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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试题:建筑灭火器配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试题:建筑灭火器配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试题:建筑灭火器配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试题:建筑灭火器

配置

一、单项选择题

1.建筑灭火器检查中,要求灭火器压力表盘指示器要求指示在()区域。

A.红区

B.黄区

C.绿色

D.蓝色

2.灭火器结构检查中主要检查灭火器结构以及保险机构、器头(阀f-j)、压力指示器、喷射软管及喷嘴、推车式灭火器推行机构等装配质量。下列灭火器结构检查不属于判定合格标准的是()。

A.灭火器开启机构灵活、性能可靠,可倒置开启和使用

B.提把和压把无机械损伤,表面不得有毛刺、锐边等影响操作的缺陷

C.灭火器器头(阀门)外观完好,无破损

D.安装有保险装置,保险装置的铅封(塑料带、线封)完好无损

3.灭火器结构检查中,要求3kg(1)以上充装量的灭火器配有喷射软管,经钢卷尺测量,手提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

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不得小于()mm。

A.100

B.200

C.300

D.400

4.灭火器结构检查中,要求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和喷射枪)不得小于()m。

A.1

B.2

C.3

D.4

5.开门式灭火器箱的箱门关闭到位后,与四周框面平齐,与箱框之间的间隙均匀平直,不影响箱门开启。防火检查中,使用游标卡尺实测,其箱门平面度公差不大于2mm,灭火器箱正面的零部件凸出箱门外表面高度不大于()mm,其他各面零部件凸出其外表面高度不大于10mm:经塞尺实测检查,门与框最大间隙不超过2.5mm。

A.10

B.15

C.20

D.25

6.防火检查中,使用游标卡尺实测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箱盖,

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做法

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做法 摘要本文着重阐述了厂房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基本步骤和灭火器配置速查表。 关键词灭火器危险等级火灾种类配置 厂房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对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自《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施行以来,建筑工程设计和使用管理,对灭火器的配置就更为重视了。为了方便设计选型,笔者将自己在使用过程中的配置经验及设计步骤简要总结如下: 1 确定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危险等级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场所内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三级。即: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在设计中首先要根据规范的要求确定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2 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火灾种类是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确定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把火灾种类划分为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此类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融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丙酮、异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氢气、偏二甲肼、绿色偏二甲肼等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火灾。 3 选择适用的灭火器类型 选择灭火器要根据配置场所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火的种类、厂房的使用情况、灭火器对保护物的污染程度及对在场人员健康的影响、周围的环境温度、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质和灭火技能等诸多因素合理选用。一般在同一场所,易选用同一类型且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A、扑救A类火灾应选择水型(清水、酸碱)泡沫、磷酸铵盐干粉、1211、1301等型号的灭火器。 B、扑救B类火灾选择干粉、泡沫、1211、1301或二氧化碳等型号的灭火器。 C、扑救C类火灾应选择1211、1301或二氧化碳等型号的灭火器。 D、扑救D类火灾应选用专业D类干粉灭火器, E、扑救带电火灾应选择1211、1301、二氧化碳或干粉等型号的灭火器。 要注意在同一场所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灭火器时,应考虑灭火剂之间的相互反应,保证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灭火剂之间能够联用,不论是同时使用还是先后使用,都要防止灭火剂之间不利的相互作用,而使灭火效力受到影响。 4 厂房灭火器配置速查表 根据工程实践,本速查表汇总了各种类灭火器对A类、B类、C类、D类火灾的适用性,

常用灭火器的配置标准

常用灭火器的配置标准 武汊市安全生产协会王顺德(一级安全评价师) 灭火器的种类: 1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 2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 学反应式; 3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 氧化碳、酸碱、清水等。 (我们常用的是干粉(BC和ABC两类)、二氧化碳、泡沫灭火器)火灾的种类和扑救火灾灭火器选用按燃烧物的性质划分,火灾有五种类型,各类火灾所适用的灭火器如下: A类,指含碳固体火灾。可选用清水灭火器,泡沫灭火器, 磷酸铵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 B类,指可燃液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 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只适用于油类火灾,而不适用于极性溶剂火灾。

