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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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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制度

一、教育行政体制

日本现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则和特点由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所决定。宪法宣称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规定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构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属于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

1.中央教育行政

日本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文部省,为日本内阁的组成部分,其最高领导是文部大臣。文部大臣和文部省是主管教育行政的中央首长和行政机关。法律规定文部省的职能权限,主要是:(1)为发展教育、学术和文化事业,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规划。(2)就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组织与教育内容规定标准。(3)对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行政机关,大学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学机构提供指导和建议。 4)管理由文部省设立的大学和其他教育、科学与文化机构,任命县和重要市的教育长或负责人,审定中小学教科书。(5)对地方教育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研机构提供经费补助。

2.地方教育行政

法律规定,地方教育由地方公共团体实行自治。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分为两纵即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教育的行政机关为教育委员会,行政主管为教育长。地方设立的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学校由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发展基础教育,在人事、经费、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课程内容和教师进修等方面对其所辖学校负责。

市叮村教育长的任命领得到都道府县教委的认可,都道府县教育长的任命须得到文部大臣的认可。

二、学制结构

日本战后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学校教育体制。《学校教育法》规定,

“所谓学校,系指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以及幼儿园。”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有两种:一是幼儿园,属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招收3~6岁幼儿,由文部省领导;另一种是保育所,属于福利机构,招收从出生到6岁的幼儿,由厚生省领导。

《学校教育法》规定,幼儿园的教育目标;

(1)培养健康、安全、幸福地生活所需要的日常习惯,并使其身体的各种机能得到和谐的发展。

(2)让幼儿在幼儿园内体验集体生活,培养幼儿初步具有喜欢过集体生活和团结互助、自主、自律的精神。

(3)培养幼儿正确理解和对待其周围的社会生活现象的萌芽观念。

(4)指导幼儿正确地使用语言,培养他们对童话、连环画等的兴趣。(5)通过音乐、游戏、连环画等方法,培养幼儿对创作表现发生兴趣。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分为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5个领域。

2.初等教育

日本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是单一的六年制小学,儿童满6周岁入学,12周岁毕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新学年从4月份开学,多数小学采用三学期体制,三学期之间分别为暑假、寒假和春假。

日本小学的教育目的是适应儿童的导心发展,实施初等普通教育。教育目标:

(1)以学校内外的社会生活的经验为基础。使学生正确理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养成合作、自主和自律的精神。

(2)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乡十和国家的现状与传统,并进而培养国际协作精神。

3)使学生具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产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掌握基本技。

(4)使学生能正确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国语,并形成使用国语的能力。(5)使学生能正确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数量关系,并形成处理数量关系的能力。

(6)培养学生科学地观察和处理日常生活中自然现象的能力。

(7)培养学生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所必需的习惯,并力求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8)使学生基本了解能够使生活明朗、丰富的音乐、美术和文艺等,并形成相应的技能。

小学的教育课程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三部分组成。教学科目包括国语、社会、算数、理科、音乐、图画、家政、体育,文部省对这些科目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小学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

(1)自己本身。(2)理解他人。(3)了解自然,具有高尚的情操。(4)自己与团体、社会的关系。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尊重他人,重视

生命,为创造民主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而努力,为促进国际和平做贡献。特别活动是指班级、年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3.中等教育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完成阶段。

(1)初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初中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实施中等普通教育,目标有三:培养学生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一员所必须具备的资质;

教授社会所需职业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培养劳动的态度以及根据个性选择出路的能力;促进校内外的社会活动,正确引导学生的情感,培养公证的判断能力。学制为三年。

教育内容由各学科课程、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教学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国语、社会、数学、理科、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等八门,选修课的种类在第一学年主要是外语,第二学年为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以及外语。第三学年除在必修的八门课程中选择外,还有外语等。

(2)高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础上,以实施高级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实现三个目标:进一步发展和扩充初中教育的成果,培养学生成为对国家与社会有作为的建设者所必需的素质:使学生能自觉地根据社会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选择将来的出路,提高普通教养,掌握专业技能;形成对社会有深刻的理解和健全的批判能力,形成个性。

高中学制三年,种类较多,通常按学科划分为普通、职业和综合二类,按授课方式分为全日制、定时制和函授制止三种形式。

高中教育内容同样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毕业需要修满80学分。一般学科课程为国语、地理公民、数学、理科、保健体育、艺术、外语及家庭。为广适应科技和社会的变化,各科开设了与之有关的“课题研究”课,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职业技术教育

1951年,日本制定《产业教育振兴法》,规定产业教育是发展产业经济及提高国民生活的基础,通过产业教育在确立对劳动的正确信念、传授产业技术的同时,培养具有能力、进而对经济自立作出贡献的有为的国民。鼓励地方公共团体和企业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规定国家在该方面采取经费补助政策。

职业技术教育在日本的学校教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培养出大批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熟练劳动力,促进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日本,除了幼儿园和小学以外,各级各类学校都设置职业技术学科,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方面的教育。日本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比较完整的职业技术教育网,有学校、企业和社会办的几大类职业技术教育;有职前教育、在职教育、转业教育,水平高低不同、时间长短不一,灵活多样、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在日本,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的学校主要有初中、高中、“各种学校”、专修学校、高等专门学校和短期大学等。初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某种社会职业人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良好的劳动态度,以及根据自己的个性选择将来道路的能力”;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一种必须完成社会使命的觉悟,使之能够根据自己的个性决定将来的道路,提高一般教养水平,掌握某种专门技能”。

“各种学校”,是实施类似学校教育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的总称,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但也招收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士。

专修学校是1976年开始设立的新型职业教育机构;大都是私立的,是由“各种学校”升格改组而来的,发展迅速c专修学校可分为三种类型:设高中课程的高等专修学校(属高中水平,可授予毕业生高中毕业资格),招收高中毕业生而设专门课程的专门学校(属于高等教育,在专修学校中占主要地位,可授予短期大学毕业生同等的资格),设一般课程的一般专修学校(自由入学,是终导教育的典型场所)。

