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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教学文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教学文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26861-)教学文案

目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安全要求 (2)

5安全管理措施 (4)

6安全技术措施 (5)

7高压试验工作的开始、间断与结束 (8)

8其他安全措施 (9)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高压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6)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杨迎建、蔡崇积、张曦。

GB 26861-2011是以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DL 560-199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为基础,保留了DL 560的主要内容。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按本标准要求形成试区的变电站、发电厂现场高压试验”,在安全管理中吸收了近10余年的实践经验,在技术内容中增加了“安全距离”对应的试验电压等级。

DL 560-199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由原电力工业部武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试验室的基本安全要求、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工作程序和试品准备时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高压试验室(包括高压试验厅、高压户外试验场)及其工作人员。也适用于按本标准要求形成试区的变电站、发电厂现场高压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 2900.19 电工术语高电压试验技术和绝缘配合

GB/T 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00.19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压试验室high voltage lab

采用高于1000V的工频、直流和冲击电压对电器设备、绝缘材料(件)、空气间隙等进行各种电气特性试验的试验室(包括高压试验厅、高压户外试验场)。

3.2

最小电气间隙clearance

两个带电部件之间,或带电部件与地(或接地物体)之间的空气距离。

3.3

最小电气间隙minimum clearance

空气中带电部件之间或带电部件对地之间的最短净距。

3.4

工作17隙/安全距离working clearance

带电部件对工作人员之间最小安全距离或带电操作工具的有效安全长度。3.5

试验接地ground in testing

将试验设备、测量设备和被试品按试验要求经接地线引至试验室专用接地桩(带)。

3.6

接地放电discharge by grounding

将经过试验后的被试品高压端与接地端(或低压端)、试验设备的高压输出端与接地端,采用专用的。

3.7

异常放电abnormal discharge

在进行操作冲击电压试验时,操作冲击放电不是发生在按有关要求布置好的试验间隙之间,而是发生在高压端对其他接地体组成的间隙之间,且该间隙距离比试验间隙距离大(甚至大很多)。

4基本安全要求

4.1高压试验人员

高压试验人员应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试验设备和试品,熟悉本标准,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高压试验工作。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应在有经验的高压试验人员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不宜担任工作负责人和

监护人。外来的参加试验人员,应进行现场安全工作培训和技术交底。

高压试验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进行一次考试。

此外,高压试验人员应:

a)身体健康,无妨碍高压试验工作的病症;

b)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c)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施。

4.2高压试验室

4.2.1接地系统

高压试验室(场)应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保证高压试验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一般不超过0.5Ω。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架构,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应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宜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5年应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对接地线和接地点的连接进行一次检查。

4.2.2试区

高压试验室内应采用安全遮栏围成符合GB/T 16927. 1临近效应影响要求的试区,试区内不应堆放杂物。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试区也可采用专用隔离带围成(特别是对于高压户外试验场的大试区)。

4.2.3环境

高压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室内宜留有符合要求、标志清晰的信道。试验室周围应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控制室应铺橡胶绝缘垫。

高压试验室宜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应急照明电源。

4.3其他

试验室应有安全工作制度,主要设备均应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完备的技术档案。每次试验全过程应有完整、详细的记录。使用试验设备后,对设备的状

况应有描述,维修宜有完整的记录。

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SF6气体绝缘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应密封良好,试验现场应按规定装设强力通风装置和防护设施。

重要的仪器和弱电设备应装设防止放电反击和感应电压的保护装置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5安全管理措施

5.1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

高压试验室应执行本标准及试验室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规范、设备安全操作细则和试验作业指导书等制度。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本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在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对涉及到主要试验设备的重要试验项目,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高压试验方案。方案中应明确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试验接线、使用设备、人员名单及分工、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试验方案的编写人不应担任试验方案批准人。

特别重要的大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5.2人员配备和分工

进行高压试验时,应明确试验负责人,试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试验负责人即是安全责任人,对试验工作的安全全面负责。

在高压试验过程中,由试验负责人统一发布操作指令,试验人员应按试验负责人的指令进行试验操作,不应擅自操作。必要时,应在高压试验方案中明确保证安全的具体措施、安全监护人等。

