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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鲁理工大政发〔2018〕1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规范学生公寓管理,提高学生公寓的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后函〔200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公寓是指我校学生住宿专用的房屋以及附属设备、设施和场地。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生思想、情感、信息交流的重要基地,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关系到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和校园文明建设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公寓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学校统筹规划,根据实际需要保障经费投入,建设良好的学生公寓基础设施,逐步实现管理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改革和完善学生公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公寓工作人员应坚持“以生为本、以爱为源”的理念,始终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的宗旨,做好学生公寓的各项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生自律组织有效参与、民主监督”的学生公寓管理运行机制。

第七条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讨论决定学生公寓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协调学生公寓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关系;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学院在公寓开展工作的情况。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及运行工作,其职责是:(一)落实学校的有关决策和任务,制定、落实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负责公寓住宿资源的调配及管理;

(三)负责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等资产的使用管理;

(四)负责学生公寓水、电、暖的使用管理;

(五)负责公寓安全管理、秩序维护,教育引导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六)负责公寓内及楼周围护坡内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督促检查学生宿舍的内务及卫生;

(七)配合各学院做好学生在公寓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与公寓民主管理,积极开展公寓文化建设,发挥公寓文化育人功能,把公寓建设成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

(八)全心全意为学生提供高质量服务,积极开设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服务项目;

(九)负责向学院及时通报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每学年对各学院的公寓工作总体状况进行评价;

(十)负责对公寓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聘用及奖惩。

第九条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根据学生公寓运行的实际需要审定公寓中心财务预算;根据学生宿舍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核定和落实公寓设施设备的年度维修及改造、更新费用等;对缺少的家具设备、设施及时予以添置。

第十条安全管理处负责指导、督促公寓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学生公寓发生的治安事件或案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第十一条后勤管理处负责保证学生公寓水、电、暖的正常供应,做好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专项工程的实施;负责学生公寓楼周边环境的保洁及绿化。

第十二条各学院要积极在学生公寓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完善学生工作进公寓的体制机制。

(一)学院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要经常深入公寓走访,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情况,加强情感沟通,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二)加强学生在公寓行为表现的考察、考核,做好学生在公寓表现的评价工作;

(三)依规定、权限和程序对发生在学生公寓内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四)负责学生宿舍日常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及消防演练,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

(五)负责组建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由院学生会副主席兼任主任,培养培训相关学生干部,推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六)加强公寓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切合学生需要的教育活动;

(七)会同公寓中心做好学生宿舍的安排和调整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培育和发展学生公寓自我管理组织,组建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委”),由校学生会副主席兼任主任,设置相关组织机构,参与学生公寓民主管理。宿管委具体负责公寓片区及各楼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开展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等创建活动;配合公寓中心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纪律检查。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十四条凡我校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公寓内住宿。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

第十五条学生入住宿舍后,要以宿舍为单位要制定宿舍公

约,实施自我管理。宿舍公约要在宿舍内张贴。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退宿的,须征得家长同意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办理退宿手续。教职工子女申请走读的,按以上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实行缴费住宿。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每学年缴纳1次。特殊情况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的区域、楼号、房间由公寓中心进行分配与调整。住宿学生入住房间、床位由公寓中心和学院安排。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公寓房间及床位,学生个人不得私自转借、出租床位。

第十九条每间宿舍按照相应标准安排住宿,设宿舍长一人,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设,带头并督促宿舍其他成员自觉遵守各项公寓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学生公寓实行6:00开门、23:00关门熄灯制度(节假日、学校重大活动期间以学校通知为准)。23:00以后进出公寓楼的学生须进行登记,登记记录定期向学院反馈。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进出公寓必须刷校园卡,严禁不刷卡、代刷卡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实行会客制度,来访人员须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住宿学生严禁自由出入异性公寓,宿舍内严禁留宿他人。

第二十三条学生因违纪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接到学校通知后三日内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因休学、退学、转学、出国或其他个人原因等需退宿者,应持相关证明按时到公寓中心办理手续。退宿时,住宿时间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收取住宿费;住宿时间超过1个月按照实际住宿月份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同的宿舍之间的住宿调整,按实际住宿月份折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个人要求调换房间或调整床位,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院审批,学生本人持学院审批意见到公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学生退宿或调整住宿房间时,须主动与公寓中心办理财产验收交接手续。学生办理退宿或调宿手续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申请假期住宿,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核实同意后持有关证件到公寓中心签订住宿协议,免费住宿。寒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住宿,因特殊原因确需留校住宿者,由公寓中心集中安排住宿。各学院要及时掌握留宿学生的基本情况,重点做好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七条住宿学生因故需借用本宿舍管理钥匙,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住宿学生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不得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丢失门锁钥匙要及时上报公寓管理员,由管理人员统一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丢失钥匙者负责。丢失钥匙不报告、私配钥匙或私换门锁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第四章公物与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八条住宿学生应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公寓内、宿舍内公共服务设施。宿舍内配备的家具、设备和设施,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住宿学生不得随意更换、改造和拆卸。学生宿舍建立资产登记卡,学生进住宿舍时须填写资产登记卡并签名,宿舍舍长为指定管理员。

