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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工作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工作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工作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2005年12月7日)

1.目的

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员工执业技能,正确客观地评价工作质量,督促员工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并为激励提供依据,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工作质量的评定和奖罚。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督查员负责工作质量的评价。

3.2办公会负责优良、不合格项的评定,并提出激励措施。

3.3总经理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和激励措施的审批。

3.4办公室秘书负责文件质量评定结果的统计。

3.5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统计和奖惩实施。

4.评定标准

4.1合格: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4.1.1各项工作依据清楚、按时完成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文件要求。

4.1.2工作记录中背景资料、事件经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描述清楚、正确、全面,有具体的处理意见。

4.2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有创新,能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4.3一般不合格:未满足合格标准要求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4严重不合格:工作严重超时或给公司造成事实损失或有潜在损失(经审核发现)的,包括经济和信誉损失。

5.评定方法

5.1日常工作评定

5.1.1部门自评

5.1.1.1部门负责人按照评定标准对部门各项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当天工作日志上。

5.1.1.2评价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部门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2分管领导随时可以抽查分管部门工作质量,抽查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3督查小组督查

督查小组组长(或委派他人)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由督查员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2对文件的评定

5.2.1附审批记录上报给总经理的文件在审批记录页眉处设置评价栏;不需附审批记录上报的工作总结、汇报等在文件首页页眉处设置评价栏。

5.2.2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副总经理、总经理在审核、审批上报文件的同时,对文件进行评价,总经理审批后由秘书汇总评价结果。

5.3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产生的优良、不合格记录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

5.4人力资源部将汇总结果提交办公会,由办公会按照奖罚标准评审奖罚建议并提出意见。

5.5奖罚措施经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6.奖罚办法

6.1奖罚标准

6.1.1工作质量优良视贡献大小给予50元以上奖励,奖励金额、方式及期限等由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1.2一般不合格每次罚款10元。

6.1.3严重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以上罚款,罚款金额、方式及期限由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2奖罚分担

6.2.1不合格责任界定

6.2.1.1由部门发现的不合格,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6.2.1.2由上级审查发现的一般不合格,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3:7的比例承担。

6.2.1.3由上级审查发现的严重不合格,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5:5的比例承担;有分管领导审核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3的比例承担。

6.2.1.4总经理审批后出现的严重不合格,及时报董事会处理;有分管领导的,总经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2:1的比例承担;无分管领导的,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6:3:1比例承担。

6.2.2优良奖励分配

6.2.2.1由部门提出的优良记录,全部奖励经办人。

6.2.2.2由上级审查发现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1:3:6奖励;无分管领导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3:7比例奖励。

6.3工作质量评价记录作为员工工资调整、职务升降、人员流动、年终评优、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7.记录

《工作质量评价表》QD-01-8.2-110-A-0

工作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2006年4月4日第一次修正)

1.目的

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员工执业技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并为激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工作质量的评定和奖罚。

3.职责和权限

3.1办公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督查小组负责工作质量的评价。

3.2办公会负责优良、严重不合格项的评定及激励标准的确定。

3.3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和激励标准的审批。

3.4财务部负责及时兑现奖罚款项。

3.5人事行政部文书负责向相关人员及财务部发放奖罚通知单;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汇总。

3.6各部门内勤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月度统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分析。

4.评定标准

4.1合格: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4.1.1各项工作依据清楚、按时完成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文件和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

4.1.2工作记录中背景资料、事件经过(时间、地点、人物、内容)描述清楚、全面,相关数据准确,有具体的处理意见,附件齐全。

4.2优良:满足以下标准之一为优良。

4.2.1在合格的基础上有创新,能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或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4.2.2培训及各类测试成绩优秀者(优秀线的确定根据测试题目难易程度而定)。

4.3一般不合格: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即为一般不合格。

4.3.1未满足合格标准要求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3.2培训及各类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合格线的确定根据测试题目难易程度而定)。

4.4严重不合格:工作严重超时或给公司造成事实损失或有潜在损失(经审核发现)的,包括经济和信誉损失。

5.评定方法

5.1日常工作评定

5.1.1部门自评

5.1.1.1部门负责人按照评定标准对部门各项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当天工作日志上。

5.1.1.2评价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部门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2董事长、总经理可随时抽查各部门工作质量,分管领导可随时抽查分管部门工作质量,抽查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3督查小组督查

督查小组组长(或委派他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各部门周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由督查员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4办公会督查

由办公会确定的优良、不合格,办公会与会成员为评价人,由秘书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2文件评定

5.2.1附审批记录上报给董事长/总经理的文件在《呈批报告》、《文件审批》页眉处设置评价栏;不需附审批记录上报的工作总结、汇报等在文件首页页眉处设置评价栏。

5.2.2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在审核、审批上报文件的同时,对文件进行评价,董事长审阅/审批后由文书汇总评价结果。

5.3各部门内勤和负责人每月2日前将上月产生的优良、不合格记录进行汇总、分析,交人事行政部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

6.奖罚办法

6.1奖罚分担

6.1.1奖励分配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均可提出优良奖励项目,同时提出优良奖励分配方案,报办公会确定后实施。

6.1.2处罚分担

6.1.2.1一般不合格处罚分担

a由部门发现的,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上级审查发现的,有依据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3:7的比例承担;无依据的暂不处罚,及时进行管理改善,因未及时进行管理改善致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相关人员每人罚款10元。

管理改善内容:

①增加、补充、修正相关管理文件、流程、记录等文件依据。

②提高员工工作的主动性。

③提高员工全面系统的思维能力。

④提高员工对具体工作的执行能力。

6.1.2.2严重不合格处罚分担

a由部门发现的,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分管领导审查发现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5:5的比例承担。

c由总经理审查发现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4:3:3的比例承担;无分管领导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5:5的比例承担。

d由董事长审查发现的,总经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2:1比例承担;无分管领导的,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3的比例承担。

e董事长审查后出现的,及时报董事会处理;有分管领导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1:1:1的比例承担;无分管领导的,董事长、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2:1比例承担。

6.2奖罚标准及支付方式

6.2.1工作质量优良视贡献大小给予50元以上(含50元)奖励,奖励金额、方式及期限等由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向优良者支付50元奖金,其余奖金根据办公会意见办理。

6.2.2一般不合格每次罚款10元,受罚者于1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交付罚金。

6.2.3严重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以上(含50元)罚款,罚款金额、方式及期限由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后,受罚者于1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交付50元罚金,其余罚金根据办公会意见办理。

7.工作质量评价记录作为员工工资调整、职务升降、人员流动、年终评优、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8.记录

《工作质量评价表》QD-01-8.2-110-A-0

《优良、不合格记录汇总表》

工作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2006年9月14日第二次修正)

