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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表

(完整版)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表
(完整版)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表

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表

注:此表由干部所在单位填写,存干部档案第五类,若此前单位对干部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此表可免填。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表填写规范及样表

“三龄二历一身份”核定表填写规范 《“三龄二历一身份”核定表》是我校干部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记录和反映干部任职及其变化的重要书面文件, 是干部自然情况、经历及职务变动情况的客观反映,是历史、全面地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填表基本要求 1、表内所列项目要逐项实事求是地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习简历”、“工作经历”要如实填写,并保持前后的一贯性,不能随意更改。 2、表内的年、月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3、表格要求电脑输入填写,除“个人承诺”栏填表人签字外不要手写,表格打印一律采用16K规格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左边为装订处,需多留空白),16K规格纸可到党委组织部领取。 4、“单位”一栏填写到所在二级单位,如“河北经贸大学xxxx学院”、“河北经贸大学xxxx处”,“填表时间”统一为2010年9月9日。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姓名”栏:填写档案所用的姓名。 2、“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 3、“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需注明民主党派名称,如.“九三学社”、“民盟”、“农工党”等。无党派人士,在栏内注明“无”。 4、“出生年月”栏:中央组织部自1958年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对于已经填写农历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972.05”。 5、“参加工作时间”栏: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以入伍、招工、毕业分配等时间为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03.06”。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2001.11”。民主党派成员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无党派人士,注明“无”。在党的历史上,有些时期各党有预备期,有些时期则没有预备期,有些时期入党时间从党员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有些时期入党时间则从党委批准之日算起,情况不尽相同,请根

干部三龄两历处理方法

干部三龄两历处理方法 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确认,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每个干部的切身利益,也是领导选拔提升干部的重要依据。 2015年3月按照重庆市委组织部及中组部的要求,我们对我院干部人事档案做了专项审核,重点确保“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档案审核期间发现了很多信息认定的问题和难点,但经过多方努力均已解决,顺利完成了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任务。现就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遇到的问题和对应的认定办法进行了梳理总结,以期为其他高校“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认定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关于出生日期的判定 审核档案期间经常发现一个干部有不同的出生日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有的是个人填写的时候不负责任随意填写。2.有的是农历阳历变化着填写,最终造成不一致。3.有的是为了解决一些个人问题而采取的不正当手段,比如因参军、招工、子女顶替、结婚、退休等把年龄改大或改小。4.工作人员在初次登记时因不小心疏忽而导致年龄填写错误,以致后面的都是错误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一)把握最先最早原则。一是出生日期在2006年10月之前的,按组通字【1990】24号文件要求认定。凡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档案审核部门应会同干部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按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

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抄送户口登记机关。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认定依据。二是出生日期在2006年10月以后的,以组通字【2006】41号文件为认定依据。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干部三龄两历处理方法

干部三龄两历处理方法 “三龄”即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和工龄(参加工作时间); “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 组织认定的依据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的确定是基于文件中最早的记录。根据《关于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左通字[2006]41号),干部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不再办理。 应特别注意查验出生日期: 组织确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根据个人档案中最早的记录,而不是根据身份证。 参与工作的时间 大中专毕业生被分配到政府机关和机构工作,工作时间以他们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的日期计算。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一般按入伍时间掌握,即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 入党时间 关于入党时间,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计算方法各有不同。 1969.04.01—1977.08.11,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08.12—1982.09.05,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82.09.06之后,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为一年。 学历学位

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的一般还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材料。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专业硕士学位(如MPA、工程硕士等)须有报考专业硕士学位登记表、专业硕士登记表、专业硕士学习成绩表、专业硕士毕业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 党校学历须有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全日制教育的认定标准为: 1.参加全国统一的升学考试; 2.学习期间采取全脱产方式; 3.未享受单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4.毕业以后重新分配。 工作经历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执行干部出生时间管理政策需要把握的原则和标准? 在出生时间问题上,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2006年下发的组通字41号文件,在审核时要对干部的出生时间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凡已经组织认定而干部本人又要求更改出生时间的,均不再办理。总体要求是“原则上不改,造假的纠正”。 4干部的出生时间前后记载不一致的,如何认定? 凡干部身份证认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离)休手续时,应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会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确定干部出生时间不以身份证为依据,而是以户籍档案或本人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 5如何判断出生时间是否涉嫌造假? 出生时间涉嫌造假两种情况:涉嫌涂改最早形成材料的出生日期 涉嫌伪造虚假的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形成材料 判断方法: 1)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参军入伍、入团入党年龄等是否

