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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交工 标准规范

石油化工交工 标准规范
石油化工交工 标准规范

第四章交工资料标准规范

第一节交工资料应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一、国家标准

(1)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2)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GB 50252-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二、化工石油行业标准

(1)SH 3503-200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2)HG20237-1994 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3)Q/CNPC114-2005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范

第二节SH 3503-200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本规定是对SH3503-1993《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修订而成,共分3章和2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了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工程中下述项目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应执行相应标准或有关部门的规定:

——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下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

——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工程;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

2.规定了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建设革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责任。

3.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幅面、份数和用计算机编制交工技术文件作出了规定;

4.增加了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最终版施工图的规定;

5.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表格进行了增补、合并、修改和必要的删减;

6.细化了附录B《交工文件表格使用说明》的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相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5.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应做为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一部分。在办理工程交工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交工文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或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时,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交工文件的要求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关于交工文件的管理责任。

7.交工文件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应从工程开始就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交工文件的编写、整理、签证和汇总,并负责办理交接。

二、交工文件的内容及份数

1.交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

3)设备、材料代用单;

4)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按规定进行抽查的检测、复验报告;

5)综合及通用部分的交工文件;

6)建筑工程交工文件;

7)设备安装工程交工文件;

8)管道安装工程交工文件;

9)电气安装工程交工文件;

10)仪表安装工程交工文件:

l1)设计变更文件:

12)竣工图。

2.各类工程交工文件的内容和格式除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外,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按下列规定确定:

l)目前尚无适用规范的工程,应由施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参照设计规定或设备说明书协商确定;

2)有关规范己有规定而本规定未列入,应采用相应规范的规定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规定:

3)有关规范和本规定同时列有同类表格时,应优先选用本规定列入的表格(见附录A),表格的使用说明参见附录B。

3.施工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交工文件的份数为二份,但其中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可只提供一份原件。当承包合同对交工文件份数另有规定时,应按合同规定执行。除向建设单位提交的交工文件外,施工承包单位应自行保存一份交工文件(可不包括竣工图),以备查阅。

4.国外引进工程交工文件的内容、格式及份数,除国外承包商有特殊要求外,应按本规定执行。

三、交工文件的编制及交付

1.交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

1)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施工人员及时认真填写施工原始记录,并在交工前由施工技术人员按本规定的要求编制各专业的交工文件。

2)所有原始记录及有关资料均由施工承包单位自行保存,其保存期限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当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需施工承包单位提供某些原始施工记录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由施工承包单位一并编入交工文件有关案卷。

3)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协助施工承包单位及时整理交工文件,并按规定会同有关单位(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生产单位等)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各方均不得拖延。

凡需两个以上单位见证确认的交工文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提前时间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不能按时到达,即作为放行处理,并在该交工文件中签字确认。

4)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由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确认。

5)对技术比较复杂的关键部位以及完工后难以复查的工程,其检查项目和内容应在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双方商定。

6)交工文件应用计算机编制打印,由责任人用符合档案要求的书写工具签字确认,且应做到字迹清晰、签章完整,不得用铅笔、一般圆珠笔和易褪色的墨水填写和绘制。

当交工文件以只读光盘形式提供时,必须提供一份经责任人员签字确认的原件,并确保光盘的内容与原件一致。

7)交工文件的整理应符合工程档案组卷要求。除另有规定外,交工文件表格的纸张尺寸为A4,其页边距设置为左30rnm,上20mm,下20mm,右20mm,左边界装订,字体为标准宋体字,字号及表格宽度应按本规定的样表格式制作。

8)交工文件的编制、整理、汇总责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汇总、审核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交工文件:

(2)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审核、汇编各分包单位所编制的有关工程的交工文件,并统一提交给建设单位;

(3)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给若干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负责对各分包单位编制的交工文件进行汇总、审核。

9)交工文件编制完成后,应经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最后由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交工文件的分类和组卷

1)交工文件应按专业工程分类组卷,按单位工程或单元工程组册,并符要求。

2)交工文件组卷、组册的次序和要求应符合规定。

3.竣工图的编制

1)用于编制竣工图的施工图(通用图、标准图除外),应由建设单位按本规定所规定的份数,提供给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应妥善保存,不得作现场施工图用。

2)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专用章(以下简称竣工图章),竣工图应符合GB/T5023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3)竣工图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凡按图施工无变动的,由施工承包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

(2)在施工中发生过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按最终修改状况绘制最终版施工图,加盖终版图章后发施工承包单位,由施工承包单位核对确认后加盖竣工图章;

