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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附件3:有关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一、国家政策

国家博管办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每年二月和七月份申报,资助等级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项资助8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特别资助一年评审一次,每年的三月份申报,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

二、山东省政策

山东省博管办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15万元,二等每项资助10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万元。每年7-8月申报。

三、青岛市政策

博士后资助(补贴)工作是青岛市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的具体举措。青岛市委市政府为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出台了《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和《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青人社发〔2013〕31号)等文件,针对青岛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及博士后流动站均给予了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和激励措施。

1、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开展相应工作后给予30万元的建站资助。

2、对已设站并招收博士后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的,经审核,每年给予每个博士后站5万元的科研资助。

3、对新进站的博士后承担的应用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的,在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4、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在我市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考核评估,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5、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经费资助。对招收的博士后出站后留青创业的,再给予合作导师5万元奖励。

6、为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3万元,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生活补贴。

7、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如设站单位自行提供博士后公寓的,按每名博士后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设站单位予以住房补贴。对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博士后进驻科技孵化器工作的,享受《青岛市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字[2012]76号)有关政策,可继续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三年,免租期间自愿选择不租住的,给予博士后本人每年3万元的住房补贴。

8、博士后出站后选择留青工作或创业的,配偶不随博士后来青的,两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两地分居生活补贴。为留青工作和创业的博士后,分别发放10万元和20万元的安家补贴。

9、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留青自主创业。对出站留青创业(或入驻市人才孵化器平台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150万元的创业资助。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给予银行贷款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10、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优先列为科技部门重点服务对象,鼓励支持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评选等。

四、学校政策

学校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公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

1、博士后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国家、省市和中国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

2019年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 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b5E2RGbCAP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 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p1EanqFDPw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一级
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DXDiTa9E3d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 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 员) 。 第四条 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 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RTCrpUDGiT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 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 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全国博士 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5PCzVD7HxA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 部门牵头, 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经人事部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工 作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并向人事部登记注册等事宜。jLBHrnAILg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负责本部委及直属机构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xHAQX74J0X 第七条 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站单位),制定博士后具体管理 办法,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LDAYtRyKfE 第三章 流动站和工作站的设立 第八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开展增设流动站、 工作站工作,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Zzz6ZB2Ltk 第九条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流动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 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 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dvzfvkwMI1 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审核: 隋进国日期:2002年7月23日批准: 姜涌日期:2002年8月8日6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

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第五条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第六条所需材料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第八条博士后课题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管理工作,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的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流动站、工作站评估(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旨在加强流动站、工作站建设,建立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以评促进,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依照规范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评估工作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培训; (二)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 (三)组织评估工作检查小组,对设站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抽查; (四)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评分; (五)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的具体组

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评估工作计划、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本地区评估工作的培训指导、数据材料的审核、报送和评价意见的签署; (三)承担本地区的评估检查工作,主动配合并协助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做好对本地区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检查; (四)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的总结、评估结果的反馈以及整改工作的落实;(五)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承担新设站评估的数据汇总、评分工作。 军队系统的评估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具体组织。 北京地区的中央所属单位的流动站评估工作由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具体组织。 第七条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本单位评估工作,负责数据填报、核查等具体工作。第三章评估方式 第八条评估工作按照评估范围分为综合评估和新设站评估两类,根据流动站、工作站的不同特点,专业和行业的不同特征实行分类评估。 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博士后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工作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评估指标体系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条综合评估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对象为所有设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评估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对象为设站时间满三年

博士后考核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博士后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后考核工作贯穿于博士后管理工作全过程。主要包括进站考核、开题考核、中期考核、出站考核。 第二章博士后考核工作原则、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博士后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创新性科研成果和创新性思维能力为核心的考核原则。 第四条博士后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博士后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科研能力、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做出的实际贡献等主要内容。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由本站按照博士后考核工作原则、内容、基本考核标准等要求自行制定,并报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进站考核

第六条进站考核是指博士后工作站拟定了博士后的研究项目和合作导师,且筹集到研究项目相关经费,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时所进行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职业道德、科研能力、科研成果以及项目研究思路等。采取的主要形式是答辩。 第七条进站考核程序和要求: (一)确定进站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包括合作导师、2-3名同行专家、流动站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设站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等。 (二)博士后管理联系人将申请者提供的全部材料送流动站(工作站)负责人和申请者的合作导师审阅,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初审通过后,将申请者材料送流动站(工作站)考核小组成员审阅,根据博士后岗位和科研工作发展需要,确定答辩人选,安排时间进行答辩。 (四)答辩时间确定后,及时通知申请者。相关人员可观摩答辩。 (五)申请者携带博士学位论文、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文章等材料按时进行答辩。 (六)答辩开始前,申请者应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进站做博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高杨)近日,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布新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批 ___。北京市中关村石景山园获批设立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在好未来教育集团100%控股的北京新唐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分站,成为首个落户教培行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其实,在其他行业,早就有企业获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格,通过校企合作取得双赢的先例,例如,阿里巴巴、商汤科技、六个核桃等企业都经批准后设置了博士后工作站。 对于企业来说,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利其科研力量的提升。但是也有企业在获批设站之后,未能对其进行良好运营,最终被取消设站资格。 首个落户教培行业博士后工作站获批 2月20日,好未来教育集团在其官方微信 ___中发布消息称,其旗下北京新唐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资格。同时,在中国博士后网设站单位中,北京新唐思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确实位列其中。

