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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优秀民间艺人评选条件

广东省优秀民间艺人评选条件
广东省优秀民间艺人评选条件

广东省优秀民间艺人评选条件

(试行)

根据我省创建“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实施方案,现制定“广东省优秀民间艺人”评选条件(试行)如下:

一、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思想健康。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特别是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参与当地的民族民间艺术项目活动15年以上,是该项目的创始人,或主要继承、传授人,是该项目活动的主要骨干。当地民间艺术项目已具备申报“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条件,并经市文化局验收同意向省推荐。

三、对当地民间艺术项目的发掘、继承和创新有突出的贡献,努力钻研,达到较高的艺术造诣,并形成自己的独特艺术风格。其代表作品(产品)有3件以上参加过省以上展览、展销、比赛或表演;其辅导或创作、表演的作品在市级获奖5件以上或展销件以上;在县级获奖7件以上或展销销售10件以上(时间截止至申报前一年累计数为准);参加当地举办的民间造型艺术项目展览(或展销)或参加该项目崐创作、制作、表演活动(含办班培训、传授等有关活动)5次以上。

四、其艺术成就为当地群众所公认,并在周边地区以至于全

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积极进行该民间艺术项目的普及推广工作,是该项目的主要传授者。每年传授或参与传授100人次以上。

六、本条件解释权属广东省文化厅文化处。

广东省文化厅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和方法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和方法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形成良好校风,我校在原有的“三好学生”评选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对“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及评选方法进行如下说明。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㈠身心健康 1.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以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努力学习、与人交往、关注社会。 2.能正确评价自己与他人,性格开朗,懂得感恩,懂得宽容。 3.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做好课间操,体育锻炼达标,体育总评成绩良好以上。有健康的体魄,有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等健康的生活方式。 ㈡品德高尚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并能将自己的爱国情感、责任感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2.集体观念强,与同学友好相处,善于帮助同学,关心同学,乐于为他人服务。 3.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认真完成各种任务。 4.尊敬长辈,体贴家长,理解老师,关心邻里。善于和父母、师长交流。听从师长的教导。 5.诚实正直,有爱心,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6.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不喧哗,礼让他人。 7.有正确的劳动观点的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值日工作。 8.有集体荣誉感,自觉维护班级、学校的荣誉。 9.原则上获得“优优好少年”的学生方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 ㈢习惯良好

1.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常规管理要求,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 2.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料理自己的生活,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校园内的环境卫生。 4.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求知欲,以认真的态度上好每一节课,完成好每一次作业。 5.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㈣学业优秀 1.课堂表现优秀,作业书写工整,课本、作业本保持整洁。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仪态端庄。 3.学业成绩优秀,各学科全面发展。 4.善于自学,善于提出问题,能独立思考。 二、“三好学生”评选方法 1.“三好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一至五年级各班“三好学生”名额占全班总人数的20%,六年级各班“三好学生”名额占全班总人数的25%(采用“进一法”取整数)。 2.除评选“三好学生”外,一至六年级各班评选出“学习能手奖”、“得力助手奖”、“艺术新苗奖”、“体育健将奖”、“文明少年奖”、“环境卫士奖”、“班级主人奖”等单项奖共十名。“三好学生”不再参加单项奖的评选。 3.各班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三好学生”及单项奖的评选。 4.“三好学生”评选前,班主任主动倾听任课老师的意见,了解学生一学期以来的表现,对评选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亦可邀请任课老师参与班级评选“三好学生”及单项奖工作。 5.各班“三好学生”及单项奖的获得者应在班主任老师的引导下,通过全班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评选时,班主任老师首先向学生介绍我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然后由学生进行提名,提名结束后,班主任老师开诚布公地与学生交流各科老师的综合意见,经学生充分酝酿后,进行无记名投票(低年级可进行举手表决),当场唱票,公布票数,按得票数确定“三好学生”人选。 6.单项奖的评选参照“三好学生”评选方法进行,主要方式可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及学生共同提名推荐,程序可适当简化。

