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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总第50号文禁用物质明细

铁总第50号文禁用物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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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辆禁限用物质控制实施技术方案

一、设计输入

1.1 输入文件

铁总科技(2014)50号文

1.2 具体要求

1、禁用材料如下:

4-硝基联苯、2-萘胺、对二氨基联苯、4-氨基联苯、石棉、CFC—氯氟碳、单甲基二溴二苯甲烷、(Ugilec 121或21) 单甲基二氯二苯甲烷、(Ugilec 141) 单甲基四氯二苯甲烷、哈龙—全溴氟烃、壬基苯酚、壬酚乙基物、八溴二苯醚(Octa-BDE)、PCP—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化物、PCT—多氯三联苯、五溴二苯醚(Penta-BDE)、短链氯化石蜡(SCCP)、铅基油漆、高浓度卤素。

2、限用材料如下:

HCFC—氟氯烃、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PBB —多溴联苯、PCB—多氯联苯、氟化温室气体:HFC (氢氟碳化物) 、PFC (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SF6)、甲醛、异氰酸盐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甲苯、三氯苯(TCB)、三氧化锑、铍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物、氯化钴、十溴二苯醚(Deca-BDE)、人造矿物纤维(MMMF)、中链氯化石蜡(MCCP)、镍、四氯乙烯、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多环芳烃(PAH)、聚氯乙烯(PVC)、滑石(Talcum)、福美双(TMTD)、有机锡化合物、磷酸三苯脂(TPP)、三(2, 3 -二溴丙基)磷酸酯、三吖啶基氧化磷。

二、指标分析

将铁总科技(2014)50号文所规定的禁限用物质与相关国际、国内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梳理铁总文件在禁、限用物质归类上的差异,并确定禁限用物质引用标准。

2.1 禁、限用物质归类梳理

1、物质名称

针对铁总科技(2014)50号文中有疑义的物质名称进行界定,如表1。

表1 物质名称界定

2、物质类别

铁总科技(2014)50号文中,禁用物质19种,限用物质42种。

根据物质的分类,对一些物质进行归类,如表2:

表2 物质类别

注:ODS——臭氧破坏物质,以下简称ODS。

2.2标准及法律法规引用

物质测试方法、限用指标确定优先采用铁标或国标,未规定的采用国际REACH法规、RoHS法规、欧盟指令或其他行业标准。具体引用法规如表3。

表3 引用法规

注:REACH——化学品主持、评估、许可和限制,以下简称REACH;

RoHS——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以下简称RoHS;

GADSL——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以下简称GADSL;

UNIFE——欧洲铁路行业协会,以下简称UNIFE。

三、指标分解

针对以上分析,对铁总文件中规定禁、限用物质提出指标要求。

3.1 定性分类

铁总科技(2014)50号文中规定禁、限用物质与国际法规禁限用物质定性分类有差异:10种禁用物质在国际法规中为限用,4种限用物质在国际法规中为全部禁用,4种限用物质在国际法规中为部分禁用,如表4。

表4 禁限用物质定性分类差异项表

鉴于上述差异,建议:

1)氟氯烃(HCFC)、氟化温室气体:HFC (氢氟碳化物)、PFC (全氟碳化物)、六氟化硫(SF6):属于臭氧破坏物质(ODS),铍及其化合物为REACH 附录17第28条的CMR中的致癌物,四氯乙烯属于ODS管控项目中CHC的一种,建议后续全部禁用。

目前阶段,对于铁总文件中规定为限用、国际法规中规定为禁用的物质,测试结果如果是未检出,测试结论为符合;如果有检出,测试结论为不做评判。

2)三(2, 3 -二溴丙基)磷酸酯、三吖啶基氧化磷(TEPA):都来源于REACH 附录17,在纺织品中禁用。建议所有材料全部测试,根

据测试结果确定是否评价。

3)砷及其化合物:REACH 附录17对木材、物质和混合物禁用;UNIFE的限制物质清单对其他类别为限用;根据材料类型确定限值。

4)汞及其化合物:REACH附录17对物质和混合物禁用;根据材料类型确定限值。

5)有6项禁限用物质在REACH法规中仅适用于物质和混合物,不适用于物品,建议全部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是否评价。3.2 测试项点及限值

