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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培训2020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一)调整管理模式 1.调整投标报价和合同管理模式 公司现有成本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基于建造合同模式下的管理,缺乏对成本组成部分的个性化分析,税改后,要结合增值税规定,注 重对各成本组成项目所含进项税额的管理;目前公司推行的集中采购 模式未考虑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税改后,要筛选供应商库, 确保对方能够提供专用发票。 (二)全面梳理制度 (三)进行流程再造 为实现减负增效的目标,各单位应管好增值税发票,明确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申请开具、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和纳税管理三个工作流程,从发起业务部门至财务部门,最后至主要领导批准,对各环节 时间和责任给出明确规定,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税务的合理 申报。 (四)做好催收清欠 一要落实营销底线管理,提高合同质量。各单位要将合同付款比例、结算进度等作为防欠指标,坚决放弃合同条款差、预期效益低 的项目,有效提高市场营销质量,从合同源头防范应收款项的产生 和积累。 二要加快项目确权,防范经营风险。税改后,各单位要大力推进项目结算确权力度,为日后工程结算奠定基础,尽快实现债权认定,切实防范经营风险。 三要强化催收清欠,实现落袋为安。各单位要以税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催收清欠工作力度,逐项目盘点清查,制定收款计划,落

实收款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项目都有专人负责催收,有效实现应收 款项的顺利回收。 (五)加强地产业务增值税管理 目前,集团的地产业务主要在中海集团,少量在工程局和设计院。2015年集团地产收入××亿元,占比为××%;以中海集团为主的地 产业务利润总额对集团利润总额的占比超过了××%,这些都充分体 现了地产业务对我们的重要性。因此,有地产业务的单位在税改后 要加强增值税的管理。 1.合理划分新老项目,老项目争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国家税改政策规定,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国家允 许地产企业对房地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按全部地产销售 收入乘以5%的征收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根据我们的研究和测算, 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后可以实现税负的基本稳定,不会对企业 造成巨大影响。所以,相关地产单位要尽快摸底排查项目情况,合 理划分新老项目,争取以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2.将新项目相关业务尽量外包。 积极取得进项发票地产企业要梳理内部经营流程和环节,对于设计、广告和销售等相对独立的业务,可以考虑单独成立子公司或外 包的形式,划不能抵扣的人工等费用为可以抵扣的外购服务,有效 降低税负。 来源:中国税务报 加强企业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切实转变 增长方式,从而推动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这既是企业管理的方向,也是企业管理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加强企业管理应注重制度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化企业管理。