在日本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机构是高等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和短期大学。

此外,在日本职业技术教育中,企业内职工教育人有重要地位。所谓企业内职业技术教育,是指企业对其职工进行的从录用到退休为止的长期的教育训练。其内容除了专门的技术教育、技能训练外,还包括经营教育、提高办事能力的教育以及作为企业职工的品质教育等。

5.高等教育

日本的高等教育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结构。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大类,从学术水平上看,日本的高等教育是二级结构:

第一级结构是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以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培养实际生活能力为目的。

第二级结构是4年制大学;包括综合大学、多科大学和单科大学。

第三级结构是研究生院,包括设置在学部的研究科和研究生院大学,旨在“教授和研究学术理论及应用,深究其奥义和促进文化发展”。

日本大学的教学采取学科目制和讲座制两种形式。所谓学科目制就是按照必要的科目设置课程和安排教师上课;讲座制则是根据专业设置在同专业中开设一定的专业讲座,并根据讲座安排教师。

日本大学有科研的传统,主要任务是从事基础理论研究.重视科研尽可能与教学结合,注重协作和开展共同研究,特别强调为产业服务,试图建立“官、产、学三位一体”的科研体制,集中政府、企业和大学的科研力量联合攻关,开展创造性的研究和培养高水平的开拓人才,推动大学由模仿型科研向创造型科研方向转变。

6.师范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把封闭式师范教育改为开放型的教师养成教育。根据《教育职员许可法》的规定,一般大学毕业生如果修得所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教师许可证。

日本教师养成教育课程有国家基准,一般是通过国家的法律及文部省令和通知等来规定。1985年新改定的教育职员许可法规定,教师养成教育课程要设有一般教育科目、专门科目和教育专业科目。

在日本,成为中小学教师一共要经过三次审查与考试:第一次是在大学毕业时提交毕业论文,第二次是符合规定者领取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教师许可证,第三次是参加部道府县教育委员会举办的教师任用考试。公立学校教师的任用主要由各部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负责。各都道府县举行的教师任用选拔考试,除了教养与专业方面的笔试之外,还采用面试、技能测验和体力测验、作文与论文、适应性检查以及兴趣小组活动、社会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教育实习的成绩等多种方法

4章 高等学校教育制度

1.现代学位制度确立的标志是德国柏林大学创设的(D)。 A.文学博士学位B.医学博士学位C.理学博士学位D.哲学博士学位 2.我国学位授予的权利机构是(C)。 A.国家教育部B.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C.各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D.各省市自治区的学位办公室 3.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高等学校招生主要实行(A)。 A.统一考试制度B.单独考试制度C.推荐入学制度D.高中证书制度 4.目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实行(D)。 A.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分配制度B.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制度 C.统一分配制度D.自主择业制度 5.在我国,高校教师的职务资格认定和职务设置包括(B)级。 A.三B.四C.五D.六 6.最早的研究生教育出现在19世纪的(A)。 A. 德国 B. 英国 C. 美国 D. 法国 7.高等教育主要由地方举办,且不同程度上受中央政府的影响,这种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是(C)。 A. 单一公立系统,单一管理部门 B.单一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 C. 多重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 D.私立和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 8.我国教室聘任的主要形式有招聘、续聘、解聘及(A)。 A.缓聘B.辞聘C.拒聘D.受聘 9.我国高校教师的聘用期限一般为(B)年。 A.1 B.2 C.3 D.4 10.法国的(D)的培养对象是各种技术人才,其生源既可以是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是在职工人。 A.短期大学B.初级学院C.社区学院D.短期技术大学 11.(C)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为“私立和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 A.英国B.法国C.美国D.意大利 12.普通高等学校的夜大学的学习年限一般为(B)。 A.2年B.3年C.4年D.5年 13.15世纪末,硕士一般授予(A)学生。 A.文科B.神科C.法科D.医科 14.我国现代学位制度最早形成于(B )。 A.建国初期B.民国时期C.20世纪80年代D.20世纪90年代 15.下列哪项不属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标准?(D) A.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B.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C.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D.具备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填空题 1.(学制)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包括:有哪些种类的学校,这些学校由谁来主办和管理,学校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实际的人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如何等等。

高等教育学第四章 高等学校教育制度重点试题解析

高等教育学第四章高等学校教育制度重点试题解析 [日期:2008-12-16]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作者:[字体:大中小] 一、选择题 1.现代学位制度确立的标志是德国柏林大学创设的( )。 A.文学博士学位B.医学博士学位C.理学博士学位D.哲学博士学位 2.我国学位授予的权利机构是( )。 A.国家教育部B.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C.各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D.各省市自治区的学位办公室 3.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高等学校招生主要实行( )。 A.统一考试制度B.单独考试制度C.推荐入学制度D.高中证书制度 4.目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实行( )。 A.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分配制度B.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制度 C.统一分配制度D.自主择业制度 5.在我国,高校教师的职务资格认定和职务设置包括( )级。 A.三B.四C.五D.六 A.缓聘B.辞聘C.拒聘D.受聘 9.我国高校教师的聘用期限一般为( )年。 A.1 B.2 C.3 D.4 10.法国的( )的培养对象是各种技术人才,其生源既可以是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是在职工人。 A.短期大学B.初级学院C.社区学院D.短期技术大学 11.( )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为“私立和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 A.英国B.法国C.美国D.意大利