1.目的

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员工执业技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并为激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工作质量的评定和奖罚。

3.职责和权限

3.1办公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督查小组负责工作质量的评价。

3.2办公会负责优良、严重不合格项的评定及激励标准的确定。

3.3董事长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和激励标准的审批。

3.4总经理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和激励标准的审查。

3.5财务部负责及时兑现奖罚款项。

3.6人事行政部文书负责向相关人员及财务部发放奖罚通知单;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汇总。

3.7各部门内勤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月度统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分析。

4.评定标准

4.1合格: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4.1.1各项工作依据清楚、按时完成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文件和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

4.1.2工作记录中背景资料、事件经过(时间、地点、人物、内容)描述清楚、全面,相关数据准确,有具体的处理意见,附件齐全。

4.2优良:满足以下标准之一为优良。

4.2.1在合格的基础上有创新,能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4.2.2培训及各类测试成绩优秀者(优秀线的确定根据培训及测试考核要求而定)。

4.2.3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4.3一般不合格: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即为一般不合格。

4.3.1未满足合格标准要求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3.2培训及各类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合格线的确定根据培训及测试考核要求而定)。

4.4严重不合格:工作严重超时或给公司造成事实损失或有潜在损失(经审核发现)的,包括经济和信誉损失。

5.评定方法

5.1日常工作评定

5.1.1部门自评

5.1.1.1部门负责人按照评定标准对部门各项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当天工作日志上。

5.1.1.2评价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部门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2董事长、总经理可随时抽查各部门工作质量,分管领导可随时抽查分管部门工作质量,抽查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部门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3督查小组督查

督查小组组长(或委派他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各部门周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由督查员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4办公会督查

由办公会确定的优良、不合格,办公会与会成员为评价人,由秘书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2文件评定

5.2.1附审批记录上报给董事长/总经理的文件在《呈批报告》、《文件审批》页眉处设置评价栏;不需附审批记录上报的工作总结、汇报等在文件首页页眉处设置评价栏。

5.2.2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在审核、审批上报文件的同时,对文件进行评价,董事长审阅/审批后由文书汇总评价结果。

5.3各部门内勤和负责人每月2日前将上月产生的优良、不合格记录进行汇总、分析,交人事行政部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

6.奖罚办法

6.1奖罚标准及分担

6.1.1奖励标准及分配

6.1.1.1符合4.2.1、4.2.2条款,由经办人或部门负责人提出的,奖励经办人10元。

由上级审查提出的,奖励主要参与人员(不超过3人),其中经办人各奖励10元,其余人员各奖励5元。

6.1.1.2符合4.2.3条款,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均可提出优良奖励项目,视贡献大小给予50元以上(含50元)奖励,同时提出优良奖励分配方案,奖励人员不超过3人,每人奖励不低于10元,报办公会确定后实施。

6.1.2处罚标准及分担

6.1.2.1一般不合格处罚标准及分担

a由部门发现的,经办人罚款10元。

b由上级审查发现的,有依据的,部门负责人各罚款10元,其余人员各罚款5元;无依据的暂不处罚,及时进行管理改善,因未及时进行管理改善致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相关人员每人罚款10元。

管理改善内容:

①增加、补充、修正相关管理文件、流程、记录等文件依据。

②提高员工工作的主动性。

③提高员工全面系统的思维能力。

④提高员工对具体工作的执行能力。

6.1.2.2严重不合格处罚标准及分担

严重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以上(含50元)罚款。

a由经办人提出或部门发现的,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分管领导审查发现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5:5的比例承担。

c由总经理审查发现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4:3:3的比例承担;无分管领导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5:5的比例承担。

d由董事长审查发现的,总经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2:1比例承担;无分管领导的,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3的比例承担。

e董事长审查后出现的,及时报董事会处理;有分管领导的,董事长、总经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1:1:1的比例承担;无分管领导的,董事长、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按4:3:2:1比例承担。

f一职务有数人承担时,按工作职责由数人分担,分担后罚款额少于10元的,按10元处罚。

6.2奖罚支付方式

6.2.1优良奖励支付方式

a因符合4.2.1、4.2.2条款奖励5元、10元的,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向优良者支付奖金。

b因符合4.2.3条款奖励50元以上(含50元)的,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向优良者支付50元奖金,其余奖励金额、方式及期限等根据办公会意见办理。

6.2.2一般不合格受罚者于1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交付罚金。

6.2.3严重不合格受罚者于1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交付50元罚金,其余罚款金额、方式及期限根据办公会意见办理。

7.工作质量评价记录作为员工工资调整、职务升降、人员流动、年终评优、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8.记录

《工作质量评价表》QD-01-8.2-110-A-0

《优良、不合格记录汇总表》

工作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2006年10月14日第二次修正)

1.目的

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员工执业技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并为激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工作质量的评定和奖罚。

3.职责和权限

3.1办公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督查小组负责工作质量的评价。

3.2办公会负责优良、严重不合格记录的评定、奖罚标准的确定及严重不合格记录的复议。

3.3董事长(或被委托人)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和奖罚标准的审批。

3.4总经理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和奖罚标准的审查。

3.5财务部负责及时兑现奖罚款项。

3.6人事行政部文书负责向相关人员及财务部发放奖罚通知单;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汇总。

3.7各部门内勤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月度统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分析。

4.评定标准

4.1合格: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为合格。

4.1.1各项工作依据清楚,准备工作充分,按时完成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文件和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

4.1.2工作记录中背景资料、事件经过(时间、地点、人物、内容、方式)等描述清楚、具体全面、逻辑清晰无歧异,相关数据准确,有具体的处理意见,附件齐全,审签程序完整。

4.1.3及时排查公司财物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1.4处理对外事宜出现问题及时请示,维护公司正当利益。

4.2优良:满足以下标准之一为优良。

4.2.1在合格的基础上有创新,能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4.2.2培训及其他测试成绩优秀者(不超过参加测试人员的5%,且分数达到90分)。

4.2.3积极思考公司管理改善,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

4.2.4直接或间接为公司创造500元以上经济效益或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

4.3一般不合格: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即为一般不合格。

4.3.1未满足合格标准要求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3.2培训及其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超过参加测试人员的5%,且分数低于70分)。

4.4严重不合格:

4.4.1工作超时造成严重影响。

4.4.2工作失误或对外事宜处理不当给公司造成事实损失或审核发现有潜在损失的,包括经济和信誉损失。

5.评定方法

5.1日常工作评定

5.1.1部门自评

5.1.1.1部门负责人按照评定标准对部门各项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当天工作日志上。

5.1.1.2评价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部门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2董事长、总经理可随时抽查各部门工作质量,分管领导可随时抽查分管部门工作质量,抽查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部门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3督查小组督查

