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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可转债案例分析

新钢可转债案例分析
新钢可转债案例分析

新钢转债案例分析

一、新钢转债简介

1.新钢股份基本情况

新钢股份(股票代码:600782)是在中外合资“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改组的基础上,由原江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公司”)、(香港)巍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作为发起人,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股份”)。2007年12月5日,公司名称由“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2009年12月,新钢公司整合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和乌石山铁矿,更名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

新钢股份为江西省最大的钢铁企业,根据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07年公司粗钢产量列全国钢铁企业第22位。公司的钢材产品主要为中厚板、棒材、线材。公司钢材产品在江西市场居于主导地位,在周边地区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中部的崛起促进了江西地区钢材市场发展,与江西毗邻的广东和上海属于钢材消费量较大的地区,公司2007年接近80%的钢材在华东和中南地区市场销售。华东和中南区域钢材市场容量十分可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区域市场发展空间。

2.新钢转债简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43号文核准,该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27.6亿元人民币,发行数量不超过276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为5年(即2008年8月21日~2013年8月20日),2008年9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为“新钢转债”,转债代码为“110003”。该可转债已于2013年8月20日到期。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300万吨1580mm薄板工程项目。

下面将对新钢转债的发行方式、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及转股价修正、赎回、回售等部分条款进行简要介绍。

(1)发行方式

本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规模的50%,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股东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一律用现金进行。

(2)债券利率

新钢转债票面利率的设计采用逐年增加利率,分别为第一年1.5%、第二年1.8%、第三年2.1%、第四年2.4%、第五年2.8%。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由2008年8月2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

(3)初始转股价及转股价修正

新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22元/股,确定基础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者之间的较高者。)转股起止时期为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可转债到期日止。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4)赎回条款

①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②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5)回售条款

①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4%(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回售给本公司。

②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4%(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

二、发行可转债的原因

1.融资成本分析

发行可转债是公司募集资金的渠道之一。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特性,被投资者称为“进可攻退可守”的投资产品。其风险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收益也介于两者之间。对发行人而言,投资者的收益便是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因此,新钢股份发行可转债的原因之一是为了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下面从债务融资方面进行分析。

债务融资包括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直接债务融资是指由发行人发行债务凭证,直接从投资人处借入资金;间接债务融资是指资金需求方通过银行间接从资金供给方借入资金。

2008年9月12日财政部发行记账式(十七期)国债,发行日期为9月12日,到期日为2013年9月12日。计划发行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60亿元,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69%,年付息一次。即大致可以认为,在当时的资金供求关系下,5年期国债利率为3.69%。新钢股份若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由于其资信评级低于财政部,因此推断其融资成本应高于国债。

另外,可从2008年发行过公司债的企业大致估算出新钢股份发行公司债的融资成本,这是从直接债务融资渠道进行分析。经查阅资料发现,莱芜钢铁曾在2008年1月22日发行了20亿元的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固定利率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为6.55%。依据莱芜钢铁和新钢股份的信用级别,前者为AA信用级,后者为AA+信用级,因此估计新钢股份直接债务融资在6%左右,在25%企业所得税下,税后融资成本为4.5%。

通过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存贷款利率可知,2008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将三年至五年贷款利率从7.56%下调至7.29%。如果新钢股份选择间接债务融资,即通过向银行借款筹集资金,则其融资成本为7.29%,在25%企业所得税下,税后融资成本为5.468%。

综上,通过分析当时的五年期国债利率、公司债利率以及同期存贷款利率可知,发行可转债的利率明显较低,因此新钢股份选择发行可转债的原因之一是为了降低融资成本,筹集更多的资金。

2.缓解短期现金流压力

自2005年年末以来,新钢股份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逐年降低。在流动资产中,流动性较好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和应收票据,合计39.06亿元,占比42.98%;流动负债中,一年内需要偿还的项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应付款,合计71.71亿元,占比79.30%。由此可见,公司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是不够的。

表1 2007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构成

结合当时货币政策,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曾6次上调存贷款利率。在新钢股份发行可转换债券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年内第1次上调存贷款利率,5年期贷款利率为7.56%,之后虽进行了下调,但仍高达5.76%,远远高于发行可转债的利率,因此,发行人选择可转换债券融资可降低利息费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短期现金流压力。

另外,从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见表2:

表2 2005-2007年现金流量表

从新钢股份的现金流量表分析可知,从2005年到2007年,其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先增加后减少,并且流出的现金和流出的现金之差仅为68,985,652。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来看,三年的净现金流也为负值,与2005年、2006年相比,2007年大幅上涨。

因此,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钢股份的现金流出现了问题,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公司面临严峻的短期现金流压力,可以说融资迫在眉睫。

3.改善资本结构

表3 2005-2007年主要财务指标

从新钢股份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可以得出,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大幅下降的趋势,说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有所下降。同时,2005-2007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74%、47.17%和57.48%,呈上升趋势,因此可以推断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也在减弱。另外,从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来看,从2005年12月31日到2007年12月31日,其值从0.21下降到0.05,也说明了公司的现金流开始趋紧。

