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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郑政办[2002]65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12.10

【实施日期】2002.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申报各类投资项目。

(三)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负责开发区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工作。

(四)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计划生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决算、税收征管、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根据规定权限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涉外事务及进出口行政事务。

(九)协调、指导经济技术开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17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述职报告领导班子述职报告2017 一、围绕“三服务”要求,努力搞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dd年以来,我局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牢固树立大后勤、大服 务的思想,努力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为市级机关各 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 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使后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立 科学合理的机关后勤管理制度,是加强机关后勤管理的重要任务, 也是履行后勤保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的根本保证,为此,我局根 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各种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又重 新制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区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市级党 政机关办公区的维修、保洁、会务、安保等工作程序和标准;制定 了《局内部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办公用品、电器电子设备、保洁用品、绿化工程和管养、房屋维修、设施设备 维修和车辆维修、装潢等作了严格规定,从制度上杜绝权力的“暗箱 操作”;另外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了内部管理。由于单位制度建全、完善、规范、可操作性强,从而保证了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在 日常维修工作中,我们在单位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在维修工作中 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谁接到维修电话,必须做好记录,签好《维 修单》,安排专人去维修,维修结束后拿到服务对象签字回执单才 算办结,否则将追究值班人的责任。今年以来,党政机关办公区共 接听各类维修电话3000多次;府苑小区、综合楼办公区、机关食堂 等共接听各类维修电话10000多次,都能够及时上门维修,对因特 殊情况无法修好的,也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帮助服务对象 解决问题,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二)不断提高服务标准,使后勤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局 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能够始终把服务对象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服务质 量高低的标准,在工作中不断深化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完善 服务承诺,注重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一是通过强化

2019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2019年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 和措施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及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发展思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以推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全局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加强学习、扎实工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统筹协调好子公务大楼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和措施制定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认真总结和巩固XX年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建设,进一步巩固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和“平安公务大楼”建设成果,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程步伐,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与服务职能作用,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巩固完善“云岭先锋”工程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堡垒作用 根据“云岭先锋”工程建设要求,结合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

活动和实施“四项制度”建设工作,切实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加强对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等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言行举止、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提高,增进了干部职工的团结力、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还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业务培训会、竞赛活动、基层组织活动等形式来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了党的模范作用和核心领导作用,形成了政治上比进步、名利面前比风格、作风上比正派、廉政建设上比自律、事业上比忠诚、工作上比贡献、业务上比素质、服务上比质量、形象上比完美的良好氛围。 按照《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党组织将欧常成、陈明健、陈达江三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并吸收了王德政同志为预备党员,使基层党组织得到进一步巩固完善。全体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着作用,增强了团结干事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巩固完善基础设施,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结合公务大楼实际,今年以来,我局共投入102800.00余元巩固完善公务大楼基础设施建议。即:投入42860.00元购置更换了电梯编码器3个和电梯轨道电缆80米;投入33600.00元购

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郑州市人民政府 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1]1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等问题的会议纪要 2月10日,副市长张建慧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土地供应问题。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度保障安居工程任务问题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保障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地方政府,国家将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

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八条”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作为突破重点,认真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年底前完成60011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市房管局要统筹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二)加快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新“国八条”精神,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加快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专项规划,以今年任务落实为着眼点,兼顾五年规划发展为落脚点,通过划定用地控制区,重点明确各区、管委会的用地规模、区域位置,实现前提规划、提前选址,并对县(市)、上街区提出明确的指标要求。同时要强化快速交通引导作用,利用轨道交通沿线、BRT支线和站点周边用地在各管委会、市区五区均衡分布一批大型综合性保障性住房社区,以方便群众居住、生活和出行。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国土资源、房管部门配合,2月底前完成用地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建立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原则上需按照地上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保障性住房;对于特性区域、特定地段的商品住房项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常委会审议批准后,可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类型、户型、面积由市房管部门根据需求情况确定和组织竣工验收,确有异议的,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

