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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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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 小产权房不符合规划不能“转正”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丁文在接受采访时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通过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引发了大家对小产权房的关注,一方面,过去买了小产权房的人看到了房屋“转正”的机会,他们希望能够通过一定的补证程序,将购买的小产权房合法化;另一方面,最近,北京、上海周边的小产权房销售火爆,价格陡增。为此,两部委下发了紧急通知叫停小产权房,希望大家全面理解《决定》精神。

丁文认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增加集体经营性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国家一个趋势和导向,应该坚持,但有两个前提:“首先要符合城乡的土地建设规划,土地是稀缺资源,国家必须进行规划;其次是土地要进行用途管制,这两条是硬杠杠,不能突破。”丁文对《决定》和两部委联合下发叫停小产权房的通知做出了自己的理解,他认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一个制度性变革,现在国家出台的只是宏观性的政策,今后应该还会进行相应的法律修改和法律制定。例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目前的《物权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等有抵触,今后这些法律应该会做出相应修改。

早在2007年《物权法》制定前,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会理事孟勤国就明确提出应该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其实很多人对于小产权房有误读,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不是小产权房,因为宅基地是分到各家各户的,不可能大规模建房。小产权房应该是建在耕地和农村兴办企业用地上,不符合规划,没有经过国家审批的房屋。”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多人都呼吁将小产权房转正,但我们不能因为现在小产权房数量多,就让它们“转正”,这是违法的。在耕地上建的小产权房冲击到了我国18亿亩耕地的红线,并且也违反我国的土地规划。

国土局 | 将对小产权房治理拿出意见

洛阳到底有多少小产权房,这些小产权房将来的命运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洛阳市相关部门。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产权处处长告诉记者,房管局对小产权房管理一直是个模糊概念,因为房管部门管理的是商品房相关证件的办理,小产权房不涉及房产证办理,根本不会到房管局备案,所有洛阳市小产权房到底有多少,房管部门并不清楚。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高战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产权房的实质是没有产权,属于违章建筑的一种,更是高房价下诞生的一个“怪胎”。最早从北京开始,随着房价的不断攀涨,一般普通的工薪低收入阶层,对商品房高房价望而却步,于是出现了所谓的小产权房,这些住宅都是占用集体建设用地或者耕地建房对外出售。随即波及全国各地,大城市市郊最为盛行。洛阳的小产权房多出现在城中村、郊区。集中表现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盖房子对外销售,而执法部门对此的监管往往力不从心,导致小产权房难治理。“集体建设用地也可以转化为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走征收、补偿、报批、招拍挂程序,然后再开发商品房,而小产权房根本不走这些程序直接建房,所以是违法的。建议市民不要购买,否则权益很难得到保护。”高战民说。

高战民还介绍说,目前洛阳到底有多少小产权房,国土部门也没有一个准确数字。但是

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联合下发通知后,洛阳市很重视,市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或将联合“过滤”小产权房,对小产权房如何治理等将会拿出意见。

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2日发布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一些地方迅速行动清理整治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民间长期对由乡政府、村委会颁发产权证或对无任何审批手续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的习惯性称谓。其房子本身并没有问题,主要在于农村集体用地只能在内部流转,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也不能卖给有城市户口的人。

这次小产权房被叫停,又引发业界一场大的争辩。地产大佬任志强认为,小产权房绝无转正入市的可能。他还形象比喻,小产权房转正如"今天强奸完了以后明天就合法化了"。不过,专家孟晓苏表示,国土部、住建部上周末发布的叫停小产权房违法建设、销售的文件仅仅是为了摆姿态遏制投资而已,小产权房肯定会转正。

按理说,国家相关部门乃至于法律法规从未对小产权房进行过正名,小产权房入市的"幻想"应该崩塌才对,但为何近年来要求小产权房转正的呼声却越来越大?一方面,购买小产权房民众也是无奈之举,城里人买不起商品房,只好跑到郊区去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价格一般是周边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1/2。另一方面,购买小产权房也存在着投机和侥幸心理,那些小产权房的投资者认为法律迟早会让"小产权房转正"。

那么这次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为啥要发布紧急通知,马上宣布"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呢?