表4 2005-2007年长短期负债结构分析表

从表4可以看出,新钢股份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由2005年的60.89%下降至2007

年的55.25%,同时流动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由44.23%上升至54.99%。公司部分非流动资产由流动负债提供资金来源,存在短贷长投现象。在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保障不足,而流动负债又用于长期投资时,公司资本结构有潜在风险,因此应对公司负债结构进行调整。

三、可转债发行过程

1.时机的选择

依据我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初始转股价的确定是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1个交易日均价较高者为基础。以历史价格为基础确定初始转股价,使发行人在完全获取过去股价信息的情况下,可以对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进行时机选择。发行人更有可能在公司股票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公布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其可能原因在于向市场传递股票价值被低估的信号和降低发行风险。

(1)向市场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息

根据有效市场理论,股票价格应包含一切信息,甚至是未披露的信息,股票价格反应公允地反应了其内在价值。但在现实世界中,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发行人管理层总是比外部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多的了解。在公司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时,管理层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赋予投资者公司股票看涨期权,向市场传递股票价值被低估的信息。因此,发行人很有可能在公司股票价格下跌的情况下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向市场传递正面信息。我们通过2008年新钢股票的收盘价可以看出,见图1:

图1 新钢2008年股价走势图

(2)降低发行风险

可转换债券既具有债券的性质也具有股票的性质,其价值组成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普通债券价值,二是以可转换股票为基础资产的看涨期权。根据B-S期权定价理论,看涨期权的价值取决于期权执行价格、股票现价、期权有效期、无风险利率和股票波动率。在可转换

债券中,由于期权执行价格即转股价(这里是指初始转股价)是由历史数据为基础的,发行人可以通过对历史数据的观察,选择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呈下行阶段的某一天公布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此降低初始转股价。初始转股价即是期权执行价格,在看涨期权中,较低的执行价格使投资人获利概率及获利空间增大,发行人可以此降低发行风险。

2.新钢股份可转债发行过程

表5 新钢转债过程一览表

新钢股份截止到期日全部可转债转股情况:

转股情况:截至本可转债到期日即2013年8月20日,累计已有104,000元“新钢转债”转成公司股票“新钢股份”,累计转股数量18,597股,占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3%。目前公司总股本数为1,393,448,106股。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3年8月20日,公司尚有2,757,481,000元的”新钢转债”未转股,占“新钢转债”发行总量的99.91%。公司未转股可转债于2013年8月27日全部到期兑付。

据披露,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新钢股份将以新钢转债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因此每张新钢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07.00元(税前)。换而言之,新钢股份连本带息需支付29.53亿元。

四、发行价值分析

从新钢股份发行可转债的动机、原因以及实际获得的结果来看,我认为新钢股份此次可转债发行并不成功。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说:

1.到期未转股将不会稀释股东利益,同时公司的融资成本也很低

可转债以其同时具有债券性和股权性的特性吸引了广大投资者。投资者可选择在可转股的期限内随时转股,分享公司的利润,从而也会稀释现有股东的收益。而到期未转股则意味着公司以较低的利率筹得了较多的资金,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

2.到期未转股使得公司面临巨大的兑付压力

通过新钢股份的到期转股情况可知,截至2013年8月20日,公司尚有2,757,481,000元的”新钢转债”未转股,占“新钢转债”发行总量的99.91%。公司未转股可转债于2013年8月27日全部到期兑付,公司面临近30亿元的到期兑付压力。2013年6月末,公司已申请发行30亿元短融券用于兑付债务。

3.到期未转股将向市场预示着公司发展放缓的信号

由于新钢股份在可转债发行期内转股价一直高于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虽然连续下调了6次转股价格,最终却因转股价仍高于公司股票价格而直至到期日仍未完成转股,这一方面是因为新钢股份的大盘持续低迷引起的,而钢铁行业的不景气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到期未转股将会使投资者利益受损,我们都知道转债获得的债券收益通常较低,新钢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1.8%、第三年2.1%、第四年2.4%、第五年2.8%,远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同时也暗示着公司发展的不景气,因此会使公司在金融市场上的形象大打折扣。

4.可转债的发行并未使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2009~2011 年,公司的净利润扩张倍数分别为0.27 倍、2.05 倍和0.47 倍。2009 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较弱,公司净利润大幅减少导致净利润扩张倍数较低;2010 年,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好转,净利润扩张能力显著上升;2011 年及2012 年1~3 月,公司净利润大幅减少,扩张能力连续下降。2009~2011 年,公司市盈率扩张倍数分别为8.34倍、0.32 倍和1.97 倍,2009 年,公司市盈率较高,主要是投资者对公司2010 年盈利情况预期较好所致,此后,公司市盈率扩张倍数显著下降,主要是受行业状况影响,投资者预期公司成长性放缓所致。2009~2011 年,公司潜在股本扩张倍数分别为2.25 倍、0.66 倍和0.93倍。