督查小组组长(或委派他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各部门周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工作质量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由督查员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1.4办公会督查

由办公会确定的优良、不合格,办公会与会成员为评价人,由秘书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

5.2文件评定

5.2.1附审批记录上报给董事长/总经理的文件在《呈批报告》、《文件审批》页眉处设置评价栏;不需附审批记录上报的工作总结、汇报等在文件首页页眉处设置评价栏。

5.2.2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在审核、审批上报文件的同时,对文件进行评价,董事长(或被委托人)审阅/审批后由文书汇总评价结果。

5.3各部门内勤和负责人每月2日前填写《优良、不合格记录汇总表》,将上月产生的优良、不合格记录进行汇总、分析,交人事行政部整理、登记。

5.4人力资源专员根据原因分析、管理改善建议填写《优良、严重不合格记录登记表》,作为培训用案例,同时将《优良、严重不合格记录登记表》存入员工内部档案。

6.奖罚办法

6.1奖罚标准及分担

6.1.1奖励标准及分配

6.1.1.1符合4.2.1、4.2.2条款,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的,奖励经办人10元。

由上级审查提出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及相关岗位等主要参与人员(不超过3人)各奖励10元。

6.1.1.2符合4.2.3、4.2.4条款,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均可提出优良奖励项目,视贡献大小给予50元以上(含50元)奖励,同时提出优良奖励分配方案,奖励人员不超过3人(每人不低于10元),报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6.1.2处罚标准及分担

6.1.2.1一般不合格处罚标准及分担

a由部门发现的,经办人罚款10元。

b由上级审查发现的,有依据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及相关岗位人员各罚款10元;无依据的暂不处罚,须及时进行管理改善,因未及时进行管理改善或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相关人员每人罚款15元。

管理改善内容:

①增加、补充、修正相关管理文件、流程、记录等文件依据。

②提高工作的主动性。

③提高员工全面、系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提高管理人员大局观意识。

④提高对具体工作的执行能力。

6.1.2.2严重不合格处罚标准及分担

严重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以上(含50元)罚款。

a由部门发现的,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分管领导审查发现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1:1的比例分担;分管副经理、分管岗位有责任的,与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平均分担(下同)。

c由总经理审查发现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1:1的比例分担,分管领导罚款不低于20元。

d由董事长审查发现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1:1的比例分担,分管领导、总经理罚款分别不低于20元、10元。

e因管理不到位、工作处理不及时、政策掌握不透彻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罚款超过50元的,对分管领导、总经理罚款分别不低于30元、20元。

f因职务重叠产生双重处罚的只处罚一次,按照罚款金额高的执行。

g董事长审查后出现的,及时报董事会参照本处罚标准处理。

6.2奖罚支付方式

6.2.1优良奖励支付方式

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向优良者支付奖金,其中奖励50元以上的,经办公会确定不应奖励或奖励金额不适当的,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根据办公会意见收回或补发

奖金。

6.2.2不合格罚款支付方式

受罚者于1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交付罚金,其中严重不合格经办公会确定不应罚款或罚款金额不适当的,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根据办公会意见退回或补缴罚款。

7.工作质量评价记录作为员工工资调整、职务升降、人员流动、年终评优、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8.记录

8.1《工作质量评价表》QD-01-8.2-110-A-0

8.2《优良、不合格记录汇总表》

8.3《优良记录登记表》

8.4《严重不合格记录登记表》

工作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2007年4月8日第三次修正)

1.目的

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员工执业技能,奖优罚劣,体现激励的及时性,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并为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工作质量的评定和奖罚。

3.职责和权限

3.1办公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督查小组负责工作质量的评价。

3.2办公会负责单项奖罚总额100元以上优良、严重不合格记录的评定、奖罚标准的确定及不合格复议。

3.3董事长(或被委托人)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和奖罚标准的审批。

3.4总经理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和奖罚标准的审查。

3.5财务部负责及时向受奖罚人兑现奖罚款项。

3.6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向相关人员、财务部发放奖罚通知单及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汇总。

3.7各部门内勤负责工作质量评定结果的月度统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分析。

4.评定标准

4.1合格:满足以下标准为合格。

4.1.1各项工作依据清楚,准备工作充分,按时完成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文件和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

4.1.2工作记录中背景资料、事件经过(时间、地点、人物、内容、方式)等要素描述清楚、具体全面、逻辑清晰无歧异,相关数据准确,有具体的处理意见,附件齐全,审签程序完整。

4.1.3及时排查公司财物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1.4处理对外事宜出现问题及时请示,维护公司正当利益。

4.1.5按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及时回复进展情况。

4.2优良:满足以下标准之一为优良。

4.2.1在合格的基础上有创新,能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4.2.2培训及其他测试成绩优秀者(不超过参加测试人员的10%,且分数达到90分)。

4.2.3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对企业文化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4.2.4积极思考公司管理改善,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

4.2.5为公司创造500元以上经济效益或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

4.3一般不合格: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即为一般不合格。

4.3.1未满足合格标准要求且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3.2培训及其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超过参加测试人员的10%,且分数低于70分)。

4.3.3下属工作出现一般不合格未及时进行质量评价。

4.4严重不合格: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即为严重不合格。

4.4.1工作超时造成严重影响。

4.4.2工作失误或对外事宜处理不当给公司造成事实损失或审核发现有潜在损失的,包括经济和信誉损失。

4.4.3反复(3次以上)出现同一性质的错误。

4.4.4下属工作出现严重不合格未及时进行质量评价。

5.评定方法

5.1日常工作评定

5.1.1部门自评

部门负责人按照评定标准对部门各项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当天工作日志上。

5.1.2董事长、总经理可随时抽查各部门工作质量,分管领导可随时抽查分管部门工作质量。

5.1.3督查小组督查

督查小组组长(或委派他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各部门周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5.1.4办公会督查

办公会可对会议议题牵涉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5.2文件评定

5.2.1附审批记录上报给董事长/总经理的文件在《呈批报告》、《文件审批单》页眉处设置评价栏;不需附审批记录上报的工作总结、汇报等在文件首页页眉处设置评价栏。

5.2.2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在审核、审批上报文件的同时,对文件进行评价。

5.3评价结果为优良、不合格的,评价人(或被委托人)于评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作质量评价表》并上报。

5.4各部门内勤和负责人每月2日前填写《优良、不合格记录汇总表》,将上月产生的优良、不合格记录进行汇总、分析,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登记,并于审批后2日内进行公示。

5.5人力资源专员根据原因分析、管理改善建议填写《优良、严重不合格登记表》,作为培训案例,同时将《优良、严重不合格登记表》存入员工内部档案。

6.奖罚办法

6.1奖励标准及分配

6.1.1符合4.2.1、4.2.2条款,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的,奖励经办人10元。