1、金属材料

金属材料测试项目为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铍及其化合物、六价铬化物及镍,共7项。其中镍根据REACH法规测试镍释放,适用范围为与皮肤直接及长期接触的金属或金属镀层,其它金属/非金属不测。镍释放限值为0.5μg/cm 2/week。

2 、非金属材料

●铅基油漆

此项只针对油漆进行测试,即油漆中不含铅。

●高浓度卤素

根据REACH法规,高浓度卤素为:氯、溴单值<900mg/kg,氯+溴<1500mg/kg。国际电工协会标准IEC 61249-2-21:2003适用范围为电线电缆、电路板等电子元器件。

建议目前所有非金属材料均作此项测试,但仅电线电缆、电路板

等电子元器件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合格评价,其他材料测试结果不作为是否合格评价。

●砷及其化合物

木材、物质、混合物:禁用;其它:1000mg/kg(总值)。

(玻璃:仅测试指标,不进行评判。)

●汞及其化合物

电池:5 mg/kg;物质、混合物:禁用;其它:1000 mg/kg。

●甲醛

不适用于金属/合金、玻璃。

塑料、橡胶、皮革类限值75mg/kg,测试方法参照ISO17226。

木质、色丽石对于国内车型测试方法按照TB/T 3139,出口车型按照EN717-1。

其它材料在TB/T 3139中已规定,按相应测试方法及限值要求执行。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鉴于国内外VOC测试方法较多,对于材料级无相关法规进行管控,目前根据TB/T 3139中有规定的进行测试,无规定的不进行测试。建议尽快制定企业标准。

●异氰酸酯

REACH附录17中只管控MDI,TB/T 3139中管控TDI(仅部分材料)。

鉴于以上,建议在禁限用物质测试时,只测试MDI,限值为

1000mg/kg(总值)。建议全部材料都进行测试。

●氯化钴

该物质在REACH的SVHC中管控,常见用途是硅胶干燥剂,限值为1000 mg/kg。

建议全部材料都进行测试。

●人造矿物纤维(MMMF):

1)REACH的SVHC中管控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限值为1000mg/kg;

2)UNIFE的限制清单中规定人造矿物纤维平均直径≤6μm。

建议两项都进行测试。

●六价铬化合物:

判定方法:对于非金属材料定量,金属材料定性——阴/阳性。根据IEC62321规定测试结果<0.1μg/cm2为阴性,≥0.1μg/cm2为阳性。

●多环芳烃(PAH)

根据德国GS标志认证18 PAHs,限值按类别2中其它类产品限值执行。

●三(2, 3 -二溴丙基)磷酸酯、三吖啶基氧化磷(TEPA)

纺织品禁用,其他物质无限值。

建议除纺织品外非金属材料仅测试,不作为是否合格评判。

●对于未找到具体限值规定的物质

四氯乙烯——属于ODS管控项目中CHC的一种,引用标准蒙特

利尔议定书,在UNIFE的物质清单中禁用溶剂。

聚氯乙烯(PVC)——PVC中氯含量较高,在燃烧时会释放出大量有毒烟雾和气体,火灾中80%以上的死亡事故都是由这些有毒浓烟和气体造成,因此国际电工协会标准IEC 61249-2-21:2003对氯和溴进行管控。

福美双(TMTD)——该物质属于生物灭杀剂范围,但尚未获得BPR法规(EU) No 528/2012《关于生物杀灭剂产品上市和使用的法规(concerning the making available on the market and use of biocidal products)》授权,等同于禁用要求。

滑石(Talcum)、磷酸三苯基酯(TPP)

建议以上五项目前阶段针对所有非金属材料仅测试,不作为是否合格评判。

四、针对前期存在疑问解答

1、油漆、装饰膜类是按照类别做还是按照色号做?

回复——既分类别又分色号,不同类别的油漆是不同材料组成,不同颜色因为添加的颜料不同也要区分。不同材料、不同颜色、不同类别的材料都要分开来做。

2、对于不同材料组成的复合材料如何测试?如铝塑复合板,厚度组成依次为铝板+聚乙烯芯材+铝板,表面为氟碳漆。如3D蜂窝板,厚度树脂+玻璃纤维比例不同,表面为胶衣层,或胶衣层+花岗岩颗粒。回复——用物理手段可以分离的分开测试,不能用物理手段分离的整体测试。如铝板与聚乙烯芯材可以分离,要分开来,铝板按金属类测

