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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

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

穗府〔2009〕5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着力推进我市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以下简称“三旧”)改造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现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旧”改造是在当前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宜居现代城市的必然要求。为推进该项工作,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在补办征收手续、补办农用地转用手续、补办供地手续、土地出让收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土地,以及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的处理等六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为我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提供了历史性契机。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若干意见》,深刻领会省“三旧”改造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三旧”改造的思想认识,增强抓好“三旧”改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掌握“三旧”改造工作目标、原则和总体要求,切实把“三旧”改造工作摆上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使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二、严格掌握好“三旧”改造政策范围,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三旧”改造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为此,省政府文件对“三旧”改造的范围及享有的政策条件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各级、各部门推进“三旧”改造的依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科学制订出台符合广州实际的“三旧”改造专项政策,合理确定“三旧”改造范围,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城市形象提升和功能完善、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对申请列入“三旧”改造范围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逐一进行对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能列入,对已列入“三旧”改造的项目,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改造方案,执行好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措施,确保省“三旧”改造政策不滥用,使重点改造项目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三、科学编制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快完成改造任务

由各区政府牵头,会同相关主体,立即着手开展“三旧”用地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宗“三旧”用地的土地、房屋、人口等现状情况,并分类列表造册、落图标注。继续发挥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以“结构升级、集聚发展、分类引导、节约集约”为导向,对“三旧”改造项目进行统一规划,尽快编制完成区域内所有“三旧”改造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地确定改造范围、规划功能和具体设计条件,促进现代产业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增加生态用地和休闲用地,优化城乡环境,提高用地产出效益。依据“三旧”改造规划,制订全市“三旧”改造近、中、远期目标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市“三旧”改造工作,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完成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的旧城成片重建改造工作、“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以及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旧厂房搬迁改造工作。

四、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分类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三旧”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政府是“三旧”改造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在规划、计划等方面的统筹引导,统一组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确保“三旧”改造计划的顺利实施。要坚持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方针,积极用足用好政策,在市的权限范围内实行税费减免和返还优惠政策,营造富有吸引力的经济条件和政策环境。要拓宽融资渠道,以土地有形市场为平台,公开吸引市场主体全面投资“三旧”改造项目。要积极探索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品牌、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企业参与“三旧”改造项目。要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补偿、分配和平衡制度,激励原用地主体参与改造,在符合政策法规和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允许“三旧”改造项目的原用地主体采取合作合资等方式自主实施改造。

五、充分发挥各区在“三旧”改造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各级积极性

各区政府是“三旧”改造的第一责任主体,各区党委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大力推进事权下放。在集中审批的前提下,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推进“三旧”改造的决策权、市政府储备土地以外的改造收益权、维护稳定实行行政强制的决定权等依法委托或授权各区,构建重心下移、权责一致、统筹高效的职能分工体制。要按照集中、高效、简化、优化的原则,加快制订出台“三旧”改造办事流程、工作时限和规划控制指引,对“三旧”改造项目涉及的审批、审核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尽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为“三旧”改造工作营造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旧”改造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为加强“三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成立市“三

旧”改造办公室(正局级),作为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日常性工作机构,以及统筹全市“三旧”改造工作的常设性工作部门,负责集中办理“三旧”改造项目市级权限范围内的立项、国土房管、规划、建设等各项审批、审核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有关区应相应成立“三旧”改造机构,负责本区域“三旧”改造组织实施工作,并组织各有关街、镇协同推进。要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将“三旧”改造工作纳入效能监察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在“三旧”改造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塞责的依规问责。要加强宣传引导,按照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三旧”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对“三旧”改造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激发社会各界对“三旧”改造的关注和参与热情,营造有利于“三旧”改造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关于广州市推进旧城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实施“中调”战略,加快推进我市旧城更新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目标任务。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政府应当从实际出发,抓紧对本区域的旧城区进行网格化、片区化、全覆盖性梳理、调查,根据梳理、调查的基本情况,在会商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房屋危破状况、土地利用效率、环境条件、历史文化等因素,明确拆(成片重建模式)、改(零散改造模式)、留(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模式)的选址范围和更新改造方案,尽快组织编制完成本区旧城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交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各项工作,争取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完成越秀、海珠、荔湾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成片重建改造项目的动迁工作,使旧城更新改造工作初见成效。

(二)市、区分工。旧城更新改造工作实行政府主导、以区为主、部门服务、属地负责。有关区政府是本区旧城更新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改造前期摸查、编制改造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安置、行政强拆、建设本区就近安置房、土地储备整理、项目运作、建设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有关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区旧城更新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改

造工作情况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的监督。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负责制订出台全市“三旧”改造相关的配套政策,负责编制各区“三旧”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审核改造项目方案,统筹资金平衡,负责集中办理“三旧”改造项目涉及市级权限范围内的立项、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等各项审批、审核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三旧”改造工作,负责办理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旧城更新改造的各项工作。

二、旧城更新改造模式

(三)成片重建改造模式。对危破房分布相对集中、土地功能布局明显不合理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区域,应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和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为目的,按照现行城市规划和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的要求实施成片重建改造。

(四)零散改造模式。对零散分布的危破房或部分结构相对较好但建筑和环境设施标准较低的旧住房,可结合街区综合整治,采取修缮排危、成套改造、高层房屋加装电梯、立面整饰等多种方式予以改造,消除居住安全隐患,完善各种生活设施,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

(五)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模式。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应严格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进行保护性整治更新,按照“重在保护、弱化居住”的原则,参照拆迁管理法律法规,合理动迁、疏解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的居住人口。探索采取出售文化保护建筑使用权或产权的方法,引进社会资金建立保护历史文化建筑的新机制。

(六)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五个一”工程,加快改善旧城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路、水、电、气、排污、环卫、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区域水浸隐患,实现“雨污分流”和“三线”下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应优先安排,并与更新改造同步建设、同步配套。

三、旧城更新改造资金筹措方式

(七)成片重建改造项目的资金筹措。成片重建改造项目由区政府为主体,建立投融资平台,采取市场开发方式进行运作。成片重建改造项目原则上由区政府组织拆迁补偿完毕后,通过土地公开出让回笼资金。在确定开发建设条件和有效控制拆迁、开发风险的前提下,鼓

励各区探索采取将拆迁及拟成片重建改造的土地使用权一并通过公开出让的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八)零散改造项目的资金筹措。零散改造项目原则上由业主负责修缮改造,其中直管房修缮改造和街区公共设施整治费用由区政府出资,与直管房难以分割的私房修缮改造费用区政府可给予一定补贴。

零散改造项目的私房业主愿意搬迁的,可适用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九)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项目的资金筹措。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性整治更新项目中,已纳入成片重建改造项目的,按照本意见第七条规定筹措改造资金,其余项目按本意见第八条规定筹措改造资金。

(十)财政资金扶持和资金平衡政策。

成片重建改造项目土地公开出让收入扣除按规定计提、上缴的专项资金后,将土地储备成本先行拨付给区政府。

除市政府土地储备项目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区未来5年的旧城更新改造项目的增值收益(土地公开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及按规定计提、上缴的专项资金)按8:2的比例由市、区分成。区留成部分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城中村”整治改造和旧城更新改造,以及改造项目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用途。旧城更新改造项目由各区政府在本区域内实现改造资金统筹平衡。