C类,指可燃气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易发生上述三类火灾部位一般配备ABC干粉灭火器,配备数 量可根据部位面积而定。一般危险性场所按每75平方米 具计算,每具重量为4公斤。4具为一组,配有一个器材架。 危险性地区或轻危险性地区可适量增减。 D类,指金属火灾,目前尚无有效灭火器,一般可用沙土。 E类,指带电燃烧的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常用灭火器的有效射程 1、干粉灭火器(MFZ 2-3kg有效射程距离2.5m,4-5kg射程 为4m,时间8-9秒。8kg射程为5m,时间12秒。(MFTZ35-50kg 推车有效射程为8m,时间20秒。70kg推车射程9m,时间25 秒。 2、二氧化碳灭火器射程较近,应接近着火点,(但不能少 于1.5M)在上风方向喷射。 3、泡沫MP6n灭火器(10公升)喷射距离5m,时间35秒; 65L的射程9m,时间150秒左右。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33) 2 术语和符号(35) 2.1 术语(35) 2.2 符号(37) 3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38) 3.1 火灾种类(38) 3.2 危险等级(39) 4 灭火器的选择(43) 4.1 一般规定(43)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45) 5 灭火器的设置(48) 5.1 一般规定(48)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53) 6 灭火器的配置(56) 6.1 一般规定(56)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57) 7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59) 7.1 一般规定(59) 7.2 计算单元(60) 7.3 配置设计计算(61) 1 总则 1.0.1 本条阐述了制订和修订本规范的意义和目的,强调只有合理、正确地配置灭火器,才能真正加强建筑物内的灭火力量,及时、有效地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初起火灾。

众所周知,灭火器的应用范围很广,全国各地的各类大、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在使用,到处皆有;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可手提或推拉至着火点附近,及时灭火,确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理想的第一线灭火装备。在建筑物内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确定灭火器的配置规格与数量,合理地定位及设置灭火器,保证足够的灭火能力(即需配灭火级别),并注意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就能在被保护场所一旦着火时,迅速地用灭火器扑灭初起小火,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应配置灭火器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亦即:凡是存在(包括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这是因为有可燃物的场所,就存在着火灾危险,需要配置灭火器加以保护。反之,对那些确实不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建筑场所,当然可以不配置灭火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本规范中的可燃物系指广义范围的可燃烧物质,亦即除了不燃物之外,凡可燃固体物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金属等都归属于可燃物的范畴。因此,即使是耐燃物,由于其仍然还是能够燃烧的,故也属于可燃物。 鉴于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用于扑救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火灾的定型灭火器,因此,本规范暂定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和库房。 1.0.3 本条规定系根据国内目前尚有少数地区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工程设计阶段不够重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情况和实际需求而提出的。本条要求在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时就应当按照本规范的各章规定正确选择和配置灭火器,进行建筑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将配置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作为建筑消防工程的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建设单位需将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设计计算书和建筑灭火器配置清单送建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并将配置灭火器的所需费用计入基建设备概算。各地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公安部30号令、61号令和本规范,在审核建筑

灭火器配备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工业与民用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补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 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第2.0.4条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应由数字和字母组成,数字应表示灭火级别的大小,字母(A或B)应表示灭火级别的单位及适用扑救火灾的种类。 第三章灭大器的选择 第3.0.1条灭火器应按下列因素选择: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二、灭火有效程度; 三、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四、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五、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

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90)规定,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标准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目的是有效地扑灭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储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一节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生产、使用、储存可燃物的数量、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速度及灭火难易程度因素应划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和轻危险级等三级。 1.严重危险级:可燃物数量多,火灾危险性大,起火后蔓延迅速,灭火难度大,可能 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2.中危险级:可燃物数量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起火后蔓延速度较快,灭火难度较 大,可能造成中等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3.轻危险级:可燃物数量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起火后蔓延较慢,灭火难度小,可 能造成轻度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二、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根据其使用性质,可燃物数量、火灾危险性,火灾蔓延程度及灭火难易程度等因素来划分为严重危险级,重危险级和轻危险级等三级。 1.严重危险级:功能较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数量 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灭火难度大,可能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2.中危险级:功能较复杂、用电、用火较多、设备较贵重,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 数量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灭火难度较大,可能造成中等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 置场所。 3.轻危险级:功能一般,用电、用火较少,设备较普通,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数 量少,起火后蔓延缓慢,灭火难度小,可能造成轻度火灾损失的灭火器配置场所。 第二节灭火器类型的选择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预期火灾种类