由上级审查提出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及相关岗位等主要参与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各奖励10元。

6.1.2符合4.2.3-4.2.5条款,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均可提出优良奖励,视贡献大小给予50元以上(含50元)奖励,同时提出优良奖励分配方案,奖励人员一般不超过3人(每人不低于10元)。

6.2处罚标准及分担

6.2.1一般不合格处罚标准及分担

a由部门发现的,经办人罚款10元。

b由上级审查发现的,有依据的,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及相关岗位人员各罚款10元;无依据的暂不处罚,须及时进行管理改善,因未及时进行管理改善或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相关人员每人罚款15元。

管理改善内容:

①增加、补充、修正相关管理文件、流程、记录等文件依据。

②提高工作主动性的具体措施。

③提高员工全面、系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管理人员大局观意识的具体措施。

④提高对具体工作执行力的具体措施。

6.2.2严重不合格处罚标准及分担

严重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以上(含50元)罚款。

a由部门发现的,经办人承担全部责任。

b由分管领导审查发现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1:1的比例分担;分管副经理、分管岗位有责任的,与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平均分担(下同)。

c由总经理审查发现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1:1的比例分担,分管领导罚款不低于20元。

d由董事长审查发现的,部门负责人与经办人按1:1的比例分担,分管领导、总经理罚款分别不低于20元、10元。

e因管理不到位、工作处理不及时、政策掌握不透彻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罚款超过50元的,对分管领导、总经理罚款分别不低于30元、20元。

f董事长审查后出现的,及时报董事会参照本处罚标准处理。

6.3奖罚支付方式

6.3.1优良奖励支付方式

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向优良者支付奖金,其中奖励100元以上的,经办公会确定不应奖励或奖励金额不适当,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根据办公会意见收回或补发奖金。

6.3.2不合格罚款支付方式

受罚者于1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交付罚金,其中罚款100元以上的,经办公会确定不应罚款或罚款金额不适当,财务部于1个工作日内根据办公会意见退回或督促补缴罚款。

7.评价申诉和复议

7.1被评价人对评价有异议,公司鼓励申诉。

7.2被评岗位人员认为评价不合理不予接受的,在《工作质量评价表》被评岗位意见处表明个人意见,并于3个工作日内填写《复议申请单》提交办公会复议。

7.3办公会根据事实描述及复议理由等综合情况,确定保留或取消该项评定。保留评定的,被评价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执行办公会意见。

8.工作质量评价记录作为员工工资调整、职务升降、人员流动、年终评优、培训的主要依据之一。

9.记录

9.1《工作质量评价表》QD-01-8.2-110-A-0

9.2《月份工作质量记录汇总表》

9.3《优良/严重不合格登记表》

9.4《复议申请单》

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式版) 设计管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开发项目的设计管理,提高分公司项目设计管理能力,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开发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工作质量,公司总工办结合《房地产项目开发业务规范》(第一版)的规定(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依据公司开发流程规定,针对各公司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和要求而制定,对各公司的设计管理工作质量制定了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三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各公司所有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考核,主要以各公司设计管理工作作为被考核主体。 第四条本办法包括公司设计工作管理体系、考核内容和方法、奖惩办法和附则四部分内容。 第二章设计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公司品牌是公司开发项目的管理目标,做好设计管理工作是提高项目开发品质的基础,是体现项目定位、控制项目成本、实现项目开发目的的关键环节,因此各公司应充分重视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各公司总经理

对其范围内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办、工程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具体落实项目设计管理工作,总公司总工办负责指导、考核分公司设计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公司项目设计管理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其中包含概念设计方案、总规深化设计方案、单规深化设计方案及市政园林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其中包含市政园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设计变更优化等四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公司总工办是分公司的项目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和控制分公司各项目设计工作,工程部负责配合总工办进行设计管理,现场工程师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图纸审核,变更洽商办理,及时汇报和落实处理项目建设中设计质量问题。 第八条各公司按照《业务规范》规定,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一)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已审批的项目定位、产品定位报告,各公司总工办负责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专题讨论会参加人员应包括各公司总经理、副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开发部经理和工程部经理,专题讲座会就规划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公司相关要求和项目定位要求进行论 证,论证通过的规划设计任务书需经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总公司总工办、项目委员会,规划设计任务书内容应包括且不仅限于《规划设计任务书编制导则》的内容。 (二)规划设计任务书批准后,由分公司总工办联系并委托设计单位分阶段(其中包含概念设计方案、总规深化设计方案、单规深化设计方案及市政园林设计方案等阶段)进行规划设计。 (三)阶段性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各公司总工办应组织分公司 总经理、副经理、开发部经理以及工程部经理等,对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和评审,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经过评审、优化、调整后 上报公司,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至少两套以上。 (四)根据项目规划设计任务书和审批的各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各公司总工

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目???次 1 总?? 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质量检验及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应由水利水电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执行。1.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指国家和水利水电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0.2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2.0.3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控制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2.0.4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2.0.5重要隐蔽工程,指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工程等。 2.0.6工程关键部位,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着影响的部位。 2.0.7中间产品,指需要经过加工生产的土建类工程的原材料及半成品。 2.0.8外观质量得分率,指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实际得分占应得分数的百分数。 3 工程项目划分 3.1项目名称 3.1.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A。渠道、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见附录B。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一条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条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质量检验标准; .不合格品的监审; .仪器量规的管理; .制程质量管理; . 成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产品质量确认; .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三条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质量管理制度及主要工作流程

质量管理制度及主要工作流程

青州市电力调度中心 质量管理制度及主要工作流程 质保体系的运作一、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控制的主要内容: 1、对参与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控制 2、对原材料、构件的质量管理控制 3、对施工机械的质量管理控制 4、对施工工序、检验方法的质量管理控制 5、对生产管理、环境管理的质量管理控制质量管理控制的要点: 1、人的行为 2、物的状态 3、材料的质量和性能 4、关键工艺 5、施工程序 6、技术管理 7、技术参数 8、质量进度 9、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10、质量不稳定、质量问题较多的工序

11、特殊地基或特殊结构 二、质量保证措施 1、优化生产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的人员组成,建立健全责任制。为工程配备了施工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施工管理人员,所配备的施工队伍均参加过重点工程建设,具有丰富的高等级公路施工经验。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为副组长、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主任、技术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质量监督控制网络,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积级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活动,使工程的每个环节都得到控制。 2、宣传教育,改变人们对质量的陈旧观念,提高质量意识。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召开多种形式的评比会、现场会、分析会、宣传会,使“质量是公司的生命”,“质量第一、业主至上”的指导思想牢记在每个施工人员心中。在项目施工中做到“三工教育”(工前教育、工中指导、工后讲评);“三不交接”(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无施工记录不交接、无专职质检员签字不交接);“五不施工”(施工图纸未复核不施工、测量放样未复核不施工、材料未试验或无合格证不施工、技术未交底不施工、隐蔽工程未检查签证不施工)。在施工中引入ISO9002质量体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运行,对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有了新的认识。 3、加大旁站、巡查力度,增加自检与抽检频率。各工点设置了

