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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验室工作制度医学实验室工作制度

医院实验室工作制度医学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凡直接面向病人开展各类检查项目的医学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治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二)临床检验项目准进治理1、承担为临床服务的实验室的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实验项目比对或其它验证方法必须符合北京市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对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实验室应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正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值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2、符合上述条件的实验室,其检验结果必须能与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接口,检验项目结果可以在检验科及临床科室终端设备查询。3、医院应对检验结果报告单同一设计格式,出具报告时间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2个工作日)。4、上述实验室应能够为临床提供检查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三)医学实验室检验项目的质量治理及控制要求1、检验科:负责全院所有为临床提供服务检验项目的实验室的技术治理和指导,负责贯彻行业治理规定和接待有关行业检查;负责对实验室技术质量治理,技术培训和定期检查;对其业务治理要等同于检验科各专业组质量治理要求。2、实验室:为临床提供服务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治理规定;服从检验科的技术治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向检验科报告质控结果。3、医务处和科研处:共同负责所有临床检验项目的治理协调工作,在检验科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定期质量监视工作。(九)供给室 1.预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目、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目、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二十九、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职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职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职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具体先容病史,做好会诊前的预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具体检查,发扬技术***,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教学内容

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仪器管理 一、仪器设备的采购 1、实验负责人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采购计划,该采购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到肖玉婷处,统一由 肖玉婷采购。采购计划单见附件1。 2、未经肖玉婷进行的仪器设备采购,该票据不予以报销的,采购者自行负责。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xxx做好登记工作,按不同性能和要求分类、编号、入帐。 2、登记完毕后,由xxx通知购买者来领取,领取后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由领用人负责,或者另外 指定专人负责。领用移交执行签字手续,详见附件1 3、仪器管理员建立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原始技术资料,使用记录及维修保养记 录。贯彻仪器设备的规章制度及进行日常的维护、维修工作。仪器实行责任制专人管理。责任人必须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前对仪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发现使用人使用后未清洁或未处理残留物,找出责任人进行处罚,20元/次。实验室仪器管理责任人见附件2 4、实验仪器在使用前要检查仪器是否损坏,确认无误再行登记使用,登记后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承担。 仪器使用登记单见附件3。 5、实验室所有仪器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人地 所借物品清点检查。借用登记必须填写OA流程-技术中心实验室仪器借出申请单,特殊情况下才可写纸质版详见附件4。 6、实验室内的检测和实验仪器,原则上能够具体知道仪器归属哪个组的,该仪器由该组人员设专人 管理,实行单间实验室专人管理,由该人对本人管理的实验室的仪器进行管理。各组之间仪器的借用,也严格按照借用手续办理,按要求进行登记。归属不清交叉使用的仪器即精密仪器室的仪器统一由肖玉婷进行管理。 7、现场使用的仪器管理:重金属组的现场采样和检测仪器统一由潘刘岑管理,领用借用仪器需严格 按规定6执行;脱销组的现场检测仪器统一由肖玉婷管理,领用借用仪器需严格按规定6执行; 三、仪器的使用 1、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应阅读使用说明,熟悉仪器性能、操作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操作。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并做好记录,未查明原因不得继续使用。 2、设备仪器处于工作状态时,操作者不准离开岗位,不准随意拆除安全保护装置和零部件。 3、保持仪器的清洁和干燥,使用过的仪器应擦拭干净方可离开。 【二】耗材管理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1. 实验室管理制度 2. 检验员岗位职责 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 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5.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6. 微生物检验操作规程 7. 实验室卫生制度 8. 化验员更衣室规章制度 检验员岗位职责 1. 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 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 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实验室人员要经常打扫和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的仪器、药品要经常洗涤、擦拭,做到窗明几净,台面整洁,放置有序,标志分明,使用方便。 6. 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保证帐、卡、物相符,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研究处理。对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损坏严重无法修理的仪器、设备和失效药品,实验室统一上报,经批准后进行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拿用。 7. 检验人员要本着节约精神,严格控制实验中各类药品的使用量,不得随意浪费,对损坏的仪器将按个酌情进行处理。 8. 一般常用的仪器和药品的领用由检验人员填写领用单,上级主管签字后,在库房领取,精密贵重仪器领用须主管和总经理签字。任何人不得将实验室任何物品转送他人,公司其他部门借用仪器药品,须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借用手续。外单位及个人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9. 加强工作,确保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中毒、爆炸等危险事故发生,下班时要认真检查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资料