灭火器配置标准

灭火器配置标准 WHNYLM/ZD-038-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火灾种类,危险等级,灭火器的选择,灭火器的设置,灭火器的配置及配置设计计算。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消防领导小组是公司消防工作的领导与指挥机构。 第五条安健环部门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组织本单位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工作。 第六条各厂成立本厂消防领导小组,负责本厂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三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第一节火灾种类 第七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 第八条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第二节危险等级 第九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第十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

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第四章灭火器的选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第十二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第十三条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标准

灭火器配置方案 矿业公司各部门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现对外包单位驻地的消防设施类型、数量和位置做出如下规定。 一、要求 1.外包单位生活区,人员住宿房屋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6型),4具一组装入消防箱,保护面积200m2。 2.外包单位驻地维修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防火部位加大检查力度,如: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维修车间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6型),4具一组装入消防箱,保护面积200m2;室外维修使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MF/ABC6型),每辆维修车辆5m内配置2具灭火器。 3.外包单位生活区,各项目部根据各自使用面积院内需至少配备一个消防沙箱及多把消防铁锹、铁桶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统一摆放在消防器具架上。 二、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e.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f.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h.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i.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j.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k.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l.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三、强检 1.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注:因行业标准强于国家标准,干粉灭火器多采用一年一检。

学校灭火器配置标准

学校灭火器配置标准参考 一、学校(幼儿园)各类场所危险级别判定 学校(幼儿园)场所按使用性质及规模分为严重危险级、中危险级、轻危险级。具体分类如下: 严重危险级:学生宿舍、化学实验室的药库、礼堂的舞台或后台、阶梯教室、餐厅的操作间。 中危险级:教室、教研室、图书室、仓库、配电间、设有打印机等设备的办公室、会议室、餐厅的公共区域。 轻危险级:普通办公室、其它附属用房 二、灭火剂选择 (一)火灾类别:按场所内物质及燃烧特性,将火灾分为以下五种: 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2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3 C类火灾:气体火灾。 4 D类火灾:金属火灾。 5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灭火器(剂)选择:(二).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A1 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

铵、B2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 烷灭火器。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3C3、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D4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E5 、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 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6、D类火灾可选用 黄沙扑救。 三、学校各类场所灭火器(剂)最低配置标准参考因学校大部分场所为固定可燃物场所,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结合实际使用和日常维护情况,建议选择磷酸铵盐(新干粉)灭火器,因此以A类灭火器配置为例,基本设置要求:(1)每个灭火器配置点不少于2具,不多于5具;(2)应尽可能使用灭火器箱放置,灭火器箱不得上锁;当放置在挂钩、托架上;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1.50m时,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0.08m。 各类场所要求如下: (一)严重危险级场所 1、灭火器选择:MF/ABC5或MF/ABC6即5公斤或6公斤磷 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2、灭火器配置点的数量:场所不同建筑应按最不利点距灭

灭火器配置规范全解

灭火器配置规范全解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第三章灭火器的选择一、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二、灭火有效程度;三、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四、设置点的环境温度;五、使用灭火器人员的素质。一、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二、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三、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四、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五、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六、扑救D类火灾的灭火器材应由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协商解决。第四章灭火器的配置A类火灾配置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表4.0.1

灭火器配置标准

灭火器配置标准 1、灭火器配置场所: 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 2、保护距离: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 3、灭火等级: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4、火灾种类: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溶化固体物质火灾 C类火灾:气体火灾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5、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D类火灾场所应该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6、灭火器的设置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7、灭火器的配置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余5具。 3)、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1A 的手提式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要求

附件一 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 一、消防措施、防火制度、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 (一)存在问题 1、消防措施、防火制度未建立或建立不完善。 2、防火组织机构未建立或未落实。 (二)整治要求 1、建立和完善消防措施、防火制度并将其张贴在施工现场的显眼处。 2、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有效地执行防火制度。 二、消防器材的配置 (一)存在问题 1、施工现场没有按照不同的作业条件和环境配置灭火器材。 2、临建区域内消防器材配置的数量不足,位置不符合有关规定。 3、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没有配置足够扬程的水源或其他的防火设施和设备。 (二)整治要求 1、在施工现场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和环境合理设置种类适合的灭火器材。 2、临建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蓄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临时木工房、油漆房和木、机具间等每25㎡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阻塞通道。 3、30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