第二十九条学生调换宿舍、毕业或其他原因退宿时,管理员要按资产登记卡进行验收,齐全无损的方可办理调换、退宿手续。家具、门窗、设备和设施等若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当事人不明的,由宿舍居住人员集体赔偿。

第三十条原则上学生宿舍凳子使用期为8年,桌子、书架、衣橱使用期为12年。学生公寓应充分利用质量尚好的旧家具。

第三十一条住宿学生要强化节能意识,自觉节约能源,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水、电、暖设施不得擅自拆卸、改造。如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用水、用电实行以宿舍为单位定额管理。超出定额部分,由宿舍人员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生调换宿舍、毕业或其他原因退宿时,其用电、用水余额退款手续到能源管理中心办理。

第三十四条学生公寓的维修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组织实施。维修人员对公寓内水、电、暖等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三十五条宿舍内家具与设施自然损坏,给予免费维修;若人为损坏,要收取材料和人工费,无法维修的照价赔偿,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一)下列情况实行免费维修

1.地板、墙面自然破损;

2.淋浴头、下水道堵塞;

3.水管界面处漏水、水管破裂;

4.电表、水表故障或换新;

5.日光灯管、灯座、风扇自然损坏;

6.门插自然损坏;

7.照明、网络线路自然故障;

8.安全防护设施遭外力破坏;

9.其他非人为损坏设备、设施。

(二)下列情况实行自费维修

1.门窗玻璃人为破损;

2.室门、柜门、窗架人为断裂、破损或丢失;

3.门插、门锁人为损坏或丢失;

4.桌、凳、架、柜人为断裂、缺损或丢失;

5.淋浴设施、水管、水龙头人为损坏;

6.故意向便器中丢弃杂物导致下水道堵塞;

7.插座、开关人为损坏;

8.地板、墙面人为污染或破坏;

9.床架(含护栏、蚊帐架)人为损坏、丢失;

10.人为损坏各种线路;

11.日光灯管、灯座、风扇人为损坏;

12.其他人为损坏项目。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能、自救技能;主动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秩序的不良行为,自觉维护宿舍安全。

第三十七条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自救灭火等措施。不能自救时,应及时撤离现场。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110、校园110(西校区2781110、东校区2313110)和公寓中心等。

第三十八条宿舍内禁止抽烟喝酒等行为;禁止使用明火;严格执行离开宿舍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禁止私扯电线;严禁使用和存放电炊具;禁止使用和存放电热棒、电取暖(制冷)器、电卷发棒、吹风机、电熨斗、电水壶、洗衣机等违章电器和600W及以上的大功率电器设备;禁止在宿舍内给电动车等大功率电瓶充电。

第三十九条禁止擅自攀爬宿舍门、窗、阳台及楼顶;禁止在公寓存放和使用公安部门管制的枪支、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及放射性物品。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条学生在公寓内部不得有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从事或者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悖公序良俗的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服务活动。23:00至次日6:00不允许在宿舍使用影响他人休息的

发声、发光设备。

第四十一条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第四十二条逃生窗是意外发生时的生命通道,仅限于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地震、火灾等)时逃生使用。正常情况应处于封闭状态,严禁人员借此通道出入及递取物品。逃生窗钥匙统一配发至各宿舍,由各宿舍舍长签字确认。未经许可,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严禁私自更换安全锁或配钥匙。如发现钥匙、安全锁、锁扣有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须及时报告所在公寓管理人员。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人身意外伤害或公私财物损失者,相关责任人除赔偿相关损失外,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的贵重物品在宿舍存放时,应妥善保管,个人保管不便的,可交由公寓管理员代存;寒暑假期间或外出实习,应将贵重物品自行带走或交由公寓管理员代为保管;否则,损失自负。住宿学生或他人携带物品离开学生公寓,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查验无问题方可带出。

第四十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查房制度。检查人员出入宿舍时应佩戴相关证件。住宿学生应接受检查人员的检查和询问,礼貌回答问题。检查人员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向所在学院发出书面通知单,学院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公寓门卫值班人员应恪尽职守,认真执行人员、物品出入查验制度,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对因玩忽职守发生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第四十六条公寓中心要认真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确保学生公寓安全。

第六章卫生管理

第四十七条住宿学生要讲文明、讲卫生、讲公德,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宿舍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卫生要经常清扫,衣物、被罩、床单、枕巾应经常换洗,保持良好的室内卫生。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第四十八条不得在宿舍墙面上涂写、刻画、粘贴、蹬踏脚印;不得乱泼污水;不得向楼外抛掷物品;严禁在公寓楼、宿舍内携带和豢养各种动物。