仪器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二)进入仪器室必须穿工作服,非仪器室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仪器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五)禁止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仪器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仪器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六)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仪器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二)仪器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三)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四)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五)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六)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高校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

高校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教学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过程,是学院整体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人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实验教学既和理论教学有着十分广泛、密切的联系,又有着不同于理论教学的特点,在培养和造就全面发展的人才方面起着特殊的教育作用。为了 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教学不但使学生在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方面受到训练,而且能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他们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第三条实验室应围绕学生教育和学院的培养目标不断吸收教学及科研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水平,并在确保学生教育为主的基础上,开展科研工作。 第四条实验教学管理实行院、部、教研室三级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教务处承担如下职责: 1、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全院实验教学项目发展 规划。审定年度开设的实验教学项目内容和开设条件。组织落实全院 各专业对学生基本实验能力培养的任务。 2、做好实验教学管理工作,组织编写和修订《实验教学大纲》,统计实验项目的开出情况,检查各实验室基本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进行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3、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实验教学评估工作。不断深入研究实验教学规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实验教学经验。 第六条部(教研室)教学领导职责: 1、根据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各课程实验教学大纲,负责学

院实验教学项目的开课计划、发展规划,审定实验项目的个数、内容、时数,组织落实实验教学任务。 2、组织实验教学方法和实验技术的研究,进行实验教学方法和实验教学内容的改革,有计划、有目标地提高实验开出率和实验质量,对学生的基本实验能力进行检查和评估。 3、组织进行学院各课程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的编写、修订和 第七条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以实验教学为主要任务,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准备工作,深入研究教学内容和方法,保证实验课的顺利进行和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和严谨的作风,严格实验考核,不断开发新的技术并运用到教学中来。 第三章实验教学管理 第八条实验教学必须按照国家教育部或学院编印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保证各门必修课应开出的实验教学时数和实验项目的个数,不得随意削减或挤占大纲规定的实验个数和时数。 第九条凡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内规定必开的实验教学课程、实验项目和时数,因教学基本条件等原因而不能开出的,应制定实验开出计划,并创造条件逐步开出,以达到大纲要求。 第十条尚无规范大纲的实验教学必修课程,应根据学院总体规划、培养目标和实际条件制订、完善实验教学大纲,教学要求、实验项目的数量、内容和学时比例报学院批准,列入学院教学计划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对已执行的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订、补充、增删改变等,应由实验室和部(教研室)提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审定后执行。 第十二条选修课程的实验教学管理应在保证必修课程实验教学的基础上,根据设备和财力等基本条件,由部(教研室)决定是全部开出或是部分开出,项目报教务处审查并备案。

全科医学科人员岗位职责教学提纲

全科主任岗位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医疗、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协调组织实施,定期总结汇报。 3.负责对外业务的协调与处理工作。 4.领导本科室人员对病人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完成医疗任务。 5.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如有违反规定出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并上报医院。 7.确定本科室医师的轮换、值班、会诊、出诊,并参与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决定病员的转诊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8.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10.遵照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解决科内发生的各种问题,提出调配、奖惩意见,必要时应上报院领导。 11.发生患者病危、死亡,医疗事故、医院感染、传染病疫情等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向院长汇报,并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全科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

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根据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8.承担本科室内、外、妇、儿等临床诊疗、双向转诊、院前急救与转诊任务。 9.了解年度国家及自治区防、治、保、康、健、计综合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组织并指导护理、康复、计划生育指导等工作。10.进行全科医学科研课题的设计、立项,并组织实施。 全科护士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人。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维持好门诊秩序,科学的组织安排病人分诊、就诊,根据病人需要,提供必要的便民服务。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4.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做好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了解病人心理动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或处理。 6.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护理及抢救工作,做好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 7.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按医嘱给病人实施治疗护理,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8.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指导护生和护理员、卫生员工作。 9.负责做好病人的入院介绍、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导;定期组织病人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经常征求病人的意见,