各区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应安排旧城更新改造资金投入。

(十一)更新改造税费优惠政策。按照“拆一免一”的原则,在市的权限范围内,对成片重建改造项目实行税费减免和返还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区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改造。

四、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十二)完善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旧城更新改造范围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试行以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的改造奖励、套型面积补贴和搬迁奖励。对补偿安置后居住仍然困难的被拆迁人,符合本市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优先申请保障性住宅解决居住困难。

全市旧城更新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政策由市国土房管局另行制订。

(十三)实行多种补偿安置方式。旧城更新改造范围内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本区域就近安置和跨区域异地安置3种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本区域就近安置、跨区域异地安置的补偿安置标准基本等同。

(十四)多渠道筹措动迁安置房源。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先安置、后改造”的原则,根据旧城更新改造计划和动迁房源需求情况,多渠道筹措动迁安置房源。

市政府结合中心镇建设,抓紧选址建设适配、紧凑、节地型的跨区域异地安置社区,加大、加快配套安置商品房建设。

异地安置社区建设过渡期内,市、区各部门应统筹使用好各种政府存量房源,调整限价商品住房现行销售范围,将适配的房源优先用于旧城更新改造拆迁安置。各区政府可以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和动迁居民的实际需求,收购适配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动迁居民选择安置。

各区政府应当在本区域范围内,选址建设适配、紧凑、节地型的就近安置社区。

异地安置房和就近安置房可以通过土地公开市场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建设。

(十五)实行“阳光动迁”。试行旧城更新改造事前征询制度,开展两轮征询,全面、及时、动态地公开各种拆迁补偿安置信息,充分尊重改造区域居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使其真正成为旧城更新改造的主导者和推动者。

第一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意愿,同意改造户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含90%)的,方可启动改造,并办理地块改造前期手续,

第二轮,征询改造区域居民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居民户数达到2/3以上(含2/3)的,方可具体实施拆迁。

(十六)明确动迁实施主体。各区政府可以成立区属国有动迁公司,承担旧城更新改造项目的动迁工作,着力提高动迁队伍服务水平和动迁效率,建立科学动迁机制,规范动迁工作。

(十七)多渠道保障安置房用地供应。市、区国土房管和规划部门应进一步落实异地安置房和就近安置房用地,纳入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优先保障。

鼓励企业提供存量土地建设就近安置房。闲置土地、“烂尾地”、前置审批用地、划拨用地等存量土地(纳入全市“退二进三”计划的用地除外)的用地单位愿意配合建设就近安置房的,可在符合城市规划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土地用途,适当增加地块开发强度,减免土地闲置费等相关税费,并可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单位。

(十八)完善异地安置房配套建设。在抓紧推进异地安置房建设的同时,同步推进异地安置房项目的市政、公建、公用、公交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动迁导出区与导入区的分工合作,积极引进优质的教育、医疗、商业等社会资源,切实解决异地安置居民的后顾之忧。

(十九)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对于两轮征询后少数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依法启动行政裁决程序,并委托区政府组织采取行政强制执行依法生效的行政裁决决定,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最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十)加强动迁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房屋拆迁监督的新方法,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工作者、法律界人士和被拆迁人代表,参与房屋拆迁全过程监督。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动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动迁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市以往发布的有关旧城更新改造的规定和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2

关于广州市推进“城中村”(旧村)整治改造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整治改造,在《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中村”改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办〔2002〕17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转居”和“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穗办〔2008〕10号)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目标任务。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在册的138条“城中村”的整治改造任务,其中52条全面改造的“城中村”(见附件)力争用3年至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决定重大政策措施,审批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审核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计划,审批“城中村”改造方案,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建立实行定期联席例会制度,负责全市“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指导、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制订“城中村”整治改造政策,审核“城中村”改造方案,负责

集中、统筹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涉及的市级审核和审批事项,负责定期通报和考核各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整治改造领导和工作机构。

“城中村”整治改造以区为主,区政府负责统筹组织本区“城中村”整治改造工作,编制本区整治改造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本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拟订“城中村”改造方案,统筹协调区各部门办理“城中村”整治改造审核和审批事项,督促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区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建立“城中村”整治改造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承担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治改造模式

(三)全面改造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对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产业结构有较大影响的52条“城中村”,应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全面改造。

(四)综合整治模式。对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外,但环境较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城中村”,以改善居住环境为目的,清拆违章、抽疏建筑,打通交通道路和消防通道,实现“三线”下地、“雨污分流”,加强环境整治和立面整饰,使环境、卫生、消防、房屋安全、市政设施等方面基本达到要求。

三、“城中村”全面改造政策

(五)改造的总体要求。全面改造的“城中村”按照“改制先行,改造跟进”的原则,将农民转为居民,村委会转为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股份制企业,土地转为国有,纳入城市管理和保障体系。

全面改造的“城中村”纳入市级整治改造目标责任管理。各区政府应当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部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尽快编制完成本区全面改造项目专项规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计划。“城中村”全面改造专项规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计划应当充分听取改造范围内村民的意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80%以上成员同意后,由区政府报请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其中涉及完善征收土地手续的,需在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六)改造主体和运作方式。全面改造原则上以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根据经村民同意并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批准的全面改造项目专项规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实施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全面改造项目立足于市场运作,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外,应当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招商融资进行改造。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实施改造。

(七)规划管理政策。全面改造项目专项规划应当对地块开发强度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在符合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合理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建设需要。鼓励“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参与建设旧城更新改造安置用房。

(八)土地利用政策。

1.全面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原则上以旧村的用地范围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路网结构,合理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实行连片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允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全面改造项目具体用地范围由区政府会同市“三旧”改造办公室确定。

2.全面改造项目采取土地公开出让融资模式的,可以实行现状出让。

3.全面改造项目公开出让可以在保障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参与改造。

4.全面改造的“城中村”土地,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登记为国有土地。

5.全面改造的“城中村”中,在2007年6月30日前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按现状确定地类。位于“城中村”居民点范围内、一定面积的水面、绿地可按照城市人工水面、绿地确定地类。

6.全面改造的“城中村”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或按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办理,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纳入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予以保障。

(九)财政支持政策。

1.全面改造项目通过土地公开出让融资的,土地公开出让收入中的改造成本部分,在土地公开出让后先行拨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2.全面改造项目未实行土地公开出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融资改造的,需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可以适当延期。

3.除市政府土地储备项目外,未来5年全面改造项目的土地纯收益(土地公开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及按规定计提、上缴的专项资金)的60%支出用于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剩余的土地纯收益由市、区政府按8:2的比例分成。区留成部分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城中村”整治改造和旧城更新改造项目,以及改造项目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用途。

(十)全面改造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步更新改造。加快“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范围内道路和公交线路建设,改善“城中村”居民出行条件。加快全面改造项目范围内水、电、气、排污、环卫、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解决区域水浸隐患,实现“雨污分流”和“三线”下地。道路、公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与全面改造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配套。全面改造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由改造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建设。