(3)设计单位的最终版施工图应在工程中间交接后一个月内发给施工承包单位;

(4)凡新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内容变更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在相关的竣工图资料案卷中增补必要的资料或说明;

(5)引进工程竣工图应在国外承包商提供的最终版施工图上按上述规定编制。

4)竣工图的审核人应为施工承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

5)建设/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按规定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4.交工文件的交付和责任

1)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所承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宜在工程中间交接后两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装订成册的全套交工文件。建设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对交工文件的审核、签章工作,并签署交工文件移交证书。

2)当少数设备或材料在短期内不能解决,且不影响试运行、投产和使用时,以及必须用物料进行联动试车时,经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在提交的交工文件中,相应的交工文件可暂缺,但应在交工文件中加以说明。当未完工程完工或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承包单位应补交有关交工文件,并汇入原交工文件案卷中。

3)凡未按本规定提交交工文件或因交工文件内容不准确而造成损失的,应由编制单位及有关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审核单位及有关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节HG20237-1994《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本标准明确规定了交工技术文件的填写、检查、签证、整理、归档等方面要求;编制了械、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等四个专业的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及其相关的共用类工技术文件格式,适用于化学工业工程建设项目。

本标准中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具有如下特点:

1.编制了工序质量控制表,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工序质量控制。这种质量控制,是将施工对象从安装开始到预试车结束,按其施工工序的顺序,明确了必须实行质量控制的若干个控制点。在各控制点中,依据工序的重要程度和控制的必要性划定出不同的控制等级,实施同等级的检查活动。上一工序不合格,联合检查各方不予签证,将不能进入下一工序施工,而使施工质量得以有效的控制。

2.对沿用交工技术文件格式进行了简化。其一,扩大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的功能,简化格类型,采用一表多用。其二,对表头删减了一些铭牌项,表尾简化了签证手续和层次。其二在记录内容上大都取消了中间测试数据,仅记录出最终测试数据等。

3.新编了DCS系统和PLC系统的质量控制表和施工记录表。

4.交工技术文件格式,采用了中、英文合译。

本标准共分八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格式、工序质量控制表实施规定、工程交接时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竣工图的编制、交工技术文件档以及二个附录,并备有条文说明和交工技术文件格式的使用说明。

一、总则

1.为统一化工行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格式,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特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范围:

1)化工行业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工程;

2)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应是从工程开始施工到工厂全部装置预试车完成,施工单位移交给建设单位的技术文件;

3)化工行业机械、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等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及内容。

3.建筑工程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和内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4.锅炉、压力容器组装(或制造)交工技术文件的格式、内容,应按国家的现行标准和劳动部的规定执行。

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和内容应按国家的现行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般规定

1.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责任和义务。工程开工时各单位均应授权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交工技术文件的检查、签证、整理、保管和交接等工作。

2.交工技术文件的填写和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工技术文件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纸面、图面应整洁,语言应简练、规范;

(2)归档材料必须交付原件,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3)交工技术文件的签证手续和盖章必须齐全、完备;

(4)交工技术文件的整理应具有系统性、完整性。

3.交工技术文件用纸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纸的幅面宜采用297mm×2 1 0mm(±1.0mm);

(2)纸的材质宜采用60克纸。

三、安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格式

1.工序质量控制表是对施工对象的主要工序进行质量控制的表格。在工序的控制等级中,凡带有“R”的都应有规定的记录表、检(试)验报告等格式,用以填写有关数据和要求内容。

2.本标准对二个或二个以上专业工程共同使用的表格,统一归入共用类表格。

3.本标准交工技术文件的格式分为五类共134种。每类格式遍号,按规定执行。

4.当必须增加新的交工技术文件格式时,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制订。?

四、工序质量控制表实施规定

1.工序质量控制分为A(或AR)、B(或BR)、C(或CR)三个等级。对每一个控制等级,必须进行严格的联合检查。当对AR、BR、CR等控制等级进行联合检查时,施工队(组)必须提供有关的施工记录或有关的检(试)验报告。

2.各质量控制等级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A(或AR)级,应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三方质量检查部门联合检查;

(2)B(或BR)级,应由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质量检查部门联合检查;

(3)C(或CR)级,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和施工队(组)联合检查;

(4)联合检查人员应是各单位授权的质量检查员;

(5)对各等级的联合检查,必须在施工队(组)自检合格后进行;

(6)对A(或AR)、B(或BR)等级联合检查,必须在施工单位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合格后进行;

(7)对于没有总承包单位的工程项目或施工现场,A(或AR)级、B(或BR)级,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的质量检查部门联合检查;

