结。 很多时候,企业中存在的“沟通”障碍与沟通技巧关系并不大,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很多企业的管理者有可能没看清这个问题。 比如不同企业组织形式运作中自然生出的关于“优缺点”的问题,解决之道是对管理者进行企业组织形式模型的培训,让他们心中有一本清晰的账,清楚的知道各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 这样,当他们在面对员工对所在企业组织形式缺点的抱怨时,便能坦然的化解,不至于连自己都迷失了。 在斯坦福大学SPEC的报告中列出: 1、第一类-科层型组织: “‘科层型组织’的特点是:程序、规则,责任。 ‘科层型组织’的优点是:效率较高;不依赖于个人,规模可大可小;公平;适合多种类型的公司。 ‘科层型组织’的缺点是:不灵活;管理费用大;不讨员工喜欢;不适应

企业组织各形式对比

企业组织各形式对比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四种企业组织形式对比如下: 一、投资者人数 1)有限公司 股东人数应当有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2)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应当有2个(含2个)以上200个(含200个)以下; 3)合伙企业 合伙人应当有2个(含2个)以上; 4)个人独资 投资者为1个自然人 二、承担责任方式 1)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含2个)以上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个合伙企业内必须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并且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4)个人独资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所得分配 1)有限公司 除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3)合伙企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合伙人协商决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4)个人独资 无特别规定。

四、税负(后续由会计补充) 1)有限公司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3)合伙企业 五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仅对合伙人收益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独资 个人独资企业不征企业所得税,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等等...

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项目二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 创办一个企业,就要为自己的企业取得合法经营主体的资格(选择企业的法律类型)。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就取得了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开始享有合法经营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创业者要结合自己的创业设想和自己的具体情况,为自己的企业选择一个法律类型,以体现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便于开展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企业的组织形式从法律上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个体工商户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一)个体工商户设立的条件 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法律和政策允许经营的其他行业。 (二)个体工商户的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三、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这里着重介绍农民创办企业时经常采用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4)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常见的公司组织结构类型【最新版】

常见的公司组织结构类型 直线制 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其特点是企业各级行政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下属部门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厂部不另设职能机构(可设职能人员协助主管人工作),一切管理职能基本上都由行政主管自己执行。直线制组织结构的优点是:结构比较简单,责任分明,命令统一。 直线制 职能制 职能制组织结构,是各级行政单位除主管负责人外,还相应地设立一些职能机构。如在厂长下面设立职能机构和人员,协助厂长从事

职能管理工作。这种结构要求行政主管把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权力交给相关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就有权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向下级行政单位发号施令。因此,下级行政负责人除了接受上级行政主管人指挥外,还必须接受上级各职能机构的领导。 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也叫生产区域制,或直线参谋制。它是在直线制和职能制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吸取这两种形式的优点而建立起来的。我们绝大多数企业都采用这种组织结构形式。这种组织结构形式是把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线领导机构和人员,按命令统一原则对各级组织行使指挥权;另一类是职能机构和人员,按专业

化原则,从事组织的各项职能管理工作。直线领导机构和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有一定的决定权和对所属下级的指挥权,并对自己部门的工作负全部责任。而职能机构和人员,则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不能对直接部门发号施令,只能进行业务指导。 直线-职能制 事业部制 事业部制最早是由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总裁斯隆于1924年提出的,故有“斯隆模型”之称,也叫“联邦分权化”,是一种高度(层)集权下的分权管理体制。它适用于规模庞大,品种繁多,技术复杂的大型企业,是国外较大的联合公司所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近几年中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或公司也引进了这种组织结构形式。事业部制是分级管理、分级核算、自负盈亏的一种形式,即一个公司按地区或按产品类别分成若干个事业部,从产品的设计,原料采购,成本核算,产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