四、“城中村”综合整治政策

(十一)项目计划管理。综合整治项目原则上由区政府编制整治规划和实施计划,报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备案后指导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实施。

(十二)综合整治投融资模式。综合整治项目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融资开发为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留用地管理政策和经8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城乡规划和“三旧”改造政策,通过旧厂房、旧商铺等低效空闲存量土地升级改造,适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政策,自主进行综合整治招商融资。

(十三)综合整治的财政支持政策。区财政根据综合整治改造工作任务和改造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综合整治项目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十四)综合整治范围内历史建筑物产权登记发证。纳入“城中村”综合整治范围内,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保留的部分建筑物,经全面整治且通过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审查的,可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

(十五)综合整治项目转为全面改造。未纳入全面改造计划的村,村民自愿进行全面改造的,经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补充纳入全面改造计划。

(十六)综合整治项目适用全面改造政策。涉及局部拆建的综合整治项目,经所在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用全面改造项目的政策。

五、“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十七)补偿安置方式。“城中村”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原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复建补偿、货币补偿,或者二者相结合的补偿安置方式。

(十八)确定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基准建筑面积。“城中村”整治改造范围内住宅拆迁补偿安置的基准建筑面积,可由区政府或其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改造范围内村民现状住房面积、整治改造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

基准建筑面积是确定“拆一补一”复建补偿面积和货币补偿金额的依据。

(十九)复建补偿标准。确定拆迁补偿安置基准建筑面积的改造项目,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复建补偿的,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面积以内的按“拆一补一”给予安置,不足基准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可以按安置住房成本价购买,超出基准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实行安置,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超出基准建筑面积部分的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没有确定拆迁补偿安置基准建筑面积的改造项目,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复建补偿的,被拆迁房屋属合法建筑的部分,按“拆一补一”给予安置,合法建筑外的部分,按建设成本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合法的非住宅物业原则上由改造主体按“拆一补一”进行等面积复建补偿。

(二十)货币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区位、用途等因素,由区政府或其会同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其中住宅房屋基准建筑面积以内的货币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我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最低单价。

(二十一)非本村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非本村村民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且已领取房地产权证的,可以参照“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拆迁补偿办法,原则上按产权面积予以货币补偿。

(二十二)安置住房建设。在“城中村”全面改造中,改造主体应当优先建设复建补偿安置房,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未拆除、安置房未建成的,除公建配套和消防工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可以实行自住性和经营性安置房分开建设、经营性安置房集中经营,团购、团租安置房用作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或保障性住房等模式。鼓励在“城中村”整治改造中配建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配建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的,可全额免收市级权限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市级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二十三)安置房确权和交易。全面改造项目的安置房(含非住宅复建安置房)可以办理国有房地产权证,并注明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安置房交易转让时,房屋业主应当按照基准地价的30%缴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十四)拆迁安置争议的解决。对不履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定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其他保障措施

(二十五)整治改造规费优惠政策。按照“拆一补一免一”的原则,在市的权限范围内,实行税费减免和返还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全面改造,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开发建设单位建设旧城更新改造安置房,引导现代产业在“城中村”改造区域集聚发展。

(二十六)加强违法违规整治工作。根据整治改造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对纳入改造计划的“城中村”,尤其是全面改造的“城中村”,给予一定时间的整治改造过渡期,超期未实施整治改造的,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违规出租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和消防整治力度,加强工商和税收等综合执法稽查。

(二十七)加快纳入城市管理和保障体系。加快将“城中村”整治改造后的教育、医疗、交通、治安、消防、环卫等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抓紧实现改造改制后居民纳入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做到“同城同待遇”。深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改革,加快剥离其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责。

七、未列入138条在册“城中村”范围内的“城中村”整治改造项目,经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用本意见。

八、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市以往发布的有关“城中村”整治改造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附件:全市52条全面改造“城中村”名单

附件2之附件

全市52条全面改造“城中村”名单

越秀区:杨箕、登峰、西坑、瑶台(4条),

海珠区:官洲、琶洲、沥滘、红卫、东风、三滘(6条),

荔湾区:花地、茶滘、东漖、西塱、坑口、坦尾、河沙、五眼桥、西郊、东塱、南漖、沙洛、海南、海中、海北、增滘、龙溪、葵蓬(18条),

天河区:猎德、冼村、石东、林和、石牌、棠下、棠东、小新塘(8条),

白云区:三元里、萧岗、江夏、陈田、棠下(5条),

黄埔区:文冲、横沙、下沙、长洲、深井、茅岗、南岗(7条),

萝岗区:黄陂、玉树、暹岗、华沙(4条)。

附件3

关于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土地处置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更好调动原土地使用人实施旧厂房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穗府〔2008〕8号)精神,按照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利益共享、公平公正、促进改造的原则,对市辖区内“退二”企业用地及国有和集体低效利用的旧厂房、旧仓储、旧站场、旧市场等(以下统称旧厂房)产业用地,提出如下处置意见。

一、国有用地的处置

(一)处置方式。

经划拨、出让等方式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符合登记确权条件(含1987年1月1日前已使用)的历史国有土地,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1.自行改造,补交地价。

依照本市修订的城乡规划,申请改造地块可单独开发、无需纳入政府统一储备开发整理的,可由企业自行开发改造(商品住宅除外),并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原址建筑经文化部门认定属工业遗产的,应按规划要求成片保留使用。

改作教育、科研、设计、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用途和创意产业等,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综合办公用途基准地价30%计收土地出让金,改作保险金融、商贸会展、旅游娱乐、商务办公等经营性用途的,按新旧用途基准地价的差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2.公开出让,收益支持。

具备开发经营条件的原址用地,可由土地储备机构收购,也可由企业自行搬迁整理土地后,政府组织公开出让。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选择以下一种收益支持方式计算补偿款:

方式一:规划(毛)容积率在3.5以内(包括3.5,下同)的,按土地出让成交价的60%计算补偿款,超出规划(毛)容积率3.5的,按(毛)容积率3.5以内部分用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的60%计算补偿款,超出部分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不再计算补偿款。

方式二:规划(毛)容积率在3.5以内的,按原址用地、房屋及设备收购评估价格、加上土地出让成交价扣除收购价款后的土地纯收益的40%计算补偿款,超出规划(毛)容积率3.5的,按原址用地、房屋及设备收购评估价格、加上(毛)容积率3.5以内部分用地产生的土地出让成交价扣除收购价款后的土地纯收益的40%计算补偿款,超出部分产生的土地纯收益不再计算补偿款。

补偿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收益包含土地整理、修复费用,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房屋拆卸等工作的,相关费用应从补偿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收益中扣除。

纳入政府收购储备,选择方式一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先按新规划用途基准地价60%预支补偿款,并在补偿土地收益时抵扣,选择方式二的,由土地储备机构按原用途土地、房屋和设备的评估价格预支补偿款。

旧厂房在2010年底前完成搬迁、拆除的,按成交价10%追加补偿比例,在2012年底前完成搬迁、拆除的,按成交价5%追加补偿比例。

土地出让成交后因规划调整使地价款发生增减的,收益补偿不再调整。

3.公益征收,合理补偿。

原址用地中规划控制为道路、绿地及其他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占总用地面积50%以上且不具备经营开发条件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并给予合理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计算补偿款:

