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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2000]744号 辽价发[2000]76号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2000]744号 辽价发[2000]76号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2000]744号 辽价发[2000]76号

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辽价发[2000]76号签发人:王剑凯、刘相荣、耿占东

各市物价局、经贸委、电业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744号)转发给你们,并核定我省地下电缆线路供电工程贴费标准如下表,请一并贯彻执行。

地下电缆线路供(配)电工程贴费征收标准表

注:征收地下电缆线路供(配)电工程贴费地区范围仍按电安生(1994)362号文件规定执

行。

上述规定自2000年6月10日起执行,从6月10日至文到之日期间供电部门超过本规定收

取的贴费部分须退还给用户。

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二OOO年七月三十一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急计价格[2000]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电力公司,各电力集团公司:

为开拓电力市场,促进电力消费,减轻电力用户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降低供(配)电贴费(电力增容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及部门自行出台的电力增容费;各省(区、市)自行提高的贴费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二、现行贴费标准(即国家计委《印发<关于调整供电标准和加强贴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计投资[1993]116号)中规定的贴费标准)降低一半,降低后的贴费收入用作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资本金。降低后的架空线路供电工程贴费标准见附表。地下电缆线路供电工程贴费标准不得超过架空线贴费标准的1.5倍,具体标准由各省级物价部门核定。调整后的标准自2000年6月10日起执行,待2001年底国家批准的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后,停止征收供电工程贴费。

三、城乡电网改造过程中新增的用电容量,免征一切贴费或增容费。

四、企业破产后经改制重新投入生产,无需供电单位对其进行线路改造和变压器增容的,供电单位不得再收取贴费。

附表:供(配)电工程贴费征收标准表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

二OOO年六月十三日

附表:

供(配)电工程贴费征收标准表

注:(1)供电贴费系指用户应承担的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外部供电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概算内的辅助生产、生活福利等设施)的建设费用。

(2)配电贴费系指用户应??及其配套的建设费用。

(3)35、36、110千伏线路长度分别超过20、30、40公里,一般由用户自建线路。

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规定(试行)

关于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规定(试行) 一、总则 1、为了合理使用公司资金,加强电网建设工程的概(预)算管理,提高电网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第15、16号公告关于公布《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新概预算定额并结合我省电网的实际情况制定。 3、在本规定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项目和费用,必须以国家综合管理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4、本规定仅适用于我省电网工程。 二、建设概预算编制依据及标准 1、项目划分及费用性质划分:执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2、工程量:按所编制工程设计图纸、设备清册及电气、土建等专业提资单。对影响投资较大的项目,如主要设备的选型、主控制楼的面积、地基处理、杆塔类型、导地线(电缆)型号等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确定。 3、定额: (1)10千伏及以下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

算定额》第二册(电气工程),第三册(送电工程)以及江苏省综合预算定额。 (2)35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执行《电力工程概算定额》、《电力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送电线路工程[2001年修订本])以及相应的定额交底说明。 4、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华东地区电力建设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江苏价99版),不足部分参照98年预算价,并按市场价格(大宗材料按招标价)计算正负价差。 5、建筑工程材料价格:按电力行业颁布的定额材料价,并按各地区的市场价计算正负价差。 6、设备价格:主要设备按招标价、定货合同价。一般设备按同类工程合同价或市场询价。 三、工程费用构成及取费标准 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 22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执行国家经贸委颁布的2002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并对以下取费作暂行规定: 1、新建变电所设计如采用监控装置且无人值守时,工器具、办公、生产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和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乘0.5折减系数。 2、设计收费暂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国网江苏发布《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定》(试行)