化学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doc

理科教师(含科学教师)实验教学守则 一、根据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目标和教材要求,会同实验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精心设计实验方案,写好实验教案,师生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演示实验和上好分组实验课,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二、根据实验所需的教学仪器和材料,填写《演示实验通知单》和《学生分组实验通知单》,分别提前三天和一周报实验室。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必须课前预做,为顺利进行课堂教学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行演示实验时,实验装置要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便于学生观察、理解。实验操作正确、规范,实验现象直观、准确,示范效果明显。注意指导学生提高观察实验的能力,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 四、学生做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讲清实验原理、实验目的、实验方法,指导学生掌握操作要领及注意事项。在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加强辅导,引导学生认真观察,积极思考,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确保实验安全、顺利进行。启发学生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实验现象,归纳实验结论,如实填写实验纪录。实验结束后,要求学生按照“ 学生实验守则”中的规定,整理器材、药品,洗涤玻璃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实验成果,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五、要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尤其对有一定危险的实验,教师须镇定自若,操作熟练,动作协调,一丝不苟,严防事故发生,并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积极开展师生自制教具和课外科技活动,促进理科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学生素质。 七、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在实验教师的配合下,认真做好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的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八、在实验教学中,运用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教学过程,突出教材重点,攻克难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科教发〔2012〕59号)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的要求,为做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制定本培训标准。 总则 一、培训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拟在或已经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医德修养,愿意在农村基层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理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具有全科医学理念,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公共卫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能够运用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指导医疗卫生实践;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预防保健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和农村社区提供以需求为导向的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三、培训年限和方式 (一)培训年限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共104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1年。 具体时间安排。临床培训82周,安排在认定的临床培养基地进行;基层实践16周,安排在认定的基层实践基地进行;理论和综合素质课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理论授课2周,临床、基层实践和人文等综合素质课程穿插在临床培训、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综合考试考核与结业1周,机动3周(基地可结合本地特点自行安排,如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强化训练或由学员自选科室学习等)。 (二)培训方式 1.培训须在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进行,培养基地由临床培养基地(以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为主)和基层实践基地(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成;培训过程中综合素质和职业相关能力培养的课程可由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承担。 2.培训以提高农村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主要由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理论教师及具有带教资格的临床培养基地医师、基层实践基地医师共同组成的师资团队承担带教任务,培训全程实行指导教师制。 3.培训过程注重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的实际效果。在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临床轮转阶段加强常见疾病诊疗思维的培养和诊疗技能的培

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实验室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其待遇参照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服务对象为实验中心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1),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2),经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进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基本实验技能的培训,考核合核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试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3)到中心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试验评估表(见附件4)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中心主任的批准。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中心主任作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中心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主任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日常检查中发现管理员或试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对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管理人员采取教育、罚款和通报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细则由重点实验室另行制订公布。

国家政策对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3.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所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2.原始记录要由研究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使用

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研究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安计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前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

中小学校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 1.实验开出率的考察统一使用规范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率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察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存入教学档案。 **第二中学

建筑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doc

建筑工程系 实验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系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实践水平,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实验中心是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实验中心在建筑工程系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三条实验中心以修身,强体,博学,感恩的校训思想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努力做到“学历+能力+做人更重要”育人理念,保证完成实验中心的教学任务。把培养素质全面、基础扎实、专业面宽、工程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业精神的实践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作为工作重点,为社会培养人才。 第四条实验中心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高水平的实验教学体系。在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将实验中心建成”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基地。 第五条实验中心要加强队伍建设,鼓励支持任课教师到实验中