试项目测试,聚乙烯按塑料类测试项目测试。部件类送样建议整体送样,如地板组成、顶板组成等;辅料类如胶、油漆、膜、底涂、腻子等单独送样,送样状态为车辆上使用状态。

五、模板文件

报告模板统一内容:

1、首页

●应包含两个表格,禁用物质、限用物质。

●表格中包括4列:序号、测试项目、法规要求、结论(符合/不符

合)。

●测试项目列出顺序与铁总文件中顺序一致。

●金属类可只直接列出会议讨论中测试项;

●非金属材料需列出所有测试项目,不需测试项写不适用。

2、报告详细内容

●报告内容包含测试方法、分析手段描述及测试结果描述表格、结

论。测试描述表格中包括以下7项:序号、项目、CAS编号、限值、单位、MDL、测试结果。最后为结论:符合/不符合。

●测试项目可归类,但需按照铁总文件中对应名称,列出检测结果;

含子测试项目列出子明细。

3、对样品描述、供应商、接受日期、测试日期等信息:各测试单位根据自己模板进行描述。

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汇总(时间版).

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汇总(时间排序) 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1993年3月15日发布) 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作出了规定。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公布,2009年6月1日废止) 第22条、23条和45条对保健食品审批和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首次确立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 1996年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 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审批、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卫监发[1996]第38号) 对保健食品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卫法监发[1996]第38号) 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标识内容、标识方式、标识要求等 作出了具体规定 1997年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

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产品分类、基本原则、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和标签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1998年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人员、设计与设施、原料、生产过程、 成品储存与运输以及品质和卫生管理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2000年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推荐摄入量(中国营养学会,2000 年10月发布) 对不同人群营养素的平均需要量、推荐摄入量、适宜摄入量、 可耐受最高摄入量作出了具体规定 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0) 对企业标准的编写和结构作出了具体规定 2002年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 [2002]51号) 制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 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并对原料的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关于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标注卫生许可证文号有关问题的批

SONY禁用物质一览表-中文

以下僅針對華陽產品有關的材質做說明.詳細的資料請參閱SONY SS-00259文件 Sony的SS-00259規範中針對以下八大項需管控物質做了3階段的時程管控. 1. 重金屬(鉛.鎘.汞.六價鉻) 2. 含氯有機化合物(多氯聯苯, 多氯奈丸, 氯化石蠟, Mirex and 其他的有機氯化合物) 3. 含溴有機化合物(多溴聯苯, 多溴聯苯醚, TBBP-A-bis, 其他的有機溴化合物) 4. 有機錫化合物(三丁基錫, 三苯基錫化合物) 5. 石綿 6. 偶氮化合物 7. 甲醛 8. PVC及其混合物 鎘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 包材;注塑膠料裡的穩定劑,色料,染劑(<5PPM)及顏料;標籤;漆包線;印字膠;油漆,油墨,表面處理(電鍍),漆包層 Level 2---01/01/2005前需廢止: 錫材(鎘含量在20PP以上的錫材) Level 3---尚未明定廢除時間: 因為信賴性考量在電鍍材料所加的鎘. 鎘含量的測試方法請參考SS-00259-1-2002 鉛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 包材; PCB板上的油漆,油墨和顏料. Level 2---04/01/2004前需廢止: 零部件的外PIN電鍍?端子焊錫; 塑膠或橡膠裡(只針對外露的產品,也就是會與人接觸到的產品)的穩定劑,色料,染料,油漆和油墨(LAN-MA TE膠殼((對於塑膠和橡膠允許含量<100PPM)); Level 2---01/01/2005前: 所有非level3的部分.含鉛量小於85%的錫材; 含鉛量大於1000PPM(0.1%)的