郑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返回 文件编号:34837800 郑州市政府信息州市政府信息资资源共享管理源共享管理办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颁布日期:20150328 实施日期:20150501 颁布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采集和数据库建设 第三章 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管理 第四章 信息共享 第五章 安全保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郑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业经2015年3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2015年3月28日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府信息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资源,是指市、县(市、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资源。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是指行政机关按照规定通过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供、获取、使用政府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本市行政机关之间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规范有序、便捷高效、无偿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统筹、指导和协调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 (二)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规划和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规则、标准; (三)定期组织政府信息资源调查,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四)指导行政机关编制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建设专业数据库、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制度等。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府信息资源采集、维护、更新和共享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建立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县(市、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应当与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由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 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建设资金列入同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第二章 信息采集和信息采集和数数据库建设 第八条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责采集政府信息,并确保政府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及时。 第九条 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共享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不得重复采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当由业务主管机关采集而未采集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需求行政机关应当与相关业务主管机关协商,明确政府信息采集主体。由非业务主管机关采集政府信息的,应当报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设和完善政府信息系统,将采集的政府信息进行数字化记录、存储和使用,并逐步实现对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档案、资料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管理。 第十一条 新建政府信息系统应当避免与现有政府信息系统重复。现有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可以满足需求的,不得开发新的政府信息系统。 第十二条 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包括基础数据库、综合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 基础数据库由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管理和维护。综合数据库由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设、管理和维护。专业数据库由行政机关各自建设、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第三章 政府信息政府信息资资源目源目录录管理 管理 第十三条 本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实行目录管理。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包括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总目录。 第十四条 政府信息资源包括无条件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附条件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和不予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无条件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应当无附加条件提供给其他行政机关共享利用;附条件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由业务主管机关确定共享条件,提供给其他行政机关按照设定条件共享利用;不予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不能提供给其他行政机关共享利用。 列为不予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的,业务主管机关应当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对本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应当进行分类整理,并按规定编制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附条件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和不予共享类政府信息资源,应当报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认定。 行政机关根据履行职责需要,可以提出对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共享需求。 第十六条 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根据各行政机关的部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和共享需求编制本市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总目录,标明共享政府信息名称、数据格式、提供方式、共享条件、提供单位和更新时限等内容。 行政机关共享政府信息、共享需求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告知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 本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总目录应当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公布。 第四章第四章 信息共享 信息共享 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向其他行政机关提供可以共享的政府信息,也可以从其他行政机关获取其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拒绝提供共享政府信息。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食品 浪费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切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食品节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工作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反对“四风”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期间,通过悬挂节约标语、发放倡议书、印发宣传册、举办平衡膳食讲座、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倡导崇尚节俭、科学健康的绿色消费观念和饮食文化,营造“节约食品、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浪费现象,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节约食品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意识,努力形成“节约食品从我做起,反对浪费机关带头”的良好风尚,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行动。今年10月,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节约粮食电子倡议书签名活动。 