12.普通高等学校的夜大学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 A.2年B.3年C.4年D.5年 13.15世纪末,硕士一般授予( )学生。 A.文科B.神科C.法科D.医科 14.我国现代学位制度最早形成于( )。 A.建国初期B.民国时期C.20世纪80年代D.20世纪90年代 15.下列哪项不属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标准?( ) A.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B.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C.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D.具备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 文章来源于云南培训认证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f16378222.html,/n15595c1178.aspx二、填空题 1.( )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包括:有哪些种类的学校,这些学校由谁来主办和管理,学校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实际的人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如何等等。 2.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特征是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分段以及学生人学年龄、修业年限的( ),它体现了统一性的原则。 3.大多数国家的高等学校可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 )、大学和专门学院、( )。 4.195 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 ),明确高等教育是作为教育基础上的更高层次教育。 11.( )是对部分品学兼优或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实行免试录取的招生制度。 12.自1986年我国开始逐步推行高等学校( ),一定程度打破了高校教师铁饭碗的局面,有利于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 13.( )得到有效的保障是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的先决条件,成立高校教师权益的仲裁机构

日本教育制度

日本教育制度

一、教育行政体制 日本现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则和特点由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所决定。宪法宣称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规定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构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属于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 1.中央教育行政 日本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文部省,为日本内阁的组成部分,其最高领导是文部大臣。文部大臣和文部省是主管教育行政的中央首长和行政机关。法律规定文部省的职能权限,主要是:(1)为发展教育、学术和文化事业,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规划。(2)就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组织与教育内容规定标准。(3)对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行政机关,大学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学机构提供指导和建议。 4)管理由文部省设立的大学和其他教育、科学与文化机构,任命县和重要市的教育长或负责人,审定中小学教科书。(5)对地方教育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研机构提供经费补助。 2.地方教育行政 法律规定,地方教育由地方公共团体实行自治。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分为两纵即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教育的行政机关为教育委员会,行政主管为教育长。地方设立的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学校由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发展基础教育,在人事、经费、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课程内容和教师进修等方面对其所辖学校负责。 市叮村教育长的任命领得到都道府县教委的认可,都道府县教育长的任命须得到文部大臣的认可。 二、学制结构 日本战后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学校教育体制。《学校教育法》规定, “所谓学校,系指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以及幼儿园。”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日本的现代教育制度

日本现代教育制度 日本是中国的邻国,也是和中国关系最复杂的邻国。一方面,日本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中日交往密切;另一方面,因为历史上的争议,中日矛盾也愈演愈烈。然而,不得不说的是,同为汉文化圈且已经是发达国家的日本,其在发展路上遇到的许多问题及其解决方法,都是值得中国借鉴的。尤其是日本发达的教育系统。 一、三个阶段 日本教育主要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小学校(6年教育,6-12岁学生入读) 中学校(3年教育,12-15岁学生入读) 高等学校(3年教育,16-18岁学生入读) 日本的第一级至第九级的教育是义务教育。每年学年由4月1日开始,下年3月31日结束。每个学期之间会有假期。日本的小朋友以前星期一至五全日上课,星期六上半日课。不过,这制度由2002年起全面取消。不少老师仍在周末上班,他们亦必须在暑假(通常是8月)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每个学年最少有210日为上课日,但是大多数公立学校会拨出大约三十日,作为学校节日、运动会和非学术上的仪式(特别是一些鼓励合作和学校精神的仪式)。扣除这些活动和星期六半日上课的日数后,上课教学的时间每年约有195日。 二、教育理念 日本人对教育(特别是强制教育)抱有几个重要信念。他们认为所有学生有能力学习知识,学生的努力、坚持不懈、自律能力及非学术上的能力决定了学生的学业成就。这些学习及行为习惯是能够通过讲课及训练而学回来的。所以,小学及初中学生不是根据他们的能力而编班授课,也不是适应各学生的差异。 日本全国性的学习范围让学生得到均衡和基本的教育。强制教育让学生得到一个同等学习的机会,而各学校的财政分配是相对性相同的。不过,这种制度被评为缺乏弹性、缺乏理解学生的特别需要和兴趣。日本教育在80年代进行了改革,新制度特别强调弹性、创意、表现自己的机会,但只是有很少的进展。批判性思考不是日本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概念。学生一般要求背诵测验内容,所以学生高分的原因并不能反映他们的真实水平。

第十章 高等学校教育制度

第十章高等学校教育制度 三、名词解释 教育制度:是国家为了从组织系统上保证教育目的的实现,根据教育的规律和国家的 教育方针、政策建立起来的相互联系的各种教育机构的体系。 高等学校学制:指各类各层次高等学校的系统,是一个学校教育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招生制度是高等学校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着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高等学校在人才选拔中所拥有的权限,人才选拔的标准、形式和范围 等等。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制度:为了帮助大学生了解就业方针、政策、规定,树立正确的 就业观念,所制定的一系列指导方案。 引深—1、高等学校的学制 (一)学制概述:学制是教育在伴随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身内部 规律的要求不断加以调整、完善和规范化而逐渐形成的。 学制建立的基本依据: 1、学制的建立受制于社会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 2、学制的建立受到社会政治制度的制约 3、学制的建立必须适应学习者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 (二)各主要国家高等学校学制概况(P315) 1、美国高等学校学制:第一级为两年制初级学院,毕业后可获得副学士学位;第二级为四年制综合大学和各种专业学院,毕业后可获得学士学位;第三极为研究院和高级 专业教育,研究生可在不同的年限与水平上获得硕士、博士学位。 2、日本高等学校学制:(1)短期大学;(2)高等专门学校;(3)本科大学; 3、法国高等学校学制:(1)大学技术学院和高级技术员班;(2)大学;(3)大学校; 4、德国高等学校学制:(1)职业学院和专职大学;(2)大学; 5、法国高等学校学制 (三)我国高等学校学制结构:从形式结构看,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大类;从层次 结构看,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1、全日制高等学校 (1)普通高等学校(分三种层次类型:1、高等专科学校;2、大学和专门学院;3、研究生学院;) (2)职业高等学校 2、非全日制高等学校(主要指成人高等学校) 2、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制度 (一)各主要国家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 1、统一的入学考试方法

