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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规定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规定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规定

关于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入厂管理

(1)本公司内部车辆

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

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

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

(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同时,要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厂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有急事要离岗需向领导请假,不迟到、早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饮酒、打牌、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门卫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三、其他管理

(一)厂区车辆通行证管理

1、“车辆通行证”由各部门到人力资源部申报办理。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通行证”的发放、回收、补办及监督使用等管理工作。

2、“车辆通行证”严禁转借、伪造。

3、车辆通行证持证人未使用该证时,应及时上交,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回收。

(二)损坏公物处理

对非故意造成门禁设施损坏的,由行为人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强行闯岗,造成门禁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或送货外出,须按程序签《用车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1.4 如果是发货,委外加工等情况车辆出厂的,行政部审核同意用车后还必须要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发《货物放行单》保安查对无误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放行。 2. 小车进出规定 2.1公务需用车者凭部门主管核准,填写统一的《用车单》,经行政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放行。 2.2拜访公司人员,应于门卫室登记《来宾登记簿》,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位置。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对屡教不改者由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3.2 除早、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

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指定区域。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上,车头统一朝外,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由当班保安员进行指引。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食堂门口靠边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由、车牌号、进 入时间等。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 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注:公司领导用车及每日早上食堂采购用车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东莞市嘉航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的控制及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所有进出公司厂区的人员和车辆。 第三条职责 保卫室负责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的出入控制管理。 第四条人员出入管理 一、内部员工出入管理 1、员工进入前岗生活区必须凭员工门禁卡进入。 2、员工进入后岗车间凭面部识别或指纹验证进入,禁止私自跨越门禁,违反者,保卫室及时制止并通知对应部门主管。 3、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一经发现,保卫室禁止进入。 4、禁止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比如危险刀具、黄赌毒等)进入厂区,一经发现,保卫室有权制止。 5、携带物品出厂时,保卫室有权进行检查,发现私自携带公司财物的,上报行政部经理及其所在部门经理,给予开除处理。 二、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1、外来人员进入前岗办公区,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经保卫人员电话联系确认后予以放行。 2、客户需要进入生产厂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发放通行证,按照公司规定的参观路线,且由公司内部人员陪同入厂,后岗门卫做好客户出入登记。未办理上述手续的,保卫室禁止进入。 3、上级领导、职能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客人,相关接待部门需提前与保卫室联系,如未提前联系的,保卫室联系相关领导确认后予以放行。 4、一般来访人员,一律在公司外会客。严禁嫌疑人员、陌生人员、儿童进入公司。醉酒者、着装不整及闲杂人员进入公司的保卫人员要及时劝离,不服从者及时上报保卫负责人处理。 5、对故意滋事、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行为的,保卫人员要给予制止;必要时报警,由驻地派出所协助解决。 三、员工家属出入管理 员工事先提出申请,由行政部统一制作出家属证并在行政部保卫室备案,家属凭证进入公司生活区域,没证禁止入内。 第五条车辆出入管理 一、公司内部车辆管理 1、员工私家车辆管理 (1)所有员工私家车进入公司前岗生活区,员工自觉将车停在停车位上,不按公司规定停放的,保卫人员通知车主到现场调车并给予通报。 (2)员工私家车不准进入后岗生产厂区,禁止在停车区以外行驶和乱停乱放。 2、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一、凡带有“××别墅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警卫应敬礼并用规范手势指挥车辆 进出,不需要阻拦。 二、没有“××别墅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若要进入园区,警卫不得操作升降杆放行, 必须询问其进入园区的事由。为防止来访车辆堵塞通道,应让车开至不影响交通处暂停。来访人员下车到警卫室等候警卫与管理处联系。 三、按照《园区会客登记制度》的规定,经住户或管理处允许后,向来访车辆发放 “车辆临时通行证”后,可放车辆进入园区,来访车辆出园区时,收回“临时通行证”后放行,并做登记。 四、进入园区的车辆,警卫门岗应通知相关警卫岗位,被通知到的警卫要指挥车辆 停放,停放地点不能影响园区的交通和住户的车辆出入。巡逻警卫以及相关岗位的警卫对园区内停放的车辆要严加注意,对车玻璃未关严或车门未锁的车辆要查清车主的去向,并向管理处报告,由管理处与车主联系,在车未到来以前应重点看护。 如遇停放车辆或园区内行驶的车辆被刮、蹭或被撞等交通事故,必须将肇事车辆拦截住,立即通知管理处解决。进入园区的车辆如损坏了园区的设施,也要拦截,同时报告管理处。 五、车辆停放不得压占消防井和消防通道。 六、对于园区内超速行驶的车辆,必须拦截并提醒司机不得超速。大门岗在进入时 应告诉司机车辆进入时应告诉司机不要在园区内超速行车。 七、对于等候拉客的出租车,一律让其在园区外等候,如有客人要车,可指引其进 入园区到客人门前,但要通知相关警卫岗位引导和注意。对载客需进入园区的出租车,要查明乘车者的身份,如是住户可以放行,如是来访者,要按照《园区会客登记制度》执行,来访乘坐的出租车辆。若管理处允许进入园区,应发其“临时出入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车辆 ①、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园区,均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②车辆停放应按照公司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严禁车辆在园区内部道路上、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位置停放,同时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指定区域为园区XXXX处、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存放处。 ③、员工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笛,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2客户车辆 ①客户车辆进入园区,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 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 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②客户车辆进出、行驶、停放均应服从保安人员指挥,