其一,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此前,一份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布的"383方案"中提到:"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有条件转正。"

在这种情况下,多地二手市场"闻声而动"。大肆开发"小产权房",试图谋取暴利。然而,"这是一种误读"。《决定》中有关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表述,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成,农村的地要变成城市的地,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两部委急于对小产权房不予转正的澄清是为了遏制投机者对小产权房的肆意抄作和违章搭建。

其二,目前我国一二线城市商品房投资投机性泡沫过大,总体需大于供。新一届政府在当前经济形势还不稳固的情况下,对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是求稳,希望通过增加保障房建设、房地产税扩围,来稳定房价泡沫,最终让一二线城市房地产泡沫达到软着陆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让小产权房转正,会使大量房源流向商品房市场,给房地产市场造成严重冲击。

我国小产权房数量有多少?根据全国工商联的数据,从1995年到2010年,全国小产权房建筑面积累计超过7.6亿平方米,相当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总量的8%。而非官方的数据更惊人,有统计数据甚至显示,目前全国小产权房总量或已超过70亿平方米,若按100平方米/套来计算,相当于全国就有7000万套的小产权房。如此惊人的小产权房数量,如果让其转正,房地产泡沫将瞬间崩溃。即便是让部分小产权房转正,也会对一二线城市的高房价形成冲击。

其三,小产权房在"疯狂",损坏的不仅是法律的威严,对耕地保护红线形成冲击,更会扰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秩序。目前小产权房之所以要远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就是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小产权房在不支付差价的情况下实现转正,就是对市场经济中诚实守法消费者的嘲弄,是对产权保护和契约精神这两大市场经济支柱进行砍伐。但是如果部分小产权房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便可转正,那该缴纳多少,目前并没有相关制度规定!

小产权房问题拖了很久,越往下拖越难办。两部委的紧急通知其实是重申了以往的政策,更进一步的破解之道应该尽快跟上。从大方面讲,应该尽快理顺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机制,让一二线城市商品房价格能够合理回归,这等于对小产权房疯涨实施"釜底抽薪",让其有限的价格无法抵消违法的成本,不再产生增量。从小的方面来说,小产权房的存量究竟如何处置?也要有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出台。让大家都知道存量和增量小产权房最终的解决方案,有利于杜绝投机炒作。

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时宣布坚决叫停小产权房,是对"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的重申,虽然它浇灭了小产权房转正的幻想,给投机投资者当头棒喝。从中也看出,新一届政府并不想让小产权房转正影响到目前的房价泡沫的逐步平稳着陆进程。不过,笔者认为,小产权房的问题不能再拖了,越拖事情越难办,相关部委应该小产权房未来的走向给予明确的说法,这样才能真正遏制住小产权房市场的乱像。

近年来,小产权房越来越多的被人关注,很多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这种“廉价”的房子。但是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很多人并没有真正的搞懂。另外,由于小产权房交易越来越多,但是小产权房买卖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而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购买小产权房能拿到房产证吗。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一)小产权房的定义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二)小产权房的性质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说明一开始相当多的农民本身自己没有建设能力为了尽快建好自己的房屋把一部分小产权的房子卖出去。差不多以集资的形式把自己的房子建起来。虽然暂时没有权证,还是有相当多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购买了小产权房。既购买了相当便宜的房子自己居住,同时也是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农民解决了的建房资金难题。

二、购买小产权房能拿到房产证吗?

(一)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

合同有效。

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

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购买小产权房能拿到房产证吗

如前所述,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也就是说因为小产权房并非由国家所颁发,所以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土地证,也相当于买了小产权房的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的所有权。

以上就是对“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购买小产权房能拿到房产证吗”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总的来说,小产权房的购买有着一定的风险。对于小产权房的产权的取得,要按具体的情况分析,所以建议您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对房屋的性质区分清楚,以免得不到产权,造成利益损失。如果自己不能分清房屋性质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小产权?法律定义及相关解释

?北京资讯

?2013年11月25日

?来源:百度百科

什么是小产权?法律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

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小产权房相关解释

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和国外比中国房产拥有的只是房产,不拥有土地终身使用权。价值差在土地所在位置的价值。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2012年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事实上,虽然在政策和法律层面没有对“小产权房”的权属予以确认,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地方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已经对“小产权房”进行了实质性的确认。也就是说,已经按照权属明确的方式,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小产权房”按照商品房予以作价。为什么近年来城郊居民建“小产权房”的热情大增,很大程度上,也与实际“认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如此一来,如果新的政策不能对“小产权房”的事实权属予以确认,将有可能引发“小产权房”所有者的不满,并有可能引发许多社会矛盾。

