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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莉老师《公司治理》

崔莉老师《公司治理》
崔莉老师《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

讲师:崔莉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模式

一、公司治理概述

1.公司治理概述——公司治理概念

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的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

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监督与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

2.公司治理概述——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的背景

?公司治理运动

?公司治理的模式

?英美外部人模式

?德日等内部人模式

?家族/政府模式

?内部人控制模式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实践中的法律热点问题

一、公司治理中的热点问题

案例:国美事件

热点问题一:构建战略性董事会

1.构建战略性董事会

案例分析:国美控制权之争

为什么要有董事会?

中国公司董事会的现状

案例:黄光裕如何控制国美

经典董事会角色模型和学习型董事会模型打造战略性董事会

热点问题二:规避关联交易的法律风险2.关联交易的概念及概述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

?关联方

?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的法律风险

4.关联交易风险控制

热点问题三:资本市场中的公司治理5.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的关系

?什么是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

?场外市场

?理想的资本市场结构

?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

?各层次资本市场比较(主板创业板场外市场)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完善研究(精)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完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问题。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模式采取的是大陆法系的“内部监控模式”,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但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却出现了股权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失衡、经理人市场不完善以及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欠缺等问题。这就需要采取健全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发展经理人市场与维护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措施来加以解决。 关键词:公司治理;现状;完善 一、公司治理与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30年代由美国学者贝里和米恩斯在1937年发表的《现代股份公司和私有财产》中提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扩张加剧,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催化下,各行各业的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迫切需要职业化、统一化的经营者来加强对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单一的所有者或人数众多的股东都无法满足这一要求。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又导致所有者与经营者、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在分权与制衡的过程中分歧不断,公司治理的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制度表现,它是指基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公司各组织机构相互分工合作,相互监督制衡,维持公司良好运营,在最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者利益的同时,实现公司各方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和职工的利益平衡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强调公司的管理机构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来贯彻公司经营目标,还要求不仅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它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以及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等内容。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

公司治理名词解释

考试内容:单选10个,一个2分,多选5个,一个2分,判断改错题5个,一个3分,名词解释5个,一个3分,论述题一个15分,案例题1个,25分。 名词解释: 1、毒丸:毒丸策略一般是有企业发行特别权证,该权证载明当本企业发生突然事件时,权证持有人可以按非常优惠的价格将特别权证转换为普通股票,或是企业有权以特别优惠的价格赎回特别权证。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3、控制权市场:公司控制权市场主要是指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取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实现对公司的资产重组或公司股东及高层管理人员的更换。 4、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母公司或其子公司与在该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公司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5、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权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委托员工持股会管理运作,员工持股会代表持股员工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6、公司治理边界:公司治理边就是指,公司当事人在公司中专用性资产的维度和半径所形成的范围。 7、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商业保险公司和各种投资公司等。 8、事实上的独立性:事实上的“独立性”是指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方面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并发挥相应的作用。 9、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作为独立法人的市场交易主体在长期交易中为了克服市场失灵与组织失灵、更有效率的实现交易,通过产权或者战略性契约的连接而形成的中间型组织。 四.案例分析:TCL公司治理中暴露的问题 参考答案: 1.股权结构不合理,股权分散;由于股权结构变化,形成了明显的“中央集权”。 很多市场分析并未将企业战略的失利主要归咎于“冒进主义”,但很难否认的是,“中国式管理”、“家长式企业制度”,也是企业国际化中受挫的深层原因之一。2002年4月,TCL集团实施了股份制改造,并启动整体上市计划。截至2006年6月30日,TCL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惠州投资控股持股比例仅为12.84%,高管层及工会合计持有的股权已超过15%。至此,TCL管理层不仅实际控制了企业,还掌握了相对控股权。 李东生个人持股比例超过董事会其他成员持股之和,拥有形式上的现代企业法人结构,但缺乏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管理团队建设。这种公司治理结构也成为内部人事纷争的主要祸因。 如今,持股4.72%的李东生几乎掌控着TCL所有权力重心,包括TCL集团董事长、总裁、CEO、集团党委书记,TCL多媒体董事会主席,TTE董事长、CEO和执委会主任等。明显的权力失衡,既是企业现实所迫,亦属无奈。在TCL集团12人的董事会中,李东生、郑传烈、吕忠丽三人可称“元老”,韩方明为新进入的外部董事,其余8人则为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在赵忠尧美国求学、胡秋生香港治病、万明坚出走四川、袁信成退居“幸福树”之后,TCL集团内部的管理人才显然难以堪当国际业务领军重任。