开具增值税发票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开具增值税发票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1.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如工商登记或客户已经申请完成工商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以下简称“三证合一”)后的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有差异而造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进项认证或无法作为财务报销凭据而造成的损失,由贵单位自行承担。 2.如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且已经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则“税务登记 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如尚未完成“三证合一”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但未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则“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栏填写“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 3.公司地址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备 案信息。 4.联系电话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备 案信息。 5.开户银行全称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 的备案信息。 6.开户银行账号以税务登记信息为准,请贵单位填写税务登记时向税务机关提交 的备案信息。 7.公司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类 型发生变更的,请提供变更后的增值税纳税人的证明文件。 8.对于新增基本信息的客户,其应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为: a.对于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且已经完成纳税人识别号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网上查询结果; b.对于尚未完成“三证合一”或已经完成“三证合一”但未完成纳税人识别号 信息变更的,需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原 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原件或加盖贵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流程,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控制,特制定此制度。本标准由财务科提出。本标准由财务科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行政人事部归口。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制度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财务科增值税发票的购买、开具、保管、红冲、作废以及丢失管理等要求和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财务科内部增值税发票的控制。2内容 2.1 购买 2.1.1 增值税票由发票管理员购买,发票管理员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2.1.2 购买时必须在发票管理簿(税务机关印制)上办理签收手续。 2.1.3发票管理员必须在未开发票份额为10份以上购买增值税发票且在月底前3天,特别注意子公司开票最大限额,购足发票量。 2.2 开具 2.2.1增值税发票只能由发票管理员开具,且发票管理员应持上岗证,其他人员不得开具,因特殊原因需代理开具时,须经财务总监批准。2.2.2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管理规定,不得虚开,不得开具与实际货物不一致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填写完整,注明开票人名称。2.2.3增值税发票开具时,若出现开票单位与付款单位或收货单位不一致,对方单位必须出具公函,并同时盖有以上单位的公章。2.2.4预开发票必须由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开具,发票管理员应设立预开票审批台账。具体操作如下:a)业务员要求预开票,开票员在接到通知后先登记预开票审批台账并交给财务总监审批。b)销售员将合同传真件或原件发回,交到合同管理科,由合同管理员录入到履约和K3中,确定合同的编号。c)合同管理员开具发货单转开票员开票。d)开票员在接到预先开票的发货单后,严格按照合同将发票及时准确的开出,并将发货单财务联复印件粘贴在合同上且注明原凭证号,在开票的电子表格中注明是先开票。e)预开票合同正式发货时,合同管理科须在此发货单后附原发货单或在发货单上注明(已经开票的字样)并转开票员。f)开票员将原先粘贴在合同上的发货单复印件一起附上交给应收会计,并在发出商品明细表中录入实际发货日期和现有的发货单号。2.2.5增值税发票开具时原则上必须附有发货单、发货回执,若业务员要求不需附回执,可先开票,回执送财务后,当月必须附在凭证后,客户联回执寄给对方或按月统一装订。2.2.6每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录入开票明细表。2.2.7联系业务员或客户,每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及时寄出,并录入发票去向登记簿。2.2.8发票寄出后,及时跟催发票签收单、电话确认或通过打印网上查寻结果确认发票是否收到,收到的发票签收单可与发票存根一一对应装订或单独装订成册,电话确认须登记台账。2.3保管 2.3.1完全未使用的增值税票由发票管理员保管,且必须锁入保险柜内。2.3.2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顺序号装订,每50份装订一本,在每本前打印开具汇总表,加盖封面后装订成册,编号后于次年年初存档。现附发票存根联封面格式见附表。 2.4增值税发票的红冲与作废 2.4.1增值税专用发票 2.4.1.1因增值税专用票开具错误,在当月开具、联次齐全,可直接作废。作废发票必须保证联次完整性、一致性,并按顺序粘贴,不得简单用大头针粘在一起,且须将作废发票印制章剪掉。2.4.1.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 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2.4.1.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4.1.4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国家税务局的相关通知外,发票管理员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4.1.5增值税发票红冲时,须复印原蓝字发票的发货单并注明原凭证号,作为红冲发票及新开蓝字发票的附件;开票员开具红字发票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蓝字发票的发票号,新的蓝字发票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发货单号。2.4.2增值税普通发票 2.4.2.1 因增值税普通票开具错误,在当月开具、联次齐全,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2018-07-24 09:05:17来源:xiaochenshuiwu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 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一般纳税人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一般纳税人:企业财务核算办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办法报告 XXXX税务局: 我单位已于XX年XX月XX日经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XX,现有职工XX人,专职财务人员XX人,其中财务会计X人,出纳X人,现将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处理办法报告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结帐日期自每月1 日起至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记帐。 3、库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是进价核算法。 4、销售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加权平均法。 5、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6、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 7、遵守财税制度,认真开展核算工作,积极组织税源,保证按时交纳各项税款并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记帐原则。存货发出以加权平衡法核定实际成本。 8、健全内部核算制度,设制总帐、现金帐、银行帐、应交税金明细帐、商品销售明细帐、库存商品明细账、往来帐、费用帐等八本帐。 9、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做到“银行存款”帐、“现金”帐日清月结,保证资金的安全、债权债务帐、实物帐当天业务当天处理,以便与对方单位结算和核对库存金额,保证资产的安全无损。 10、坚持盘仓清仓制度,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保管 1、财务部设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管员,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保管和开具。 2、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要做到安全保险,加装必要的防盗门、窗、保险柜等。 3、发票专管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4、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发票丢失或被盗都将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因销售经营工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经办人要持业务单位的详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与申请开具流程