(8)在各等级联合检查中,当某一工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标准规范有关要求后,检查各方应在签名栏中履行签证手续,施工队(组)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当某一工序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标准规范有关要求时,检查各方不得履行签证手续.施工队(组)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3.工序质量控制表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

五、工程交接时的交工技术文件内容

1.当工程交接时,工程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交付的施工技术文件应包括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及所附设计变更以及质量评定等技术文件。

2.施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交工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地面与楼面、门窗、装饰、屋面等建筑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和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等建筑安装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

(2)工业安装工程交工技术资料。其中包括机械、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工业炉、防腐、绝热等各专业安装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

(3)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管道及其管件、阀门、安全阀.电气、自动化仪表元器件等的质量合格证,以及按照有关规定对材料半成品、成品所进行的复验报告。

3.竣工图及其应附的设计变更。

4.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的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文件。

5.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的“重大质量事故报告”。

六、竣工图的编制

1.竣工图必须如实反映所建工程的实际情况。

2.用于编制竣工图的施工图,应妥善保管,不得用于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图的内容发生设计变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图内容有一般性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在保存的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并在修改部位注明设计变更单编号作为竣工图;

(2)施工图内容有重大设计变更不宜在保存的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和补充时,应重新绘制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或由其委托设计单位绘制。

4.编制涉外工程竣工图时,应使用外商提供的最终版施工图。

5.竣工图及其设计变更文件,应由施工单位按图纸目录的顺序进行整理。

6.竣工图必须印盖“竣工图”专用章。“竣工图”专用章宜印盖在图签上方空白处。“竣工图”专用章式样应符合规定。

七、交工技术文件归档

1.施工单位应按工程进度及时进行交工技术文件的整理、成册、立卷、归档。

2.交工技术文件应按专业工程整理成册,按单位工程立卷。当专业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张页和内容较少时,可将若干个专业工程交工技术文件合为一册。

3.交工技术文件应按装置工程整理归档。每一装置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首卷首册,应附有交工文件总目录、开工报告、焊工登记表、联动试车证书、工程交接证书等。

4.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可编入每卷的末页。?

5.施工单位所提交的交工技术文件应一式两份。

6.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的归档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整理、汇总分包范围内的交工技术文件,交总承包单位统一进行核查、汇总,由总承包单位交付建设单位归档;

(2)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工程建设指挥部向施工单位发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整理、汇总分包范围内的交工技术文件,交建设单位或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进行核查、汇总归档。?

第四节Q/CNPC114-2005《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范》

本标准是在遵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档案管理的规定,参考原《石油天然气工业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册》的有关内容,收集整理“涩一宁一兰输气管道工程”、“兰一成一渝输油管道工程”、“西气东输管道工程”以及“新疆塔里木牙哈凝析气田集中处理站工程”等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总结工程建设管理的长期实践经验,结合近年来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新的施工和管理特点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归档等要求,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二、总则

1.交工技术文件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在合同中应明确交工技术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的要求以及各自的责任。

2.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分包施工单位负责各自分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和编制,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分包施工合同中明确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要求和各自的责任。

3.本标准所列交工技术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并且进人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部分。施工单位自行保存的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施工单位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所需要的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工程项目管理文件等,应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分别由其责任单位各自编制完成。

4.本标准所列交工技术文件资料表格未涵盖的项目或内容,可根据工程施工实际及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需要,参照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或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资料的技术要求,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本着“必须、精简、科学、合理”的原则增添。新制定的表格应满足工程施工过程记录,真实反映工程施工结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其幅面尺寸、式样等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于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三、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及套数

1.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应由下列资料组成:

——施工管理资料;

——技术质量资料;

——设备材料资料;

——施工检测记录;

——竣工图。

2.交工技术文件(包括竣工图)的数量一般为两套。施工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完工交接后两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两套属于职责范围内形成的交工技术文件,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交工文件套数时,其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负责。

3.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接收到的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不包括产品合格证),不进入交工技术文件组卷。但施工承包单位应妥善保管、使用,完工后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其交接清单应进人交工技术文件归档:

四、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1.一般规定

(1)交工技术文件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编制组卷。有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经整理、编制后的分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

然后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汇编组卷。

(2)交工技术文件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汇集和形成,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内容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确保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到资料齐全、图物相符、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图形规整、签证手续完备。