方式一:按同地段1.8(毛)容积率商业基准地价的60%计算补偿款。另外,旧厂房在2010年前完成搬迁的,按上述基准地价的10%追加补偿,在2012年前完成搬迁的,按上述基准地价的5%追加补偿。

方式二:按原用途评估价加工业基准地价奖励计算补偿款。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收购价格按照工业用途进行评估,不可搬迁的机器设备按资产折旧评估价格进行评估。对于异地搬迁重建企业,机器设备拆卸、运输、安装、管理费用等纳入补偿范围,并给予同地段工业用地基准地价100%的奖励。另外,旧厂房在2010年前完成搬迁的,按上述工业基准地价60%追加补偿,在2012年前完成搬迁的,按上述工业基准地价30%追加补偿。

(二)原址用地性质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但近期内未纳入储备计划或实施规划建设的,经批准可临时用作除商品房开发建设以外的第三产业,并按规定补交临时使用年期的土地出让金。将来仍符合自行改造或公开出让条件的,仍可按自行改造、补交地价和公开出让、收益支持的方式进行处置。因规划控制为道路、绿地及其他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等原因需征收企业土地时,可按公益征收、合理补偿方式进行处置,企业应当配合政府开展征收工作。

(三)纳入旧城区成片改造范围、且不具备独立开发的旧厂房用地,由政府依法收回,并按照处置方式中的公益用地标准予以补偿。

(四)无合法用地手续,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2007年6月30日之前(不符合历史用地登记确权),且土地实际使用人已与村集体或农户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并进行补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改造规划的,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后,由土地实际使用人按照《若干意见》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先行完善用地手续后,按上述(一)的3种方式进行处置。

二、村集体用地的处置

(一)处置方式。

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前,或已取得《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的集体建设用地,可按以下方式处置:

1.自行改造。

(1)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规划自行改造用作除商品住宅开发以外的经营性开发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申请转为国有土地的,暂缓收取土地出让金。发生转让的,转让前须按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

(2)集体旧厂房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应当转为国有土地。其中连同旧村一并改造的,可补办协议出让手续,并按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

2.公开出让,收益支持。

集体旧厂房用地转为国有用地后,商品住宅以外的经营性项目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申请交由政府组织公开出让。用于商品住宅开发且不与旧村一并改造的,必须由政府统一组织公开出让。

土地公开出让后按照出让成交价格的60%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城中村”改造、村庄整治、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土地出让成交后因规划调整使地价款发生增减的,已确定的土地收益补偿款不再调整。

3.依法流转改造。

集体旧厂房用地可依法流转后由其他主体进行改造。保留集体土地性质的,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规定办理,转为国有土地后转让的,转让前须按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

4.依法征收。

集体旧厂房用地规划控制为道路、绿地及其他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由政府依法征收,并按现行征地补偿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二)结合村留地管理和“城中村”改造。

无合法用地手续,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2007年6月30日之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改造规划,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完善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按上述(一)的3种方式进行处置。

1.补办手续的用地用于兑现留用地指标,

2.留用地指标额少于(含无留用地指标)改造项目用地面积,但改造项目符合现代产业发展要求,且仍有未征用的农用地可预支留用地,

3.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与旧村改造一并规划、平衡成本、统筹实施的村集体旧厂房用地。

不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集体旧厂房用地,由区政府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后统筹使用,优先用于其辖区内农村留用地落地、现代产业用地和拆迁安置房建设。区政府统筹后仍安排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产业用地使用的,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并按规定计收土地出让金。

三、其他规定

(一)按城乡规划需要整合旧厂房用地以外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的,应一并列入改造范围,由改造主体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二)经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政府可先行组织地块出让后再实施搬迁。

(三)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实际使用人达成补偿协议后,再向有关部门提出土地处置申请。实际使用人的搬迁补偿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其协商解决。

(四)原址用地已补办出让手续并已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补交土地出让金时剩余年期的土地出让金可作抵扣,采用公开出让、收益支持方式处置的,剩余年期的土地出让金另行返还。

(五)2007年6月30日以后的违法用地,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我市留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六)在本意见出台前已列入我市“退二进三”目录并已实施搬迁补偿的旧厂房用地,可在不变更既定搬迁补偿方式的前提下,适用本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按工业、仓储、市政设施或基础设施等用途申请用地后未实施建设或项目在2007年6月30日后才建成,现改为商业金融、办公、文化娱乐、居住等用途的,相关处置意见另行制订,不适用本意见。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市以往发布的有关旧厂房用地处置意见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三旧改造工作个人总结

三旧改造工作个人总结 20XX年一季度,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将一季度我市“三旧”改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季度工作总结 (一)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20XX年伊始,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力度,特别是加大“三旧”改造重点项目的建设。今年,确定了9个重点改造项目计划投资额25亿元。目前,一季度已投资68200万元,9个重点项目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计划顺利实施中。 (二)加快条件成熟项目的报批工作。 20XX年以来,我办积极协调各项目投资方,加快改造方案编制和申报工作。目前,芙蓉北路城市综合体项目、武江区工业东路原西河汽车站项目、万汇广场旁汽修厂项目等三个项目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改造面积约10.7公顷。 二、存在问题 我市“三旧”改造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拆迁问题,直接影响项目进展。我市为“三旧”改造项目大部分涉及拆迁安置,没有统一的征收补偿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导致拆迁补偿工作难以进行,影响了“三旧”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有待健全。项目推进慢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前期项目准入条件宽松,并且缺乏计划和退出的机制,导致项目在无法归宗无法改造的情况下,没有有效的退出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制定的技术规范,以更好的平衡协调市场主体经济利益和城市整体社会利益。 (三)受房地产市场影响的问题。我市“三旧”改造项目大多为房地产项目,前段时间国家一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直接影响项目主体积极性,影响一批项目的实施。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简化办事流程。待省“三旧”改造新政策出台后,尽快完善我市“三旧”改造政策,简化办事流程,制定项目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防止造成烂尾工程及半拉子工程。 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项目跟踪督办。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项目、重点改造区域跟踪督办制度。特别是落实20XX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规定改造时限,倒逼工作进度,实行责任目标考核。采取定期召开协调会、现场会等方式,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最新版

目录 第一章综合概述 第二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四章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五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第六章主要施工机械和主要测量、质检仪器设备第七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八章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措施 第九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劳动力曲线图 附表五、施工进度横道图 附表六、施工总平面图

第一章综合概述 本施工组织设计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一)、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工程招标文件 (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周围情况 (三)、工程测量规范 (四)、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 (五)、《广东省维修改造项目暂行办法》 (六)、《广东省维修改造技术规范(修订)》 (七)、《广东省维修改造技术规程》 (八)、雨棚平面图(施工图) (九)、平面图(施工图) (十)、设备动力平面图(水泵房施工图) (十一)、动力平面图(水泵房施工图) (十二)、工艺流程图 (十三)、国家现行其他相关规范、规程、标准 本工程为广东省环市西苑片区进行微改造,包括维修路面、修补绿化、疏通下水道、重新布置三线、解决水压不足等问题,总改造面积约4500平方米(祥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总包干的形式承包。 。