二、深入推进“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开展的“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继续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主题活动,开创文明用餐新风尚。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克勤克俭,树立健康、科学、合理的饮食新理念,养成文明节俭的餐饮习惯;在机关食堂用餐时,做到按需取用、少取多次,不浪费食品。在食堂明显位置摆放提示牌,提醒用餐人员健康饮食,适量取餐;设立食品节约监督员,加强巡视检查;在餐厅安装监控视频设备,对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各部门、各单位食品节约工作成效将作为健康食堂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的考核内容。2014年四季度,国管局将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文明用餐、反对浪费”行动现场交流会。 三、抓好机关食堂食品节约工作 (一)加强食品采购管理。加强食品采购成本控制管理,做好主副食和原材料人均餐次消费定量统计分析,确定合理采购供应量。严格执行食品、原材料采购计划和索证、质量验收制度,米、面、油、肉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定点采购、分批配送,生鲜食品等原材料实行少采勤采、即采即用,尽量采购当地应季食材,减少储存消耗,做好台账登记,日清月结。 (二)做好食品储存保管。执行食品原料出入库清单制度,出入库要严格登记签收。制定食品原料、调料辅料人均定额标准,根据每日就餐人数对米、面、油、盐等原料辅料实行定量供应。食品原料储存做到专库分架,离墙隔地,张贴保质期标识,确保先进先出。加强仓库、冷库等基础设施建设,控制温度湿度,防止食品腐烂变质造成浪费。 (三)提高原材料初加工利用率。严格落实餐饮作业初加工标准,规范原材料初加工工艺流程,增加毛菜的预处理环节,确保蔬菜净菜率平均达到85%以上。推行厨余食材深加工,充分利用食材边角料制作食品,创新搭配方式,提高原材料出成率。 (四)注重食品烹制管理。建立食堂用餐人员统计制度,根据用餐人数、饮食习惯和食材用量,制定食品供应配餐计划。参照《中国居民膳食营养指南》,按照卫生可口、营养健康、经济适量的原则烹制食品,合理搭配菜品花样,粗粮细做,注重膳食平衡,严格执行每人每天摄入25克油、6克盐的标准。加强厨师技能培训,机关食堂厨师要具有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推行菜品末位淘汰制,提高烹饪水平和饭菜质量。 (五)改进供餐用餐方式。根据就餐人数情况,合理设计上菜时间和份量,热菜少炒勤炒,定时适量供应,用完再上;面食由大变小,减少剩余。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供应小份或半份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郑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郑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郑政办文[2009]40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05 【实施日期】2009.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郑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的通报 (郑政办文〔2009〕40号二○○九年五月五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我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办公室各项具体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市长电话、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公文处理、政务督察和决策研究等各项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巩义市人民政府等80个先进单位和史冠鹏等1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努力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过硬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08年度郑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市长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共14个) 巩义市政府 中牟县政府 新密市政府 中原区政府 二七区政府 惠济区政府 市公安局 市市政执法局 市工商局 市环保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市级机关的办公用房管理,实现办公用房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权属管理与登记 (一)本规定所称市级机关,包括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市直属事业局和各部门所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含为机关服务的业务用房,下同)是指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占有、使用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级机关资产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包括市级机关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投资形成的属国有资产的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 (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主管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统一申办办公用房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 1.办公用房权属已作登记的,由市级机关各部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变更登记至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 2.办公用房权属尚未进行登记的,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初始登记。市级机关各部门提供下列资料:新建、翻建、改建或扩建办公用房的立项、规划、用地及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接受、接收、购买、沿用、交换等形成的办公用房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3.对未经批准,擅自将办公用房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登记的,要变更至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 4.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国土管理和房屋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并办理。权属资料遗失或不齐全的,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权属来源说明后,市国土管理和房屋管理部门应予办理。 5.对已经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权属登记,考虑到历史沿革等实际情况,其权属登记费用,由市有关部门在办理时根据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的申请予以免缴。今后新建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费用一律列入建设成本。 (三)特殊用途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经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可由占用部门或单位申办权属登记,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四)企事业单位在市级机关办公区内投资建设或与市级机关合建的房屋,进行审计和分割后,属于市级机关的产权,也按本规定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登记(经市政府同意已划拨出的除外)。 (五)加强办公用房产权产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档案,严格记录固定资产统计台帐,定期复核办公用房的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状况。 (六)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的处置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置。凡改变办公用房用途,或将富余办公用房租、借或调整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使用的,须经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 (七)市政府驻外机构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在南通市以外的办公用房,也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统一权属管理,由管理局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各驻外机构、有关单位应配合管理局进行权属登记。 二、调配和使用 (八)办公用房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各部门、各单位享有办公用房的使用权,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 (九)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结合普查清理,根据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和各部门人员编制与业

