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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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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轨枕场原材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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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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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本文件持有人在接到修改通知时,立即在表中作出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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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轨枕场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

2 原材料的采购 (1)

2.1 原材料的采购质量要求 (1)

2.2 原材料的招标采购 (1)

2.3 签订供货合同 (1)

2.4进货 (1)

3 验收及入库管理 (2)

3.1 钢筋 (2)

3.2 水泥 (3)

3.3 外加剂 (3)

3.4 粉煤灰 (4)

3.5 粗骨料 (4)

3.6细骨料 (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枕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入库登记、库内保管、出库发放等主要环节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轨枕场生产所需的钢筋、水泥、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粉煤灰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2 原材料的采购

2.1 原材料的采购质量要求

轨枕生产用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细骨料、粗骨料、外加剂等,它们的材料、规格型号、等级采用标准,适用范围等由技术部门提供,物资部门应密切配合,在制订物资采购计划时妥善控制货源,正确选择物资品种,保证进厂的各种原材料符合产品设计规定要求,对于有行业特殊要求的必须是合格产品及生产厂家,

2.2 原材料的招标采购

2.2.1 公开招标: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采购招标信息,吸引各潜在的供货单位竞争,通过开标、评标选定中标单位。

2.2.2邀请招标:通过对相关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组织物资部门对供方进行考察,从企业现状、技术水平、质量方针和目标、现场控制、质量检查、质量管理、质量历史几方面做出全方位调查、对比和认定,从而筛选出若干原材料供货单位并定向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2.3 签订供货合同

为准确划清采购过程中履约双方各自的责任,保证原材料按质、按量、按时到货投入生产使用,在中标的供货单位全面理解采购物资质量要求之后,双方需签订正式供货合同,明确注明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等主要内容,同时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质量争端的处理依据等作出规定。

2.4进货

2.4.1进货检验

进货检验是验证和控制采购质量的重要措施。物资部门应会同检验部门,对各项原材料在投入生产使用前进行质量检验、数量复核、并做好记录。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并投入生产使用。

2.4.2 供货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包括产品批号、采用标准等内容的材质报告单或合格证,物资仓库应妥为保存,便于对照验收和查阅。

2.4.3检验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及质量认定,及时提报

试验报告单,以便仓库对原材料分类入库、堆码。

2.4.4进场原材料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单应分期、分类存放,完好保存并且有可追溯性,以备查验。

2.4.5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材料,以供货合同为依据,由物资部门向供方按质量争端规定进行善后处理,并须严格分开堆放,防止混入合格品使用。

3 验收及入库管理

所有入库原材料应数量准确、质量良好、验收记录、技术证件必须齐全,验收中对发现问题的待处理原材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所有原材料的存放应做到正确、整齐、安全、合理、查点方便、料签齐全、标识明显,对于原、辅材料要做到下垫上盖,做好防护措施。

原材料出库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有保管期限的必须在期限内发放,发放时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标识清楚。

原材料在搬运、堆码过程中,必须保持完好无损。

所有原材料的进、出、存储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坚持做到定期盘点,做好帐物相符。

3.1 钢筋

3.1.1钢筋到货后,由点收人员目测合格后根据厂家提供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认真填报《试验任务委托单》送检验部门复验检查产品名称、牌号、炉(罐)号、规格、表面质量、外观尺寸、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1.2每批钢筋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允许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复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并投入使用。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该批钢筋应判为不合格,则整批不得验收入库。

3.1.3 新选厂家,转场生产、材料和工艺有变化或对质量有疑问时必须委外全项检验。3.1.4 检验合格后,圆盘条需由地磅房过磅按过磅的实际重量及时验收,螺纹钢按合同规定验收。验收时还应清点钢筋盘(捆)数,验收入库时间不应超过0.5个工作日。

3.1.5钢筋应按要求进行搬运,防止散盘、乱捆,应做到下垫上盖,做好防护措施。

3.1.6 在库内钢筋应按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堆放,标识应清楚,以便于生产使用。