据悉,按照国土资源部的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全国的“小产权房”面积已累计高达66亿平方米。显然,目前的“小产权房”面积,肯定远高于这个数目。这也意味着,“小产权房”已成为全社会居民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没有办法再在改革过程中继续回避和拖延这个难题。

那么,到底应当如何破解这一矛盾,并在解决过程中不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呢?笔者认为,应当分步推进、逐步解决。

首先,要对全国的“小产权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搞清楚到底有多少“小产权房”。在此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分析。如自住的、投资的、炒作的等。特别是对自住“小产权房”,必须做好严格的统计和核定工作,避免在解决时产生矛盾。

第二,要对“小产权房”的建设时间作出准确认定,特别是2008年在新一轮房价上涨以后建设的“小产权房”,必须进行准确认定。因为,这一阶段投资“小产权房”的情况比较严重。如果是投资,在处理过程中绝对不能开口子。

第三,制定分步推进的办法和措施。原则上,对自住的“小产权房”,特别是2008年以前形成的“小产权房”,应当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具体实施步骤是,先通过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费用,使其具备保障房资格,并明确可以上市最短期限,如5年、8年等。一旦通过正式上市,将可以给予全面确权。而对其他“小产权房”,则严格按照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特别是在城市已经拥有多套住房的投资者、炒房者,还要加收滞纳金等。否则,予以没收,作为公租房进行出租或转让。

第四,从政策出台之日起,严禁新“小产权房”。一经发现,按违章搭建坚决予以拆除,且处以相应罚款。

总之,“小产权房”的问题,还是要尽快制定解决方案,避免矛盾和问题的进一步累积,造成处理的难度更大。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 XX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国家和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屡屡提示建设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但仍难以遏制“小产权房”这一现象的蔓延。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小产权房建设面积达六十多亿平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小产权房数量非常之大,而且已成事实,是多年来累积起来的问题。 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就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1月29日指出,如不尽快清理小产权房,城镇化进程加快后,问题的蔓延将进一步加速,范围会进一步扩大,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要重点打好6场硬仗,清理小产权房列为重中之重。 小产权房的危害性很大,一方面挑战了法律权威,损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信和尊严;另一方面扰乱了国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影响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给社会安定埋下了隐患。更为严重的是,小产权房的大量违规建设,将危及国家保护耕地政策。 所以,建议你还是不要买小产权房好。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 “小产权”、“乡产权”住宅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设部在近日也发布了购房风险提示。表示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

