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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国经历年主观题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国经历年主观题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国经历年主观题

国际经济法

历年主观题简析

国际经济法主观题

2010-2011(A)

名词解释

1.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运费与时间长短无关,与航运距离有关。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

【拓展】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时间损失由租方承担,因此会约定停租条款等内容。

2.外国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对,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的对象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设立新企业(建立三资企业和BOT等合作开发形式)和并购东道国企业(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拓展】外国间接投资:外国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所投资的对象不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际贷款、证券投资以及融资租赁等形式。

3.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拓展】: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拓展】:外国税收抵免:外国税收抵免是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是指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内扣除。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拓展】:税收绕让抵免:税收绕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因来源国政府给予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缴纳税款给予抵免的制度。其目的是使来源国的税收优惠真正由投资者享有,它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

4.独占许可协议

独占许可协议是指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范围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自己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技术,也不得将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拓展】:排他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地域范围内内,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对该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许可形式。

简答题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8)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通过各种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躲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纳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A跨国连属企业转移定价;

B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将避税港外的所得和财产汇集在基地公司账户上。

2.《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关于成员国汇率方面的主要义务是什么,由此引发了关于人民币汇率的什么国际争议。(12)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关于成员国汇率的主要义务是:各成员国有保证汇率稳定的一般义务。具体来说,包括:(1)各会员国努力以自己的经济和金融政策来达到促进有秩序的经济增长这个目标,既有合理的价格稳定,又适当照顾自身的境况;(2)努力通过创造有秩序的基本的经济和金融条件和不会产生反常混乱的货币制度去促进稳定;(3)避免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来妨碍国际收支有效的调整或取得对其它会员国不公平的竞争优势;(4)奉行同本节所规定的保证不相矛盾的外汇政策。

由此引发了中国有无人民币升值的义务、人民币升值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的争论。

2008-2009(A)

名词解释

1.国际贸易惯例(略)

国际贸易惯例,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自发形成的,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中普遍接受和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

2.国际许可证协议

国际许可证协议是指知识产权出让方跨越国境将知识产权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转移给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根据双方权利分配情况,可以分为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和普通许可协议。

3.国际直接投资(略)

4.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于1988年发表,是关于跨国银行监管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核心内容是将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的目标标准比率定为8%。《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5.国际税收绕让(略)

简答

1.简述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各实体之间的责任关系

跨国公司是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通过一个决策中心经营,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且内部各实体间有相互联系的企业。

法律地位:(1)不是国际公法的主体,因其没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承担国际法上权利与义务的能力;(2)作为内国法人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因为无论是跨国公司的母公司还是子公司,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必须依照母国或东道国的法律设立,接受母国或东道国法律调整。

各实体之间的责任关系: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2.简述1980公约对卖方义务的规定

(1)交货义务、交单义务;

(2)担保义务(所有权担保;知识产权担保)

3.试述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受理案件的范围及争端解决方式

2008-2009(B)

名词解释

1.根本违约(略)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2.委付

委付是指货物发生推定全损以后,被保险人将有关保险标的物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保险人的单方书面文件,从而获得相当于实际全损的赔偿。保险人可以选择接受委付或不接受委付。

3.BOT

BOT即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一种形式,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和建设特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并准许其进行经营管理和商业利用,特

许期间届满时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4.国际项目贷款

国际项目贷款是指对某一工程项目发放贷款,以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收益还本付息。可分为有追索权项目贷款和无追索权项目贷款。

5.倾销(略)

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倾销应具备以下要件:(1)产品以低于正常水平价格或低于成本价出口销售;(2)该倾销产品给进口国生

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部门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或者阻碍国内工业的新建;(3)国内损害与倾销产品进口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简答

1.1980年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原则和规定

2.GATT1994的基本原则

3.共同海损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007-2008(A)

名词解释

1.国际商业惯例

国际商业惯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长期形成,经过反复使用而被国际商业的参加者接受的习惯做法或通例。国际商业惯例具有任意性特点,只有在当事人约定引用惯例时,才对特定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并且

当事人引用时可以对惯例的内容进行任意的增。删、改。

2.UCP600

UCP600是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第七次修订版本,于2007年7月1日生效,其本质属于国际商业惯例。和UCP500相比,其主要在于银行付款行为的性质、不可撤销信用证、提高审单效率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3.倾销

4.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的持有者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跨越国境地让渡给技术受让方,而由受让方支

付使用费的合同为国际专有技术许可协议。

5.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通过各种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躲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

简答

1.关于承运人责任,汉堡规则与海牙规则的区别

2.试述WTO与GATT的关系

联系:(1)WTO替代了GATT,从此作为组织意义上的关贸总协定不复存在;(2)在规则方面,WTO纳入并发展了GATT的相关规则,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一部分。

区别:

(1)性质不同。WTO是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而GATT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的国际组织。

(2)法律依据不同。

(3)调整的范围不同。关贸总协定只调整货物贸易(不包括纺织品贸易,对农产品贸易缺乏强有力的约束),世贸组织调整范围扩大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4)适用的力度不同。WTO协议不允许成员对WTO规则作出保留或偏离,除非符合WTO允许的免责或例外;而GATT则仅要求在不违反国内立法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适用GATT第二部分。

(5)争端解决机制不同。WTO是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试述国际金融法涉及的主要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相互间的关系

国际金融法调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1)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包括货币汇兑、国际货币法律体系等;(2)国际金融交易关系,包括国际贷款、证券投资;(3)国际金融管理关系,即跨国金融监管法律关系,包括母国监管、东道国监管和巴塞尔委员会的监管制度。