老弱病残类罪犯刑罚执行法律制度研究.doc

老弱病残类罪犯刑罚执行法律制度研究老弱病残类罪犯刑罚执行法律制度研究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执法权利是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而刑罚的主体内容,《刑法》和《监狱法》都有明确规定,即对服刑的罪犯实施"惩罚"与"改造",但在"惩罚"与"改造"罪犯的过程中,监狱的老弱病残犯这一高危犯群成为影响监狱监管安全与稳定的重大隐患。老弱病残犯是监狱押犯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监管改造的难点,是罪犯自杀的高危犯群,也是监管安全事故的多发地。面对监狱中的这一高危犯群,如何控制与转化,以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是监狱人民警察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一定要正确的分析监狱这一高危犯群的心理特征,对其进行有效地控制与转化,这对创建平安监狱,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老弱病残类罪犯的心理特征 珍爱自由是人们的共同心理倾向,在服刑改造的罪犯也是如此。特别是老弱病残犯,他们也想认真改造自己,一切重新开始,早日结束监狱生活。但是,一旦遇到改造中的困难,又会踌躇起来,心中充满了各种矛盾,出现一些心理变

化,我们可以从不同罪犯的个体身上抽象出一些具有共同的心理特征,这就是他们的一般心理特征。 老弱病残犯由于年龄大,长期受病残的折磨,加之囚禁生活,其心理特征主要有: 一是期望保外就医的心理。在监狱,由于他们衣食住有了保证,但他们风烛残年、体弱病残、自卑、自惭、自我麻木,让他们失去改造信心与动力,他们大多数期望着自己保外就医,走向新生。有的病情严重和年龄较大的罪犯,他们心理更是“活着吃饭睡觉,死了一把骨灰”,反正政府养着,抱定一个"混"字。有的老弱病残犯以自己的老病残为借口,把小病装大、轻病装重,不参加劳动改造,整天卧床不起,以期达到保外就医的目的,扰乱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 二是情绪情感的自我麻木性。由于老弱病残是监狱犯群中的弱势群体,受到监狱各方面政策的照顾,他们进了监狱,反倒解决了心理压力,生活有人管、得病有人治,安于现状,没有改造动力,情绪情感处于自我麻木状态。 三是追求物质享受。许多老弱病残犯在没有服刑前是家庭上的负担,他们判刑入狱后,家庭就卸了包袱,有的甚至断绝了往来,常年不接见。有的老弱病残犯本身就是面对家庭成员犯罪,判刑入狱后由于家庭对其恨之入骨,更谈不上接见之类的亲情关照。这样老弱病残犯失去获得家庭物质生

