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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引

深圳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引
深圳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施工公开招标部分)

一、招标投标指南编制的目的

为使本署工作人员了解招标组织工作程序,同时方便投标人了解本署招投标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本招标投标指南。本指南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具有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署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按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组织、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施工招标活动。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住宅工程管理站管理的项目参照本指南。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招投标,指的是:

1、(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2、(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200万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招标组织机构由一级招标委员会、二级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小组2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10000组成:一级招标委员会是

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二级招标委员会是

10000万元以下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事项的办事机构。(一)一级招标委员会

1、一级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一级招标委员会由所有署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及项目主任组成。署长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工作的分管副署长任副主任。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招标委员会会议。特殊项目,由招标委员会主任决定,邀请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

2、一级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审议批准招标方案、审议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内容、审议评标方法、审议合同专用条件、审议批准投标报名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审议合同澄清谈判结果、确定中标人。此外还需决策下述事项:

(1)招标文件的范本;

(2)设定的报名条件使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11家的;

(3)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不采用低价中标的;

(4)合同履约评价;

概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万元以上项目的估算、30000计划投资)5(.

(6)处理投诉、没收保函、记录不良行为;

(7)有关招投标的其他重要事项(由一级招标委员会确定)。

3、一级招标委员会议事程序

(1)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作出召开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2)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3)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

(4)会议在听取招标工作小组的汇报后,进行充分酝酿、讨论;(5)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提案提交会议表决;

(6)表决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会议决议应获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7)委员会认为难以决定的,报请主管市领导决定;

(8)会议由合同预算处负责记录,重大事项根据主持人决定起草会议纪要;

(9)会务准备由合同预算处负责。

(二)二级招标委员会

1、二级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二级招标委员会由招标工作分管副署长、项目的分管署领导、项.目所在的专业工程处处长、副处长(2人)、合同预算处分管副处长、项目主任组成。招标工作的分管副署长任招标委员会主任,项目的分管署领导任招标委员会副主任。派驻纪检组派人列席二级招标委员会会议。特殊项目,由二级招标委员会主任决定,邀请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

2、二级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确定招标方案、审议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内容、审议评标方法、审议合同专用条件、审议投标报名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审议合同澄清谈

判结果、确定中标人。此外还需决策下述事项:

(1)合同履约评价;

(2)计划投资30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的估算、概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3)处理投诉;

(4)一级招标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3、二级招标委员会议事程序

(1)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作出召开委员会会议的决定;(2)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

)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有三3(.分之二的成员到会;

(4)会议在听取招标工作小组的汇报后,进行充分酝酿、讨论;(5)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提案提交会议表决;

(6)表决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会议决议应获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7)委员会认为难以决定的,报请一级招标委员会审议决定;(8)会议由专业工程处负责记录,重大事项根据主持人决定起草会议纪要,报合同预算处备案汇总;

(9)会务议题由项目招标工作小组提出并报合同预算处,合同预算处汇总后提请招标委员会审议。

(三)招标工作小组

1、招标工作小组的组成

招标工作小组由项目主任、项目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总监、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人员组成,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由项目主任任组长,小组成员名单由项目主任确定。

2、招标工作小组的职责

拟订招标方案;起草招标文件;(与合同预算处一起)办理招标报建;组织招标活动;组织合同澄清、谈判;(与合同预算处一起)办理.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

三、施工招标工作程序

(一)项目主任提出招标工作小组名单,组建招标工作小组;(二)招标工作小组提出招标方案及投标报名条件,经合同预算处审核,报招标委员会审批,并办理内部审批手续;

(三)招标工作小组(与合同预算处一起)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并发布招标公告;

(四)招标工作小组提出报名资料审查小组名单,报合同预算处审批、署领导核准后,由审查小组对投标报名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合同预算处审核并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此条只针对在报名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

(五)招标工作小组(与合同预算处一起)将合格投标人名单提交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同时在我署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招标工作小组编制招标文件,由合同预算处审核,对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内容、合同专用条件等应报招标委员会审批;

(七)招标工作小组(与合同预算处一起)将批准的招标文件报建设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施工公开招标部分) 一、招标投标指南编制的目的 为使本署工作人员了解招标组织工作程序,同时方便投标人了解本署招投标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本招标投标指南。本指南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具有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署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按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组织、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施工招标活动。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住宅工程管理站管理的项目参照本指南。 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招投标,指的是: 1、(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2、(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200万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 20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招标组织机构由一级招标委员会、二级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小组组成:一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二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万元以下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事项的办事机构。 (一)一级招标委员会 1、一级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一级招标委员会由所有署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及项目主任组成。署长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工作的分管副署长任副主任。派驻纪检组