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开展博士后工作站经营时,需先确定联合招收的高校。企业评估自身科技实力及发展方向,根据科学技术需要来引进相关的博士人才,同时要与高校达成合作。一般情况下,企业在与高校经过协商后,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达成协议。协议书的内容通常包含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选拔、日常管理、研究成果归属等。 对此,好未来表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设立将为好未来引进和培养更多科技人才,推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进一步深度合作,开辟产学研结合新路径提供契机。 同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生工作也已于近日正式启动,工作站将对“智能教学及人机交互教学研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建模”“前沿技术与教育结合研究”等课题展开研究。未来三年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招收人工智能、AR、VR、脑科学、教育学等教育科技领域尖端人才。 工作站将配备好未来及其合作院校的科研导师队伍,并为研究人员提供独立办公区、高端科研设备和办公设备,包括高性能分布式存储平台、深度学习平台、GPU计算能力、标注平台及标注团队、

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附件3:有关博士后工作的相关政策 一、国家政策 国家博管办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实施办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实施办法》、《“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为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两种,面上资助一年评审两次,分别在每年二月和七月份申报,资助等级分为两个等级,一等每项资助8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特别资助一年评审一次,每年的三月份申报,每项资助额度15万元。 二、山东省政策 山东省博管办针对博士后工作出台了《山东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15万元,二等每项资助10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万元。每年7-8月申报。 三、青岛市政策 博士后资助(补贴)工作是青岛市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的具体举措。青岛市委市政府为推动人才强市战略,出台了《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和《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青人社发〔2013〕31号)等文件,针对青岛市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及博士后流动站均给予了一定的项目经费支持和激励措施。 1、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开展相应工作后给予30万元的建站资助。 2、对已设站并招收博士后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的,经审核,每年给予每个博士后站5万元的科研资助。 3、对新进站的博士后承担的应用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的,在完成开题报告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 4、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在我市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经考核评估,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5、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经费资助。对招收的博士后出站后留青创业的,再给予合作导师5万元奖励。 6、为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3万元,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生活补贴。 7、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如设站单位自行提供博士后公寓的,按每名博士后每年3万元的标准对设站单位予以住房补贴。对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博士后进驻科技孵化器工作的,享受《青岛市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政策》(青政字[2012]76号)有关政策,可继续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三年,免租期间自愿选择不租住的,给予博士后本人每年3万元的住房补贴。 8、博士后出站后选择留青工作或创业的,配偶不随博士后来青的,两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两地分居生活补贴。为留青工作和创业的博士后,分别发放10万元和20万元的安家补贴。 9、鼓励博士后出站后留青自主创业。对出站留青创业(或入驻市人才孵化器平台创业)的,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别给予50~150万元的创业资助。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给予银行贷款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拟制:技术管理部 审核:隋进国 批准:姜涌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博士后进站申请和审批流程

博士后进站申请和审批流程 网上申报下载材料包括: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须申请人签名); 2、专家推荐信(两封, 其中一封必须是申请人的合作导师);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须所申请流动站负责人签字);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须申请者档案所属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由学籍管理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5、与博士后工作站(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还须提交:;;南京财经大学与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网页下载) 入选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实名注册申请并下载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含身份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者提前联系 流动站 流动站专家指导小组考核、面试 确定初选人员 博士后学术联系导师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联系导师招收博士后登记表》(附件2) 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及材料(附件1) 流动站审核:填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 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省人社厅博管办审批