3.1.7钢筋由工程管理部根据生产需要向设备物资部领用,每月及时进行盘点。

3.2 水泥

3.2.1 水泥到货后,由点收人员目测合格后根据厂家提供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认真填报《试验任务委托单》送检验部门复验检查产品名称、牌号、炉(罐)号、规格、表面质量、外观尺寸、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2.2散装水泥。每批水泥由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组成,以500t为一批,不足500t也按一批计。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秤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试验试样,复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并投入使用。进场常规检验项目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3d抗折、抗压强度。符合标准要求,允许使用;待出28天强度检验结果后,如检验结果合格,作出材料合格判定。如检验结构不合格,根据原材料的可追溯性,对所用该批原材的梁体28天强度进行检测,同时做静载试验,用检验结构对梁体作出合格与否判定。

3.2.3袋装水泥。每批水泥由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组成,以200t为一批,不足200t也按一批计。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试验试样,复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并投入使用。

3.2.4 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3个月者必须进行委外全项检验。

3.2.5 检验合格后,散装水泥入库需由地磅房过磅,按过磅的实际重量及时验收;袋装水泥入库按实际重量及时验收,验收时还应清点水泥的袋数,验收时间不应超过0.5个工作日。

3.2.6散装水泥应按生产厂家、品种、标号、进货日期存放在相应的水泥储存罐内,水泥罐应注意及时清理水泥罐,以免结块;袋装水泥在库内应按生产厂家、品种、标号、进货日期分别堆码、水泥在库内应堆放整齐,袋装水泥在搬运过程中应当小心,防止将水泥袋弄破,使得水泥散落或受潮,。袋装水泥在库内应下垫,避免与地面直接接触,严格注意防漏、防潮。

3.2.7水泥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质期不得超过3个月(从水泥生产出厂日期计),过期水泥须重新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2.8水泥由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向设备物资部领用,每月及时进行盘点。

3.3 外加剂

3.3.1 外加剂到货后,由点收人员目测合格后根据厂家提供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认真填报《试验任务委托单》送检验部门复验检查产品名称、牌号、炉(罐)号、规格、表面质量、外观尺寸、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4.2每批外加剂由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组成,以50t为一批,不足50t

也按一批计,外加剂出厂期到六个月等原因影响到外加剂质量时,使用前物资仓库通知试验室重新取样试验,复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并投入使用。

3.3.3 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6个月者必须进行委外全项检验。

3.3.4检验合格后,桶装外加剂入库需由地磅房过磅,按过磅的实际重量及时验收,验收时间不应超过0.5个工作日。

3.3.5外加剂应按生产厂家、品种、标号、进货日期存放在相应的外加剂储存罐内。

3.3.6 外加剂由工程管理部按实际生产需要向设备物资部领用,每月进行盘点。

3.4 粉煤灰

3.4.1 粉煤灰到货后,由点收人员目测合格后根据厂家提供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认真填报《试验任务委托单》送检验部门复验检查产品名称、牌号、炉(罐)号、规格、表面质量、外观尺寸、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等

3.4.2每批粉煤灰由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组成,以120t为一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粉煤灰出厂期到期或者因受潮等原因影响到粉煤灰质量时,使用前物资仓库应通知试验室重新取样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和技术要求决定该粉煤灰是否使用;

3.4.3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6个月者必须进行委外全项检验。委外全项检验符合标准要求,进场常规检验项目细度、烧失量、需水量符合标准要求,允许使用;待出28天活性指数检验结果后,如检验结果合格,作出材料合格判定;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根据原材料的可追溯性,对所用该批原材的梁体28天强度进行检测,同时做静载试验,用检验结构对梁体作出合格与否判定。