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施和设备。 三、施工现场 (一)存在问题 1、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等区域无明确划分。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危险品的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附件不符合要求。 3、明火作业不符合要求。 4、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位置、易燃材料堆放点不符合要求。 5、超负荷用电。 6、消防警示标志悬挂不足。 (二)整改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间距不得小于5m。乙炔瓶和氧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3、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架空高压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禁止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严禁超负荷用电。 6、按规范、要求悬挂足量的消防警示标志。

建筑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分类(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分类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分类(新编版) 不同种类的灭火器,适用于不同物质的火灾,其结构和使用方法也各不相同。灭火器的种类较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水基型、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等;按灭火类型分:A类灭火器、B类灭火器、C类灭火器、D类灭火器、E类灭火器等。 各类灭火器一般都有特定的型号与标识,我国灭火器的型号是按照《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编制的。它由类、组、特征代号及主要参数几部分组成。类、组、特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一般编在型号首位,是灭火器本身的代号。通常用“M”表示。灭火剂代号编在型号第二位:F——干粉灭火剂;T——二氧化碳灭火剂;Y——1211灭火剂;Q——清水灭火剂。型式号编在型号中的第三位,是各类灭火器结构特征的代号。目前我国灭火器的结构特征有手提

式(包括手轮式)、推车式、鸭嘴式、舟车式、背负式五种,其中型号分别用S、T、Y、Z、B表示。型号最后面的阿拉伯数字代表灭火剂重量或容积,一般单位为千克或升,如“MF/ABC2”表示2kgABC 干粉灭火器;“MSQ9”表示容积为9L的手提式清水灭火器;“MFT50”表示灭火剂重量为50kg推车式(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国家标准规定,灭火器型号应以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标于筒体。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规定,酸碱型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倒置使用型灭火器以及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应报废处理,也就是说这几类灭火器业已被淘汰。目前常用灭火器的类型主要有: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等。 一、水基型灭火器 水基型灭火器是指内部充入的灭火剂是以水为基础的灭火器,一般由水、氟碳表面活性剂、碳氢表面活性剂、阻燃剂、稳定剂等多组份配合而成,以氮气(或二氧化碳)为驱动气体,是一种高效的灭火剂。常用的水基型灭火器有清水灭火器、水基型泡沫灭火器

消防设备的设置及摆放标准

消防设备的设置及摆放标准 1. 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5)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6)灭火器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2. 灭火器的摆放要求: 1)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其顶部距离地面高度应小于,底布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2)面向外,摆放稳固; 3)前方净空(每个设置点30cm计算)并予以指示; 4)外观清楚,无灰尘; 5)灭火器上方须用标识牌标示(顶部离地高度大于小于或根据摆放点实际情况设置,要求标示明显易见,指示正确); 6)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7)灭火器摆放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摆放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3.灭火器配备数量标准: 1)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发电机房、电信楼、广播楼、铝、镁加工房等,可按每5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2)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库房、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可按每8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库房,每100平方米配置1个; 3)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00~150平方米配置1个,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50~200平方米配置1个; 4)办公楼,每50-100平方米配置1个;

5)电气设备间,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 6)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罐区,每罐设2个; 7)易燃、可燃液体装卸栈台,每10~15米设1个。 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其顶部距离地面高度应小于,底布离地面 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需定期检查并记录 高度大于小于或根据摆放点实际情况 设置,要求标示明显易见,指示正确)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与财产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得生产、使用与贮存可燃物得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得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得普通住宅。 第配置得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建筑灭火器得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得有关标准、规范得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与灭火器得灭火级别 第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得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得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得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得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得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得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得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得火灾; 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得火灾; 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得火灾; 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得火灾; 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得火灾。 第灭火器得灭火级别应由数字与字母组成,数字应表示灭火级别得大小,字母(A或B)应表示灭火级别得单位及适用扑救火灾得种类。 第三章灭火器得选择 第灭火器应按下列因素选择: 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得火灾种类; 二、灭火有效程度; 三、对保护物品得污损程度; 四、设置点得环境温度; 五、使用灭火器人员得素质。 第灭火器类型得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二、扑救B类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三、扑救C类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四、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灭火器配置规范全解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灭火器配置场所及等级划分