第二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一、门窗拆除 (一)拆除准备工作 门窗拆除工作开始前,技术人员对操作工人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位施工人员都能掌握门拆除施工中应注意的各种注意事项。 场地搭设:为方便前期旧门窗拆除及后期新门窗安装,我司已经在施工现场搭设好了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以便于旧门窗的拆除工作及保护拆除人员安全问题。 (二)人员布置 人员准备:拆除人员预计在30人左右。拟派经验丰富的拆除班组进行拆除,以确保拆除进度及对现场成品保护。拆除人员在门窗拆除前统一进场,进行统一调度。 (三)安全防护 1、施工前,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将电线、燃气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向周围群众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搭设脚手架:为确保拆除人员及拆除成品保护,在施工现场搭设脚手架及安全网,以保证人员及路人的安全。 (四)拆除流程

佛山三旧改造模式总结

佛山“三旧改造模式”总结 模式一: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 案例1:祖庙东华里改造——既拆除也保留,构建城市文化精髓的综合社区2007年,政府出台祖庙东华里片区控制性规划等规划文件,由香港瑞安公司投资改造。政府主导征地拆迁和规划、文物保护等工作,最大限度保证和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维护历史文化街区风貌;通过引入市场资金实现该片区的整体更新改造。 2008年初,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正式启动,这一世纪大工程涉及3万多居民、900多亩土地。拆迁共涉及9635户,其中直管公房2145户、私人住宅6043户,整个工程拆迁面积90万平方米,其中需要保留的有历史价值的建筑近10万平方米。 按照设想,岭南天地将延续佛山的历史文化风貌与城市脉络,用现代化的手法保护和改造片区内的22幢文物建筑及众多优秀历史建筑,同时佛山岭南天地还将充分挖掘佛山粤剧之乡、陶艺之乡、武术之乡、美食之乡等文化特色,引入各类文化设施及现代化设施,使其成为佛山展示城市文化精髓的综合社区,推动佛山文化名城的建设。 佛山祖庙东华里片区定位为:融合岭南民俗文化、禅城时代特色和现代商业文明,辐射珠三角,影响华南地区的集文化、旅游、居住、商业为一体的综合街区,成为佛山的城市中心和城市标志。 案例2:澜石改造片区——“智能社区”、“节能社区”和“环保社区” 前不久召开的禅城区二届六次全会透露,禅城全力推进面积约150万平方米的澜石片区改造。该片区改造面积超过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成为佛山史上最大旧改项目,将建设成为东平河北岸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的“智能社区”、“节能社区”和“环保社区”。澜石改造片区总面积为2176亩,实际改造面积1875亩,涉及户数3518户,需拆迁物业面积约100万平方米,其中私人物业约42万平方米。 案例3:佛山国际家具博览城——全国最大、最具规模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家居博览航空母舰 佛山(国际)家居博览城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600亩,投资总额高达90亿元,将建成全国最大、最具规模的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家居博览航空母舰,也是禅城区首个大型家具卖场。家居博览城将以租赁管理的运作模式为主营项目,其功能包括主行业商品的展示、咨询、设计、销售、出口、物流、仓储等各个功能,配套商场、酒店、休闲娱乐、餐饮、公寓、仓库、空中停车场等商贸设施。经营面积将达200万平方米,对产业经营的规模效应影响深远,使禅城区乃至佛山市的家具、陶瓷、卫浴洁具、床上用品、家用电器、家居饰品等产品有了一个向全国、港澳台及国际展示和交易的平台和窗口。 案例4:南海中盈广场——拆迁重建,构建大型综合商业中心 新都会及中盈广场项目是大沥镇政府通过整合土地、提升产业发展、打造大沥镇地标式建筑的项目,也是大沥发展总部经济的里程碑。新都会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分期

6广州市“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word资料29页

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办公室 穗旧改函〔2010〕22号关于征询“三旧”改造的工作流程意见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体用地的若干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三旧”改造工作流程,我办初步拟定《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及《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里路程(征询意见稿)》,现征询意见。请结合“三旧”规划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及建议,并于3月10日前答复我办。 感谢对“三旧”改造工作的支持! 附件:1.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 2.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 3.广州市旧城更新成片重建改造工作流程(征询意见稿) 二O一O年三月一日(联系人:黄小芬,联系电话:83849061) 附件1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 (一)现状摸查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 摸查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 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 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 范围和改造范围。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范围。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 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 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范围,实行连片 整体改造。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 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

三旧改造政策解读——深圳篇

三旧改造政策解读——深圳篇 您的厂房需要装修吗?还在找装修难找装修贵而苦恼吗?业主免费发布招标免费量房免费设计数百家装修公司任你选择,帮你节省装修费用10%-30% 三份预算方案比价PK 帮您解决您的厂房装修。 一、深圳城市更新历程 从1994年至2009年共出台四次政策深圳的旧改进程,最早开始于1994年。当时深圳还正处于青春期,特区建立不过14年的时间,在“三天一层楼”的深圳速度下,关内可开发土地很快所剩无几。同时,一些前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工业园区以及城中村与日益现代化的城市格格不入。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不得不通过推动旧改来增加土地供应,更新城市面貌。 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开发商旧改积极性。2004年10月28日,深圳发布《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政府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机构通过竞标开发或者参与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式全面启动城市更新工程。《规定》出台后,默许或者是恢复了以前的协议出让,土地不必招拍挂,开发商参与旧改积极性大大提高。 统一招拍挂取缔协议出让方式。2008年底,为了与国土资源部政策保持一致,深圳国土部门要求包括旧城、旧村在内的所有城市更新项目都要统一招拍挂出让,深圳之前的旧改政策被彻底抛弃。随后,相应的城市更新工作也基本停止。 《更新办法》在政策上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2009年10月,深圳通过《深圳城市更新办法》,简称《更新办法》,并在11月底正式对外公布,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更新办法》在积累旧改以来的经验基础上,实现了较大突破。首先,《更新办法》提出了城市更新的概念,其适用范围覆盖了各类旧区,并首次设立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度,提出了多种改造模式和改造方式,让深圳困难重重的旧改工作,得以改头换面以一种全新的方式推进。其次,明确原权利人可作为更新改造实施主体,改造项目无需由“发展商”实施,同时政府鼓励权利人自行改

旧城改造各阶段流程

旧城改造各阶段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 (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 (一)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 (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补赔偿安置方案。(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若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100%,则终止模拟改造搬迁,所签搬迁安置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后,投资方向区旧改办缴纳按时安置返迁户保证金(返迁户搬迁面积乘以评估价的50%)。 (十二)正式开展发放补赔偿款工作。 (十三)搬迁住户向旧改办移交腾空房屋。 (十四)搬迁代办公司对搬迁房屋进行拆除、打围平整、产权销户等。 (十五)审计单位对搬迁项目进行审计。 三、土地上市拍卖阶段(时间:两个月) (一)区旧改办向国土局申请国土证销户。 (二)区旧改办向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提出土地拍卖申请。 (三)市土地拍卖中心分别向市规划、国土、文化、电业等有关部门发函要求出具土地拍卖相关文件: 1.面积计算(市规划勘察设计院) 2.地籍前前置调查(市地籍调查中心) 3.红拨、界址点成果表(市规划勘察设计院) 4.红线图(市规划局) 5.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市规划局) 6.文物勘探(市文化局) 7.电网配套方案(市电业局) 8.地籍前置调查(市地籍调查中心) 9.起始价评估(市地籍调查中心) 10.搬迁安置审查(市征地事务中心) (四)与市土地拍卖中心商议土地起拍价和上市拍卖条件。 (五)由市土地拍卖中心上会(土地供应会)审批,并根据旧城改造土地上市条件的要求,制定上市拍卖标书(带返迁设计条件)。