3.4.4粉煤灰检验合格后,入库需由地磅房过磅,按过磅的实际重量及时验收,验收时间不应超过0.5个工作日。

3.4.5 粉煤灰应按生产厂家、品种、标号、进货日期存放在相应的粉煤灰储存罐内。

3.4.6粉煤灰由工程管理部按实际生产需要向设备物资部领用,每月进行盘点。

3.5 粗骨料

3.5.1 粗骨料进厂后,由设备物资部及试验室进行目测合格后,在备料场分别堆放,设备物资部按重量、级配进行验收,并记下车数,以备复查,认真填报《试验任务委托单》送检验部门复验。

3.5.2每批粗骨料由同厂家、同品种组成,以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从汽车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6份,混拌均匀组成一组试样。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份采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6份,混拌均匀组成一组试样。如经观察各辆汽车所

装粗骨料的质量相差甚为悬殊时,应对有怀疑的汽车单独取样试验和验收。粗骨料复验由试验室按批进行。复验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及投入生产线使用。

3.5.3粗骨料在料场应按指定地点分别堆放粗骨料场中间应设立隔离带,防止混堆。对于粗骨料要做好上盖措施,堆放时间过长,或混入杂物,有可能影响其质量时,使用前应重新取样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决定使用与否。

3.5.4 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必须进行委外全项检验。

粗骨料由工程管理部直接从料场领用,每月根据生产量向设备物资部报领用发,以便盘点。

3.6 细骨料

3.6.1细骨料进厂后,由设备物资部及试验室进行目测合格后,在备料场分别堆放,设备物资部按重量、级配进行验收,并记下车数,以备复查,认真填报《试验任务委托单》送检验部门复验。

3.6.2从汽车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份,混拌均匀组成一组试样。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份采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份,30kg组成一组试样.如经观察各辆汽车所装砂的质量相差甚为悬殊时,应对有怀疑的汽车单独取样试验和验收。

3.6.3细骨料复验由试验室按批进行。复验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及投入生产线使用。

3.6.4 细骨料在料场应按指定地点分别堆放细骨料场中间应设立隔离带,防止混堆。对于细骨料要做好上盖措施,堆放时间过长,或混入杂物,有可能影响其质量时,使用前应重新取样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决定使用与否。

3.6.5 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必须进行委外全项检验。

细骨料由工程管理部直接从料场领用,每月根据生产量向设备物资部报领用发,以便盘点。

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一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 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一般原材料 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

商品混凝土公司管理制度

混凝土企业面临的运营与管理问题 混凝土企业是作为建筑原材料(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供应企业,其运营和管理传统上是粗犷型的。采用传统的手工为主的业务管理方式,或者采用不成熟、不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会直接导致企业经营的管理效能低,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的提升空间不大,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困难,企业成本较高,资源利用率低等现象。这些制约产生的问题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手工作业多,生产效率不高。 ?缺乏沟通机制,信息沟通不畅。 ?部门、岗位之间协调性差,业务流程不科学。 ?业务数据的提取、计算、统计、分析困难、及时性差。 ?重复性消耗多、运行成本高。 ?管理工作量大、辅助工具缺乏。 ?数据资料统计、查询、管理不方便;实时性、及时性不够。 ?企业决策科学依据不足、决策时间长。 ?各职能部门的资源无法共享,企业资源浪费。 ?资料准备、生产、归集过程工作量极大,重复性工作多。 ?不能有效地进行多站式、跨地域统一管理。 解决方案 商品砼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协同工作过程,这其中包括以调度、生产、运输、开票为核心的实时性生产经营过程;更有以任务配比、原料试验、试块试验为基础的大量资料准备过程和技术分析评定、资料生成过程;还有以供应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财务结算部门为主体的原料供应统计、原料成本计算、司车工作量统计、生产供砼统计、往来结算统计、成本利润分析等统计分析过程。其实选择合适的企业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是关键!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上,要注重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选择服务商时,必须考虑该服务商的行业经验、技术服务能力以及企业的信誉等。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静载、路基、隧道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轨枕场试验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及采购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宁夏银仪大水坑风电场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银仪大水坑一期”)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本工程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水泥、砂石料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宁夏区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并将供货商报监理和业主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建立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1.doc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控制制度 1.总则 1.1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混凝土产品合格率100%。 2.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结构: 2.1公司经理是公司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领导质量代表人(即:质量总监)主任工程师、质量技术部及实验室,质量技术部负责公司的质量技术管理工作。3.质量技术部的工作职责: 3.1签发混凝土生产配合比,负责产品过程的质量监控。 3.2保证产品质量满足顾客的技术要求,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 3.3负责编制特殊工程的质量计划、处理用户质量异议和质量问题,及时上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4协助主任工程师处理客户投诉及产品质量事故,积极协助实施公司下达的生产技术质量达标工作。 3.5对产品的生产、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及作业标准、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对检验合格原材料签发原材料准用证。 3.6制定检查标准,并稽核质量检查人员是否正确实施。 3.7负责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