高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或技术熟练的高压试验人员担任。

6安全技术措施

6.1设置遮栏

高压试验试区周围应设置遮栏,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的标示应朝向遮栏的外侧。

必要时,通往试区的安全遮栏门与试验电源应有联锁装置,当通往试区的遮栏门打开时,试验电源应无法接通,并发出报警信号。

在户外试验场进行试验时,除设置必要的遮栏、安全警示牌和安全信号灯外,应派专人监视,以防人员闯入试区。

屏蔽遮栏宜由金属制成,可靠接地,其高度不低于2 m。

在同一试验室内同时进行不同的高压试验时,各试区间应按各自的安全距离用遮栏隔开,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户外试验场可根据试验需要,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观测点。

6.2安全距离

根据CUB/T 16927. 1的规定,交流或正极性操作冲击试验时最高试验电压与试品高压电极对接地体或其他导电体间最小间隙距离的关系曲线如图1所示。为确保高压试验的安全性,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 5倍的最小间隙距离。\

图1 交流或正极性操作冲击试验时最高试验电压与试品高压端

对接地体或其他导电体间最小间隙距离的关系

试验中的高压引线及高压带电部件至遮栏(含屏蔽遮栏)的距离应大于表1和表2中的数值。

表1 交流和直流试验安全距离

试验电压

kV 安全距离

m

试验电压

kV

安全距离

m

200 1.5 1000 7.2

500 3 1500 13.2

750 4.5

注1:试验电压200kV以下的安全距离要求不小于1.5m。

注2:试验电压交流为有效值,直流为最大值。

注3:适用于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m地区。对用于海拔高于1000m,按GB 311.1中海拔校正规定进行修正。

表2 冲击试验(峰值)安全距离

试验电压

kV

安全距离

m

试验电压

kV

安全距离

m

操作冲击雷电冲击操作冲击雷电冲击

500 3 3 2000 16 14

1000 7.2 7.2 3000 30 18

1500 13.2 12.5 4000 ——22

注1:试验电压500kV以下的安全距离要求不小于3m。

注2:适用于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m地区。对用于海拔高于1000m,按GB311.1中海拔校正规定进行修正。

6.3人员防护

当试验电压较高时,特别是冲击试验电压(峰值)高于2 000 kV时,由于放电路径的不规律性,有可能出现异常放电,所有人员应留在能防止异常放电危及人身安全的地带,如控制室、观察室或屏蔽遮栏外。切断试验电源前,任何人员不应进人试验区内。

进行高低温、低气压试验时,应有可行的防止伤害人身的防护措施;进行大电流试验时,应有防止因试品损坏产生爆裂伤害人身的防护措施。

6.4接地与接地放电

6.4.1接地

高压试验设备的接地端和试品接地端或外壳应良好接地,接地线应采用多股编织裸铜线或外覆透明绝缘层铜质软绞线或铜带,接地线截面应能满足试验要求,但不得小于4mm2。动力配电装置上所用的接地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

接地线与接地系统的连接应采用螺栓连接在固定的接地桩(带)上,接地线长度应尽可能短,且明显可见。不得将接地线接在水管、暖气片和低压电气回路的中性点上。

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设备附近的其他仪器设备应短接并可靠接地。

试验室闲置的电容设备应短路接地。

6.4. 2接地放电

6.4.2.1接地巷的要求

对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放电应使用接地棒绝缘长度按安全作业的要求选择,但最小总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其中绝缘部分700m。

6.4.2.2操作要求

使用接地棒时,手不得超过握柄部分的护环。接地线与人体的距离应大于接地棒的有效绝缘长度。

对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在高压试验前、试验后的放电,应先将接地棒的接地线可靠地连接在接地桩(带)上,再用接地棒接触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的高压端,进行接地放电。

对大电容的直流试验设备和试品以及直流试验电压超过100 kV的设备和试

品接地放电时,应先用带放电电阻的接地棒放电,然后再直接短路接地放电。

变更冲击电压发生器波头和波尾电阻或直流发生器更换极性前,应对电容器及充电电路逐级短路接地放电或启动短路接地装置。

放电后将接地棒挂在高压端,保持接地状态,再次试验前取下。

6.4.2.3放电时间要求

高压试验后,对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进行接地放电,从接地棒接触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的高压端至试验人员能接触的时间,一般不短于3min。对大容量试品的放电时间,应在5 min以上。

