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本类说明:
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其它医疗服务项目、血液制品等5类,共100000000。
2.患者就诊时,由于当时未能取得检验及检查结果,事后需请同科医生继续进行诊断处理时,不得再收诊察费。
类,共计128类项。本类编码为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