国网江苏发布《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定》(试行) 近日,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发布了《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定》(试行),以下为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支持江苏省客户侧储能系统加快发展,规范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提高并网服务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设计规范》(Q/GDW11376-2015)、《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测试规范》 (Q/GDW676-2011)、《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Q/GDW564-2010)、《电池储能电站设计规程》(Q/GDW11265-2014)和《电网配置储能系统监控及通信技术规范》(Q/GDW 1887-2013)等技术规范,结合江苏电网实际,按照一口对外、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户侧储能系统是指在客户所在场地建设,接入客户内部配电网,在客户内部配电网平衡消纳,并通过物理储能、电化学电池或电磁能量存储介质进行可循环电能存储、转换及释放的设备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仅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储能功率20兆瓦以下的客户侧储能系统: 第一类:10(6,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单个并网点储能功率不超过6兆瓦的客户侧储能系统。 第二类:10(6,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单个并网点储能功率超过6兆瓦,或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客户侧储能系统。 第四条除第一、二类以外的客户侧储能系统,本着简便高效的原则,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常规电源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好并网服务。 第五条对客户侧储能系统接入的客户内部配电网有其他发电项目的,依发电项目相应管理规定和流程执行。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817016.html,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2017最新) 1、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哪个机关进行协调处理? 市人民政府是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协调处理机关,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依法由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理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案件。 各县(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协调机构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事宜,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受市政府委托办理。 2、可以申请协调的范围? 属于下列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 (一)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的适用;

(二)被征收土地的种类、等级的认定;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的认定; (四)被征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倍数的确定; (六)征地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适用; (七)因青苗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八)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的认定引起的争议。 第(七)、(八)项争议,由市人民政府处理。 3、申请协调的期限?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批准该公告的市、县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市、县人民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未告知申请人申请协调期限,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提出协调申请。 4、谁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异议的,由被征收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所有权人作为申请人申请协调。 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适用标准有争议的,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对青苗、地上附着物(除房屋外)的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其所有权人申请协调。 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争议的,由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协调。 5、在申请人申请协调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人申请协调,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_招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66570R 工商注册号:320000000005041组织机构代码:134766570 法定代表人:尹积军成立日期:1988-12-2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 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9410148.717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15号营业期限:1988-12-25 至 / 营业范围:统一经营公司所属或接受委托经营的发电厂、江苏境内外电量购售业务,操办电力建设项目,电能交易服务,从事与电力工业有关的规划、设计、运维、检修、研究、咨询、试验、修造,电力器材经销,经营与本企业生产、科研相关的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力人才交流、信息服务,电力专用通信、信息网络与系统及设施的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分支机构经营),电动汽车销售、租赁、运营,充换电及储能设施建设运营,综合能源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培训(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招标数量 企业招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1,559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2019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城市不断的发展需要将用地向外无限的扩展,这就意味着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农民比较关心的就是土地赔偿的标准,能够补助多少钱。下面大家就跟网站的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2017年农村土地补偿新标准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少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少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 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 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 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 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公差等级表(整理全)

公差与配合1.基本偏差系列及配合种类

自由公差的概念及公差等级表 何谓自由尺寸公差? 旧国标(HG)159-59中,在基准件公差上,把精度等级分成 12级。取自其中8、9两级精度基准件公差,称为自由尺寸公差。将偏差分为;单向(+)或(-)、双向(±)二种。在自由尺寸公差的注解中提示; ①自由尺寸公差仅适用于机械加工表面。 ②自由尺寸公差在工作图上不标注。 ③单向偏差对于轴用(-)号,对于孔、孔深、槽宽、螬深及槽长用(+)号,其余均用双向正负偏差(±)。④不能纳入上述明确原则的自由尺寸,且有单向偏差要求时,设计者应在工图中注出,否则按双向偏差制造。 修定后国标(GB)1800-79中,标准公差分20级。即;IT01、IT0、IT1至IT18。IT表示标准公差,公差等级的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从IT01至IT18等级依次降低。并制定(GB)1804-79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规定有三条: ①规定的极限偏差适用于金属切削加工的尺寸,也可用于非切削加工的尺寸, ②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的偏差,按本标准规定的系列,由相应的技术文件作出具体规定。③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规定为IT12至IT18。一般孔用H(+);轴用h(-);长度用(±)? IT(即Js或js)。必要时,可不分孔、轴或长度,均采用 ? IT (即Js或js)。 根据国际标准ISO 2768,以下为线性尺寸未注公差的公差表。这个未注公差适用于金属切削加工的尺寸,也适用于一般的冲压加工尺寸。 这些极限偏差适用于: 线性尺寸:例如外尺寸、内尺寸、阶梯尺寸、直径、半径、距离、倒圆半径和倒角高度; 角度尺寸:包括通常不标出角度值的角度尺寸,例如直角(90°); 机加工组装件的线性和角度尺寸。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2000]744号 辽价发[2000]76号