截至2011 年末,公司实际需要的股本扩张倍数为1.31 倍,而公司股本扩张能力为0.93 倍,公司潜在股本扩张能力不足以完全覆盖实际需要的股本扩张倍数,股本扩张能力较弱。

2009 年以来,公司债务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2 年3 月末,公司总有息负债135.42 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71.54%,货币资金46.30亿元,相比目前转债余额27.60 亿元,公司仍然面临一定资金压力。而目前,持续的紧缩货币政策使钢铁行业各环节资金链均较为紧张,钢铁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公司未来短期内盈利情况和现金获取能力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典型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分析

典型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分析 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广义上讲,私募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等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因此私募股权投资也包括创业投资。 中国也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投资1 29个案例,参与投资的机构数量达77家,整体投资规模达129.73亿美元。 进入模式 增资扩股:企业向引入的海外战略投资者增发新股,融资所得资金全部进入企业,此种方式比较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快速的发展。如华平和中信资本参与哈药集团的改制过程中,以20. 35亿元作价增资哈药取得其45.0%股权。 股权转让:由老股东向引入的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通常是高溢价),满足部分老股东变现的要求,融资所得的资金归老股东所有。如PAG接下了“中国童车之王”好孩子集团的67.4%的股权,出让方AIG、SB和第一上海各自获得2-5倍回报。 一般来说,增资和转让这两种方式被混合使用。如无锡尚德在上市前多次采用老股东转让股权和增资扩股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在国外,还有一种常见的安排,即私募股权基金以优先股(或可转债)入股,通过事先约定的固定分红来保障最低的投资回报,并且在企业清算时有优先于普通股的分配权。 鉴于国内投资市场的一些政策限制,国外PE进入时,一般不选择直接投资中国企业的本土实体,而要对企业进行改制,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司,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使国内的实体企业成为其子公司,以壳公司名义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筹资。这种方式俗称“红筹上市”。这样,就可将境内资产的收入和利润合法地导入境外控股母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对中国的投资和退出,都将发生在管制宽松的离岸。比如盛大网络,由于监管部门规定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经营牌照必须掌握在中国公司手里,那么构造上述通道来引渡资产,就成了不可或缺的安排。 在“尚德太阳能”案例中,就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由施正荣控制的Power Solar System C o., Ltd.,再通过该BVI公司收购了中外合资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原有股东的全部股权,从而使其成为实际持有“无锡尚德”100%权益的股东。此后在上市过程中,又在开曼群岛成立

新钢可转债案例分析

新钢转债案例分析 一、新钢转债简介 1.新钢股份基本情况 新钢股份(股票代码:600782)是在中外合资“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改组的基础上,由原江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公司”)、(香港)巍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作为发起人,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股份”)。2007年12月5日,公司名称由“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2009年12月,新钢公司整合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和乌石山铁矿,更名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 新钢股份为江西省最大的钢铁企业,根据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07年公司粗钢产量列全国钢铁企业第22位。公司的钢材产品主要为中厚板、棒材、线材。公司钢材产品在江西市场居于主导地位,在周边地区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中部的崛起促进了江西地区钢材市场发展,与江西毗邻的广东和上海属于钢材消费量较大的地区,公司2007年接近80%的钢材在华东和中南地区市场销售。华东和中南区域钢材市场容量十分可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区域市场发展空间。 2.新钢转债简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43号文核准,该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27.6亿元人民币,发行数量不超过276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为5年(即2008年8月21日~2013年8月20日),2008年9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为“新钢转债”,转债代码为“110003”。该可转债已于2013年8月20日到期。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300万吨1580mm薄板工程项目。 下面将对新钢转债的发行方式、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及转股价修正、赎回、回售等部分条款进行简要介绍。 (1)发行方式 本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规模的50%,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股东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一律用现金进行。 (2)债券利率 新钢转债票面利率的设计采用逐年增加利率,分别为第一年1.5%、第二年1.8%、第三年2.1%、第四年2.4%、第五年2.8%。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由2008年8月2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

证券投资学案例分析

武汉工商学院管理学院实验报告

光大银行投资价值分析 目录 1光大银行股票的基本面分析 1.1光大银行的宏观经济分析 1.1.1目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1.1.2各项经济指标所折射出的信息 1.1.3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1.1.4财政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1.2对于银行行业的分析 1.2.1目前银行行业的发展状况 1.2.2国家政策以及相关行业对于银行行业的影响和机遇 1.2.3目前银行行业的竞争情况 1.2.4银行业五力模型分析 1.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况 1.3.1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分析 1.3.2公司的经济区位分析 1.3.3公司产品分析 1.3.4SWOT分析法的运用 1.4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分析 1.4.1偿债能力分析 1.4.2增长能力分析

1.4.3盈利能力分析 1.4.4市场价值分析 1.1 光大银行的宏观经济分析 1.1.1目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态势 以下中国今年m1和m2的数据 从我国经济运行的数据表明,中国经济发展势头放缓,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中国经济呈现出下行的趋势,不利于光大银行股票的运行。 目前中国政治局势稳定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目前的经济形势不利于利于股票市场的继续发展,不利于推动证券市场价格的上升。 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完善,制度和监管体制正在向健全的向发展,会为股票市场提供更好的保障,推动股市的健康良性发展。 经济周期.