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③机动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并禁止鸣笛。 ④不准在园区内任何场地、道路试车、修车、练习。 ⑤ 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⑥ 动车辆只能在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3送货车辆 ①送货车辆进入园区时,须在门岗保安室登记,并按 照保安指定的路线进入园区。 ②送货车辆在园区内必须缓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并禁止鸣笛。 ③送货车辆未经园区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园区内 除环形路以外的任何路面上行驶。 ④ 放车辆。 ⑤ 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xxxx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xxxxx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本台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人员出入管理 1、本xxxx职工上下班出入院区,凭公司统一制发的《智能卡》出入。来台学习、实习人员统一持由办公室开具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2、xxxxxx、xxxxxxx、xxxxxx等区域属安防重点部位,非相关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3、本xxxxx公务车进入院区,实行专职司机负责制,由司机核实搭乘人员。职工私家车进入院区,实行车主负责制,由车主核实搭乘人员。本台公务车、职工私家车未经本xxxxx办公室同意,不允许搭乘任何非本单位人员进入。 4、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进入院区时, 由门卫值守人员询问事由并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入登记手续,并经门卫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业务结束离开时,由门卫签注离开时间。如接洽人员不在或部门不方便接洽的,门卫值班人员应委婉拒绝,请其离开。 5、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院区: ①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②不明身份,衣冠不整者;③推销产品、非洽谈公务人员、拒绝登记检查者;④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证

明其身份者。 二、车辆出入管理 1、进出xxxxxxxxx 的车辆,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做好登记。 2、集团公司内部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入电视台的,经办公室同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登记后方可驶入。 3、xxxxxxx所属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派出时不得私自开出xxxxx,外出加油、检修必须经办公室同意。 4、职工自用上下班的车辆进入电视台时必须停放有序。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台内过夜,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停放者,需报台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停放手续。 5、xxxxxx大门(电动门)平时应保持关闭状态,车辆进入后应及时关闭电动门。 6、门卫值班人员应按岗位要求,认真执行任务,把好出入关,做到公正认真、态度和蔼、文明执勤。 7、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将纳入绩效考核。 三、本规定从8月20日起执行,原xxxxx相关这方面的规定同时作废。 xxxxxxxxxxxx 2015年1月20日

车辆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出入停放及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厂区车辆出入停放及人员进出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凡来集团访客及联系业务的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事由、人数,由保安员电话联系被访人员或单位后方能在保安员的指引下进入厂区。 2、本单位车辆出厂要有派车单,并核对随车人数,派车单未涉及人员不得随车出厂(司机除外)。如需出厂,应补办出门手续,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3、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4、物资出厂(包括外来提货车辆)要有物资出厂证明,核准数量,名称,并经相关部门同意,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出门条)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如与出门条不符,门卫不予放行。 5、外来送货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货物名称、收货单位,并由保安员与收货单位取得联系,经确认后方可进入厂区。 6、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厂区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