关系:国际金融法以国际货币法律制度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国际金融交易关系,在国际金融交易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关系。

2007-2008(B)

名词解释

1.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以后,认为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认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损失状态。对于推定全损,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赔偿。

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略)

3.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指资本输出国对本国的海外私人投资依据国内法所实施的一种对政治风险进行保险的制度,旨在鼓励本国投资者向境外投资。

4.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SDR)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68年在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之外,按各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各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作为一种账面资产或记账货币,可用于办理政府间结算。由于其币值稳定,常用来作为一种计价和定值单位。

5.国际重复征税(略)

简答

1.1980年公约规定的买方承担的质量担保义务有哪些

根据80年公约,卖方的质量担保义务首先必须是符合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则须符合公约35条第2款得规定:(1)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标准;(2)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明示或默示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3)与样品或样式相符;(4)按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或装箱。

2.简述信用证的特点和银行的免责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卖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有条件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信用证的特点有:(1)属于银行信用,买卖双方的支付风险达到最大限度地平衡;(2)属于单据买卖,即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银行就要承担付款责任;(3)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

银行的免责:

(1)银行对于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等概不负责,即银行只承担表面责任;

(2)银行对于信息传递的延误或遗失免责;

(3)不可抗力免责;

(4)对被指示方的行为免责;

(5)银行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和影响。

3.简述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管辖权的条件

中心行使管辖权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受理的争端限于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外国投资者)的争端;但是,在争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也受理东道国和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之间的争端;

(2)争端性质:受理的争端必须是直接因国际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3)主观条件:争端双方须出具同意中心管辖的书面文件。

4.什么是布雷顿森林体制?其主要内容

布雷顿森林体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基础上形成的国际货币法律体系。该体系于20世纪70年代崩溃。主要内容:

(1)确立美元的国际中心货币地位;具体包括:建立了双挂钩制度,美元和黄金直接挂钩,各国货币和美元挂钩;

(2)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各国政府有义务干预本国外汇市场,使本国货币与美元汇率保持在法定汇率上下1%的幅度内;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资金援助以帮助会员国实现国际收支平衡。

(4)力图取消经常项目的外汇管制。

1973年由于美元危机,布雷顿森林体制彻底崩溃。

5.试分析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涉及的主要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的相互关系

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对贸易标的的法律保护,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其主要是通过缔结大量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实现,如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TRIPs协定等;其二是对贸易行为的法律调整,即国际许可贸易的法律调整,该领域目前还欠缺相关的国际法律制度,主要通过各国相关国内法调整。

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中,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是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的基础。

2006-2007(A)

名词解释

1.CIF

2.国际许可证协议(略)

3. TRIMS

属于WTO货物贸易多边协议,协议的宗旨是,促进投资自由化,制定为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利影响的规则,促进世界贸易的扩大和逐步自由化,并便利国际投资,以便在确保自由竞争的同时,提高所有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增长水平。协议的基本原则是各成员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不得违背《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4.布雷顿森林体制(略)

5.国际重复征税(略)

简答

1.简述WTO争端解决体制的程序及该机制的特点

程序:(1)磋商(必经;60天;保密);

(2)专家组审理(核心程序);

(3)上诉机构审查(审法律不审事实);

(4)报告的通过(否定性协商一致);

(5)获权交叉报复。

特点:(1)统一性;

(2)时限性;

(3)独立性(否定性协商一致);

(4)相对强制性

2.根据WTO保障措施协议,试述采取保证措施的条件、实施和程序规则

条件:进口产品数量激增;

给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因果关系。

实施:(1)形式:提高关税;数量限制;关税配额。(2)期限:不超过4年,全部不超过8年;(3)临时保障措施;(4)补偿与报复;(5)禁止灰色区域措施;(6)发展中成员的优惠待遇。

程序:调查;

通知;

磋商。

2006-2007(B)

名词解释

1.倾销(略)

2.信用证(略)

3.先期违约

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对于该种违约形式,非违约方可以要求其实际履行,也可以解除合同。

4.国际重复征税(略)

简答

1.根据贷款人的不同,国际贷款的三种主要形态是什么?其各自主要特点是什么

国际贷款的三种主要形态是: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特点主要包括:贷款对象为会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或公司企业;贷款利率优惠,贷款期限较长。

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其特点:贷款期限较长,利率低、贷款条件优惠,具有援助的性质,多限定用途且程序复杂。

国际商业贷款主要特点是利率随行就市。

2.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和程序(略)

3.试述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非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征税的原则。其特点:(1)只针对营业、劳务、投资和财产所得征税;(2)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3)它是国家属地管辖权的表现。

4.论国际投资性活动应受那些法律规范的调整和制约(以投资设厂为例)

资本输入国关于外国投资的法律规范,如中国的三资企业法。

资本输出国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规范。

资本输入国与输出国的双边投资协议,涉及外资准入、外资待遇和外资保护的内容;

国际投资的多边公约,如ICSID、TRIMs和MIGA;

国际惯例。

2005-2006(A)

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边缘性综合体。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以及各国经济法多个法律学科,但并不囊括上述法律规范的全部,而只涉及部分。

2.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应由所有获救财产的受益人分摊。无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共同海损的牺牲、费用和分摊。

3.布雷顿森林体制(略)

4.巴黎公约临时性保护原则

缔约国应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果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不再是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而是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

5.税收绕让抵免(略)

简答

1.关贸与世贸的联系与区别(略)

2.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指资本输出国对本国的海外私人投资依据国内法所实施的一种对政治风险进

