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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后签署审查意见,监督科或基层监

督室项目监督负责人审核,监督站安全负责人批准后加盖监督站公章。

2.施工单位应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人员应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并对

其签署的审查意见负责。

3.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督站各一份。

4.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过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经过有关部门和人员审批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6)其他相关证实资料。

5. 监督站审批程序:

1)监督站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经监督站审核有关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一次性提出,经施工单位整改后,再重新到监督站办理审批

手续;

2)监督站发现未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开工的工程项目责令停工,给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在监督站网站上予以公示。

6.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律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其中填写的有关内容

采取打印或手写方式均可,相关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

填报日期: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最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在分部分项工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等人员及其职责。 二、分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状况及防范措施。必须明确指出现场各类危险源、等级、分布状况以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对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并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正 式版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通用安全)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在分部分项工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等人员及其职责。 ?二、分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状况及防范措施。必须明确指出现场各类危险源、等级、分布状况以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对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并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不良地质条件下土、石方、滑坡体和高边坡施工等; 2、既有工程改扩建施工;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海(水)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爆破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安管表1 建设工程项目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编号: 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章) 申报时间 联系人联系电话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印制 说明 一、本表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工程简况栏”,“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核查情况栏”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核查后填写,其他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现场复查时填写。 二、填表时,应确保内容真实、书写清楚,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核查负责人应如实履行 审查核查职责,并对其结果负责。 三、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单位各一份。 四、建设单位办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意见书》须知 一)提交如下资料: 1)《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意见书》。(一式二份) 2)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及支付计划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站窗口办理) 5)《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四份) 二)建设单位持上述所需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站窗口由经办人核准办理: 1、资料符合要求后,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复查,相关单位必须准备相关资料(详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和回执所列内容)在现场备查。 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施工现场召集建设单位业主代表、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的内容进行逐项复查。复查合格的,由窗口经办人员发放《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意见书》。 3、不符合要求的,相关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重新到我站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到现场复查过程中,发现无证开工或整改不到位擅自开工的项目,应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行政处罚。 5、建设单位可凭《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意见书》在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需重新办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意见书》。 五、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项目发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履行监督职责。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示范文本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 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工程、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三条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长沙市建设

局委托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各县(市、区)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委托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第四条在申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符合开工要求的审查结果作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附件材料报送当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如实填写《长沙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见附件),并报建设单位。总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

目录 1、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总 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2、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评审表(总 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工程项目名称: 专项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分包施工单位: 总包施工单位(申请单位): 申报日期:年月日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布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工程项目:分包专项工程:施工升降机安装表一

总包施工单位 分包施工单位基本情况湖南永鹏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共和世家16栋;企业资质:叁级;法定代表人:冉鹏,湘建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分包专项 工程内容 施工升降机安拆。计划开始安装时间:2010年月日 分包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职务职责姓名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及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监管状况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分包施工单位项目特种作业人员配备 岗位姓名上岗证及证书编号年检情况司机、安装 指挥 安装 安装 安装 总包施工单位与分包专项工程的施工分包合同签订 情况 有 向分包施工单位提供安全作业环境及 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情况 详见合同 向分包施工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交底 的情况 文件资料及内容(按规定内容)接受单位 (1)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方案 (2)施工升降机砼试块强度报告 (3) (4) 向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交底的情况已进行安全生产交底 对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控和管 理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制度已制定并落实 分包施工单位 分包专项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 计划、安全生产投入及制定保证的情况 制度已制定并落实分包专项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的制定及按计划执行情况 制度已制定并落实分包专项工程安全防护用具、用品配置 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制度已制定并落实分包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已编审 注:表一至表二如填写不下,可列续表或别附件说明。 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分布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送审表 (总包施工单位自行分包)

2015年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一条凡属我市范围内的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等建设工程,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接受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工程所在地的“监督部门”。 第三条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15天,如实填写《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报表》(一式三份),总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填报; 2、施工企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审查; 3、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提交的《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定。审查后,认为符合开工要求的,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监督部门”备案。 第四条工程项目开工条件的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建立,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c类人员”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4、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已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的搭设计划; 7、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计划情况,已进场的是否完好;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五牌一图”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档、冲洗台、临时设施是否符合拟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条“监督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必要时到现场进行抽查。审查或抽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书面通知改正。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福建省龙岩漳永高速公路土建工程 A3合同段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中铁大桥局漳永高速A3项目部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

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在分部分项工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等人员及其职责。 二、分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状况及防范措施。必须明确指出现场各类危险源、等级、分布状况以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对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并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不良地质条件下土、石方、滑坡体和高边坡施工等; 2、既有工程改扩建施工;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海(水)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新 版)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三条各级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长沙市建设局委托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各县(市、区)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委托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第四条在申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