2016年品质部管理评审报告

品质部2016年管理评审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各管理人员: 品质部2016年一年来的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从质量管理或控制的立场,品质部在一年来人员配置现状下工作任务是比较繁重的(多数产品需要全检外观多次、所有光模块螺纹和所有盖板粘附掉镍),从质量检测的层面理解是达到一定要求,但从质量控制与质量预防角度是没有达到预防效果,整体还是离质量控制与质量预防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品质部现有职能分配方面: 1.1.质量部根据上层领导的安排,在原有基础上对来料检查,出货检查,过程控制,产品检测(盐雾、恒温恒湿、硬度、色差等)、异常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划和加强了实施,各部门相关人员对质量管理的意识均呈现不同的上升趋势。 1.2.从检查的角度可以说基本达到了要求,但品质控制注重的是延续性,相关人员的流动和不稳定给质量工作带来了困难,此问题直接影响到质量控制的结果,现在随着公司规模化变革,还需加强现有检验人员的整体素质,基层检验人员能力有待提升和人员本职各工作细化、完善,质量控制更需要加强或独立管理。 二、测量设备方面: 2.1、今年品质部在公司的支持下对测量仪器硬件设备进行了完善,增加了2.5D全自动检测仪、分光测色仪、盐雾试验机和恒温恒湿仪器。并建立了对应的测量房,对专人进行了培训上岗正常投入使用,以前无法测量或测量精度、误差有异议的都能得到较真实和权威的数据。 2.2内部所有测量仪器有按要求进行了内外校正并记录。 三、本年度客诉重大事件 3.1、第一起:自3月6日投诉2020-1406040-410开始截止到11月18因螺纹异常问题共计退货 11294PCS,大部分因螺纹通止规异常不良。 3.2 第二起:7月14日交货1406040的盖板1682PCS中混料1410161盖板1PCS;8月22日交货 63PCS 1410161盒体中有混料1406040盒体1PCS 。在客户端因混料问题是零容忍状态, 为此我司现场管理上导致的漏洞也因此遭客户对公司的处罚。 3.3第三起:7月22日至9月22日,仅书面性可追溯客户反馈1406040和1410161的盖板掉镍有10 起不良。时至今日掉镍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每次全检粘胶都能检测一定比例 盖板掉镍情况。 3.4、第四起:9月12日好易通6202151000020 RD980面板色差问题,发现交货中颜色有偏红、偏绿、 偏白等,在海能达龙岗仓库挑选成品、半成品、和交货素材累计共1516件,颜色异色共 计218PCS退回返氧化处理,后经查是色粉为国产便宜色粉氧化。 四、来料管控检验 4.1、因内部的变革,现其实主要是以来料检检为主,实际检验过程中会更加考验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没有提醒,没有预防,只有一次检测机会,一旦出错将直接流向客户端面临客诉 4.2、目标考核办法;供应商进料合格批率;合格批/总进料批*100%计算,每月统计,实际运行状况请参考下数据和移动图:

设计成品质量评定管理办法(讨论稿)

附件五: 设计成品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达到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 第二条内容 由各专业工程师从安全性、功能性、经济性、可实施性、适应性、采用“四新”的可靠性等方面评审设计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第三条阶段 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阶段进行评定。 第四条重点 确保设计成品符合公司的项目开发理念和市场定位,并在同行业中处于技术先进、质量领先水平。 第五条标准 依据现行的建筑设计规X、规定、标准、设计深度要求及业主编写的设计指引。 第六条结果 汇总设计评审意见,提出设计改进措施,对设计成品作出正确评价。 设计产品评定结果可作为设计单位评价的依据,同时作出相应奖惩。 第二章建筑 第七条设计原则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经评审和确定的设计依据,即国家规X、规划设计要点、任务书、阶段批文等要求。 第八条图纸设计要求 (一)设计说明 说明书的内容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和任务书是否相符。 17 / 12

(二)总平面图 1.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位坐标和控制位置(或相互关系尺寸)、名称(或编号)、室内标高及层数是否注明;建筑布置和间距是否满足防火、日照、防噪、卫生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管线交叉密集的部位、上下层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管线标高是否相碰。 3.总体功能分区是否适合开发商要求,做到分区明确、联系方便、防止干扰,和符合有关专业技术规定。 4.主要出入口设置是否适应城市规划、环境交通道路、消防、疏散、人流方向及车流量等要求和有关规定。 5.评审每栋建筑出入口(包括别墅每户出入口)在总平面图中的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做到尽量满足每户都有最合理的朝向、景观,并无视线干扰。 (三)平面图 1.建筑设计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X方面的各项要求如: 建筑物耐火等级划分要求; 总平面布置对单体建筑的要求; 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防火隔断等要求; 安全疏散要求、消防电梯(包括机房、梯井等)要求; 消防控制中心要求. 2.建筑平面布局、空间处理等是否适应使用上对“量、形、质、流、线”等方面的功能要求,和符合有关规定。 (四)立面图 1.外墙饰面做法、颜色和划分界线是否标注清楚; 2.门窗分隔是否与门窗大样图相符,分隔是否美观,玻璃色彩是否美观。 (五)剖面图 1.剖面图与剖切线切割部位是否一致; 2.剖面图所表示的圈梁、过梁、楼板主次梁的位置是否与结构专业相一致,与设备管线有无矛盾。 (六)详图 1.详图与详图索引的位置是否相符,详图名称是否准确; 2.建筑构造是否经济、合理和便于施工,各种埋件是否表示清楚。 (七)庭院景观环境设计图

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doc

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1 某某公司技术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技术咨询工作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理工作中的质量问题,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质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机构 公司设工作质量管理小组,小组设三级管理层次,即组长、副组长和组员。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承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担任。 质量管理小组的秘书处设在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为每个项目制定专人负责该项目日常的文书性工作。 第三条管理职责 组长对项目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符合行业规范、满足业主要求等承担技术质量方面的责任,综合管理部队报告文本的文字规范、版面整理、设计印刷等承担责任。 质量管理小组的其他成员根据业务分工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质量管理小组秘书处负责上报文件的收集、传递与档案管理。同事负责按照该项目的质量管理标准提起和督促质量管理行为与过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及标准制定 第四条质量管理工作范围包括 公司出具的各种项目报告包括:规划报告、产业规划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等。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1、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由通用标准和项目专属标准两部分组成。 2、通用标准由质量管理小组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并参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研究院自身技术能力等相关因素制订。此标准将在征求研究院专家顾问团的意见后,由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批准后分发各部门执行。 3、通用标准原则上每年应根据以往质量实际业绩对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进行检查,并进行相应的修订。在发生下列情况下也须及时予以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资质增项、技术改进、生产流程改善、市场需要以及生产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须予以修订。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试行)