行保险的制度,旨在鼓励本国投资者向境外投资。

特征:(1)承保机构一般为政府专门机构或国家控股的专业保险公司;(2)承保的险别是政治风险;(3)合格的投资者:要求投资者与保险机构所在国有密切联系;(4)合格的投资为新项目的股权投资;(5)合格的东道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

3.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及特点(略)

4.试论1980年公约关于买方宣告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1)卖方根本违约。根本违约是指卖方由于违约,使买方蒙受损失,实际剥夺了买方根据合同的所期待得到的东西。买方违约的三种情况:卖方声明不在规定的期间内履行交付货物(预期违约);迟延交货,卖方在买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合同;卖方不交付货物或迟延交货、交货不符或所有权瑕疵构成根本违约。

(2)买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由于下列情况而丧失:对于迟延交货,买方没有在迟延交货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解除合同;对于其他情况的违约,在买方明知道或应知道的一段合理期间内解除合同;卖方对于自己的不履行义务向买方声明将在额外期限内进行补救,而该期限已超过或买方不接受补救的情况下,买方仍没有解除合同。

(3)买方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间内解除,并给予卖方通知。

2005-2006(B)

名词解释

1.不可撤销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限内不经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不得单方加以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

2.推定全损(略)

3.常设机构原则

常设机构原则是指来源国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常设机构而获取的工商业利润进行征税的原则。

4.独占许可协议(略)

简答

1.ICSID行使管辖权的必要条件(略)

2.什么是国际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事项条款?通常包括哪些条款,含义是什么?

约定事项条款是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承诺的若干保证和自我限制,其目的在于保证贷款的收回。通常包括:(1)消极担保条款,指借款人在偿还全部贷款之前,不得在自己的资产及收益上,为其他债权人维持或设定任何担保。

(2)平等位次条款。要求借款人保证无担保的贷款债权人至少与借款人的其他无担保债权人处于按比例受偿的地位。

(3)财务约定事项;

(4)贷款的用途;

(5)保持资产条款。

3.80年公约对卖方在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及免责

根据公约41条,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由于让卖方承担全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显然不太公平,公约规定了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限制:(1)地域限制: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的地域范围仅限于买方营业地和合同预期的销售地或使用地;(2主观限制(卖方免责):买方在订立合同时明知或应知此项权利或要求而接收货物;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卖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买方收到第三者的权利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卖方,若怠于通知,则免除卖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

4.GATT1994的基本原则

(1)最惠国待遇原则。

(2)国民待遇原则。

(3)逐步削减和约束关税原则。

(4)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2004-2005(A)

名词

1.FOB与FCA(略)

2.委付与托收

3.外国税收抵免与税收绕让抵免(略)

简答

1.1980年公约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定

风险是指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致货物毁损、灭失。

(1)风险转移的一般原则依交付主义,即交货时间为风险转移的时间,包括两层含义:正常情况下交货时风险转移;买方拒绝或延迟收货时,交货日期或期限届满时风险转移。

(2)国际惯例优先原则。如果当事人对风险转移有约定,则其约定优先适用。

(3)划拨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4)路货风险转移的规则:原则上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至卖方;如确有情况表明需要(如不能确定损失发生的时间),风险由受让单据的买方承担;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或应知货物已经毁损灭失而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货物风险不转移。

(5)过失划分原则。

2.国际许可证协议的种类(略)

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

【补充】

1.提单: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2.托收:托收是指卖方以买房为付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为向卖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3.保函:托运人出具给承运人的,保证承担因承运人签发符合信用证的提单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的书面文件。善意保函仅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恶意保函无效。

4.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存在;商业存在。

5.国际银团贷款:数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按照统一的贷款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可分为直接式银团贷款和间接式银团贷款。

【案例题答题技巧】

1、一般为买卖、运输、保险和支付的综合性大题,尤其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风险转移、违约责任等内容,尤其是贸易术语必考。

2、注意理清法律关系。如买卖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承运人和托运人关系、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

1. 简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新规定(注:对比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 2010)的主要修改之处

2010年国际商会修订了通则。2010年通则与2000年通则是并存而非替代的关系,由当事人选择适用。与2000年通则相比,新通则有如下变化:

(1)术语结构上的变化

新通则整合为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类: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DDP)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FAS、FOB、CFR、CIF)

(2)适用范围

新术语同时适用于国际和国内贸易,即不局限于国际贸易。

(3)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

每种术语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虽然仍列为十个项目,但与2000通则不同的是卖方在每一项目下的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

(4)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

两新术语的区别是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要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无须承担卸载费。

(5)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内容

2010年通则要求买方与卖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文件,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受助方承担。

(6)取消“船舷”的概念

2010年通则在FOB、CIF和CFR三个术语的风险转移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以后的风险。

(7)链式销售的补充

大宗货物买卖中,货物常在一笔连环贸易下的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由于连环贸易中货物由第一个卖方运输,作为中间环节的卖方就无须装运货物。新通则对此连环贸易模式下卖方的交付义务作了细分。

2. 简述《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

1、是WTO货物贸易多边协议,仅适用于调整对贸易有扭曲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

2、协议并不解决多边投资待遇和投资自由问题。

(二)基本原则。协议的基本原则是各成员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不得违背《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1、违反GATT国民待遇原则的投资措施

(1)当地含量要求:即要求外资企业购买或使用本国产品或用本国原料生产。

(2)贸易平衡要求:限制企业购买和使用进口产品,并将企业进口与企业出口产品的价值和数量联系。

2、违反GATT一般禁止实施数量限制原则的TRIMS

(1)贸易平衡要求(同上)