第四十九条公寓楼环境卫生实行分区责任制。各公寓楼卫生保洁员负责公共卫生(包括走廊、楼梯、公共厕所、公共洗涮间、公寓楼周围责任区等)的清理。学生应尊重卫生保洁员的劳动,自觉爱护和维护公共卫生,配合做好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第五十条学生宿舍内实行值日生制,值日生每日打扫好宿舍卫生并将垃圾放到公寓楼下的垃圾桶内(不得放在走廊和洗手间内)。学生宿舍每周六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公寓管理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对宿舍进行不定期卫生检查,并公布卫生检查情况。

第七章文化建设

第五十一条公寓文化建设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融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文化教育于一体,体现时代性、思想性、专业性。

第五十二条建立公寓文化活动体系,浓厚公寓育人氛围,适时举办宿舍文化节,开展“文明宿舍”等评选活动。

第五十三条倡导各学院在学生公寓创建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富有特色的楼宇文化、走廊文化、门厅文化、宿舍文化,开展健康文明、和谐温馨的社交文化、行为文化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留学生、非全日制教育研究生的住宿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对学生在公寓内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公寓中心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其他相应管理细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5〕67号)同时废止。

山东理工大学

2018年7月3日

学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某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是所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摆在全体员工心中的首要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学生管理的规章,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础上,教育和加强全体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格遵照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无盲点,力争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一要加强教育,二要管理到位,三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 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 2. 对全体员工、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防火训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突发火灾的处理方法; 4. 在公寓内组织学生义务消防队,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5. 教育全体员工和广大学生做到人人对安全负责,人人做有心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及时消灭隐患; 6. 保卫人员督促宿管员每月要对楼内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7. 宿管员要利用卫生检查和查寝的时机,必要时可通过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每个房间的用电状态进行监测。发现公寓内有大功率电器,要没收到值班室代为保管,到学生放假离校时归还学生本人; 8. 学生在寝室内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物品,禁止在寝室内进行焚烧书籍及其它物品。 三、学生公寓防盗安全管理办法 1.建立治安通报制度。把社会治安的最新情况及时通报给学生,教育学生,指导学生加强防范意识;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住 1.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入住前须与宿管部签订协议。 2.学生入住时,需交一寸照片两张、填写住宿登记表,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二、日常管理 1.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实行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参与相结合,规定劳动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宿舍(公寓)建立宿管会,宿舍楼设楼长,楼层设层长,寝室设室长,均由学生担任,配合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入住的房间和床位由宿管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 4.学生会客原则上在会客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室;晚上9时后不能进入宿舍,男女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宿舍。 5.为保证安全,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毯等);不得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焚烧废弃物;熄灯后严禁在室内点燃蜡烛。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6.学生宿舍(公寓)原则上实行缴费用电制度。宿舍内不得私接电源线,不

得擅自加大电源保险丝。室内电源插座插入接线板只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 7.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8.入住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每人配置一套,入住时每人须交付家具、钥匙押金100元。遗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退宿时结算退还,不计利息。 房间的钥匙由宿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管部,由宿管部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宿舍。 9.在宿舍(公寓)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居住和休息,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10.宿舍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一门,电话机由居住人员自理,费用由本室成员自行承担。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机与线路等设施,一旦发现,实行停机处罚,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电话系统出现正常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的作息制度,保持舍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 宿舍熄灯时间视各校区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等作相应的规定,具体时间见各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 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 宿舍内务卫生规范及要求 床位号要与柜号、桌号、凳号相对应,特殊情况需调动床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生活指导科批 准,方可办理。 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物品按指定地方摆 放。 宿舍必须按床号轮值搞卫生,全校统一,星期一住一号床的同学搞卫生,星期二住二号床的同学搞卫生,周而复始, 当日请假的同学需找人顶替,宿舍门前的走廊卫生和绿化带的垃圾,由当日值日生负责清除,不足8人的宿舍由宿 舍长统一安排。 宿舍物品摆放法: 八人间物品摆放法: 1)行李统一放在行李架上; 2)床上除被子、蚊帐、枕头、草席外,不准放任何东西,铁柜顶提倡放艺术装饰品,美化净化宿舍,不准摆放其他 东西; 3)鞋类放在床底下离床脚步向15厘米处排成一直线; 4)毛巾一律挂放在套间的不锈钢架上; 5)水桶一律放洗衣台底下; 6)口杯、饭盒、洗衣粉放在洗衣台上方的台面上; 7)热水瓶放在铝合金窗下面; 8)半干湿的衣服挂放在套间的铁丝上; 9)拖把挂放在套间窗侧的不锈钢钩上;