精心整理灭火器配置场所危险等级划分及灭火器的选择 建筑灭火器的配置与管理是建筑设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物发生初期火灾时,常用、最有效的是灭火器。灭火器以其轻便、灵活、可移动、操作简单、运用范围广、灭火见效快等优点,得到人们的广泛使用,是初期火灾扑救的好帮手。 一灭火器的配置场所危险等级的划分 (一)、工业建筑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可划分为一下三级: 1、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正确合理的选择灭火器室成功扑救初期火灾的关键之一,应该根据不同种类的火灾选择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1、扑救A类(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麻等)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2、扑救B类(可燃液体,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醇等)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学泡沫灭火器不能灭B类极性溶剂火灾,因为化学泡沫与有机溶剂,泡沫的水分会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这样不能起到灭火的作用。 3、扑救C类(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乙炔、甲烷、丙烷)火灾应选用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4、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5、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点火灾应选用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灭火器。从灭火的机理上讲磷酸铵盐干粉和卤代烷灭火器都适用于A、B、C类火灾,所以这几类并存的混合火灾,应优先选用这两种多功能的灭火器,也可解决在同一配置场所不宜设置多种类型的灭火器的问题。 6、扑救D类(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铝合金等)火灾的灭火器应由设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协商解决。就我国目前状况来说,对D类火灾即金属燃烧的火灾,还没有定型的灭火产品目前国外灭D类火灾的灭火器主要有粉状石墨灭火器和灭金属火灾专用的干粉灭火器。在国内尚未定型生产这类灭火器和灭火剂的情况下,可采用干沙或铸铁末来代替。 在选用灭火器时,应考虑不同灭火剂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反映、污染及对灭火的影响。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间连用都存在一个相容性的问题。不相容的灭火剂之间可能发生相互作用,产生泡沫小时等不利因素,致使灭火效力明显降低。磷酸铵盐干粉同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不能同时联用。碳酸氢钠干粉、碳酸氢钾干粉不能同蛋白泡沫、化学泡沫联用。 精心整理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灭火器配置设计规 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 一、A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二、B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 三、C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 四、D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 五、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建筑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分类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建筑灭火器配置灭火器的分类a I时'间H 卜/ / 1 / 6

不同种类的灭火器,适用于不同物质的火灾,其结构和使用方法也各不相 同。灭火器的种类较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 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水基型、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等;按灭火类型分:A类灭火器、B类灭火器、C类灭火器、D 类灭火器、 E 类灭火器等。 各类灭火器一般都有特定的型号与标识,我国灭火器的型号是按照《消防产 品型号编制方法》编制的。它由类、组、特征代号及主要参数几部分组成。类、 组、特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一般编在型号首位,是灭火器本身的代 号。通常用“ M表示。灭火剂代号编在型号第二位:F――干粉灭火剂;T――二氧 化碳灭火剂;Y 1211灭火剂;Q清水灭火剂。型式号编在型号中的第三位,是各类 灭火器结构特征的代号。目前我国灭火器的结构特征有手提式(包括 手轮式)、推车式、鸭嘴式、舟车式、背负式五种,其中型号分别用 S、T、Y、Z、B表示。型号最后面的阿拉伯数字代表灭火剂重量或容积,一般单位为 千克或升,如“ MF/ABC2表示2kgABC干粉灭火器; “MSQ”表示容积为9L的手提式清水灭火器;“ MFT50表示灭火剂重量为50kg 推车式(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国家标准规定,灭火器型号应以汉语拼音大写字 母和阿拉伯数字标于筒体。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规定,酸碱型灭火器、化 学泡沫灭火器、倒置使用型灭火器以及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应报废处理,也 就是说这几类灭火器业已被淘汰。目前常用 灭火器的类型主要有: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 火器等。 一、水基型灭火器 水基型灭火器是指内部充入的灭火剂是以水为基础的灭火器,一般由水、氟 碳表面活性剂、碳氢表面活性剂、阻燃剂、稳定剂等多组份配合而成,以氮气(或 二氧化碳)为驱动气体,是一种高效的灭火 剂。常用的水基型灭火器有清水灭火器、水基型泡沫灭火器和水基型水雾灭火器三种。 一)清水灭火器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新

目录 4 灭火器的选择 (1) 4.1 一般规定 (1)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1) 5 灭火器的设置 (2) 5.1 一般规定 (2)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2) 6 灭火器的配置 (2) 6.1 一般规定 (2)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2) 7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3) 7.1 一般规定 (3)

4.1 一般规定 4.1.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4.2.1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2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2.3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4 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4.2.5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5.1 一般规定 5.1.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5.1.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5.2.1 设置在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5.2.2 设置在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6 灭火器的配置 6.1 一般规定 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2.2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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