日本和中国教育制度对比分析

日本和中国教育制度对比分析 日本是亚洲国家中的发达国家,作为中国的邻国,它国民整体的受教育情况和国民素质对比中国相对要好。日本在全球范围内也被认为是数一数二的高学历社会,而且日本的教育制度和我国的教育制度是比较相似的。中国的教育发展一直处于改革当中,吸收各个国家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总结我们自身的教育经验,都是为了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本文将以我国和日本教育制度为对比,分析其差异。 一、日本的教育制度 1.教育情况的历史发展 纵观日本历史,教育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分为有几个非常关键的时间段,可以大致的区分为:明治维新之前的古代中世纪教育和之后的近现代教育。首先是大化革新。那时的日本开始学习儒家思想,大量吸收来自中国的儒学文化,模仿中国隋唐时期的文化教育模式及制度。日本文字的书写形式也是在那个时期所模仿的中国汉字而得来。 其次是江户时期,这个时候是日本在战乱之后最长的一段和平年代,社会平稳恢复是离不开当时的教育制度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不同的学校和教育机构,这一阶段的普及教育为日本国民的综合素质提高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到了明治维新时期,进入了近现代教育。开始了改革学校制度,制定了《学制》。但是由于当时的社会形势所迫并没有完全的贯彻落实。后来废除了《学制》,颁布了《教育令》,主要从教育的控制与管理方面有了较大的变动,提出了对国民教育的最低要求,保证了整体的国民素质。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日本,除了对政治经济方面的改革,在教育方面也进行了全面改革。这次的改革奠定了现如今的日本教育体系,是日本教育史上第二次全面的教育改革,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制度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2.当代日本教育制度 日本现行的教育制度是由二战后根据国家宪法所草拟的《教育基本法》所决定的。义务教育中规定的学制由原来的6年延长到9年,确立了六三三四制,分别是初等教育六年、中等教育六年和高等教育四年。在初等教育之前有学前教育,也就是幼稚园,不算学龄,一般是6岁之前的孩子。 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学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考入专科学校,或者继续读普通高中,也可以直接选择就业等方式。日本的专科学校和中国的专科学校有很大的不同,他们的职业特性很强,为培养专业人士而准备,课程并不比普通高中学校轻松,而且毕业后的学生可以考取普通大学,也可以选择继续攻读本专业的专

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2011-11-13 17:29:40) 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经过“文革”破坏和之后的恢复和改革,我国形成了目前的学校教育制度系统。 (1)幼儿教育:实施机关为幼儿园,招收3~6岁儿童入学,任务是解放妇女劳动,使幼儿接受早期教育,为接受小学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初等教育:包括普通小学和成人初等学校。普通小学招收7周岁儿童入学,实行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5~6年,实行一贯制,任务是使儿童打好读写算的基础,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他们接受中等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成人初等学校:主要学习语文、算术两科。扫盲识字班招收文盲、半文盲的人入学,以学会1500~2000个常用字为扫盲标准。 (3)中等教育:包括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学校或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学校。 普通中学分为初中、高中两个阶段:初中修业年限为3年,实行普及义务教育;高中修业年限为3年。普通中学的任务是使学生受到全面教育,一方面为社会培养合格劳动后备力量,另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教育培养合格新生。 农业中学: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2~3年,任务是为农业培养劳动后备力量和技术后备力量,为农村培养各种急需人才。 职业学校和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3年,任务是培养劳动力量和技术后备力量,为城市培养各种急需人才。 技工学校:一般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2~3年,任务是培养熟练的技术工人。 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3~4 年;招收高中毕业生,修业年限为2~3年。任务是培养中级的专门业务人才和技术人才。 成人中等学校:包括成人业余初中和高中、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成人业余初中和高中分别招收具有小学和初中程度的青少年入学,修业年限2~3年。 成人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实行脱产和半脱产,修业年限为2~3年。 (4)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和专门学院、成人教育的高等学院、研究生院。 大学和专门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或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人学。修业年限为4~5年。 成人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广播电视大学、职业大学、农业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等,招收具有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入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给自学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成绩证明书;累积分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发给毕业证。 研究生院:由各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修业年限为2--3年,部分高等学院设有研究生院(部)。

日本教育制度

一、教育行政体制 日本现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则和特点由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所决定。宪法宣称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规定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构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属于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 1.中央教育行政 日本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文部省,为日本内阁的组成部分,其最高领导是文部大臣。文部大臣和文部省是主管教育行政的中央首长和行政机关。法律规定文部省的职能权限,主要是:(1)为发展教育、学术和文化事业,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规划。(2)就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组织与教育内容规定标准。(3)对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行政机关,大学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学机构提供指导和建议。 4)管理由文部省设立的大学和其他教育、科学与文化机构,任命县和重要市的教育长或负责人,审定中小学教科书。(5)对地方教育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研机构提供经费补助。 2.地方教育行政 法律规定,地方教育由地方公共团体实行自治。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分为两纵即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教育的行政机关为教育委员会,行政主管为教育长。地方设立的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学校由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发展基础教育,在人事、经费、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课程内容和教师进修等方面对其所辖学校负责。 市叮村教育长的任命领得到都道府县教委的认可,都道府县教育长的任命须得到文部大臣的认可。 二、学制结构 日本战后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学校教育体制。《学校教育法》规定, “所谓学校,系指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以及幼儿园。”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有两种:一是幼儿园,属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招收3~6岁幼儿,由文部省领导;另一种是保育所,属于福利机构,招收从出生到6岁的幼儿,由厚生省领导。