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通过评选三好学生等活动,为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榜样”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小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各类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和办法 ㈠评选办法: 1、思想品德、养成教育为“优秀”。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好评。 在学校是一名好学生,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操作评定优秀。 在家里是一名好孩子:孝敬父母、生活自理、和睦邻里、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热心公益、遵守秩序、做文明社区的小主人。 在社会上是一名好少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不闯红灯,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爱护公物、讲究公德、保护环境、助人为乐、伸张正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学习成绩优秀。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语数等学科总评成绩优秀,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 3、体育成绩优秀。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㈡评选办法 1、校级三好生人数占班级学生数的15%,先进班集体增加2%。 2、根据条件评选,班内推荐,班主任审定,报德工处核批。 3、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从校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推荐。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和办法 ㈠评选标准: 1、乐于为集体服务,能积极主动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 2、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3、在班级中有较强的合作协调能力,能妥善地处理班级常规问题。 4、严于律己,有较强的示范性,是队员们学习的榜样。 ㈡评选办法: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人数每班1人,由班级内部评比,辅导员把关,上报德工处核批。 2、县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从校级中择优推荐。 三、“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标准和办法 ㈠评选标准: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2、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各门功课达到“优良”,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课外活动,体育考核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道德模范、勤奋好学、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且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学生。所有评选条件均指2011年以来,评选对象必须符合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的有关要求。 1、必备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在籍共青团员或者保留团籍的党员,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党员须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结友爱,乐于助人,并能按时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刻苦,学习成绩2010—2011学年平均学分绩不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三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2011级学生学习成绩以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准,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4)2010年以来未受过任何处分。 2、选择条件: (1)道德模范先进个人 ①在见义勇为、自强自立、孝老爱亲、尊师重教等方面模范践行社会美德,深受广大师生好评,在青年学生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较大影响力。 ②长期对口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③发扬优良传统美德,拾金不昧,为他人或集体挽回损失,赢得社会高度赞誉。 ④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一切损害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

⑤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舍生取义,英勇救灾、救人。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公认。 ⑥获省市级及以上“助人为乐标兵”、“诚实守信模范”、“敬老爱老先进个人”、“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备注:上述六个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申报此类奖项的先进个人需提供先进事迹或社会高度赞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由团内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2)勤奋好学先进个人 ①2010—2011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为班级第一名。 ②2010—2011学年平均学分绩为9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2011级学生平均学分绩按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计算) ③二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标准,三年级学生英语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标准,或获得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备注: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3)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①在全国、省部级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其中各类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科研成果评定包括:“挑战杯”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其它由行业协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科技竞赛(如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全国交通科技大赛等)、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 ②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表现,并在学校认定的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③获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④申报个人在校期间具有实际创业经历,2011年内坚持创业并合法经营。 ⑤创业注册资金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具有创业经营实体。

大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格式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2]1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系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行为文明,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科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 4、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工作和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系要认真审核每一位参评毕业生的综合表现。 2、优秀毕业生将以系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参评学生要如实向本系提交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各系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严格审查材料,各系要出据该生在校期间的各科成绩证明,并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 3、各系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评选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表彰 被评选上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做为就业及以后评职、晋级、提职的参考材料。当年评选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公开宣传。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系务必于4月16日上午12:00之前按照要求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及《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EXCEL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1、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doc(一式两份); 2、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xls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201710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 2016-2017学年

平顶山市第三十二中学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学生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我校学生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依法治校工作得到长足推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办学质量得到稳步提升,在《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为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奖惩实施方案。 一、奖励种类 1、文明学生 2、优秀学生(会)干部 二、评选标准 1、文明学生 (1)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班级争创文明班级活动中表现突出。 (3)服饰整洁,注重仪表,到校着校服,不留怪发,不带首饰,男生不留长发。 (4)说话和气,文明用语,待人有礼貌,不讲脏话、粗话。 (5)不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不骑车带人上学,不在校园内踢球。(6)生活作风严谨、朴素、正派。 (7)公德意识强,维护公共秩序,爱惜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

(8)学习努力,成绩在班级数中等以上。 2、优秀学生(会)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标准除参照文明学生标准外,还应符合以下标准:(1)能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各职能部门及班主任工作,当好助手。(2)热情为同学服务。 (3)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能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4)工作有热情、有方法、有成效,为人正直诚实。 (5)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能及时报告老师。 (6)学习努力,成绩在班级数中等以上。 三、奖励办法 奖励原则:以荣誉为主。根据评选结果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推荐办法 1、优秀班干部、文明学生评选周期每月/学期; 2.优秀班干部、文明学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公开评比; 3.文明学生推荐名额为全班学生总数的1:8; 4.优秀班干部每班推荐2名; 5.优秀学生会干部由政教处组织评比; 6.政教处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评为学校“文明学生”“优秀班干部”由学校表彰。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学校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学习刻苦,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在校期间学位课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 5、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6、在校期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 7、在论文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对国家经济建设有较大的实用价值,给生产建设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并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发表与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二、具体要求

1、有申报意愿的同学请与xxxx年xx月xx日将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 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 1、想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 览表(电子版)、吉林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业务部门签字”处为学院领导签字;“学生工作部门签字”处为学生处签字盖章(须学院填写评语)。 3.申请的同学必须提供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的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上相应材料,过期不侯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优秀毕业生评比方案