(2)外汇平衡要求:限制企业用汇,并将企业进口产品用汇与企业出口产品的创汇相联系。

(3)国内销售要求:要求外资企业产品必须在本国销售。

3. 简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一)巴塞尔体制

1、成立:1975年,瑞士巴塞尔,12个发达国家央行决定首脑会议上成立,设立“巴塞

尔委员会”

2、性质:民间组织,文件不具法律约束力;具有“国际惯例”特征

**参加国是发达国家,但对发展中国家亦有借鉴意义

3、巴塞尔体制:成立后对跨国银行监管提出的一系列原则、规则、标准和建议的总称 1)重大问题上达成一致形成的最低标准

2)不能达成一致,则是具有指导意义的最佳原则

(二)巴塞尔体制的主要协议

1、1988年巴塞尔协议(1997年4月修订)

1)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实收资本和公开储备)不低于50% 2)规定银行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从“无风险”到“十足风险”四级

3)确定统一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资产*100%

4)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2、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

**规定了市场准入,持续性银行安排,母国监管、东道国监管责任等

3、2006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1)建立最低资本要求,延续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2)提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3)建立市场纪律,要求银行检查相关信息

比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异同

什么是国际技术贸易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举三例

什么是可自由兑换货币,应遵守什么规则

2018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经验

2018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经验—新祥旭考研辅导班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大幕,随着3月30号拟录取结果的查询落下帷幕,最终结束了我一年以来的长跑。我复习期间受考研帮经验帖启发良多,面对众多同学复习中的疑惑,写下这篇经验帖。 一、择校篇 (一)法学专业在2013年经历过一次教育部评估,具体排名网上可查,中国政法大学此次排名第。但就考研难度而言,并不与专业排名成正比,就我个人感觉,考研难度第一梯队为:北大=清华>人大≈复旦≈上交,第二梯队为中国政法、武汉大学及985中的法学强校诸如吉林大学,南京大学,第三梯队为其他四所政法院校(西政,华政等)及部分985、211。考研难度的评估固然与法学实力有一定关系,但更多的是关系到:1.招生人数,如人大招收人数就比北大多,虽然整体实力强于北大,但相对难度要低一些;2.地理位置,如中国政法比武汉大学招生人数多,但地处北京,所以在部分热门学硕上难度相差不大。3.学校名气及环境。这点不必多说 注:以上难度对比限于同学位同专业,法硕与学硕的对比并无意义,因为招生人数相差太多。另:第一梯队中的法硕含金量个人认为与第二梯队学硕相差不大,但对于将来希望走学术路线的同学而言,尽量还是选择学硕。法学的学术界更看重师承。一个好的导师有时候比一个好学校意义更大 (二)北京四校院校优势专业简述。在民商法学专业内,人大民商第一向来争议不大,清华,北大,中政,社科院四家紧随其后相差不多。但就招生人数而言,中国政法大学还是性价比比较高的。 人大:除国际法外各专业都很强 北大:国际公法,经济法,刑法,法理学,行政法,诉讼法。 清华:刑法,民商法,宪法,法理,民诉。 中政:刑诉,法制史,行政法,民商法 目前人大、北大、中政拥有法学一级重点学科 注: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小结:对于上述三梯队而言,都是中国很好的法学院,学历仅仅是一块就业的敲门砖,最终能否进入自己希望的岗位,还是看自己的个人能力,这很大程度上与院校无关,各大律所对五院四系的简历都是愿意收的,但最终能否录用,要看你是否与他们的要求相匹配。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5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经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5-50 1.部分中国企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某国的某化工原材料进口产品进行相关调查。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 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 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 D.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规定,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我国应依照反倾销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据此可知,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是构成倾销的前提。 选项B错误。《反倾销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 选项C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选项D错误。《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商务部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 2.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称甲关于影像制品的

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 B.专家组可对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予以审查 C.上诉机构可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 D.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不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但磋商事项以及磋商的充分性,与设立专家组的申请及专家组将作出的裁定没有关系。磋商仅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但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理论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理论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启道考研复试班根据历年辅导经验,编辑整理以下关于考研复试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广大复试学子有所帮助,提前预祝大家复试金榜题名! 专业介绍 本专业旨在培养政治学理论专业的研究、教学和应用方面的专业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熟练掌握政治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宽广的学术视野,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流利地阅读一般外文专业文献,并基本具备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掌握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和规范,有能力从事本专业创新性的学术研究。能够运用政治学理论和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现实政治问题。 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外国语(七选一,详见目录说明) ③744 政治学综合一 ④844 政治学综合二 复试时间地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真题及答案评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2016年4月自学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的表现为( B ) A、国家对领土的永久主权 B、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C、国家对国内经济事务的自主权 D、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的自主权 2、下列有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A、适用于供应尚待制造的货物 B、适用于电力销售 C、适用于补偿贸易 D、适用于来料加工 3、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违反合同和买方违反合同都可以采取的补救办法是( D ) A、减低价格 B、支付价款 C、要求交付替代物 D、损害赔偿 4、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海牙规则》规定货物灭失或者损害的诉讼时效是(A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课本126页 5、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联运人对不同运输区段发生的货物损害,分别根据该运输区段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和赔偿限额承担责任,这被称为( B)P139 A、统一责任制 B、网状责任制 C、推定过失责任制 D、单一责任制 6、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属于基本险的是( D) A、钩损险 B、拒收险 C、战争险 D、一切险 7、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规定一家付款银行,该银行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即予以付款,这种信用证是( B) A、迟期信用证 B、即期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 D、议付信用证 解析;175页考信用证的分类。立即付款的为即期信用证。 8、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把给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待遇成为( A ) A、最惠国待遇 B、对等待遇 C、国民待遇 D.互惠待遇 解析:课本165介绍了关于产品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定义,203页介绍了服务贸易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定义。上述定义与本题的语言表达上有区别,但是意思都是一样的,大家要理解最惠国待遇的本质就是给一个缔约国国家一种优惠待遇必须也同时给予任何其他缔约国。而国民待遇讲的是给外国人和本国人同样的待遇。 9、甲国进口一批标明一国制造的“克耐”运动服,因其原产地归属发生争议,经查,该批运动服由甲国股东在丙国投资的工厂完成原材料采购、制作成衣后运到丁国工厂,由丁国公认订上拉链,最后运到乙国工厂贴上商标并装箱后,出口到甲国。依据《原产地协议》,该商品的原产国是(C ) A、甲国 B、乙国 C 丙国 D、丁国 解析;课本175页原产地确定的规则。该题较难,属于实际应用的题目,要求根据课本上的原产地确定的一般规则分析确定题目中运动服的原产地。根据《原产地协议的》的有关要求,在过渡期后原产地规则的确定应当是货物完全获得的国家。如果货物的生产涉及一个以上的国家,那就按照对货物进行最后实质性改变的国家。题目中对于服装来说订拉链和贴标签都不是实质性改变,而将面料加工成服装才是实质性改变,所以衣服的原产地应当为丙国。 10、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不能构成识别货