目前中国的经济处于繁荣的阶段,使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断上升,目前股票市场里的投资热情不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也不够高,从而促使证券市场价格小幅下跌,并且屡创新低。 1.1.2 各项经济指标所折射出的信息 (1)GDP 由下图可以看出,近年来的GDP增长率有一个比较大的下滑,上市公司的经营环境随着整体经济的下滑而变得较为恶劣,股息不断下降,投资风险逐渐变高.同时,人们对经济形势形成不良的预期,投资积极性相对降低,从而减少了对证券的需求,促使证券价格下跌。并且,随着GDP的持续增长放缓,国民收入和个人收入都减缓了增长速度,从而导致证券价格下跌。 (2)通货膨胀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登记结算业务,本细则未规定的,适用本公司其他有关业务规则。 第三条 可转债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本公司办理可转债登记服务业务前,应当与本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条 本公司根据发行人有效送达的登记资料,办理可转债初始登记,将相应可转债登记到持有人证券账户中,并向发行人出具登记确认文件。 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发行可转债的,交易所向本公司传送的发行结果数据,视为发行人有效送达的登记资料;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外途径发行可转债的,发行人应当将发行结果直接送达本公司。 第五条 发行人申请办理可转债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以

下材料: (一) 可转债登记申请; (二) 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可转债的批准文件; (三) 可转债发行承销协议和担保协议; (四)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五) 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外的途径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名册清单(持有人名册清单应当包括债券代码、持有人证券账户号、持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可转债的数量、司法冻结状态等内容,并在每页上加盖发行人公章); (六) 发行人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发行人印章); (七) 指定联络人(一般应当为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发行人印章); (八)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约定转股期内将所持可转债转换成股份。可转债转股的最小单位为一股。 第七条 本公司根据有效转股申报数据,于申报转股当日闭市后记减可转债持有人证券账户中的可转债余额,记增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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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证券投资学作业(案例)-XXXX上市公司财务资料分析

XXXX上市公司财务及市场资料 [注2]2015年预计=2015年第三季度数。特殊情况如下: 2015年预计实收资本=第三季度实收资本*(1+送转股率) 2015年预计资本公积金=第三季度资本公积金-第三季度实收资本*(1+转股率) 2015年预计未分配利润=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第三季度实收资本*(1+送股率+现金分红率)

2015年预计净利润=2014年净利润×(1+2015年预计增长率) 比率分析表:

回答下列问题: 1、对该公司偿债能力进行简要分析 (1)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分析 第一种情况(本例):该公司历年资产负债率均在20%左右徘徊,大幅低于50%,说明该公司举债经营能力一般,需要根据该公司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方面分析,是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不足,还是公司资金非常充裕,不需要借债。同样的,2015年预计产权比率为25.40%,也大幅低于50%,说明公司偿债有保证,长期债权人的借款很安全,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不大。 第二种情况:该公司资产负债率由往年的50%以上,回落到本年度的50%以内,说明该公司由原来的激进经营转为平稳经营,需要根据该公司行业地位、发展前景等方面分析,是否因为该公司有高速成长期转入成熟期。这时,产权比率也在50%左右,说明公司偿债能力尚可,不出意外,长期债权人的借款比较安全,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不大。 第三种情况:该公司历年资产负债率数据均在50%以上,可以认为该公司经营相对激进,对债权人来说遭受损失的概率偏大,对股东来说若公司经营状况向好,则能获得更大的利益。需要分析资产净利率指标,若该指标高于同期市场收益率(一般以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基准),则可以说公司经营良好,股东从公司高负债率获得了超额收益;若该指标低于同期市场收益率,则股东会因为公司高负债率遭受损失。. 其他情况:。。。。。。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第一种情况(本例):历年流动比率均大于2,2015年预计为4.44,历年速动比率均大于1,2015年预计为3.54,说明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很强,公司举债经营方面偏保守,短期债权人不必担心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 第二种情况:该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一般标准值,说明该公司能够尽快变现的资产不足以抵偿短期债务,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弱,短期债权人存在遭受损失的概率。

(完整版)债券的编码规则(交易所和银行间)

