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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双向转诊协议书

精神病双向转诊协议书

为进一步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管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甲方:罗源县精神病医院

乙方:罗源县白塔卫生院

一、甲方(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责任

1、由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

4、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疑似精神病患者,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要及时派专科医生确诊,需住院的病人,按照《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若入院3日后确诊为非精神病,由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联系各医疗服务机构将患者送回;

5、对经住院治疗后病情好转且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联系患者所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康复治疗。下转病人时,由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回转)单》

和《出院信息单》,向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情况说明,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的后续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签名等材料。

二、乙方(罗源县白塔卫生院)责任

1、各级精防人员要熟悉罗源县白塔卫生院的基本情况;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肇事肇祸患者需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工作人员、精防人员及家属一起将患者送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转诊时必须谨慎,应第一时间就地处理,转院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资料;

4、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填写《异常行为线索调查表》,并及时报罗源县精神病医院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若出现肇事肇祸现象的疑似精神病人,可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家属、派出所、各医疗机构精防人员一起将患者送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

5、上转病人时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报罗源县精神病医院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并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等,由转诊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6、对上级医院转回医疗服务机构的患者,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指导,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医院转诊协议书

转诊协议书 甲方(洛阳**医院): 乙方( ): 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开展,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开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转诊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l、乙方在开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凡遇危、急、难、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需要到上一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等,不宜在乙方处诊治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转送到甲方诊治或请甲方会诊。 2、乙方在孕产妇系统管理中,凡所有筛检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送甲方继续实施进一步管理,以确保孕产妇安全。 3、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优先介绍患者来甲方诊疗和检查。 4、甲方指定专人负责转诊工作,对转诊来的病人进行认真登记,并开通“绿色转诊通道”,对乙方转送的急、危、重病人和高危孕妇,及时组织会诊处理,为病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5、甲方承担对乙方卫技人员的进修、培训任务,并不定期组织医疗专家去乙方处会诊、义诊、协助其工作,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转送病人的有关诊疗资料,推荐需要后续康复治疗的病人去乙方。 7、乙方发生医疗纠纷时,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尽力提供技术上的帮助。 8、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执行。

10、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西工卫生局一份。甲方(盖章):洛阳**医院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

重性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我镇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精神障碍 3、偏执性精神病 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 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专科医院急诊科联系。

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基层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及技术指导合作关系,就开展以上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医生要熟悉转诊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3、遇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协议单位,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4、下转病人要填写《酒泉市中医院双向转诊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及下一步的治疗康复计划,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5、定期派出专家到协议单位进行巡诊。免费接受乙方派出的医护人员进修培训;免费到乙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 6、要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辑印成材料,发至协议单位,方便乙方转诊。 二、乙方责任: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 2、上转病人时要填写本单位双向转诊单,注明患者的治疗情况,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 3、对甲方下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

4、对甲方下转来的患者实行“绿色通道,优先服务”; 5、实行资源共享,对甲方下转来的患者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卫生局一份。 附件:1、酒泉市中医院双向转诊指征 2、酒泉市中医院双向转诊流程 3、双向转诊(上转)、(下转)单 4、双方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表 甲方:(公章)乙方: (公章)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日期:日期:

双向转诊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 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 月_____ 日甲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 乙方(医疗机构):

法定代表人: 为进一步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 1、医生要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协助和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协议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必须谨慎,应第一时间就地抢救处理,转院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上转病人要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 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7、对上级医院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 接工作。 二、乙方(医疗机构)责任 1、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专线电话号码实行24 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双向转诊合作协议书

双向转诊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省、市、区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l.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卫生院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由首诊科室安排人员将患者送至病区,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卫生院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卫生院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4.对卫生院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卫生院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卫生院培训业务骨干。 5.将本单位简介、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卫生院医生手中,方便卫生院医生转诊。积极为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乙方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甲方进行检验。

6.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卫生院,下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单》,向卫生院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卫生院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卫生院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责任: 1. 卫生院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甲方,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7.对上级医院转回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卫生院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由场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场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患有精神疾病的场镇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 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 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

滞; 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

合作双向转诊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作双向转诊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_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充分利用、合理优化现有的医疗资源,达到优势互补,医疗资源共享,降低医疗费用,方便患者就医的目的,按照医院管理的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协议。 一、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 1、甲方向乙方转诊的临床标准 (1)各种危、重症患者经过救治后,病情稳定或缓解进入疗养康复期者; (2)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各种恶性肿瘤的晚期临终关怀; (4)老年护理患者; (5)经治疗后病(伤)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者。 2、乙方向甲方转诊的临床标准 (1)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2)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3)各种原因致大岀血、咯血者; (4)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 (5)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6)凡属《手术分级管理规范》的甲、乙类较大手术病例; (7)患恶性肿瘤需要化疗者。 所有需要双向转诊的病人,转岀方必须与病人和/或家属充分沟通,征得病人和/或家属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病人转出前应事先电话通知乙方,以做好必要的收治准备工作。 (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包括辅助检查的结果)。

