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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2007年3月第8卷第1期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Mar.2007 j。oI.8NO.1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陈友能

(邵阳教育学院.湖南邵阳414000

摘要:家庭是青少年走向生活的起点,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青少年认识生活和学习生活的启蒙者,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青少年产生违法犯罪行为与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本文着眼于家庭,并从家庭环境、家庭结构、家庭教育及家长素质四个方面阐述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原因

一、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成员之闽

基于共同生活,彼此交往最频繁、最密切。而犯罪的原动力和

抑制犯罪的诸因素都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故与家庭环境。成

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有极其重要的关系。

人生第一个教育单位是家庭。家庭是人的婴儿时代到少

年时代乃至青年时代的“学校”。家庭教育的核心是父母。父

母是人生的启蒙教师。父母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和训练,直接

影响子女品德的形成和志向的奠定。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

家庭环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风不正。简言之。家风就是一个家庭的道德风

貌。家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成长。青少年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可塑性最强,最容易受到最亲近的人的“感染”。所以,良好的家风能对青少年起到事半功

倍的教育;相反,不良的家风,很可能无声地将青少年引向歧途。如果父母贪图小便宜甚至小偷小摸,那么,其子女很可能由效法父母而成为盗窃犯。如果父母吃喝玩乐.甚至懒惰成性.那么其子女很可能因得不到家庭温暖而精神空虚,成为游手好闲者或流氓无赖。如果父母不爱学习,也疏于督促子女学习,那么,其子女很可能也无心念书,最终因虚度青春而成为

社会的渣滓,如果对于女的恶劣行径包庇袒护,甚至教唆纵容.那就无异于将子女推向犯罪道路。总之,父母应是家庭的主心骨,对家庭具有凝聚力的作用;同时,也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优良家风的造就者,这样.其子女才能在优良家风的熏陶

下健康成长。

第二。不道德或犯罪分子的家庭。家庭成员作风不正或

有犯罪历史,容易“传染”给其它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存在

劣习,更容易影响子女的正常成长。父母一方或双方走上“贼

船”,并和家庭成员共同享受犯罪所得,未成年子女也习以为

常。并可能逐渐摹仿,最终也沦为犯罪者。

第三,多子女的家庭。由于子女多,父母无暇照顾和教育

孩子。孩子们也无法得到父母的关爱.以致在外与坏人为伍,

家长还一无所知,被蒙在鼓里,致使孩子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第四,遭遇变故的家庭。由于天灾人祸促成妻离子散,青

少年子女既无生活来源,又失去父母的教养,被迫走上违法犯

罪的道路。

二、冢庭结构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结构主要是指与青少年有直接亲缘关系的、利益上

64 *收稿日期:2006一ll—18

阼者简介:陈友能(1968一。男,湖南邵阳人,讲师。

休戚相关的父母之间的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而造成的家庭现状。家庭内部结构是千差万别的.但总括起来可以分为破裂型、缺陷型,松散型,健全型四种。

所谓破裂型的家庭结构,主要是指父母感情不和,直到破裂,发展的模式是:争吵到分居再到离婚。家庭结构的破裂对子女的不良影响是难以估量的。父母感情破裂直到离异的过程,往往就是对青少年思想感情刺伤的过程。父母离异导致子女心中“理想家庭”的破灭。导致子女对父母的不信任。甚至可能由此导致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的怀疑心理,容易产生或诱发多种不良品质和行为。甚至直接导致违法犯罪。

缺陷型的家庭有多种情况。~是父或母之故。父母双方或一方死亡.意味着家

庭结构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客观上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据从某市对犯罪调查所得到的资料看。青少年的家庭中,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的.在正常组中只有 12%,而在犯罪组中则是25%。这种情况表明.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使孩子在物质上、精神上受到沉重打击。父母双亡的孩儿完全失去了亲生父母的慈爱与教育.即便父母中一方尚存.这种慈爱与教育也会大为减少,这样的孩子往往内心痛苦,精神忧郁,形成孤僻、冷漠的个性.并且容易离家出走,滑向社会,他们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照顾和教育,很容易走邪路。非婚生子女是婚外性关系的产物,也应归入结构缺陷型之中.法律虽然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同等法律地位,但是,在事实上并不能解决非婚生子女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的歧视。非婚生子女几乎成为被人厌弃的“包袱”。据《羊城晚报》(2006。10。24载,在整个珠三角地区。估计至少有约5万名港人非婚生儿童,他们中有些已沦为捡垃圾维持生存,有些则流离失所;纵使有些比较幸运的。获

得父亲和继母相认, 却因出生证明被母亲带走,补办户籍困难重重,更无法赴港与家人团聚,甚至连在内地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亦没有。这些人长大后,一旦明白自己的身世,会产生自卑感、幻灭感,甚至仇视人生和社会,易受坏人的诱惑和利用从而堕落。