公司治理实质是一种机制

公司治理实质是一种机制,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益相关者利益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是在现代公司制的基本产权结构下对公司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体系,其设立与发展遵循公司的特征和需要,服从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并随着企业自身的成长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进。2005年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启动,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我国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改善,据南开大学公司治理数据库显示,在2007年1 162家上市公司评价样本中,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均值为56.85,2004年、2005年、2006年治理指数均值为分别为55.02、55.33、56.08。对比四年来中国上市公司的整体治理状况,整体治理水平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主要表现在: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正在逐步理顺,政府角色和职能有了重新定位;⑵股权结构正在逐步优化,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现象受到抑制,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正在形成; ⑶公司董事会独立性和重要性有所增强,公司内部制衡机制正在形成;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形式上渐趋合理,内容日趋完善;⑸法律与监管环境持续改善,外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但综合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实际行为上的改进远比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要小,有些方面并无实质性的改进,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缺陷依然很明显。一、总体股权结构不合理从全国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在40%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是在不对称的权利结构下进行的。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处于大股东控制状态,股东由于拥有公司大量股权并进入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小股东则选择了搭便车。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的资料显,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其中个人持股比例高达80%以上。我国公司股权的高度集中,必然会诱发种种弊端,造成上市公司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妨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量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公司控制权市场难以形成,也是一大问题。二、股东大会权利弱化股东大会是股东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场所,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在我国,中小股民投机现象严重,他们只关心自己手中股票价格的涨落,很少关心企业的发展,由于行使权利的意识淡薄和“搭便车”心理,他们从很少参加股东会,股东会基本上由大股东控制,反映着大股东的意愿,而不是全体股东的意思表示。同时,我国《公司法》未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出席数(或比例数)作出规定,这便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会”。三、董事会问题较多第一,构成不合理。股权代表的构成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很少有小股东代表。另外,董事会人员构成存在内外董事比例失调的现象和内部董事过多的情况。第二,权责不清晰。我国《公司法》对董事长、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作了明确的划分,规定董事长行使职权主要在董事会内,未得到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不得脱离,更不能超越董事会擅自行事。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而事实上,一●谷喜娜公司治理现状析2009年第7期(上)总第328期Ma na gement World·管理世界些董事长不能按法定授权进行有效工作,没有解决好自己在公司的角色定位问题。四、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随着董事会与经理层权力的不断膨胀而日益重要。我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但过于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致使监事会行使监察权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第一,监事会成员组成不合理。监事大多为国有法人资产的代表,而非个人资产的代表,致使公司监事会中缺乏真正的资产代表者。第二,监事会不设常设办事机构,职能难以发挥。第三,监事会职权的行使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如监事会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和经费,导致其受于董事会和经理层,从而无法开展正常的监督工作,监事会也就形同虚设。这种情况造成了严重的公司内部人控制,产生了一系列严重后果,上市公司频频发生董事长转移上市公司资产、挪用资金等行为,如啤酒花、诚成文化等上市公司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五、外部环境的极度不佳1.公司治理的法制环境不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既取决于相关主体的素质和内部治理规则的有效,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法制环境。公司治理单靠公司利益各方的自由契约不能保障其公平性,必须靠外在的法律保障。如《公司法》、《证券法》,其他如中国上市

刑法案例分析(共同抢劫犯罪)

一、案例 法院对一起共同抢劫犯罪案件的罪犯进行宣判。主犯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主犯余某被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自案发被羁押至判决生效已过去6个月,邱某剩余2个月有期徒刑刑期;从犯邹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问:对本案四名罪犯的刑罚应当由哪些执行机关执行?如何执行?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一) 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从实施犯罪的人数上来看,犯罪可分为单独犯罪和共同犯罪,上述案例所涉及的,就是共同犯罪。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可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并引用刑法总则有关于共同犯罪之规定加以定罪量刑。依照各共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和犯罪后的认错态度不同,实行区别对待。凡具备从重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予以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各共同犯罪人都是主犯,他们之间的量刑也会各有不同,有时候甚至主犯的处罚比从犯还要轻。案例中所涉及的抢劫罪就经常会出现共同犯罪情形。不过从四名犯罪人的量刑情况来看,主、从犯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对犯罪行为的影响,皆属于正常情况,故主犯郑某和余某所受到的处罚相较于从犯而言,都比较重。 (二) 1.对于四名罪犯罚的执行主体和执行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同时,人民法院负

公司治理案例

公司治理案例 试分析A公司在内控方面存在的缺陷。 答案要点: A公司在内控方面存在的缺陷要紧有: (1)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未分离,违反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操纵货币资金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相分离的要求。 (2)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或内控失效,违反开具发票与发票审核岗位应当分离,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与开具销售发票分离的要求。 A公司仓库保管员负责登记存货明细帐,以便对仓库中的所有存货项目的收、发、存进行永续记录。当收到验收部门送交的存货和验收单后,按照验收单登记存货领料单。平常,各车间或其他部门如果需要领取原材料,都能够填写领料单,仓库保管员按照领料单发出原材料。公司辅助材料的用量专门少,因此领取辅助材料时,没有要求使用领料单。各车间经常有辅助材料剩余(按照每天特定工作购买而未消耗掉,但事实上还可再为其他工作所用的),这些材料由车间自行保管,无须通知仓库。如果仓库保管员有时刻,偶然也会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 按照上述描述,回答以下咨询题: (1)你认为上述描述的内部操纵有什么弱点?并简要讲明该缺陷可能导致的错弊。 (2)针对该公司存货循环上的弱点,提出改进建设。 答案要点: 存在的弱点和可能导致弊端。 (1)存货的保管和记账职责未分离。将可能导致存货保管人员监守自盗,并通过篡改存货明细账来掩饰舞弊行为,存货可能被高估。