附件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1版)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行业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行业自律,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行业协会的指导性文件、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行业从事工程建设质量评价的监理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工程咨询公司、省级电力行业协会及质量监督部门等。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省级以上电网公司二级法人资格,且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能力。 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是根据从事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所具备的人员数量、素质、业绩、检测手段、管理水平、社会信誉等基本条件核定执业范围及等级认证。 第五条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质量评价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越级。

第六条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单位须获得相应的企业信用等级。 第二章机构与职能 第七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由中电建协统一管理,并设由中电建协、各发电集团公司、各电网公司组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第八条管委会的职能是审定和发布《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办法》,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管理的有关重大问题的裁决,并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 第九条管委会秘书处设在中电建协本部。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质量评价能力资格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管委会裁决重大问题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是通讯方式或会议方式。通讯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同意方可生效。会议方式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委员参加,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能力资格规定第十二条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单位的能力资格分为发电、输变电工程两类,并各分为甲、乙两级。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电工程类 (一)甲级必备条件 1、质量评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15年及以上的电力建设的经历,并具有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 2、质量评价单位的建筑、锅炉、汽机、电热、水工、金结、机电、输变电、档案等专业配备齐全,技术检测设备应满足下

产品质量审核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标准 第三层次体系文件 Q/RL 30801-1/0

产品质量审核管理规定 2003-07-28 发布2003-08-01 实施 限公司发布 产品质量审核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对公司生产的总成产品和零部件的审核,按照公司技术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相关规定,判定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文件和顾客要求,找出缺陷,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和把质量进行持续改进,使之提高产品质量水平,降低成本和提高顾客满意度。 2、范围 产品审核适用于瑞立集团公司各事业部(气阀厂、液压件厂、电器厂、液压泵厂、仪表厂、

汽车电子科技公司、基础厂、产品协作部)所生产的总成产品或零部件的质量检测。 3、定义 产品审核就是通过独立部门(质量管理部)对最近生产的总成产品/零部件进行随机抽查检验,判定是否与技术文件、图纸、规范、标准、法规及顾客的特殊要求相符合的检验工作。 4、职责 4.1 质量管理部每月30日负责收集、整理外部质量信息投诉和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信息,并 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根据各事业部提交的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低的质量问题,编制、审批《月产品审核计划表》。 4.2 质量部根据《月产品审核计划表》组织实施产品审核工作,并记录、评审,发放产品审 核结果报告或《不合格项纠正(预防)措施计划表》到各事业部。 4.3 各事业部(责任单位)负责对产品审核的不合格项(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 防措施,并按措施计划组织实施,将制定的改进措施在要求完成时间内报质量管理部。 4.4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责任单位上报的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验证 结果不合格,责任单位必须重新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制定改进措施。 4.5 质量管理部可以根据内、外部重大质量事故或公司领导指示,临时组织实施产品审核。 5、工作规定和内容 5.1 产品审核事项的规定 5.1.1 功能:根据顾客要求、标准、图纸中所规定的产品使用性能和指标参数。 5.1.2 外观:产品表面技术要求(如表面清洁、无划伤等) 5.1.3 包装:包装盒、型号标识、合格证等是否与包装物样本相符。 5.1.4 尺寸:根据顾客提供的图纸或公司技术文件中选择重要的装配(安装)尺寸。 5.2 产品审核缺陷分级规定 5.2.1 严重缺陷/关键缺陷(用A表示):产品丧失功能或顾客提出申拆或索赔。 5.2.2 重要缺陷/主要缺陷(用B表示):严重影响产品功能,会引起顾客的不满或抱怨的缺陷, 顾客可能会提出申诉。 5.2.3 一般缺陷/次要缺陷(用C表示):不会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一般顾客不会发现,对那 些要求极高的顾客会提出抱怨。 产品质量审核管理规定 5.3 产品审核缺陷加权数的规定 5.3.1 严重缺陷/关键缺陷(A级):产品审核时加权数为10分。 5.3.2 严重缺陷/主要缺陷(B级):产品审核时加权数为5分。 5.3.3 一般缺陷/次要缺陷(C级):产品审核时加权数为1分。 5.4 准备产品审核

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质量管理的原则是:依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编制《质量手册》及程序性文件并贯彻运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以用户满意”的思想,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实行全员的、全过程(上一工序为下一工序服务)的质量管理,把管理、技术和数理统计方法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强化过程质量控制,切实做到“事先预防,层层控制”。按照PDCA循环的科学工作步骤,寻求最佳工艺参数和控制指标,经济合理地组织优质产品的生产。 第二条根据市场需求,依照产品国家标准,制订与工艺设备条件和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生料配料方案和水泥配料方案,形成独具公司特色的质量指标体系和产品系列,并且把各项质量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分厂、工段、班组和个人,供应部门要认真按照原、燃料、混合材料的技术条件组织进厂。 第三条化验室的环境条件、检验人员、检验设备必须符合《水泥企业化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取样、化验、检验设备的购置和标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规程进行。 取样要有代表性,检验要及时准确,结果要按时通知中控各岗位和有关部门。试剂、仪器、试验条件必须符合规定,标准溶液要有专人配制和检查,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并

定期校正。要建立严格的密码抽查、对比、检验、控制事故考核制度。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向省级质检部门和国家水泥所寄送水泥样品进行水泥品质指标对比试验,按时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化学或水泥品质指标大对比活动,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第四条矿山开采必须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优、次搭配”的原则,在矿山设置小型化验站,进行日常质量控制、检验工作。 第五条进厂大宗原、燃、材料,要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均化设备达到规定的均化效果,严格按照质控处指定部位堆放,不得混杂。原料、燃料、混合材料、半成品、成品应保持一定的合理储存量。质控处为保证过程质量的需要可以提出具有否决权的物料最低储存量的要求。 第六条进厂石灰石氧化钙含量,出磨、入窑生料的成分及率值的标准偏差值由由质控处制定,要严格控制并创造条件做到均化。入窑生料细度指标,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但0.20mm方孔筛筛余一般大于1.5%。 第七条熟料率值要合理稳定,缩小波动。 (一)饱和比(KH)目标值±0.02,合格率大于85%。 (二)硅酸率(SM)目标值±0.1,合格率大于85%。