组长列席招标委员会会议。特殊项目,由招标委员会主任决定,邀请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 2、一级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审议批准招标方案、审议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内容、审议评标方法、审议合同专用条件、审议批准投标报名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审议合同澄清谈判结果、确定中标人。此外还需决策下述事项: (1)招标文件的范本; (2)设定的报名条件使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11家的; (3)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不采用低价中标的; (4)合同履约评价; (5)计划投资3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估算、概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6)处理投诉、没收保函、记录不良行为; (7)有关招投标的其他重要事项(由一级招标委员会确定)。 3、一级招标委员会议事程序 (1)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作出召开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2)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 (3)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 (4)会议在听取招标工作小组的汇报后,进行充分酝酿、讨论; (5)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提案提交会议表决; (6)表决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会议决议应获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7)委员会认为难以决定的,报请主管市领导决定; (8)会议由合同预算处负责记录,重大事项根据主持人决定起草会议纪要; (9)会务准备由合同预算处负责。

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

o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o作者:朱华??来源:景观中国??日期:2007-4-13 19:39:51??进入考前交流论坛??建筑考试博客 o【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 o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建设工程发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一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深圳采购中心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投标书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11月 目录

一、引言 在各级领导的亲临指导下,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目前政府采购网()已经建成投用,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电子化。 招、投标书编制软件是政府采购网软件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招标书,实现招标、投标、评标全程电子化的重要环节之一。 中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汲取现有的招标书编制软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的优点的基础上,开发出新版本的招投标书制作软件,该软件为C/S结构,单机个人使用,同时能与政务采购网软件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本软件系统拥有“信息安全、操作方便、系统稳定、技术先进”的特点。 1.1本书使用指南、约定 ●本书指南 本书力求通过循序渐进,图文并茂的方式使读者以最快的速度理解和掌握基本概念和操作方法。 ●本书约定 为了叙述的方便,在本教程中,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则“单击”都表示用鼠标左键单击,“双击”都表示用鼠标左键双击,“右击”都表示用鼠标右键单击。双击鼠标,可以展开目录。 注:本系统有许多操作需要右击鼠标,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再单击选择菜单里的操作命令。 软件的改进和完善是无止境的。我们真诚的期望您能提出宝贵的意见。 由于本教材编写的时间比较紧凑,书中如有错误或不当之处,恳请读者朋友批评指正。谨此,深表感谢! 1.2《投标书编制软件》资源配置 ●运行环境的要求: 1.硬件环境要求: 运行《投标书编制软件》需要以下最低硬件配置: PII以上档次的微机。 内存在128M或以上。 真彩显示卡一个,建议设置屏幕区域为1024*768,颜色为增强色(16位)。 硬盘安装空间在1G以上,运行空间在200M以上。 光盘驱动器一个。 2.软件环境要求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

【法规名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深建规[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以及资金的监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 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的,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包括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招标投标。 第二章招标范围

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_中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05034W 工商注册号:440301112261393组织机构代码:326605034 法定代表人:平扬成立日期:2015-02-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5-02-12 至 2035-02-12 营业范围:环境及水务工程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水务及市政给排水工程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销售及维护;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水文监测系统、水资源监测系统及水资源利用与调度系统的设计、开发及维护;国内贸易;岩土工程勘察、测试、检测、咨询;地球物理勘测;工程测量及监测; 水处理设备、一体化泵站、闸门、阀门、起重机械、启闭机、控制柜、船舶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水工金属结构的施工、安全防范工程产品销售及施工; 无线通讯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城市建设;智慧水务系统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安全监测;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安全监测;遥感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各类泵站、水厂、河道、管道、水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及维护。(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测绘技术服务;水务工程勘测与设计、水务工程及地基基础施工;工程咨询;电子自动化工程、监控系统工程、通讯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水工金属结构的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55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职能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主要职能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一)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组织机构图 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本署的会务、文秘、收发、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信访、调研、宣教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后勤工作;负责署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政工人事处。 负责本署及下署单位的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廉政教育、机关作风、党群、计生工作;负责办理机构编制、考核、调配、培训、劳动、社保等人事劳资事务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合同预算处。 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作预算、结算工作;

负责投资控制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投标企业的资信和保函工作;负责管理工程建设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负责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工作。 (五)前期处。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方案评选、审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强制审查、报建工作;负责设计概算报审工作;负责选择建设用地,协助国土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与各使用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六)建筑一处。 负责投资额3亿元以上的重大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七)建筑二处。 负责投资额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管,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八)建筑三处。 负责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工程及1亿元以下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市政处。 负责市政道路、桥梁及相关的管道、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 一、上传投标文件 1.1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瑞星杀毒软件和赛门铁克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有与“投标关键信息”内容相冲突的,以“投标关键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专家评定。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政采(珠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合同编号: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 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h类:工程标底编制;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2.服务内容:□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