(2)仓库保管员收到存货时不填制入库通知单,而是以验收单作为记账依据。将可能导致一旦存货数量或质量上发生咨询题,无法明确是验收部门依旧仓库保管人员的责任。 (3)领取原材料未进行审批操纵。将可能导致原材料的领用失控,造成原材料的白费或被贪污,以及生产成本的虚增。 (4)领取辅助材料时未使用领料单和进行审批操纵、对剩余的辅助材料缺乏操纵。将可能导致辅助材料的领用失控,造成辅助材料的白费或被贪污,以及生产成本的虚增。 (5)未实行定期盘点制度。将可能导致存货显现帐实不符现象,且不能及时发觉,及计价不准确。 2.存货循环内部操纵的改进建议: (1)建立永续盘存制,仓库保管人员设置存货明细账,按存货的名称分别登记存货收、发、存的数量;财务部门设置存货明细账,按存货的名称分别登记存货收、发、存的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仓库保管员在收到验收部门送交的存货和验收单后,按照入库情形填制入库通知单,并据以登记存货实物收、发、存明细账。入库通知单应事先连续编号,并由交接各方签字后留存。 (3)对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各种存货的领用实行审批操纵。即各车间按照生产打算编制领料单,经授权人员批准签字,仓库保管员经检查手续齐备后,办理领用。 (4)对剩余的辅助材料实施假退库操纵。 (5)实行存货的定期盘存制。 A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投资权限为1亿元以下。董事会决定由总经理负责实施。总经理决定由证券部负责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股票买卖。A 公司规定:公司划入营业部的款项由证券部申请,由会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划转入公司在营业部开立的资金账户。经总经理批准,证券部直截了当

2019-2020年高中美术 艺体教研组美术公开课教案

2019-2020年高中美术艺体教研组美术公开课教案 教学类型:新课 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绘画的种类、绘画艺术的特点、中西方绘画的区别,从而提高欣赏绘画的能力。 教学设想: 1. 教学重点:绘画艺术的特点,中西方绘画的区别。 2. 教学难点:使学生对绘画艺术的特点和中西方绘画的区别,有切实的感受、 体验。 教学方法:本课采用引导法进行教学。 教具准备:教材,备课本,范画,幻灯机等。 教学过程: (一).组织教学,导入新课。 绘画是一种大家非常熟悉的美术形式,你能说出你最喜欢的绘画形式吗?请举例回答,并说明为什么最喜欢这些形式?(鼓励学生通过思考、回忆,尽可能多说几种形式。) (二)讲授新课(主要内容提要) 板书课题:绘画艺术的特点 1.什么是绘画? 2.绘画的种类?(注意分类的依据,注意条理性。) 刚才大家谈的有一定自己的见解,非常好。 3.绘画与美术其他门类的根本区别在于作品的平面性。从欣赏的角度,绘画艺术具有以下主要特点:(重点) (1)二维空间上创造出三维空间。 (2)再现性绘画描绘的精确性与表现性绘画展现主观世界的多样性。 (3)不同画种的艺术美。 (举例说明。以巩固听讲内容,讲练结合。) (4)构图是绘画的基础。 请学生从欣赏的角度,归纳一下绘画构图应该注意的几个方面: A宾主关系明确,位置安排得当。 B构图结构形式与内容相统一。 C色彩与表现内容的统一。 D构图要符合形式美法则,给人一形式美感。 4.西方绘画自成体系,有明显的区别: (1)主要造型手段的区别。 (2)空间处理方法的区别。 随着东西方文化艺术的交流,中西方近现代绘画均以发生了明显变化,互相吸收,这在中外现代绘画作品中都有反映。 九.问题讨论 1.请你说出课本中你最难理解的一幅绘画作品,试说出原因。 2.请你用对比的方法,例举中西方同类题材的绘画各一幅,谈谈它们的艺术特色。 十.课堂小结 教师归纳一下同学们的观点及优缺点,给予肯定