?交易所品种: ? ?国债:主要特点,流动性和安全性均好,且利息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07年以前01+年份+期数(如21国债12——010112) 07年以后019+年份尾数+期数(如11国债10——019110) 深圳10+年份+期数(如11国债10——101110)?地方债:主要特点,与国债相同,但流动性较差 ?编码规则:上海130+发行顺序(09新疆债01——130000) 深圳109+发行顺序(09新疆债01——109001 )?企业债:产品多样,主体以非上市公司为主,收益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122+发行顺序(如10红投02 ——122875) 深圳111+发行顺序(如08长兴债——111047 ?公司债:发行主体以上市公司为主,收益相对较高,但利息不免税 ?编码规则:上海122+发行顺序(如07长电债——122000) 深圳112+发行顺序(如08粤电债——112001)?分离债:产品数量较少,全部为上市公司发行,资质较好,票面利率低,较一般债券税负较低 ?编码规则:上海126+发行顺序(如06马钢债—126001) 深圳115+发行顺序(如国安债1 —-115002)?可转债:全部为上市公司发行,利率低,但具备股性,弹性大于一般纯债品种 ?编码规则:上海110+发行顺序(如新钢转债——110003) 上海601开头的股票,其转债以113开头 (如中行转债——113001) 深圳125+股票代码后三位(如唐钢转债——125709) 深圳002开头的中小板股票,其转债128开头。 若其发行过转债,再次发行125变为126,128变为129 (如巨轮转2——1 29031) 银行间品种 ?国债: ?编码规则:年份+00+期数(如10国债01——100001) ?央票: ?编码规则:年份+01+期数(如10央票001——1001001) ?政策性金融债: ?国开债编码规则:年份+02+期数(如10国开01——100201) ?进出口债编码规则:年份+03+期数(如10进出01——100301) ?农发债编码规则:年份+04+期数(如10农发01——100401) ?商业银行金融债: ?工行编码规则:年份+05+期数(如10工行01——100501) ?中行编码规则:年份+06+期数(如10中行01——100601) ?建行编码规则:年份+07+期数(如10建行001——100701) ?短融、中票: ?短融编码规则:年份+81+顺序号(如10沈机床CP01——1081001)

投资控制案例分析

【案例1】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蜂拥30000元,工期延误10天。 事件二:基坑开挖深度为3米,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已经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000元,工期延误1天。 事件三: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要返工处理。 事件四: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要求索赔。 事件五: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增加了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要求索赔。 问题: 分析以上各事件中监理工程师是否应该批准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 【答案1】 分析要点: 事件1:不应该批准。 这是施工单位应该预料到的(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 事件2:不应该批准。 施工单位为确保安全,自行调整施工方案(属施工单位的责任)。

事件3:应该批准。 这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中错误造成的(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4:应该批准。 是由于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按计划时间到场造成的(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事件5:应该批准。 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变更造成的(属建设单位的责任)。 【案例2】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2400m3,投标文件综合单价分析表显示:人工单价100元/工日,人工消耗量工日/m3;材料费单价275元/m3;机械台班单价1200元/台班,机械台班消耗量台班/m3。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进行计价,其中,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8%,综合计税系数为%。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混凝土全费用综合单价调整为420元/m3。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基础混凝土浇筑时局部漏振,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施工单位拆除存在质量缺陷的混凝土60m3,发生拆除费用3万元,并重新进行了浇筑。 事件2:主体结构施工时,建设单位提出改变使用功能,使该工程混凝土量增加到2600m3。施工单位收到变更后的设计图样时,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浇筑完成的150m3混凝土需要拆除,发生拆除费用万元。

可转债完整手册

可转债手册(干货) 一、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从名称上直观理解,即一种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债券。可转债与普通信用债最大的区别是其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率转换为股票,其对应的股票一般称为正股。需要注意的是,可转债的转股权是投资者的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投资者既可以选择行使转股权,将手中的可转债转换为股票,也可以选择将可转债作为一只债券持有至到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一张。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十张或者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余额不足十张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由于一张可转债能够转换成的正股数目是相对固定的,并且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正股,而行使转股权后得到的正股价格是市场价格,因此转股权在本质上是一种看涨期权,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正股价格左右。此外,国内的可转债通常设有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下修条款等附加条款,直接影响可转债的价值,导致可转债成为一种较为复杂的衍生品。 总的来说,第一,可转债是一只债券,具有定期支付的票息和本金等基本要素;第二,可转债在转股期限内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率转换为股票,从而获得对应份数正股的市场价值;第三,可转债通常设有一些附加条款,从而导致可转债的定价更为复杂;第四,转股权的存在导致可转债对应正股的走势是决定可转债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 二、如何给可转债定价 基于可转债既是债券,又能转换为股票的特点,可转债市场价值构成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拆解。 第一,由于可转债的本质是一张含有看涨期权和附加条款价值的债券,并且可以作为一只普通信用债持有至到期,因此可以将可转债市场价值拆解为,其作为债券的价值加上其看涨期权和附加条款价值等的总和。在这样的定价思路下,可转债作为债券的价值通常被称为纯债价值,而可转债市场价值高于纯债价值的部分则反映了转股权的看涨期权价值和附加条款价值。 可转债市场价值= 纯债价值+ 看涨期权价值和附加条款价值 第二,由于可转债在转股期限内可以随时行使转股权,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比率转换为股票,因此转换成的正股的市场价值,通常被称为平价或转股价值,可以类似上述纯债价值作为可转债的另一个“基础价值”。可转债市场价值高于平价的部分主要反映了市场对于正股未来上涨空间的预期。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市场情绪的变化,市场对于正股未来上涨空间的预期将会随之发生变化,可转债市场的供需关系等其它外部因素也会影响这一价差的变化。由此,可转债市场价值可拆分为正股价格决定的平价和市场预期等因素决定的溢价两个部分。