父母智力障碍或有精神缺陷,也是家庭结构缺陷的常见情况。父母双方或一方患有精神病或有其它伤、病、残,生活不能自理的。往往失去管教能力,不能很好的尽到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松散型的家庭结构有两种含义。作为子女对父母的独立性来说,是一种进步的、符合历史进程的现象。但是,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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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或人为原因而使夫妻异地分居。不能很好地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而使家庭散松,则正成为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另外,有的双职工夫妇工作忙,而社会福利又跟不上. 只好把子女托人抚养,使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呈松散状态。松散的家庭结构还有一种表现是“青年单身户”,即不与家庭常住在一起而单独居住的青少年

增多了。这些单身户住地很容易蜕变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窝子,强奸、杀人等案件的现场.或流窜犯、在逃犯的避难所。

以上所讲的破裂型、缺陷型,松散型的家庭结构都妨碍对青少年实施正确的教育,我们提倡的是健全型的家庭结构.在这种家庭里,作为父母的夫妇之间感情深厚,互相体谅,白头偕老,对子女有足够的温暖和关怀。使其能健康成长。

三、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古人日:“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札记?学记篇》。然而不少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上,却不能知其心,当然也就不能“长善”(发挥其积极因素。发展其好的品质和“救失”(纠正他们的错误,预防他们违法犯罪。作为父母一般都希望子女学善,成为一个有用之才。那么。现实生活中为什么还会出现事与愿违的情况呢?家庭教育的失败应该说是主要原因。

最常见的失败教育是溺爱型教育。所谓溺爱,就是亲子之爱过分。溺爱情感多集中在母亲方面。这是一种对子女缺乏理解和平等、袒护其性格中弱点的爱。溺爱型的教育是以纵容和宠爱为其特点的。古人云:“宠子必骄,骄子必败”。从溺爱中走出来的青少年以家庭为避风港,有时,他们也会厌倦这种家庭生活。向往其它集体,但往往因别人不容忍他们的缺点,而受到疏远和冷漠。这种错误的教育方法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它使青少年养成骄纵霸道、唯我独尊的性格和自私自利、贪得元厌的思想,但又缺乏独立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再说偏爱现象。在我图实行计划生育之前.家庭一般是多子女的。即使是实行计划生育之后,广大的农村依然是独生子女家庭占少数。家长对子女的爱往往不平衡。有时对象也不统一。如父亲偏爱女儿,母亲偏爱男儿。此外。还有民族传统心理的制约.什么“男尊女卑”、“皇帝爱长子”、“爷爷爱长孙”等等。从客观上讲,父母的选择无疑要受到家庭结构、经济状况、家长所从事的职业等因素的限制。例如。“三男一女” (或相反的家庭.那么这个女孩(或男孩就可能被选中;以体力劳动维持生活的家庭,其男孩可能被选中;天资聪颖的孩子可能被选中……得到偏爱的子女其心理发展过程,非常有可能如同被溺爱的孩子不能健康发展。

与溺爱型相反的是冷漠型的家庭教育。冷漠型就是亲子之情欠缺,对子女的生活、学习、成长漠不关心,听其自然。这种家庭教育是以父母自私冷淡为其特点的,在偏爱现象中,没有被父母选中的子女也同样受到冷漠。冷漠型家庭教育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子女往往形成孤僻阴沉或粗野的性格,他们得不到家庭的温暖,转而到社会上寻求依托,干了坏事,冷漠的父母也不会知道,下坠速度更快。

还有一种注定要失败的教育是暴虐型家庭教育。它以家长凶暴无能为特点,采取压服的手段,迷信“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的古训,用体罚作为教育的主要手段,要求子女绝对服从自己的意志,根本不考虑子女的人格和心理状态。经常性的打骂,使青少年痛觉罚值提高,精神麻木.自尊心严重损伤。自暴自弃,甚至逃离家庭,迅速滑向犯罪,

教唆型教育是一种最为恶劣、危险性最大的教庭教育方式。因父、母、兄、姐自身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甚至违法犯罪, 对子、女、弟、妹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是“传染”式教唆。还有一种是直接教唆,即向子、女、弟、妹传授自己违法犯罪的经验和方法。去干违法犯罪的勾当。上粱不正下梁歪,子女不能得到良好教育,难免失足。直接的教唆虽然特别恶劣.但毕竟为数不多,而“传染”式的教唆却为数较多,防不胜防,危害更大。

“独断”实际是一种暴虐型的教育方式,指家长对子女的一举一动横加限制或指责,由于子女的情感生活被家长的意志所代替。其个性变成了一块平板,没有丰富的层次和色彩。要么奴性十足,恐惧自卑;要么说谎自卫,极不诚实;要么怯懦不堪,性情非常不安定;要么打骂成性.在家挨打受骂,出门打人骂人.性情异常暴躁。

上面所说的几种类型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家庭家育的障碍.必须加以排除。以文明教育为中心,用建设性的措施“长善救失”.实施合理的家庭教育,缔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合理型的家庭教育,在教育原则上要求达到四个一致。一是父母教育一致,俗话说:“严父慈母”。但这不能理解为父母教育各行其是。父母教育原则和意见的分歧,会给子女造成见风使舵的机会,发展其不良品质。二是前后教育一致。要体现道德