(招标投标)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

o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o作者:朱华来源:景观中国日期:2007-4-13 19:39:51 进入考前交流论坛建筑考试博客 o【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 o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 行)的通知 (2004年4月2日) 深府〔2004〕6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三届一○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利用市、区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以及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中,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以下统称为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交通、水务部门及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环节和办事期限,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预选承包商制度 第四条建设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选择预选承包商作为投标人或承包人。

前款预选承包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大型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商等,其范围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建设的需要调整。 第五条成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建设、监察、法制等部门代表及专家组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市工程建设实际制定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条件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 资格审查条件一般包括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质量保证体系、年产值、年纳税金额、信用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每年一次定期受理承包商申请,集中组织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预选承包商名录,并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深圳建设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518654743.html,)上发布。 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均应纳入预选承包商名录。未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申请人,可请求委员会复核一次。 第八条承接保密工程的预选承包商,可由市保密机关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确定。 第九条实行预选承包商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对中标后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拖延工期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选承包商,委员会应当给予警告或暂停其承接建设工程,情节严重的,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对有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预选承包商,委员会应当将其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被清出的承包商,委员会两年内不得受理其重新加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每项工程竣工后向委员会提交该工程所有承包商的履约表现评价报告,作为预选承包商动态考核的依据。

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制度汇编(2017 年试行版)的副本

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制度汇编(2017 年试行版)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

前言 为适应深圳市道路科学化、精细化管养的要求,践行深圳质量,打造品质交通,按照委总体部署,在《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 模式(2012 年版)》基础上,总结我市道路养护管理经验,结合 养护管理工作实际,设施局组织,建管处、财审处、各交通运输 局及质监站(造价站)参与,共同开展了《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 制度汇编》编制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徐忠平副主任多次组织研究,交通设施局进 行了广泛调查,查阅了大量养护方面的技术资料和养护管理制度 文件,征求了道路养护管理单位与养护企业的意见,充分考虑与 相关标准、规范、现行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等协调一致, 贯彻“全面制定养护标准规范,全面优化养护招标采购,全面重 组养护巡查队伍,全面改革养护考核机制,全面探索养护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养护和路政工作紧密联动,全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的原则,结合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实际,进一步理顺道路养护管 理职责关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事流程,经反复修改,最终 形成《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本汇编)。 本汇编由正本和附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正本按照养护管理 业务工作分类,由总则、移交管理、计划管理、综合巡查、检查检测、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交通抢险工程、市场监管、教育培训、养护工作考核、附则等12 章节组成。与以往养护管理工作相比,本汇编重点编写了道路移交、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养护工作 考核等内容,引入了检查检测等方面内容,突出了系统化、规范 化及养护管理工作由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的理念,进一步强化道路 养护工作在全委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

工程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酒店世纪楼客房改造装修工程工程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七路 招标人:深圳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时刻:2006年6月8日

使用讲明 一、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我司拟订了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4]67号)中规定的采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行邀请招标,并采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A”评标的一般工程。 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的要紧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设部);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有关问题的讲明 1. 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者或不采纳者应用斜画线表示。招标文件中所预留的空白栏目不足时,招标人可依照需要补充填写内容;招标人在填写本《招标文件》的空白栏目、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时,应采纳与本《招标文件》不同的字体。 2.招标文件前附表1建设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和使用功能。 3.招标文件前附表1招标范围,应详细讲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项目、结构类型等定量规模和项目特征。 4.分段招标的,招标文件前附表1招标范围,应详细讲明每个标段的内容、数量等。 5.招标文件前附表1资金来源,应注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并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要求。 6.招标文件前附表1中的工程承包方式目前要紧有两种,一是“包工包料”承包,二是“包工不包料”承包。 7.招标文件前附表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担保至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有效。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规定的投标担保金额应不高于投标总价的2%且不超过80万元。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 ---供应商 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章系统注册与登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系统访问地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供应商注册..................................................................................................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供应商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单位注册信息维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我的投标保证金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投标报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公告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投标相应......................................................................................................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下载招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制作投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上传投标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质疑答疑......................................................................................................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我的投标”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新增的)印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

印发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深府办〔2004〕7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设置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按正局级待遇),该署为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的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能,该署内设九个处室,即:办公室、政工人事处、合同预算处、财务处、前期处、建筑一处、建筑二处、建筑三处、市政处,各处室均按正处级待遇。 (一)办公室。 负责本署的会务、文秘、收发、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信访、调研、宣教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后勤工作;负责署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