7高压试验工作的开始、间断与结束

7.1试验开始前的准备

试验开始前,试验负责人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任务和安全措施,并应进行如下检查:

a)安全措施是否已完备;

b)试验设备、试品及试验接线是否正确;

c)表计倍率、调压器零位及测量系统的开始状态;

d)试验设备高压端和试品加压端接地线是否已拆除;

e)所有人员是否已全部退离试区,转移到安全地带;

f)试区遮栏门是否已关上。

一切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始试验升压。

7.2试验升压

由试验负责人下令加压,操作人员应复诵“准备升压”并鸣铃示警,然后操作电源开关合上电源,按试验要求规定的升压速率升高电压到规定的试验电压值。升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并有专人监视试验设备及试品。

在升压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迅速将电压降至零,断开电源。

试验遇到恶劣气象条件,应评估对人身和设备的影响,必要时应中止试验。

7.3试验间断和结束

试验人员将电压降至零,断开电源,在电源开关把手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后,试验人员进人试区,按本标准6.4.2的要求对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进行接地放电。此时,才能视为一次高压试验结束或试验间断。试验人员应在试验间断或结束状态更换试品、更改接线或检查试验异常原因。

再一次或恢复试验时,应重新检查试验接线和安全措施。

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前,应切断相关电源。对于继续使用的电源,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不得拉闸!”警示牌。

8其他安全措施

8.1试品起吊和搬运

试品起吊除应严格执行起重操作规程和要求外,试品起吊和搬运时还应做到:

a)起吊、搬运大型试品或精密试验设备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人负责指挥,参加工作的。

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现场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

b)起吊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c)起重试品应绑牢,起吊点应在被吊物品的垂直上方。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支持物,应再次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及吊绳不会损坏试品后方准继续起吊。

d)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员不得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8.2高处作业

凡离地面2 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痈病、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不应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栏杆、梯子、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人字梯须具有坚固

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绳。高处作业时,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得抛扔传递,应用绳索吊送。

高压试验室内的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在试验加压期间,不应开动高空作业车。

8.3消防与防护

高压试验室的消防设施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应设置灭火设施和灭火器。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试验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立即进行救火。

对有剧毒、易燃、易爆的试验用药品和试剂应根据有关规定储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试验应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

试验室的安全工器具和起重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作预防性试验。

防雷安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本矿的所有人员。 二、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矿负责人、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新进员工等。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除必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外,必须严格将防雷安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切实监督公司各部门做好相关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新入矿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防雷安全教育,主要教育内容是: 1.国家有关防雷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 2.雷电灾害的预防基本常识; (1)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办公室及操作室,切忌在装置区等空旷场地逗留。 (2)雷电时,各部门、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3)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打印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4)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5)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6)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煤矿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7)发生雷雨天气时,矿防雷领导小组及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8)节假日离开煤矿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开煤矿后发生雷雨天气,煤矿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9)煤矿各部门负责人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煤矿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职责; 4.雷击故障及雷击故障的主要类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育,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6.安全防护措施的性能、使用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及保护方法; 7.产生雷电灾害的主要形式及发生雷电灾害后的应对措施; 8.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防雷安全教育培训应按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并做好考勤和学习记录。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9-16批准 2002-12-01实施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出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淘汰,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本部分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应采取的措施和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包括核电站的常规岛部分)的建筑、安装、现场加工、调试、启动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L 500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电 气 安 全 工 作 规 程 二○一二年二月

目录 1 总则 (3)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3) 2.1 一般安全要求 (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5) 2.3 倒闸操作 (5) 2.4 高压设备工作 (9)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0)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10) 3.2 工作票制度 (10) 3.3 工作许可制度 (15) 3.4 工作监护制度 (15)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6)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8)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8) 4.2 停电 (18) 4.3 验电 (19) 4.4 接地 (20)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21)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23) 6 带电作业 (24) 6.1 一般规定 (24)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6) 6.3 等电位作业 (27) 6.4 带电断、接引线 (29) 6.5 带电短接设备 (30) 6.6 带电水冲洗 (31)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33) 6.8 感应电压防护 (33)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33) 6.10 保护间隙 (34)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35) 6.12 低压带电作业 (35)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36)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40)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3)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45)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46) 11 电气试验 (50) 11.1 高压试验 (50) 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52)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供电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知识 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分公司 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分管副职的领导下,由安全监察部(安监保卫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办)负责具体工作。市、县分公 司每年年初应制订《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明确负责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与时间,培训费用纳入市、县公司整体预算予以保障。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培训结束要有考试 考核,确保培训成效。 第三条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辅业公司人 员、农电工等),要按国家和行业要求,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各县公司每年11月底前,应对本单位次年需新办“两证”和需复审“两证”的人员进