深圳市华秀物流有限公司 Shenzhen Huaxiu Logistics Co., Ltd. 关于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与开票流程规定 一、概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以达到降低公司税务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制度以下规定。 本规定适合深圳市华秀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发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税局严控发票,公司应视为现金管理。 1.公司发票应由财务部安排指定人员统一向税务部门申请购买,财务部按照税务部门相关 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公司所用专用发票应由财务部专员保管,并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薄,详细记录发票的领 购,使用,结存情况。 3.公司相关人员应妥善保管公司和客户的专用发票,不得擅自销毁和丢失,如果发生此种 情况由责任人承担该发票产生的经济损失(登报费,快递费等) 三、发票开具 1.开票条件 1)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只有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才可向我公司提出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并提供相应准确的开票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户银行、、址、电话)传真或者扫描至我公司。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或单位,付款方,受票方必须一致,且开票方与付款方必须具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我公司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销货方或提供劳务方必须在售货后或提供劳务后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我公司业务开票申请必须在提供劳务完成后方可开票。 2.开票流程 1)所辖业务人员或客服人员,在我公司与客户完成合作合同后,次月10号前与客户沟通并出具对账单,确定后,由相关业务人员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签字盖章后交与财务部开票人员根据申请开票。每月20号前开完上月所有发票! 3.开票要求 1)公司所有客户,凡要求我公司开具专用发票者,款项必须经过公司账户流转,不能走私人账户。 2)各业务人员及客服务人员,请在开票申请前必须确认好开票相关资料准确性,(客户名称与税号绝对不能错)否开具的发票无效作废。由于公司票量不够,务必杜绝错开重开现象。 3)为降低公司税负,相关客凡的开票税率将根据合同条款说明开具,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税率。 4)由于专用发票的重性,发票开具盖章寄出后,必须电话跟进确认客户有无收到此发票。 备注:增值税属于国家重要税源和税种,增值税收入占全部税收入60%以上,是我国最大的税种,国家税务总专门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专用发票的法律、法规,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操作流程,防范和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不能以违反国家法律为代价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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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的通知【标 签】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1996﹞136号 【发文日期】1996-07-30 【实施时间】1996-07-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附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划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版式、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并将专用发票票样及时下发各地。 (二)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制定 1.专用发票的印制,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统一计划管理。 2.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应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每半年安排一次,印制计划上报后一般不再调整。 (1)县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8月20日以前将下一年度上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

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次年3月20日以前将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 局。 (2)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9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机关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国税局;应于次年4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级国税局。 (3)省级国税局于每年的9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应于次年4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4)国家税务总局将各省级国税局上报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进行审定汇总,送交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安排印制,并下发各省级国税局。 二、专用发票的仓储管理 (一)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1.省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以造币总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发运单进行验收。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对运抵的专用发票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对。 (3)检查专用发票的包装质量。 (4)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附件一)。 2.地市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依据造币总公司提供的专用发票装箱明细表进行验收。 (2)核对专用发票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核准的计划相符。 (3)抽查专用发票的印制质量。 (4)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3.县级国税局对专用发票入库前的验收 对运抵的专用发票,在入库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采取随机检验的方式,抽检数量一般在所运专用发票总量的5%-10%左右,如发现有严重问题,可扩大抽查面。 (2)核对专用发票的各种版式和数量是否与核准的计划相符。 (3)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入库单。 4.各级国税局在专用发票验收时,必须由两人以上负责,没有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5.在专用发票的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将有质量问题的发票统一集中收缴、封存,由省级国税局报国家税务总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集团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增值税发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防范发票管理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卷式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以及国税机关监制的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继续使用的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或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销售发票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三条销售发票是指各单位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时,对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是销售发票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销售发票管理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与销售有关的业务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交易的真实性; (二)建立包括开票信息在内的客户档案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负责提供合同、结算单据等开票所需依据; (四)负责发票对外传递工作; (五)配合财务部门开展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发票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定及细化开具发票的各项管理流程; (三)负责发票领购、开具、保管、缴销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发票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销售发票领购 第七条各单位应在财务部指定专人办理发票领购事宜,发票领购只向单位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第八条在每次发票领购前,发票领购人应制定发票领购计划。发票领购应在发票领购计划应获得单位财务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初次发票领购前,发票领购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发票领购申请,确认需要领购发票的种类、最高开票限额、最大领购数量和领购方式等。 第十一条发票领购人员在购买发票时,应检查发票的类型和数量是否正确,发票的字号是否连续,联次是否完整。 第十二条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各公司项目指定人员领购后,盖好发票专用章传递至相关开票人员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各公司项目指定人员领购后,交由各城市或区域公司指定的财务经理以上人员保管。 第十三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详细登记各种发票购、销、存及内部传递情况记录,对发票的结存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第三节销售发票开具 第十四条各单位发票开具应指定专人进行,发票开具前应获得经审批或认可的开票资料。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收取款项时,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具。 第十六条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各公司指定收款员或出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各公司指定财务主管或会计人员负责开具。 第十七条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由项目会计凭相关资料向各城市或区域发票保管人员领取增值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培训教材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培训教材 1、销货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1)票面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品名、数量与单价缺一不可。对无《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以下简称销货清单)的,发票上开具的品名一般应具体到大类下的具体品名;对实际交易中商品有规格型号的,应注明相应的规格型号。 (2)开具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交易相符。 (3)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4)对汇总开具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货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特殊情况的,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使用手写版或自印销货清单,但销货清单格式必须以防伪税控系统设定的格式为准。销货清单必须将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填写齐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5)认真核对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对购货方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原则上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购货方应加强对收受发票的识别: (1)收受的专用发票的票面项目必须按上述对开票方的填写要求填写齐全。 (2)购货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必须相符;严禁取得销售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外地区的专用发票。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1)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2)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3)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4)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对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暂扣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涉票货款支付内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而给 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填开及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职责:财务部、事业部、资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公司其他 部门协助实施。 I、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及传递流程: ①部门负责人亲笔签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 ②财务部会统科业务系统填开团购(批发)销售单并打印。③将开票 申请单+团购(批发)销售单原件交会统科开票人员并询问取票时间。 ④财务部会统科开票人员根据申请单和团购销售单上填写的购货单 位+商品明细+金额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⑤开票申请部门在约定取票 时间领取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签收单”。⑥及时将增值税专用发 票送达购货单位并取回盖有收票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签收单。⑦将取回的发票签收单交财务部会统科保管。 ⊙注意事项:A新购货单位第一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购货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字迹清晰)或 能证明其被国税局批准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材料。2、购货 单位开票资料(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不能提供以上两项合规资料的业务部门,财 务部开票人员不得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擅自开具者处以200元