论“小产权房”的法律保护

论“小产权房”的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是我国当前房地产建筑业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而近些年,我国关于小产权房的合法化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是否合法,如何有效管理小产权房,无疑成为了当前必须要考虑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并没有设置十分完善的关于小产权房的法律法规制度,这让我国小产权房管理趋于混乱。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探讨小产权房的法律保护问题势在必行。 标签:小产权房;利益;合法化 doi:10.19311/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18907499.html,ki.1672 3198.2016.22.063 0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发展日新月异。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小产权房问题成为了争议的焦点。而我国当前关于小产权房的相关法律建设并不到位,存在着冲突矛盾的地方,无论是《民法通则》、《物权法》,还是其他一些法规,都没有有效设置相应的小产权房的立法保护。因此,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对“小产权房”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1 我国小产权房行业现状分析 从目前来看,我国加快了对小产权房的治理和管控力度。2014年,国土部联合住建部,在全国范围内对小产权房进行了专项整治,拆除了很多严重违法违规的小产权房,然而,2015年后,小产权房再一次掀起高潮,不断出现小产权房问题,全国各地的小产权房不断出现,给我国的房地产业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小产权房再度升温的背景下,小产权房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多。虽然一些地区对小产权房进行了整治,但是效果不佳,也起不到有效的震慑作用。为此,我国相关学者开始呼吁对小产权房的改革,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相关部门更多时候是采取一种冷处理的态度。从各界的态度来看,我国学者更倾向于将小产权房转正,通过设置一些税费措施来加强管控,这样也能够有效缓解房价问题,也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工市民化。还有学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设置一个时间节点,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如果新建小产权房则进行严格处理。对于遗留的小产权房则应该完善相关手续问题。总之,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我国应该进一步规范小产权房市场,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护相关利益人的合法利益,也能够有效维护我国房地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2 小产权房应当合法化的缘由 2.1 法律规定的要求 从我国的民法角度来讲,小产权房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性决定的。《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标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29818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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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危及国家保护耕地政策。 所以,建议你还是不要买小产权房好。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 “小产权”、“乡产权”住宅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设部在近日也发布了购房风险提示。表示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 北京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昨日表示要停建停售小产权房,在业界引起很大震动。 北京新基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卫克坦称之所以目前出现众多小产权房,主要是高房价造成的,许多购房者无法承受高房价而选择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一些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借口打政策擦边球建设大量小产权房,购房者是没有资格办理产权证的,这种小产权房对保护耕地也非常不利,因此政府下令停建停售小产权房是净化地产市场的一项有力措施。 张卫克建议,政府要解决问题,除了停建停售小产权房项目外,还应加大土地供应,加大经适房等具有保障性用房地块的供应,给这些购买小产权房的群体提供足够多的买得起的房屋,使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建议,政府在停售停建小产权房时要充分考虑到购买者的利益,对于已经停售的项目,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人的房款,在保证了这些购房者的利益之后再按法律程序去处理违法开发商。

二手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最全、最合理,一次性付款)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 买受人(乙方): 房产所在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楼单元位于第层室,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并附带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他附带:。(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家庭(夫妻)共同安置房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含附带房屋建筑和设施)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购房款, 乙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小写),大写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承诺及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收取购房款项。 2、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能够办理产权证书且顺利过户。 3、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及土地拥有所有权(拆迁安置所得),并没有任何出租,除上述甲方各当事人为不存在其他共有权人且甲方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

买了“小产权房”官司一场接一场

两家人闹了3年 卖房人补了近10万元给买房人 一套“小产权房”,两家人闹了三年。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决,小产权房买卖违法,判决买房人返还房屋,卖房人赔偿市场差价近10万元。 ■商报记者王红伟 通讯员孙燕刘娜 卖主告买主 买主告卖主 我不卖了,你还我房屋 2003年,郑州市民代女士与靳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靳先生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卖给代女士。代女士先付了5万元钱,双方约定,余款等房屋过户手续办好再付。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房子属农村集体组织开发的“小产权房”,依法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没能过户到代女士名下,靳先生也没拿到余款。 2007年,靳先生找到代女士,要求返还房屋,遭到拒绝。靳先生将代女士告上了法庭。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小产权房系集体土地,违反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判决解除合同,代女士返还房屋。 代女士不服,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买主告卖主 你赔我近10万元损失 2008年2月,代女士又将靳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因房价升高带来的损失及装修花费共计24万余元。认为靳先生在明知该房屋用地是村自主开发的集体用地的情况下,仍然承诺能够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靳先生对合同的解除存在明显的过错。 靳先生不认可,提起反诉,要求代女士支付5年来的租金近4万元。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靳先生承担主要责任,赔偿代女士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近10万元;代女士也有一定过错,则须支付靳先生5年房屋租金2万余元。 判决下达后,靳先生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怎样写小产权购房合同-最新范文

怎样写小产权购房合同 我们在购买小产权房屋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你了解过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怎样写小产权购房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产权购房合同1 出卖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市__号六层单元房的二楼北单元,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以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元整(¥:153000.00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此地皮属国有土地,甲方不承诺办理房产证手续。 三、交款办法:购房款一次性付清,即交付乙方钥匙。 四、乙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得随意要求退房,若有特殊理由,经甲方同意后,必须接受按乙方交款总额的5%,赔偿给甲方,作为赔偿给甲方的经济损失。 五、购房户应得房屋设施标准: (1)水、电入户; (2)外墙甲方采用水泥压光刷外墙漆为标准; (3)室内墙面水泥压光,地板为毛地板; (4)厨房、卫生间、上下水预留接口到位(不包括洁具); (5)阳台铝合金封闭(包括推拉扇); (6)入户门为三防盗(室内门由用户安装)。 六、房屋所属权:永久性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出让,甲方不能以