西吉职中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能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身体健康。 5、评选比例:按班级人数的6%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各毕业班按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政教处主任、毕业班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然后由主管校长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给予优秀推荐,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申请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3、在校期间犯有错误,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造成一定影响者。 四、“优秀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以来各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单; 2、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西吉县职业中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五、评选原则 1、评选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民主。 2、评选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为五天。 六、名额分配如下: 2012级(1)班: 3人; 2012级(2)班: 3人; 2012级(3)班: 3人; 2012级(4)班: 3人; 2012级(5)班: 3人; 2012级(6)班: 3人; 2012级(7)班: 3人; 2012级(8)班: 3人; 2012级(9)班: 3人; 2012级(10)班: 3人; 2012级(11)班: 3人; 2012级(12)班: 3人; 2012级(13)班: 3人; 2012级(14)班: 3人; 西吉县职业中学 2015年5月16日

XX小学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XX小学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为了树立品学兼优的学生榜样,表彰优秀,学校在学期末将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为了使评选工作规范操作,有序进行,特制订评选办法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心为班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师守纪,结合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勤劳的学习精神。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总评成绩在班级前10名。 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做好“两操”,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优良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能适应学习的要求。 二、管理小能手评选条件 1.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2.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在各方面起到模范作用。 3.班干部之间的结合协作精神好。 三、书写小明星评选条件 写字姿势端正 执笔方式正确 作业工整规范 行款整齐美观 书写明净整齐 字体美观大方

四、计算小能手评选条件: 速度快计算正确书写明净 五、阅读小明星评选条件: 1.有优良的阅读习惯和较深远的阅读兴,能在班级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板参加班级或学校组织的阅读活动。 3.课外推荐的古诗和三字经全部会背。 六、评定办法: 1.每学期评选一次,在全校公布表彰,并颁发证书。 2.学期结束前,对照评选条件,由班主任主持班委会确定名单。 3.评选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既看日常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又要看政治思想观念;既看校园表现,又要看校外表现。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种类和比例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优秀应届毕业生分为省级(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校级(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两类。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的3%,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20%中进行评选;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的5%,在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前30%中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三)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各种院级以上表彰,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无不诚信表现记录; (六)在校期间考试或者考查课成绩考核无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奖励办法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各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3月份进行。各系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优中选优,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分配名额进行等额评选推荐,确定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 推荐人选名单在毕业生中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均一式两份),并以系(部、院)为单位集中报学生处。学生处初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须报省教育厅审批,待省教育厅批准后,学校对省、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统一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审批表》均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评选条件,应届毕业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预选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组织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各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在申请者中产生初步人选,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测评,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并报本系团总支; 3、系部初审系团总支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确定初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无任何异议名单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并报送学院审批; 5、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学生处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是一项涉及到毕业生就业政策,关系到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参评对象在校期间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分制年级学生中,于违纪或学习成绩不佳,超过五年以上仍在读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政治上要求进步,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曾被两次以上授予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文明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感动校园”当选人物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同类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教学计划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无补考;获四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两次一等奖学金,奖学金同一等级内不够评选规定次数时,可用一次高等级奖学金替代一次低等级奖学金;非外语专业本科生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合格

优秀学生评选方案汇编

校“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兰西县红星乡第一中学校 一、评选原则: 1、主要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评价,注重实际表现。 2、评选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内容: 优秀学生分为:红星一中好少年(综合)和单项之星。 红星一中好少年: 学生、老师都公认的,各方面较为优秀、全面发展的学生。 ①思想品德好: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学)活动、集体活动,为人诚实、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乐于助人,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劳动习惯,模范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行为规范》和各项学校规章制度,能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②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善于思考,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综合整个学期成绩,各学科平均成绩达到优秀(90分)以上(包含科学、品德、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 ③在生活中具有较好的自理能力,独立性强。 单项之星: 学习之星:学习勤奋认真,各门功课成绩优良,能主动帮助他人共同进步。 飞跃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较好,学习成绩进步显著。 才艺之星:积极组织参加班级、学校各项文娱活动,表现出色,在音乐、美术、形体、手工等学科中表现突出。 体育之星:具有体育特长,积极组织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表现出色。 环境之星: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并能自觉维护班级及其他公共场合的环境。 守纪之星:在教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合能自觉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行为规范》,受到老师和学生的一致认可。 朗读之星: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朗读有感情,富有感染力。 读书之星:广泛阅读有益书籍,知识面广。 写字之星:写得一手漂亮字,字迹工整干净,有自己的笔体。 创新之星:爱好并积极参加小发明、小制作、小创造、小论文活动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时间: 优秀学生每学期评选一次,分别为6月下旬和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班主任须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本班评选结果上报政教处。 四、评选办法: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言谈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既重视理论课学习,又重视基本技能训练。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6、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凡在评选的学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1、所修课程中有补考、重修、缓考者。 2、所修的课程的门数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学生在当学期实选课程门数的平均值。 3、在评奖的学期内受到各种处分者。 4、英语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学生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低于60分者,艺术类学生《大学英语》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他专业本科三、四、五年级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5、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未达到良好或75分以上等级(含良好或75分)。