管理评审报告99497

管理评审报告目录

2017年度管理评审计划 会议签到表

合肥诚辉电子有限公司 管理评审报告 1 评审目的: 评价ISO9001:2015 /IATF16949:2016新版汽车质量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提出并确定各种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 评审范围:公司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及制造相关所有过程。 2 评审内容: 2.1.上次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2.2.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2.3顾客满意和有关相关方的反馈; 2.4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2.5过程绩效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情况; 2.6不合格及纠正措施; 2.7监视和测量结果; 2.8审核结果; 2.9改进的机会; 3 评审依据: 3.1: ISO9001:2015、TATF16949:2016标准; 3.2: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第三层次文件; 3.3: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类标准。 4 评审时间及参加人员: 管理评审于2017年5月31日下午15:00-17:00在会议室由总经理(杜浩)主持。参加人员:生产部经理/兼管理者代表、品质部经理、技术部、综合部经理、商务部经理、采购经理等 5评审过程 5.1上次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2016年管理评审结果2项改善措施,改善措施均有效果; 5.2 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 从环境管理体系运行以来,内、外及其他相关方的质量、环境管理都有所改变,针对质量、环境管理,公司从内、外及其他相关方、原材料、工艺设备到出货的各环节都必须符合性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并不断的具有预防性与可能

性相关评估,通过数据考评,对风险评估运作可行有效性,应对风险和机遇采取措施有效性,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措施是有效,各项运作基本上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包括质量、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符合ISO9001:2015 /IATF16949:2016标准要求有效性运行。 另外,从内部环境上看:为顺应市场,提高效益,公司需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以适应较为复杂的环境因素变化。从外部环境上看。公司质量、环境体系管理能否顺应其变化,不断利用持续改进达到国家要求,并满足相关方需求,同时,符合自身经营发展方向,进而不被市场竞争规则所淘汰,达到或超越主要相关方安全、环保要求,将成为影响公司未来体系运行的主要因素。 5.3 顾客满意和有关相关方的反馈 A、顾客反馈情况主要是通过顾客满意度调查以及顾客的电话、口头反应,顾客满意度也达到了98.6% , B、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希望物流配送更加稳定快捷。 C、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改进的建议,主要是售后顾客意见的处理更加及时、高效。 5.4 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各部门的目标已达标,从2017 年1 月至今未出现过重大的质量事故或退货事件的发生。 5.5 过程绩效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合格情况:过程合格率、报废率等均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5.6 不合格及纠正措施 A、体系运行以来,对日常工作中发现较大的问题,基本能按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管制程序执行,体系运行至今共无纠正措施。 B、外部客户暂无投诉,如有会按照8D 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回复和改善。 5.7 本公司与5月16号进行了新版体系运行以来的首次内审,涉及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场所和过程,审核工作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顺利的完成了审核计划。本次内审共开出一般不合格项2项,无严重不符合项。通过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整改,不符合项现已完成整改。详见内部审核报告。 5.8外部供方绩效 采购部每年进行供方业绩评定工作,确定合格供方名录。已确定采购物资技术要求,采购员按要求采购,品保部已规范原材料检验规则,检验员按要求检验,进货检验合格率达到良好。 5.9.资源的充分性 本公司人力资源目前基本能适应公司生产管理的要求,本公司生产设备目前也能符合生产的要求,因此,本公司现有资源基本能满足客户产品生产的需要和体系运行的要求。为使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5.10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中心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

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 3、建立病案管理小组、药事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过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小组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首诊负责制度 (2)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会诊制度 (4)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6)查对制度 (7)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8)交、接班制度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 法

产品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过程测量方法评估质量管理状况,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统一产品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通过定期评估,识别高质量风险项目,跟踪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措施以消除质量隐 患。 ?确保质量底线,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判断一线公司工程管理状况,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管理的要求,从而达到 提高质量稳定性以及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集团所有在建(自开工至交付完成)项目和各一线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项目以及非全资但万科负责经营管理的公司和项目。 3.组织 3.1.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统一协调集团在建项目及一线公司的评估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 全进行管理。 3.2.各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评估区域: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及成都四个区域。 4.职责 4.1.集团工程管理部 4.1.1.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解释。 4.1.2.负责集团项目分区域评估报告的收集分析和集团总体评估报告的发布。 4.1.3.对各区域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4.1.4.负责对集团内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4.1. 5.根据实测及评估结果对一线工程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4.1.6.负责每季度发布各一线公司的工程管理报告。 4.1.7.负责共享集团内成功经验和教训。 4.2.区域本部工程管理责任部门 4.2.1.根据区域项目以及工程管理的实际状况,开展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2.2.制定本区域的工作执行细则并报集团工程管理部备案。 4.2.3.负责编制区域内组织的质量安全管理报告,报区域管理层和集团工程管理部。

质量工作巡查管理制度

质量工作巡查管理 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青岛******公司 质量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QTG- A/0版 受控状态:............. 接收部门:............. 发放号:.............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1 目的 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员工质量意识,促进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岗位员工按要求进行工作,规范对员工工作和生产的产品质量状况检查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仓库、生产车间的产品质量检查,同时也适用于对现场操作工的工作状态检查,涉及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过程(生产过程、产品搬运和防护、材料及成品贮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 职责 3.1副总经理牵头组建质量工作检查小组; 3.2 质量工作检查小组负责对相关部门现场管理及人员工作状况进行检 查,每周检查一次; 3.3 质管部长负责汇总检查结果,副总经理按照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合理 对部门或者个人进行处罚和奖励。 4 术语 无 1 2020年4月19日

5 检查内容和要求 5.1生产车间检查 5.1.1产品生产状况检查 a)车间原料规格型号及质量状况检查; b)各生产工序质量要点检查; c)生产成品、半成品质量状态检查; d)半成品、成品包装状况及标识状态检查; 5.1.2生产车间现场管理及员工工作状况检查 a)生产现场分区及原料、产品放置状况检查; b)生产自检状况及记录检查; 5.3仓库管理检查 5.3.1仓库(原料库、半成品成品库、备件库)现场管理状况检查; 5.3.2仓库内产品摆放规范检查(限高要求、管理制度落实状况); 5.3.3仓库产品包装标识状态检查; 2 2020年4月19日

第三方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第三方质量评估管理办法 1 目的 通过评估检查提高各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意识,奖优罚劣,激励各合作方关注质量、提升品质,同时加强公司工程管理条线的责任与质量意识。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 3 评估流程 4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过程评估(实测实量、质量风险)、专项评估(精装、机电、幕墙)、交付评估(实测实量、户内观感、外墙、景观园林、机电设备)等。 5 责任义务 5.1 建设单位 5.1.1 第三方质量评估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 5.1.2 各项目部按要求提供项目进度情况及计划给工程管理部,配合安排评估工作。 5.1.3 每次现场评估需委派项目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的代表,全程陪同评估单位的现场质量评估工作;项目部根据评估计划,对部分较复杂的检查项目,按第三方评估单位要求事先安排测试工作准备,以便第三方评估单位到现场时可顺利开展相关测试检查工作,现场签名确认检查结果。 5.1.4 项目部收到评估报告后,在 5个工作日内回复整改计划(包括:整改方案、整改完成日期) ,并根据整改计划跟进相关施工质量整改工作,做好相应