任何理由阻挡,否则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__号六层楼内的场地、楼梯、通道、属所有住户公共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八、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任何人都不能私自改变主体结构,若违犯合同规定的住户,要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轻者甲方责令恢复原状、重者移交人民法院),有权行使甲方职责。 九、购房户居住期间必须服从楼房负责管理规定的各项制度,违者楼房负责人有权采取措施停电、停水给予制约。 十、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有购房户提出公证,由乙方向公证单位交公证费,甲方概不承担。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小产权购房合同2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合同如下,双方自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淄博市区室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证

北京小产权房项目首次大规模公布

北京小产权房项目首次大规模公布 昨天,北京市国土局公布,今年6月以来,本市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变相销售)工作,初步清理出自2008年以来在建在售的79个违法占地项目,现正在进行查处。 公布名单昌平最多 据了解,此次为北京首次大规模公布小产权房项目。在国土局公布的79个小产权项目名单中,昌平区、房山区和怀柔区为小产权三大重灾区,其中昌平区被清理出28个小产权项目。在国土局公布的清理名单中,包括北京最大的小产权房项目——通州区张家湾镇张家湾村太玉园等部分已经较为成熟的小产权社区。公布的名单中,没有城六区的项目。 清理方案尚未出台 针对此次清理出的79个小产权项目,北京市国土局并没有给出具体的清理方案。 事实上,清理小产权房已经被小产权房的清理工作。国土资源部明确,要先清理在建和未售、侵占耕地的小产权房,杜绝小产权关注

很久,但始终没有具体方案。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称已经开始试点治理小产权房,同时准备在全国开始房继续发展,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 国土局提醒“别买” 对于小产权房清理工作,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小产权房是指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成员销售的住房。今年全国将开始选择试点城市,妥善处理好现存小产权房的问题。 国土部表示,我国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国家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经济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虽然没有出台具体处置方案,不过昨天市国土局在网站提醒,“公众不要购买小产权房”。业内人士称,北京国土局此举很受瞩目,表明小产权房清理的步伐已经展开,北京清理小产权房的具体操作方式将更受瞩目。 ■被清理项目(部分)

论小产权房的法律现状及完善

论小产权房的法律现状及完善 摘要:现代社会,日趋复杂的经济关系以及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推动着房价的居高不下。城市公民普遍感觉住房、供房压力大。而当前,在我国"房市"市场内," 小产权房 "也随之应运而生。所谓" 小产权房" 者,究竟为哪般社会概 念,其内涵几何?本文作者将试从不同层次和角度对"小产权 房"问题予以剖析,基于对《物权法》等相关部门法的解读。 探讨"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问题,在概述"小产权房"的特点上, 提出能否由"小产权"转向"大产权"等相关问题以及有关完善 意见,希冀相关政策在规范及完善我国"房市"的同时,使社 会各方利益能达至一个均衡点,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字:小产权房合法性完善意见在大众心目中," 小产权" 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 它是人们对于某类社会现象及其客观存在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统称。 众所周知,房屋建筑首先需要产权证书。而所谓"小 产权 房",是指借由"乡镇产权"或者"集体产权"而不是由"国

家产权"而产生的一种房屋建筑。从这可知,"小产权房" 大致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在集体企业或者在原有耕地上所建,另一种则是在宅基地上所建。而宅基地,以法律对之界定,则是指村居民因为自身身份的特殊性为满足其住房需要,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准备建造房屋。 综上论述,源于"乡镇产权"及"集体产权"的房屋建 筑本 身就属于违法建筑,其合法性本身就受到质疑。而源于" 宅基地" 的" 小产权房" ,从法律上说。其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而并不属于个人,因此购买者的产权能否得到保障,这也是亟待法律予以确认的问题。 、小产权房客观存在之原因探究 一)小产权房价格低廉 由我国的相关土地管理制度可知,我国现有的土地资 源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而另一种则是集体土地。在 对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利用时,应从政府部门手中取得国有土 地的建设使用权,并需交纳一定费用,然后地产开发商再予 以开发且出售。这其中自然还包含开发商的成本以及利润。 同时,在国有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一般居于城市中及其周 边,人口密度大,自然供求关系相对紧张。 而在集体土地上的建房,则是农民凭借自身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所获得的资源,无需相关费用。这是国家 对于农村居民的政策倾斜,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从农民手中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暂且无论其合法与否,价格上肯 定低于" 国有土地" 使用权。同时,在"集体产权" 上所建设的"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一)