日本学校的制度

日本学校的制度 ?在日本,截至当年4月1日满6岁的儿童即可上小学。 ?新学年于每年的4月开始,次年的3月结束。 ?小学为6年制,初中为3年制。对日本国民而言,这9年是义务教育。 ?对外国人而言,虽然不是义务教育,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入地区的公立小学和初中就学。 ?在一些公立小学·初中·高中还开设专门面向外国人和归国子女的班级制度,若有需要可以向居住地政府咨询。 ?初中毕业后即可根据个人意愿进入高中和大学学习,也可以参加工作。 ?日本的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高等专科学校·短期大学·大学·研究生院,也可以从性质上分成国立·公立(都立)·私立学校。 ?若身患疾病或身体残疾不能就读普通学校,可以选择专门的学校。 小学和初中都是义务教育,所以有日本国籍的入学适龄儿童的家庭在1月底前都会收到由居住地区的政府寄出的入学相关指南。根据该指南进行健康检查等入学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但对外国人而言,并无这项义务,所以不一定和日本人一样的收到通知。外国人希望就读中小学时必须提交外国人就学申请。如果在未满入学年龄前事先提出入学申请就会收到就学通知,请在指定日之前携带就学通知及孩子的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去区市町村的政府办理相关手续。公立小学基本上不需要缴纳学费,只需支付伙食费。 大多数公立的小学·初中是不需要参加入学考试就可以直接入学的。也有不问国籍16岁以上住在东京都内或者在东京都内就业的人士能入学的公立中学的夜间学级。在日本没有读完小学和中学的人士即可入学。学力和费用基本上都不用担心。 初中毕业后可以升入高中或者高等专业学校。但因为高中并非义务教育,所以不论就读哪所学校都是必须参加入学考试的。高中学制为3年(定时制、函授制为3年以上),分类如下: 1、普通高中 为将来可就职于某些特定职业而学习专业知识的高中 →农业高中、工业高中、商业高中等 2、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学习到更深层的专业知识,学制为5年制,简称高专。高专的专业涉及工业、商船、无线电、航空等领域。东京都内没有商船和无线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第二节现代学校教育制度 一、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成 现代学校教育制度:指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各级学校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大学和高等学校 12世纪产生中世纪大学,意大利、法国等,文学科、神学科、医学科、法学科,现代大学和现代高等学校:A:增强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改造中世纪大学 B:创办新大学和新高等学校 (二)中学 1、文艺复兴期间,古典文科学校,学习七艺和拉丁语、希腊语,为大学预科, 为教会国家培养僧侣、官吏。 2、实科中学:18世纪初,自然科学和现代外语 (三)小学 行会学校、基尔特学校,本族语读写算,宗教, 第一次工业技术革命,劳动者的初步读写算能力、自然社会常识 (四)初级中学 第二次工业技术革命,有文化的脑力劳动者, (五)职业学校 学徒制,职业教育法令,普通中学----综合中学 (六)高级中学 第三次工业技术革命,生产和劳动性质的革命性变化,进一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七)短期大学和大学 高等教育大众化, (八)幼儿教育机构 从保育到教育 (九)研究生教育机构 19世纪德国,现代学位,哲学博士 (十)成人教育机构 现代社会产物,以在生产上运用科学技术为特征。

现代技术要求知识更新,闲暇时间增多,个性发展需要 二、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类型 纵向划分学校系统(双轨学制),横向划分学校阶段(单轨学制) (一)双轨学制 1、自上而下,大学(其他高等学校)----中学(中学预备班) 2、自下而上,小学(小学和初中)----职业学校(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 育) (二)单轨学制 学术性一轨没有充分发育,群众性小学和中学迅速发展,形成美国单轨制(三)分支型学制 文科中学和职业学校单设,既有单轨特点,又有双轨学制因素。 三、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变革 (一)从纵向学校系统分析,双轨制在向分支型学制和单轨学制方向发展 英德,综合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并轨) 双轨并轨与义务教育,综合中学===现代中等教育发展趋势 (二)从横向学校阶段来看,每个阶段发生重大变化 1、幼儿教育阶段 幼儿教育提前结束,加强与小学的联系 2、小学教育阶段 小学无初高之分,年龄提前,年限缩短,与初中衔接 3、初中教育阶段 初中延长,普通教育中间阶段,小学初中合并 4、高中教育阶段 三种类型学制,区别最大—高中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多样化 西欧高中----大学预备教育,苏联高中----大学预备、普及高中文化科学知识教育 美国综合高中----大学预备、普及高中教育、职业教育 5、职业教育阶段 古老学徒制教育----现代职业教育

日本教育制度优缺点分析.doc

日本教育制度优缺点分析 【育制度 由小学至高中期间,学生每年需定期留在接受导师指导的教室,代表着他们全年会和同一组的学生互相沟通。在这个教室和课程里,学生将会学习团体精神和自尊心。由于每班负责校舍的清洁,所以校方甚少聘请校工。 五、学制: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年限从 6年延长到 9年。确立了6·3·3·4新学制,即小学6年和初中3年为义务教育,高中 3年,大学4 年。在小学下面有幼儿园,在大学之上设研究生院。幼儿园是非强制性学校,招收3岁以上的儿童。其目的在于通过为幼儿提供适宜的有教育意义的环境,促进他们的身心发展。小学和初中是强制性学校。所有年满