1)白天宿舍一律贴靠墙面挂好蚊帐(拆掉外侧两个角保留内侧两个角,由立方体拆成一个平面),棉被、毛巾被,并按下列要求放好:棉被放在靠阳台的床外,贴墙第一层放枕头,枕头上面是毛巾被,毛巾被上面是蚊帐,草席等物品要求铺垫整齐;除此,床上、蚊帐架上不能有其他物品。 2)开水瓶放在不锈钢铁架最低层,铁架上面一、二层放洗漱用品与茶具,中间三层是鞋架。(如鞋不够地方放可放于床下,鞋尖向外摆成直线即可。) 3)清洁用具摆在阳台一端,水桶随阳台墙体摆成一直线; 4)电脑柜顶不准放任何物品,柜中部几个小框内放书等学习用品,柜台面不准放任何东西。 5)各种行李包、箱放在位于冲凉房顶部的行李台上面。 各宿舍的内务卫生每天必须在早上八点前完成,八点后值班老师组织检查。 2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故意破坏。 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带入或放在宿舍内; 宿舍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任何电器; 宿舍内不准自炊,点火燃烧物品;不准抽烟,点蜡烛; 学生亲友来访必须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允许方可入内,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 不准闲散人员或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区; 发现不法分子或可疑人员以及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宿舍值班老师报告; 学生应积极防盗,关好门窗,锁好柜门,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宿舍内。 凡超过50元现金必须到西校区信用社开存折存放,随用随取,凡将钱包遗忘、乱放而造成丢失的,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我校在校学生,经安排并交纳公寓管理费,方可住进公寓。中途退学者,不退管理费。 (二)学生进入公寓,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调换。 (四)学生不得随意漏宿。家在本市的学生,星期六可回家住宿。 (五)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并带领本宿舍成员,争创文明宿舍。 (六)宿舍要做政治环境好。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说不健康的话,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勇于同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七)养成文明习惯,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吸烟,不喝酒。 (八)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公寓安静,不准在公寓内拍球或踢球,不做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事。 (九)不准在公寓内自饮、就餐,不准在公寓内使用任何炉具。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不准在公寓内酗酒、跳舞、赌博等。 (十一)进入别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乱翻别人的物品。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随便进入。 (十二)对外来客人或亲属,不得随便留宿。确需留宿,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留宿。 (十三)男女生不得互串公寓,若有急事,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将学生证交值班室方可入内,并按规定时间退出。 (十四)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外出注意锁门关窗,注意防火防盗。个人钱物要妥善保存,数量较多的钱款要存入财物处或银行。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查问并及时报告。 (十五)爱护公物。不得随便调换室内家具或设备,不得拆卸门鼻、门扣、窗钩等,造成公物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罚款。

(十六)节约用电。严禁使用任何电热设备,每个宿舍不得超过一灯(40W),一插座(只限于收音机、录音机使用)。不得私自乱按或拆卸电线、电灯、插座等用电设施,不准私自更换保险丝,不准破坏电气开关箱。 (十七)保持公寓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向大小便池内倒垃圾,不向地面、走廊泼水,不从窗口向外扔赃物或倒水。 (十八)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衣服、鞋袜,勤洗澡洗头,常洗晒被褥,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 (十九)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各宿舍负责的卫生区要做到责任到人。 (二十)走廊、楼梯旁不准张贴字画、启事、广告等,不准在墙上刻画或钉钉子。 (二十一)不准往室内搬放其他物品,如家具、砖头、木板等。 (二十二)学生离校时,有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完好、齐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交赔款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公寓卫生标准和评分标准 学生公寓卫生标准 1、学生个人卫生规定 (1)勤洗衣服、毛巾、手帕;勤洗脸、勤洗脚、勤晒被子、勤理发; (2)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3)不留长发,不留长胡须、长指甲; (4)不吸烟,不酗酒,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5)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归来洗手;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依气温变化随时加减衣服; (8)不睡他人床,不共用他人脸盆、拖鞋; (9)床底下不塞臭衣臭袜; (10)传染病易发季节控制外出旅游、参观; 2、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1)铺位要干净、整齐、美观;被子叠成方块,放在靠窗口的一头,折口对门;枕头按要求放置放在被子上面;蚊帐要挂好,起床后将蚊帐平整翻到顶上;

(完整word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桂林旅专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秩序,营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育人环境,制定本条例。 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和休息的基本场所,同时又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阵地,公寓管理部门要不断提高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育人工作,加强公寓建设,逐步实现公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增强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注重个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支持、参与公寓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4、在学校和后勤部门的指导下,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持住宿单和交费收据,由管理员负责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安置住宿。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家具和门锁或将床位、家具、钥匙转借他人使用。 2、在住宿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宿舍的学生,须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调整手续,不得擅自更换宿舍。 3、学生住宿应按照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管理要求,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文明住宿、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爱护公物、遵守公寓秩序、维护公寓安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公寓管理人员指导检查和教育管理。 4、每个公寓设室长一名,负责管理本宿舍公物、秩序、安全、内务和卫生等事务。公寓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谦虚礼让、互帮互助,支持、协助室长搞好公寓建设。 5、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公寓开关门时间为,早上6:00 开门;晚上,周日至周四23:00关门; 周五、周六(含节假日)23:30关门。 6、午休时间和夜晚熄灯后不准喧哗、打闹、吹拉弹唱、播放音像制品和玩电脑游戏等。大门关闭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情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方可进 7、寒暑假期间,学校不主张学生留校,如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其住宿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的安排。 8、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办理离校手续,办完离校手续者,必须