我国公司治理的措施

我国公司治理的措施 总的来说完善中国公司治理要解决“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问题,使多元持股制的优越性得以发挥;以事业部制取代多级法人制,实行全公司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确立独立的国有股股权行使机构;完善董事会工作程序,加强董事会对执行层的监督;建立强有力和具有问责制的执行机构,建立由所有者主导的经理人员薪酬激励体系,在规范证券市场的基础上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具体的内部控制角度 内部控制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提高企业效率、保证经营的合法性,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理层—董事会层面失效直接危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促使内部控制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内部控制审计。《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明确规定部分企业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虽然不能彻底消除内控制度在董事会—经理层无效,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强制董事会和经理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事,比如重大决策的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因此,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后,置于内控制度大环境下的公司治理结构会得以完善。 具体的外部控制角度 (一)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 资本市场的监管要强化对高管人员监控。 一是要建立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人员及关联方数据库,明确规定禁售、持股事前预告和事后披露制度; 二是强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披露义务,制定规范大股东、高管人员及关联方的合规交易指引,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并购重组等信息控制优势和持股优势,进行虚假披露、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大股东股改对价承诺的专项监控,健全相关提醒、敦促、曝光等提示和处罚机制;四是要控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行为。总之,让企业的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从而有效遏制内部人控制问题。

什么是公司治理

在中国,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推开和公司制改造的深化,公司治理这个过去几乎闻所未闻的概念,现在似乎已广为人知。但是,究竟什么是公司治理的确切涵义?它在本质上是个什么东西?它的基本功能是什么?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人们却很少谈及,因为体验时间毕竟太短。本文的目的,是想把国内外文献中有关什么是公司治理的论点作一综述,同时提出自己的评论性意见,以使感兴趣的人们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 一、公司治理的各种定义 公司治理有着许多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定义,归纳起来,可以分成这样几类: 1.根据公司治理具体形式的定义。 在《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大词典》的“公司治理”条目中,接管市场被看作是过去25年里英美公司治理的有效的、简单的和一般的方法。它的本质使经营者忠于职责。因为没有接管市场的压力,经营者就会玩忽职守,侵蚀股东权益。而且,在其他对公司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不起作用的环境下,比如说,在董事会、经理市场、产品市场、资本市场、贷款人约束不起作用的情况下,接管却仍能发挥作用。但是,由于决策失误和成本高昂,近年来它的影响已经下降,人们重新对董事会发生兴趣。把它作为监督经营者,协调股东与经营者关系的精致工具。另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被视为改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尽管它们本身存在自己的代理问题。这个词条没有直接给出公司治理的定义,但对它的主要形式作了描述。 这类定义还有下得更窄的,比如,不少的人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以经理组成的一个结构。或者,认为公司治理就等同于董事会,董事会就是专司公司治理的组织形式。 2.根据公司治理制度功能的定义。 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林·梅耶在他的《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理机制》一文中,把公司治理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公司治理的需求随市场经济中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 斯坦福大学经济系教授钱颖一在他的《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和融资改革》一文(文载《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4)中也说,“在经济学家看来,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 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公司治理结构包括:(1)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2)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 经理人员和职工;(3)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他的《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一书中则更具体地指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一些公司人员的看法更简单明了。Jon Aisbitt是Goldman Sachs公司的执行董事,他在伦敦的一次研讨会 上认为,公司治理就包括两个因素:一是长期性关系。它必须解决经理激励和经理与投资者之间的制衡和沟通等问题。另一个是交易性关系,包括与信息提示和权威有关的问题。 3.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基础的定义。 公司治理的主要理论依据主要有这样几个。第一是所谓的管家理论,它植根于公司法之中,是古典管理理论的附庸。它是规范性的,建立在信托责任基础之上:公司(即股东大会)将责任和权力委托给董事,同时要求董事忠诚,并能及时对自己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解释。这个理论的前提,是相信人人都是公正和诚实的,都是愿意为他人谋利益的。依照这个理论,公司治理被看作信托责任关系。 第二个是委托代理理论。它把企业看作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合同网络,股东是委托人,董事是代理人。代理人的行为是理性(或有限理性)的,自我利益导向的,因此,需要用制衡机制来对抗潜在的权力滥用,用激励机制来使董事和经理为股东出力和谋利。依照这个理论,公司治理被看作委托代理关系。 第三个是产权理论。它认为所有权规定了公司的边界,是控制公司的权利的基础,这些权利包括提名和选举为股东利益管理企业的董事的权利;要求董事就企业资源的配置作出决策并给予解释的权利;任命独立审计