机关事务局工作要点

机关事务局工作要点 一、指导 思想 20xx年,县机关事务局总体工作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 实践活动”、新“三万”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完善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制,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为全县 经济 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节能法规宣传,认真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二是围绕“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年综合节能率下降3%的目标;三是

加大投入,广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打造节能新亮点;四是结合实际制订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努力使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在全市、全省节能工作第一方阵。 (二)规范和改进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会务接待,有效发挥接待工作在全县经济、对外交往中的“窗口”、“桥梁”作用,更好服务全县“四个文明” 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接待标准,简化接待流程。二是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与各 酒店 完善接待协议,严格接待标准。三是强化公务接待过程管理、采购管理和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四不”廉政规定,强化接待纪律。 (三)强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据库,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清理 整改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市国资委、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 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城建集团)。 二、组建形式 在郑州市政工程总公司的基础上,并入郑州市政二公司和郑州市建筑设计院,同时吸收战略投资者入股组建郑州城建集团。 三、经营范围 1.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 2.市政府投资的大型房屋建筑物施工建设; 3.组织承担的建设项目周边土地开发利用; 4.负责承担的建设项目投融资业务; 5.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注册资本及来源 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1亿元人民币,根据战略投资者入股情况最终确定注册资本。 五、公司的运作及管理

郑州城建集团为国有控股公司性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组建,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郑州城建集团按市场化运作,形成投资、融资、建设和还款等方面的良性循环,不增加财政风险和负担。 市国资委为郑州城建集团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建委为该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郑州国资委管辖企业有哪些? 河南嵩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开普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商都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郑州拖拉机厂郑州新天地农化有限公司 中原制药厂郑州油脂化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欧丽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中牟造纸厂郑州市盐业公司(盐业管理局)郑州国谊住宅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自来水总公司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郑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郑州郑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中国郑州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商业银行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郑州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勘察机械有限公司郑州第二面粉厂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郑州东湖宾馆有限公司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郑州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市现行有效规章

郑州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截止2011年10月31日) 序号规章名称文号发布时间备注 1郑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市政府令 第7号 1990.11.8有效 2郑州市档案管理规定市政府令 第32号 1993.1.28有效 3郑州市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 第41号 1993.10.21有效 4郑州市盐业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44号 1994.6.3有效 5郑州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 行) 市政府令 第53号 1995.11.14有效 6郑州市城市垃圾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令 第62号 1997.9.25有效 7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63号 1997.9.25有效 8郑州市公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64号 1997.10.6有效 9郑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71号 1998.12.4有效 10郑州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市政府令 第73号 1999.5.6有效 11郑州市实施《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细则市政府令 第75号 1999.7.9有效 12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 资产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 第82号 2000.1.15有效 13郑州市城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85号 2000.2.21有效 14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86号 2000.3.24有效 15郑州市商代遗址保护管理规定市政府令 第87号 2000.3.24有效 16郑州市技术安全保卫规定市政府令 第88号 2000.6.16有效 17郑州市人事代理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89号 2000.7.21有效 18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施行办法市政府令 第91号 2000.8.15有效 19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97号 2002.1.23有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 郑政〔20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电网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郑州都市区建设,支撑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定位,满足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快郑州电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电网建设 供电部门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不断加快郑州电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政府项目建设,努力向上级电力部门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对郑州电网建设与改造的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城市配网及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打造坚强的郑州电网。 加强电网建设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郑州电网建设涉及的有关问题,保障电网建设的顺利进行。将输变电工程建设纳入郑州市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项目进展状况,加强对项目的督查指导,对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政府专题研究解决。实行电网建设责任制,将电网建设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强化规划引领 要将电网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实现电网规划与其他规划有机衔接。对已经完成城乡规划而不符合或尚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变电站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应尽快调整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电网建设用地创造条件。对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需建设的变电站,有关部门可先行发放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用地路条,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完毕后完善审批手续。 要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已纳入规划的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用地必须严格保护,并明确规定保护区域,对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同意。严禁在线路走廊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对已修建的违章建筑,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责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强制拆除。 三、加快项目审批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电网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简化审批程序,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原则上以打捆的方式进行项目审批或核准。对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及时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为争取省和国家核准创造条件。 市发改委负责协助加快电网建设项目核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加快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工作;市规划局、国土局负责加快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路径的审核,及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证》。市林业、水利和消防等部门也要大力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汇报(精)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汇报 近年来,资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三优三满意”活动,机关后勤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机关建设突飞猛进,机关环境逐步改善,后勤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行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开创了机关后勤工作新局面。 一、巧借东风提升机关建设品位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机关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机关建设状况,直接反映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进程,反映全市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始终把改善机关环境作为后勤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的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机关面貌发生了翻天履地的变化。一是巧借东风,加大机关建设投入。资兴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为发展资兴,推介资兴,市委、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大型活动,每一次活动,为机关建设提供一次良好的机遇。借我市承办“中国生态旅游节”、“创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城市建设年”、“生态环保年”等契机,抢抓机遇,完成了一

