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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是确实因个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应资料申请时候委托第三方的一种文体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监理单位授权委托书格式,欢迎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根据合同及有关规范,现授权***任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号:*****),***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号:******),***任见证员(资格证号:*******),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执行本监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本授权有效期:即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特此授权。

*********有限公司(章)

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xxxxxxx建设中心:

本人授权委托本项目监理部 xxxxxxx 同志担任 xxxxxxx施工监理 的总监代表,其工作职责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总监代表职责执行。

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工程项目监理部

总监:

20XX年XX月XX日

兹授权XX监理有限公司及XX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移动网络建设(20XX年一期)无限网工程铁塔、板房基础施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授权期限:20XX年3月25日—20XX年10月25日。

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公司经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广信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如下权利:

一、 我公司认可的《监理合同》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支付工程款的审批权。

4、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5、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问题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的委托人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单位更正。

6、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7、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8、 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9、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检验批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10、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1、 监理人在委托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必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作的变更也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12、 在委托的工作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

(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在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二、我公司认可的《监理规范》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一)、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构配、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

(二)停工,复工权

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时,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

2、施工出现了安全瘾患,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停工,以消除安全瘾患

3、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4、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5、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应向项目监理机部提出复工申请,并附有总公司签字盖章的整改方案,复工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三)工程变更单的认可与签发权

1、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2、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认可计量。

三、我公司认可的国务院《279号令》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吸收、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法人:(签章)

被委托项目总监:(签章)

委托单位或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相关规定,现委托我单位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X)为XX(工程名称)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代表本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负责人相应职责,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终身监理责任。

法人:(签章)

被委托项目总监:(签章)

委托单位或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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