合理进行判断。 2)根据记载家庭成员年龄推算其年龄是否合理,即对在档案材料记载的相关信息进行互相对比印证。 对真实性存疑的,可视情况将涂改的档案材料送公安机关物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调取干部早期入学、入团、参加工作的材料与干部出生证明等材料以及干部近亲属档案,进一步调查核实。 6如何判断出生时间认定是否符合政策? 2006年10月前认定的,档案中第5类中须有以下认定材料: 个人申请 调查报告 证明材料 组织批复 2006年10月以后认定的,档案中第5类中须有以下认定材料:调查报告 证明材料 组织认定意见 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由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认或更改出生时间的事宜。 7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其他材料不一致,且其他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能否按照其他材料记载一致的时间进行认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 审核认定学习内容 在录用、培训、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三龄”是指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干部的学历、经历(工作经历),“身份”是指是否是干部身份。 (一)出生日期的审核认定: 1、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的更改,凡未经组织确认的视为擅自更改,更改后的出生日期不予承认。 2、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原则上以干部材料中本人最先填写(表格或出生日期部分明确要求本人填写或有本人签名)的出生日期为审核依据进行审核确认(注:一般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生学籍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或以调查后新收集的早于现有档案材料、并可归档的本人所填写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或原始户口底账、登记卡片、出生证等为依据,按程序报批后确认(建国前出生的,以当地解放后的原始户口底账等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3、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的情况。中组部颁发《干部履历表》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过去已经换算的,干部档案中最早材料中有古历或农历记载的,予以承认;档案中最早材料或其他原始材料无古历或农历记载,后期材料中又填写古历或农历的不予承认。 4、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法定,而

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改回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须根据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进行认定,不得重复得利。对干部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核实,全面取证,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做出认定。凡确认改小年龄的,一律恢复其实际年龄,防止继续得利。 5、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情况。最早原始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涂改内容无效。凡能确认出涂改前出生日期的,可按涂改前的出生日期确认;涂改严重的可根据记载推算上学、参加工作、入党年龄等是否合理,并进行判断,难以确认出涂改前出生日期的,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到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能查找到形成时间最早的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的,在不重复得利的前提下,按照户籍档案材料记载认定。无法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出生证明、干部近亲属档案等辅助材料进行查核,并视情况将涂改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综合研判做出认定。 6、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的早期材料无填表时间的情况。可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材料形成的逻辑顺序(如初中毕业生登记表早于高中毕业生登记表)进行推定,若可以推断出最早材料,可将其作为出生日期的认定依据。若无法推断出最早材料,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由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研判做出认定。 7、干部人事档案中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只有年份无月份的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其他材料,如果其他材料记载的干部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指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指干部身份。 1关于出生日期的判定 (一)把握最先最早原则。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二)把握公平公正原则。审核过程中我们通过仔细甄别年龄改动的历史背景和利益目的,区分年龄改大和改小的不同情况,对出生日期进行了合理认定。(三)关于出生日期农历、阳历换算的问题。干部人事档案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注明了阴历或农历等字样的,可按换算后的阳历时间认定;没有注明的,不得换算为阳历时间认定。(四)出生日期真实性存疑的,应区别对待。应将档案送公安机关部门鉴定,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结合本人干部档案中早期入学、入团、参加工作的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综合作出判定。 2 关于参加工作时间的判定 判定标准是招工、招干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中批准的时间为准,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以转正定级表的时间为准,经公开考试、考核录用的,以录用审批表录用时间为准,转业、复原、退伍军人的时间,以入伍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档案第五类“政审材料”中有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材料、并有原始有效证明材料的,以组织人事部门的结论为依据。

3 关于入党时间的判定 对入党时间的判定我们均以入党志愿书为准。对没有入党志愿书或者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的,必须要求本人补填入党志愿书,由原单位党组织开具证明材料,并将现党组织申报的意见通知等等相关材料一并存入档案才能认可。 4 学历学位的认定 对学历的认定一种可以查学信网,自1991年至今毕业的学历均可查询。对学信网查不到的就需对干部档案认真查询,看成绩表、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是否齐全再对比其他材料记载前后是否一致等才可认定。若档案中材料不齐全就需要调函其发证学校查询其学籍真实性,查询学生在校期间的录取名册、毕业名册等相关作证。 5 工作经历的认定 一般我们以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为参考,再和其他的佐证材料相互映证,比如招干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劳动合同,工资表,职称材料等等。针对缺少干部任免审批表的,能补的尽量寻找,补不齐的找相印任免文件、会议记录。 6 干部身份 如若是工人转干的以招收工人审批表、转干审批表为准;军转干部就要以应征入伍登记表;转业干部审批表进行参考;公开招录的应以入职审批表和转正定级审批表来判断;公务员的须有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两历”信息录入说明 。“三龄”即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党龄(入党时间)和工龄(工作时间),“两历”即干部的学历学位和简历。现说明如下: 1.出生日期 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项;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在2006年10月以前,已经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有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原始户籍内册、登记卡片、出生证等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批复。 2.入党时间