教育的一惯性。不能意气用事.出尔反尔,今天要子女这样.明天要子女那样,前后矛盾。使子女无所适从。三是与学校教育一致。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要统一口径,积极配合,互相衔接。切忌对老师隐瞒子女的过错,以利老师掌握子女的动态,实施针对性的教育,及时矫正不良习惯。四是言行一致。这是家庭教育的最重要的原则。“身教重于言教”, “言必行,行必果”.切忌欺骗子女,如果言行脱节,教育就失去效力,子女就可能养成弄虚作假的习惯和怀疑一切的思想,积之日久,就难以纠正。

在这样的原则下,还要贯彻合理的教育方法。一是防微杜渐,从最细微处着手,做总体预防的大事业,不可掉以轻心。二是善于诱导,子女有了过错,应当从德育方面教导,从智育方面开导.从美育方面引导。这样才能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达到预防的目的。三是因人施教。世界上没有两个秉性完全相同的人。在气质方面各有差异,作父母的应该对于女的个性了如指掌,从而寻找最有效的教育方法。

四、家长素质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如果说家庭自然结构是家庭环境的客观方面的话.那么家长的素质则是家庭环境的主观方面。家长素质好坏.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子女的成长。

法国有则谚语:“父母的美德是子女最大的财富。”父母的品行直接影响子女品德的形成,夫妻感情深,互相爱护。能使子女直接受到人与人之间良好关系的生动教育。相反,夫妻经常反目,动辄吵架拌嘴,甚至大打出手。就会给孩子心灵上投下阴影。孩子长大后,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容易表现出粗暴、刻薄。据调查,正常组青少年中.父母有时吵架和经常吵架的占12%,而犯罪青少年中.父母有时和经常吵架的占 32%。

家长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是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一个良好条件.无知和愚昧是难以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的。要使青少年能健康成长,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必须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从而给家庭的良性教育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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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预防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内外形形色色的文化交流,使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同时渗透入青少年思想中,毒害着青少年的思想,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也使千千万万的家庭陷入痛苦之中。因此青少年犯罪问题令人担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据有关职能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案件近年来不断上升。某高校在校大学生犯罪率2001年比上年上升百分之三百,2002年同比上升百分之一百二十;某县法院,20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四倍,2002年同比上升一倍。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环境影响教育法则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的关系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的关系 青少年犯罪正成为一项严重社会问题,其犯罪主体低龄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手段恶性化的趋势日益严重,也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据调查全市青少年犯罪绝对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占全部犯罪总数的比例居高不下,且仍呈上升的趋势。可以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已经成为全社会必须全力以赴全力以赴去抓并且全力以赴抓好的一项当务之急的大事。其意义不仅在于减少青少年犯罪数量,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重要的是维护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保证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后续力。99年6月九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是以立法的形式吹响了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号角。同时为开展上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武器。应当说,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很多。从个人原因看,既有个人思想、道德、素质、修养、法制观念的原因,也有个人心理、生理发育的原因,从社会原因看,既有家庭不良因素、学校教育因素,不良社会文化环境、国家法律的不健全等因素,也有不良交往、社会道德规范弱化等原因。本文从等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以其抛砖引玉。 一、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认识 家庭教育伴随着家庭的出现而产生,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是一个人社会化的开始,它为个人一生的社会化奠定基础。恩格斯指出,现代社会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总体。家庭社会化的结果将对个人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在各种社会环境中,家庭所可能给予个人的感情交流和爱的体验是最多的。因而说:家庭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们国家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越来越多的家庭呈现出4—2—1模式(即祖父母4人父母2人个孩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独生子女。他们是家庭的核心,父母将最好的都给了他们,甚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知道挫折为何物,只想自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些原本能在教育过程中,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的小毛病,因为没有引起父母的重视,最终发展成大问题。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日益繁荣,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导致离婚率也有所升高。在濒临破裂的家庭或是单亲家庭之中,子女长期夹杂于冲突之中,脆弱的心灵受到摧残,行为出现偏差。 那么是不是在健全家庭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就不存在犯罪行为呢?并非如此,在健全家庭里,父母对子女的监管力度及两代之间的亲疏关系对他们的行为同样有影响,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与社会联结的关系为基础的,而对父母的依恋和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这种关系的重要方面,一但这种关系减弱,很容易出现犯罪行为。实际上,青少年的犯罪行为是对父母不良监管方式和冷淡亲子关系的一种不合理反应。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所起重要作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或重视不足,有人甚至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扩大和深化,家庭教育已经不那么重要,家庭也不再是教育青少年的重要场所,我们认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也是有的,将直接导致在理论上忽视对家庭因素的分析和研究,在实务上犯治标不治本的错误。 二、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家庭因素 (一)残缺家庭: 长期以来,中国作为一个伦理观念非常强的国家,家庭是社会生活中较为稳定的社会组织形式。到了近现代社会,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致使家庭关系开始松动。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和重组家庭的不断增加,大大减弱了对缺家庭和重组家庭的青少年的教育及保护功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文 雅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决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家庭的一些不利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试从对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因素方面着手,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方面提出了一点看法和观点。 关 键 词:家庭因素 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 家庭预防 作者简介: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2002级(1)班 这是一个典型的少年犯罪案例。一帮15岁到18岁的少年,因为缺乏家庭关爱,过早地踏入了社会,并结为小团伙。其中一个团伙成员由于不“听话”,被其他成员残忍地殴打致死。这群少年有着怎样的成长经历?他们一步步走入歧途,家庭因素起到了怎样的影响? 3月6日早晨10时左右,位于乌鲁木齐市的农六师招待所。服务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303房间内凌乱不堪,床单撂在地上,电视机歪在一边。一具男性尸体赤裸裸地躺在地上,服务员赶紧报了警。11时,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一队出动警力到现场展开侦查。现场反映出的情况是,尸体有80%严重创伤,并且面目全非。警方立刻从现场展开侦查。至3 月7日凌晨, 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其中4男5女,最小的15岁,最大的18岁。让办案民警感到诧异的是,案件的主谋是17岁的女孩阳阳,可她偏偏一身男孩子打扮,并且喜欢大家叫她阳阳哥。据她交代,她与其他8人在3月3日将死者哲哲带至一招待所内,用榔头、皮带殴打,用打火机烧,茶杯烫等方式折磨了哲哲54个小时,最后将其殴打致死,这一切只因哲哲不听话。因为阳阳在3月2日,曾给哲哲100块钱,并让他在网吧等她,但哲哲独自一人回家了,这让阳阳感到很气愤。阳阳从2004年开始从五家渠到乌鲁木齐市闯荡。阳阳的母亲是做生意的,没时间管女儿,体现母爱的唯一方式是给女儿足够的零花钱。阳阳的爸爸也在内地做生意,他们给了阳阳丰富的物质生活,却没能给孩子来自家庭的幸福感和安全感。[1]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在我国,16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14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4岁到2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主体年龄也有所放宽;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14-25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主要采取广义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书本内容:各国青少年犯罪都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盲目性大,纠合性强,诱发快,蔓延广,,可塑性和反复性大,反社会倾向性强。 一·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上看,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一)未成年人犯罪比较明显,在校生、流失生犯罪增多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1·性错罪是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类型 2·女性青少年犯罪往往是从受害开始的 3·女性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比较长 4·女性青少年犯罪有极大的腐蚀性 5·犯罪恶习的顽固性 二·从犯罪的行为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行为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狡猾、结伙性强 (一)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 1·财产犯罪突出 2·暴力犯罪严重 3·淫乱型犯罪持续增多 4·毒品犯罪急剧传染 (二)犯罪手段狡猾、隐蔽,趋于智能化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是团伙犯罪 三·以犯罪的心理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心理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易受外界影响,突发性强,反复性大 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 网上找的: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书本内容: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展、心理矛盾与违法犯罪 特点:思想单纯、兴趣广泛、好奇心和模仿力强、精力充沛、什么都想尝试、容易接受外界事物 (一)生理发展与青少年犯罪 1·活动能量增大,精力过剩