最新投资管理案例分析资料

精品文档 1、某公司拟投资建设一个生化制药厂。这一建设项目的基础数据如下: (1)项目实施计划。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贷款实施计划进度为:第一年20% , 第二年50%,第三年30%,第四年项目投产。 (2)建设投资估算。本项目工程费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的估算额为52150万元,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为4500万元。 (3)建设资金来源。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贷款。贷款总额为佃740 万元,从中国建设银行获得,年利率为12.36%,按季度计息。 (4)生产经营费用估计。建设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以后,全 厂定员为1000人,工资和福利费按照每人每年7200元估算。每年的其他费用为855万元。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估算为18900万元。年经营成本为20000万元,年修理费占年经营成本10%。各项流动资金的最低周转天数分别为:应收账款36天,现金40天,应付账款30天,存货40天。 问题: (1)估算项目建设期分年贷款利息; (2)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拟建项目的流动资金; (3)估算拟建项目的总投资。 解:(1)建设期贷款利息计算。 有效利率=(1+12.36十4)A4 - 1 = 12.95% 贷款额度:第一年为:19740X 20%=3948 (万元) 第二年为:19740X 50%=9870 (万元) 第三年为:19740X 30%=5922 (万元) 贷款利息:第一年为:(0+3948- 2)X 12.95% = 255.63 (万元) 第二年为:[(3948+255.63)+ 9870- 2] X 12.95% = 1183.45万元)第三年为:[(3948+255.63+ 9870+1183.45+5922-2] X 12.95% =2359.24 (万元) 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255.63+1183.45+2359.24=3798.32万元) (2)用分项详细估算法估算流动资金。 应收账款=年经营成本/年周转次数 =20000(360 - 36)=2000 (万元) 现金=(年工资福利费+年其他费)十年周转次数 =(1000X 0.72+855)-(360- 40)= 175 (万元) 存货: 外购原材料、燃料=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年周转次数 =18900^(360- 40)= 2100 (万元) 在产品=(年工资福利费+年其他费用+年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费+年修理费)十年周转次数 =(1000X 0.72+855+18900+20000X 10%)-(360- 40) =2497.22 (万元) 产成品=年经营成本十年周转次数=20000^(360-40)= 2222.22 (万元)

可转债项目建议书

篇一:新钢可转债案例分析 新钢转债案例分析 一、新钢转债简介 1.新钢股份基本情况 新钢股份(股票代码:600782)是在中外合资“新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改组的基础上,由原江西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钢公司”)、(香港)巍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作为发起人,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股份”)。2007年12月5日,公司名称由“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2009年12月,新钢公司整合江西洪都钢厂有限公司和乌石山铁矿,更名为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新钢股份为江西省最大的钢铁企业,根据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07年公司粗钢产量列全国钢铁企业第22位。公司的钢材产品主要为中厚板、棒材、线材。公司钢材产品在江西市场居于主导地位,在周边地区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中部的崛起促进了江西地区钢材市场发展,与江西毗邻的广东和上海属于钢材消费量较大的地区,公司2007年接近80%的钢材在华东和中南地区市场销售。华东和中南区域钢材市场容量十分可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区域市场发展空间。 2.新钢转债简介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43号文核准,该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27.6亿元人民币,发行数量不超过276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为5年(即2008年8月21日~2013年8月20日),2008年9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为“新钢转债”,转债代码为“110003”。该可转债已于2013年8月20日到期。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300万吨1580mm薄板工程项目。 下面将对新钢转债的发行方式、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及转股价修正、赎回、回售等部分条款进行简要介绍。 (1)发行方式 本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规模的50%,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股东对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一律用现金进行。 (2)债券利率 新钢转债票面利率的设计采用逐年增加利率,分别为第一年1.5%、第二年1.8%、第三年2.1%、第四年2.4%、第五年2.8%。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由2008年8月2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3)初始转股价及转股价修正 新钢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22元/股,确定基础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者之间的较高者。)转股起止时期为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可转债到期日止。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4)赎回条款①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以本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向