企业组织形式分类 一、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企业组织形式不同的税收影响 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按照财产的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划分。国际上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一)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三)公司企业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 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其本质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本段企业组织形式的决定及选择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中国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 1.国有企业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 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他独享企业的利润,独自承担企业风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从法律上看,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是一个自然人。 2.合伙企业它是由两人或数人约定,共同出资或以技艺共集一处设立的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不具备法人的基本条件,不是法人。但也有些国家的法典中,明确允许合伙企业采取法人的形式。根据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可将其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拥有参与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全部权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其收益是不固定的。有限合伙人无参与企业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权利,对企业债务和民事侵权行为仅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根据合伙契约中的规定分享企业收益。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

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企业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通常有三种,即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企业组织形式。学习公司财务,首先必须了解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表1-1 企业组织形式及特点 公司组织形式特点 个人独资企业1.只有一个出资者。 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合伙企业1.有两个以上出资者。 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人按照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本身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企 业有限责任公 司 1.有2~50个出资者。 2.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 股份有限公 司 1.有限责任。 2.永续存在。 3.可转让性。 4.易于筹资。 5.对公司的收益重复纳税 (一)个人独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特点:1.只有一个出资者。2.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独资人直接拥有企业的全部资产并直接负责企业的全部负债,也就是说独资人承担无限责任。3.独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一般而言,独资企业并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收益纳入所有者的其他收益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如大多数小企业按独资企业组织设立,因之易于组建。独资企业的价值是出资者出售企业可以得到的现金。 (二)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是依法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 合伙企业特点:1.有两个以上所有者(出资者)。2.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包括对其他无限责任合伙人集体采取的行为负无限责任。3.合伙人通常按照他们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4.合伙企业本身一般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其收益直接分配给合伙人。石油、天然气勘探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按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组建。合伙企业的价值是合伙人转让其出资可以得到的现金。 (三)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公司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企业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 主要分五类企业: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私营企业 4、股份合作制企业 5、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类型 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企业划分成不同的类型。 一、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分类 这是我国过去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按照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可将企业分成如下几种类型: 1.国有企业——也称全民所有制企业。它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全体劳动者所有,或归代表全体劳动者利益的国家所有。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全部由国家直接经营。由国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称国营企业。 2.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在集体企业里,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 3.私营企业——这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属私人所有的企业。我国《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指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内具有多种经济成分的股份制企业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共同投资开办、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它在法律上表现为股权式企业,即合资各方的各种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必须以货币形式进行估价,按股本多少分配企业收益和承担责任。它必须是中国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由外国企业、个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与我国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以合同形式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企业。它可以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也可不具备。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收益或产品的分配,承担风险和亏损,并可依合同规定收回投资。 二、根据企业制度的形态构成分类 这是国际上对企业进行分类的一种常用方法。按此方法可将企业分成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企业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结果,所以这种分类方法划分而成的企业类型也称法律形式。 1.业主制企业——它是由一个人出资设立的企业,又称个人企业。出资者就是企业主,企业主对企业的财务、业务、人事等重大问题有决定性的控制权。他独享企业的利润,独自承担企业风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从法律上看,业主制企业不是法人,是一个自然人。 2.合伙企业——它是由两人或数人约定,共同出资或以技艺共集一处设立的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不具备法人的基本条件,不是法人。但也有些国家的法典中,明确允许合伙企业采取法人的形式。根据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可将其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拥有参与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全部权利,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其收益是不固定的。有限合伙人无参与企业管理和控制合伙企业的权利,对企业债务和民事侵权行为仅以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根据合伙契约中的规定分享企业收益。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