以上的处罚。B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货款预收或收回均应通过对公银行转帐。如有违反部门,暂时冻结该部门所有增 值税发票和管理费发票的开具。待该部门向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书 面报告批准后才能解冻开具。 II、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及传递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取按来票供货商和商品明细与实际供货单 位和实际收货明细是否一至来区分为二种方案: 方案一,适合来票所载供货单位、商品明细与实际供货单位、商 品明细完全一至(以下简称:双对应商家)的情况。 ①根据各采购经理提供的双对应商家名单,事业财务部按该商家 本月待结算净额从业务系统中导出本结算期进货商品汇总明细表(以 下简称:进货汇总表),并造册移交事业部收票专员。②事业部收票 专员应及时将进货汇总表送达供货商并要求其及时开出合规的专用 发票。③事业部收票员收到来票后应对来票所载基本项目:购货商名 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日期进行初审!对发票所载商品明细与进货 汇总表表列项目一一对应!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感谢您的 配合和支持)

财务部内部管理及工作流程规范

财务部内部管理及工作流程规范 一、组织架构图 二、部门职能 1、 在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监督检查预算执行

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2、编制资金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成本费用,进行税收谋划,增加企业效益。 4、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5、加强财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算账、报账。 6、正确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和经济信息,当好领导参谋。 三、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 1、受财务总监直接领导,负责集团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进行 财务状况分析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预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3、负责研究、设计与改进预算制度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 4、负责拟订、检讨及修订财务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5、负责日常财务处理工作,负责资金进出的安全。 6、负责审核采购部门的《采购成本利润申请表》,负责油品价格信息的收集工作。 7、负责向决策层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8、负责主持报表年审、税务检查、协助工商年检等工作。 9、负责组织安排资产的清查及盘点等工作。 10、负责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以及草拟预算执行结果分析报告,负责财务

决策工作。 11、指导和检查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情况,综合分析集团财务情况及经营 成果,编写财务状况说明书,进行财务预测。 12、负责与银行、税务关系的协调。 13、负责对业务合作伙伴、客户的资信调查。 14、负责对有关经营合同的财务审查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理助理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部门经理负责。 2、具体负责跟进、指导、协调并监督部门日常业务的开展与执行,确保各项工 作正常化、规范化。 3、协助部门经理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表。 4、按时审核费用审批单、记账凭证。 5、审核每日上报的《资金余额表》并汇总、统计上报。 6、定期对财务软件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财务软件稳定运行。 7、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保证财务数据安全。 8、协调内部工作,对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9、部门经理不在时,根据领导的授权,执行部门经理的职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业务核算会计 1、对财务经理负责,负责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增值税发票控制要点

增值税发票控制要点一、发票管理大形势 打铁还需自身硬,侥幸心理可不灵

二、发票开具与接收原则 1、基本原则:证据链完整度 2、营改增后发票开具与接收原则 ○1开票原则:尽量把发票开给跟我签合同的人。 ○2受票原则:给谁付款就管谁要发票。 ○3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货物流、合同流一致,否则可能是虚开。 ○4供应商审核:合同、发票、帐户、章 ○5回避现金: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划拨货款。 ○6加强学习:加强财务部员工专业知识的培训。 3、发票控制要点之开票环节 开票申请→审核申请→发票开具→发票打印→发票盖章→发票传递→后续管理 合规的发票各个部分的规范性要求

发票控制要点之收票环节:勿踩雷区 收票雷区之虚开发票 ○1不真实业务虚开(没有发生过的业务开具发票) ○2变名虚开(餐饮开具会议费、差旅费等发票,食品的发票开办公用品)○3三流不一致虚开 ○4报销类型与发票类型不一致 收票雷区之失控发票 收票陷阱之餐饮发票