整改记录。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送至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转公司领导并进行存档。 5.1.5 工程管理部负责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奖惩。 5.2 施工单位 5.2.1 提供项目进度情况及计划,以便建设单位制定评估日期,每次现场评估需指派专业人员为代表,全程陪同评估单位进行现场质量评估工作。 5.2.2 评估前校核测量设备,如无问题方可进行评估。 5.2.3 评估过程中对评估数据及问题现场确认,事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 5.2.4 提供评估所需相关的项目工程施工及内业资料。 5.2.5 提供整改方案,预计整改完成日期,负责整改评估报告內的质量问题,并做好相应的整改记录。 5.3 监理单位 5.3.1 日常对项目现场实体质量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 5.3.2 督促施工单位对评估报告中问题进行整改回复,并对问题整改闭合情况进行复核。 5.3.3 现场评估需指派专业人员为代表,配合评估单位的现场质量评估工作,现场签名确认检查结果,提供评估所需相关的项目工程施工及内业资料。 5.4 第三方评估单位 5.4.1 派驻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评估工作。 5.4.2 对派出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为派出服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5.4.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收受财物和营私舞弊行为,应自觉实行回避制度。 5.4.4 对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专业意见负责。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doc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1 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公司实行全员质量管理,产品出厂 要达到合格率100%。 2、严格执行“四不”方针,即不合格原材料不准投产,不合格的毛坯不准 加工,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实行层层把关、件件落实。 二、内容 1、原材料:要有生产厂家的质保书。质检员检验其几何尺寸、表面锈蚀及 变形状况,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2、外购件:由质检员检查附有生产厂家的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根据相关 标准或技术要求检验其安装部位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3、外协件:质检员根据图纸检验其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填写完整的

《检 验报告》。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执行。 4、加工质量管理: (1)质检员根据分工,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首检、巡检、抽检和终检,做好检验记录,填写完整的《检验报告》。质检过程发现问题,有权要求操 作者进行返修、返工直至停工,有权建议上级主管对操作者实行奖罚。 (2)操作人员必须对本道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对上道工序进行互检。合格,方可接受。不合格,退回上道工序。否则,出现质量责任后,承担30% 的连带责任。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强化自检意识,确保产品质量。 (4)执行最终检验制度。由操作人员申请,综合部质管中心安排检验。必 要时,可会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库管员根 据报告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质检员按《不合格品的纠正、预 防及控制管理规定(暂行)》以及《产品检验标识可追溯性控制办法》 执行。检验完毕,填写《终检报告》。 三、奖惩

服务质量控制保证体系及措施

服务质量控制保证体系及措施 1、质量控制保证体系流程图如下: 质量控制保证体系流程图 2、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共包括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技术措施三部分: 2.1组织措施 2.1.1组建以项目负责人为管理核心的独立项目部。选派公司高层管理及优秀的骨干人员为本项目部负责人。公司总工室将设立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牵头的专业审核小组对项目部所有编审业务进行实时监督; 2.1.2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名,组建一个富有经验、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专业服务团队,从人员素质上把好第一关,这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选派服务团

队的人员以不少于5年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为主,尤其注重有较强责任心、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 2.1.3保证参与项目工作的所有专业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全部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委颁发的预算员岗位证书,保证参与项目的每一个人员均具有与其承办工作相适应的工作能力; 2.1.4建立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明确参与人员的职能分工; 2.1.5由项目部编制各个具体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计划并对所有造价业务均制订针对性的工作流程图及实施方案; 2.1.6严格按照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检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每一份成果文件均要经过三级复核,确保承接的工程造价业务的高质量完成; 2.1.7强化规范服务,使用各种标准技术质量手册,强调成果文件质量,严格推行校审制度,以提高服务质量,杜绝差错。 2.2 经济措施 公司对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组长及项目组成员按《项目部检查评比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填写《项目部工作人员考核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一定的经济奖惩 2.3 技术措施 2.3.1在接到业主提供的工程资料后,及时细阅,做好相关交底工作,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标准与原则。 2.3.2严格执行公司的业务质量控制程序和委托方的管理制度。建立编制、复核、会审和审定多级把关程序。造价编制人将所计算的成果经过自查整理,形成初稿;由复核人对初稿进行检查复核,然后由编制人进行修正,再提交项目负责人组织会审,并征询业主意见,最后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 2.3.3复核人员主要复核计算成果的依据和计量是否正确,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审核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激励我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X年)》和《X省质量管理奖管理办法》(X名委〔X〕X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X市登记注册、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或组织,包括提供服务的非政府性机构。 第三条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定坚持自愿申报和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定一次,原则上每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或组织不超过3家,可空缺。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X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质委会”)负责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定工作,X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

室(以下简称“市质委办”)具体负责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订《X市质量管理奖评价标准》、实施指南、工作程序; (二)组织制(修)订专家评委会成员资格标准及管理制度,建立评审专家库、评审员绩效考评选用机制; (三)组织编制市政府质量奖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国家、省级质量奖评审标准的跟踪研究; (四)负责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受理、评审、宣传、推广和培育工作; (五)调查核实申报单位或组织的质量工作业绩及社会反映; (六)组织考核评审人员履职情况; (七)汇总并向市质委会报告市政府质量奖各专项评审组织的评审结果,提请审议侯选名单。 第六条市质量奖评审专家库由知名学者、质量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行业人士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5年以上的质量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实践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 评审员管

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工作,规范考核评审员行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是指经农业部考核合格取得评审员证书,并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派,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考核评审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的推荐、申请、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未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工作。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评审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评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管理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以下简称《评审细则》)的内容以及相应的评审方法和技巧; (四)具有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独立或者协助开展现场评审活动。

第七条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需要,从符合第六条规定的人员中选择评审员人选,参加评审员考核。 第八条农业部应当审查评审员人选的有关材料(推荐表及其他资格证书),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实验室管理等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评审方法的考核。 考核合格的,由农业部向其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证书》(以下简称《评审员证书》)。《评审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评审员应当参加农业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其评审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第十条评审员进行评审活动时,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 第十一条评审员进行评审活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规定的程序或者时限实施评审活动; (二)与所评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评审可能对公正性产生影响,未进行回避; (三)透露工作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四)收受和谋取被评审单位的钱财等其他形式的不当利益; (五)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评审结论。 第十二条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员评审活动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观察、查阅评审档案记录和询问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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