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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

2019-20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
2019-202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

201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

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下列对于追

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 20 年,则一律不再追诉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案的,超过 20 年即

不再追诉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

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

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

【答案】C

【解析】《刑法》第 87 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

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故 A 项错误,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使追诉时效经过二十年,也可以追诉。第 88 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

的限制。故 B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

题的批复》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挪用

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

计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

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 C 项正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玩忽职

守罪的追诉期限。D 项错误。

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

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客体包括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客观方面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

【答案】C

【解析】破坏选举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A 项错误。主观方面

是故意,不包括过失,B 项错误。客体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

制度,C 项正确。客观方面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

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

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

行为除了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还包括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其

他行为,D 项错误。

甲看见猎物旁边有猎人赵某潜伏,虽明知自己枪法不好,仍向猎物开枪,结果

将赵某打死。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

A.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C

【解析】间接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

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听其自然,纵容危害结

果的发生,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不积极追求但也不设法避免。本题中,甲明

知自己的枪法不好,也就是明知自己有很大的可能打中猎物旁边的赵某,依然

听其自然,纵容危害结果的发生,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采取任何避免措施,

是放任的态度,所以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C 项正确。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

A.毒品犯罪

B.贪污犯罪

C.走私犯罪

D.组织传销活动犯罪

【答案】D

【解析】根据《刑法》第 191 条的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

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因此 D 项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本题选 D。

下列选项中,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是()

A.侵占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答案】B

【解析】法条竞合,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本题中,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行为中包括窃取行为,该窃取

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因此贪污罪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B 项正确。

甲目睹了朋友乙抢劫王某的全过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窝藏罪的是()

劝说乙不要自首

转账 5000 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

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

对侦查人员表示:乙只是捡拾了王某掉落的财物

【答案】B

【解析】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

的行为。本题中,甲目睹了乙抢劫的全过程,也就是甲明知乙是犯罪的人。甲

转账 5000 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是为乙提供财物,帮助乙逃匿,所以 B 项的行为会构成窝藏罪,B 项正确。D 项甲的行为,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

明包庇,是包庇罪。

甲为境外赌球网站担任代理,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接受投注,情节严重。甲的

行为应认定为()

A.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B.赌博罪

C.非法经营罪

D.开设赌场罪

【答案】D

【解析】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本题中,甲为赌博

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成立开设赌场罪,D 项正确。交通协管员甲以真实

身份从多名请托人处收受巨额财物,后向与之关系密切的某交警“打招呼”,

让其对请托人的违章行为减免处罚。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 诈骗罪

B. 受贿罪

C. 职务侵占罪

D.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答案】D

【解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

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

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

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

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

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

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题中,甲是与某交警关系密

切的人,通过某交警处理违章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

托人财物,数额巨大,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D 项正确。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甲收受张某的巨额财物后,对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

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甲的行为应

当()

直接以受贿罪一罪定罪处罚

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并罚C.直接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处罚

D.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从一重罚处断

【答案】B

【解析】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

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食品

监管渎职罪。在渎职过程中受贿的,应当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受贿罪实行数罪

并罚。本题中,甲对张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

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甲的行为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且甲有受贿行为,因此应当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并罚,B 项正确。

下列选项中属于成立组织卖淫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

B.组织者在三人以上

C.非法获利巨大

D.设置固

定卖淫场所

【答案】A

【解析】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行为。因此本题选 A。组织卖淫罪对被组织的卖淫人员

有人数要求,对组织者没有人数要求,B 项错误。组织卖淫罪没有非法获利巨

大的要求,C 项错误。组织卖淫罪可以设置固定卖淫场所,也可以没有固定的

卖淫场所,D 项错误。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

A.简单罪状因缺乏明确性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B.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渊源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新法溯及既往

D.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

【答案】D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法律、法令,通常是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对于已废止的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

生之日起生效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其处罚轻于犯罪行

为发生时生效的法律的场合才能适用于该行为。因此 D 项正确,C 项错误。简单罪状虽然简单,但也是明确的,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A 项错误。根据法定

