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分复审及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结果。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2.各班级(专业)组成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综合评分的计算及初审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和3—5名班级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组成,班长任组长。

3.各学科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及比例,依据中地大研字[2009]32号文件确定。

类别学科等级享受人数比

例(%)

额度

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

法学

地理学

一等4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土地资源

管理

一等6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专业学位

一等40 10000元/年(全额学费)

二等40 5000元/年(半额学费)

二、评定程序

1.新生参照初复试成绩和入学前所在单位或学校的综合表现评定。来自“985”、“211”院校国家重点学科的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奖。

2.二、三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每位研究生填写“年度学业综合评定表”,并根据“综合评分”要求的事项进行申报;

(2)各班级(专业)的评定工作小组负责计算“综合评分”;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奖学金结果。

3.评定时间:新生定于入学考试的复试中进行,高年级研究生定于每年9月份进行,一年一次。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5.身心健康。

6.学业奖学金申请者须为我院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人事档案、工作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学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

(2)上学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未经导师同意擅自在校外兼职的;

(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的;

(6)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7)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的;

(8)参评学年“助教”、“助管”、“助研”工作考核不合格。

四、综合评分计算办法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科研、社会活动参与等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占总分的10%,课业成绩占总分的40%,学术科研占总分的40%,社会活动占总分的10%,由这四项加权后的总分来确定奖学金等级。所有被考察的项目必须是在研究生阶段开展并完成的,时间应为上年度9月1日始至本年度8月31日止。

综合评分=思想品德(10%)+课业成绩(40%)+学术科研(40%)+社会活动(10%)。

说明:研三学生评定奖学金时不计算研二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将学术科研分值调高到80%;如有学生在研二期间上课且所修课程有不及格者,取消该学年参加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思想品德(满分100分)

由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每位研究生进行考核与评分。

(1)思想政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道德修养,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种理论学习、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25分)

(2)精神文明: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作风正派,举止文明。(25分)

(3)学习态度:热爱所学专业,拓展知识视野,构建合理知识结构,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求真务实,学风优良,不弄虚作假。(25分)

(4)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自觉抵制违纪违法现象,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无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25分)

2.课业成绩(满分100分)

课业成绩测评包括参评学年所修的全部课程,根据学生实际考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课程学习成绩,其计算公式如下:

)

()*(本学期课程学分该课程学分本学期课程成绩学习成绩∑∑=

备注:

(1)考查课成绩换算成百分制计入平均成绩:

优 良 中 通过 不通过 95

85

75

65

55

免修且免考课程不计入、考察课程如都为通过则不计入,如为优、良、中、通过、不通过则按上面表格进行换算加分。

(2)获得一等奖奖学金的学生,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英语六级通过,或雅思6.0或托福550(新托福80)以上直接在课业成绩总分加4分。

3.学术科研(满分100分)

学生参加导师科研项目或者自己申请学校科研立项成功不直接加分,以从事该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论文、学术报告获奖、科技学术竞赛获奖等)列入学术科研类加分。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情况(满分40分)评分细则见附表1; (2)科技学术竞赛活动(满分40分)评分细则见附表2; (3)学术科研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0分);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学校要求学院参加的学术科研活动;学院公开组织的各类集体学术活动(包括科技论文报告会、专家讲座、新濠畔学术论坛、光谷论坛等),以院研究生团学联、各党团支部及各班级统计情况为准。每参加一次集体学术活动加1分,加满为止;每在学术论坛正式作报告一次加2分,加满为止。

4.社会活动(满分100分)

(1)担任社会工作情况(满分25分)评分细则见附表3;

(2)参加各类社会活动比赛获奖情况(满分25分)评分细则见附表4;

(3)各类评优获奖(满分25分)评分细则见附表5;

(4)参与学校、学院、班级活动情况(满分25分),校级、院级活动认定见附表6,班级集体活动由各班级(专业)评定工作小组认定。以院研究生团学联、各党团支部及各班级统计情况为准。每参加一次集体活动加2分,加满为止。

5.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

本细则从2012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10月

附表1: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计分表

备注:

1.公开发表论文内容与本专业相关。发表时间为上年度9月1日始至本年度8月31日止。

2.论文在评定奖学金时必须提供期刊原件以及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文章正文的复印件;三大检索必须提供有检索报告。

3.发表论文针对第一作者计分。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计分;

4.在一般期刊、增刊上发表论文不计分;

