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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孝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孝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孝感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购买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孝感市、武汉市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第三套及以上或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均不予办理。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的总价款。

代际互助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才能提取,父母、子女购房的须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人口普查信息)、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一年以内的购房增值税发票;

5.属于第二次购房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留原件)。

二、购买现房或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孝感市、武汉市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第三套及以上或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均不予办理。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发票中计税依据金额。

代际互助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才能提取,父母、子女购房的须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人口普查信息)、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不动产权证书》;

4.一年以内的契税完税凭证;

5.第二次购房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留原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补缴购房差价的金额。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或保障性住房合同协议;

4.一年以内的补缴购房差价发票或购买保障性住房发票。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孝感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建造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房批准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4.翻建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合同、翻建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

5.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合同、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购买材料、施工费用发票;

6.现场调查报告(公积金中心出具)。

五、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每年允许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业务办理间隔时间为12个月。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及支付房租的租金缴纳凭证;

4.租住商住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留原件)。

六、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只能提取提取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偿还孝感市、武汉市内的商业贷款,不能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在贷款正常偿还12个月以后办理。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每年允许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一套自住住房商业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贷款应偿还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业务办理间隔时间为12个月。提前结清贷款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贷款结清之日起三个月以内的结清证明,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且不得超过结清时贷款本息。所购房屋是第三套及以上或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均不予办理。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银行出具的显示有贷款余额的近期12个月的还款明细(留原件);

4.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第一次提取时提供);

5.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第一次提取时提供)(留原件)。

七、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孝感市以外)

贷款正常偿还12个月以后可以办理,每年允许提取一次,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贷款应偿还额,业务办理间隔时间为12个月;结清贷款的,凭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三个月以内的贷款结清证明,提取职工个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结清时贷款本息。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贷款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显示有贷款余额的近期12个月的还款明细(留原件);

4.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第一次提取时提供)。

八、偿还本地公积金贷款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前部分还款。办理了按月扣划还贷的,贷款正常偿还12个月,在保留公积金贷款余额0.1倍后,可按年扣划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未办理按月扣划还贷的,在贷款正常偿还12个月以后,可按年扣划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操作间隔时间为12个月。

2.提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贷款正常偿还12个月以后,可扣划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额度不能超过全部剩余贷款本息;

九、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设单位(委托人)应先提供以下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备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许可证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老旧小区改造人员名单。备案后才能办理提取业务;

2.孝感市老旧小区改造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套数不超过两套;

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4.孝感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提取一次;

5.提取额度以户为单位,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提取时,总提取额不得超过该户实际出资额,实际出资额以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中建设费用每户分摊数为准,项目完成结算后不支持“多退少补”(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也遵循此原则);

6.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实际支付费用的缴款凭证。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指南

一、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休、退休的,单位应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是否缴至离休退休月份,核准后办理账户封存。账户封存后才能提取。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退休证或退休批文(凡满60岁可省略)。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与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未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

2.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遗产继承公证书或人民法院遗产继承法律文书;

3.取得继承权的合法遗产继承人或继承人代表身份证明;

4.取得继承权的合法遗产继承人或其代表的银行一类账户(存折)卡。

六、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只能提取本人公积金,不能提取家庭其他成员公积金。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

七、重大疾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重大疾病提取受理后,与市(县)医疗保障局核实无误后再办理审批支付。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因患有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心肌梗死、慢性重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风湿性心瓣膜病、严重复合性外伤、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手术(包括介入术)、良性脑肿瘤、严重III度烧伤、精神分裂症等。

准备以下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

1.提取申请人、配偶及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以提取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3.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需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12个月以内医保结算单。

灵活就业人员提取

自愿缴存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满12个月且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流程、时限

(一)提取流程

提取申请〉受理初审〉中心审批〉提取下账〉资金支付

(二)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公积金中心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提取业务相关规定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所购房屋是第三套及以上或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均不予办理。

法律责任

(一)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公积金中心记载失信记录,纳入公积金系统黑名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立即冻结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将违规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医保结算单、工资流水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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