2020年工程工作总结精品合集

工程工作总结精品合集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工作总结。下面是给大家精心挑选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透视过去一年,工作的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特就这一年的工作小结如下: 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思想上,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 ___"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

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在同事的热心指导下很快了解到电力系统的工作重点,明白到变电运行的重要性。变电运行的正常和千千万万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不管遇到什么问题,不管出现了什么问题,都需要虚心诚恳的请教随时笔记随时总结随时反省,绝对不允许出现自欺欺人,让师傅以为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电力行业是不需要这样的聪明,在这个行业对自己不认真就是对生命不负责。 工作在不同的时间段要有不同的侧重点,这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我不但要了解而且要积极的配合。我要抛弃个人的利益,把我的聪明运用到学习技术上, 把我的能力以团队的形式发挥出来,不搞个人的表现主义,这样既损害公司,也伤害了自己。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的分工也明确了,不是意味着埋头苦干,恰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加要互相帮助互相检查。公司需要有干劲的人,但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是不够的。只要有能力,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不但要发挥自己的特长,还要知道别人的特长。 用行动证明自己,用成绩征服大家。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本人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地提高自己,以便使自己更快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通过阅读大量的道德修养书籍,勇于解剖自

工程部维修工作流程

工程部入户维修工作流程 1.工程入户维修主要提供入户安装、维修的工时,不提供材料。 2.工程部主管负责入户维修的安排、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同时负 责入户维修的检查、督导。 3.工程人员接到派工单后方可出工。不得私自出工收取维修费,发 现一次开除处理。 4.程序要点 接到维修信息 1)客服部接到电话报修或业主亲自上门报修时必须填写《派工单》 给工程部。记录清楚维修地址、联系电话、维修内容、即时维修还是预约维修;如业主需要维修项目不属于有偿服务内容时,应向业主推荐专业供应商或帮助联系; 2)如业主要求即时维修时,无论是否能修复或其它任何原因都应及 时安排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维修现场; 3)客服人员对维修服务安排后的情况应进行跟踪,确保业主委托维 修服务能及时提供,并保证质量。 按时上门 1)工程人员接到派工单后,根据业主要求或约定时间赶到维修现场。 2)如业主不在家应填写留言条给业主,请业主与客服人员重新约定 维修时间; 3)如因业主自己原因不方便即时维修的,应主动与业主预约下一次 上门服务的时间,并及时通知客服人员,以便作进一步协调跟进。上门维修 1)维修人员对需维修项目进行初步察看;

2)主动向业主出示《有偿服务价目表》,根据价目表中的服务项目 及现场情况确定是否维修。对可维修项目向业主说明所需工时、物料及收费标准等,征得业主同意后,再进入下一步骤。若业主不认可,婉言谢绝此次维修。 3)如无法维修时应向业主推荐专业维修部门。 4)业主购买相关材料期间,维修人员应返回公司,待业主电话通知 后二次入户维修;材料齐备时可直接进行维修。 开始维修。 1)如维修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初步判断有误,应向业主道歉。若 发现新的问题或维修部位超出原订收费内容时,必须向业主及时声明,重新与业主沟通,同时加收服务费。 2)请业主检验维修质量,并示范使用,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将维修 现场进行清理后由业主在《派工单》上签字认可,同时请其交费。 3)对不能确定收费项目的,将维修单带回交工程主管会同相关人员 确定具体收费;并通知业主,同时施工人员负责收回该维修费用。维修服务监督 1)在业户预约维修时间,客服人员应打电话向业户询问维修人员是 否准时上门。 2)维修主管每天不定时检查维修记录,了解维修跟进情况,督促维 修工作正常进行。 3)维修结束24小时内客服人员应针对维修情况对业户进行回访。 4)维修结束回来,应将所收费用交至财务部,并将派工单交客服部 存档。每天下班前,工程部对照派工单核实收费情况。 5)若业主索要发票,由财务部依据情况出具,并由维修人员送至业 主手中。

(工厂与企业)市国土资源局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手续办理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手续办理程序 一、适用范围 按照《关于推进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的实施办法》申请进行旧工业厂房改造的用地。 二、手续办理的总体流程 申请进行旧工业厂房改造的,首先应属于“三旧”改造范围,符合“三旧”改造规划,由申请改造主体向所在区(经济功能区)“三旧”改造办申报改造项目,逐级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涉及完善历史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申请改造主体持经批准的改造项目方案,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建设手续。 三、关于用地改造方案审核

申请改造主体按照城市“三旧”改造规划要求,提出改造地块的改造方案。经区(经济功能区)“三旧”改造办审核并汇总各职能部门意见后,报送市“三旧”改造办,市“三旧”改造办视需要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其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以下审核工作: (一)审核内容 1、申请改造用地原批准情况 2、申请改造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属登记情况(由房产登记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地价缴付情况 3、改造后供地方式(划拨转出让、转让等情形)、改造方式、地价缴付、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4、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审核 (二)审核程序与要求 1、审核的相关材料: (1)已纳入珠海市、区“三旧”改造规划的材料 —2—

(2)用地改造方案 (3)申请改造用地原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批准材料(4)用地建设情况及土地权属材料 (5)用地改造后土地用途及各用途分布、供地要求、归宗要求等的详细说明 (6)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7)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进行补交。 3、市国土资源局对用地改造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关于用地批准手续办理 “三旧”改造项目经批准后,申请改造主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3—

珠海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情况介绍

珠海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情况介绍 一、“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历程 二、总体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珠海市纳入省“三旧”图斑库共计351块、涉及用地面积公顷。城市更新改造情况如下:①已完成改造102个项目、公顷用地(占比%); ②正在实施改造75个项目、公顷用地(占比%);③正在推进前期审批工作68个项目、公顷用地(占比%);④尚有公顷用地(占比%)待实施改造。 三、“一二三+N”政策框架体系 四、“两个层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体系 主要为市级专项规划和区级专项规划,市级专项规划是在2013年开始进行研究,2013年底制定专项规划任务,2014年底完成规划编制。在这个过程中专门研究了两个专题,一个是住宅地产专题,另外是商业地产专