2019考研政治真题马原主观题解析

2019考研政治真题:马原主观题解析 来源:文都教育 在热热闹闹的考试中,2019考研政治终于落下了帷幕,同学们对于今年2019考研政治真题的难度和特征特别关注。文都考研的政治老师第一时间给同学们送上马原主观题的解析。 【真题再现】 (1)如何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从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谈谈你对“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的认识。 【答案解析】 (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所决定的。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人的主观认识同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这种情况决定了检验标准既不能在纯粹主观范围内去寻找,也不能在纯粹客观范围内去解决,而只能是把主观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对照,从而确定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在。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物质活动,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和优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和优点。

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认识同客观实在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明主观与客观是否一致,判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 所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2)实践标准的绝对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唯一性,离开实践,再也没有其他标准。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是指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条件性。一方面,任何实践都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因而都具有不可能完全证实或驳倒一切认识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实践是社会的历史的实践,由于历史条件的种种限制,实践对真理的检验具有相对性、有限性,表现为具体的实践往往只是在总体上证实认识与它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而不可能绝对地、永恒地、一劳永逸地予以确证。所以说,实践标准又具有不确定性。 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是一个包含着创新的发展过程。实践创新为理论创新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理论创新为实践创新提供科学的行动指南。努力实现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 实践没有止境在不断变化,理论创新也会随之变化。实践标准的相对性是指具体实践水平受到历史条件的影响,理论创新要随着实践所处的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

法硕心得技巧:中国政法大学法硕最真实的描述

法硕心得技巧:中国政法大学法硕最真实的描述 这是我在其他地方看到了.大家可以参考下啊 ?大家好,我是法大07级法硕“摩西”。看到有些写北大,人大的帖子。便 想为法大来写些东西。如下内容全部客观,我不会去拔高,也不会去贬低。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硕,如果按院别来讲,在全国是一个特例,因为别的学 校一般都是隶属于法学院,而法大的法硕则是专门的一个学院“法律硕士学院”。这点有一些好处,就是财政方面,呵呵,至少不是某些学校那样,成为法 学院圈钱的工具。法硕学院的院长是方流芳,民商法学的相当厉害人物。 ?按地理位置来讲,法硕学院位于昌平。在帖子上看到有些未知情者或者有 他心者讲此地相当偏僻。这点不敢苟同。法大昌平校区位于府学路上,而府 学路是昌平最繁华的路段之一。重要的政府部门都云集在此路上。学校旁边 的大型商场有国泰、美廉美、阳光等,麦当劳没多远,KTV,咖啡厅,工商 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建设银行等都在附近,可以说,在这里,只要有钱,还是能享受到相当小资的生活的。环境还是比较优美的,学校后面是绵绝不 断的山,不是很高,但是试想一下,在餐厅吃饭的时候,看着窗外的山和不 时飞过的小鸟,也是一种兴致。法大校园的确很小,感觉有郑大的十分之一 大小,但是和郑大不同的一点就是,法大的确很精致。用一句话形容就是“麻 雀虽小,五脏俱全”。有人发帖子说法大的硬件很差,我同样不理解,法大的 法硕全部安排在阶梯教室里上课,而法大一共八个阶梯教室,每个教室里面 都有四个立式空调,感觉到比本科时强了很多。宿舍是四人间,男生住在兰四,女生住兰三,这两幢楼是法大最好的楼段。记得刚报到时,楼道阿姨讲“你们住这楼,是留学生住的楼,他们一年要交一万多块钱的住宿费”,住宿 费只交900元。宿舍内可以免费上内网,(如法大校园网,sina,sohu,163,yahoo,最