Level 3---尚未明定廢除時間: 零件內部用來焊接的高溫錫材部分(只含鉛量大於85%的錫材)含鉛量大於0.4%的銅合金; 含鉛量大於0.35%的鋼合金; 含鉛量大於0.4%的鋁合金 鉛含量的測試方法請參考SS-00259-1-2002 汞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包材; 顏料; 油漆及油墨; level 2---01/01/2005前需廢止: 所有非level 1及level 3的部分. Level 3---尚未明定廢除時間: 都是針對燈而言. 六價鉻 只有機及非有機化合物.有機鹽及非有機鹽及其他物質(金屬物質及合金部份不在限制使用範圍內)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 包材; level 2---01/01/2005前需廢止: 油漆或油墨; 防腐蝕處理的部分 多氯聯苯(PCB) level 1---需立即禁止使用: 所有用途(電容,潤滑劑,絕緣劑,變壓汽油液,塑膠裡的阻然劑等) 多氯奈丸(PCN) level 1---需立即禁止使用(含三個或更多的氯原子基): 油漆及潤滑劑等 氯化石臘(CP) 針對短鏈的氯化石臘物質並有以下要點: C10-13, 氯含量超過50%以上 level 1---需馬上禁止使用: PCB板(及其附件), 櫃子 Level 3---尚未明定廢除時間: 非level 1的部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生效日期: SF-CMS-QR-01E 注: 1、对于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2、以上带“★”的禁用有害物质,要求供货商提供检测机构(如:SGS、ITS、TUV)的检测报告。

3、规定为限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提供的物料如果含有,请制订减少使用计划,以至达到禁用。 4、此清单所禁用/限用的有害物质是根据: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SS-00259最新版、Delta <10000-0162>要求以及其它客户要求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供货商已知悉以上内容,请负责人签名、盖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质协议书 甲方: 乙方(物料供应商): 为了建立全球的绿色家园及应对欧盟RoHS指令和REACH法规,甲方为持续改进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修改了《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坚持不断的遵守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禁止和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提升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感,为客户和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为此,甲方对各已方(物料供应商)作如下的要求:1、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现在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甲方《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 标准》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的,请即时传真或速递《不使用对环境有害物质承诺书》于甲方采购部,同时提供RoHS 2.0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如有必要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抽样给有资质的外部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以此来确保其真实性。 2、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不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有害物质的供应商,请尽快送样到 权威机构检测,证明是否含有鹰达行《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中所规定的有害物质。 3、检测也可委托甲方进行,但必须是书面委托,且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检测费用由乙方承 担。 4、如乙方在指定的检测机构已经进行了产品检测,且保证产品是按相同工艺相同原料生产 的,甲方视其产品检测报告有效。 5、如乙方改变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等生产时,请一定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保证书。 6、请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赔偿和承担。 7、希望各乙方(物料供应商)也建立不使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实施RoHS指令和遵守REACH 法规,建立绿色生产平衡,乙方也必须不定期对其供应商进行考核验证,保证其物料来源及生产过程不受污染。 10、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 此协议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补充,请各乙方务必予以配合为谢!

欧盟禁限用物质

近几年,我国橡胶工业在环保和节能方面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欧盟(EV)发布的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对我国橡胶制品的出口形成了“绿色壁垒”,特别是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欧盟有关电子电气的RoHs指令,使我国橡胶工业面对更加严峻的局面。换一个角度看,为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和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在生产场所也要加强环保。橡胶工业是能耗较大的行业,面对能源日趋短缺,橡胶企业存在着潜在危机,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 笔者关注橡胶行业的环保问题已有多年,并多次呼吁橡胶行业的同行们要重视环保,期望本文能引起业界人士更大的关注。 1 环保 橡胶工业的环保包括两个课题:一是使用环保的原材料,二是尽量降低生产过程对环境的污染。 1.1 橡胶制品原材料的环保 要求生产出来的橡胶制品不含有超过限定值的有害物质,不使用禁用的有害物质,以免危害人体健康,特别是致癌物。 1.1.1 重要的环保法规 许多国家都颁布了本国的环保法规,其中欧盟最为严格,而我国却相对滞后。 欧盟成立以来,传承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和欧共体(EC),发布了许多有关环保的条例(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决定(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avice),其中以指令为最多。 欧盟重要环保法规中涉及橡胶的主要指令(下文EU-D表示欧盟指令)有: ①EU-D 67/548/EEC,系有关危险物质的分类、包装和标记的指令; ②EU-D 76/769/EEC,系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某些危险物质及制品的指令(简称RoHS指令); ③EU-D 94/62/EC,系有关包装及包装废弃物的指令,规定了四种重金属的极限值; ④EU-D 2000/53/EC,系有关报废车辆的指令(简称ELV指令)涉及铅、镉、汞和六价铬; ⑤EU-D 2002/95/EC,系有关电气电子设备的指令(简称EEE RoHS指令)涉及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2006年7月1日实施。 ⑥EU-D 2003/113/EC,系禁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的指令。 其他国家也有一些环保法规,重点有德国《关于有害物质的技术法规》TRGS 552、TRGS615、TRGS 905,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等。 特别要强调的是,只有通过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认可的GLP(Good LaboratoryPractice)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才能获得欧盟的认可。 1.1.2 主要的禁/限用有害物质 欧盟及其他国家环保法规对某些具有一定危险特性的物质实施了禁用和限用,这些物质中许多具有致癌性(诱导有机体突变)。 笔者综合各种资料,将可能涉及橡胶制品的主要禁/限用主要有害物质列于表1。表中致癌性资料系根据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发表的有关评价化学物质对人类致癌危险性的一系列论文获得的信息。