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现场检查表

工程开工条件现场检查表 工程名称施工许可证号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序号审查项目名称自查情况检查结论 1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已到岗履职,已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已确定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已经明确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及拨付计划。 2 施工单位已结合工程特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完毕。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健康防治措施。已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3 施工单位已为工程项目制定了重大危险点源监控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符合规范要求。 5 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齐全。 6 施工现场已设置了连续封闭围档,围档外立面采用绿色防真草皮美化,底部采用高度不低于20cm刚性材料密封,不得有泥浆外漏, 外侧张贴黄黑相间警示标线。围挡高度主要路段 2.5m,一般路段1.8m。围挡顶端设置警示顶灯,设置喷雾(间距不超过5米)。已悬挂“五牌一图”、“重大危险点源公示牌”、“扬尘防治公示牌”。 7 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和主要道路、材料堆场、加工区、仓库等生产区域已经硬化;主要道路路面宽度不小于 3.5m,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和路沿石。 8 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挡水带、排水沟(沟宽×深≥300×300mm,排水坡度应大于3%)、三级沉淀池(池体容积≥4m3)。配备高压水枪,额定压力不小于15Mpa,出水量不低于0.25L/S。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至少配备安装1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实现对扬尘污染源的实时监控。 9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大门出入口及道路通行区、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分开设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民工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10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检查意见: 检查人员:年月日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 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 类 别 1.1 安 建造师 ( 项目经理 ) 全 生 产 专职安全 考 员配备( 1 万 核 2 个,1-5 1.2 合 M 配 1 2 个, 5 格 万 M2 2 万M 以上3 证 个) 情 况 序号 制 度 一、施工单位项目安全管理架构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 姓 名 托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 条件审查、核查情况 □符合 □不符 合 □符合 □不符 合 □符合 □不符 合 □符合 □不符 合 □符合 □不符 □符合 □不符 合 二、安 全生 产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 名 称 单位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核查 情况 安全监督站复查情况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安全监督站复查情况 2.1 保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 □否 证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是 □否 2.2 项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是 □否 目 是否建立“平安卡”管理制度 □是 □否 一 是否建立验收制度 □是 □否 2.3 般 是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是 □否 是否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是 □否 项 目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是 □否 三、安 全 专 项 措 施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 序号 方案名称 单位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核查 情况 3.1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有 □无 3.2 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 □有 □无 □无此项 3.3 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有 □无 □无此项 3.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有 □无 3.5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 □有 □无 □无此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安全监督站复查情况 □有 □无 □有 □无 □无此项□有 □无 □无此项□有 □无 □有 □无 □无此项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正式版)

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 查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路建设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监督,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结合云南省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的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 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 是指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等工程;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建设安全责任, 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 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前款所称从业单位, 是指从事公路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和其他与公路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省交通厅)负责对全省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省交通厅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省交通厅直管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州(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

建筑工程开工条件

一、建设单位需要的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二、施工单位需要的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企业法人代码书; 5、质量体系认证书; 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 复印件) 9、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三、监理单位早期因准备那些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企业法人代码书; 5、质量体系认证书; 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 9、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2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新建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三条在申领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符合开工要求的审查结果作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附件材料报送当地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如实填写《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并报建设单位。总承包的工程由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填报; 2.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五条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4.参建各方、总包和分包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计划;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 7.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计划情况;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七牌一图”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档、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凡通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办理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到施工现场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审查结果进行复查。 第七条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复查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监督方案交底。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精)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监督机构按照施工许可证审批权限对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年岁、学历、职称、联系方式。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报告,应包括:工程项目安全作 业环境、工程特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等内容。 3、设计单位对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5、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并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提供的监理单位资料:

1、资质证书; 2、项目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 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方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施工单位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6、为施工人员上的保险凭证; 7、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按有关规定提供其他需要审查的安全生产资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表(见附表,提供的审查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所有的证件和凭证使用A4纸复印,按照第5、6、7、8条的要求的资料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的证件和凭证在提交资料时应验原件。建设单位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监督机构在接到提交的安全生产资料后要当即核验所有的证件和凭证并将原件退回。提交的资料在接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第十一条提交的安全资料审查合格的,审核人员签字,并出具资料合格证明。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99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标准版本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

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664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

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市政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三类人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三类人员具体指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等); 4、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资料、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6、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对项目部责任书、项目部对施工班组责任书、施工班组对工人代表责任书); 7、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总监的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开挖等)安全方案; 8、施工现场机具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现场查看); 9、安全技术措施费(需到当地社保部门缴纳工伤保险); 设立专门户头;安全技术措施费使用计划安排:安全措施费使用发票 10、文明施工方案; 11、《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4份,《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一式3份; 注: ①以上资料由施工单位提供,并保证内容真实有效。 ②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监单位公章。 电话、传真:61802929 乐清市市政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编号: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工程概况 乐清市市政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

注意事项 1、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市政广场、道路、桥梁、隧道、管线建设等市政工程施工的企业均应按照工程项目计划立项的从属,在工程开工前凭《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开生产条件审查表》及其有关资料到各有关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2、未签订《责任书》的工地,一律不予发放《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得进场施工。 3、实施总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工作,并负责签订《责任书》。 4、企业的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工地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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