2010-2015年司考真题国际经济法有问题详解

单选题 2010 40.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甲公司依约将第一份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无奈同意该变更。乙公司未依约付款,并以资金紧为由再次要求延期付款。甲公司未再发运第二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提起仲裁。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答案】C 【考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解析】选项A错误。对第一份合同,甲公司依约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发运后,乙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变更付款方式,即要求由付款交单方式变更为货到后30天付款,甲公司同意了这一变更,因此,乙公司应以货到后30天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选项B错误。预期违反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公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本题中,对第二份合同,乙公司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公约规定,中止履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后,都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中止履行的一方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41.关于保护,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A.明确了摄影作品的最低保护期限 B.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保护的对象 C.增加了对作者精神权利方面的保护 D.无例外地实行国民待遇原则 【答案】B 【考点】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 【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摄影作品和实用美术作品的最低保护期为作品完成后25年。该项容已经在《伯尔尼公约》中明确了,不属于补充容。 选项B正确。在保护方面,TRIPs对《伯尔尼公约》的补充表现在两个方面:在保护客体方面,将计算机程序和有独创性的数据汇编列为保护对象;在权利容方面,增加了计算机程序和电影作品的出租权。选项C错误。《伯尔尼公约》对作者精神权利给予了保护,不属于补充容。 选项D错误。国民待遇原则规定在TRIPs第3条,依该条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在遵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西方经济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西方经济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启道考研复试班根据历年辅导经验,编辑整理以下关于考研复试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广大复试学子有所帮助,提前预祝大家复试金榜题名! 专业介绍 西方经济学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之一,它主要包括三个分支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是研究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理论以及根据这些理论制定的经济政策,同时把这些研究成果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独特专业视角和分析思路。 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外国语(七选一,详见目录说明) ③303 数学三 ④850 理论经济学综合 复试时间地点 除以下说明外,其他学院(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3日-26日:

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考研综合课法理学试题

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考研综合课法理学试题 1、下列有关法制、法治与宪政的表述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正确的? A、若实行法治,就不能实行法制 B、凡实行法制,就实行宪政 C、在一切社会中,法制均以法治为前提 D、无论法治还是宪政,均强调对公共权力的限制 2、马克斯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物的本质,那么我们就应该责备他极端任性。”下列哪一个或哪一些说法不违背这句话的原意? A、立法应反映客观规律 B、立法不是立法者所代表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C、客观规律与法律规范是同时产生的 D、法律要具有科学性 3、法律在起源的过程中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过程。下列哪一种或哪一项说法不符合这个规律? A、法律是在自发形成的习惯基础上产生的 B、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法律 C、在法律起源过程中,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就是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D、法律起源的过程带有一定的自发性 4、下列有关法学及其体系的解释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不正确的? A、法学的产生总是以近代法制过节为前提条件 B、法学体系等同于法律学说体系 C、法学具有实践性和职业性 D、法学的发展规律与文学、哲学的发展规律完全相同

5、下列有关我国“地方性法规”的提法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错误的? A、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规 B、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我国局部地区 C、省级人民政府没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 6、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一个或哪几个规则? A、授权性规则 B、禁止性规则 C、义务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 7、下列有关法的溯及力问题的表述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错误的? A、近现代国家通行法溯及既往原则 B、只有行法才存在法的溯及力问题 C、不同时代的立法对法的溯及力的规定相同 D、新法生效之前的时间和行为不属用新法,称为“法不溯及既往” 8、下列哪一种或哪一项情形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A、大风吹毁某甲自盖的新房 B、某甲与某乙吵架,某乙心脏病发作猝死 C、某甲与某乙约定砸饭店吃饭,乙未赴约,某甲自杀 D、在我国,十岁以下的人致人伤害 9、下列关于执法与守法的概念及关系的理解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正确的?

马原大题总结(完整版)