化和明确化的要求,禁止采用习惯法,因此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渊源违反罪刑

法定原则,B 项错误。本题选 D。

我国公民甲在某国杀害乙(无国籍人)。如甲在该国服完刑回到国内,我国司法

机关依照刑法对甲行使形式管辖权的根据是()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通管辖

【答案】B

【解析】属人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

本题中,甲是我国公民,犯罪地是他国,被害人是乙(无国籍人),我国依据

属人原则对甲的杀人行为进行管辖,B 项正确。

下列情形中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是()

A.某县法院院长甲目睹身为县财政局局长的妻子收受其下属的巨额贿赂,不予

阻止B.乙见室友在门口遭持刀抢劫,因害怕将房门反锁导致室友无处藏身被刺

成重伤 C.收养人丙发现收养的两岁小孩患有心脏病,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饿死D.丁在妻子难产时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妻子难忍疼痛,从楼上跳下身

【答案】C

【解析】不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以下前提条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行为人自己先前

行为具有发生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的,负有防止其发生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本题中,C 项丙在收养两岁小孩后,在丙与小孩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丙具有法

定的抚养照顾小孩的义务。但是丙没有履行义务,造成小孩饿死,其行为构成

不作为犯罪,C 项正确。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继续犯的是()

A.诈骗罪

B.遗弃罪

C.非法拘禁罪

D.非法持有毒品罪

【答案】A

【解析】继续犯主要包括三类:(1)持有型犯罪,D 项属于此类。(2)不作

为犯罪往往具有继续犯的特点,B 项属于此类。(3)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C 项属于此类。因此 BCD 项均属于继续犯,A 项诈骗罪不是继续犯,本题选 A。

债权人王某伙同他人将债务人甲关在办公室长达十几个小时并持续辱骂,甲求

救未果后持水果刀将王某刺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防卫过当

B.假想防卫

C.偶然防卫

D.正当防卫

【答案】A

【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本题中,王某等人将甲

非法拘禁并持续辱骂,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甲的行为不属于假想防卫,B 项错误。甲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采取防卫行为,具有防卫意图,因

此不属于偶然防卫,C 项错误。王某等人只是将甲关在办公室并持续辱骂,并

没有严重危及甲人身安全的行为,甲持水果刀将王某刺成重伤的行

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防卫过当,A 项正确。

甲意图杀死范某,持刀埋伏在范某家门口树林里。久等未见范某归来,因惧怕

受到法律惩罚,弃刀回家。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

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可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本题中,甲持刀埋伏在范某家门口的树林中,是为了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甲后来

弃刀回家,是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成立犯罪中止,B 项正确。

幼儿园教师甲在幼儿园卫生间多次用针刺戳肖菜等 10 余名幼儿的臀部,虽未

造成伤害后果,但情节十分恶劣。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侮辱罪

B.猥亵儿童罪

C.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C

【解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

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本题中,甲是对幼儿具有看护职责的人,其虐待被看护人,情节恶劣,因此成立虐待被

监护、看护人罪,C 项正确。

国有公司负责人甲的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是()A.经单位集体决定后将公款供其他私人公司使用 B.经单位集体决定后将公款供个人承包企业使用 C.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国有资本控股企业使用

D.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没有谋取个人利益

【答案】C

【解析】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

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AB 项是经单位决定的,且使用对象不是自然人,不符合立法解释的规定,不选。D 项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是没有谋取个人利益,不符合

立法解释第(三)项的规定,不选。C 项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

符合立法解释第(二)项的规定,应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本题选 C。

下列对于我国刑法中“终身监禁”的理解,正确的是()

A.终身监禁属于一种新的刑罚种类而非刑罚执行方式

B.终身监禁作出后不得根据服刑表现进行减刑或假释

C.终身监禁应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职务犯罪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时应适用终身监禁

【答案】B

【解析《刑法》第 383 条第 4 款的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

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因此 B 项正确。A 项说法错误,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罚种类。