浅谈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成因及防范对策

浅谈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成因及防范对策 摘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非常紧迫和重要的任务。青少年犯罪表现出盲目追求金钱和满足物质欲望,虚荣心极强,以盗窃、抢劫等犯罪居多,多以侵占财产为目的,并不同程度地带有暴力。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综合起来,不外乎家庭、学校、社会及自身等因素。青少年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青少年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学校只是一味的追求升学率,不重视制教育,使青少年不能从小树立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的力量互相配合,共同营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良环境,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原因预防 一、青少年犯罪的界定 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亦即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统称。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已年满十四周岁至未满二十五周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当前在我国青少年犯 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已被国际社会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 的第三大公害。 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一)犯罪问题突出。据权威资料显示,近几年,我国14—18岁未成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作案成员的比例一直处于10%以上 (二)呈现低龄趋势。15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违法犯罪的低龄趋势潜伏着巨大的 社会危害。 (三)犯罪突发性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关键时期。青少年生理发育快,心理状态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做事往往不顾后果 (四)团伙犯罪严重。团伙犯罪是青少年犯罪中常见的、频发的犯罪方式。青少年犯罪案件中70%左右由青少年组成团伙作案。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1、个人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 心理发育成长阶段,辨别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自控力弱,行为不稳,模仿力强,好冲动,易被诱惑实施犯罪;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想试试的心理;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正是由于大多数青少年犯文化素质不高和其脆弱的心理,使得他们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因素家庭是未成年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境和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鄞州职教中心学校政治组刘芳 摘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基础上,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已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 青少年是最有朝气和富于创造性的社会群体,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肯定,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重视和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他们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新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对青少年教育失当、管理失控,一些青少年精神空虚、道德失范、目无法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和下基层调研中,常看到、听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有的案件是触目惊心。如发生在云南省校园内的“马加爵案件”,是一起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报复杀人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此后,新闻媒体又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披露。 二、青少年犯罪突出的原因 在一些地方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教育失误,对学生管理不严。有的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品德和法制教育,有的虽然也开设了法制课,但缺乏师资和教材,多数采取上大课、念材料的办法,内容枯燥乏味,学生普遍不感兴趣。有的学校对“问题学生”是指责、体罚的多,甚至动辄采取停课、罚款、开除的办法,把他们推到社会上去。有的学校与家庭教育脱节,老师很少与家长联系,很少过问学生在家的表现,致使一些顽皮学生逃学、旷课,甚至从家中骗钱到外面看录像、上网吧、搞赌博,家长、老师都不知道。有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活动不正常,团结教育后进学生的工作未做好。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及对策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及对策 【内容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现象日益增多,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其犯罪特征表现为:低龄化、团伙化,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突出,从犯罪手段来看,高科技犯罪初见端倪,智能化、成人化犯罪凸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青少年的启蒙老师。青少年的思想品德、道德意识、性格秉性,情绪爱好无一不受家庭的直接影响。家庭教育功能不健全或丧失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本文将就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增强家庭教育功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对策 青少年犯罪是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巨大变革之中,且改革日益进入深水区,在新旧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复杂过程中,社会内部蕴藏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滋长,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1]。家庭是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性、人生理想的启蒙教育所,是青少年生活最重要的环境,家长与子女关系密、接触多,对子女的影响也就最大。随着当今社会教育理念的转变和经济的发展,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极易成为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漏洞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青少年犯罪是指从14岁至25岁以下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据统计,50年代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重不足20%,而当前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在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青少年犯罪还呈现出新的特点:“犯罪主体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低文化程度的居多,犯罪手段也呈现成人化、凶殘化和智能化,犯罪类型主要以暴力犯罪、财产犯罪为主,犯罪组织则日趋团伙化,并且青少年重新犯罪的比例越来越高。