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小型车辆停放点:办公楼前停车位。大型车辆停放点:卸货区停车位。)靠边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如若车辆较多厂区内停放不下,请按门卫指示停放于厂区门外两侧路边。 2、厂区内通行的车辆一律靠右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人员上、下车后立即驶离,不得在通道上滞留。 三、违章处理 厂区保安部负责管理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疏导厂区道路上的车辆,保证厂区内道路畅通。对违反规定,不听指挥或造成交通堵塞,道路、设施损坏,污染道路环境的当事人,按规定给予适当罚款处理。 1、对于不服从指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乱停乱放而造成厂区道路堵塞,交通混乱,影响进出货的任何车辆,给予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当事人罚款50-100元。 2、任何车辆压坏路牙,每次罚款100-300元,损坏路面或人行道,按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损坏路桩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除照价赔偿外再给予罚款处理。 3、损坏绿化(树木、花草等)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4、在厂区道路上维修车辆,污染地面及乱扔木材、饭盒等垃圾杂物的,除责成当事人清除污染物外,另罚款50-200元。 四、人员进出管理 1、所有员工进出公司厂区,都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2、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所有员工出厂区,必须办理《人员出门条》,并将出门证交门岗检查符合出厂要求后,打卡出门,详见第五条。

公司厂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制度

公司厂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一、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厂区车辆出入 和停车秩序,保障厂区安全和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园区。 三、适用车辆类型:机动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摩 托车等) 四、区域划定:适用范围内的公司区域划分为停车区(即办公区域) 和禁停区(即生产区域),在停车区域机动车停放设有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设有专用车棚。 五、职责和权限: 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停车区区域的停车规划、设置、引导、 监督及处罚工作;负责车辆出入的引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有权对违规车辆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有权调整停车位停放的 车辆。 2、公司各部门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车辆进出和停放的管理, 各部门领导监督和督促本部门员工车辆和涉及本部门业务的 外来车辆的合规停放,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和教育。 3、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安全管理部的处罚和执行结果。 4、公司后勤管理部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公司自有车辆的进出 和停放的管理。 5、对安全管理部报来的涉及公司员工的车辆停放违规的处

罚,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从工资中扣款,公司财务部负责罚款 现金部分的签收。 6、公司总经理负责车辆出入的审批和违规车辆处罚的审批。 六、管理规定: 1、公司安全管理部每天检查停车区和禁停区之间设置的围 栏,确保正常完好。 2、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公司规定的停车区进行车位规划,设立 公司自有车辆专用停车位、普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并进行 编号管理。 3、公司后勤管理部对公司自有车辆进行造册,并报安全管理 部备案,车辆增减时需向安全管理部备案,公司安全管理部对 公司自有车辆的出入进行合规管理。 4、除公司自有机动车辆外的其它机动车辆进入公司时凭《车 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进出。 5、公司员工的私家车(机动车)长期或频繁出入公司的应到 安全管理部备案,并办理《车辆出入证》。 6、未办理《车辆出入证》的公司员工私家车(机动车)凭《临 时出入证》出入;外来机动车辆,包括来访车辆、送货车辆,应由外来车辆司机或与公司有此次业务往来的部门人员办理 《临时出入证》。 7、公司自有机动车辆应停放在划定的公司自有车辆专用停车

外来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依据 为保证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有序,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利益,保障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所有项目经理部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 外来人员是指政府及相关单位领导、参观人员、客户,以及临时办事的人员。 外来车辆是指上述外来人员驾驶或乘坐的车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会同保卫部制定、修订并解释本制度; 3.2各基层单位负责督促所属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本制度。 4.管理要求 4.1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出施工现场时,负责联系或接待的本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到工地或驻地大门口接送,并到门卫值班室办理出入登记,领取和返还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出入登记内容应包括外来人员人数、车牌号码、进出时间,联系或接待人签字。 4.2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每一位外来人员分发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并负责提醒注意遵守安全提示卡所规定的相关事项。安全提示卡应提示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2.1自觉听从施工现场人员的指引,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交底; 4.2.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等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4.2.3未经施工现场人员允许,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及重要办公和涉密场所; 4.2.4未经项目经理部批准,严禁擅自使用现场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4.3对于需要进入施工作业区域的临时外来人员,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其告知施工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以及注意事项,提供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陪同其从安全通道或指定的路线行走。 4.4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对其陪同的外来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负责。 4.5外来车辆进出工地或驻地大门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值班门卫或保安的检查。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指引路线行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km/h,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4.6任何人和车辆携带大件物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主动向值班门卫或保安提交项目经理部开具的物品放行证明。不能出示物品放行证明的,不予放行。 4.7下列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7.1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4.7.2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身份不明,且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进入的人员; 4.7.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7.4携带小孩的人员及车辆; 4.7.5身体状态或精神状态及神情存在明显异常的人员,包括醉酒人员。 5.相关制度 5.1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5.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公司人身、财物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3.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内容 4.1人员出入管理 4.1.1公司员工 4.1.1.1遵守打卡考勤制度,出入门时出示胸卡并打卡考勤。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在证明单上写明理由,打卡后离开。 4.1.1.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并打卡记录,返回时再次打卡记录,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4.1.1.3员工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4.1.2外来人员 4.1.2.1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项目承包商初次入厂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到门卫登记、引领到工作场所。为方便今后出入,项目主管人员到管理部给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管理部。 4.1.2.2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单》,指引来客行走路线,使访客顺利找到被访者,必要时被访者应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4.1.2.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