C 项说法错误,目前我国刑法规定的终身监禁

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

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不是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职务犯罪。D 项说法错误,我国刑法不是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时

都应适用终身监禁。

甲饥饿难耐,夜入位于高层住宅楼的小超市行窃,尚未得手便惊醒了一直住在

超市里的店主夫妇。甲用超市内销售的菜刀砍死前来查看的店主,砍伤店主妻

子并点燃现场易燃物后逃离。火势在蔓延之前被邻居扑灭,但浓烟导致店主妻

子窒息死亡。下列对于甲行为性质的认定,正确的是()

A.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应属于紧急避险

B.甲进入超市实施盗窃,不属于入户

盗窃C.甲用刀砍死店主,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D.甲放火致人死亡,应认定为放

火罪一罪

【答案】D

【解析】紧急避险,指为了使本人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

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

的限制条件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如果有其他合法方法可以避险,则不

可以实施紧急避险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甲虽饥饿难耐,但完全有其他

合法方法能解决,其实施的盗窃行为显然不属于迫不得已的情况,不成立紧急

避险。A 项错误。

根据《抢劫罪解释》第 1 条的规定,“户”是指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根据《抢劫罪抢夺罪意见》第 1 条的规定,“户”是指住所,其

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

者为场所特征。实践中,对于商住两用的房屋性质,应根据行为人实施盗窃时

该房屋所处的状态确定其是否属于“户”。一般来说,当处于营业状态时,该

场所是对外开放的,不具备“户”的功能特征,不应视为入户盗窃。当夜间已处于关门歇业、休息的状态时,该场所不对外开放,系作为生活起居之用,具

备“户”的场所特征和功能特征,此时属于入户盗窃。本案中,甲夜入高层住

宅楼超市行窃,已经不属于营业状态,作为生活起居之用,应属于入户盗窃。

B 项说法错误。

C 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

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行窃

尚未得手,惊醒了店主夫妇,并用超市内销售的菜刀砍死前来查看的店主的行为完全符合转化型抢劫的构成特征。对甲应认定为抢劫罪,不再认定为故意杀

人罪。

D 项正确,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

是危险犯,指行为人着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并已将放火的对象物点燃,并具

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甲点燃现场易燃物后逃离,即使火势在蔓延之前被

邻居扑灭,但客观上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且浓烟导致店主妻子室息死亡。因此对于甲放火致人死亡的,成立放火罪一罪。

下列行为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A.甲与网友相约一起参加电子竞技

B.乙大学拒绝授予郑某硕士学位

丙在相亲活动中与王某成功“牵手”

丁公安局发布公告:“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 3000 元”

【答案】D

【解析】A 项是相约游戏,在当事人之间不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不由民

法调整。B 项大学与学生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之间的关系,不

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纠纷不由民法调整。C 项丙在相亲活动中“牵手”,丙与王某之间可能会产生恋爱关系,但是恋爱关系不由民法

调整,民法调整的是婚姻关系和继承关系。D 项丁公安局发布的公告是悬赏广告。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

思表示。在 D 项中,公安局与提供破案线索者之间是平等主体,不是管理与被

管理的关系,因此由民法调整。本题选 D。

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躲闪不及,撞伤丙。丙的损害应当()

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由甲和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D.由甲和乙公司承担

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28 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撞伤丙,是由于共享单车刹车失灵,而共享单车是

由乙公司运营的,所以应当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 项正确。

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

公场所,约定租金 2 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付的租金()

只能请求甲支付

只能请求蓝天公司支付

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蓝天公司支付

有权请求甲和蓝天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

【解析】《民法总则》第 75 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

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本

题选 C。

甲、乙系夫妻,1998 年 5 月儿子丙出生。2017 年 10 月甲与侄子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丁担任甲的监护人。一年后甲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其好友戊表示愿意担任甲的监护人,并得到甲住所地居委会的同意。此时甲的监护人是()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C