收票陷阱之礼品发票 收票陷阱之买一赠一 发票陷阱之购物卡问题 收票陷阱之进项抵扣问题 (1)业务不该抵。税收法规和规章对纳税人的一些业务活动或经营行为作出了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 (2)凭证不合规。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资格不具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项税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的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①一般纳税人会计记而未办理的。

收票陷阱之进项抵扣问题 三、发票内部管理要点 1、如何应对发票管理 2、财务人员营改增后票据问题的自保措施 ?九个统一:发票抵扣、成本扣除及税务稽查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流统一、三价统一、三证统一 ◆三流统一: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票据流 ◆三价统一:合同价、发票价、结算价 ◆三证统一:税务凭证、会计凭证、法律凭证 3、财务经理要关注哪些点 ○1内控制度要健全 ○2岗位职责要清晰 ○3采购与销售是重点 ○4风险早处置,雷区不能碰

关于增值税发票的五个常识问题

发票稽查力度加大,别让税务找上门,这5个发票常识,会计要记牢。 1、纳税人现在可以开17%和1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吗? 相关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30日之前的,5月1号以后补开发票应按原17%或11%的适用税率,在申报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将适用17%和16%税率的销售额均和销项税额均填入16%税率的对应栏次。纳税人5月1号后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的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等情况,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是17%的开负数17%,11%的开负数11%。 2、对方企业注销,没有及时取得发票,款项已经支出确实无法取得发票,可以凭借合同在税前扣除吗? 根据《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在补开发票过程中,因对方注销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五、货物

入库、出库内部凭证;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3、发票作废时,在开票系统找不到要作废的发票,该如何操作? 如果开票的人员有好几个,先在发票查询里检查是否有该张发票,如果没有,点击“发票修复”,修复成功后在“发票作废”中进行作废;已作废发票不能再次作废:核实发票的作废标志写的"是"还是"否",可通过“发票查询”中的“作废标志”进行查看。 4、运输发票备注栏信息不齐全,有货物信息及起止地,但没有车种车号,这样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能抵扣吗? 根据《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取得的发票一定是征税发票吗? 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管理规范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2.供新。 (1)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2)审核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单》。 (3)对证件资料齐备、手续齐全而又无违反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发售机关可发售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专用发票工本费。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上海某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草案) ——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引言: 按国家“营改增”政策,2014年快递行业将实现全面“营改增”,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取代传统的营业税发票。由于国家对增值税发票从严控制、交叉稽核比对,各单位在增值税发票开具、传递、保管过程中须更加谨慎,切实保证发票管理的安全和效率。在此背景下,上海某某有限公司制定了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旨在在整个某某公司体系内规范发票的开具、传递和保管,某某体系内各公司、个体经营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负责发票事宜,财务负责人承担发票管理的主管职责。某某公司体系内的个体经营者,其负责人或业主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职责。 第一节发票文件管理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定额发票,包括企业领用的、自行开具的和申请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前述发票既包括已经开具的发票,也包括领用的尚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第二条某某公司总部,某某总部下属的各实体中心、虚体中心、加盟商(含个体经营者),上海某某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均须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增值税发票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应连同包装妥善存放,发票保管要有安全措施,要做到防潮、防火、防盗,并禁止与发票无

关的人员接触发票。对空白发票要定期盘点,对已开具发票要定期整理、装订和归档。 第二节发票内部控制 第四条空白增值税发票和发票专用章应分别指定专人保管,并由开具发票以外的人负责; 发票金税卡、报税卡、开票机和开票系统由开票人员保管和使用;以上职责不得自行委托他人履行。 第五条增值税发票的使用须按月汇总并制作备忘录,详细记录使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发票起始号码、发票领用人、开票复核人;开票对象、开票收入期间,开票份数、作废份数,开票金额、税额等。备忘录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并存档。(见附件1) 第六条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进项发票,须按月一次或多次认证,进项发票和认证清单按月装订后单独存放,专人保管。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月制作电子清单,发票附件凭证后妥善保管。收到的增值税发票按月制作备忘录,由财务负责人复核签字并存档。(见附件2) 第三节发票传递制度 第七条发票传递采用快递方式,原则上在各公司之间按财务部门→市场部门→对方采购部门→对方财务部门的方式进行。发票在内部传递采用签收制度,在外部传递采用签收、电子邮件或其他确认方式。从2014年1月起暂规定由各转运中心财务部门代为传递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加盟商开完票后交给各区转运中心,由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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