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辽价发[2000]76号签发人:王剑凯、刘相荣、耿占东 各市物价局、经贸委、电业局: 现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744号)转发给你们,并核定我省地下电缆线路供电工程贴费标准如下表,请一并贯彻执行。 地下电缆线路供(配)电工程贴费征收标准表 注:征收地下电缆线路供(配)电工程贴费地区范围仍按电安生(1994)362号文件规定执 行。 上述规定自2000年6月10日起执行,从6月10日至文到之日期间供电部门超过本规定收 取的贴费部分须退还给用户。 附: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二OOO年七月三十一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急计价格[2000]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电力公司,各电力集团公司: 为开拓电力市场,促进电力消费,减轻电力用户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降低供(配)电贴费(电力增容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及部门自行出台的电力增容费;各省(区、市)自行提高的贴费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二、现行贴费标准(即国家计委《印发<关于调整供电标准和加强贴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计投资[1993]116号)中规定的贴费标准)降低一半,降低后的贴费收入用作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资本金。降低后的架空线路供电工程贴费标准见附表。地下电缆线路供电工程贴费标准不得超过架空线贴费标准的1.5倍,具体标准由各省级物价部门核定。调整后的标准自2000年6月10日起执行,待2001年底国家批准的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后,停止征收供电工程贴费。 三、城乡电网改造过程中新增的用电容量,免征一切贴费或增容费。 四、企业破产后经改制重新投入生产,无需供电单位对其进行线路改造和变压器增容的,供电单位不得再收取贴费。 附表:供(配)电工程贴费征收标准表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 二OOO年六月十三日

2015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

2015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 随着农村征地的日益增多,那么对农村土地补偿标准的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

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 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有了进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被提请会议审议。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分两步走,先集中精力对第47条进行修改,待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条例。” 宋大涵表示,从补偿原则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十八大报告也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按照现行的30倍上限估算,目前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不足十分之一。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以占比最大的水稻田的产值计算:全国水稻平均亩产470公斤,以目前稻谷价格2元/公斤可获940元产值;冬季种植经济作物的产出,按占比最大的油菜籽计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2007年报告称平均每亩产值508元。两项相加,平均每亩产值在1500元左右。按最高补偿30倍计算,最高可获得4.5万元/亩左右。 而土地增值收益远高于这一数字。国家统计局披露,2011年全国开发商购置土地共花费8049亿元,购置了4.0973亿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平均单价1964元,折合每亩的平均价格是131万元。这些土地的前身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因为整体的地段优势会更贵一些,所以由集体土地改性而成的部分单价应该较低。虽然没有分类统计,但即使按均价的一半计算,也有65万元/亩。 按此粗略估算,农民土地被征收后所获得的补偿款只有最终卖价的6.9%,也就是1/14左右。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①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江苏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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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20-35 千伏 以下 35-110 千伏 以下 110 千伏 220 千伏及 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 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阶 梯 电 价 年用电量≤2760 千瓦时 0.5283 0.5183 2760千瓦时<年 用电量≤4800千 瓦时 0.5783 0.5683 年用电量>4800 千瓦时 0.8283 0.8183 其他居民生活用电0.5483 0.5383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0.7954 0.7804 0.7744 0.7654 三、大工业用电0.6418 0.6358 0.6268 0.6118 0.5968 40 30 四、农业生产用电0.5090 0.4990 0.4930 0.4840 备注: 1. 以上附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0.23分钱,其他用电1.1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2. 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3.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价标准为0。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