有害物质清单

更改履历 1.背景 1.12003 年2 月欧盟颁发的ROHS 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 的指令)与WEEE 指令(关于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两项强制性的环保领域的技术 法规。 1.1.1 ROHS 指令规定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 1.1.2 WEEE 指令规定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再利用,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1.1.3这些法规的颁发,要求电子电气设备的供应商增强环保意识,制定企业级的环

境.管理体系,并具体落实企业的各项环保活动以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创造健康安全环 境”的环保理念,积极地推动绿色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努力实践资源的循环 再利用,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致力成为国内绿色企业的典 范。 1.2.1***环境管理体系作用: 1)控制并尽可能地减少公司各项企业活动和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对环境的影 响; 2)要求***的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的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 减少环境污染并提供绿色环保的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 3)保证各项环保活动的落实并确认其效果,并持续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相关标 准与流程。 1.2.2《环保产品中禁止使用、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的管理标准》是***环境管理体系标 准之一。 2.目的 2.1规定***产品所使用的物料(Parts)与材料的生产工艺过程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 定化学物质,以减少***产品中的物料(Parts)与材料的制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2.2规定***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定化学物质,以减少***产品生产 过程环境污染。 2.3规定在***的产品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定化学物质,管理其含有量,以降低*** 产品环境负荷。 3.范围 3.1本规定适用于以下与***交易的物料(Parts) 1)半成品(Semi-finished products); 2)物料(Parts) 塑胶(Plastics)及塑胶构成的材料、螺丝(Screws)等五金物料(Parts)、玻璃物 料(Parts)、电气/电子物料(Parts)、包装材料及包装用物料(Parts)。 3)构成物料(Parts)及产品所必需的辅料; 4)产品说明书。 3.2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和***交易的产品 1)***设计、生产、销售及供给的所有产品。 2)在供应商处设计和生产,但贴***的商标供应市场的产品。 3)由***设计,在供应商处生产后贴***的商标供应市场的产品。 3.3本标准可能因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客户的要求等作相应的变更。 4.引用法规或标准

保健食品可用与禁用物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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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是当今消费市场颇受欢迎的“好东西”,但并不是所有人群都适宜食用保健食品,更不是所有“好东西”都可以进入保健食品之中。卫生部今天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次将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禁用物品名单公之于众。 保健食品,即适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据了解,自1996年保健食品正式纳入卫生部门审批至今,已有多达数千种保健食品先后通过批准上市。 为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的管理,也让广大群众和生产厂家更多地了解保健食品原料使用的规定,卫生部此次发出的通知开列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附件1)、《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附件2)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附件3)。其中附件1中的87种药食同源物品,可以在普通食品中使用;而附件2中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只可以有限度用于保健食品之中。 根据《通知》规定,申报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4个。如使用附件1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4个;使用附件1和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要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 另外,《通知》重申,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的物品或原料,要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核;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和国家保护动植物等物品的,也要严格遵照已经颁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保健食品可用和禁用物品清单(全文) 卫生部3月5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三种物品名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

药食同源目录,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

药食同源目录,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 字体: 小中大| 打印发表于: 2006-11-16 11:24 作者: 微笑的雨来源: 中医药论坛 卫生部公布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物品名单 卫生部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三种物品名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RoHS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RoHS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目录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 (5) 4.1产品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4.2产品中有害物质申报要求 (5) 4.3 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4.4 电池中有害物质的管控标准 (5) 5 有害物质检测 (6) 6 标识要求 (6) 6.1 有害物质符合性区分标识 (6) 6.2 物料材质标识 (6) 6.3 电池标识 (7) 7 有害物质符合性确认 (7)