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华英学校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优良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责和范围 1、学生宿舍维修由总务处负责。 2、主要负责学生楼内水、电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 二、维修管理 1、学生宿舍值班室和维修管理办公室,设有维修登记本,总务处办公室楼外墙上设有维修登记黑板,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 2、学生宿舍电线网络和设施家具损坏时,学生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费后维修,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 3、公共区域设施家具由楼长负责检查报修,维修后楼长进行检查验收。 4、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楼长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需要负责本舍设施和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总务处每学期应将维修计划和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落实计划和经费。 7、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维修完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原因。节假日、下班后维修组都应留有维修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报随修,方便学生。 8、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自负责的工作岗位检查巡视,随时维修出现问题。 三、检查与考核 1、总务处设立有检查考核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2、总务处每月对维修组工作汇总检查考核一次,维修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楼检查、监督、指导维修工作,每周检查考核一次。 总务处 2012.9

附件: 学生宿舍小型维修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时间年月日 维修地点 自然损耗 维修内容 人为损耗注: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是自然损耗或人为损耗,请在此栏目打勾。 .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一、活动背景:当我们成为大学生的那一刻,我们的学习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们不再成天埋头苦读于沉闷的教室,寝室随之成为我们的最基本组成单位了。因此,丰富我们的大学生活,营造互助互爱、积极愉悦、学习氛围浓厚的寝室氛围对我校学风的完善、文化的深化、“信敏廉毅”精神的传承显得犹为重要。 二、活动目的:寝室文化包含着深刻的内涵、有着丰富的活动内容和多样的活动形式,对学生的思想修养、文化修养、综合能力等各方面有着积极的影响。在前一届活动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努力,不断创新,迎来了河北金融学院又一届“寝室文化节”活动!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希望同学们能在准备中增进彼此间的了解、深化相互的.友谊,达到进一步融洽学校氛围的目的。同时,由于各系在其专业方面的特殊优势,可以使同学们在比赛的过程中一方面展示自己的才学,另一方面可以进行学习上的切磋,起到互相激励的作用、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再者,在呼应中国“建立节约性社会”、学校建立“节约保定”的主题的同时,亦可激发大家的创新意识,体现金院学子的思维活跃的特点。 三、活动时间:20XX年x月xx日---xx日 四、活动地点:公寓中 五、活动构成: (一)宿舍书法绘画展览

(二)宿舍手工制品展 (三)公益广告设计 六、活动流程 (一)宿舍书法绘画展览 1、主题:团结宿舍,由你我共建 2、内容: ①参赛作品形式为照片、书法、绘画等。 ②照片或书画皆应反映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生动体现寝室同学的日常 生活和学习状况,着重体现宿舍成员相亲相爱,和睦相处,富有创意、新意、寓意。③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寝室。 ④我们将评选出3个三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一等奖。 ⑤截止日期:x月xx日 (二)宿舍手工制品展 1、主题:变废为宝,保护环境 2、内容: ①参赛作品小手工艺品。 ②此环节的手工艺品是由废物或垃圾转换而来,本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 以变废为宝为主题,用巧妙的双手来制造工艺品。 ③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寝室。 ④我们将评选出3个三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一等奖。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宿舍值班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值班管理,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总务处 (1)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进行安排。 (2)对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生宿舍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 2、宿舍值班人员 (1)负责学生宿舍务、生活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保洁员做好宿舍环境卫生。 (3)及时报修宿舍各项维修项目。 (4)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学生,应及时向总务处、辅导员报告。 (5)做好学生宿舍外来人员、大件物品进出及晚归学生等情况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外来生进入公寓。 (6)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 (8)根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9)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作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并作好相关记录。 (10)做好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备案。 二、工作程序 1、总务处在各节假日前,应根据学院颁布的节假日放假通知编制值班表,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在政教处、总务处形成备案。 2、值班人员应按总务处的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学生宿舍环境整洁、安全、正常的生活秩序。及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总务处应加强宿舍值班检查,及时处理常规服务中出现的问题。 4、总务处定期对值班记录和交接记录进行审查,充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日常安全维护工作,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宿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在宿舍的日常安全事务的管理。 2、对学生宿舍造成安全管理危害的各类因素及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整改措施。 3、定时对宿舍公共设施、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形成记录报总务处登记备案。 4、配合总务处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宣传和管理工作。 5、坚持安全巡查制度,发现火险、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宿舍安全禁止行为 1、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及私藏管制刀具。 3、禁止学生打架、斗殴、起哄等行为。 4、禁止乱丢、乱扔、乱倒、乱砸等行为。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6、禁止在宿舍饲养各种动物。 三、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相关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宿舍宿管人员的管理。 3、外来人员来访,应出示有效件并履行登记手续; 4、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出公寓的物品进行检查和登记。 5.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或校安保人员报告。 6.提高安全防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