3.8检验仪器与量规的管理与校正,及库存品的抽验。 3.9对原材料供应商,外加剂工厂供应商等交货质量进行整理与评价。 3.10制定巡回检验的管理与分析,专案研究并作改善,预防再发防止措施。3.11对客户投诉案件进行分析并实施落实改进措施。 3.12负责资料回馈相关单位。 3.13执行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工作。 3.14做好质量保证作业。 3.15研究制订并执行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计划。 3.16制定质量管理规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3.17负责其他有关质量管理事宜。 3.18参与产品的研究开发及试制。 3.19定期向主任工程师报送有关质量技术报表。 4.搅拌楼、运输组、泵送组、采购等相关部门,必须协助质量技术部共同做好质量监控工作。 5.生产过程质量技术管理: 5.1所有原材料(水泥、砂石料,掺和料、外加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技术指标。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99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实用版)

1.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2.购料入库制度: 1.1施工队伍先将材料计划报予专业工长,专业工长应提前4至7日填制材料计划单,材料计划单中应有施工队伍名称、材料用途、规格、型号、材料数量及工长签字,工长签字后交付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1.2项目部负责人应两个工作日对工长提交的材料计划单进行审批,签字批准后,应于当日及时交付材料员。 1.3材料员应认真核实材料计划单。采购过程中注意厂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严把质量关。材料员将齐全有效的厂家资料及时交付资料员,资料员及时进行进场物资报验。 1.4材料员采购、租赁的材料进场后;现场工长或主管对进场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复检;确认材料合格后,由库管(材料库管理员,以下简称“库管”)清点材料,填写材料入库单,列明进场/入库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送料人,进行入库登记。料进字签,入库完毕。 3.1.5购料费用报销:购料单据上需有材料员、工长(主管)、库管三方签字。购料单据上若无三方签字,财务不予报销。若是厂家送料至现场,购料单据上三方签字则为送料人,工长(主管)、库管。入库流程不变。 4.领料放料制度: 2.1各施工队负责人为领料人,负责领取材料;施工队亦可指定或委托专人为领料人(必须有领料委托书),负责材料领取。其他人员,无领料之权。来人领料若无施工队领料委托书,库管不可发放材料。 2.2施工队在库房领取材料时,必须找工长办理领料手续,填写领料单。领料单上应列明施工队伍、材料数量、规格型号、用途、领取人及领取日期。由工长、现场主管、库管三方签字生效。库管应认真核对料单,清点数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材料发放。领料单一式三份,工长一份,库管一份,施工队自存一份。 5.2.3施工队伍领料人若因特殊情况不在但急需用料时,可由队伍班组长向项目部负责人请示领取材料。项目部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方可批准其领料,但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字。领料单备注栏中应写明情况,由施工班组长签字。