[2]” 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环境因素 近年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城乡一体化、农民工大量进城等引起了家庭因素的变化,包括家庭成员结构状况,家庭环境因素以及家庭教育状况的变化等,这些变化在某些方面影响到了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从而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一)家庭结构因素的影响 完整的家庭、和谐的家庭关系和正常良好的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大多数青少年犯罪都源自于不完整的家庭或者家长长期没有尽到抚养教育义务的家庭。主要表现为两类家庭。一是破碎、重组型家庭,指家庭原有的自然结构被破坏,双亲不全或有继父母的情况。包括破碎型家庭和重组型家庭。破碎家庭中父母因死亡或父母感情破裂导致分居、离婚等,使得家庭完整性、稳定性遭到破换,这样的家庭父母常常没法对青少年进行悉心的照顾,忽视了青少年的感受,这很容易让青少年偏离正常成长的轨道。重组家庭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或另一方重新与其他异性组合成的新家庭。这样的家庭结构也是不完整的,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不利的,甚至危害大于破碎家庭。面对父母新的另一半,青少年与其没有感情基础,往往会产生陌生感和抵触心理,为了逃避这种感觉,青少年很容易离家出走,这时青少年内心脆弱,极易受到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影响,做起违反犯罪的事。二是松散、隔代抚养型家庭,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不能很好地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或父母因工作等原因长期在外,子女长期寄养在他人家庭的情况。这样的家庭结构,不但会使得父母与青少年疏远、成员间沟通缺乏,从而淡化了家庭成员的感情关系,而且这样的家庭结构还减弱了家庭应有的教育功能,父母长期不在青少年的身边,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不能悉心对待,子女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教育。父母因工作繁忙,长期不在子女身边还可能将青少年托付给老人抚养,这就产生了隔代抚养。老人一般文化素质水平较低,身体体力上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发表时间:2010-5-24 来源:《赤子》2009年第24期供稿作者:刘京辉 [导读]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犯罪数量的激增,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家庭的安宁。刘京辉(燕山大学党委宣传部,河北秦皇岛066004) 摘要: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犯罪数量的激增,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家庭的安宁。结合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从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入手,对青少年犯罪原因进行剖析,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特点;青少年犯罪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国家政治、思想、文化等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呈现出新的社会矛盾和一系列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就是其中之一。截至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 1 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及特点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广泛应用于现实生活和社会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等学科领域,并不是严格的法律概念,指已满14周岁而未满25周岁的人触犯了刑法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包括了已满14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和己满18周岁至未满25周岁的成年人犯罪。 1.1犯罪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每年以超过两位数的百分比递增,平均达到12%,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对人数占全部刑事犯罪人数的9%~10%左右。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 1.2犯罪形式以团伙犯罪居多,具有涉黑性质的团伙犯罪呈增加趋势。 团伙犯罪受到青少年的青睐,主要取决于青少年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从生理角度而言,青少年年龄小、身体力量较之成年人薄弱,为了保证犯罪过程中的绝对优势,确保犯罪成功,青少年势必聚集在一起,积攒力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从心理角度而言,青少年的思想不成熟、社会经验不丰富,从心理上惧怕孤独,惧怕不被人重视,加之青少年的情感需要在家庭内难以满足,转而投向青少年团伙,从“哥们义气”这种盲目、愚昧的志趣取向中寻求情感寄托和安慰。 近年来,受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加之青少年自身的模仿性强,带有封建帮会性质和黑社会性质的“帮派”、“教”等违法犯罪团伙呈上升趋势,团伙成员主要是文化素质低下的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预防服务模式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社区预防服务模式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社区服务 论文摘要:青少年犯罪是世界大多数国家面临的严峻问题。社区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特殊优势,可以为青少年提供其生存的优良环境。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发挥社区功能,应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联动机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社区服务模式。 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席卷全球的社会问题。有人将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联合国对世界范围的调查统计显示,许多国家的青少年犯罪都呈上升态势,平均每年递增5%左右,超过人口增长率和国民生产增长率。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困扰当今世界的一种“社会瘟疫”,也是困扰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难题,同时又是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维护治安稳定,为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寻找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逐渐增多。青少年因为心智尚未成熟、抵御能力差,犯罪现象日趋突出,成为当今社会各界甚至世界各国无法回避的问题。有关资料显示,1998年,法国有15.5万青少年犯罪,占法国所有罪案的25%,而在美国则占35%左右。在我国,20世纪50年代初期,青少年犯罪率极低,1956年仅占全部罪案的18%。进入80年代后期,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急剧增长,1988年直线上升至75.7%。进人9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的加大,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有下降趋势,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2005年1月,在温州苍南警方破获的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温州市涉案人员数量最大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中,未成年人占到一半。2005年2月2日《南方周末》报道的犯罪团伙“五街帮”,为首的竟是一名16岁的“傀儡”老大。该团伙共涉案300多起,包括绑架、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当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从形式上看具有团伙化、智能化、低龄化以及暴力性、盲目性、模仿性、冲动性、突发性等特点。青少年犯罪最基本的社会原因是由于社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引起的。宏观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社会变化,是研究青少年犯罪最值得注意的因素。