【解析】《民法总则》第 33 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

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

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甲与丁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丁为甲的监护人。因此甲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监护人为丁,C 项正确。

甲外出务工多年未与家中联系,经其配偶乙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甲的好友

丙替甲偿还了欠丁的 1 万元。后乙与丙组成家庭。一日,甲返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B.乙和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乙、丙婚后,丙可向乙主张 1 万元债权

无论甲、乙是否恢复婚姻关系,丙均有权要求甲偿还 1 万元债务

【答案】D

【解析】《民法总则》第 51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

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本题中,甲

的配偶乙已经再婚,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乙丙之间的婚姻关系

也不会自动解除,AB 项错误。丙替甲偿还了 1 万元欠款,丙有权要求甲偿还

该 1 万元,D 项正确。

甲公司将售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

信息打包出售。甲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购房者的()

A.个人信息权益

B.身份权

C.信用权

D.姓名权

【答案】A

【解析】《民法总则》第 111 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

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

人信息。本题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属于个人信息,

甲公司将其出售,侵害了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权益,A 项正确。

甲请同事吃饭,结账时发现没带钱,遂请好友乙帮忙买单,乙碍于情面付款。

后乙要求甲偿还,甲拒绝。乙的付款行为属于()

A.赠与

B.代为清偿

C.无因管理

D.情谊行为

【答案】B

【解析】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成义务的行为。债务人为

实现债权之目的所为的给付行为,属于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履行

债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被称为第三人代为清偿。本题中,甲请

同事吃饭,在甲与饭店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甲是债务人,饭店是债权人。

甲无力清偿,因此请求乙代替自己履行债务从而使饭店的债权得以实现。因此

乙的付款行为属于代为清偿,B 项正确。

甲听说乙有一祖传玉石,遂前往询价,甲间:你多少钱卖?乙说:你出多少钱?甲问:15 万元卖不卖?乙说:20 万元可以马上拿走。甲未置可否。三天后,甲携款20 万元前来购买,乙说:25 万元才能卖。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乙说“你出多少钱”属于要约

乙说“20 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属于要约邀请

甲携款 20 万元前来购买时合同成立

乙说“25 万元才能卖”属于要约

【答案】D

【解析】乙说“你出多少钱”属于要约邀请,因为此句话是乙向甲作出的希望

甲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内容不是具体确定的,A 项错误。乙说“20 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属于要约,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包括了拟订立合同的必备条款,且表明经甲承诺,乙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B 项错误。乙的要约是“20 万

元可以马上拿走”,履行期限是“马上”,根基《合同法》第 23 条的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是甲未置可否,三天后前来购买,相当于对履行期限进行了变更,是对要约的实质性更改,因此甲的行为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不能导致合同成立,C 项错误。甲携款 20 万元前来购买是新的要约,表明甲愿意 20 万元购买该玉石。但是乙说“25 万元才能卖”,即对甲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更改,不是承诺,是新的要约,D 项正确。

甲乙丙三人以 3:2:1 的比例按份共有一头骆驼用于旅游服务,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乙丙要求以同等条件购买,甲的份额应当()

A.由丁购买

B.由乙丙等额购买

C.由甲在乙丙中拍定一个购买

D.由乙丙按所持份额比例购买

【答案】D

【解析】司法解释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且协商不成时,请求按照转让时各自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予支持。因此本题选 D。

导游甲带团赴国外旅游,朋友乙委托其代购三块名表,回国时甲代购的名表被海关发现,被罚款。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乙应当承担海关罚款

甲有权要求乙分担一半的国际机票费C.如手表有质量问题,乙有权向甲退货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使用甲的信用卡所享受的折扣优惠价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 407 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乙委托甲购买三块手表,因不可归责于甲的原因被海关罚款,造成损失,对于该损失,甲可以向乙要求赔偿。因此本题选 A。

下列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

A 个体工商户 B.教育部直属高校 C.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D.街道办事处

【答案】A

【解析】《担保法》第 7 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

以作保证人。第 8 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

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 9 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第 10 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本题选 A。