商砼站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原材料供应 1、原材料指水泥、砂子、碎石、外加剂、水、粉煤灰等。 2、原材料供应应保持相对稳定、对新的供应商应由实验室先行检验,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未经实验室检验同意任何原材料不得进入现场。 3、磅员对进场的每车原料必须计量准确、程序应先重车、卸货、后空车计量,然后开具磅单。 二.原材料进场制度 1.水泥 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对其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严格检查验收,同时做好标识。未检验合格严禁使用。进场水泥按批次送实验室检验,其强度等级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各项要求。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不能使用,必须进行复检,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砂 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砂作为混凝土细骨料,其细度模数为2.3-3.0,严格控制质量,确保砂含泥率符合设计要求(c30以下≤3.0%,c30-c50≤2.0%),进场按批次分别检验。 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验标要求。 3.碎石 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石料。严格控制质量,保证碎石的针片

状含量符合设计要求(c30以下≤25%,c30-c50≤12%),含泥量符合设计要求(c30以下≤3. x0%,c30-c50≤2.0%),并按进货批次分别检验。 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验标要求。 4.水 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饮用水。加水量由搅拌机泵通过电子秤单独计量控制。 5.外加剂 外加剂进场后,严格检查验收,按其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储存,并做好标识再进行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其技术指标必须满足验标要求。 6.粉煤灰 粉煤灰进场后,严格检查验收。按其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储存,并做好标识再进行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其技术指标必须满足验证要求。 三、原材料统计 1、原材料每月30日由料场管理员按当月磅单存根分品种、数量、供货厂家分类整理,生产统计复审共同签字后交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部门。 四、原材料检验制度 1、实验室人员每天必须对进购的水泥强度进行取样检测,水泥稳定性必须做到车车抽样检测,并做好检验记录。以500T为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审批和监督,降低项目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管理主要职能 (一)按材料采购计划,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工作。 (二)认真做好材料的验收、领发工作。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材料现场管理和仓库管理工作。 (四)组织供货方评价,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及时登记台帐,编制报表。 二、材料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并实施管理《采购工作程序》,对物资、产品的标识和防护管理实施控制。 (二)负责制定公司材料管理制度,对公司材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对公司材料人员实施管理,做好材料管理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三、材料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指标和有关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二)对项目所需材料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工程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

(三)协同保管员做好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工作,建立材料台帐,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配合质检员、试验员做好材料检验和抽样复试工作,及时提供材料的有关质保资料。 四、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工程材料、物资、半成品的质量。 (二)对进场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发放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负责办理材料进场、入库手续,建立材料(物资)收、付台帐,验证进场、进库材料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并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对进场、进库材料物资做到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合理准确地做好标识,准确发放各类材料物资,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物资。 (五)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五、采购员、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采购人员必须及时掌握信息,处处以降低材料成本为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采购供应工作。 (二)严肃财经纪律,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具备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采购完毕及时与财务科结帐。

管理制度-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原材料质量管理方案 1.管理总则 1.1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目前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1.2 项目部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1.3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索要求的抽检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报检程序向监理逐级报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免检材料或自行提供的试验报告、证明等规避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测。 1.4 原材取样与试验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做好原材料各项指标自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原材料的抽检工作,取样应有代表性。 2.原材料的采购制度 2.1采购原则 2.1.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1.2 设备物资部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尊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 2.1.3 项目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应商。 2.1.4 所有的物资采购前由相关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