青少年与成年人相处于一个共同的社会,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有些因素无论是对成年人还是青少年都有影响。但是某些因素对成年人影响不大,对青少年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影响青少年成长的诸多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三个方面。 1.家庭教育偏差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对人们影响最深远的社会组织。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第一场所,童年期是人的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在此时期,家庭担负着主要的社会化责任,家庭对儿童品德的塑造起着决定性作用。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是对人一生中影响最大的因素。不良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产生直接的、负面的影响。父母离异、家庭破碎使青少年过早失去父母之爱、家庭之乐,感情上受到创伤,经济上缺乏保障,内心痛苦,精神忧郁。这些孩子在不幸生活环境中受到的不良影响积淀在心底,若无法通过家庭进行疏导、宣泄、化解,随着年龄增长和外界恶性刺激的增加,内心积淀的观念杂质就会发酵起对社会的不信任情绪,形成各种偏差的、错误的价值观念,一旦遇到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对全国18个少管所和监狱的调查中发现,有26.6%的青少年罪犯来自破碎的家庭。另外,即使家庭结构健全,家长本身品行不端正、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一举一动时刻影响着子女。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严重问题,如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抢劫盗窃等等,不难想象他们对未成年的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影响。美国学者格鲁克夫妇在1950年的研究中发现,家长对孩子的管教方法不科学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关键因素。家长对孩子的管教反复无常或放任自流,或过分宠爱,或过分严格近于残暴,引起孩子对家庭的恐惧与对立,都会使青少年的犯罪率提高J。总之,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往往容易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偏差 学校是青少年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中间环节。学校功能完整、全面发挥是青少年社会化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如果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存在问题,青少年正常的社会化进程就会受到人为的干扰,造成青少年社会化的失败。现阶段学校教育最大的不足在于只注重对学生的智力教育,造成教育的畸形发展。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使得大部分学校急功近利,分数挂帅,片面追求升学率,忽略对学生品德、情操、个性的培养,忽略对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致使部分学生自暴自弃,经常逃学,结交社会不良之友,走上犯罪道路。由于法制教育的缺乏或流于形式,造成许多青少年学生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淡薄,头脑中没有辨别是非的标准。长沙市第五中学15岁少年周某因涉嫌抢劫其他同学而被公安机关查获,他却天真地说:“我爸妈有的是钱,我要他们拿几千块钱赔给那个被抢的就是了。”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力防线,学校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必须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 3.社会学习偏差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青少年成长是社会化的产物,青少年犯罪也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世界范围内青少年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 青少年犯罪是指14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增长趋势,根据老师上课公布的90年代的数据,14至25周岁犯罪人数占总人口的34.67%,占犯罪人口的74%,而这一数字至今仍在不断增长;同时,青少年的犯罪性质不断恶化,手段也越来越多样,给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由此可见问题的严峻。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青少年犯罪率如此居高不下?我认为,可以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原因: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主观因素: 1.错误的人生观: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较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这也是支配他们实施犯罪的最主要动因; 2.法治观念的欠缺:许多青少年由于认识水平低不懂法或没有守法意识而很容易实施一些触犯法律的行为; 3.不成熟的认知结构:体现在青少年对事物没有很好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容易受情绪影响实施犯罪行为; 4.情绪体验的原始性、低级性:很多青少年实施犯罪只是单纯的为了生理需要和感官刺激,缺少更高层次的追求; 5.情绪的易激动性和外露性:青少年无法很好地控制情绪,喜怒哀乐往往显露于外,容易不顾后果; 6.冒险性:青少年在不成熟的主观意志支配下容易出现盲目冒险的不良行为,许多青少年一开始犯罪就是处于冒险心理; 7.易受暗示性:青少年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容易接受他人教唆或暗示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1.青少年时期心理发展相对滞后于生理发展产生的身心矛盾:青少年正处在人生长发育最快的阶段,身体各方面如体态、内分泌、第二性征等逐渐有了明显变化并趋向成熟,但此时他们的心智仍未完全成熟,于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矛盾; 2.青少年自身心理冲突产生的矛盾:此时的青少年心理具有两重性,幼稚与成熟并存,理想与现实的碰撞等等导致青少年往往存在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一旦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就容易成为犯罪动因; 3.家庭、学校的影响:青少年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家庭和学校,一旦家庭和学校的环境出现问题,例如家庭破裂、学校教育不平等,都容易影响到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4.社会的影响:青少年此时接触社会开始增多,但其认识和辨别能力无法应对社会上大量复杂的信息,同时也容易收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犯罪预防 既然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了一个无法避免的严峻问题,我们就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其发生。预防青少年犯罪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家庭预防:要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和睦稳定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同时应当注意观察他们的心理变化、行为方式,一出现偏差立即纠正,将犯罪心理的产生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学校预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尤其是所谓“差生”的管理,不应对他们有歧视或偏见;要注意纠正学生中出现的不正当行为,以教育引导的方式帮助他们消除内心的不良因素,培养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思想,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社会预防:社会应当注意对青少年的保护,避免不正之风的扩散,同时加强对媒体和网络的监管,防止青少年接受毒害思想。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没有健康发展的青少年,国家就没有未来。因此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是犯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犯罪心理学应当研究的重要课题。