2020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每亩补多 少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1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备注: 1. 以上附表所列价格,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0.23分钱,其他用电1.1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2. 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3.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价标准为0。

江苏省电热锅炉(蓄冰制冷)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备注: 1. 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类别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两段制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是宾馆、饭店、商场、办公楼(写字楼)、医院等用户中电热锅炉(蓄冰制冷)部分的用电。 2. 大工业生产车间的电热锅炉(蓄冰制冷)用电,执行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

附件4 江苏电网输配电价表 (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备注: 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3.2018—2019年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线损率按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4 %带来的风险由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承担,低于4%的收益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能源局、省能监办。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2018年4月20日印发

2020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校园招聘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校园招聘试 题及答案解析 (网络整理,题目顺序与原题可能不一致) 1.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血液以及重要的战略资源和能源的是_____。 A: 石油 B: 煤炭 C: 天然气 D: 水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石油被称作是“国民经济的血液”,它既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和能源,也是十分重要的化工材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特别重要的战略意义。故本题答案选A。 2. 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仍能坚持道德观念去做事的行为被称之为_____。 A: 勤奋 B: 审慎 C: 自立 D: 慎独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解析】所谓“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凭着高度自觉,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行动,而不做任何有违道德信念、做人原则之事。这是进行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方法,也是评定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关键性环节。故本题答案选D。 3. 某贫困县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反映了现在一些地方政府_____。 A: 坚持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B: 没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C: 大力发展经济 D: 没有做到依法行政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结合题干分析,贫困县地方政府应当首先做的是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不符合该县的实际情况。据此可知,该县政府没有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故本题答案选B。 4. 我国外交政策中对外政策的基本立场是_____。 A: 维护世界和平 B: 促进共同发展 C: 独立自主 D: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政治常识。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1)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宗旨;(2)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目标; (3)独立自主是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场;(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5. 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大学是浪费时间和金钱的深渊,人们根本无须到学校里 进行学习。若你钻进学校,不过想的是挣钱,你真是找错了门。在收入超过2500美元的人中,一半以上没大学文凭,你在大学里学到的一切,在工作中不过是一张废纸,最好不要浪费你们挣到的钱,虽然你的好朋友们都想挤进大学。以下哪个为真,能削弱以上论述?_____ A: 人们进入大学,目的仅在于钱,别无他图 B: 许多收人甚丰的人未进过大学校门 C: 大学里一般不传授与工作相关的技能 D: 很多人认为进人大学获得学识或成就更重要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题干由“进大学挣不到钱”得出“大学浪费时间和金钱,无须到学校进行学习”。D项指出很多人进大学是为了获得知识或成就,因此反驳了题干观点。A、B、C三项均加强了题干论证。故答案选D。 6. “义,利也”这一古代功利主义思想源自_____。 A: 儒家思想 B: 道家思想 C: 墨家伦理思想 D: 法家伦理思想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义,利也”出自《墨子.经上八》,因此,这一古代功利主义思想源自墨家伦理思想。故本题答案选C。 7. 下列关于我国当前必须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的原因分析,正确的是_____ A: 发展新型服务业所需要的人才宽裕 B: 发展新型服务业不需要投入大量资本 C: 发展新型服务业能够有效促进转型升级 D: 发展新型服务业的准入条件比较宽松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 答案解释:新型服务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先导,是社会运转的主要载体,发展新型服务业能有效优化经济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 8. 心理疲劳是指长期从事一些单调、机械的工作活动,中枢局部神经细胞由于持 续紧张而出现抑制,致使人对工作、对生活的热情和兴趣明显降低,直至产生厌倦情绪。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心理疲劳的是_____。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817016.html, 新版征地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我国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如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知情权 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 意见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

1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设备检修项目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江苏省电力公司文件 苏电生〔2011〕84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设备检修项目 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供电公司: 为规范配电设备检修项目的预(结)算工作,统一检修项目预算的内容构成、费用分类及计算标准,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最新版的《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设备检修成本定额(试行)》,省公司配套修订了《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设备检修项目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本计算标准发布后,原《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设备检修项目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试行)》(苏电生〔2010〕1803号文)废止。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设备检修项目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主题词:配网检修预算通知 江苏省电力公司办公室2011年5月30日印发 校对:付慧 份数:2份 附件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设备检修项目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江苏省电力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