(3)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整理、编制交工技术文件,并按规定会同有关单位(如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办理签证确认手续(4)对于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需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现场确认签证的交工技术文件资料,施工承包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相关签证方到场。如因签证方原因延误或不能按时到场,则可视为认同并作为放行处理,施工单位应如实作好隐蔽工程记录,有关签证方仍需在该交工技术文件资料中追补签证。

(5)交工技术文件宜采用计算机编制打印,但责任人签名及日期应由当事人手书。书写工具和材料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要求,利于长期保存,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或易于退色的材料书写。

(6)交工技术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符号,文字及书写方法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7)交工技术文件文字资料和表格的纸张均采用A4幅面(297mm×210mm)。竖向版面的页边距设置为左30mm,右20mm,上20mm,下20mm,左侧装订(双面印刷时背页页边距设置为左20mm,右30mm,上20mm,下20mm,右侧装订);横向版面的页边距设置为左20mm,右20mm,上30mm,下20mm,上侧装订。

(8)交工技术文件的文字资料宜划分为章和条两个层次,其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写。条是对章的细分,可分到第五层,条的编号在其所属章内或上一层次条内进行。

如第3章内的条编号为:3.1,3.1.1,3.1.1.1,3.1.1.1.1。

(9)交工技术文件文字资料的标题采用三号粗宋体字,章的标题采用小四号粗宋体字,条的标准采用五号粗黑体字,条的内容采用五号标准宋体字,行距为1.5倍。

(10)交工技术文件文字资料中的图表都应列出名称,其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连续编号,如表1 ×××××,图1 ××××××。表号、表名应设置在表格上面居中位置;图号、图名应设置在图下面的居中位置。

(11)交工技术文件表格及其栏目的页面尺寸、字体、字号,应选用本标准附录A规定的式样。当产品质量改进、施工技术水平提高或技术规范更新时,其栏目内容及所填数据标准可随之变动,但表格幅面及式样不得改变。

(12)交工技术文件表格的内容采用计算机打印时,宜采用不同于栏目名称字体的五号标准楷体字,栏目容积较小时,可适当缩小字号。采用书写时,字体应清晰、工整,不得涂改。表格内顺序号应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连续编写。

(13)交工技术文件表格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需填写的栏目应标以“—”。当栏目内容较少,填写不完而空余时,应在最后一行文字下面填写“以下空白”词句进行封闭。

(14)交工技术文件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交工技术文件编制、组卷的规定

(1)交工技术文件组卷应遵循工程施工建设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案卷内施工文件资料的系统联系,便于档案的利用和保管。

(2)交工技术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

(3)交工技术文件组卷的顺序和要求应要求。

(4)卷内文件资料的排列应按封面、卷内目录、施工管理资料、技术质量资料、设备材料资料、施工检测记录、各考表的顺序,并应符合规定。

(5)竣工图应单独组卷,编制、组卷要求按规定。

(6)交工技术文件案卷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

3.竣工图编制、组卷的规定

(1)竣工图是交工技术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2)竣工图利用施工图编制而成,图纸一般采用新的或干净、清晰、无破损的蓝晒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设计中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不作为竣工图编制组卷。

(3)竣工图组卷时按管道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通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专业顺序编排,同专业的图纸按图号(设计档案号)顺序排列。

(4)施工中没有改动变更的施工图,可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5)施工中有部分变更,但不涉及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的施工图.可在原施工图上用绘图墨汁或碳素墨水按变更文件要求进行更改,在更改部位加盖“竣工图核定章”,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全图更改完后,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6)在施工中发生过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特别是在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由设计单位按最终修改状况绘制最终版施工图后发施工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 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 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 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石油化工交工资料标准规范