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亚泰建材图们公司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要求,企业决定设立大学生公寓。为规范大学生公寓管理,切实做好大学生住宿服务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大学生公寓入住范围及房间定员、物品配置标准第二条 大学生公寓 大学生公寓楼二层为男寝和三层为男/女寝,各15间标准房。 1、住宿人员: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员工; 2、定员标准:每两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大学生公寓每房间配2张单人床,棉垫2个,饮水机1台,共用学习桌1张,折叠椅子2把,电视机1台,电视柜1个。 第三条 倒班宿舍 大学生公寓一层为倒班宿舍,13间标准房。 1、住宿人员:企业倒班人员中晚班无法回家的员工; 2、定员标准:每三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配置3张单人床,棉垫子3个,饮水机1台。 第四条 招待所 1、企业厂址位置相对较偏远,为接待集团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或业务联系单位人员,每层拟设置5间标准房,共15间标准房; 2、定员标准:每两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招待所每房间配置2张单人床,棉垫各2,饮水机1台,电视机1台,电视柜一个。 (注:每个房间配笤帚、拖把各1个,笤帚、拖把以一年为周期,按以旧换新方式领用,劳保管理员有权根据上述物品的使用程度给以延期更换)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五条 大学生公寓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实行公寓化管理模

式。 第六条 员工入住审批流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劳资处审查合格后或人事劳资出具入住人员名单,向办公室开具住房通知单,办公室予以安排办理入住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办理。 第七条 大学生公寓的水、电、暖房屋设施等正常维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第八条 公寓的卫生管理及床上用品的清洗。住宿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随地吐痰等,禁止在公寓内生火炒菜、做饭、污染环境。 泔水桶、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人员清理; 个人室内、床上用品的整理与清洗由个人负责,宿舍内卫生由入住人员根据值日安排随时清理。日常被褥叠放要整齐,物品无乱搭乱挂现象,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蛛网。 第九条 宿舍内严禁私扯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公寓门厅内、楼梯间、走廊等公用部位,禁止停放自行车、堆放杂物,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公寓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清除。损坏公寓内公共物品,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 凡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要文明住宿,按时作息,和睦相处,不做影响团结和他人休息的事,严禁未经许可容留外来人员露宿;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吵架,禁止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等不良行为发生,严禁常驻人员无故夜不归宿,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公寓内公共洗漱间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洗漱人员须服从管理。洗漱人员要爱护洗漱设施,节约用水,遵守秩序,文明洗漱。 第十三条 公寓门卫安全管理由综合部安全保卫负责,房间内安全由住寓人员个人负责,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随手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应按员工手册规定规范约束个人行为,违反本办法,由综合部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按规定索赔损失。发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吵架、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等问题,交综合部安全保卫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考核管理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doc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住宿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由各系部通知入住学生。 二、缴费入住学生宿舍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舍务科登记,交免冠照片一张,由专人设置房卡到指定宿舍床位入住。 三、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但确有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在外租住。 四、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处舍务科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饮水机等物品,退宿时经工作人员清点家具、设施完好的由工作人员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六、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在室内墙壁及门上乱贴乱画。 七、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入住者应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床垫、锁、门窗、玻璃、窗帘、灯具、开关、插座、电话、