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媒体记者来访,按一般人员处理,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车辆出入管理 4.2.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4.2.1.1公司上下班通勤班车除必要的维护保养外,严禁停放公司院内。 4.2.1.2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总经办签发的有效《派车单》门卫才能放行。 4.2.1.3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4.2.1.4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综合办公楼停车位置。 4.2.2外来车辆 4.2.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4.2.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4.2.2.3送餐车、东凯模具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 4.2.2.4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 4.2.2.5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4.2.2.6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成品库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查符合要求才允许出厂。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38054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厂区行驶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在厂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一律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交叉路口、弯道,不得超过5公里,前后车保持一定的车距,并在车辆进出和弯道等处设置安全警示牌。 第二条交叉路口、弯道、狭路、车间门口、消防栓附近、危险地段及要道一律不准停车。 第三条在装运各种超高、超宽、超长等材料物件时,要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及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运输时,如发现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妥善处理。 第四条在装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时,要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五条铲车、电瓶车等在行驶时,应到“六减速”(在不平路上减速、在狭路减速、在转弯道时减速、在交叉路口减速、在人多处减速、在接近目的地时减速)。 第六条严禁两辆铲车合抬货物共同行驶;严禁在铲车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人身、财物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3.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内容 4.1人员出入管理 4.1.1公司员工 4.1.1.1遵守打卡考勤制度,出入门时出示胸卡并打卡考勤。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在证明单上写明理由,打卡后离开。 4.1.1.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并打卡记录,返回时再次打卡记录,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4.1.1.3员工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4.1.2外来人员 4.1.2.1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项目承包商初次入厂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到门卫登记、引领到工作场所。为方便今后出入,项目主管人员到管理部给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管理部。 4.1.2.2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单》,指引来客行走路线,使访客顺利找到被访者,必要时被访者应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4.1.2.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媒体记者来访,按一般人员处理,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车辆出入管理 4.2.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4.2.1.1公司上下班通勤班车除必要的维护保养外,严禁停放公司院内。 4.2.1.2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总经办签发的有效《派车单》门卫才能放行。 4.2.1.3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4.2.1.4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综合办公楼停车位置。 4.2.2外来车辆 4.2.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4.2.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4.2.2.3送餐车、东凯模具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 4.2.2.4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 4.2.2.5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4.2.2.6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成品库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 3 职责及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门卫负责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有权拒绝不执行规定的车辆出入厂区。 3.2 市场营销部负责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负责向运输车辆传达公司规定和进行安全教育。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正文 4.1 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 4.1.1 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2 安全防火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3 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准带入装卸区; 4.1.4 穿易产生静电服装或带钉鞋的人员不准进入装卸区; 4.1.5 未经批准,与生产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去装卸区; 4.1.6 不准在装卸禁火区内使用电器、音响设施或修理机动车辆; 4.1.7 无《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在装卸区内动火作业; 4.1.8 未经批准,不准在装卸区内施工作业; 4.1.9 不准用汽油、溶剂油等易燃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等; 4.1.10 不准损坏、圈占或挪用安全消防设施。 4.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带领,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门卫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入厂区。 4.3 进入厂区(包括装卸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十大禁令”和“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门卫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4.4 运输车辆依此排队登记,服从门卫管理和指引,严禁堵塞大门道路。 4.5 进入装卸区或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危险品车辆需自备灭火器,驾驶员应持危险品准运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4.6 车辆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旁监督。 4.7 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不得进入装卸区和装置区。 4.8 车辆出门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出库单查验货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确属私人物品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说明,由门卫负责验看。 4.9 凡车辆违规进出厂区,每车次罚驾驶员和门卫各100元;车辆在厂区内违反规定的,每次罚驾驶员200元;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或车主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带车人员负连带责任。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无。 7 其它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规定