第四章交工资料标准规范 第一节交工资料应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一、国家标准 (1)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2)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GB 50252-94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二、化工石油行业标准 (1)SH 3503-200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2)HG20237-1994 化学工业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3)Q/CNPC114-2005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编制规范 第二节SH 3503-2001《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本规定是对SH3503-1993《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修订而成,共分3章和2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了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工程中下述项目交工技术文件格式应执行相应标准或有关部门的规定: ——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下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 ——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工程; ——工业建筑物、构筑物; ——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 2.规定了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建设革位、施工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关于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责任。 3.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幅面、份数和用计算机编制交工技术文件作出了规定; 4.增加了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最终版施工图的规定; 5.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表格进行了增补、合并、修改和必要的删减; 6.细化了附录B《交工文件表格使用说明》的内容。 一、总则 1.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结合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炼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中有关铁路、公路、港口码头、电信工程、35kV以上送变电工程、工业电梯以及涉及油田、长输管道和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相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5.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应做为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独山子石化公司企业标准 Q/SY DS G 819-2014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直属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范》(Q/SY 1475)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范》(Q/SY 1476)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程承包商 指依据合同确立的、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采购-施工总承包(PC)、施工总承包(C)、项目管理承包(PMC)、勘察设计等工作内容的企业。 3.2 工程监理 指依据合同确立的、负责实施工程施工过程监理的企业。 3.3 使用单位 指建设项目最终建成后接收转入生产运行或使用的单位。 3.4 竣工验收 是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国家、中石油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办理交接的工作;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投料试车工作结束后两年内完成。由于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可适当延期,但一般不宜超过投料试车工作完成后三年。 3.5 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建设项目: 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股份公司指定组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其中10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组织竣工验收;1亿元及以上至10亿元的建设项目授权地区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3.6 地区公司级竣工验收建设项目: 指除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以外的建设项目,三、四类工程项目以工程交接代替竣工验收。 4 职责 4.1 工程项目管理部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管理规定并具体负责以下内容: a)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负责起草成立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的文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始工作。 b) 督促协调各专业组的相关工作; c) 协调、审核各专业组编制整理的竣工验收文件、单项工作总结; d) 负责汇编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竣工验收鉴定书,审核无误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e) 对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项目,经初步验收符合条件后,上报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申请竣工验收。 4.2 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从建设项目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资料准备工作,应做到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 5 管理流程(见附录A)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6.1 竣工验收的依据及条件 6.1.1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 a)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股份公司有关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 b)批(核)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以及主管部门的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c)批准的建设项目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验收的行政许可,档案验收及竣工决算审计的批复文件。 d)采用引进技术以及合资合作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 6.1.2 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条件,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a)建成投产并平稳运行。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经投料试车合格,能够连续生产出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 b)达到设计指标。经过连续72小时试运考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引进国外技术的建设项目,达到合同规定的生产考核指标要求。 c)生产组织系统建立并正常运行。生产组织、人员配备、生产物资供应、检修能力和规章制度等适应生产需要。 d)专项验收工作完成。 6.1.3 建设项目尚未全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如下处理: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架空管道直埋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 架空、管道、直埋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第一部分架空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规范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结合不同的施工工序,拟定不同的质量控制点。分公司应按照这些控制点实施逐点控制,依据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指标和标准对质量进行逐点检查和验收,以达到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总体验收标准之目的。 1、杆路 1) 路由复测 施工单位应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复测丈量,以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为依据,确定杆路路由的具体位置、准确长度以及每根电杆的杆位,确定线路穿越障碍物的具体位置和相应保护措施,复测中继段距离时,应根据地形起伏,核算包括接头重叠长度、各种必要的预留长度在内的敷设总长度,并确定接头的具体位置。监理工程师采用见证或巡视的方法,检查复测所取得的数据是否与施工图纸相一致,以及复测单位所采取的纠偏技术措施,出现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与实际要求不一致或其他必须变更设计才可以满足施工要求时,施工单位需现场通知监理单位并通过设计变更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 立杆 (1) 电杆洞深

不同土质,水泥电杆的洞深亦不相同,施工时一定按规范要求,文档Word . 不得随意增减深度,防止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监理按(一)表1规定的技术数据和偏差应小于-50mm的要求检查洞深。 (一)表1 水泥电杆洞深

杆距(2) 电杆间的距离按设计规定,允许±5m偏差,但不得随意加大设计杆距。 (3) 电杆的垂直度 利用简易量具检查电杆的垂直度。直线段的电杆轴心线应上下垂 50mm。直,其位置应在路由的中心线上,左右偏差应不大于文档Word . 100~150mm。因地形限水泥电杆杆路的角杆向线路转角点内移制而不能内移或装撑木的角杆可不内移。 100~200mm. 终端杆竖立后应向拉线侧倾斜(4) 杆根装置 施工时,监理必须及时检查杆根装置的装设。水泥电杆的杆根装400mm处。”形抱箍固定在距地面杆置有卡盘和底盘两种,卡盘用“U

1、SH3904-201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的实施以及验收文件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单项工程 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竣工、建成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作效益的工程 3.2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3投料试车 建设项目的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并以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为目的的生产过程 3.4试生产 投料试车至竣工验收完成或取得生产许可期间的生产过程。 3.5交工验收 工程项目经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具备使用条件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工程承包单位及相关单位按工程合同规定对交付工程的验收 3.6专项验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防雷、职业卫生、安全、环保等设施及其实施效果的验收