(3)向乙方提供转出病人的诊疗计划。 (4)转出病人在诊疗过程中遇到乙方不能解决的医疗问题时,甲方无条件的向乙方提供医疗支 持。(5)转出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转回甲方时,甲方无条件地接受。 (6)甲方负责将本方转出病人送到乙方;如乙方向甲方转出病人乙方无转送车辆时,由甲方负 责安排车辆接回。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病人转出前应事先电话通知甲方,以做好必要的收治准备工作。 ( 2)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病历资料(包括辅助检查的结果) 。 (3)转出病人在病情稳定后需要转回乙方时,乙方应经可能的优先安排接受。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 代理人: 日期:甲方: 代理人: 日期:

精神病人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坂田医院六区社康精神疾病患者 双向转诊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给本辖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精神病专科医院—坂田医院—社康中心双向转诊工作制度,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精神病治疗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居民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介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转诊至坂田医院再至区、市精神病治疗服务机构。 (二)下转 由精神病治疗服务机构转诊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二、转介对象 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常住人口。 三、转介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 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 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

滞; 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6、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儿童孤独症。 四、转介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2.主要精神症状控制,可自行活动、愿意参加康复活动及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设“转诊服务台”,负责转诊精神病患者的导诊工作。

精神病院双向转诊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管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由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 4、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疑似精神病患者,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要及时派专科医生确诊,需住院的病人,按照《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若入院3日后确诊为非精神病,由罗源县精神病医院联系各医疗服务机构将患者送回; 5、对经住院治疗后病情好转且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联系患者所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康复治疗。下转病人时,由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回转)单》和《出院信息单》,向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情况说明,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的后续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签名等材料。 二、乙方责任 1、各级精防人员要熟悉罗源县白塔卫生院的基本情况;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肇事肇祸患者需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工作人员、精防人员及家属一起将患者送至罗源县精神病医院。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转诊时必须谨慎,应第一时间就地处理,转院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资料; 4、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填写《异常行为线索调查表》,并及时报罗源县精神病医院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若出现肇事肇祸现象的疑似精神病人,可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家属、派出所、各医疗机构精防人员一起将患者送至罗源县精神病 5、上转病人时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报罗源县精神病医院防保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并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等,由转诊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6、对上级医院转回医疗服务机构的患者,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指导,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 日期:日期:

转诊协议书

转诊合作协议书 甲方:衡水现代泌尿专科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合作医院) 乙方: 为响应贯彻国家新医改政策及我省关于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文件精神,提高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及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广大基层群众疑难、危重及高技术含量手术患者的医疗需求,充分发挥我院优质专科医疗资源优势,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转诊合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成立转诊服务部,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专人负责转诊工作。 负责人:联系电话 2、甲方对乙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乙方转来的患者实行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的政策。 4、甲方负责乙方转诊患者在甲方治疗、住院期间的医疗安全,做到合理检查、规范治疗、阳光收费、热情服务。对于各区、市、县新农合及衡水市医保患者享受相关出院即报政策。 5、甲方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等信息及宣传材料及时通知、发放给乙方,方便转诊。 6、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人员技术支持,并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业务技术培训、授课、讲座等,免收培训费,根据具体内容授予响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学分授予以上级部门核准情况为准)。甲方应乙方申请可为其提供住院医师进修培训机会,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医生要熟悉甲方医院各科室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2、乙方医生要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3、乙方遇有符合转诊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首先转诊至甲方医院。 4、乙方上转病人时要填写《转诊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手术情况等信息; 5、乙方上转患者需要提前告知甲方:短信或电话将患者的姓名、病种乙方医疗机构名称、到院时间等)告知甲方负责人,以便安排接待患者。 三、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衡水现代泌尿专科医院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太多毒鸡汤告诉你,你想要的岁月都会给你,可它没告诉你,你想要的,岁月凭什么给你!