小产权房问题研究(一) 关键词:小产权房/拆除/产权证书 内容提要:小产权房是我国目前政府和社会公众极为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小产房的出现是多方面原因所致,但根源是我国土地双轨制。解决小产权房,必须坚持兼顾国家、集体、农民和购房人等各方利益的原则,体现党中央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对现有小产权房,应根据购房人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核发不同的产权证书。 一、小产权房界定 小产权房,又称乡产权,是指未经法定征地和审批等程序,由村集体或乡镇政府独立或与开发商(以下通称开发建设单位)联合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商品房。购买此房者无法取得法定机关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而是由村委会或镇政府给购房者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俗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与正规开发销售的楼房相比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不合法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必须先由国家征地,并转为建设用地,再由国家出让给建设开发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开发建设成商品房后出售给购房人,由法定的政府机关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确认购房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小产权房是由开发建设单位直接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房屋并出售给购房人,未将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用为国家用地并转变为建设用地,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所建房屋因用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小产权房所占有的土地属于非法用地。 (二)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程序违法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开发建设和出售商品房,必须“五证”齐全,即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未办理且事实上也无法办理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未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其开发建设房屋的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小产权房无合法产权证书 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属于不动产,即必须要经过国家规定的政府部门登记、颁发证书才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房屋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换句话说,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才是合法有效,其他任何单位或部门都不具有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职权。因此,村集体或乡镇政府颁发的所谓的房屋“产权证”不具有房屋产权证的法律效力,小产权或乡产权实质上无产权证书,购房者对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存在较大的瑕疵。 二、小产权房形成的原因

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解释

关于小产权房的最新政策解释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二、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14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三、小产权房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性质分类“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四、小产权房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北京小产权社区生存调查

中国房地产报/2012年/9月/10日/第A14版 市场 转正传闻刺激市场供销两旺 北京小产权社区生存调查 本报记者徐妍刘晨 尽管近期政府部门有关清理小产权房的表态不断,在北京昌平仍然存在宏福苑、白各庄新村等多个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利用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小产权社区。 虽然中央早已要求各地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发证,不受法律保护。然而这些依托村办企业、村委会等利益集团的小产权房社区,至今仍然供销两旺。 9月4日中午,在白各庄新村售楼处,记者注意到,尽管并非双休日,仍然有二三十位看房者在售楼处选房,现场的10余位售楼人员甚至应接不暇。 而号称全北京最大小产权社区的宏福苑,将通过补缴1.2亿土地出让金和罚金来寻求转正的传闻更是成为这些小产权项目的强心剂。 筹谋转正? 从京藏高速公路北七家出口车行十几分钟,就可以达到有着北京最美乡村之称的北京市昌平区郑各庄村。这座村子大名鼎鼎的村办企业宏福集团,在当地除了开发建设了温都水城外,还建设了号称北京最大规模的小产权项目——宏福苑社区。 按照宏福苑社区交易中心、当地村民和中介机构的介绍,宏福苑小区自1998年最早开始开发,已经分三四批建设了80余栋住宅楼,社区内配套齐全,已有数万人居住在此。 有关宏福苑小区产权性质转正的传言从未平息,又有消息称,宏福集团已经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的罚金总计1.2亿元,“温都水城”所在的地块正在办理集体土地国有化,如果操作顺利在2015年至2020年包括宏福苑在内的宏福集团在郑各庄的建筑产业也会按图索骥。 对此,记者也多方联系宏福集团,但采访未果。 一位熟悉当地市场的原某房地产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有着宏福苑做比照,相邻的白各庄也有成规模的小产权小区,周围零零散散的小产权项目还有很多。当地市场内人士普遍认为,这里的小产权社区已经有七八万人居住,当地居民混杂其中,背后的村办企业、村集体利益共同体盘根错节,随着整体的社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家既不可能听之任之,也不可能拿出财力精力去拆除,最有可能按照一定的“规则和路线”,让这里的小产权社区转正。 “一旦宏福苑的属性转正,像白各庄新村这样的项目也没理由不转成大产权。”该人士向记者表示,有关这种建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项目有着清晰的转正路线,即第一步由村办企业或者背后利益集团出面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的罚金,第二步将土地性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完成内部转让,第三步即由购买小产权的业主补缴一部分费用,然后再逐步办理房产证。 “算下来最后购房者每平方米至多也就再补缴个一两千元,一套房加上十几万也比商品房便宜多了。”不过该人士同时表示,据其了解;包括宏福苑在内,当地的小产权社区还没有转正先例。 尽管宏福苑是否斥资1.2亿元在谋求转正仍是未知数,但多方信息显示,宏福集团和郑各庄村委会等有关方面似乎一直在为转正进行多方努力。 “政府把土地从农民手中拿走,再以招牌挂的形式入市,从中获得高达几十倍的收益,这是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356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