学生公寓公共设施零修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公共设施零修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公共设施零修管理办法 学生公寓维修收费是为了规范学生公寓管理,杜绝损坏公物、浪费水电现象,并对被损公物、房屋做到及时维修,特制定本办法。 1.学务部对学生公寓及公物负有管理责任。 2.提倡学生文明行为,爱护宿舍公共财物。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将按照《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手册》(2008版)中的“宿舍公物价目表”(附后)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3.学生公寓出现需要维修的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并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其正常程序为:出现状况,到宿管站进行“维修登记”→宿舍管理员统计并填写维修清单→专业人员维修→宿舍管理员陪同检查、签字验收→学生签字确认后→维修清单交学务部学生管理中心存档。宿管人员在填报维修清单时,应做到及时认真、分类填写并注明寝室号码,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宿管人员应立即将维修清单交给物业维修工,以免延误维修时间。如出现水管爆裂,龙头损坏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急事急办,先维修再补办手续。 4.宿管站每天9:00以前交维修工的维修申请单,原则上当天完成维修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比如因维修材料准备等方面的原因需推迟维修的,应当面向宿管人员说明情况,并做出日程安排。17:30以后交的维修申请单,应分清轻重缓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力求做到“当天的事当天办”。如当天因时间或材料等原因不能维修,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做出解释。 5.维修工作人员将根据致损原因,做出是否应当赔偿的认定。除正常损耗的物品外(如灯管、灯炮等零部件的正常损耗),其余情况均应按规定赔偿,赔偿程序为:宿舍管理员填写完维修清单(由宿舍管理员根据张贴上墙的收费标准开据收费证明并填写具体项目及价格)→学生本人去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开据的收费凭证到宿管站→宿舍管理员联系维修工进行维修→宿舍管理员陪同检查、签字验收→报修学生确认签字后→维修清单交学务部学生管理中心存档。正常损耗的物品损坏应及时维修。 6.如遇中大型维修,宿舍管理员应在接到报修时,及时上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管理人员,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管理员核实后统计,报相关部门处理,维修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并参与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感谢您的阅读!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汇总.doc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汇总 “给室友的一封信”作品征集比赛活动策划 为促进寝室成员之间内心深处的沟通,营造寝室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氛围。为学生提供一种情感表达的场所,发现、思索及巩固室友情谊。生活园区特举办本次“给室友的一封信”写作活动,希望以此进一步激发促进同学们对身边生活的体验,关心他人,和谐友好相处,让同学们更好的完成自己的靓丽人生。 一、活动主题 亲爱的室友让我们心灵相通 二、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11月 四、活动流程 1、活动前期各楼栋组织通过多媒体及液晶屏进行活动宣传。 2、由各楼栋进行作品收集后汇总统送至生活园区团委办公室(另行通知)。 3、各楼栋将根据同类作品参赛数量各自进行初赛,初赛后将选出作品交与生活园区团委进行决赛评定。 4、作品征集结束后,组织邀请校内专业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5、评选结束后将对优秀作品通过多媒体进行宣传展出。

五、评选条件 1、作品形式不限可分为书法类、文学类、微视频类、绘画类等。 2、主题为讲述同窗间、学生公寓内的精彩故事,展现大学日常生活,彰显江科学子的青春风采,体现严实向上的求学态度。 3、作品文体不限,文学字数不限,主题内容观点鲜明,立意创新,思想积极上进,体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和思想状况。 4、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拒绝抄袭。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安不可忘危”公寓安全综合竞赛及演练活动策划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建设,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安全、健康、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公寓环境,生活园区决定开展“安不可忘危”公寓安全综合竞赛及演练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校园 二、活动对象 生活园区各楼栋 三、活动内容 1、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及公寓安全知识培训 2、公寓安全知识竞赛 四、活动流程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 法正式版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 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 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xx〕4号);XX市教委《关于印发XX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工〔20xx〕33号)以及《XX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学生公寓的管理由后勤处、学生工作部门、保卫处、各院系及学生团体互相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保障学生公寓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四条确保学生公寓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特别是高层学生公寓的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

学生公寓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行为影响的重要课堂,为了规学生公寓的管理,增强育人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本着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全国高校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汇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院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管理,自觉按本规定规自己的行为。 第三条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代表学院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公共卫生、公寓文化建设、寝室分配调整、家具管理、公寓日常维修等工作。 第二章学生住宿、退宿管理规定 第四条为了便于管理,学生住宿按班级相对集中安排,由后勤处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数和宿舍房源情况,将房源划拨到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按每间的最大容量统一安排住宿,二级学院安排学生入住后,统计好住宿学生详细情况后报院后勤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条为维护正常的公寓秩序和安全,入住者应严格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学生入住或强迫其他学生搬出;不按规定调换房间、床位的,必须搬回原房间、床位;不按规定占用房间、床位的,必须退还。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属个人行为,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同时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并提议学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属班级或二级学院行为,从班级或二级学院的活动经费中按所占床位原费用的2倍追收;情节严重者(占用空床位数超出本二级学院在校生数的1﹪)除了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将取消所在班级或二级学院其他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 第六条公寓的空房间、空床位由院后勤统一管理和调配,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谁占谁承担费用以及相关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调换或留宿非本室人员,后勤管理处有权根据住宿定额情况和维修工作的需要,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涉及的住宿学生须积极配合。 第七条因转专业,不在同一学院的,或在公寓住宿期间感染传染性疾病的,应由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报后勤管理处同意后,后勤处公寓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安排或调整;如不报告,公寓管理中心发现后有权做出调整。 第八条因毕业、结业、休学、退学、转学等各种原因终止学籍的,离校时应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按时离校;复学时需要住宿的可重新提出住宿申请。 第九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做到文明离校,在离校期间要爱护宿舍公共财产,清理、打扫好宿舍卫生,把所有垃圾送到指定地点;不准在公寓楼(包括室外)焚烧废纸,不许留下废物杂物,不打扫清理的房间将按20元/间收取保洁费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清点公共设施和财产,如有缺损,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赔偿。 第十条办理退宿的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办理退宿手续,办完退宿手续后在规定时间搬离宿舍,带走自己的物品,否则,造成个人财产和公有财产损失的由住宿者个人负责。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学生公寓的管理服务应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学生公寓建设成管理规范、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环境优雅的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第三条高校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应做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财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院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学校对已委托社会物业企业管理的学生公寓负有监管责任,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仍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到位,提供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住宿资源和条件。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均按照《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标准》执行,积极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使本校全部学生公寓尽快达到标准化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高校校内和校外建设和使用的学生公寓,以及高校在校外统一租用的学生公寓。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校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保卫、财务等部门领导以及院系领导