6、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测评分低于70分者。 7、未办理注册及相关手续者。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选条件及评选比例 (1)特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9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评选比例不限。 (2)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选。 (3)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80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15%以内评选。 (4)丙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本学期综合测评75分以上,智育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在专业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选。 一年级学生评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各类单项奖 (一)“特贫困生”奖学金 1、属我校确认的特、贫困学生。 2、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3、综合测评分在70分以上。 4、特贫困学生若评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则不再参加“特贫困生”奖学金的评选,“特贫困生”奖学金和“特贫困生”学习奖两项奖不得同时申请。 (二)“特贫困生”学习奖 1、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的特、贫困学生可评“特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一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在校期间三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第四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专科生: 1.在校期间两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校第三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实习)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研究,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推荐人数控制在4%以内,优秀毕业生的批准人数控制在3%以内。 3.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张榜公布,审批表归入学生档案,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 4.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二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

系,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今年学校继续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力应高于本专业学生发表论文的平均水平,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包含研究生文章情况认定说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毕业前学校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3、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4、对于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应给以积极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Document of selection methods for outstanding universi ty graduat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 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专业基本功扎实,有较强 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平均成绩在全班前25%以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注重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四次、专接本及 专科生至少两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能服从国家需要,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因违纪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

2.在校期间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绩点在2以下者; 3.在择业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关系,表现不好者; 4.本科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表彰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在符合评选条件 的前提下,各专业的评定数应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可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 (3)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与三好学生同等对待。 三、组织领导及评定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由党总支(党委)组织 领导,学校由学生处(部)归口管理。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本、专科毕业生。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 德育处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沈阳市第六十一中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表彰先进,培养 学生和学生干部成长,以及让学生和学生干部有努力方向,进一步促进学生和学生干部思想品质、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自我素质的提高,带动全体,使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先导,我校特制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好: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待人诚恳礼貌,具有健康的心理品质,德育操行评定等级为“优秀” 。 (4)法制观念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 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有勤奋刻苦精神,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有良好

的学习习惯,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2)积极参加各种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优良:?各科考试及格,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在85 分以上(以百分制算,包括体育成绩。)? 3. 身体好: (1)上好每节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课外文娱活动,认真做好“两操”。(无逃操、旷课现象) (2)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具有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合格,体育成绩良好,体育课成绩在80 分以上,(因病、残免修体育课的学生,能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锻炼者可参评)(二)优秀干部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素质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时事政治,追求进步,无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 2. 热爱学校,热爱班级,集体观念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 结同学,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富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引导同学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 3. 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勇于锻炼自己。有开拓进取精神,严以 律已,宽以待人,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在班级和部门中工作突出并有突出事例。 4. 有创新、竞争意识,工作大胆,敢于负责,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有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关于做好2010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现将我校201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校研究生毕业生、本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毕业生总数的10%(研究生毕业生比例可由学院确定)。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风范,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 5、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含)以上获得校级奖励,专科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奖励。 6、符合上述条件且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另外,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1、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向班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各班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在符合条件申请者

中商议提出初选人名单,并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本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 3、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和综合评议,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最后将无任何异议名单报送学生事务处; 4、学生事务处审核并报送学校审批。 四、几点要求 1、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评选办法进行评选,要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确定后,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 3、优秀毕业生报批时间为2010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请将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电子文档(见附件)报送学生事务处学生教育发展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 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 (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七条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 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广大青年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高校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按学生总数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2.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0.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3.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数1‰的比例确定候选班集体。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

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为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的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小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完整资料).doc

此文档下载后即可编辑 旺苍县白水镇中心小学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文明班集体 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标准: 1、诚信守纪、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性格乐观、开朗,具有关爱精神,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3、工作能力强,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能遵守校纪,行为规范。对学校、团队、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作出较大贡献。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绩优秀。 5、积极带领同学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校的运动会、艺术节、校刊的编辑、各类比赛等等。体育成绩必须优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各种公益劳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二)、评选办法: 1、每个班级根据“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经学生民主评议,征求任课老师意见,最后由班主任审核产生。 小学各年级课件教案习题汇总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 2、每一位候选人需自备一百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 3、材料上报教导处。 二、三好学生 为了鼓励先进学生,激励后进学生,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法规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三好学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进步,积极向上,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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