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制度

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相关 制度与流程 一、经费使用及管理制度 区政府建立乌达区严重精神障碍病人救助专项资金,医疗救助工作办公室管理并使用资金,用于患者住院救助与监护人“以奖代补”奖励。 根据目前我区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基数及帮扶救助资金预算,区政府每年拨付专项资金35万元,并根据实际救助情况进行调剂,专项资金要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二、信息管理制度 1.所有登记在管病人均需要录入我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有专人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未经授权同意,不得透露患者信息。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妥善保存每位病人的档案资料(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补充表、随访表、体检表、知情同意书等)以备查检。 三、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网络 建立街道和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实施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每个单位配备兼职精神卫生医务人员1~2人。(二)职责分工 1.街道精防机构主要职责:

①协助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起草有关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区域内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网络;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 ②接受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协调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信息传递和管理治疗工作。 ③协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严重精神障碍病康复管理工作中的政策支持、部门配合;参与对严重精神障碍病患者康复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 ④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管理培训。 ⑤制定管理服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或工作流程;完成乌达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①落实精防管理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并指导到位。 ②大力开展当地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③接受区精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④对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进行随访、个案管理。 ⑤指导社区内病情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康复训练。 ⑥督促、管理当地严重精神障碍病人规范服药,及早发现病情变化。 ⑦对严重精神障碍病病情反复者,督促其到精神病专科医院正规治疗。

双向转诊协议书

双向转诊制度 我院与县级、区级、社区等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我院与基层医疗服务中心医生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 一、医院职责: 1、负责向市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乡镇卫生院推荐医院专家,承担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市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乡镇卫生院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乡镇卫生院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急诊科或首诊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社区及基层的病人,转出者要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社区和基层乡镇卫生院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乡镇卫生院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社区、基层医生认真填写转诊单。 3、从我院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乡镇卫生院的病人,应随时与我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5、有责任随时反馈我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6、与我院联合对社区、乡镇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合作医院)责任: 1、甲方医生要熟悉乙方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2、甲方医生要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3、甲方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乙方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4、甲方医院上转病人时要填写《合作医院双向转诊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5、甲方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乙方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二、乙方责任: 1、成立双向转诊服务部,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双向转诊工作,专线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保证24小时连续服务; 2、下转病人时须填写《医院双向转诊单》,注明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治疗康复计划,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乙方医院; 3、对甲方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4、对甲方上转来的患者实行“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

转诊合作协议

转诊合作协议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_________特约商户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转诊成功治疗的患者,甲方将向乙方支付患者治疗金额的__%转诊介绍费; 2.甲方向乙方提供转诊患者消费金额凭证; 3.甲方每__为周期向乙方进行转诊介绍费用结算; 4.甲方以转诊证明卡为凭证登记客户信息,核销结算; 5.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合作物料,更换损坏物料。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是唯一转诊单位; 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完整填写的转诊证明卡实物并提供转诊证明照片,以及客户的相关信息及资料; 3.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物料,乙方须张贴或悬挂,如若有损及时与甲方沟通,甲方进行更换; 4.乙方必须向患者说明,必须持转诊证明卡来院就诊。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协议期限届满,双方如有合作意向,合同可以商议续签。 (3)双方对涉及本协议内容和执行情况承担保密义务。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名称:名称: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精神病双向转诊规章制度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精神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访视与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精神卫生中心。 (二)、下转 由县精神卫生中心转诊至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三、转诊疾病类型 1、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等 2、老年性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病。 3. 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乡镇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精神卫生中心急诊科联系。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双向转诊协议书

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协议书 为进一步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管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甲方: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乙方: 一、甲方(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责任 1、由社区防治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协调双向转诊工作,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 、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各医疗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 4、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疑似精神病患者,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要及时派专科医生确诊,需住院的病人,按照《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若入院3 日后确诊为非精神病,由医院联系各医疗服务机构将患者送回; 5、对经住院治疗后病情好转且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联系患者所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康复治疗。下转病人时,由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回转)单》