6岁的儿童都要上小学,所有读完小学课程的儿童都要升入初中继续学习。小学对 6~12岁儿童进行初等普通教育。初中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对12~15岁儿童,进行中等普通教育。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高等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高中分普通科和职业科。前者以普通教育为主,后者以职业教育为主。不论是普通科的毕业生还是职业科的毕业生,都有资格考大学。大学是作为学术中心,在向学生传授广博知识的同时,传授和研究精深的专门的科学、艺术,并发展学生的才智、道德以及应用能力。有条件的大学可设研究生院,使大学毕业生获得对学术理论及其应用进行深入的学习与研究的机会,促进文化和科学的发展。除了上述初等、中等、高等学校外,还设有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和养护学校,对身心有缺陷的儿童进行教育。师范教育,改战前只通过师范学校培养教师的 “闭锁制”为“开放制”,即凡经文部大臣批准,在教学计划中加入取得教师资格所必需的学分,任何大学均可培养教师。初等和中等学校的教师,一律在大学里培养。这种新学制,清除了旧学制的封建等级性,具有资产阶级民主的色彩。在改革学制的同时,提高了社会教育的地位。1949年

第四章_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第四章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高等教育管理概述 一、高等教育管理的含义: 高等教育管理是人们根据高等教育目的和发展规律,有意识地调节高等教育系统内外各种关系和资源,以便达到既定目的的过程。 二、高等教育管理的分类: 1、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行政管理,包括高等院校的设置和发展规划、经费划拨、师资队伍建设等); 2、高等教育微观管理(内部管理,包括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管理等)两个层面。 三、高等教育管理的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高等教育管理要体现了高等教育的社会价值,它要求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举措,都应该有利于高等教育目的的实现,有利于人才的培养。 (二)整体性原则: 高等教育管理必须围绕高校培养目标,科学地组织各方面工作,使教学工作,思想教育工作、师资培养工作、科学研究工作、后勤管理工作等相互配合,减少冲突和内耗,而不能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三)民主性原则: 高等教育管理必须调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主动征求和尊重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注重制定决策的民主化、执行决策的民主化、检查决策的民主化,提高高等教育管理的效率。 (四)多样性原则: 高等教育管理必须根据备类高等学校或学校内部各单位的任务特点和条件,分别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采取与之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 (五)高等教育管理的动态性原则: 高等教育管理既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和应有的秩序,又不能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管理的方法和技术应随着管理对象的变化而调整,要通过不断地改革以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六)效益性原则: 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必须按照管理目标的要求,力求用较少的人力、财力、物力、时间等资源,培养更多的高级专门人才或提供更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取得更大的效益。 四、高等教育管理的方法:经费配置、规划、评估和调节四种。 评估:高等教育评估最早出现于美国, ?当今世界高等教育评估的特点: 1、国家主导评估方向 2、评估活动的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评估系统结构化、评估功能多样化 4、突出评估的地位,体现对教学质量的重视 5、注重特色,强调多样性。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一、含义: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指与高等教育管理活动有关的组织制度体系,它主要包括高等教育组织机构的设置、组织机构间的隶属关系,以及相互间的职责、权限的划分等。

日本留学:日本教育制度优缺点分析

日本留学:日本教育制度优缺点分析 很多学生在纠结去日本留学到底好不好,本文为大家介绍日本教育制度优缺点分析。 三个阶段 日本教育主要划分以下三个阶段: 小学校(6年教育,6-12岁学生入读) 中学校(3年教育,12-15岁学生入读) 高等学校(3年教育,16-18岁学生入读) 日本的第一级至第九级的教育是义务教育。每年学年由4月1日开始,下年3月31日结束。每个学期之间会有假期。日本的小朋友以前星期一至五全日上课,星期六上半日课。不过,这制度由2002年起全面取消。不少老师仍在周末上班,他们亦必须在暑假(通常是8月)工作。根据法律规定,每个学年最少有210日为上课日,但是大多数公立学校会拨出大约三十日,作为学校节日、运动会和非学术上的仪式(特别是一些鼓励合作和学校精神的仪式)。扣除这些活动和星期六半日上课的日数后,上课教学的时间每年约有195日。 教育理念 日本人对教育(特别是强制教育)抱有几个重要信念。他们认为所有学生有能力学习知识,学生的努力、坚持不懈、自律能力及非学术上的能力决定了学生的学业成就。这些学习及行为习惯是能够通过讲课及训练而学回来的。所以,小学及初中学生不是根据他们的能力而编班授课,也不是适应各学生的差异。 日本全国性的学习范围让学生得到均衡和基本的教育。强制教育让学生得到一个同等学习的机会,而各学校的财政分配是相对性相同的。不过,这种制度被评为缺乏弹性、缺乏理解学生的特别需要和兴趣。日本教育在80年代进行了改革,新制度特别强调弹性、创意、表现自己的机会,但只是有很少的进展。批判性思考不是日本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概念。学生一般要求背诵测验内容,所以学生高分的原因并不能反映他们的真实水平。

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创新的思考 摘要:学校教育制度是构成中国教育制度的基本组成,也是最切合学生生活的教育制度。因此必须完成学校教育制度的即时创新,跟踪时代步伐。当前,需要重点调整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调整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二是调整学校内部关系;三是调整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关系。对此要完成教育、政治和社会之间的协调,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学校依据社会的实际情况进行学校自主教育制度的核定,藉此以完成学校教育制度的创新。 关键词:基础教育;学校制度;制度创新 Abstract:School education system is constitute the basic component of China's education system, which is the most relevant to the student life education system. Therefore must complete instant innovation of school education system, tracking time. At present, the need to focus on adjus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hree aspects: one is to adjus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government and the school; two it is to adjust the school internal relations; three it is to adjus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chool and family, and community. Have to complete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education, politics and society, the government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on the basis of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social school for approval of independent school education system, through which to complete school education system innovation. Keywords:Basic education; The school system; System innovation 引言: 学校制度是与学校教育相伴而生的,它也伴随着学校教育的变化和发展而经历着历史性的变革。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学校制度的提出是现代学校教育正在经历的变革在制度层面的反映。构建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就是要通过制度创

中日教育制度差异

《日语入门》课程论文 中日教育制度差异 (中小学教育制度) 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学号:B14030907 姓名:傅建淳