公司理财案例可转换债券发行与转换分析

公司理财案例可转换债券发行与转换分析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公司理财案例:某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与转换分析中国某公司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以房地产业为龙头、工业为基础、商业贸易为支柱的综合性股份制企业集团,为解诀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1992年底向社会发行5亿元可转换债券,并于1993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某公司可转换债券是我国资本市场第一张A股上市可转换债券。 某公司可转换债券的主要发行条件是:发行总额为5亿元人民币,按债券面值每张5000元发行,期限是3年(1992年12月一一1995年12月),票面利率为年息3%,每年付息一次。债券载明两项限制性条款,其中可转换条款规定债券持有人自1993年6月1日起至债券到期日前可选择以每股25元的转换价格转换为某公司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1股;推迟可赎回条款规定某公司公司有权利但没有义务在可转换债券到期前半年内以每张5150元的赎回价格赎回可转换债券。债券同时规定,若在1993年6月1日前该公司增加新的人民币普通股股本.按下列调整转换价格: (调整前转换价格-股息)×原股本+新股发行价格×新增股本 增股后人民币普通股总股本 某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时的有关情况是: 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三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为 8.28%,三年期企业债券利率为9.94%,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库券的票面利率为9.5%,并享有规定的保值贴补。根据发行说明书,可转换债券所募集的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和工业投资项目,支付购买武汉南湖机场及其附近工地270平方米土地款及平整土地费,开发兴建高中档商品住宅楼;购买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土地1.28万平方米,兴建综合高档某公司大厦;开发生产专用集成电路,生物工程基地建设等。 某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条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证券投资学最新案例分析

《证券投资学》案例分析(三) ———股票发行定价案例 一、案情 (一)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定价案例 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股票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000万股,本次发行6000万股,发行日期为5月1日,当年预计税后利润总额为6500万元。请:(1)用全面摊薄法计算每股税后利润;(2)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每股税后利润;(3)如发行价定为10.7元,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行市盈率是多少?(二)雪银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定价案例 雪银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银公司)拟发行股票3500万股,面值1元,采取溢价发行,由蓝天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包销。雪银公司在与蓝天公司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时,雪银公司提出,本公司盈利能力强,产品质量好,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实力,流通盘又小,因此认为应将股票发行价格定为7元/股为宜;蓝天公司认为,该股票所在行业前景不是很好,同类股票近期在二级市场上表现不很理想,而且大盘处于疲软状况,因此提出将发行价格定为4.5元/股较为合适。后经双方协商,在对雪银公司现状和前景以及二级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将股票发行价格定为5.2元/股,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1] 二、问题 1、我国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发展沿革。 2、影响股票发行价格的因素。 3、我国股票发行定价的方式、过程。 4、世界主要国家发行定价方式。 5、对我国发行定价制度的思考。 三、评析 股票发行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公开发售给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所采用的价格。股票发行价格是股票发行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股票发行价格一般要经过定价过程,新股发行定价实际上是对拟发行公司进行估价,即将拟发行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资产来看待,估计出其价值,再将估出的价值分推到全部股本的每一份上去。[2] 股票发行价格关系到发行人、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三方利益,因此,发行定价非常重要。若发行价格过低,发行人将难以筹集到满意的资金量,并且会增大发行成本,甚至损害股东利益;而发行价格过高,又会增大证券公司的发行责任和承销风险,抑制投资者的认购需要,影响股票上市后的流动性。因此,合理地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对于股票的顺利发行,保证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利益,以及股票上市后的表现,都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股票发行定价制度的历史沿革 1、20世纪80年代的定价制度。 我国的股票发行定价制度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状况密切相关。众所周知,我国证券市场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筹资问题,推动股份制经济,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试点,股票发行与上市的审批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早期的股票发行主要靠行政摊派,股票仅以面值发售,许多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明显低于公司实际价值,定价机制背离了价值本身。不能不说,当时投票发行定价方式完全是由市场环境和投资者的认识水平与投资观念所决定的。当然,股票的低价发行也提高了股票的吸引力,激发了当时刚刚开始具有投资意识的人们购买股票的积极性,对推动我国股票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挥了重要作用。 2、1992—1998年的定价制度。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正式成立,形成了全国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从1992年到1998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证券市场也不断发展壮大,在此期间,我国的新股发行定

上交所上市公司可转债发行实施细则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业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可转债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申购方式发行,或同时采用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方式发行的,适用本细则。网下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行组织。 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交换债)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申购发行,或同时采用网上申购和网下申购方式发行的,按照本细则关于可转债的规定执行,但第三条、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有关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规定,以及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适用。 第二章基本规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向原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方案中披露。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用于网上、网下申购。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也可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申购。 第四条可转债发行方案中应明确承销方式,以及网上、网下有效申购不足发行总量部分的处理安排。 第五条可转债发行方案中应合理确定并披露申购上限。网上申购最小单位为1手(1000元),申购数量应当为1手或1手的整数倍,网上申购数量不得高于发行方案中确定的申购上限,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为保证申购的有序进行,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技术系统承载能力对申购单位、最大申购数量、申购时间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 第六条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第七条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第八条投资者可以使用所持上海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T 日为发行方案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申购在本所发行的可转债。申购时间为T日9:30-11:30、13:00-15:00。 第九条申购时间内,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填写网上申购的委