禁/限用物质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委托设计、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部件、材料及生产所需使用的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售卖的所有产品、及产品所有的部件/材料/配件等、以及提供给最终客户的产品的所有包装和所有将随产品交货的间接原料(例如说明书,使用手册,广告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以下仅列出RoHS及其修订指令、WEEE指令及标识标准、隔指令、包装指令和电池指令及其标识标准,及塑胶产品的标识标准,根据企业的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删减所需的引用文件) Directive 2002/95/EC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5/618/EC amending Directive 2002/95/EC, establishing the maximum concentration values for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5/717/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he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Directive 2005/747/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Directive 2006/310/EC amending for the purposes of adapting to the technical progress the Annex to Directive 2002/95/EC, as regards exemptions for applications of lead Directive 2002/96/EC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WEEE) Directive 91/338/EEC amending for the 10th time Directive 76/769/EEC (Cadmium Directive) Directive 91/157/EEC on batteries and accumulators containing certain danger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93/86/EEC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Directive 91/157/EEC Directive 98/101/EC adapting to technical progress Directive 91/157/EEC

ZDHC发布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Z D H 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 R S L)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Inc.、G -STARRAW、HM、INDEX、JACK?Wolfskin、Lbrands、LEVISTARAUSS&CO、李宁、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TEDCOLORSOFBENETTONL。 按照ZDHC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 RSL,ManufacturingRestrictedSubstances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16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ZDHC发布最新的限制物质清单(MRSL) 根据有害化学品零排放(ZDHC)计划第二版,其ZDHC的相关品牌成员都将执行针对服装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Inc.、G-S TARRAW、HM、INDEX、JACK Wolfskin、Lbrands、LEVISTARAUSS&CO、李宁、M &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TEDCOLORSOFBENETTONL。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紫河车胶囊申请保健食品的说明 经咨询贵州省药监局保健食品处处长和专门从事代理保健品开发及申报的机构,根据食品、新资源食品、《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文件中的(附件1)和(附件2)规定,紫河车不属于可作保健食品原料申报的物品,如果要用紫河车作为保健品原料申报,属于规定中的“之外”行列,需先申报新资源,新资源批下来后才能再作保健食品申报,但申报新资源预计要2左右年时间,之后再报保健食品也要2年左右,两样申报连官方收费+代理费,预计研制和申报需60-70万左右资金,而且新资源很难批,拒考察基本没批过,另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生产保健食品,需对生产企业进行保健食品GMP认证并获证书,同时规定了只能申报27种功能和营养补充剂以内的保健品,如不属于这27之内的,从法规出台到现在,拒调查,从来没批准过一个新功能。 所以建议放弃申报,否则一但申报失败,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聂学龙附: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现印发《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见附件),并规定如下: 一、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的物品(或原料)是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保健食品中涉及真菌、益生菌等物品(或原料)的,按照我部印发的《卫生部关于印发真

不使用有害物质协议书及禁用物质清单及承诺书

深圳市鷹達行實業有限公司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單及標准 生效日期:2011年3月30日 SF-CMS-QR-01E 注: 1、對於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2、以上帶“★”的禁用有害物質,要求供應商提供檢測機構(如:SGS、ITS、TUV)的檢測報告。 3、規定為限用的有害物質,供應商提供的物料如果含有,請制訂減少使用計劃,以至達到禁用。 4、此清單所禁用/限用的有害物質是根據:歐盟RoHS指令、REACH法規、SS-00259最新版、Delta <10000-0162>要求以及其它客戶 要求中最為嚴格的要求。

供應商已知悉以上內容,請負責人簽名、蓋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質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鹰达行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物料供应商): 为了建立全球的绿色家园及应对欧盟RoHS指令和REACH法規,甲方為持續改進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修改了《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堅持不斷的遵守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禁止和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提升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感,为客户和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为此,甲方对各已方(物料供应商)作如下的要求: 1、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现在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甲方《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中 规定的有害物质的,请即时传真或速递《不使用对环境有害物质承诺书》于甲方采购部,同时提供RoHS 2.0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如有必要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抽样给有资质的外部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以此来确保其真实性。 2、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不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有害物质的供应商,请尽快送样到权威机构 检测,證明是否含有鷹達行《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中所規定的有害物質。 3、检测也可委托甲方进行,但必须是书面委托,且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在指定的检测机构已经进行了产品检测,且保证产品是按相同工艺相同原料生产的,甲方 视其产品检测报告有效。 5、如乙方改变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等生产时,请一定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保证书。 6、请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 担。 7、希望各乙方(物料供应商)也建立不使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实施RoHS指令和遵守REACH法規, 建立绿色生产平衡,乙方也必須不定期对其供应商进行考核驗證,保證其物料來源及生產過程不受污染。 10、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 此协议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补充,请各乙方务必予以配合为谢! 甲方:深圳市市鹰达行实业有限公司乙方(物料供应商): 盖章: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卫生部公布的药食同源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及保健食品禁用物品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金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鼓、菊花、菊苣、黄芥子、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腹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适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子、赤芍、远志、麦冬门、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缨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兰、胡芦巴、茜草、荜葧、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婴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卫生部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卫生部今天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三种物品名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艹下加需)、桃仁、桑叶、桑(木右加甚)、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艹下加服)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绿色产品化学物质禁(限)用标准规范手册A_0