5.核心期刊认定可登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心期刊查询”。

(2)专利

类别分值

发明专利国际

40分

国内排名第一

30分

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一20分

刊物类别著

国际刊物

SCI、EI检

国内刊物

SCI、EI检

CSSCI来源

期刊

国际会议EI

检索

中文核心期

国际会议

ISTP检索

分值40 40 35 30 25 10

外观设计专利排名第一10分

备注:

1.专利归属为“中国地质大学”的,计分,研究生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在专利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中国地质大学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公章;专利归属为研究生个人的,不计分;

2.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专利,以研究生排名第一计分;

3.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设定加分上限为两项,超过两项的按两项计分。

附表2:研究生参加科技学术竞赛活动计分表

级别

分值

名次

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

特等奖40 30 24

一等奖30 24 20 16

二等奖24 20 16 12

三等奖20 16 12 8

优秀奖16 12 4

备注:

1. 常规的科技学术竞赛包括“挑战杯”、数学建模竞赛、科技论文报告会等;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科技、学术竞赛活动按校级认定;校级以上的科技学术竞赛活动包括由全国、全省、全市等行政单位公开组织或主办的各类科技、学术竞赛等正式活动。

2. 所有获奖证书的认定均须以发奖单位所盖公章为准。

3.同一成果取最高获奖等级,只加一次。

附表3:担任社会工作计分表

类别分值

院研究生团学联主席团成员;校研究生会、校研究生科协、校研究生心理协会主

席团成员;

0—25

院研究生团学联部长;校研究生会、校研究生科协、校研究生心理协会部长;党0—18

团支部书记、班长;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会长;公共管理学

院学生党建办公室部长

0—12 院研究生团学联副部长;校研究生会、校研究生科协、校研究生心理协会副部长;

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副会长;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

副部长;

党团支部及班委会成员;在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部长0—8

备注:同一人身兼多职者,取最高分,不累加。综合考虑学生工作岗位和学生工作绩效,具体加分可在区间内取值;分为优秀(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合格(能合格完成工作任务)、不合格(不能合格完成工作任务)三个等级,优秀等级取各分值区间的最高分,合格等级由各评定机构酌情给分,不合格等级取0分。班级干部由班级评定小组综合全班同学意见评定分数,提交院学工组审核确认;院研究生团学联干部由院学工组统一考核评定分数,校级学生干部由院学工组参考校级学生组织提供的该同学工作表现统一评定分数。

附表4:研究生各类社会活动获奖计分表

类别分值

国家一等奖(第1名)25

国家二等奖(第2-4名)20

国家三等奖(第5-8名)15

国家优秀奖、提名奖10

省级一等奖(第1名)20

省级二等奖(第2-4名)15

省级三等奖(第5-8名)10

省级优秀奖 5

校级一等奖(第1名)15

校级二等奖(第2-4名)10

校级三等奖(第5-8名) 5

院级一等奖(第1名)10

院级二等奖(第2-4名) 5

院级三等奖(第5-10名) 2

备注:此处项目是研究生各类社会活动获奖加分,活动参与加分参照附表6标准,不累加。校级以上的社会活动包括由全国、全省、全市等行政单位公开组织或主办的各类文艺比赛、体育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英语竞赛、计算机技能竞赛等正式活动;各类学生社团自发组织的各种比赛不予加分。校级、院级歌手比赛获奖等级划分为一等奖(第1名)、二等奖(第2—4名)、三等奖(第5—10名),此外其

他各类社会活动加分以计分表上的获奖等级或者排名为准。个人项目加满分,集体项目减半。

附表5:研究生各类评优计分表

获奖级别综合类分值单项类分值

国家级25 20 省(市)级20 15

校级15 10

院级10 5 备注:同一项目评比取最高得分,不累加。

附表6:校级、院级社会活动认定

级别加分活动

校级研究生运动会(走方阵、参赛)、毕业生晚会演出、羽毛球比赛、十佳歌手比赛、新生篮球赛、秋季田径运动会(参赛)、“一二·九”

长跑、社会实践、“地大杯”篮球足球各项球赛

院级羽毛球比赛、十佳歌手比赛、迎新晚会、社会实践

备注:此处项目是研究生各类社会活动参与加分,活动获奖加分参照附表4标准,不累加。涉及加分的校级社会活动,主要是由学校行政相关职能部门公开组织或主办的文艺比赛、体育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英语竞赛、计算机技能竞赛等社会活动;院级社会活动需经过院学工组认定。以上只认定了部分常规的校级、院级社会活动,校级、院级公开组织的节庆性、临时性活动由院学工组认定。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