3.7生产考核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在试车生产阶段,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对设备的生产 能力、工艺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指标及环保指标等数 据实施测、采集并与设计值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的活动 3.8竣工结算 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合格,与建设单位进行最 终工程款结算 3.9竣工决算 项目交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 单位,编制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成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文件的过程,最终形成竣工决算报告 3.10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期间,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以及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3.11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审计、档案验收、项目批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项目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 并签署“竣工验收证书”的过程 4.总则 4.1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依据包括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及调整文件、设计文件 及其修改文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引进技术项目还应包括签订的技术合 同 4.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宜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12个月内完成 4.3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和实施计划发生重大变更是,经项目批准部门核准后, 可对已形成生产能力或举杯使用功能部分工程组织验收 4.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光缆及器材检验 (2) 第三章路由复测 (3) 第四章光缆配盘 (6) 第五章安装工艺 (7) 第六章中继段测试 (21) 第七章竣工验收 (22) 第八章附则 (24)

第一章总则 1.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省内干线、城域传送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光缆线路工程。 1.2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信息产业部部颁的《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省公司下发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通信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安移动网〔2007〕142号) 、本规范以及设计文件规定进行,验收项目、内容和标准按本规范的要求办理。 1.3工程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工作,通过监理单位或随工代表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和隐蔽工程的签证工作。 1.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 1.5本规范主要包括安徽移动使用较多的管道、架空光缆和硅管管道的敷设。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遵循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未尽事项应执行YD5121-2005《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2005《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43-2005《长途通信光缆塑料管道工程验收规范》和GB50374-2006《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四章 石油化工交工资料标准规范

精心整理 第四章交工资料标准规范 第一节交工资料应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一、国家标准 (1)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2)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GB50252-9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二、化工石油行业标准 城镇建设等工程的交工文件内容及格式应按相关行业标准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工程中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所用的交工文件内容和格式,除本规定所列表格外,还应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锅炉安装、压力容器现场组焊和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交工文件应按建设单位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内容和格式执行。 5.本规定所列的交工文件是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应做为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一部分。在办理工程交工时,施工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以下简称交工文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或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时,应在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对交工文件的要求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关于交工文件的管理责任。

7.交工文件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应从工程开始就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交工文件的编写、整理、签证和汇总,并负责办理交接。 二、交工文件的内容及份数 1.交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技术专题洽商记录: 3)设备、材料代用单; 4)设备、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按规定进行抽查的检测、复验报告; 5)综合及通用部分的交工文件; 6)建筑工程交工文件; 放行处理,并在该交工文件中签字确认。 4)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由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及时确认。 5)对技术比较复杂的关键部位以及完工后难以复查的工程,其检查项目和内容应在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双方商定。 6)交工文件应用计算机编制打印,由责任人用符合档案要求的书写工具签字确认,且应做到字迹清晰、签章完整,不得用铅笔、一般圆珠笔和易褪色的墨水填写和绘制。 当交工文件以只读光盘形式提供时,必须提供一份经责任人员签字确认的原件,并确保光盘的内容与原件一致。 7)交工文件的整理应符合工程档案组卷要求。除另有规定外,交工文件表格的纸张尺寸为A4,其页边距设置为左30rnm,上20mm,下20mm,右20mm,左边界装订,字体为标准宋体字,字号及表格宽度应按本规定的样表格式制作。 8)交工文件的编制、整理、汇总责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编制、汇总、审核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交工文件:

石化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1、交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标定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相关单位按工程合同规定对交付工程的验收。 2、专项验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和实施效果的验收。 3、生产考核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在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后,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对设计的生产能力、工艺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定额及环保指标等进行的考核与评价。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及调整文件,依据设计及修改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引进技术项目还应依据签订的技术项目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档案验收。 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是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12个月内完成。 建设工程项目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近期不能按照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报项目批准部门核准后,对已完的工程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5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证书报项目批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申请进行消防验收及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验收。 2、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生产标定后,进行交工验收。 3、试生产阶段,进行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实施效果检测及验收。 4、试生产阶段,进行生产考核或生产标定。 5、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办理项目审计。 6、建设单位办理档案验收。 7、建设单位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并向项目批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8、建设工程项目批准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单位已按工程合同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并签署结算文件; 2、设计单位已完成竣工图; 3、施工单位按SH3503的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 4、施工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5、工程监理单位按GB/T50328的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并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生产标定后,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相关单位办理工程交工验收手续,签署“工程交工证书”。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最新光缆线路工程验收标准