作。 (二)政工人事处。 负责本署及下署单位的纪检监察、政治思想、廉政教育、机关作风、党群、计生工作;负责办理机构编制、考核、调配、培训、劳动、社保等人事劳资事务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合同预算处。 负责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统计工作;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作预算、结算工作;负责投资控制工作。 (四)财务处。 负责投标企业的资信和保函工作;负责管理工程建设建设工作;负责办理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负责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工作。 (五)前期处。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勘察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方案评选、审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强制审查、报建工作;负责设计概算报审工作;负责选择建设用地,协助国土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招投标指导

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施工公开招标部分) 一、招标投标指南编制的目的 为使本署工作人员了解招标组织工作程序,同时方便投标人了解本署招投标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本招标投标指南。本指南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具有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适用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署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按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组织、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施工招标活动。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住宅工程管理站管理的项目参照本指南。 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招投标,指的是: 1、(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2、(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200万以下,但工程总造 价在20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招标组织机构由一级招标委员会、二级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小组组成:一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二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

万元以下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事项的办事机构。 (一)一级招标委员会 1、一级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一级招标委员会由所有署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及项目主任组成。署长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工作的分管副署长任副主任。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招标委员会会议。特殊项目,由招标委员会主任决定,邀请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 2、一级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审议批准招标方案、审议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容、审议评标方法、审议合同专用条件、审议批准投标报名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审议合同澄清谈判结果、确定中标人。此外还需决策下述事项: (1)招标文件的本; (2)设定的报名条件使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11家的; (3)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不采用低价中标的; (4)合同履约评价; (5)计划投资3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估算、概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6)处理投诉、没收保函、记录不良行为; (7)有关招投标的其他重要事项(由一级招标委员会确定)。 3、一级招标委员会议事程序 (1)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作出召开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2)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 (3)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

(完整版)公司内部招标工作流程(完整版)

关于加强采购招投标组织工作的决定 为整合资源、优化渠道,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招投标工作将作为2012年的工作重点之一,现成立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招投标委员会,参与公司原材料、行政办公用品、设备机械及相关涉及到的采购工作。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形式为: 一、招投标委员会: 主席:XXX 副主席:XXX、XXX、XXX 秘书:XXX(兼委员会秘书长)、XXX,秘书组主要职责如为: ?根据公司战略和领导要求向责任部门下达招投标任务; ?按程序复核性审查招投标采购责任单位在招投标文件制作、对外发布招投标书方面 的工作是否按既定程序完成; ?检查、监督责任部门对于招投标任务相关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针对所采购的项目确定评标小组人员的具体名单,评标小组必须有二位(含)以上 主席或副主席参加; ?内控部对评标过程的公平性予以监督与调整; ?督促责任部门根据项目招投标结果签定采购合同,并定时不定时检查执行的一致性; ?负责公司招投标物品展示厅的管理工作。 二、招投标采购责任单位:主要人员为XXX、XXX、XX及相关采购单位的负责人,主要职责为: 落实委员会下达的招投标任务的具体事项。 三、评标小组: 由招投标委员会结合具体的招投标项目组建的项目评标小组,主要由项目的采购、使用、检测部门,会同内控、质管、财务部门人员组成,职责为:为具体的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工作,并督促招标活动按既定的流程完成,最终决定该项目的招投标结果。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完成,该小组解散。随着新项目的开展,再次重新组建。 以上决议,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深圳市XX家私有限公司 总裁: 2012年4月17日

招投标内部工作管理办法 一、序言: 1、目的:制定公司招投标工作的系列流程,规范招投标工作的程序,以公司的各项招投标工作有序展开,通过有序、标准的招投标工作降低公司采购成本。促进竞标单位通过企业技术水平、合理报价、管理水平、社会信誉等优势,竞争投标,满足公司经济活动优质优价的需要。 2、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合作方。 3、适应范围: ?公司长期的采购项目; ?总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投入的设备机械,相关部门不允许化整为零进行采购,规避招投标; ?生活物质及设施用品、行政办公、劳保用品; ?其他公司招投标委员会指定的需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二、招标工作程序 确定招投标项目(立项)——招标——资格预审及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原则——合同签订——监控。 (资格预审和开标可视具体情况同时进行) 1、立项(价值分析): ①明确需求分析 ②明确质量标准 ③明确评标标准 ④规范招投标流程 ⑤标准建立部门:质管、工艺、采购、生产。 2、招标: ①、招投标委员会制定招投标任务。 ②、招投标责任单位针对任务制定详细的公开招标书,招标书格式和内容为:

深圳市招标投标条例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2002年) 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8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三章招标 第四章投标 第五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0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1月17日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1993年11月10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0日深圳市第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 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 建设工程发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一)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二)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的; (三)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 通过发行彩票、募捐等形式募集的社会公共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的,比照国有资金进行招标。 本条例所称控股是指投资占50%以上。 第九条 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企业,且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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