行统计,并上报市公司,由市公司统一制定培训计划,于12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做好电气 从业人员持证审查、取证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复审等工作,坚决杜 绝无证人员、资质证过期人员上岗作业。高空作业人员男性超过 55岁、女性超过45岁,不再申报与复审。 公司系统内从事电焊、吊车、带电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系统全员实行《安全合格证》制度,按岗位安 全生产能力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 从事生产运行工作。 1、新进人员(含新聘农电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统一由市公司发放《安全合格证》。市公司安监部负责市公司本 部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各县公司安监部负责县公司管理范围内人员《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 2、《安全合格证》应载明准许工作范围,员工必须在准许的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目次 前言 1 范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施工现场 4 防火防爆 5 文明施工 6 施工用电 7 季节性施工 8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9 脚手架及梯子 10 起重与运输 11 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12 修配加工 13 小型施工机械及工具 14 土石方工程 15 爆破工程 16 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 17 混凝土结构工程 18 专门构筑物 19 砖石砌体及装饰工程 20 拆除工程 21 其他工程 22 建筑施工机械 23 热机安装 24 机组试运行 25 金属检验 26 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

27 电气设备安装 28 母线安装 29 电缆 30 热控设备安装 31 电气试验、调整及启动带电 32 热控装置试验、调整与投入使用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用词讲明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3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DL 5009的第1部分,是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修订。颁发十年来,DL 5009.1—1992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主动的作用。然而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显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进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或已被剔除,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DL 5009.1—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本部分与DL 5009.1—1992相比要紧变化如下: ——强调从技术上确保作业点的环境安全,个人防护用品只能作为第二道防护。 ——增加“文明施工”一章(见第5章)。 ——增加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中的各种安全施工设施。 ——删除原标准中有关制氧站和乙炔站内容(原标准第485条~第514条)。 ——删除“修配加工”中有关锻工作业、铸工作业、热镀锌作业等内容(原标准第613条~659条)。 ——增加“角向磨光机”(见13.2.4)。 ——增加“人工挖孔桩”、“振冲桩施工”、“深层搅拌(旋喷)桩施工”、“强夯”四节(见16.3、16.4、16.5、16.6)。 ——增加“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见第16章)。 ——部分条文的词句及严格用词的修改和顺序变更。 本部分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起草。 本部分起草人员:李岗、翟焕民、周柯、宋宝成、李强、林镇周、高艳彬、张天华、刘用霖。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二○一二年二月目录1 总则1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 2、1 一般安全要求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4 2、3 倒闸操作5 2、4 高压设备工作9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0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10 3、2 工作票制度10 3、3 工作许可制度15 3、4 工作监护制度15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6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18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18 4、2 停电18 4、3 验电19 4、4 接地19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1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36 带电作业24 6、1 一般规定24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25

6、3 等电位作业27 6、4 带电断、接引线29 6、5 带电短接设备30 6、6 带电水冲洗30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2 6、8 感应电压防护32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3 6、10 保护间隙33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34 6、12 低压带电作业35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35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39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42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44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4511 电气试验491 1、1 高压试验491 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501 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11 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112 电力电缆工作531 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31 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5313 一般安全措施56 附录58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58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59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一、单选题 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抛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 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储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入库。 3.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A.组织B.技术C.隔离D.施工 答案: c 答案要点:新架设的导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在此类母线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母线上再挂临时地线。 4.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m。 A.1.5、3 B.2.5、4 C.2.5、5 D.3.5、4 答案: c 答案要点: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 5m。 5.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A.月B.季度C.年D.两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6.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m。 A.1 B.2 C.3 D.4 答案: d 答案要点:建筑材料的堆高高度,成材堆高限高为4m。 7.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A.不须B.不得C.可以D.无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不得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8.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工作人员至少每()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A.半年B.壹年C.两年D.叁年 答案: c 答案要点: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9.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A.120 B.100 C.80 D.60 答案: a 答案要点:在软母线上作业前应检查金具连接是否良好,横梁是否牢固。只能在截面积不小于120mm2 的母线上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 10.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A.不应B.严禁C.可以D.没有危险情况下可以 答案: b 答案要点: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11.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 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m。 A.2 B.4 C.5 D.6 答案: d 答案要点: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220kV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6m。 12.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他剩余器材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完整