中日教育制度差异 大约二十年前的一篇论及中日中学生在内蒙古大草原 上的“草原探险夏令营”活动在当时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在之后的十多年间一直是老师家长口中告诫孩子们的励志故事。文章内容大概就是说中日两方的孩子表现迥异,中方孩子叫苦不迭,不堪重负,乱丢垃圾,家长拖后腿;而日方孩子恰恰是样样完全相反,充分表现了坚忍不拔、文明教养的精神。 在我看来,中国的教育更具功利主义性质,是选拔达到目的型的教育;而日本的教育则更强调人的素质提高,是普及提高能力的教育。 以下是我对中日教育制度差异的一点分析和看法。(一)历史遗留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中国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而人口又带来巨大负担, 是世界人口大国,在如此广大的范围内落实教育是非常难的,而且要考虑到其他社会生产因素,在教育投资方面每年拿出生产总值的二十五分之一还不到;而日本,经济大国,人口较少,他们有资本重视教育,且日本每年拿出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发展教育。

在日本的江户末期到明治初期,欧洲来的外国观察员就观察到一个现象,在日本,无论是什么职位什么阶级的人,都会拿着售价便宜的小说在看,一般的老百姓都能以文字来获取娱乐了。在明治以后,又引入了西方的教育制度,更加促进读书的风气,可以说,在很早的时候,日本民间就已经形成了良好的读书风气,是自然而然的社会风气,统治阶级也是积极鼓励学习的,不分贵贱贫富,即使没饭吃,也有书读的。 日本历史上所经历的三次教育改革.1853年是日本近代教育的开端。日本政府在1872年制定出日本历史上第一个教育制度,提出“全民教育”是日本的教育基本方针,也正是在同一年日本的学制得以实施,这就是日本历史上的第一次教改。 但由于当时的经济状况,许多人家交不起学费,所以教育并未被大多数人接受。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提高全体日本人的素质,1947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等,提出教育要民主化、大众化,要求每位学龄儿童均要接受教育。为了保证每个儿童均受教育,日本政府提出免去一切学杂费。当时中小学教育的宗旨是(1)尊重个人的尊严,培养有个性的人;(2)培养为和平做贡献的人;(3)尊重人格。这些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日本第二次教改的开始。从此以后,教育被普通百姓所接受,日本所有学龄儿童都能

二战后日本教育制度的发展

二战后日本教育制度的发展 从二战到现在,日本的教育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日本的高等教育走过了130多年的发展历程,战后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革,从完全模仿美国模式到根据自己国情,己形成了一整套相当完备的高等教育制度。 以明治维新时期1872年《学制令》的颁布与实施为标志的日本国近代高等教育制度的确立,距今有着130多年的历史。二战后,日本以美国模式为基础进行了体制改革,其规模才不断扩大,质量也逐步提高。伴随“亚洲的明珠”式的经济高速发展,其高等教育也得到了优先发展。 下面分点论述二战后日本高等教育制度的发展。 1 日本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沿革 目前日本通过一系列大学改革,不但建立了一批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还形成了完备的高等教育制度和体系。 1.1 高等教育制度体系完善 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包括高等教育法律制度、教育结构、招生考试制度、学术管理制度、教师制度和财务制度等,可以说是体系完善,层次分明。日本高等教育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以《学校教育法》、《大学设置基准》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的基本法律;规范国立大学的相关法律;以《私立学校法》、《私立学校振兴助成法》为主要内容的指导私立大学的有关法律;育英奖学的法律制度等。高等教育机构包括:高等专门学校、专门学校、短期大学、大学和大学院;根据其设立形式,大致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3种。高等教育财务制度是影响高等教育发展方向的关键因素之一,它包括国立高等教育财务、私立高等教育财务等。日本现行的大学招生考试是实行“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和各大学的个别考试,通过这两种考试来综合考察考生的学力、能力和适应性等,日本招生考试制度的特点主要表现为考试机会的复数化、选拔方法的多样化、评价尺度的多元化。日本大学内部进一步强化学术权力的基础已经形成,其校内学术管理更洋溢着鲜明的特色。日本的教师教育管理在其教师教育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是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的重要保证。日本高等教育的教师制度主要包括教师的行政管理制度、教师的晋升制度和教师的任期制度等。 1.2 战后日本高等教育的三次重大改革 在战后日本的高等教育体系演变过程中,先后进行了三次重大意义的变革,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45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化。战后的日本接受了美国占领军长达6年的控制,美国对日本大学改革政策形成的影响主要通过民间情报教育局(Civil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简称CIE)和美国教育使节团这两个组织机构及由它们提出的有关政策性建议与报告来实现。战后初期日本大学的改革几乎是全盘引进美国高等教育模式,导入美国大学“民主化”办学理念,保障国民拥有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实现各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平等。从50年代后半期开始,日本又重新形成了多种高等教育机构并存的多元化局面。建立了多种学制的管理体制,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经过这次改革,日本的高等教育在许多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战后日本教育显著地提高了国民的素质,为日本战后的经济恢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一阶段日本教育政策的特点就是政府和经济界对教育进行了强制的干预,教育目标的单向性的经济取向,过分强调的教育的经济功能,而从导致了教育质量的下降。