系列高规格、高品位的机关建设项目。如投入530万元,兴建了25000m2的宽敞舒适的园林式的休闲广场——人民广场和典雅别致的政府小游园,投入220万元对三栋办公大楼进行了装修改造,投入470万元改造了人民会堂,兴建了政务中心和政务广场、停车场,投入51万元,完成了办公区亮化工程,整个机关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二是求真务实,打造精品工程。“要就不做,做就做好,做成优良工程,做成精品工程”,市领导是这样要求的,我们是这们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每项工程都做到严把规划设计关,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了工程预期效果。目前,整个办公区域已实现了“三季有花四季长青”,夜晚华灯高照、霓虹闪烁,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景观,受到了市领导及干部职工的普遍称赞,也正是这种创新意识、精品意识和创业精神,使我市机关建设呈现出方兴未艾、逐年上台阶、上水平的大好局面。 二、创新机制,增强后勤服务功能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与机关大院各单位各住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抓好机关后勤工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一个方便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义不容辞,但靠陈旧的管理办法和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班人马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入竞争机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

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2011〕96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1— 郑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开发销售的住宅、非住宅和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水务、人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的相关工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房地产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具体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调解和专家评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设计要求达到下列条件后,方可—2—交付使用:(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城乡规划部门核实符合规划要求,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文件;(二)主体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表;(三)配套绿化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四)用水水源采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的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用水水源采用井水的,应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五)排水设施符合《郑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室外排水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六)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七)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保证供热正常使用;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纳入城市集中供热,并与供热企业签订集中供热并网协议;(八)完成庭院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工程,纳入城市燃气供气网络,同时做好室内燃气管道的安装及衔接工作,取得燃气企业出—3—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九)电话通信线及有线电视线敷设到户,有线电视线纳入区域性有线电视网;(十)住宅项目信报箱安装数量达到一户一箱的标准,技术规格符合国家住宅信报箱标准的相关要求,取得邮政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十一)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符合设计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因分期开发建设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的,应当完成临时通行道路、临时照明等设施的建设;(十二)庭院做到院内清洁、场地平整;分期交付使用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与施工工地隔离;(十三)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十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简装修工程部分,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十五)项目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证明文件;(十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因特殊原因不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时交付使用的配套设施,应当提供临时设施,并出具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第五条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开发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配套设施建设;专项工程竣工后,根据开发企业申请及时进行交付使用验收,保证物业买受人使用需要;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开发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开发企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就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验收、备案情况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市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对相关行政机关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交