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

企业四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 作者:杨柳君 斯坦福大学的一个研究项目完美地解决了四种组织形式的问题,两位著名的组织学者詹姆斯-巴伦(James Baron)和迈克尔-汉纳(Michael Hannan)主持了SPEC(Stanford Project on Emerging Companies)。斯坦福大学SPEC研究项目报告给我们列出了“四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 我最近在读中欧肖知兴老师的书,这个报告资料是我在他的书中看到的,在此向他表示敬意。 在斯坦福大学SPEC研究项目报告中,四种组织形式分别为: 科层型组织、明星型组织、专制型组织、投入型组织。 说点题外话,在肖老师的书中看到这个报告时,我对建模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平时工作、生活中,我们很多人喜欢“捣浆糊”,一件事情翻来覆去的讲,也没讲明白,下次遇到同类困惑时,还是缺乏严谨、周密的解决之道。 一方面可能没这个能力提炼,一方面应该是没这个意识。 其实,正如我们所了解的,只有建模型,才能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抓住事物的本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组织依据自己的战略或资源,匹配相应的组织形式。然而,正如我们所了解的,每一种组织形式都有其优缺点,我们在享有他的优点时,也必须正视他的缺点。 当我们的企业以某一种组织形式运作时,总有一些员工放大该组织形式的缺点,牢*满腹,这样就无形中给我们的管理者带来了很多管理沟通的难题。 而很多似乎关于“沟通”的难题,其实并不是“沟通”的技术能解决的,不是关于“怎么有技巧的说话”的问题,要真正解决他,我们得在产生沟通障碍的本源上找症结。 很多时候,企业中存在的“沟通”障碍与沟通技巧关系并不大,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发现很多企业的管理者有可能没看清这个问题。 比如不同企业组织形式运作中自然生出的关于“优缺点”的问题,解决之道是对管理者进行企业组织形式模型的培训,让他们心中有一本清晰的账,清楚的知道各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 这样,当他们在面对员工对所在企业组织形式缺点的抱怨时,便能坦然的化解,不至于连自己都迷失了。 在斯坦福大学SPEC的报告中列出: 1、第一类-科层型组织: “‘科层型组织’的特点是:程序、规则,责任。

【项目管理知识】企业项目管理的常见组织形式

企业项目管理的常见组织形式 企业项目管理的常见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职能式 当今世界上普遍的组织结构是基本的层次组织。职能组织结构是由这是一个标准的金字塔结构,高层管理者位于金字塔的顶部,中层和低层管理则沿着塔顶向下分布。这一 一组织结构通常被划分为不同的职能单元,如工程、研究、财务和行政等,因而这种结构又常被称为“职能结构”。 职能式组织方式的长处:将类似的资源集中使用,为相互支持创造了条件; 职能式组织方式的缺点:当涉及多个项目时,这些项目在资源使用的优先权上必然会产生冲突;项目协调比较困难; 二、项目式 与层次化相反,项目式组织是一个单目标的垂直组织方式。在项目化组织方式中,为达到某一特定目标所必需的所有资源按确定的功能结构进行划分(项目化组织的内部结构仍然是功能化的),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自控制单元。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方面被赋予相当大的权力,并且可以调动整个组织内部或外部的资源。项目的所有参加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都被置于项目经理的直接掌握之中。 项目化组织的优点:目标的单一和命令的协调;

项目化组织的缺点:由于资源独占,可能造成资源浪费;临时项目结束时的工作保障问题; 三、矩阵式 矩阵化组织方式是一种多元化结构,力求限度地发挥项目化和职能化结构的力量并尽量避免其弱点。它在标准的垂直层次结构上,叠加了项目协调员形成的侧向或水平结构,矩阵式中又分为弱矩阵式、平衡矩阵式和强矩阵式。 矩阵化组织的优点:通过项目协调员使各项目目标平衡、各个功能部门条块之间的协调、以及项目目标的可见性; 矩阵化组织的缺点:中层管理人员为两个以上的主管工作,当有冲突时,可能处于两难困境; 适应前提:面临外界压力,要实现多重目标;不得不提高信息处理能力;不得不分享资源; 以特许职权的方式,从高层管理的角度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协调员或项目经理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调解矩阵化组织中的冲突。双重权力下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建设性地加以引导; 由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采取积极的步骤来推动工作开展是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地午餐聚会或者社交聚会有助于培养一种集体精神。 项目协调员的权力,主要来自经过批准认可的项目目标、计划和预算。利用这些文件以敦促各部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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