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铁道部1983年7月 [83]铁机字1000号)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1条运行中的供电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或部分带有电压及一经操纵即可带有电压的设备。铁路供电设备一般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 第2条电力工作职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参加作业: 1.经医生诊断无妨碍从事电力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症、高血压等,如经体格检查(一般两年一次)发现有上述病症,应及时调换其工作。 2.具备必要的电力专业知识,熟悉本规程有关容,并经考试合格。 3.应会触电急救法(见附录一)。 第3条对电力工作职员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技术安全考试:

1.定期考试;每年一次。 2.临时考试: (1)新参加工作已满六个月者; (2)工作连续中断三个月以上又重新工作者; (3)工种或职务改变者。 铁路局负责组织对水电段长、分局和段技术职员、电力调度、试验职员的定期考试。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对供电所主任、技术职员和各站、段、厂的电力工作职员的定期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电力安全合格证”(见附录二)。 第4条新参加电力工作的职员、实习职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职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随同参加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外单位支援、学习职员参加工作时,应由工作执行人介绍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5条本规程所指的安全用具应按《电力设备试验标准》进行试验,并合格者。 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行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

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0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用范本

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成立安全教育培训小组: 组长:刘德华 副组长:张学友、黎明 组员:郭富城、陈奕迅 三、对在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技工,主要按岗位规范的要求在实践中学习提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精神,重点学习有关电气、液压、机械的综合知识,进一步熟悉实际操作技能。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安全“三基”管理培训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5009.1-2002 选读(11焊接、切割与热处理 ~ 17混凝土结构工程) 考试题(共110题、162空) 每空1分 项目部名称: 单位名称: 姓名: 得分: 要求:开卷考试、独立完成 2011年9月11日 1 从事焊缝、切割与热处理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应熟悉

()。 2 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对准备从事焊接、切割与热处理操作的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双目裸视力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3 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4 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5 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 6 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或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 )的措施。 7 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 8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应设(),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严禁用()作为通风的风源。 9 在容器或坑井内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绳的一端交由()。 10下坑井、隧道、深沟内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其内是否存有(),如有异常,应认真排除,在确认可靠后方可进入作业。 11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形式统一布置,保持通风良好。电焊机及其外接头均应有相应的()。 12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装设地点距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3 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 14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15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严禁多台电焊机()接地。 16 在使用长期停用的电焊机前必须测试其(),电阻值不得低于(),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7 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电焊导线通过道路时,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将其从轨道下面穿过。 18 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 20 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应每( )年检验一次。定期技术检验项目应包括:内、外表检验,水压试验(使用中的乙炔气瓶只做气压试验);必要时应测量气瓶的最小厚度。 21 气瓶上必须装( )。 22 不得将气瓶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 )。 23 严禁直接使用不装减压器的气瓶或装设不合格减压器的气瓶。乙炔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 )。 23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输气流速不得大于(1.5~2.0)m3(h·瓶)。

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 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制定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 二、成立安全教育培训小组: 组长:刘德华 副组长:张学友、黎明 组员:郭富城、陈奕迅 三、对在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技工,主要按岗 位规范的要求在实践中学习提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 的精神,重点学习有关电气、液压、机械的综合知识,进 一步熟悉实际操作技能。 四、对新上岗的机械操作工人,必须按岗前培训教学

计划要求,进行机械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维修保养,排除故障等基本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达到岗位规范要求后方能上岗。 五、对新上岗的机械设备维修工人,必须按岗前培训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本工种相应等级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作业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达到岗位要求,方能上岗。 六、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七、安全教育培训小组负责组织全体职民工进行安全形势教育,安全培训工作和检查、考核工作。 八、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保证规划的落实实施。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用电部分

6 施工用电 6.1 总则 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1.4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施工用电设施 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

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的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2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6.2.3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2.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6.2.5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6.2.6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6.2..6–1表6.2.6–3的要求。 表6.2..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施工用电部分 )

6 施工用电 6.1 总则 6.1.1 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应明确管理机构并由专业班组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工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6.1.4参加施工用电设施运行及维护的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6.2 施工用电设施 6.2.1 35KV及以下施工用变压器的户外布置: 1 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 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2. 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

10KV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就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的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2.2 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 6.2.3 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有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腐朽、劈裂。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6.2.4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 6.2.5 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6.2.6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6.2..6–1表6.2.6–3的要求。 表6.2..6–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866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 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高我厂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厂 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规范和加 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高水平、高技 术、高安全素质的职工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属各部门在职职工、劳务 派遣员工、临时工。