题,目的是通过两个专题研究,把握一下我们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究竟把握什么方向方面做一个选择,也是通过这两个研究,从政策制定上为政策导向起到比较关键作用。区级更新专项规划也在逐步展开,目标是让各个区通过专项规划编制达到一个计划管理、规划控制的效果。在两个层级专项规划上还做了专门性的研究,包括旧村里面还展开了历史文化保护。 五、在规划研究环节落实“利益共享” 结合规划研究,以城市更新单元具体实施管控,打破项目思维和宗地思维,创新建立“一规划四评估”的规划研究机制、异地联动开发机制以及城中旧村、旧工业、旧城镇更新项目开发规模测算公式,不断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和水平,有效实施对项目容积率申报虚高的合理控制、对城市风貌、城市功能的维护以及对产业发展引导。 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补公”方式优先补足公益需求和实施绿色低碳建设,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提升城市更新综合效益,充分保障公共利益。 六、组织架构 在机构组成方面,珠海市在2012年成立了“三旧”改造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城市更新管理办公室,是以市领导作为组长挂牌的一个实体机构。这个领导机构是一个重要的议事机构,对全市“三旧”改造、更新工作进行重大决策。为了展开香洲区城中旧村工作,还专门成立了香洲区城中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小组由主管副市长牵头,主要作用是专门解决城中旧村问题、规划编制问题、房屋确权、维稳协调问题,下属分规划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 (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 (一)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 (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补赔偿安置方案。 (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若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100%,则终止模拟改造搬迁,所签搬迁安置协议自动终止。

三旧改造方案

三旧改造方案 篇一: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5141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完成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试点市的“先行先试”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旧”是以往粗放用地方式的历史产物,也是在新增建设用地 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拓展用地空间的重要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三旧”改造作为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 20XX)》、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明确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执行主体,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从20XX年起,各市人民政府须每年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三旧”改造工作情况;对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规范认真、成效显著的地级市,省人民政府将给予表扬,并在分配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省即将出台的“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工作须在三年内完成。 国家和省赋予我市“三旧”改造“先行先试”的政策探索任务,为我市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供了政策机遇。开展“三旧”改造是解决当前我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保增长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是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通过“三旧”改造,我市可以拓展约3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同时将有利于“三来一补”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目标 (2)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 (3) 第三章施工准备 (4) 第四章施工总体部署规划 (6) 第五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 (8) 第六章施工进度计划及说明 (16) 第七章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18) 第八章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以及保证措施 (27) 第九章施工材料管理及成品保护 (32) 第十章工程资料管理与工程验收 (33)

第一章工程概况及目标 第一节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小东江通信机房大修((编号:SY2018LX-WX-0502); 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资兴市东江镇上小东江,交通非常便利;工程施工属于同一封闭区域内的3个不同施工地点。 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06月12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年07月21日,总工期为 40日历天。 第二节工期目标 按招标文件及本施工组织设计,本着为业主负责的原则,在人、财、物各方面积极创造条件,协调各方面工作,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整体装修施工如期完工。 第三节质量目标 根据国家的验收规范及本公司的施工实力,加强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在装修工程施工中,我们对施工现场实行科学化管理。确保该工程达到国家、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如我公司中标,将由公司挑选管理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管理人员组建工程项目部,从组织上确保严格按本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各项技术要求,以ISO9002的施工质量管理模式,对本工程实施科学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以确保本工程按合同如期竣工,验收一次达标。 第一节项目部配备人员: 项目经理: 施工员: 安全员: 第二节 第三章施工准备 第一节技术准备 第一条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组织项目部人员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风格、特点及细部做法进行推敲,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化熟悉。

市国土资源局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手续办理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 手续办理程序 一、适用范围 按照《关于推进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的实施办法》申请进行旧工业厂房改造的用地。 二、手续办理的总体流程 申请进行旧工业厂房改造的,首先应属于“三旧”改造范围,符合“三旧”改造规划,由申请改造主体向所在区(经济功能区)“三旧”改造办申报改造项目,逐级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涉及完善历史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申请改造主体持经批准的改造项目方案,由市“三旧”改造办公室、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建设手续。 三、关于用地改造方案审核 申请改造主体按照城市“三旧”改造规划要求,提出改造地块的改造方案。经区(经济功能区)“三旧”改造办审核并汇总各职能部门意见后,报送市“三旧”改造办,市“三旧”改造办视需要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其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以下审核工作: (一)审核内容 1、申请改造用地原批准情况 2、申请改造用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权属登记情况(由房产登记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地价缴付情况 3、改造后供地方式(划拨转出让、转让等情形)、改造方式、地价缴付、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4、涉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审核 (二)审核程序与要求 1、审核的相关材料: (1)已纳入珠海市、区“三旧”改造规划的材料 (2)用地改造方案 (3)申请改造用地原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批准材料 (4)用地建设情况及土地权属材料 (5)用地改造后土地用途及各用途分布、供地要求、归宗要求等的详细说明 (6)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7)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2、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进行补交。 3、市国土资源局对用地改造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关于用地批准手续办理 “三旧”改造项目经批准后,申请改造主体按照基本建

旧城改造施工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信息 2.设计概况 三、总体施工部署 1.管理目标 2.组织管理机构 3.总体施工方法 4.施工总平面布置 5.施工工期 6.施工顺序 7.劳动力组织 8.主要材料计划 9.主要机械计划 四、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2.现场准备 五、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施工测量 2.土方工程 3.钢筋工程 4.模板工程 5.混凝土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砌筑工程 8.室内外抹灰工程 9.外保温工程 10.细石混凝土地面工程 11.洗手间瓷砖防水墙面工程 12.外墙干挂理石工程 13.屋面工程 14.门窗安装工程 15.卫生间防水工程 16.瓦屋面工程 六、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管理 2.工程质量目标 3.施工技术标准

4.质量保证措施 4.1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 4.2保证工程质量组织措施 4.3质量管理措施 4.4物资采购保证措施 4.5经济保障措施 4.6过程控制措施 4.7材料质量的控制措施及检验检测 5.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 七、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1.保证工期的组织措施 2.保证工期的技术措施 3.施工进度计划(见附表四) 八、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计划 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2.安全管理体系 3.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九、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2.重大环境因素 3.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十、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保护加固措施 十一、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环保以及保卫方案 1.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2.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3.消防措施 4.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十二、冬、雨季施工措施 1.雨季施工措施 2.高温施工措施 3.冬季施工措施 十三、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1.成品保护措施 2.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十四、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1.安全与突发事件预案 2.防汛预案 3.火灾预案 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 十五、附表