浅析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与防范

浅析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与防范 论文摘要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大多与家庭因素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文章对可能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家庭方面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究,认为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父母教育能力的缺乏等都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并从家庭的角度就怎样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了一些对策,这对于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家庭因素防范措施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社会日益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于青少年的年龄段一般认为是14周岁至25周岁。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不断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占整个犯罪总数的比例也不断上升,且呈现低龄化倾向。青少年犯罪的暴力化、恶性化程度加剧,对社会的危害后果加大,性质日益严重,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上升,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 通过调查分析,青少年犯罪还存在着以下特点: 1.犯罪主体特征明显,大多缺失管教。从家庭背景分析,父母离异或单亲家庭青少年、留守或辍学少年、无人管教或暴力家庭少年在青少年犯罪群体中占有相当的比例,这些青少年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属于“边缘人群”,他们大多缺失管教,甚至厌学、逃学、混迹街头;从性别比例分析,男性占绝大多数,女性较少,这与男性生理心理特点息息相关;从户籍地分析,外来人口多于本地人口;从学历分析,初中文化以下为主,多数少年犯法律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在特殊情况下一时冲动而犯罪;从犯罪动机目的看,作案动机相对单纯,有的仅仅为了弄点钱去网吧一玩或因看对方不顺眼,犯罪所得大多用于上网、玩游戏或吃喝玩乐等个人消费上。 2.犯罪类型以侵财型、涉恶型犯罪为主。其中盗窃抢劫犯罪始终高居前位,暴力型犯罪有增无减。有的作案手段凶狠,丝毫不考虑后果。尤其是近年来少年犯弑亲案增多,很多省市出现了青少年残忍杀害祖父母、父母等近亲属的案例,反映出一部分青少年思维偏激,具有严重的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 3.犯罪形式成团伙趋势。青少年犯罪经验较少,犯罪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大多结伙作案,以团伙形式出现。近年来,一部分青少年犯是由于接触网络不良信息而犯罪,网上联络、勾结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现实中有的青少年在网络上刚相识甚至就相约见面结伙作案。 二、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犯罪是各种社会负面因子共同作用在青少年身上的综合反映,也是主客观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从主观上讲,主要是青少年文化程度低和法律意识淡薄;从客观上讲,主要是青少年外部的客观环境,比如家庭、学校、社会中的不良环境和负面因素的影响。家庭因素无疑与青少年犯罪有着密切的关系,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父母教育能力的缺乏、父母错误的教育方式这几个方面。 (一)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 1.父母忽视了孩子的主体地位。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寄予厚望,他们在对孩子的管教问题上有着很强烈的责任感,都希望孩子能获得成功——这对于孩子的成长确实是一件好事;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浅析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浅析 摘要:具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现状及特征来分析,从心理和环境两个影响因素出发,剖析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即青少年心理特征,以及环境因素当中家庭因素几个方面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即:家庭和睦(包括家庭结构、父母家庭观念等)、家庭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家庭教养方式等,了解其具体的影响因素,对青少年犯罪进行积极的预防和控制。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家庭结构心理特征 近年来报道表明,中国内地的青少年犯罪率在逐年上升,并且呈现低龄化[1]。青少年的年龄阶段从14周岁到25周岁,这个阶段青少年的心理基本特征充满着矛盾和动荡。就如霍尔形容的:人生中“疾风怒涛”的时期,身体蕴藏极大能量、情绪不稳定、易怒、烦躁不安,对外界及其自身易产生怀疑、不信任感。从外界的环境以及自身心理发展对其犯罪有着不可分割的影响。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征 随着我国近几年发展,我国经济、教育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也导致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与以往的不同特征和趋势。现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和人数呈上升的趋势,青少年犯罪占全国犯罪比例一直持续,而青少年中未成年犯罪占的比例越来越大[2]。这反映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 由杨洪芳、李如森提出,青少年犯罪的特征有四点:(1)犯罪类型多元化,以钱财、暴力、性犯罪为主。其中,以将公私财产据为己有为目的的财产型犯罪为主。(2)犯罪主体低龄化,学生犯罪比率上升。在校中小学生占绝大多数,特别是初高中年级学生占86. 2%。(3)流动青年犯罪增多,文化素质不高,且多受外在环境影响,部分中小学生辍学流向社会后,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比其他青少年更大。(4)团伙犯罪更加明显。结伙暴力犯罪增多,有的甚至结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3]。 从研究报告来看,我国青少年犯罪从犯罪数量和犯罪的内容上的升级给我国的青少年健康发展教育提成了新的挑战,不管是从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是我们需要积极关注进行治理和预防的。 二、青少年心理发展特征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心理发展的主要表现有:一、自我意识的发展,从幼儿时期的自我意识的初步发展到青少年的自我发展的,可以说青少年的自我发展是自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社会自我意识更加清晰,自信心、自尊心,特别是独立感和自由感的猛增,这也是导致青少年叛离、想脱离父母的原因;二、认知能力的发展,虽然认知能力迅速发展,但是还只是在趋于一个成熟的阶段。在此阶段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能力的发展让青少年求知欲强、快速接受新的事物、强大的好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导读: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如今是网络社会,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中国的网民数将达4亿,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约为2400万。