一个也许保护了罪犯的法律原则

一个也许保护了罪犯的法律原则 一部经典影片里的法律原则 一个闷热的夏日午后,12位来自不同行业与背景的陪审员挤在狭小的法庭休息室里,为一桩谋杀案展开着激烈的争辩。嫌犯是一名18岁的男孩,被害人是他的父亲。在法庭上,检方已经列出了种种不利于嫌犯的证据,言之凿凿;反观辩方律师却显得十分懈怠,始终未能提出有力的反驳。在这样的情形下,案情似乎十分明晰,男孩的罪行已是板上钉钉,只需要陪审员们最后意见一致,即可定罪。虽然大部分陪审员也都认为嫌犯有罪无疑,但8号陪审员却根据检方提出的证据,对犯罪动机、手法、工具以及时间提出了自己的“合理怀疑”,用各种方式指出检方证据链中的漏洞,据理 力争,最终说服了其他11位陪审员,给出了无罪的判定。 这是1957年好莱坞拍摄的黑白电影《十二怒汉》里的 情节。《十二怒汉》可谓一代经典,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名 气越来越大,第一版之后很多国家又进行了各有侧重的翻拍。除了紧张的情节、激烈的辩论和精彩的对白之外,《十二怒汉》作为一部法庭片最值得玩味之处,便是它所体现出的法律制度与其背后的法律精神,而在这之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陪审员用来说服众人的一系列“合

理怀疑”。 什么是“合理怀疑”?为何“合理怀疑”的排除与否决定了有罪无罪的判断?要求“排除合理怀疑”背后又有何法律逻辑?这些问题也与影片一同被广泛热议。 顾名思义,“合理怀疑”意指人们对某一事物所产生的 正当的、有根据的怀疑。在法律层面上,对这一概念又有进一步的限定,即一个普通的理性人凭借日常生活经验对犯罪事实明智而审慎地产生的怀疑。在英美法系的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定罪以最终能否“排除合理怀疑”作为标准,也就是说,如果有合理怀疑就不能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把这些合理怀疑都排除光了,才能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不难想象,这对于起诉嫌疑人的检方是一个很高的标准。如果检方的证据被辩方律师挑出毛病,找到对一项证据“合理怀疑”的理由,检方即使其他证据过硬,也没办法对嫌疑人进行定罪了。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被告人的权利,防止冤假错案的出现。 一个嫌疑极大的罪犯被释放 作为陪审团在刑事案件中入罪的标准,“排除合理怀疑”这一原则在英美法体系虽举足轻重,但其引起的争议丝毫不逊于所赢得的赞誉。引起不安的主要原因,还是“合理怀疑”这一概念本身是模糊的,甚至在本质上无法做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导致了陪审团在运用该原则时,除了这些无营养的