下列关于收养关系的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养父母遗弃未成年养子女的,养子女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B.养父母虐待未成年养子女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经民政部门同意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母与未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生活,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答案】B

【解析】《收养法》第 26 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

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

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

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 27 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本题选 B。

甲网购了一条乙销售的裙子,发现并非是乙宣传的真丝便给了差评,乙认为甲

的差评影响了网店销量,遂要求甲删除差评,并表示愿双倍退款。甲拒绝,后

乙了解到甲系一服装店店主,甲的行为()

A.不构成侵权

B.构成商业诽谤

C.侵犯了乙的经营权

D.构成不

正当竞争

【答案】A

【解析】不管甲的身份是什么,甲给予差评的行为是正当行为,并没有编造事实。乙销售的裙子确实不是真丝,而宣传的是真丝,货物与宣传不符,甲给予

差评是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构成侵权,A 项正确。

甲欠乙 5 万元逾期不还。乙要求甲马上偿还,否则起诉。甲遂将自已仅有的财

产一辆市

价 5 万的车以 4 万卖给知情的丙。后被乙得知,对于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正确的是()

A.乙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撤销

B.乙得知一年后不再享有撤销权

C.乙有权请

求确认无效 D.乙无权撤销

【答案】D

【解析】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

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中,如果是债务人转让财产

的话,必须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才可以。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 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本题中,汽车市价 5 万元,转让价格 4 万元,相当于市场价的 80%,不是明显不合理

的低价,不满足债权人撤销权的条件,因此乙无权撤销,本题选 D。

甲在 2005 年与乙结婚登记,2010 年又与丙登记结婚,并生一子。2015 年甲

与乙离婚。现甲与丙的婚姻()

A.有效

B.无效

C.可撒销

D.不成立

【答案】A

【解析】《婚姻法》第 1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甲与丙结婚时,属于重婚,因此当时甲与丙的婚姻是无效婚姻。但是《婚姻法解释(一)》第 8 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

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甲与丙结婚时是重婚,但是甲 2015 年

与乙离婚,那么甲重婚的情形就消失了,因此 2015 年后,甲丙之间的婚姻是

有效的,A 项正确。

作家甲的私人书信被乙收藏。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书信著作权和书信原件所有权均归甲

B.书信著作权和书信原件所有权均归乙

C.书信著作权归甲,书信原件所有权归乙

D.书信著作权归乙,书信原件所有权

归甲

【答案】C

【解析】《著作权法》第 18 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

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根据此立法

精神,书信的原件所有权应当归收藏人乙,但是书信的著作权不发生转移,依

然属于甲,因此本题选 C。需要提醒的是,私人书信涉及隐私,与美术作品不同。私人书信展览,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甲雇乙粉刷楼房外墙。乙工作时,丙驾驶的摩托车失控撞向脚手架,致乙从脚

手架上跌落,摔成重伤。乙对自己的损害()

A.只能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B.只能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C.可以要求甲、丙承担按份责任

D.可以要求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 35 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

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

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第 28 条规定:损

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乙是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但是甲无过错,乙的损害是由于丙造成的,因此应

当由丙承担赔偿责任,本题选 B。

甲汽车公司委托乙建筑设计公司设计 4S 店,合同未约定著作权条款。后丙汽

车公司请人仿照甲公司的这家 4S 店建造了一家汽车美容店,并办理了著作权

登记。丙公司侵犯了

()

A.甲公司的复制权

B.乙公司的复制权

C.甲公司的商誉权

D.乙公司的版式设计权

【答案】B

【解析】《著作权法》第 17 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

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

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甲公司是委托人,乙公司是受托人,未约定著作权归属,因此著作权属于乙公司。丙汽车公司仿照乙公司的建筑设计建造了汽车美容店,侵犯了乙公司的复制权。本题选 B。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于 9 月 30 日交货,乙于 10 月 5 日付款。9 月 30 日甲得知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通知乙暂不交货。甲行使的是()A.先诉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