Green Product Chemical Substance Specification Standard Hand Book 页码Page No.﹕第2页共16页 目录 内容页次 Contents Page a.封面 (1) b.目录 (2) 1.目的 (3) 2.范围及权责 (3) 3.名词定义 (3) 4.参考资料 (3) 5.流程 (3) 6.主要规格说明及检查项目……………………………… 3~14 7.附表……………………………………………………… 15~16

Green Product Chemical Substance Specification Standard Hand Book 页码Page No.﹕第3页共16页 1.目的﹕ 关于构成OPTOpower产品的零件、设备及针对供应商之管理,对原物料及成品中所含成分属环境冲击及有害环境之禁用物质做有效的量测与监控。 2.范围及权责: 2.1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设计、制造或任何贴有OPTOpower的商标进行销售或发布的产品,包括所有部材及维修零件皆适用,及供应商使用在生产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它对产品造成污染之工具及耗材等。 2.2部件和材料的适用范围: ①包括半成品。例如:印刷电路板组件、模组等组装部件等。 ②包括附件。例如:零件之附件、特性资料等。 ③包括产品所使用的附属材料。例如:胶带、焊接材料、粘结剂…等。 ⑷包括所有部件的包装材料。例如:栈板、托盘、打包带、纸箱、塑胶袋、胶带、标签、缓冲材料、印刷油墨及涂料等。 3.名词定义:无。 4.参考资料﹕ 4.1欧盟WEEE 2002/96/EC 4.2欧盟RoHS 2002/95/EC 4.3欧盟91/338/EEC镉含量指令 4.4欧盟94/62/EC及2004/12/EC包材指令 4.5sony-00259部材&材料中的环境管理物质管理规定 5.流程:见附件7.1《文件流程图》及7.2《禁用物质各阶段文件流程》 6.主要规格说明及检查项目: 6.1环境管制物质如表6.1所示,为宏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必须管制的环境物质,本办法6.2 中各管制物质之含量标准与法规依据,应确实执行。

有害物质管控清单

零部件及原料有害物质管控清单 事由关于零部件及原材料有害物质管控清单涉及产品所有冰箱零部件 根据我司《零部件及原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规定》新增加的有害物质管控内容,质量部认定室结合零部件、原材料现状,整理以下部品重点控制清单: 序号有害物质类别有害物质含量标准管控对象 镉<70mg/kg 铅<700mg/kg 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汞<700mg/kg 1 RoHS指令(2011/65/EU) 六价铬塑胶类 < 700mg/kg 所有零部件及原材料。 联苯醚 电镀件:阴性 多溴联苯<700mg/kg, 多溴联苯醚<700mg/kg, 2 包装指令(94/62/EC)铅、镉、汞、六价铬四种重金属总量<100mg/kg,包装件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邻苯二甲酸盐总量<950 mg/kg;用于软PVC塑料件,出口冰箱特别是大客户3 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二甲氧基乙酯(DMEP) 单一物质含量<950 mg/kg。重点关注冰箱门封、电源线、内藏导线等。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nPP) 邻苯二酸二异戊酯(DiP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邻苯二甲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 酯(DHNUP) 邻苯二甲酸二(C6-8支链与直链)烷基 第 1 页,共 4 页