确定干部党员身份和党员入党时间的材料,主要是《入党志愿书》、《党员登记表》,其他履历材料、任免材料也有入党时间的记载。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注意不同时期入党的干部计算入党时间的规定不同。在我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法各有不同,其中: 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 1977年8月12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 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员管理手册》)民主党派的党员身份及入党时间的确定要按照该党派相应的章程来确定。 3.参加工作时间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工龄或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早期的材料一般为录(聘)用审批(备案)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职工登记表、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等,以及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和原则

“三龄两历一身份”中的“三龄”是指干部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干部的学历、经历(工作和任职经历),“身份”是指是否是干部身份。 (一)出生日期的审核认定: 1、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干部的年龄(出生日期)的更改,凡未经组织确认的视为擅自更改,更改后的出生日期不予承认。2、出生日期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情况。根据组通字[2006]41 号文件规定,原则上以干部材料中本人最先填写(表格或出生日期部分明确要求本人填写或有本人签名)的出生日期为审核依据进行审核确认(注:一般常见的最早形成材料是中学生学籍表、入团志愿书、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或以调查后新收集的早于现有档案材料、并可归档的本人所填写材料中的出生日期或原始户口底账、登记卡片、出生证等为依据,按程序报批后确认(建国前出生的,以当地解放后的原始户口底账等记载的出14生日期为依据)。3、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的情况。中组部颁发《干部履历表》以来,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过去已经换算的,干部档案中最早材料中有古历或农历记载的,予以承认;档案中最早材料或其他原始材料无古历或农历记载,后期材料中又填写古历或农历的不予承认。4、对干部因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等不够法定,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后根据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已改回的,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须根据干部上学、入团、入党、入伍、招工时填大的年龄进行认定,不得重复得利。对干部因入伍、招工等超过年龄,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小的,组织人事部门须派专人到公安、教育等部门调查核实,全面取证,严格按照组织认定程序做出认定。凡确认改小年龄的,一律恢复其实际年龄,防止继续得利。5、出生日期有涂改的情况。最早原始材料中的出生日

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认定过程中的重点及难点探讨

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认定过程中的重点及难点探讨本文根据相关政策,对“三龄二历一身份”重点及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标签: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干部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人事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基础。记录了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信息,是组织上历史地、全面地考察和了解干部,公道正派地选贤任能的依据。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任免调配、考核考察、巡视监督、人才队伍培养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有少数干部受官本位思想和个人利益的驱使,擅自更改个人档案信息,有借招工、录干改小年龄公示期间扎堆出现的“神童官员”,有“曲线救国”实现公务员身份三级跳的梅州市原技术学院副院长钟立,更有除性别为真,姓名、年龄、履历均为假的“骗官书记”王亚丽,严重损害干部管理工作的公信力,败坏干部队伍的风气,污染一个地方和单位的从政环境。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和干部人事档案的职能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中负有把关责任。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而其中审核难度系数比较大是“三龄二历一身份”,即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二历(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干部身份)。本文根据相关政策,对“三龄二历一身份”重点及难点问题进行探讨。 1 出生年龄的认定 出生年龄的认定是根据干部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日期。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规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1.1 出生日期存在多个记载的处理办法:档案中存在多个日期的,分两种情况:一是有组织批复的,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程序是否合法,批复材料齐全、有效的,可按组织批复的出生日期予以确认;二是没有组织批复的,按照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确认。 1.2 阴阳历的处理办法:干部档案中出生日期的记载只有两个,且在早期材料中就有古历时间换算为公历时间的相关记载,公农历换算相差2个月以内的,可以按现掌握时间予以认定。 1.3 向干部反馈时,干部没有异议的,按照组织认定的时间;如干部有异议的,可由本人提供早于档案中最早材料形成时间的原始依据材料,根据所提供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按规定程序报批。原始依据一般指原始户籍底帐、户口卡片和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表以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初中新生花名册、学籍表、初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其他可以入档的原始材料等。