可以说,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均来自网络。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而犯罪。 为了认真贯彻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指示精神,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积极发挥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于青少年成长的有效途径,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共同发起“大家E起来”的青少年网络素养大讲堂活动。 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的今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让人揪心,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而是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因此,如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及预防 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问题,我国青少年犯罪趋势,总的来说呈上升态势。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成为捆扰各界部门的难点问题。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不仅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预防措施的根本就是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紧密结合,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和策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及思想品德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兴衰,然而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当前,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然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社会物欲横流,犯罪率居高不下。所以,如何在当前形势下让青少年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使之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就显得尤其重要了。当前我国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国各地区和有关人士的重视。我国历来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虽然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惩罚和处置,制定一系列特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有上升的趋势,形势还很严峻。面对如此残酷的现实,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客不容缓的一件大事。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因此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要了解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犯罪原因及治理对策。 青少年群体不同于一般的群体,面对日益多发的青少年犯罪事件,如何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抑制青少年犯罪,这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事青少年犯罪。所谓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从理论上来说青少年犯罪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则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 而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却着实令人堪忧。首先,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其次,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再次,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带有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最后,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犯罪的产生不仅要有引发犯罪的诱因,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青少年犯罪与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2007年3月第8卷第1期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Mar.2007 j。oI.8NO.1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陈友能 (邵阳教育学院.湖南邵阳414000 摘要:家庭是青少年走向生活的起点,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长是青少年认识生活和学习生活的启蒙者,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青少年产生违法犯罪行为与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本文着眼于家庭,并从家庭环境、家庭结构、家庭教育及家长素质四个方面阐述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原因 一、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成员之闽 基于共同生活,彼此交往最频繁、最密切。而犯罪的原动力和 抑制犯罪的诸因素都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故与家庭环境。成 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有极其重要的关系。 人生第一个教育单位是家庭。家庭是人的婴儿时代到少 年时代乃至青年时代的“学校”。家庭教育的核心是父母。父 母是人生的启蒙教师。父母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和训练,直接 影响子女品德的形成和志向的奠定。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

家庭环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家风不正。简言之。家风就是一个家庭的道德风 貌。家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青少年成长。青少年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可塑性最强,最容易受到最亲近的人的“感染”。所以,良好的家风能对青少年起到事半功 倍的教育;相反,不良的家风,很可能无声地将青少年引向歧途。如果父母贪图小便宜甚至小偷小摸,那么,其子女很可能由效法父母而成为盗窃犯。如果父母吃喝玩乐.甚至懒惰成性.那么其子女很可能因得不到家庭温暖而精神空虚,成为游手好闲者或流氓无赖。如果父母不爱学习,也疏于督促子女学习,那么,其子女很可能也无心念书,最终因虚度青春而成为 社会的渣滓,如果对于女的恶劣行径包庇袒护,甚至教唆纵容.那就无异于将子女推向犯罪道路。总之,父母应是家庭的主心骨,对家庭具有凝聚力的作用;同时,也是孩子学习的榜样,优良家风的造就者,这样.其子女才能在优良家风的熏陶 下健康成长。 第二。不道德或犯罪分子的家庭。家庭成员作风不正或 有犯罪历史,容易“传染”给其它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存在 劣习,更容易影响子女的正常成长。父母一方或双方走上“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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