【答案】B

【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

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本题中,甲是先履行一方,在得知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下,暂时中止履行,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B 项正确。

甲闻到邻居乙的房间有刺鼻煤气味,便破门而入关闭煤气管道阀门,此时煤气

爆炸,甲、乙均被炸伤。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应当对甲给予适当补偿

B.乙应当赔偿甲的全部损失

C.甲、乙各自承

担自己的损失 D.甲应当赔偿乙的房门损失

【答案】A

【解析】《民法总则》第 183 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

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甲是为了保护乙的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没有侵权人,则受益人乙

应当给予适当补偿,A 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第 41~5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下列对于我国刑法第 13 条中“---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理解,正确的有()

避免给轻微的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

表明认定犯罪需要正确“定性”及合理“定量” C.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D.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以集中力量惩罚“严重违法行为"

【答案】ABCD

【解析】《刑法》第 13 条规定的犯罪定义既包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

于合理认定犯罪及处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仅仅需

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度”或“量”。“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

避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

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

因此 ABCD 项全正确。

甲公司分期支付乙公司货款,可用于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产有()

甲公司的职工班车

甲公同持有的丙公司股权

甲公司效益最好的分公司的厂房

甲公司与相邻丁公司存在争议的货场使用权

【答案】ABC

【解析】《物权法》第 180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

以抵押:(一)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 184 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

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

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

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因

此 AC 项可以抵押,D 项不可以抵押。

《物权法》第 223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

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

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因此 B 项可以设立质权。本题选 ABC。

下列知识产权中,对其法律保护没有时间限制的有()

A.甲公司的保密除虫剂配方

B.乙制作的电影《问道昆仑》

丙企业的驰名商标“云南白药及图”

丁行业协会的“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

【答案】AD

【解析】A 项的保密除虫剂配方是商业秘密,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没有时间

限制,A 项当选。B 项中的发表权、财产权法律保护有时间限制,不选。商标

是有保护期限的,驰名商标也不例外,C 项不选。D 项只是地理标志,不是商标,对其法律保护没有时间限制,D 项当选。本题选 AD。

三、简答题:第 51~54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40 分。

简述犯罪客体的种类。

【参考答案】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对犯罪

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利益的总体。直接客体、同类客体都是社会利益总体——一般客体的组成部分,三者之间是个别、

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

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

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

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犯罪的直接客体

是某种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该种犯罪行为所侵害利益的社会性质。直接客体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简述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

【参考答案】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

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

存款罪的区别有:

侵犯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是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和金融管理秩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行为方式不同。集资诈骗罪使用诈骗方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是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直接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简述地役权的特征。

【参考答案】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

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的特征

包括:

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

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的权利加以限制。

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不动产。

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为供自己使用不动产之便利或效益之提高。

地役权是否有偿及存续期限依当事人约定。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的从属性意味着地役权不得脱离需役地而存在,不

得单独处分,必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同转移。

简述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事由。

【参考答案】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在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撤销原因时,赠

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赠与人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一年内撤销赠与: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法条分析题:第 55~56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 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

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请分析:(1)该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范围应如何理解?

(2)如果单位实施刑法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

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

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

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286 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

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

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

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请分析:

该条所规定的“建设工程的价款”的范围是什么?

该条所规定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多长?从何时起算?

如建设工程抵押给银行,银行与承包人均主张优先受偿,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建设工程的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

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如建设工程抵押给银行,银行与承包人均主张优先受偿,应支持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五、案例分析题:第 57-58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30 分。

甲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2015 年 1 月 7 日刑满释放。2018 年 2 月