浅谈中国高等教育制度

浅谈中国高等教育的失败之处 摘要:中国近代教育开创之出以其全新的面貌带领中国青年接受世界上的先进思想,尖端科学技术彻底摆脱了中国几千年来封建科的举影响。在科学经济政治等方面培养出了一大批推动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杰出人才。在建国初期,国内百废待兴,正是需要建设人才的关键时期,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诞生的。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在这一历史时期也真正的挑起了培养国家建设人才的重担。由于国家的需要中央的重视和正确地教育路线,新中国的高等教育成功的完成了这一使命。但是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加上政府一些不合实际的政策,中国的高等教育开始逐步的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到现在,中国的高等教育在世界上已经成为了一个笑话。 关键词:公平性大学行政化创新投入 正文: 中国近代教育开创之出以其全新的面貌带领中国青年接受世界上的先进思想,尖端科学技术彻底摆脱了中国几千年来封建科的举影响。在科学÷经济÷政治等方面培养出了一大批推动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杰出人才。在建国初期,国内百废待兴,正是需要建设人才的关键时期,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诞生的。新中国的高等教育在这一历史时期也真正的挑起了培养国家建设人才的重担。由于国家的需要÷party中央的重视÷和正确地教育路线,新中国的高等教育成功的完成了这一使命。但是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加上政府一些不合实际的政策,中国的高等教育开始逐步的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到现在,中国的高等教育在世界上已经成为了一个笑话。现在我就以我所看到的事实浅谈一下中国的教育现状。 提到高等教育,我觉得不得不谈的最先一点就是高考,当然这里我不想谈那些什么以权谋私的破事,因为这与高等教育制度本身无关。各省考生数量不同考题难易不同,又是付出更多的努力却接受不到更好的教育。就拿我们山东来说吧,七八十万的考生可是武大就录取100来人,我不禁纳闷了,难道山东考643的学生就比不上北京570的?①可是,我们落榜了。。。于是,高考移民出现了,可是这个时候他们又对我们说,你们很不厚道啊。于是我不禁想问这到底是谁的错?教育选拔的公平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基础性难题,唯有公平才能让教育 万人挤过独木桥,终于踉踉跄跄的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可这时,①武大在山东2010年的招生录取线是644分,在北京的招生录取线是570

外国教育史备考知识点欧美主要国家和日本的现代教育制度

外国教育史备考知识点:欧美主要国家和日本的现代教育制度 二、欧美主要国家和日本的现代教育制度 (一)英国教育的发展 1.《巴尔福教育法》与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变化 进入20世纪,英国加强了地方教育的管理。1902年,英国颁布了《巴尔福教育法》。法令的主要内容有:(1)设立地方教育当局管理教育,以代替原来的地方教育委员会;(2)规定地方教育当局的主要职责是保证满足初等教育的要求,享有设立公立中等学校的权利,并为中等学校和师范学校提供资金;(3)地方教育当局还应负责对私立学校和教会学校的资助,并对其进行一定的控制。 《巴尔福教育法》的颁布促成了英国政府教育委员会和地方教育当局的结合,形成了以地方教育当局为主体的英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法案第一次把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放在一起论述,使国民教育变为完整的初等义务教育,并把中等教育纳入地方管理,结束了英国教育长期的混乱状况,提供了建立国家公共教育的基础。 2.《费舍教育法》 1918年,英国国会通过了教育大臣费舍提出的教育议案,制定了新的初等教育法,也称《费舍教育法》。 法案的主要内容有:(1)加强地方当局发展教育的权力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约地方当局的权限;(2)地方当局为2-5岁儿童开设幼儿学校;(3)规定5-14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律实行免费,禁止雇用不满12岁的儿童做童工;(4)地方教育当局应建立和维持继续教育学校,向进入这种学校的年轻人(14-16岁)免费提供适当的学习课程、教学和体育训练。 《费舍教育法》在英国历史上首次明确宣布教育立法的实施要考虑到建立面向全体有能力受益的人的全国公共教育制度。在建立完整的国家教育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哈多报告》 1924年,英国政府任命了以哈多爵士为主席的调查委员会,负责对英国的全日制小学后教育进行调查研究。委员会在1926年至1933年间提出了三次《关于青少年教育的报告》,一般称为《哈多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小学教育应重新称为初等教育。儿童在11岁以前所受的教育为初等教育;(2)儿童在11岁以后所受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均称为中等教育。中等教育阶段分设四种类型的学校:以学术性课程为主的文法学校,具有实科性质的选择性现代中学、相当于职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会议 1、学校行政人员由校长、教导主任、工会主席,少先队辅导员、总务主任等组成。 2、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教导主任主持。 3、学校年初召开一次学校行政会议,就聘用教师、学校收费、考核、奖惩、规章制度、教学改革、本学期开展的活动等内容进行讨论,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4、每月下旬召开一次行政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 5、学校的一切重大疑难问题(包括上千元的经济支出)须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6、每次会议必须有简明扼要的会议记录。 二、学校教职工会议 1、教职工由学校行政、教师、工人等组成。 2、教职工会议由校长主持,也可由校长委托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主持。 3、每周召开一次教职工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每次会议讨论通过学校的重大事务或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领导讲话,重大文献等。 4、每次会议有学校记录和个人记录,对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学习,还必须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5、严格考勤制度,缺会一次按旷课处理,特殊情况下必须严格请假手续。 6、每次会议必须有中心议题,会议时间不宜太长。 三、其它会议 1、学校领导不定期地组织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班主任及时反馈班上信息,就班上学生之间等出现的问题进行磋商,提出具体的整改方案,确保各班工作正常开展。 2、教导处、各教研组就如何开展教研活动,搞好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召开教会议,须有会议记录,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大型教研活动。 3、学校少先队要认真做好发展少先队员和开展各种健康有趣的活动等工作。组织召开少先队会议,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4、各班主任一学期初组织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就学生学习情况、班上的管理等方面向家长汇报,同时听取家长对班级、各科教师教学情况的反馈意见,以改进下一步的工作。 5、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师生大会。重点进行安全、卫生、法制、学习、纪律、品德等方面的教育。 6、学校保卫、每学期开学初(三月、九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护校队队长主持,全体护校队成员参加。学习安全保卫知识。讨论安排护校队工作,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护校队会议,处理有关事件。 7、升降旗、由校长、少先队辅导员等进行国旗下讲话,全校教师必须参加,班主任负责本班纪律,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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