a)、与食物接触类材料,可放入 a) 所有带有强烈橡胶或萘气味的材料; 口中的材料和三岁以下儿童的玩 具 苯并芘:不得检出(<0.2 b) 所有软性聚合物材料(塑料和橡胶)以及 a 、苯并芘 mg/kg );18 种PAH 总量限值: 可能会与皮肤接触的深色硬性聚合物材料; c) 油漆和防腐材料(萘和甲基萘); b 、18种多环芳烃总量(包含苊、苊烯、 不得检出(<0.2 mg/kg ); 蒽、苯并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 b )、与皮肤接触超过30 秒(长 d) 出口冰箱特别是大客户重点关注以下制 4 18种多环芳烃(PAHs ) 苯并(g,h,i) 二萘嵌苯、苯并(k)荧蒽、屈 时间接触)的材料和非第一类的 件:内胆材料、透明塑料件、制冰格、金属 (浸塑)层架涂层、上、下门定位板及拉手、 、二苯并(a,h)蒽、荧蒽、芴、茚并(1,2,3- 玩具 苯并芘:1mg/kg );18 种 cd)芘、萘、菲、芘、苯并[j]荧蒽、苯并 PAH 总量限值:<10mg/kg ); 门封、电缆线、塑料装饰条、铭牌等; e) 冰箱内部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制件按一类指 [e]芘) c )、与皮肤接触低于30秒(短时 间接触)或不与皮肤接触的材料 标控制;冰箱外观可能与人体皮肤接触的制 苯并芘:20mg/kg );18 种PAH 总 件按二类指标控制;除上述制件外,按三类 量限值:<200mg/kg )。 指标控制。 高度关注物质(SVHC )在 物品中不能超过950 mg/kg 。 对零件或零部件的SVHC 含 量具体要求: 5 REACH 法规SVHC 截止2015.2.2共161种。备注:按欧盟最新标准执行 1) 对单一材料零件,SVHC 含量 所有原材料及零部件 不能超过950 mg/kg ; 2) 对组件的零部件,需按拆分原 则进行拆分,按每种材质SVHC 含量不能超过950 mg/kg 。 (玻璃、陶瓷、混合物等) 冰箱整机及零部件气味 气味和味道 <3 冰箱内饰件及门封(整个产品) 全面迁移 可迁移的物质 <10mg/dm 2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及涂层零部件 铅<0.02 mg/dm 2 ,镉<0.005 金属材料的金属迁移 重金属 mg/dm 2 镍<0.1 mg/dm 2 ,铬<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金属零部件 0.45 mg/dm 2 ,铜<0.3 mg/dm 2 钡<1mg/kg ,钴<0.05mg/kg , 塑料材料的金属迁移 重金属 铜<5mg/kg ,铁<48mg/kg ,锂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塑料零部件 <0.6mg/kg 锰<0.6mg/kg ,锌< 18 种 多 环 芳 烃 苯并芘18种多环芳烃总量(具体物质见 具体指标见管理规定4.12 可能与人皮肤、食品接触的塑料及涂层零部 (PAHs ) 附录A ) 件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DEHP ) 邻苯含量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邻苯二甲 DBP<0.05%;其余<0.1%。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增塑剂及PVC 材料零部件 6 欧盟食品 酸丁基苄酯(BBP )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 接触材料 ( DINP )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异 癸 酯 法规 有机挥发物总量 单体物质 <15 mg/dm2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ABS 、GPPS 、HIPS 零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公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三种物品名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 (按笔划顺序排列)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

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标准

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不同消毒对象所用消毒剂的原料清单,包括对人体皮肤粘膜、对医疗器械、对生活饮用水、对餐饮具、对瓜果蔬菜、对物体表面及对环境消毒所用消毒剂的原料成分清单。同时规定了消毒剂配方中的禁用、限用物质。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从事消毒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也适用于经销和使用进口消毒剂的部门、单位或个人。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剂 disinfectant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本标准规定的消毒剂,包括化学类、金属类、植物类及生物类及由发生器或生成器产生的臭氧及臭氧水、酸性氧化电位水、二氧化氯等。 3.2 活性物质 active substance 在消毒剂配方中,对有害微生物具有广谱或者特殊杀灭作用或抑制作用的物质。 3.3 惰性成分inactive substance 在消毒剂配方中,起防腐蚀、护肤、稳定、定剂型、调解酸碱度等作用的非活性物质。 3.4 CAS编码 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 number 美国化学文摘服务社为化学物质制订的登记号,该号是检索有多个名称的化学物质信息的重要工具。是某种物质(化合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序列(Biological sequences)、混合物或合金的唯一的数字识别号码。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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