工程工作总结优秀集锦

工程工作总结优秀集锦 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工作总结。下面是小编给大家精心挑选的工作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程工作总结篇一 透视过去一年,工作的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本人特就这一年的工作小结如下: 一、思想工作方面; 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育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思想上,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上; 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在同事的热心指导下很快了解到电力系统的工作重点,明白到变电运行的重要性。变电运行的正常和千千万万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不管遇到什么问题,不管出现了什么问题,都需要虚心诚恳的请教随时笔记随时总结随时反省,绝对不允许出现自欺欺人,让师傅以为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电力行业是不需要这样的聪明,在这个行业对自己不认真就是对生命不负责。 工作在不同的时间段要有不同的侧重点,这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我不但要了解而且要积极的配合。我要抛弃个人的利益,把我的聪明运用到学习技术上, 把我的能力以团队的形式发挥出来,不搞个人的表现主义,这样既损害公司,也伤害了自己。为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的分工也明确了,不是意味着埋头苦干,恰是因为这样我们更加要互相帮助互相检查。公司需要有干劲的人,但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是不够的。只要有能力,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不但要发挥自己的特长,还要知道别人的特长。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工作内容 办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二、工作依据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试行) 》。 三、办理程序 ( 一 ) 取证 具有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 ; 具备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注册、人员、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 ;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 ; 保证安装改造维修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注:具体见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试行) 》( 二 )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单位持以下申请材料 , 邮寄或报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窗口: 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4份 ; 2、申请单位情况介绍(申请报告)1份 ; 3、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申请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单位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1份 ; 6、申请单位《质量管理手册》1份 ; 7、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委托检验、检测协议)1份。 换证单位还需提交 : 1、取证以来的工作总结 ; 2、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3、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注:申请书到山东省质监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1f6274149.html,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1f6274149.html,→政务大厅→特种设备行政管理→专用申请书表格选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下载)。 (三)、受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规定的; (2) 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规定的; (3) 提出本次申请前 , 两年内曾出现违反规定情况的; (4) 处于对办理《安装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5)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 2、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 , 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予以受理,并将签署受理意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2份)返还申请单位(邮寄或由行政审批窗口通知企业领取)。

三旧改造的规律总结

国际三旧改造模式的总结 这里的总结主要基于经合发展组织国家也即发达国家的案例。这些国家的现代化城市开发历史最久,工业化衰败的最早,所以三旧改造案例也最丰富。 三旧改造项目实际上是以城市保护或复兴为目的,而成功的模式则兼容了保护与复兴,把这种保护与复兴进一步展开来看,涵盖了四大方面: 1. 历史再现 也即把本地文化历史遗产的精髓突出体现在改造后的建筑、人文乃至商务活动中。 2. 社区再造 也即实现居民安居乐业,并且产生一种社团共享的意识和自豪感。 3. 循环再生 也即使社区运营、城市发展与可持续的生态环境合拍。 4. 商务再兴 也即促进商务开发和经济繁荣,并且与前三方面息息相关。 纵观那些成功项目,它们都融会贯通了历史文化、社会、环境和经济这些可持续发展城市都需要妥善处理的重大因素,不是顾此失彼,而是使之互为促进。 改造过程可分为自然形成和规划开发两大类 这两大类的改造主因和主体有明显不同,然而二者都有获得成功的著名案例。美国费城的“老城”改造是自然形成的。“老城”位于费城市中心,如今聚集了美术馆、展厅、饭店、剧场、古迹等,成为兴旺繁荣之地,居住人口相应不断增加。三十年前,“老城”则是个很破败的地方。正因为如此,一群艺术家因付不起费城南街高昂的租金而迁徙过来,而他们带来的文化资产为这一地区的复兴提供了关键的转机。“老城”的发展几乎没有依靠美国联邦、宾夕法尼亚州和费城市政府以及慈善资金的帮助。德国北威州则提供了规划开发的一个范例。据称“工业景观最密集、环境污染最严重、衰退程度最高的”地区就位于北威州。而在德国16个联邦州中,只有北威州的经济部设有独立的文化产业处,专门负责文化产业的资助、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以及文化项目的市场化。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及3个相关指导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及3个相 关指导意见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佛府[2007]6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及《佛山市推进旧城镇改造的指导意见》、《佛山市推进旧厂房改造的指导意见》、《佛山市推进旧村居改造示范村居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日益增大的需求,改善城市面貌,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引领我市加快向工业化、城市化、国际化道路迈进,全面实现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佛山的宏伟目标,市委、市政府就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以下简称“三旧”改造)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决定。 一、充分认识“三旧”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三旧”改造是提高我市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和强化城市管理,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迫切需要。“三旧”改造主要通过改造和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乡环境,从而满足发展和市民生活需求。我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普遍存在建设缺乏规划指导、布局分散、安全隐患较大、土地利用率低等现象,加上当前土地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我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土地利用价值亟需通过科学、有效的改造得以提升并增长。推进“三旧”改造,对于进一步挖掘利用城市资源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提升区域城市功能和城市品位,对于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有效改善发展和人居环境,把佛山建设成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花园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二)推进“三旧”改造是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加快佛山向工业化、城市化和国际化道路迈进的重要举措。推进“三旧”改造,势必有效改善我市产业配套能力和发展环境,不仅有利于促进中心城区和产业集中区域培育特色产业、优化城市产业布局,促进都市产业发展提升和中心城区产业发展模式向轻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资金技术型转变,而且有利于按照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和统一的城市建设标准对全市空间资源进行优化布局,优化城市投资和生态环境,增加就业机会,最终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 推进“三旧”改造的过程,是城市吸纳现代时尚元素和先进文化精髓,促进我市向城市经济国际化、产业结构高级化、城市建设现代化和人民生活富裕化不断迈进的过程,也是我市现阶段和今后一段

三旧改造概念

三旧改造 概述 一、三旧改造介绍 广东三旧改造是指广东省特有的改造模式,分别是“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开展部省合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的重要措施。开展“三旧”改造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纳入“三旧”改造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已纳入省“三旧”改造监管数据库,需制订改造方案,并且通过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 二、三旧改造来源 三旧改造一词来源于广东,早在2008年7月,刚刚来广东主政的汪洋就给广东佛山出了一道考题:产业转型、城市转型和环境再造,争当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排头兵。领命出征的佛山祭出了“三旧改造”的大旗,并探索出为全省、全国瞩目和赞誉的“三旧改造佛山模式”。1506创意城的惊艳亮相、祖庙东华里片区岭南文化广场的出现、禅城石头村的变迁……无一不是“三旧改造”的典范。而今,“三旧改造”已经上升为广东全省的发展战略。在前不久举行的中共广东省委全会上,汪洋就发出动员令:到2012年,“三旧改造”将增加1000多亿元投资和超过2000公顷建设用地。各地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不仅政府要投入,还要创新开发模式和运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

掀起共建共享美好宜居城乡的热潮,确保一年见成效、三年大改观,努力走出一条有广东特色的“三旧”改造新路子,为全国“三旧”改造提供新鲜经验。 2009年,随着迎亚运整饰工程在广州火热开展,广州市的“三旧改造”也进入轰轰烈烈的开展热潮。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的改造已不仅仅限于建筑的外墙装饰整修,还有从内部经营、文化内涵等多方面着手改造,为旧物业引入新内容。在海珠区旧城改造中,广州市环海集团就为洪德路旧街区引入广府文化与动漫创意文化元素,打造中国第一条“骑楼下的动漫街区”,以欧洲“昂格雷姆国际漫画节”举办地意大利城市的创意模式与美国“小镇大街”的商业形态为模板,把广府最具岭南特色的街道——“骑楼街”打造成为汇集动漫原创、衍生品研发、游戏软件开发制作等多家企业,同时集聚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街区式动漫产业园,为广州旧城改造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三、三旧改造特点 “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给予广东省的特殊政策。在粤府[2009]78号文中,“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对现行的国土资源政策有六大突破:一是简化了补办征收手续;二是允许按现状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三是允许采用协议出让供地;四是土地纯收益允许返拨支持用地者开展改造;五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国有建设用地,可简化手续;六是边角地、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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