由分管部门的领导与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进行采购。 2.2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 工程所需用得一般原材料包括路基填筑材料、黄砂、碎石、粉煤灰等、需符合外购工作程序; 2.2.1 开工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会同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部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货多家比选。 2.2.2 项目部对进货多家比选后,应把确定厂家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并报总监办备案。 2.2.3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项目部应及时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理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的材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杜绝不合格产品在本工程中使用。 2.2.4 原材料采购 a)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和不合格填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b) 所用黄砂、碎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c) 结构混凝土用砂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且必须过5mm 筛后方能使用,承重结构所用集料必须水洗,水洗方法须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批准。 d) 所用石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规格和强度要求,且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2.2.5 在开工之前,原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向供货厂家索要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场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2.6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及外委试验,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用使用。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不合格品的管理作出规定。 2.不合格品是指凡是不符合法规、标准、设计图样、合同协议要求的产品零部件均为不合格品。 2.1.不合格品分为一般性不合格,及质量事故性不合格。 2.2.一般性不合格由责任质检人员鉴定,并填写不合格检查记录。 2.3.质量事故不合格,由质检人员填写“不合格报告”一式3份,报质管、技术部门1份,自留1份。 3.管理职责 3.1.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事故性的评审意见的批准。 3.2.质量检验部负责不合格控制程序的管理,并保存评审及处置的记录。 3.3.质量检验部生产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管理。 3.4物质供应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外委件的管理。 4.不合格品的标识和控制 4.1.所有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均由责任质检人员负责给予明显的标识。 4.2.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应按指定区域单独存放或挂牌标识。 4.3.质检责任人有权立即终止已鉴定为不合格的制造工作,不得进入下一制造工序。 5.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5.1.一般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负责召开技术评审,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参加,会议决定返工或返修处置后,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上履行签字手续。检查员验证并重新按检验程序检验,并做好记录,质量检验部门应做好不合格品的登记台帐。 5.2.质量事故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召集生产部、技术部、物质供应部等共同评审,必要时经营部与总工程师及质保师共同参与。提出具体的纠正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处置实施后应重新申请检验。

原材料管理办法

. 原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太原***高速公路***至***段(***)建设工程材料管理,规范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控制等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使用合格材料,为整体工程质量优良奠定良好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避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砂子、碎石、水泥、沥青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

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供应能力,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山西省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建设单位、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2 . 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混凝土管理制度

通知 签发: 局指所属各项目部: 为加强混凝土质量控制,严格拌和站管理,现将混凝土管理制度发至各单位,请各项目部按照文件体系的要求严格控制混凝土质量;另外该文件做为对《管理制度标准化》的补充,请各项目部及时更新《管理制度标准化》,请务必认真执行。 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铁五局成绵乐铁路工程指挥部混凝土管理制度 1.1总则 1.1.1 为深入贯彻执行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本项目混凝土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1.2 本制度包括拌合站的规划及建设、原材料质量控制、配合比设计、施工配合换算、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拆模、养护、取样等要求。 1.1.3 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各种有关的技术规范,加强原材料检测和混凝土的试配工作,抓好混凝土生产质量的检测和监督工作,不断积累可靠的经验,切实做到“事先控制,层层把关”,提高混凝土质量的预控水平。 1.2 拌合站建设要求 混凝土供应的总体方案决定了拌合站的建设规模、资金投入和后期的运营效益。因此,局指挥部在制定总体方案时应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工程分布、结构混凝土总方

量、生产高峰期混凝土需要量和工期等要求,合理确定拌合站的数量、位置、建设规模,从而确定所需采购的搅拌站的生产能力。 1.2.1 场地布置 1.2.1.1拌合站建设应合理划分清洗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骨料堆放区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功能区域。 1.2.1.2拌合站站界应封闭,场内主要作业区、堆放区、站内道路应作硬化处理,场地应完善排水设施,排水畅通。 1.2.1.3 站内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公示牌、平面图、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等明示标志。工程公示牌、平面布置图、安全质量环保目标公示牌等标识标牌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及指挥部《现场标识标牌标准》要求执行。 1.2.1.4 建立足够的骨料仓,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用隔离墙分离,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骨料仓大小应能满足施工储料需求。 1.2.1.5拌合站内应设置试验操作间及标准养护室。试验操作间面积不应小于 20m2。标准养护室面积40m2,配置全自动标准养护室控温控湿设备。 1.2.2 人员配备 1.2.2.1拌合站应设置站长1名、技术负责人1名、试验负责1名、技术与管理人员若干名,人数配置与数量应满足砼连续生产的需要。 1.2.2.2试验人员必须有一定的混凝土施工管理经验,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工作必须一丝不不苟,严格执行试验的有关规定。 1.2.3 搅拌设备 搅拌站设备的选型参考《中铁五局混凝土拌合站作业指南》进行。 1.2.4 试验设备配置 序号检测项目设备数量备注 1 细度模数砂标准筛1套 2 含水率调温电炉1台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发现分析及反馈。 3.2质检部主管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3.3 质检部主管、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来料问题的分析并给出处理方案。 3.4仓库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5供销部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 质检部发现来料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处理,并由质检部通知供销部部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质检部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质检部负责监督,经全检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材料不合格品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料生产的,由车间主管与质检部主管协商补料生产事宜,并由车间主管安排进行补料生产。 4.2.2工序人员负责前去仓库领料,同时将原材料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通知质检部;。