关于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入厂管理 (1)本公司内部车辆 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 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 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 (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同时,要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厂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有急事要离岗需向领导请假,不迟到、早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饮酒、打牌、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门卫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三、其他管理

车 辆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定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据员工守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物品,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职责 1、总务 *人员及车辆进出大门管理、检查 *访客及车辆能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的监督 *告知访客车辆停放地点及停放要求 2、被访部门 *确保外来人员在访问时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确保和要求外来车辆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驶 三、具体规定 1、人员出入管理 *所有进出公司人员应着装整齐完整,公司人员自觉佩戴好厂牌;外部人员需按照门卫要求办好手续后,自觉佩戴,方可出入公司。 *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因事外出,必须持部门领导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出厂。 *所有邮寄、快递人员进厂时,需出示收货人员名单,由保安人员联系好人员及交货地点后方可进入;由保安人员代收的,需做好登记后并转发。 *外来人员进厂必需在门卫处登记,保卫人员应简单交代公司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如政府职能部门或找主要领导者,保卫人员需及时电话联系,经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所有人员进入公司,要走人行道。 2、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来人员严禁在公司门口两侧停放车辆,应按照门卫指定区域或地点进行停放。 *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填写好单位、车辆牌号、姓名、入厂时间及来厂目的。保卫人员及时检查好人员、车辆是否带有其他公司货物或个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作为出厂核对证明用,同时交待好进厂注意事项及停放地点*所有车辆必须按保卫人员指定的或规定的区域进行停放,未经允许,所有人员和车辆不准随意走动和停放,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必须按照公司厂区行车路线行驶,车辆要走机动车道,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3、车辆停放区域划分 *所有外来公司货车一律停放在假山、旗杆两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停放。 *所有来宾、来客及政府部门和个人私家车,一律停放在财务、采购、生产办及仓储运输部门前,其它区域一律不准停放。 *所有一分部人员及木工房、工程部、技术研发、生产服务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一律放置在花园东、门口宣传栏以北处;电动车、摩托车一律放置在公司大门口以北、技术研发沿街楼以南东墙处。 *所有二分部、三分部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8车间车棚南侧;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北侧。 *所有财务、采购、外贸、生产办、人力、物流、总务、公共关系部等人员车辆,自行车停放在门卫车棚以南至墙角处;电动车及摩托车停放在办公室后车棚内。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 1.目的:统一放行标准,规范放行准则。 2.人员放行规定 2.1本公司所有员工出入工厂大门,必须佩带厂牌,且须 正面悬挂胸前,由值班保安查验无误后才能放行。2.2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外出者,必须持按程序审批完备之 请假单方可放行。 2.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人员需部门主管签发出门条方可放 行。 2.4其他临时进出厂区的人员需悬挂出入证方可进出。 2.5离职人员必须持综合部签发的出门条方可检查放行。 3.物品放行规定 3.1 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械、毒品、危险物品及一切违法禁制物品,否则除收缴物品外,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2 员工出厂不得携带公司产品(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或其他公司财物。如因公携带的必须出具经综合部或部门经理签批的出门条方可放行,并经保安核实其品名、规格、数量后在该单上签名。 3.3 业务样品出厂必须持相关部门经理签批的出门条。3.4 出货需凭仓库开出的出货清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

放行。 3.5 员工离职带物品出厂时,必需持综合部签核的放行单方可放行。 4.车辆放行规定 4.1 本厂车辆外出必需持相关部门签批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4.2 本厂员工车辆出入需凭车辆出入证方可放行。 4.3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先予以检查,后通知受访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带领入厂。 4.4 外单位车辆提交货品后,欲出厂区,需经当值保安检查出厂物品是否开具放行单并查验记载内容是否与实物规格数量相符,有承办人部门经理签核的有效单据,查核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4.5 如外宾及政府部门进入厂区内的车辆,均应登记出入厂区时间及车牌号码。 5.出入厂人员、车辆、货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放行:5.1 人员与车辆出入厂时拒绝检查者; 5.2 所载货物与货单不符者; 5.3 货物出厂无货物放行单; 5.4 虽有货物放行单,但未经有效签批者; 5.5 本厂车辆外出没有签核有效的派车单者; 5.6 本公司人员外出,无有效请假单或出门条者; 5.7 公司人员出厂无有效物品放行单,而携公司产品、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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