罪犯法律地位

罪犯法律地位 (2008-01-19 00:54:53) 转载▼ 分类:教育 标签: 教育 一、罪犯法律地位的概念 法律地位是由法律所确定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状况所决定的,它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地位在法律上的反映。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的基本规范,调整着公民之间、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以权利与义务这对对立统一的基本法律要素为内容构成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不过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人们根据法律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国家制定了法律规范,规定了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之间的一定权利和义务,从而使它们之间关系具有了法律上的性质,公民依据法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同,反映出他们在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中法律地位差异。 罪犯法律地位是指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状况。 对罪犯法律地位这一概念应当重点理解以下内容: (一)罪犯是公民,应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所谓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在不同国家,对公民一词往往有不同的理解。例如,在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等国家,随着各国参政权范围的扩大,其公民泛指社会的全体成员,而且同“国民”和“人民”两个词通用。由此可见,由于国家法律的规定不同,公民的涵义和外延亦不同,认定和理解某一部分社会成员是否是该国公民,只能在该特定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是否符合该国法律规定加以认定。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罪犯虽然犯了罪,受到了刑罚应有的惩罚,但并没有开除他们的国籍,因而,他们仍然是我国公民。既然罪犯是公民,就应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二)罪犯的法律地位是对罪犯法律资格的定位 罪犯是一种法律上的身份,其法律地位与一般公民的法律地位是有区别的。这是因为罪犯是犯了罪的公民,受到国家刑事法律的制裁,因而依法与之形成刑事法律关系。罪犯作为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法律为其重新设定了构成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与义务,这种权利与义务是与罪犯的特定法律身份相适应的,是罪犯接受惩罚改造必须的行为规范和尺度。作为处于特殊公民地位的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一定权利和义务,但不能像一般普通公民那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权利,其公民原有的权利有的被剥夺了,有的权利被限制使用,有的权利被停止行使,罪犯只能享受一定的法定权利,履行特定的法定义务。 (三)罪犯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 罪犯被依法监禁的人身状态,导致其行为能力受限,某些权利尽管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但因无法行使而处于停止状态。在义务履行上,罪犯停止履行公民的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 《公司治理》 案例分析 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班级信计1202班~ 姓名杜帅 学号 0226 成绩

[ 《公司治理》案例分析 一、前言 近几年,被称为“年报补丁”的财务重述现象愈演愈烈,严重阻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许多学者认为财务重述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是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把财务重述作为一种盈余管理,甚至是操纵利润的手段。有鉴于此,本文以华锐风电自曝会计差错事件为研究对象,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分析华锐风电的财务重述问题,深入研究了影响财务重述发生的公司内部治理缺陷,以期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加强政府机构监管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华锐风电财务重述案例 华锐风电公司是风电领域著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06年成立,2011 年1月成功上市。以90元超高价发行的华锐风电一上市就被二级市场投资者抛弃,开盘即跌破发行价,随后一直下跌。当年的风电行业冠军,如今却迅速衰落、面临退市风险。2013 年3月6日,华锐风电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从披露的差异比例来看,净利润差异比例已经达到了%,也就是说,由于“会计差错”,该公司 2011 年年报披露的净利润数据虚增了亿元。而对于此次会计差错,公司将其归咎于 2011 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中部分项目设备未到项目现场完成吊装,导致 2011 年度的销售收入及成本结转存在差错,应调减公司 2011 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929 026 元、营业成本657 113 元及净利润 176 923 元,同时对公司 2011 年度其他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2013 年 5 月 29 日,华锐风电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公司自查和媒体曝光,华锐公司主要存在虚报收入、虚增利润的问题。华锐风电的收入确认需要同时满足签订销售合同、签署设备验收手续、完成吊装并取得双方认可这三个条件。相比前两个确认条件,完成吊装是完成难度最低的条件。而事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1年第7期山东社会科学No.7总第191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1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杨海兰 (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07-0133-03 2005年修订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把注意力放到了公司治理上。新《公司法》为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公司治理的实践远比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小得多。目前公司治理的完善仍停留在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的阶段。本文拟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 (1)中小股东的参与决策权。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中小股东的权力行使空间实际很小。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是股东在必要的情况下行使股东权力、纠正管理层行为的两个重要渠道。但这一愿望目前还难以实现。在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方面,虽然71%的中国百强上市公司在其章程中作出了与《公司法》完全相同的规定,但没有发现哪家企业向前迈进了一步,降低一点对股东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所需持股比例的限制。有78%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确立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的3%,94%的样本公司规定“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考虑到公司规模等因素,对于我国中小股东而言,股东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的门槛仍然较高。有关样本研究证明,上市公司从第五大股东开始,只有1成多点的股东能够超过这个门槛。第五大股东往往是公司的发起股东,他的利益与公司控制性股东是相当一致的,因此绝大多数流通股股东没有可能达到这个门槛,而让流通股股东联合起来的情况也不理想。研究证明,即使把前10位流通股股东联合起来,仍然也有6成半的公司难以让流通股股东获得提案资格。 (2)累积投票制的表决制度。实践表明,从累积投票制度得益的只是持股比例仅次于大股东的“二股东”或“三股东”。如果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相差过于悬殊,累积投票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股权集中度过高等问题仍然是阻碍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原因。2009年百强上市公司中,77%的公司前五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国有股仍占绝对优势,86%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性质,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中国有股东也分别达到了样本公司总数的32%和23%。在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连将自己的人选列入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的机会都几乎没有,更别提通过累积投票来与大股东在董事(监事)会中争夺席位了。 (3)派生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尽管相关法律对公司内部结构有明确规定,对股东、董事、经理、监事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很清楚,但由于股权内涵不甚清晰、个人自律意识不到位,且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等原因,使得法定的公司治理结构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大股东“掏空”公司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法律确立了股东诉讼制度,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股东诉讼案例,但由于案件本身的影响力有限,不能真正触及大股东及相关公司高管的“痛处”,因而也就谈不上发挥法律应具有的社会规制作用。实践中, 收稿日期:2011-06-15 作者简介:杨海兰,管理学博士,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讲师。 331