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本校校外建设或租用的学生公寓或其他校区学生公寓负责人。 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及成员工作或职务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半年内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七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公寓齐抓共管的职责;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对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监督检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和收费工作;协调解决学生公寓相关部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应有常设机构即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落实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政策和决定;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生住宿分配及调整;负责学生公寓区文化建设和环境营造等工作。 第九条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全面履行学校委托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项目;制定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办法,对学生公寓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负责日常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开展方便学生生活的服务;为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与学生工作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门的职责:开展学生公寓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在学生公寓工作的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选派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对辅导员在学生公寓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教育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好与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组织辅导员配合公寓管委会办公室进行学生寝室内务、安全检查及评比工作。 第十一条保卫部门的职责:负责对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对师生员工进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消防及各类安全演练;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和外围区域的日常巡逻;负责学生公寓消防器材、安防设备等的配备、维修、保养和更新;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公寓区各类治安及其它案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及时拨付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经费;指导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进行学生公寓成本核算管理;及时按规定为本校新建和住宿条件变更的学生公寓办理住宿费标准审核和收费许可手续;按核定标准每学年向学生收取住宿费,并使用规范票据;进行住宿费收费公示。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职责:完成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集体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清洁、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公共道德,严明组织纪律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特制订宿舍管理制度和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遵守公共秩序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床位。替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部门的调整。 2、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管理,安排值日表,并督促检查落实。 3、住宿生不得随意乱串、非本宿舍人不得随意进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洗漱,出操,按时规定时间熄灯,上课时间或熄灯时间不会客,其余时间有客人来访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押证后,方可按规定时间会客,出楼时到值班室取证。 4、严谨就寝后在室内喧哗打闹,吹口哨,在宿舍弹唱歌、敲打等有碍他人的活动。 5、严禁从窗口往外泼水,扔纸屑,瓜果皮等。 6、不允许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划拳行会和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7、住宿生凭住校证出入宿舍楼,非本校住宿生及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8丶宿舍、走廊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时,应随时锁门,关窗,熄灯,以确保宿舍安全。 9、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宿舍(特别严禁晚上出去夜场、看电影丶上网),晚上迟归者,应向值班人员,分院综合办说明原因,登登记后凭学生证进入。(临时外宿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二、讲究卫生方面 1、宿舍内保持整齐美观,物品放置整齐统一,作到床面净,地面净,墙裙净、餐具物品净、被子统一放置一头,毛巾放置一条线,鞋子整齐排放床底,窗台物品整齐洁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乱倒污水,饭菜等。 2、自觉保持楼道、洗漱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往水池、便池内到废纸、剩饭剩菜等、瓜果皮核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3、走廊内禁止焚烧废纸,室内、走廊和分担的卫生区每天要清扫,每周四卫生大查一次。 4、禁止在宿舍做饭,违者按情节不等罚款10——20元不等,并报告班主任扣操行了5——10分。 5、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工作,不妨碍人员检查工作,查房,否则视情节处罚。 6、宿舍中的学生要团结互助,若有人生病,应及时送门诊就医,若有危重病人,宿舍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7、为加强宿舍管理,出配有专职门岗值班外,个分院综合办每月要对住校生清查,校对住校证一次,每周组织学生会对各班宿舍卫生纪律等情况检查评比一次,由一白关管理人员及宿舍管理部的学生会干部在下晚自习后半小时内进行夜查房。 三、爱护公共设施 1、宿舍内的各种设施(门、窗、桌、凳、床、柜)等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如有丢失或损坏,不到追究责任,而且加倍赔偿。 2、不准在墙上乱贴乱画随意钉钉,安设挂钩,板条,违者立刻清除,所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某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705某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Maintenance management system of student dormitory in a university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大学学生宿舍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优良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责和范围 1、学生宿舍维修由学管中心负责。 2、主要负责学生楼内水、电网络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 二、维修管理 1、学生宿舍值班室和维修管理办公室,设有维修登记本,学管中心办公室楼外墙上设有维修登记黑板,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 2、学生宿舍电线网络和设施家具损坏时,学生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

费后维修,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 3、公共区域设施家具由楼长负责检查报修,维修后楼长进行检查验收。 4、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楼长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需要负责本舍设施和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学管中心每学期应将维修计划和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落实计划和经费。 7、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维修完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原因。节假日、下班后维修组都应留有维修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报随修,方便学生。 8、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自负责的工作岗位检查巡视,随时维修出现问题。 三、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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