心开展实验教学工作,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技术与管理队伍。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应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认真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所有进入实验中心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中心有关的规章制度。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 第二条实验中心内物品作为教学所用,严禁挪为它用,若发现,视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实验中心禁止吸烟,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吸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规则制度。 第四条卫生管理 (1)实验中心人员要对自己的实验过程的清洁卫生负责,不得随便丢弃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物。 (2)生产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妥善处理。 (3)水、电、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严格管理。 (4)每月的最后一天进行实验室大清洁,全体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主要负责清洁所有的实验仪器和实验中心公共部分的卫生,整理常用试剂库,清理废弃物品,清理废弃实验仪器等。 (5)实验室及实验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保持实验环境的相对安静。 第五条实验中心责任事故处理制度 1、实验室的设备昂贵,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中心的任何设备。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

化学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三篇

化学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篇一: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学实验室规则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鼓掌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分工协作、专管专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一起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观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化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知道,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浏阳河小学实验室 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密切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未经负责实验的教师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挪动,仪器、设备外借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实验指导”教材充分预习和准备,实验结束后,应按照实验室教师的要求,规整各类实验器物和用品。 五、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用品,不能随意损坏或丢失,应加以爱护,以保证下次实验的延续进行,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 六、实验室是课堂教学场所,不得喧哗、互相干扰和影响,保证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七、实验室应保证整洁、卫生,每次实验结束后,应有值日学生负责清理和打扫。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八、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则,实验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并做好实验记录。

浏阳河小学实验室 借用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凡借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先填好借用单,报学校总务处批准,再由实验员经手借出,借者必须妥善使用和保养设备,如期归还,归还时由实验员逐一验收,确认无错、漏、损后,再在借用单上签收。如有损坏,按实验室赔偿制度处理。 二、凡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每件价在200元以上)不准私人借用,也不准擅自出租。外单位确需借用者,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和执行损失赔偿制度。 三、实验员必须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检查和验收。如因玩忽职守,致使实验室财产造成损失者,应按市有关文件追究其责任。 浏阳河小学实验室 维修保养制度 一、实验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构造和性能,掌握各种材料、药品的性能和用途。科学地保管各种仪器设备,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力争小维修自己解决,不

内科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内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科主任负责全科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工作。 二、认真实施三级查房制度,主任每周查房1-2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天查房2-3次,并带领实习医师查视病人。 三、各级医师积极参加急、重病人的抢救,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及时作出诊断及治疗。 四、作好疑难病例的讨论及抢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认真对待院内外会诊,院内会诊派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的人轮流担任。 六、定期召开科务会,研究全科各项工作。 七、各病区人员包括学科带头人(副高职以上),负责医师(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护士等负责病区病员的医疗护理工作。 八、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认真执行各班职责,并搞好基础训练,提高护理质量。 九、病区要严格实行隔离消毒制度,定期做大扫除并进行紫外线消毒。 十、住院医师必须对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手术记录,急诊病人应立即完成,上级医师应及时修改并冠签。

十一、严防差错,杜绝事故,凡发生不正常医疗事件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并进行讨论。 十二、积极钻研业务,开展科研工作。 内科医师岗位人员职责 一、内科主任岗位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及上级指令性工作。 4. 定时查房(每周1—2次),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 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 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协调本科室与各科室的关系。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业务相关科室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相关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汇编)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年9月

前言 高校实验室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的主要平台。实验室管理是发挥实验室作用的重要方面。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实验室教学与管理,我们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相关措施和制度。如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的,以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注:所有制度中提及的“学院”是指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学校“是指盐城师范学院。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年9月

目录 1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1 2 实验室管理制度3 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 4 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5 5 开放实验室工作规程6 6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7 7 学生实验守则8 8 实验器材赔偿制度9 9 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10 10 实验中心主任职责11 11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12 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13 13 实验室规则15 14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16 15 首次上实验课教师试讲规定17 16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8 17 实验考试评分细则19 18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0 19 仪器设备报修报废管理条例23 20 课程设计报告规范细则24 21 实验报告规范(暂行)33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院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实验中心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和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研,生产试验,技术开发与对外技术服务。非我院计划内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后报学院,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同意后方可进行。 3、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由一位院长主管实验中心工作,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日常工作。实验中心主任由学院推荐经学校批准聘任或任命。 4、实验中心建设与撤销,由学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实验中心用房、实验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调整、购置、使用,任何人、任何实验室不能私自利用实验中心财产从事非本院教学、科研活动。 5、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执行,其职责依据《实验中心主任职责》、《实验教师工作职责》、《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等履行,其工作业绩考核依据《实验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6、实验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是实验中心的管理责任人。实验中心财产的购置、管理、依据《固定资产管理条例》、《低值物品管理办法》、《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其损坏赔偿依据《仪器设备损坏、丢