2 日,甲吸毒后驾驶汽车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发生刮蹭,甲慌忙驾车

高速逃离现

场。途中又接连撞坏 4 辆汽车,撞伤 6 名行人。甲下车后听到有人报警,遂

留在现场,并在公安人员赶到后如实说明事发经过。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甲带

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向自己销售毒品的毒贩。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甲具备哪些法定量刑情节及相应量刑情节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参考答案】(1)甲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甲违反法律规定驾车,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刮蹭,因没有发生重大损害结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甲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途中又接连撞坏 4 辆汽车,撞伤 6 名行人,甲对其撞坏汽车、撞伤行人的危害后果,采取放任的

态度,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甲驾车横冲直撞,危险性与放火、爆炸、决水、

投放危险物质相当,故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安全罪。

(2)甲的法定量刑情节有:累犯、自首和立功。

甲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刑满释放后 5 年内又犯应被判

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甲在

下车后留在事故现场,在公安人员赶到后如实说明事发经过,属于自首,可以

从轻或减轻处罚。甲带领公安人员抓获毒贩,属于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何某 2014 年丧偶,其子女甲、乙二人均已工作。2015 年 5 月,何某在邻居

张律师的见

证下,当着甲、乙的面书写了遗嘱:本人去世后,名下两套房产由甲、乙分别继承。同年 6 月,何某因在报纸上读到有关遗产税的新闻,便找来甲、乙二人,与其虚构了房屋买卖文书。2015 年 7 月何某将房产分别过户至甲、乙名下。

此后,何某与甲共同生活。

2018 年 10 月,何某因遭受甲的虐待,向甲表示撤销遗嘱,并要求甲返还房屋。甲声称何某将房产过户给自己是三年前的事情,过了诉讼时效,拒绝归还房屋。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何某是否有权在张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撤销遗嘱?

何某将房屋过户给甲三年之后,是否有权要求甲归还房屋?

如甲于 2016 年 6 月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丙并过户,何某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房屋?

【参考答案】(1)有权。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先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是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本题中,甲 2015 年 5 月所立遗嘱,虽然是在张律师见证下所立,但张律师并不是公证员,故该份遗嘱并是公证遗嘱,而是自书遗嘱。甲有权不在张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撤销该遗嘱。

有权。2015 年 6 月,何某与甲、乙为了逃避交税,虚构了房屋买卖文书,该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故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即使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也不发生转移。何某有权以所有权人的身份要求甲归还房屋。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尽管已经过户超过三年,何某也有权要求甲归还房屋。

无权。2015 年 7 月,房子已过户至甲名下,甲虽然是无权处分人但具有权利外观,丙于 2016 年 6 月购买房屋,是善意第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甲是无权处分人。丙以市价购买房屋且办理了过户登记,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何某无权要求丙返还房屋。

2020 法律硕士( 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

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 立法解释

2、"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法的这个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合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

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

更体现了(C)

A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 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能够构成犯罪的是(D)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 拐卖15 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C)

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6、2020 年6 月29 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 月8 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C)

A经过20 年不再追诉

B从2020 年6 月20 日计算追诉时效C

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

其重伤,甲乙的行为(D)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 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

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准确

的是(C)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能够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能够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理应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A)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

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B)

A 事先防卫

B 正当防卫

C 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

11、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处拘役,并处罚金" ,该处法律规定属于(C)

A 援引法定刑

B 绝对确定法定刑

C 相对确定法定刑

D 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

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D)

A 危险驾驶罪

B 交通肇事罪

C 故意伤害罪

D 过失致人重伤罪

13、甲将面粉制作的假冒的消炎药卖至某药店后,获利巨大,对

甲的行为(D)

A 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 只能以生产、销售假冒产品罪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责一重罪处罚

14、法官甲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事后,赵某

按照和甲事前的约定,将 5 万现金送给甲的妻子乙,乙打电话向甲问

明情况后收下礼金,关于甲乙的行为判断准确的是(C)

A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受贿罪

B 甲只构成徇私枉法罪,乙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罪,乙构成受贿罪

D 甲构成徇私枉法罪,乙不构成犯罪

15、某组织采用暴力、威胁手段长期控制某地长途汽车客运业务。

甲参加该组织后,按照组织的指示,将一名" 不听话" 的司机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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