4.2.3质检部出示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原材料品质异常作出分析,质量负责人给出解决措施,总经理签字,由采购部立即反馈客户或供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4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质检部门,由质检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的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5.相关文件 5.1 《采购控制程序》 5.2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3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篇: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二篇:大宗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三篇:混凝土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四篇:原材料管理制度 第五篇:原材料管理制度 正文 第一篇: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1、采购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有关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及招投标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材料标准及采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备案。 2)对于所采购的各种原材料,物资部门必须对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3)根据采购计划依法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技术标准、供货时间、到货地点等。 4)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材料必须具有有效的质保单、合格证等,严禁采购“三无”材料,无证不采购。 2、保管

1)材料进场时必须经材料员及有关人员配合按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规定进行验收,并要求供货方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单等凭据。符合要求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需要复验的材料如钢筋、水泥、骨料、土工布等通知试验人员进行取样送检。 2)根据材料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储存场所,并实行分类堆放,并设立标识牌。储存条件应符合材料要求,如通风、防潮、采光、清洁等。防治储存期间材料的变质损坏。 3)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储存的原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原材料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一但发现变质或不合格材料应通知质检及试验人员进行检验,对已不能用于工程中的材料立即清场。 3、使用 1)材料的使用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原材料须经项目部自检及监理工程师抽检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原材料的保护,防止在使用中对其的损坏。 4、检查 1)物资到货单后,由材料管理人员对供货方提供的质保文件证明进行相应的验证检查,经确认质量保证时,才允许进场。

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2)

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 量。 (2)为加强原材料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特制定本检验制度。原材料进场应按照批次检验和验收,未经检验和验收的材料不得使用,原材料进场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其性能、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及产品相应标准规定。(3)检验职责物机部负责材料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材质证明书的检查核对,试验室负责原材料性能、质量指标的试验,并出具试验结果报告。 (4)检验程序原材料进场后,首先由物机部核对质量证明书、材料牌号、品种规格、数量、炉号、出厂日期、编号、包装及检查外观表面质量、尺寸偏差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5)经外观质量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物机部填写《试验委托单》送试验室,试验室收到委托单后,到材料库取样试验,试验结果按规定要求填写试验报告,并进行合格性能判定,把试验结果通知物机部。(6)材料经外观质量检查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验收入库和投入使用。材料经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规定时,不得验收入库。

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1)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订货进场时,物资部负责组织质检员、材料员、试验人员参加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其他应随产品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2)物资部按照进场材料批次,数量及时填写《材料进场检验委托单》通知试验室进行取样。 (3)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须复试的产品,试验室根据试验委托单由试验员严格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工作,试验室将材料复试结果及时反馈至物资部,合格后填写材料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专业工程师对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5)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试验室通知物资部门限期清退出场