目录 目录......................................................................................................................II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检修预算费用构成 (1) 第三章检修工程费计算标准 (3) 第四章部件购置费计算标准 (10) 第五章其他费用计算标准 (10) 第六章定额调整说明 (13) 第七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设备检修工程预算编制、竣工结算,统一电网设备检修工程预算的内容组成、费用分类及计算口径,合理确定检修工程费用,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发改办能源[2007]1808 号文),根据输变电设备检修规程,结合国家电网公司检修定额、电网公司电网设备检修的行业特点、检修工艺,检修实际状况而制定。 1.3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辖配电(2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内的一、二次设备检修工程项目。 1.4 本标准所称检修工程预算是指配电网设备检修工程项目的计划申报估算及检修工程的施工(图)预算。 1.5 继电保护、通信、自动化等检修工程预算编制工作可参照本标准变电检修工程取费标准及编制办法执行。 1.6 禁止通过配电网设备检修工程预算进行乱收费。根据检修工程实际情况,在本标准之外确有新增费用项目的,必须报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章检修预算费用构成 2.1 电网设备检修工程预算费用由建筑修缮费、检修工程费、部件购置费、其他费用构成。即:电网设备检修工程预算费=建筑修缮费+检修工程费+部件购置费+其他费用,其中建筑修缮费按照各地现行的《房屋修缮定额》、《装饰定额》等专业定额及配套的有关计算标准及规定执行,本标准中不再表述。 2.2 检修工程费的构成

江苏省电力公司

精益管理扎实工作 全力保障江苏电网安全可靠供电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2014年2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3年,国网江苏公司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能源监管办等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为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举措,确保了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为主线,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公司始终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做好电力服务工作的基础。2013年,认真贯彻上级安全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有效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围绕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进一步强化了“首保人身安全”意识。重点落实能源监管办关于开展防范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开展了全员人身事故风险隐患查纠专项活动。累计94000余人(含主业、农电、集体企业人员),围绕“人、机、物、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分“公司、车间、班组、个人”四个层面,全面查纠了触电、高坠、火灾等风险隐患,并作出安全承诺。全年公司实现电力生产人身“零伤亡”。

围绕确保电网运行安全,公司重点强化了“大电网”安全管理。开展了电网运行与管理提升活动,完成了特高压交直流入苏专题分析和电网2-3年滚动规划校核,建立了电网风险常态分析机制和省地县一体化预警平台;开展了电网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对省网、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电网事故风险进行了校核与排查,落实了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开展了设备“周期、隐患、反措、技术政策”等四个维度排查,完成了部分刀闸、开关等设备反事故措施和部分变电站、线路防污闪改造;开展了苏南、苏北电网三点同步的“黑启动”试验、省调主备调切换演练和“不通知、无脚本”电网故障抢修实战演练。全年电网保持了安全稳定运行,没有发生大面积停电等事件。 围绕确保客户用电安全,公司着力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建立了重要及高危客户用电安全检查和服务制度,常态开展用电安全核查和现场稽查,督促并配合客户加快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继续开展“你用电、我用心”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完善了“政企联动、乡村实施、电力服务”农村用电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农网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城乡安全用电水平显著提升,全年用电故障报修次数明显下降。 公司积极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坚持着眼长远,推进企业长治久安,努力构建具有“运转和谐、自我循环、可持续发展”特征的“安全生态系统”。狠抓责任落实,推行领导干部“三联系三促进”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以各级领导为核心的安全责任体系;狠抓风险管控,构建了涵盖各类事故风险的预测

2018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x

[重点实用参考文档资料] 2017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30 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 20XX 年 3 月 26 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 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 万元。 3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 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 万元。 5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 万元。(二)其他税费 1 、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 2 元计算。 2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 1 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 3% 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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