案例六-深圳万科可转换债券融资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财 务 管 理 案 例 分 析 指导老师:张帆 班级: 财务管理三班 小组成员:0954400329 辛莘 0954400310 曹能妹 0954400331 周阳霖 0954400336 扈熠 0954400332 李超 0954400333 陈翔

深圳万科可转换债券融资 1.在有效期内,什么情况下持有者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票? 答:可转换债券可以在规定的转换时间内把债券转换成股票,这类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债券。 关键因素之一是转换价值,是指可转债当时的股票市价可以转换成多少股票。一般而言,转换价值=转换率*每股股票的当时市价。由于转换价格是事先约定的,所以股票市价越高,转换价值也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可转债的转换价值与股票市价有关。但是可转债的实际市价也在波动,一级市场的而发行价格的市盈率也在变动,他可能与转换价值相同或者不同,如果实际市价超过或者低于转换价值,可转债则为升水或贴水。 影响可转债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二是转换价格,是指可以换成一股普通股的票面价值,如果可转债的票面价值为100元,每股股票的转换价格为5元,那么转换率为20%,转换价格或转换率会随着时间变动,同时还要考虑到债券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分割和股息发放等因素,做出相应的调整。 2. 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可转换公司证券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答:可转换公司债券有以下优点: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还享有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附有回售条款,规定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即按约定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把债券按约定条件回售给债券发行人。 另外.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附有强制赎回条款,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转股价达到一定幅度并持续一段时间时发行人可按约定条件强制赎回债券。 由于可转换债券附有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因此,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助于降低其筹资成本。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所有权。 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较受投资者欢迎,我国证券市场早期进行过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如深宝安,中纺机、深南玻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发行了可转换债券,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要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并于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3.比较万科转债和华菱转债条款设计的异同,说明对发行者和投资者有何影响?答: 华菱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 2,000,000,000 元

证券投资学实体案例分析(doc 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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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学》教学案例 第二章证券投资工具——股票:4学时 上证50指数编制方法 一、样本选取 (一) 样本空间:上证180指数样本股。 (二) 样本数量:50只股票。 (三) 选样标准:规模;流动性。 (四) 选样方法:根据流通市值、成交金额对股票进行综合排名,取排名前50位的股票组成样本,但市场表现异常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不宜作为

样本的股票除外。 二、指数计算 上证50指数采用派许加权方法,按照样本股的调整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基期* 1000 其中,调整市值=∑(市价×调整股数)。 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上证50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 , 20] (20 , 30] (30 , 40] (40 , 50] (50 , 60] (60 , 70] (70 , 80] > 8 加权比例(%)流 通 比 例 203040506070801 三、指数的修正

①修正公式 上证50指数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调整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调整市值/原除数=修正后的调整市值/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调整市值=修正前的调整市值+ 新增(减)调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②需要修正的情况 (1)除息- 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2)除权- 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调整市值=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

企业融资决策案例——万科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案例

企业融资决策案例——万科集团发行 可转换债券案例 一、 万科发行可转换债券前的概况 万科是以房地产为核心业务,公司选择深圳、上海、北京、沈阳、成都等经济发达、人口众多的大城市进行住宅开发。万科上市以来,净资产收益率一直保持在10%以上,万科良好的业绩、企业活力以及盈利增长潜力都受到市场高度广泛认可。虽然发展势头一直很好,但是2001年中期万科现金流已经出现负值,达到-7.25亿元。为了弥补资金缺口,万科董事会于2001年7月通过决议发行可转换债券。 发行可转换债券前万科的股本结构。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前,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30971941股,其中非流通股110504928股,占总股本的17.51%,流通股520467013股,占总股本的82.49%。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 二、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 可转换债券于2002年起正式发行。本次万科可转换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定价的方式,发行总额为 1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为期5年,从2002年6月13日开始计息,转股期自发行首日后6个月至债券到期日为止,即2002年12月13至2007年6月12日。 (一)申购情况: 本次万科可转债公开发行申购情况如下表

(二)万科此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发行结果: 1、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原万科A股股东按照每股配售2.94元的比例可优先配售的总数为150000万元。原A股股东有效申购数量为444748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65%,全部获得优先配售 2、网上、网下发售数量。根据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后的余额部分,再上网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50%,向网下法人投资者发售50%。本次万科可转换债网上发行总量为519908手,合计519908000元,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4.66%。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361283000元,中签率为38.192499%。网下发行总量为535344手,合计535344000元,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69%。网下申购数量为140750000元,获售比例为38.191118%(三)可转换债券的上市:2002年6月28日,万科可转换债券上市。万科顺利融资,很好地弥补了资金的缺口。 三、万科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的情况分析 对于万科来说,本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5亿元,充分考虑了公司现有的偿债能力、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全部转股后股本扩张对公司业绩摊薄的压力等综合因素,兼顾了各方利益,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可转换债券后,万科在筹集至巨额资金的同时,一方面公司保持了足够的偿债能力,另一方面将使公司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而提高收益水平。 四、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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