博士后出站申请和操作流程 注:《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参考格式样本、《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接收单位意见表》请登录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博士后专栏”自行下载。 答辩通过者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填写完成后直接打印(一式四份,表格右下角自带校验编号)。同时,在系统中下载后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和《博士 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博士后人员向流动站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以及在站期间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文章(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持立项的课题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及有效证明材料 流动站负责将博士后人员提交的《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和科研成果附件材料交由科研处审核盖章(仅审核科研成果部分)。流动站组织博士后人员进行出站考核答辩,考核小组组长依据答辩结果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终期考核表》中的综合考核意见 答辩未通过者可提出延期出站申请(最长延期一年),并由合作导师签字确认 博士后人员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博士后研究人员 工作期满审批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家或省级博士后科研资助的还需提交相应结题报告和经费决算表;统分统招博士后如已落实工作单位还需提供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接收单位意见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博管办审批 博士后人员将延期出站申请书分别提交流动站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 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大全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 第二条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管理组织 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第五条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 第七条博士后申请资格: 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 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1、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又称“深港产学研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经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管会)批准,按国家规定设立的具有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组织。 2、基地实验室及企业分站根据自身经费等情况,结合各单位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基地博士后工作领导办公室研究确定,每年度博士后名额直接下拨到各所在单位。 3、博士后名额优先向基础研究领域、急需扶持发展的学科倾斜,并重点支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且科研经费充足的课题组。凡不具备科研条件或无科研经费的单位均不得招收博士后。 第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 1、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获得博士学位,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 2、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为基地不入编的定期聘任的正式人员,享受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其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均按规定接受基地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博士后申请资格 1、凡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者,均可申请做博士后。 2、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条博士后的选拔 1、实行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保证质量的选拔原则。 2、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确定本年度拟招收的博士后候选人。

3、每一专业至少保证有三位博士后候选人。 第五条博士后进站审批程序 1、基地博士后进站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10月月初共计4次,各单位确定博士后人选及其进站时间后,应在12月、3月、6月、9月各月15日前上报进站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进站材料为一式三份(含原件),包括: ①《博士后申请表》及两封推荐信(含本人博士导师一份); ②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出具); ③体检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提供); ④思想鉴定(由博士生所在党委或党支部出具并盖章); ⑤博士阶段身份证明(指博士生类别,包括国家统招统分、定向、在职、委托代培、现役军人等。其中为国家统招统分者,由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统招统分证明。非统分者,由其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脱产专职做博士后证明,并注明出站时是否可以双向选择); 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留学博士需提交我驻外使馆教育处出具的推荐意见或留学经历证明。 ⑧《项目立项表》 ⑨《博士后科研共走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⑩三方合作培养协议书 3、进站材料经基地综合部审核后,深圳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4、批准后,基地博士后领导小组向本人提供《录用通知书》等进站材料。 5、博士后工作站必须与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共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目前基地已与北京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若实验室或企业单位要招收与其他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培养的博士后,需提前说明,并自行联系相关专业的合作老师,基地负责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基地、流动站和企业三方签定的合作协议)。 第六条博士后进站报到 1、批准进站者应按"博士后进站报到程序"逐项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和"博士后岗位目标责任书",按时将工资、组织、户口、档案等手续转入基地。

博士后工作站开题议程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会程序 一、主持人执行会的专家组成员及来宾 二、合作导师介绍博士后的基本情况 三、进站博士后作博士后研究开题报告 四、专家组提问,请博士后回答 五、专家组对博士后开题报告进行讨论(对博士后研究 课题的必要性、创新点及其研究路线、方法是否可行,进度安排是否合理,预期成果目标是否恰当等提出审查意见)六、考核组组长进行总结并就博士后研究工作及报告会 形成专家组意见 七、专家组组长宣读专家组的审核意见 八、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博士后)领导发言。 九、博士后致谢 十、报告会结束,整理记录。

鸿图大展志万里科技添翅助高飞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已有四十年悠久发展历史、创造了辉煌业绩的华佳投资集团,在21世纪的改革浪潮下,面临着全球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确定了“科学技术发展战略”,与苏州大学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组建了“江苏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重点把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到工业运用上。 2010年6月26日,科学技术发展战略项目之一“江苏盛泽国家级丝绸星火密集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华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会”在盛虹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来自政府单位的领导,主要有吴江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钱能,吴江市市委常委、盛泽镇常委书记李建炯,吴江市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海鹰,盛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吕惠峰,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朱虎金,盛泽镇常委副书记范剑锋、戴颂民,盛泽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钱永高,盛泽镇副镇长陈建英,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科长董爱斌,盛泽镇经济服务中心主任陈忠,盛泽镇东方丝绸市场服务发展局局长计高雄等领导;同时也有来自苏州大学的领导专家,主要有苏州大学服装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教授陈国强,苏州大学人事处处长姜建明,苏州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谈建中,苏州大学教授裔洪根,苏州大学博士后、华佳投资集团博士后工作站责任人吴志平等;出席本次大会的集团公司领导有集团董事长王春花,常务副总经理陈月红,副总经理王永根等。 大会伊始,由集团董事长王春花一一隆重介绍与会领导和专家,并宣布博士后开题大会正式开始,然后副总经理、专家评议组组长王永根同志主持开题评议会议,宣读了开题大会专家评议组成员名单后,陈国强院长对博士后吴志平的基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 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 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XXX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中期考核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一年后需接受与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的科研单位流动站专家指导小组主持进行的中期考核。 第二章博士后需提交的材料 第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填写《XXX 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后附表1),提交日常科研工作情况汇报及科研成果学术报告等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著作和参与的研究课题等。考核时如果科研成果尚未正式发表,可以提交相关的录用通知(如注明编辑部通讯地址、电话)或其它证明性文件。 第三章考核评定方式 第四条在中期考核评审会上博士后向专家组汇报研究工作的进展情