光缆线路工程验收标准 一、机房端 1、入局光缆在进出孔、ODF架端要挂牌编号,标牌与竣工资料相符; 2、进/出局光缆和用户光缆应全部检查光缆的预留长度、盘放安置、保护措施及成端质量。 3、进/出局光缆内的金属构件在终端处要接地; 4、入局光缆进出孔要用防火泥堵塞; 5、光缆在槽道中布放应顺直,无明显扭绞、交叉,不得溢出槽道,拐弯适度,无死弯,光 缆进出槽道部位应绑扎并有挂牌; 二、交接箱 1、交接箱装配应零配件齐全,接头排应无损坏,端子牢固,编扎好的成端光缆应在箱内固定,并进行对号测试和绝缘测试,漆面应完好。 2、交接箱必须单设接地,接地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进入交接箱的光缆必须接地并挂标识牌。 3、交接箱箱号、光缆编号的漆写(印)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接箱箱盖的内侧有光缆线路路由示意图。交接箱内跳纤布放合理、整齐,无接头且不影响模块支架开启; 4、墙式交接箱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坚实、牢固、安全的墙面,交接箱底部距地平线、箱体距墙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包括室内交接箱);架空交接箱的安装,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H型杆,并加装工作平台;落地式交接箱的安装位置的选择箱体就位的坚固件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安装高度、防潮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5、成端是否规范(要有余留,保证可随时调换,特别是主干光缆部分) 6、交接箱下方光缆进出口、光缆引管上端必须进行防鼠、蚁处理。 三、线路 架空杆路: 1、架空光缆抽查的长度应不小于光缆全长的10%,沿线检查杆路与其他设施间距(含垂直、水平)、光缆及接头安装质量、预留光缆盘放、与其他线路交越、靠近供电线保护措施。 2、电杆应按设计规定的杆距立杆。一般情况下,市区光缆线路的杆距为35~40m,郊区明线线路的杆距为45~50m。因地形特殊情况距离不要超过65米。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备安装交工资料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备安装交工资料011 案卷号 SH3503-J10B 封面第 1 / 1 卷 第 1 / 1 册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 工程名称:中试区输送设备安装工程 单元名称:输送机安装工程 工程类别:设备机械部分安装工程 建设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 审核人: 审核人: 审核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目录 一、封面 二、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三、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1.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四、质量控制资料 1.工程开工报审表 2.工程开工报告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4.竣工报验单及竣工报告 5.竣工图及合格证 6.技术,安全,交底卡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设备开箱记录 2.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 设备空负荷试运转记录 4. 设备载荷试运转记录 工程名称: SH3503-J103 交工技术文件目录 单元名称: 页次序号编码资料名称 一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A-1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A-2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A-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A-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二质量控制资料 B-1 工程开工报审表 B-2 工程开工报告 B-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B-4 竣工报验单及竣工报告 B-5 竣工图及合格证 B-6 技术,安全,交底卡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1 设备开箱记录

C-2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 设备空负荷试运转记录 C-4 设备载荷试运转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月日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开工日期:2013年 项次项目评定情况 共 4分部 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其中优良4分部优良率 100% 共检查6项 2 质量控制资料 其中符合要求6项 应得 10分 3 观感质量评定实得9.1分 得分率 91% 企业评定等级: 工程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4 公章: 年月日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月日竣工日期:2013年月日开工日期:2013年 项次项目要求标准分实得分 现场布置布置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清洁~无灰尘、 1 1 0.9 及卫生杂物及油污。

1、SH3904-201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1.围 本规定规定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的实施以及验收文件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规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单项工程 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竣工、建成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作效益的工程 3.2单位工程 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3.3投料试车 建设项目的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并以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为目的的生产过程 3.4试生产 投料试车至竣工验收完成或取得生产许可期间的生产过程。 3.5交工验收 工程项目经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具备使用条件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工程承包单位及相关单位按工程合同规定对交付工程的验收 3.6专项验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防雷、职业卫生、安全、环保等设施及其实施效果的验收 3.7生产考核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在试车生产阶段,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对设备的生产能力、工艺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指标及环保指标等数据实施测、采集并与设计值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的活动 3.8竣工结算

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容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合格,与建设单位进行最终 工程款结算 3.9竣工决算 项目交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 单位,编制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成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文件的过程,最终形成竣工决算报告 3.10竣工决算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期间,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以及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3.11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审计、档案验收、项目批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项目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 并签署“竣工验收证书”的过程 4.总则 4.1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依据包括经批准的立项文件及调整文件、设计文件 及其修改文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等,引进技术项目还应包括签订的技术合同 4.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宜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12个月完成 4.3建设工程项目围和实施计划发生重大变更是,经项目批准部门核准后,可 对已形成生产能力或举杯使用功能部分工程组织验收 4.4 4.5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15日,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 及“竣工验收证书”报项目批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6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 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5.竣工验收的程序与要求 5.1竣工验收程序 5.1.1建设工程项目投入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消防 验收,防雷设备验收、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试生产申请等相关手续 5.1.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1.3装置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并连续运行72小时后,可进行交工验收,且 应在投产后的三个月完成