材料分析题(30分) 【材料1】英国著名历史学家,英国学术院院士霍布斯鲍姆指出,给确定某一具体思想方式或者观点是能否被看作马克思主义的标准作依据的,“是在19世纪末大致定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美国著名学者海尔布隆纳在标准问题上有着与霍布斯鲍姆相近的看法。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有一个可以得到“公认的共同点”,这个共同点来源于“同一套前提”,它是规定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前提。 “凡是包含有这类前提的分析,都可以正当地将其分类为‘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即使作者本人并不如此认定”。这“同一套前提”是:对待认识本身的辩证态度,唯物主义历史观,依据马克思的社会分析而得出的关于资本主义的总看法,以某种形式规定的对社会主义的信奉。 【材料2】1934年,当德国共产党的理论家卡尔?科尔施还没有彻底脱离马克思主义的时候,他写了一篇题为《我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科尔施力图通过他对马克思主义的所谓的特殊看法来表明他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这些看法的要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原理,包括那些表面上具有普遍性的原理,都带有特殊性,马克思主义不是实证的,而是批判的; 马克思主义的主题不是现在处于肯定状态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显得日益分崩离析的正在衰亡的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目的不是观赏现存的世界,而是对它进行积极的改造。 【材料3】匈牙利思想家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认为:“我们姑且假定新的研究完全驳倒了马克思的每一个个别的论点。即使这点得到证明,每个严肃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可以毫无保留地接受这种新结论,放弃马克思的所有全部论点,而无须片刻放弃他的马克思主义正统。 所以,正统马克思主义并不意味着无批判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研究的结果。它不是对这个或者那个论点的‘信仰’,也不是对某本‘圣’书的注解。恰恰相反,马克思主义问题中的正统仅仅是指方法。” 结合上述材料,谈谈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阐述如何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700字以上) 【答案要点】 1.从不同的角度,我们可以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作出不同的回答。 从它的创造者,继承者的认识成果讲,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而由其后各个时代、各个民族的马克思主义者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从它的阶级属性讲,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整个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的性质、目的和解放条件的学说。从它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讲,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是关于资本主义发展和转变为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8分 马克思主义是由一系列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构成的科学体系,它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不可分割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早在马克思在世的时候就已经使用。从狭义上来说,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恩格斯创立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英语语言文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英语语言文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启道考研复试班根据历年辅导经验,编辑整理以下关于考研复试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广大复试学子有所帮助,提前预祝大家复试金榜题名! 专业介绍 能够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热爱祖国,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文学及文化、翻译等专业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毕业后能够胜任高级翻译工作,胜任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其它涉外工作。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本专业的前沿动态与发展,具有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 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52 二外俄语或253 二外日语或254 二外德语或255 二外法语或256 二外西班 牙语或257 二外意大利语 ③770 英语语言文学综合一 ④870 英语语言文学综合二 复试时间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参考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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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本文是育明教育考试研究院历经7年汇编而成,由北京大学李国正博士领衔主编,并有全国众多知名院校的教授、讲师、博士参与编写或者提供相关的资料。在此表示感谢! 在编写的过程中参考了国内主流的公共管理或者公共行政参考书目: 张国庆,《公共行政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张成福,《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夏书章,《行政管理学》,中山大学出版社 陈振明,《公共管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本书结合了当前公共行政学研究的热点理论以及社会时政热点问题,并且结合了国内近百所行政管理考研院校的真题。考生在备考的时候,可以直接背诵。 此外,考生在备考的时候如果对报考的参考书、报录比、复试线等有疑问可以随时咨询育明教育咨询师。育明教育有对全国近100所行政管理考研院校的分析和研究。 1.1公共行政学考研复习技巧 对于考研专业课的复习,育明教育考试研究院蒋教授建议考生可以采取以下建议: (一)记忆方法 1、快速、反复、多次 根据育明教育咨询师多年辅导经验总结,绝大多数学员在考研复习的时候经常犯的几个错误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看书速度比较慢,期望看一遍书就能够把考点记住。不单是复习专业课,很多考生在看英语单词的时候也经常犯这样子的错误。 第二,背诵的时候缺乏复习和巩固。只知道一本书一本书的背诵,结果往往背完之后很快就忘记了。 综上两个问题,育明教育咨询师希望大家一定要养成“快速、反复、多次”记忆的好习惯。 2、重点突出,主次分明 不是考研专业课和考研政治的每个知识点都考,毋庸置疑,考试是有侧重点的。凡是企图一个字不差的记住和背诵下来的想法都是错误的。考研复习必须主次分明,重难点突出。 在考研过程中,20%的知识点会带来80%的分数,希望大家在考研复习的时候必须有所取舍。 3、框架入手,由粗到细 对于一本书,大家首选要明确它的知识框架,然后再慢慢细化。这样比较有利于大家快速的建立起知

国际经济法真题-已整理汇总

以下内容包含了这个文档中所有涉及国经的内容 前半段涉及武大90-06年(缺04)国经真题 后半段是各名校真题 90 一、关于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大体上存在哪两派学说?你的看法 二、什么事国际投资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并分析说明国际投资法是 调整的那三个方面的方面关系 三、论国际货物买卖危险分担的法律问题 四、名词解释 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成员国 91 一、试就一西德公司来华投资与一家总过公司举办合资经营企业所 发生的这一具体投资法律关系,加以全面分析,论述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 二、 1990年2月9日我国签署了《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见投资争议 公约》,简要说明公约的基本内容并论述我国加入公约的积极

意义。 三、试说明主权豁免原则的基本内容,并论述我国对这项原则的态 度 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条(3)款有关实际上变更发 夹条件的规定,主要是指对发夹条件的那些添加和变 更?。。。。。。。。。某公司是否为有效接受?援引公约规 定加以论述 五、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8条第2节(b)项是怎样规定的?按照该 项规定,在确定汇兑契约是否违反有关会员国外汇管理条例时,你认为应当以该契约的签订日为准还是履约日为准,为什么六、 1,区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先的承包 范围 2,解释避税港(tax heaven) 92 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哪些,各自的法律地位如何 二、案例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分析是否违约,救济方法,及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违约救济在那些方面与公约的规定时一致的 三,税法对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征税及法律依据(当年税法在此处有修改)

2018主观题真题

第一题:论述题 (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第二题:案例分析题 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30000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离开前,王某发现银行卡少了30000元,于是大怒,欲和刘某一起劫持吴某,在捆绑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王某怕工作人员报警,就放弃劫持,和刘某迅速逃离。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喊人,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王某离开后,刘某指使林某、丁某向保安武某开枪,二人同时开枪,一人朝武某腿部、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私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一下他们”,然后就驾车离开。 致其死亡,现在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对于吴某行为的定性,有几种观点?须说明理由。 2、对于王某劫持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3、对于武某的死亡,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如何定性?为什么?(其中对王某行为性质的认定有不同见解,分别写出)

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板凳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立即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第二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 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现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量,第二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量,告诉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 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如果当时及时就医,张三一定不会死亡。 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 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出现在停车场,李四独自下车离开,一直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出现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 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板凳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些止血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具体死亡时间。 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 李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承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提供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公安机关仅提供了部分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具体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具体死亡时间。 问题: 请利用相关证据、法律规定等对李四的判决作出说理。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法大考研复试班-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考研复试经验分享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成立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启道考研复试班根据历年辅导经验,编辑整理以下关于考研复试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广大复试学子有所帮助,提前预祝大家复试金榜题名! 专业介绍 为了弘扬中外法律文化的优良传统,总结借鉴中外历史上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本专业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能够胜任科研、教学及实务部门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培养坚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尊心与正义感,树立社会主义远大理想,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法律素质,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团结勤奋,开拓进取,自觉服从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全心全意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才智和力量。 2、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中外法律史专业知识,深入了解中外法律文化的优良传统,具有较好的理论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能熟练地运用外语从事专业研究工作及交流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国经历年主观题