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日常工作汇报

近年来,X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三优三满意”活动,机关后勤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机关建设突飞猛进,机关环境逐步改善,后勤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特别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行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开创了机关后勤工作新局面。?? 一、巧借东风提升机关建设品位??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机关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机关建设状况,直接反映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进程,反映全市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始终把改善机关环境作为后勤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的标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机关面貌发生了翻天履地的变化。一是巧借东风,加大机关建设投入。资兴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为发展资兴,推介资兴,市委、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大型活动,每一次活动,为机关建设提供一次良好的机遇。借我市承办“中国生态旅游节”、“创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城市建设年”、“生态环保年”等契机,抢抓机遇,完成了一系列高规格、高品位的机关建设项目。如投入530万元,兴建了25000m2的宽敞舒适的园林式的休闲广场——人民广场和典雅别致的政府小游园,投入220万元对三栋办公大楼进行了装修改造,投入470万元改造了人民会堂,兴建了政务中心和政务广场、停车场,投入51万元,完成了办公区亮化工程,整个机关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二是求真务实,打造精品工程。“要就不做,做就做好,做成优良工程,做成精品工程”,市领导是这样要求的,我们是这们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每项工程都做到严把规划设计关,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了工程预期效果。目前,整个办公区域已实现了“三季有花四季长青”,夜晚华灯高照、霓虹闪烁,成为城区一道亮丽的景观,受到了市领导及干部职工的普遍称赞,也正是这种创新意识、精品意识和创业精神,使我市机关建设呈现出方兴未艾、逐年上台阶、上水平的大好局面。?? 二、创新机制,增强后勤服务功能??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与机关大院各单位各住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抓好机关后勤工作,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一个方便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义不容辞,但靠陈旧的管理办法和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班人马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引入社会力量,拓展服务项目,优化体系结构,逐步实现由“机关办后勤”向“依托社会办后勤”转变,由福利性服务向经营性服务转变。首先是以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为突破口,拓展服务项目。长期以来,机关食堂由单位经营、集体管理,工作人员拿财政工资,不计成本,做好做坏一个样,导致这种福利形的经营也每况日下,难以为继,干部职工意见很大。xx年,机关食堂对外承包,在满足机关各种用餐需求的前提下,微利经营,以服务为宗旨,以优质服务促效益。通过延长服务时间、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食堂经营状况明显好转,干部职工满意程度明显提高。此外,先后引进的机关医务室、理发店、机关商店、缝韧店、洗衣店等能够根据机关干部职工的需求,扩展服务项目,增强服务功能,为机关干部群众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其次是引进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推进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推行物业管理是机关后勤史上的一次革命,也是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的一项重大举措,引进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对机关办公区和住宅区实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将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物业管理费也要相应增加,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会不少,但我们决心已定,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目前,机关的物业管理已全面启动。?? 三、敢为人先,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郑州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

郑州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5.08.21 【实施日期】1995.08.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52号) 《郑州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业经一九九五年八月十八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市长朱天宝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郑州市人民警察巡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城市社会治安秩序、公共安全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公共设施完好,强化城市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 人民警察巡逻区域为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广场。 第三条市公安局设立巡警支队,统一管理全市巡警队伍,负责城市管理巡察工作。 第四条人民警察巡逻执行任务时,应当着警服、佩标志、系武装带、携带警械和通讯工具,以步行为主,必要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 人民警察巡逻应当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文明执勤,依法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支持人民警察巡逻,任何人不得拒绝、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六条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维护警区的治安秩序; (二)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三)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 (四)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五)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七)维持交通秩序; (八)制止损坏公共设施、公用设施、市政设施、消防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行为; (九)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十)接受公民报警;

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2001)

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2001)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1.07.25 【实施日期】2001.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95号) 《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业经2001年7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义初 2001年7月25日 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关于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和国务院、省

人民政府批准在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范围,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不含上街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区域。 第三条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依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试点范围以及本规定,行使原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部分或者全部行政处罚权。 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分工,在本辖区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对本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负有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职能。 第五条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行使已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的行政处罚工作,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公安机关应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设立专门派出机构,协同其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市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公开评议考核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度和岗位轮换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第八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应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政府法制机构、行政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

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

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政监察 【发文字号】水资源[2013]389号 【发布部门】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发布日期】2013.10.08 【实施日期】2013.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 工作的通知 (水资源〔2013〕3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务)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用水办公室,北京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2013年5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3〕181号),把建设节水型单位作为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节水型单位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保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建成一批“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带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50%以上的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并逐步将各类公共机构纳入节水型单位建设范围。到2020年,全部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有条件的市县级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三、具体要求 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要组织、指导本地区公共机构按照以下具体要求,加强节水日常管理,加快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相关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制定、实施节水计划和年度用水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强化节水日常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和管理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重点加强食堂、浴室等重点耗水部位的用水监控。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按照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结合自身特点,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三)加快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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