混凝土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混凝土的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以及混凝土标准,参照GB/T 19000—2000族标准,制定本规程。 1、原材料采购、运输、贮存与堆放 混凝土的生产质量管理,必须做到“事先控制,层层把关”,坚持“以防为主,以纠为辅”原则,保证优质混凝土的生产,因此配制混凝土的原材料均需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生产,设物部材料室在原材料进场后均需通知试验室配合进行验收工作。对不能达到有关国家标准,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拒绝收货,坚决作退货处理。 (1) 水泥 A、水泥进场前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水泥进行严格检验,对每一批水泥均需抽样作水泥标号及安定性等进行试验。有其它要求时,尚应检查其他性能。另外用水泥留样桶进行封存,做好标识,由供需双方代表共同签字,存储于留样室,以便备查; B、水泥应按批分别存储在专用的水泥罐内,为了减少操作混乱,本项目部将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的水泥,并在出厂三个月以内使用完。 C、同品种同标号之水泥按批进行取样(一般以每500T为一批,不足者也按一批论),从散装水泥运输车中随机取样20Kg,也可从

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D、若水泥进行安定性检测发现问题,会立即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2) 砂、石 A、普通混凝土所用砂石应符合现行国标,并严格按GB/T14684-2001、GB/T14685-2001进行检测; B、对粗骨料要经常检查其质量情况,包括粒径、含泥量等的变化。质量不合格的不得进场使用。根据需要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石子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及压碎指标值; C、对其来源的细骨料,应按批检验其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必要时还应检验其他质量指标; D、砂石在生产、采集、运输与存储过程中,严禁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并按品种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其装卸及存储时(分为已检区及待检区),使骨料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 E、对混凝土入模温度进行控制时,我项目部考虑在砂石仓加上蓬盖,以避免砂石暴晒雨淋,有效的控制骨料的含水率; F、砂、石采用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一般以400m3或600t 为一验收批,不满400m3也按一批论,作品质鉴定时取30~50Kg 作砼配合比,砂取100Kg、石取200Kg, 取样时应分别从砂、石堆的上、中、下三处抽取, 拌和均匀后按四分法缩分提取;

进场原材料管理规定

进场原材料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进场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有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产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严格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抽检,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严把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制度 1、凡进场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报告单,如无原件而使用抄件,须注明原件存留处,原材料进场时,按规范要求抽取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 2、凡所购买成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检查其外观、型号。并按规范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必须由现场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并将各种资料整理完成。 3、进入现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如材料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如有使用者,将追究其责任。 4、对不合格原材料必须建立不合格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其产地、规格、不合格项等信息,对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理。 各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此项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贯彻执行此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目的:控制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工序影响最终产品,保障出厂产品合格。 管理程序: 1、化验员检出不合格中间体或最终产品后,应做扩大取样重新分析,确认不合 格后,马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知现场不得用不合格中间投料。出厂产品不合格的,不得签发检验报告。 2、对于货源紧缺、生产急需但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由供应部门 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做好备注。 3、检出得不合格品,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留存。作为原始记录归档和产 品可追溯记录。 4、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时,重调或返工后的产成品,需重新检验,合格后入成品 库存放。 5、当不合格产品为出厂成分及含量等不合格时,可通过营销中心查找比对后进 行处理,存放在库房的应通知库管员将不合格产成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放置。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连霍线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工程材料管理办法及采购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潼西改扩建项目”)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合同文件及《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创优实施大纲》、《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工程质量控制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潼西改扩建项目材料实行准入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钢筋、钢绞线)、水泥、沥青等。 第四条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材料的推荐 各施工单位根据需求,每种材料推荐4~6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推荐的材料必须附产品合格证书、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且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且运输方便,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无不合格记录及质量事故记录。国内及陕西省内著名生产厂家或品牌优先考虑。 第六条推荐材料的考察 施工单位推荐的工程材料应对其性能进行试验检测,确认合格后,经驻地办审核报总监办,由总监办组织管理处、项目组、中心试验室、驻地办相关人员共同对推荐材料的生产厂家(代理商)的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现场考察。 第七条工程材料范围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材料来源。某种工程材料厂家或品牌的范围确定后,每家施工单位可以在该种工程材料确定的范围内选定厂家或品牌作为本合同段备选材料,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的选购必须是选定范围内的,未选定的材料严禁进场,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 第八条实行准入制的材料有:钢筋、钢绞线、水泥、橡胶支座、混凝土外加剂、、锚具等。 第九条材料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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