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中期考核小组根据博士后提交的材料对博士后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敬业精神、科研能力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根据其表现,在《XXX 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审表》(后附表2)上签署评定意见。 第四章考核评定结果 第五条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其中获得优、良者享受 全额岗位津贴,结果为合格者岗位津贴减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以退站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六条本制度由XXX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XXX公司 2009年7月14日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 制度模板 1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 审核: 隋进国 批准: 姜涌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 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 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 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 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以下简称”工作站”) , 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 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 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 、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 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 以下简称”流动站”) 单位的联系, 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 包括: 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 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 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 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 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负责博士后课题 1

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 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经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 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 以下简称”博士后”) 。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 如证书未发, 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 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它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 至少一人是国外的) 的推荐信。 2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事部)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 权的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第四条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经人事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工作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并向人事部登记注册等事宜。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本部委及直属机构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doc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人员的进站及延期实施细则 根据国人部发[2006]149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现将博士后人员进站及延期要求修改如下: 1、凡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应当向设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证明材料。定向委托培养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向设站单位提交其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为鼓励人才交流,优化知识结构,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促进学科交叉,在本校攻读并获博士学位的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同一个一级学科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学校鼓励招收在国外获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留学回国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经费由国家全额拨款,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5、为促进国际间学术交流,鼓励条件具备的流动站招收优秀的外国籍博士后。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6、为了支持企业博士后事业的发展,我校与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签订《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及相关博士后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企业博士后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等所有费用均由企业承担,不占用学校计划名额。 我校流动站向工作站提供科研支持和专家指导,以工作站为主做好联合招收博士后人员工作。工作站应向流动站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外省市每招收一位企业博士后为3万元/两年,上海地区每招收一位企业博士后为2万元/两年。我校的联系导师的指导费,在企业博士后人员出站后一次性的支付给导师8000元(其中4000元为现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XX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09年6月正式建立。 第二条为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借助工作站平台,提升企业在生物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并结合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以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辽宁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作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并与有关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完成博士后的招收和培养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博管会),作为工作站的领导机构。博管会由XX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领导、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制订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的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博士后招收人选、研究课题、研究经费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工作站的运作情况。 第五条博管会下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负责工作站博士后招收、进站、出站、生活等常规事务管理;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科研经费、科研用品的日常管理;负责和高校及其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博士后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博管会任命,负责进站博士后资格审查、研究课题审核、研究方向论证、进站工作期限确定等,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并对科研成果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三章博士后人员招收及进站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页码: 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的范围、职责、组织机构、管理程序、相关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发〔〕号《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发〔〕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字〔〕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 3职责 3.1人事是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博士后招聘、办理进出站手续、在站考核、落实相关待遇、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具体管理工作。 3.2负责制定博士后研究项目;负责落实博士后科研经费并与财务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博士后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等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3.3负责落实年度博士后的各项经费;与科研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博士后科研经费的财务监督工作。 3.4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引进博士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引进的博士后在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管理,并做

好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博士后开题论证、中期考核、出站考核工作4管理工作流程图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流程

5管理内容 5.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职能 5.1.1宣传、贯彻国家、公司及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有关规定,落实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管理的政策、计划。 5.1.2建立和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1.3负责与博士后流动站的工作联系,协调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工作。 5.1.4负责对外发布博士后研究项目和招收计划;接受博士后提出的入站申请,组织博士后人选的面试答辩。 5.1.5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在站期间的考核管理;协调解决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做好服务工作。5.1.6负责随博士后一起流动的配偶的工作安置;审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配偶的工资标准;博士后劳动合同的签订。 5.2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 5.2.1科技信息处根据公司生产及科研工作需要,拟定博士后研究项目,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5.2.2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立项,一般按年度进行,年度内也可以根据技术发展需要申请所需项目立项。 5.2.3工作站根据年度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拟定招收博士后的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5.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 5.3.1凡符合《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号)可以做博士后的应往届博士毕业生,可向工作站申请做企业博士后,由工作站与相关的博士后流动站共同培养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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