和《出院小结》,向各医疗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情况说明,转回各医疗服务机构的后续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签名等材料。 二、乙方()责任 1、各级精防人员要熟悉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基本情况;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肇事肇祸患者需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工作人员、精防人员及家属一起将患者送至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转诊时必须谨慎,应第一时间就地处理,转院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资料; 4、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填写《异常行为线索调查表》,并及时报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社区防治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若出现肇事肇祸现象的疑似精神病人,可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联系当地派出所,由家属、派出所、各医疗机构精防人员一起将患者送至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5、上转病人时各医疗服务机构要及时报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社区防治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科),并填写《双向转诊(转出)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等,由转诊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6、对上级医院转回医疗服务机构的患者,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 指导,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高血压糖尿病双向转诊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高血压糖尿病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武宁县中1医院 乙方:鲁溪镇中心卫生院 为了响应国家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疗行业合作,确保慢性病患者的诊疗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同时帮助基层卫生院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及时合理地诊疗慢性病患者,防范医疗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互为医疗协作单位,乙方在诊疗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过程中遇到难以单独处理的急危重病人时可及时与甲方急诊科、医务科或总值班联系,甲方将选派有经验的医师前去指导诊治。出诊费用减半收取,交通工具由病人家属解决,乙方保证甲方派出人员的安全。 2、如因设备等因素限制致使就地救治病人有困难时,可直接将病人转送至甲方,也可通知甲方急诊科人员前往接应,交通费用由病人家属负担。 3、待慢性病患者在甲方诊疗病情稳定后,转入乙方进行门诊诊疗及管理。 4、免费接受乙方业务技术骨干到甲方进修,以帮助其提高慢性病诊疗水平。 5、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未尽事 宜,经双方协商后签定协议的补充条款。 6、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2016-2-27 [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

转诊协议

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合作医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和医疗资 源利用效率,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成立双向转诊服务科室(医务科),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120),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基层卫生院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基层卫生院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并对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基层卫生院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并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并对其医生进

行培训。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培训业务骨干。 5、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基层卫生院,下转病人时,填写《松潘县人民医院与基层卫生院双向转诊下转单》,向基层卫生院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基层卫生院后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基层卫生院后,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乡镇卫生院)责任: 1、基层卫生院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各科医生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医生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基层卫生院与县医院双向转诊上转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医共体合作协议书样本

医共体合作协议书样本 医共体合作协议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和台州市肿瘤医院医共体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市肿瘤医院在浙江省肿瘤医院的托管下,管理机制灵活,技术力量雄厚,并有很强的特色,也有合作的实力和意愿。 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是乡镇基层卫生院,是公益性医疗机构,有两大根本任务,一是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二是提供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 近年来,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的工作虽然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存在设备不足、人员技术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卫生院存在服务能力不足、床位利用率低等现象,有与台州市肿瘤。 医院联合、协作办院的意愿。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探索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防病治病问题,进一步盘活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浙江省医改办关于开展市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医改办7[]7号)、省卫计委、省编办、省财政等55部门《关于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卫发9[]9)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号)等文件精神,在市卫计局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台州市肿瘤医院和温岭市

城北中心卫生院相互沟通和了解,同时报告县卫计委及相关管理部门,研究批准了合作方案,为保证合作工作顺利开展,达成台州市肿瘤医院与温岭市城北中心卫生院建立起紧密型医共体的协议。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一、合作原则和形式(一)合作将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 方针政策为依据,以人民群众的防病治病需要为导向。 (二)、合作期间确保两家医院的公立性质不变,确保国有资产 不流失,确保乙方的原有医疗机构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功能定位不变、财政补偿不变、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三)、合作形式::以全面托管形式,甲方派驻管理人员担任乙 方院长,进驻其它管理人员。 共同组建医共体理事会,在理事会统一领导下,发挥各自优势, 分工合作。 (四))、两家单位的工作共同合作,乙方提供医疗工作平台, 甲方以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与乙方共同开展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 (五)、甲乙双方合作后,乙方增挂台州市肿瘤医院城北分院。 二、双方的权责(一)甲方 11、协助乙方建立健全各项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 乙方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综合能力及病人满意度。

双向转诊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院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省、市、区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l.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卫生院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由首诊科室安排人员将患者送至病区,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卫生院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卫生院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4.对卫生院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卫生院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卫生院培训业务骨干。 5.将本单位简介、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卫生院医生手中,方便卫生院医生转诊。积极为卫生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乙方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甲方进行检验。 6.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卫生院,下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单》,向卫生院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卫生院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卫生院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责任:

1.卫生院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甲方,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7.对上级医院转回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未尽事宜随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中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一份。 五、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

医联体合作协议书

医联体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国家医改精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甲乙双方自愿组建成立医疗联合体,按照组织内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乙方转诊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3.甲方接乙方通知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电话反馈乙方。 4.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以上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双向转诊(转出)单。 5.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据双向转诊单(回转)单报甲方责任科室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

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6.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 (二) 技术指导 1.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乙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2.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等,帮助乙方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 3.甲方筛选适宜的科研项目,邀请乙方参与共同开展。 (三)人才培养 1.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培训机会。 2.甲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人员进行免费轮训,提升其业务水平。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甲方需将进入恢复期的乙方转诊患者转回乙方。 2.乙方通过甲方双向转诊负责人,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基本信息上传至甲方,并填写双向转诊单(上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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