国际经济法 历年主观题简析 国际经济法主观题 2010-2011(A) 名词解释 1.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运费与时间长短无关,与航运距离有关。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 【拓展】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时间损失由租方承担,因此会约定停租条款等内容。 2.外国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对,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的对象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设立新企业(建立三资企业和BOT等合作开发形式)和并购东道国企业(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拓展】外国间接投资:外国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所投资的对象不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际贷款、证券投资以及融资租赁等形式。 3.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拓展】: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拓展】:外国税收抵免:外国税收抵免是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是指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内扣除。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拓展】:税收绕让抵免:税收绕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因来源国政府给予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缴纳税款给予抵免的制度。其目的是使来源国的税收优惠真正由投资者享有,它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 4.独占许可协议 独占许可协议是指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范围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自己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技术,也不得将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拓展】:排他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地域范围内内,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对该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许可形式。 简答题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8)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通过各种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躲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纳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 1.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 A. 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 B. 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 C. 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 D. 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 2.2012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 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 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

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3..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 A.劳动权 B.财产权 C.社会保障权 D.休息权 4..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 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 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5..下列关于国家主席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决定产生

B.国家主席的任职年龄须年满40周岁 C.国家主席缺位是,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职位 D.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6.《竹书纪年》记载:“夏蒂芬三十六年作圜土”。这里圜土是指 A.法庭 B.监狱 C.刑罚 D.刑书 31.下列选项中,属于西周司法官责任制度的是 A.三宥之法 B.三风十愆 C.三赦之法 D.五过之疵 7.春秋时期,郑国大夫私自修订法律,并书之于竹简,称为“竹刑”。这位大夫是 A.邓析 B.叔向 C.子产 D.范宣子 8..《法经》中规定量刑原则的篇章是

马原主观题汇总

1.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内涵? (1)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 (2)马克思主义不仅包括它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而且包括它的继承人的理论,特别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人的理论。 (3)列入马克思主义范畴的理论,必须是在基本观点、基本立场、基本方法、价值取向等方面与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理论前后相继、一脉相承,在本质上相一致的。 (4)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不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的,而是组成一个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科学体系,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义的理论基础,处于核心地位的则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2.与时俱进的含义及意义? 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新性。(1)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2)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保生机的源泉。(3)实践基础上的与时俱进、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 3.为什么科学的人生理想对于人的现实活动具有重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首先,理想是人生航程的灯塔。其次,理想是人生前进的动力。再次,理想是人生的 精神支柱。 4.学习马克思主义的目的: 1.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多选)(单选)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取向,以是否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为价值评价标准。

2. 掌握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工具。 3. 全面提高人的素质 5.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类社会生产、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生活的本质。 第一,劳动实践是人类和人类社会产生的决定性环节。 第二,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的基础。 6.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经历一个限难曲折的过程。为什么这么说? 新事物的成长壮大需要经历一个由弱小到强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曲折发展过程;旧事物在一定时期内不有相当大的力量,总是对新事物加以压制和扼杀;社会历史领域内的新事物,被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和理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也需要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历史过程。但是,不管经历怎样的限难和曲折,新事物必然会战胜并取代旧事物。 7.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宇宙的根本规律。为什么这么说?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提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变化的内在动力。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它们的钥匙。 第三,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第四,承认不承认对立统一规律以及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斗争焦点和根本分歧。 8.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含义以及二者的辩证关系:

我的法大考研心得

我的考研心得 一、总述:考研是件值得付出的麻烦事儿 1、整个考研过程可能要包括:(1)初试:(目标确定)选城市、选学校、选专业;(努力复习)公共课复习、专业课复习;(2)复试:联系导师,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调剂等。 2、在此期间你不得不学着作出选择,然后为此坚持不懈的努力,直至目标达成,但这还不是考研的全部,我认为考研的过程中最大的关隘是心理问题。毕竟我们需要在冷板凳上枯坐相当长的时间,其间难免会有孤独、寂寞和苦恼,它们往往比纯粹身体上的苦和累更加折磨人。其实在我的考研路上,自信不足所导致的心理上的摇摆和士气低落就使我很受煎熬。 二、分述:勇敢的面对 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考研的道路。考研是个机遇,选择自己心中倾慕已久的学校,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专业。我们人生中这样的机会不多,高考是一次,考研也是一次,毕竟这是实现我们人生理想的一条道路,甚至 是一条捷径。 1、考研要选准方向。 第一,学校选择:(1)自己经历——全国所有有硕士点的学校都可以成为 你的目标,包括那些一直让我们魂牵梦萦的名校。不过选择太多的时候往往会使我们眼花缭乱,我建议师弟师妹们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理性选择学校。我考研的时候,也在几个学校之间徘徊过良久,之所以最后选择中国政法大学,主要是因为这是我高考就报考的学校。其实之前也想过报考清华和人大,而且人大的书也买了,还准备过一个月,不过经过挣扎之后最终我还是选择了法大,这也是我最初的目标。当然法大考的科目很多,多到11 门。(2)建议——我认为师弟师妹们学校选择应该考虑一下因素:想去的城市、想上的学校、考试的科目、学校的历年真题和自身情况来综合判断以便理性作出选择。 第二,专业的选择方面:(1)自己经历——刚开始我也很想学民法,而且确定学习民法之后我一直觉得很有动力。不过报名时候,稳妥起见我选择了行政法,因为除了民法之外,我对行政法还是比较感兴趣的,但是自从选择行政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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