《干部“三龄二历”信息自查登记表》填写说明

附件2 《干部“三龄二历”信息自查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填表基本要求 1、表内所列项目要逐项实事求是地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习简历”、“工作经历”要如实填写,并保持前后的一贯性。 2、表内的年、月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时,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1983.10”。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 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现用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的,要作简要说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政治面貌”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填写“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需注明民主党派名称,如“九三学社”、“民盟”、“农工党”等。无党派人士,在栏内注明“无”。 4、“出生年月”栏:应如实填写。 5、“参加工作时间”栏: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以入伍、招工、毕业分配等时间为准。 6、“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年月,民主党派成员要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年月,无党派人士则注明“无”。 7、“现任职务”栏: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如“xxxx局局长”、“xxxx党委书记”、“xxxx局主任科员”、“xxxx办公室主任”、“xxxx科员”等。 8、“专业技术职称”栏: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如“中学一级教师”、“副教授”、“助理工程师”、“经济师”等。 9、“全日制教育”栏:填写经全日制教育取得的学历,如“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学历教育“结业”或“肆业”的,不能作为取得的学历。 10、“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取得学历相对应时间时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如“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教育专业”、“河北经贸大学计算机系科学与技术专业”。若初中、高中毕业的,填写毕业学校即可。 11、“最高学历”栏:填写现有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同上。 12、“最高学位”栏:填写现有已取得的最高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同上。 13、“学习简历”栏:要分阶段从取得全日制学历时开始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要注明。“毕(结、肄)业”要如实填写。 14、“工作经历”栏: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填写的起止时间要填到月,前后要衔接,不得间断或出现空档。工作经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在同一单位工作也应根据部门、党内职务、行政职务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分段填写。 15、“个人承诺”栏:必须由本人签字。

高校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专项审核工作的思考

高校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专项审核工作的思考 作者:陈桂香 来源:《办公室业务》 2017年第8期 文/莆田学院陈桂香 【摘要】从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角度分析了高校干部人事档案在专项审核活动中遇 到的问题,对人事档案管理提出了一些改善的建议。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 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思考 “三龄两历一身份”中的“三龄”是指年龄、工龄、党龄,“两历”是指学历学位、工作 经历,“一身份”是指干部身份。中组部在全国部署并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 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专项审核。下面针对本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存 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审核工作的实际,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同仁共勉。 一、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中遇到的问题 (一)“三龄两历”基本信息存在填写不一致问题。“三龄两历”在高校干部选拔任用、 职称评审、退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专项审核工作中,发现在不同时期形成的档案,存 在材料信息记载前后不一致或者个别涂改的现象,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 习经历、工作经历等时间节点存在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二)对档案重要性认识不够,档案意识缺乏。受传统干部人事档案意识的影响,领导层 和普通教职工的档案意识都很淡薄。有些领导认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只要能应付日常查档、外 调就行了,缺乏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整体规划。有人认为在平常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与自身 关系不大,没有提拔调动档案是否齐全无所谓。由于对人事档案的重要性缺乏基本的认识,在 填写材料时如对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和入团时间随意填写,有些为了私利故意填写错误。普遍 存在的错误是:“年龄越来越小、工龄越来越早、学历越来越高、身份越来越假。”出现这样 的情况,完全是个人和有关部门缺乏档案意识造成的。材料形成部门对档案重要性认识不足, 有的在形成材料时不够严谨、不把关、未能及时移交形成的归档材料,造成了材料信息的失准 和积压。 (三)人事档案材料不完整不规范。高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现象普遍存在,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材料、党团材料、调转材料缺失不完整。书写不规范,档案材料本人未签字,组织未 盖章,在材料生成和收集的过程中,材料归档不及时,致使材料收集工作延误。档案审核时工 作者也会因为政策把握不透彻可能导致存在一定的误差,造成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错误。 (四)信息化建设发展严重滞后。许多高校的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目前基本上还处于初级 阶段,由于未将个人基本信息、档案目录录入计算机,严重影响了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信 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主要靠手工翻阅档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之中无法运用现代信息 技术,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滞后情况十分严重。 (五)工作人员知识结构水平偏低,服务效能低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者对本身职业 缺乏热情,威胁到干部人事档案的保密特性。同时,由于知识结构老化又缺乏创新能力,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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