2020关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2020关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 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 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 (¥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 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 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 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 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20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 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逾期超过 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 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 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 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 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北京门头沟区法院判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北京门头沟区法院判决小产权房买卖合 同有效案 篇一:20XX版小产权房纠纷案件裁判规则 20XX版小产权房纠纷案件裁判规则(法律规定+相关案例) 20XX-07-07民商事实务 作者:中银南昌建筑工程法律服务团队 来源:中银南昌建筑工程法律服务团队(微信ID:zyncjzgc) 本文主要是对司法实践中小产权房合同效力问题、小产权房抵押问题、离婚时小产权房处理问题等主要情形进行分类及法院对这几种情形处理的裁判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帮助大家更加清晰的了解法院在审理小产权房纠纷案件中的裁判规则。 情形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 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法律规定:(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

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 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XX)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律师解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标准版)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编号:FS-DY-56548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区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于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关于小产权房屋购买协议书的实用版

YF-ED-J236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关于小产权房屋购买协议 书的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关于小产权房屋购买协议书的实 用版 提示:该协议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码: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 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市 _______区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

万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号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公平的原则就甲方集资建房权利义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应有一切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出卖的房屋如因政府规划行为需拆迁,所得相关赔偿的一切权利自合同生效日起归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转移时间追及于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之时。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对方违约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八、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法院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

小产权房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对应储藏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该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该交易房屋将来若有相关税费等费用发生,合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房款时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交易房屋产权手续。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对该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等权利,并且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

利。若遇政策性拆迁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则,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叁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出现问题,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否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关于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及处理分析

关于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及处理分析 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房价的急剧攀升,人们对房价的敏感度也越来越高。而在这种大的趋势之下,小产权房的相关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因其价格相较于普通房产的价格低,不仅满足了一部分以居住为目的的购买者,也为一部分投资者带来了利益。为此,国家对小产权房的问题的治理和控制政策也成为社会关注重点,小产权房拥有者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方式也众说不一。 关键词:小产权房产生原因政策趋势对策思考 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叫做“小产权房”,又被称为“乡产权房”。关于小产权房,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1.针对房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者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2.针对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照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针对发证机关的不同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产权证书的叫小产权,这种产权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其中,第一、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可进行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人们所关注的重点也集中在第三类小产权房问题上。 产生原因:一、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其产生的根本原因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在《物权法》中,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但是农村集体组织往往不享有处分权,农民的收益很难实现。农用地必须通过国家征收转为建设用地才可投入市场,政府在农用地征收过程中是唯一的合法主体,开发商也必须从政府手中取得土地,政府又是土地供应的掌舵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产生更是自然而然。 二、房价上涨给小产权房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相对来说小产权房价格上存在的优势就为其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据调查,全国有小产权房近60亿平方米。以北京为例,北京小产权房主要位于房山、怀柔、通州等远郊地区,其售价一般在3500元/㎡—4500元/㎡,是五环内普通商品住宅平均价格25%—30%;在南京,城南铁心桥一带,小产权房价格一般为附近商品房价格的40%。2009年1月—11月,全国住宅销售均价达到4600元/㎡,比2008年均价上涨了1000元/㎡,为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小产权房在销售价格上具有的优势,就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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