光缆工程验收规范标准

光缆工程验收内容及标准 1、竣工资料:单点验收时,除了要有图纸,还必须要附上工程说 明;项目验收时,必须要有装订成册的整本竣工资料。验收时, 设计单位必须派人带上该工程的设计文件一起参加验收,竣工 图纸与设计图纸有出入的地方,必须要有设计变更。竣工图纸 必须附有管孔排布图、子管占用图以及工作量表,图纸必须要 与现场相符,并有足够的参照物, 2、竣工测试记录:包括光缆配盘图、单盘光缆衰减统计表、光纤 接头损耗测试记录表、光纤线路衰减测试表、光纤后向散射信 号曲线检查记录表等。 3、线路检查内容和标准 ①按设计要求在光缆线路上安装光缆警示牌,并在图纸上标示 出来。 ②子管中间不能有接头,未放光缆的子管必须用管塞封堵,未 放子管的 PVC 管要加堵塞。子管要伸出喇叭口 10-15 厘米,并用细铁丝绑扎好。 ③手孔内的光缆不准垮井铺设,要沿手孔壁铺设,光缆转弯要 顺畅,光缆出子管口 15cm 内不能有弯曲。 ④手孔内光缆必须紧靠手孔壁,绑扎在弯头膨胀螺丝上(两个 弯头,弯头朝下),位置不影响以后其他光缆的布放。用塑料扎 带绑扎,绑扎结朝内,光缆用网纹管保护。网纹管等保护套管 应该伸入到子管内 10cm(96 芯以下,含 96 芯),96 芯以上的光缆网纹管等保护套管应该伸入到子管内 5-10cm。

⑤在井内两端距子管口 30-35cm 处,应各悬挂光缆吊牌一块,吊牌方向朝上应该一致,并方便打开井盖时看到,如井内有接头盒,需在每条光缆离接头盒出口处 10-15cm 处再挂一个吊牌,用塑料扎带绑扎。 ⑥对于井内盘留光缆的,盘留的光缆需要用红色漆包铜线绑扎固定。

⑦管道光缆接头盒安放 (a)人孔内的光缆接头盒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头应有定位措施,安装牢固。 (b)人孔内光缆余长应盘绕、捆扎整齐,将盘好的余长光缆采用挂钩或盘架固定在人孔壁上,用单枝红扎线绑扎。 (c)光缆割接工程后,受影响的基站、机房、汇接环的纤芯分配表都需要更新。 ⑧架空和吊空光缆检查内容和标准: 1、架空光(电)缆的引上保护:电杆安装引上钢管,位置、高度、弯头等安装应安全、牢固,符合技术要求。 2、转弯处的电杆或靠近路边的电杆底部需喷上红白相间的标志。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般程序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般程序 1J421201竣工验收的内容 (1)竣工验收的概念 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全部内容建成,经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的过程。(此概念的理解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竣工验收是一项工作,是一个过程,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最后一个阶段;二是交工人是施工单位或叫承包人;三是组织人是发包人或叫业主、建设单位;四是交工的基本条件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全部建成。) (2)竣工验收的一般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3条: ①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交工主体是承包人,验收主体是发包人。 ②承包人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符合《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第二条中应重点掌握的是对交付的工程的基本要求。交付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③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之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执行。(第三条规定强调的是业主或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随意进行,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3)竣工验收准备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为便于记忆,根据书上的内容,可以概括归纳为以下6个方面。) ①全面自查自检。(自查自检对象是工程实体和竣工资料) ②成立收尾组织。(落实责任人和明确收尾职责) ③编制收尾计划。(此计划要根据全面自查自检的情况进行编制) ④组织进行整改。(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整个项目的整改工作) ⑤检查整改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收尾计划执行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⑥提出验收申请。(承包人在以上工作完毕后,向发包人或业主、建设单位发出预约竣工验收通知书,说明拟交工项目情况,商定有关竣工验收事宜。) (4)竣工验收的内容 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用计算机术语说,验收包括软件的验收和硬件的验收) ①施工现场工程实物验收。 ②工程技术经济资料验收。 (5)竣工验收依据的文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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