第三条术语与分类 (一)术语 安全教育系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分类: 1.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 在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 外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年初(11月下旬)将本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安监部,安监部汇总后提交人资部纳入本年度全厂职工培训计划中,并以厂发文的形式发布。 (一)各部门培训计划和完成情况格式见(附件1)。

2020年整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考试卷名师精品资料

火电厂工程安全规范试题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部分) 一、填充题(50题) 1、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危险区域均应有及; 2、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或。 3、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集程度布设,一般每隔应设置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一般按建筑面积每㎡设置灭火器一个 4、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的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 5、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时,必须办理,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6、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应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建( 构) 筑物不小于m 的单独隔离场所

7、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明确的施工内容和要求。 8、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垃圾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 9、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图等竣工资料 10、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 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m 11、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 12、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距离大于m 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 13、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m ,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1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 15、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V ,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V 。 16、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 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 17、各种高层建筑及高架施工机具的避雷装置均应在雷雨季前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测定。 19、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下道栏杆高和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 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 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省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 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

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时间: 2003-12-10 10:15:43 |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部分) DL 5009.1-92 主编部门: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施行日期:1992 年9 月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关于颁发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的通知 能源基[1992]129 号 原水利电力部于1982 年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以下简称安规)热机安装篇 SDJ62-82、电气和热控篇SDJ63-82、建筑工程篇SDJ64-82 和架空输电线路篇SDJ65-82,自1983 年1 月执行以来对加强和促进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但随着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该“安规”已不适用。为此,原水利电力部基建司于1987 年提出了修 订“安规”的任务,并组织有关人员着手进行全面修订工作。现热机安装篇、电气和热控篇及建筑工程篇已定稿,并将三篇合并成一本,改名为《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 该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的施工,也适用于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的施工。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火力发电厂部分)》电力行业标准编号为DL5009.1-92,自1992 年 9 月1 日起开始,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对本规程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随时告能源部基建司。 1992 年2 月21 日 第一篇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为了正确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适应发展大 容量机组、采用新工艺及新技术的需要,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并结合火电建设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2 条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火力发电厂、变电所(站)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 安装、加工配制和启动试运等工作。 第3 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或补充

2013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精华版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防范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工作”,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 1.3*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4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5* 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1.6 坚持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与反违章并重。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7*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 1.8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热力生产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安装(技改)和调试等工作,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1.9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补充条文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但补充条文不得与本规程条文相抵触。 2 一般安全措施 2.1 工作人员 2.1.1 具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正确态度。 2.1.2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凡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疗机构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从事其他工作。 2.1.3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符合电力生产人员健康要求。 2.1.4 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检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1.5 所有参加电力生产的工作人员应按其岗位和工作性质,掌握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熟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公司领导、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及进入公司的外来施工、参观、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二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 通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领导和基层管理人员具备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做到不违章指挥;员工能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技能,做到不违章作业;外来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能提高安全意识,了解现场风险,服从现场管理,实现人身安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提供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支持,负责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 (一)安全环保处 1、负责每年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新入厂员工公司级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公司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 3、负责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情况。 4、负责对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教育活动的检查考核。 5、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领导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台账,建立外来学习、承包商等培训管理台账、档案。 (二)人力资源处 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技能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作业技能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对员工的安全作业技能培训和对各单位开展经常性安全作业技能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完整版

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二○一二年二月 目录 1 总则 (1)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3) 2.1 一般安全要求 (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4) 2.3 倒闸操作 (4) 2.4 高压设备工作 (7)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8) 3.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8) 3.2 工作票制度 (8) 3.3 工作许可制度 (12) 3.4 工作监护制度 (12)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2)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4) 4.1 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14) 4.2 停电 (14) 4.3 验电 (14) 4.4 接地 (15)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 (16)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 (18) 6 带电作业 (19) 6.1 一般规定 (19) 6.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20) 6.3 等电位作业 (21) 6.4 带电断、接引线 (22) 6.5 带电短接设备 (23) 6.6 带电水冲洗 (23) 6.7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 (25) 6.8 感应电压防护 (25)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 (25) 6.10 保护间隙 (26) 6.11 带电检测绝缘子 (27) 6.12 低压带电作业 (27) 6.13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 (27)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工作 (31) 8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33)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 (35)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 (36) 11 电气试验 (39) 11.1 高压试验 (39) 11.2 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40) 11.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40) 11.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41) 12 电力电缆工作 (42)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 (42)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42) 13 一般安全措施 (45) 附录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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