化学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万泉中学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1、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2、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4、废旧药品处理制度 5、化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6、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7、化学实验员岗位职责 8、化学实验室准备制度 9、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10教学仪器领取使用制度 11、化学仪器借还制度 12、实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3、化学实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14、化学仪器报损制度 15、化学仪器交接制度 16、学生实验守则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 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臵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臵怕光或遇热能分解 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臵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1.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2.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3. 实验中心教学主任岗位职责 4. 教研室主任职责 5. 实验室主任职责 6. 实验室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7. 实验教学指导人员岗位职责 8. 实验技师岗位职责 9. 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0. 教学指导人员的培训办法 11.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2. 特色创新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3. 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14. 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5. 开放实验室工作量计算与课酬支付办法 16. 实验室使用办法 17. 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 18. 实验中心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9. 实验室防火预案 20. 实验室卫生制度 21. 实验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办法 22. 学生实验、实习守则 23. 学生实验、实习考勤制度 24. 学生实验、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25. 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议制度 26. 实验教学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27. 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28. 教学实验、实习工作奖罚办法

29. 关于实验教学事故的认定 30. 实验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管理规定 31.实验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1.实验室仪器操作规程 2.台式印花机安全操作规程 3.电窑安全操作规程 4.液化气间歇窑安全操作规程 5.激光切割雕刻机安全操作规程 6.拉坯机安全操作规程 7.炼泥机安全操作规程 8.书画装裱机安全操作规程 9.录音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0.台式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2.数控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3.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4.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5.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7.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8.小样织机安全操作规程 19.细纱机安全操作规程 20.Y101型原棉分析机安全操作规程 21.AS181型梳棉机安全操作规程 22.AS271型并条机安全操作规程 23.ESS100浆纱机操作规程 24.ASW2000小样整经机安全操作规程 25.针织横机安全操作规程 26.电脑提花织机安全操作规程

全科医学科消毒隔离制度

普通消毒隔离制度 1.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医护人员上班期间穿戴工作衣帽,衣帽每周更换2次。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或进行无菌操作时戴口罩,持续使用4小时要更换清洗消毒。必要时戴手套,与病人接触前后要洗手,无法用流动水洗手的区域,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搓手。 3.病房与诊室保持整洁。尽可能开窗通风换气,使用空调的地方每天至少通风换气2次,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拖扫,每天1-2次,遇污染时用消毒剂拖拭消毒。物体表面(桌、椅、柜、门把手、病历夹、医用仪器)每天清洁1次,遇污染时用消毒剂擦拭消毒。不同区域分别设置不同拖布,有标志,用后消毒晾干。 4.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运送病人的车辆应定期擦拭消毒。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随脏随换。病人出院、转科后枕芯、棉胎、垫被要消毒,若被血液、体液污染时要及时更换;药杯、便器固定专用,不得重复使用。 6.建立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者,应到指定诊室诊治,并及时对所污染的物品及场所消毒。病房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7.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治疗室;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处理。 8.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用品先去污染,彻底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9.体温计、治疗碗等物品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治疗装置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10.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重新灭菌。抽出的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科室工作人员应格掌握,认真执行。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禁在冰箱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五)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六)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能使用。 (二)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三)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容进行登记。 (四)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可离去。 (五)使用仪器时,应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六)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三、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一)依据本室检测任务,制定各种药品试剂采购计划,写清品名、单位、数量、纯度、包装规格,出厂日期等,领回后建立帐目,专人管理,每半年做出消耗表,并清点剩余药品。 (二)药品试剂列整齐,放置有序、避光、防潮、通风干燥,瓶签完整,剧毒药品加锁存放、易燃、挥发、腐蚀品种单独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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