浅析罪犯再社会化

浅析罪犯再社会化 罪犯再社会化是通过发挥刑罚的矫治功能和教化作用,使犯罪人得以改过迁善,再度适应社会;作为一种现代刑法思潮,体现着法治、人道和效益,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是社会法治建设的一部分。它是再社会化的重要形式之一。罪犯通过再社会化,可学得一定的劳动技能,树立法制观念,加强社会责任感,改变过去的恶习和生活方式等,促使其由被迫接受改造向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状态过渡。 一、罪犯再社会化的社会意义 罪犯再社会化的社会意义是将犯罪分子从社会不合理与反社会行为的恶性循环中解救出来,从而有效地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它是监狱提高改造质量,增加“改好率”降低“重犯率”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向国家社会主义建设输送合格人材,加速国民经济高速、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积极因素。 二、罪犯再社会化的内容 人社会化的内容包括政治社会化、道德社会化、性别社会化、民族社会化、法律社会化等。人社会化的最终目标是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达到在社会互动中能够恰当地扮演自己的角色,并同环境建立起和谐的关系,这也是人社会化的最高境界。罪犯是一个特殊的人,法律社会化的缺陷是罪犯共同的、明显的特征。因此,对罪犯再社会化内容是以法律再社会化

为主,同时也要根据罪犯个体的情形,对其他社会化的缺陷进行“修补”。罪犯法律再社会化是对其法律社会化缺陷所作的“修补”。“修补”的目标与法律社会化目标是一致的。这样,罪犯再社会化实现与法律社会化实现面临同样的问题。刑罚的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方面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告诫社会上一般人为避免惩罚应遵守法律。那么,这个“守法”要求的程度有多高?是服从、认同还是达到内化? 一般地,罪犯在服刑期间,对过去行为反思时会产生不同的情感状态。主要有: (1)有的罪犯因刑罚效应和教育改造而认罪服法,真诚悔悟。 (2)有的罪犯则从功利角度,衡量所犯罪行获得的利益或满足与受到的刑罚惩罚的得失,由此计算犯罪是否合算。 (3)还有的罪犯是分析作案失败的原因,从中总结“经验”等等。 一般说来,知罪认罪者,经过教育改造,认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犯罪意识的顽固性和对改造的抵抗性较弱,比较容易接受新的价值观念,愿意与社会和谐相处,尽早进入自觉改造的阶段。而对于那些具有“不合算心理”、“失策后悔心理”的罪犯而言,他们知法、懂法,法律惩罚对他们具有威慑力,但内心不接受法律,只要有“合算”或“万无一失”的时机,就会铤而走险,因此,遵守法律是功利计算的结果,对他们而言,很难实现法律规范的内化。事实上,法律社会化层次表明,即使是一般社会成员,法律社会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那么对罪犯而言,在不同罪犯个体之间实际效果的差异同样是不可避免的,有时,这种差异还会

公司治理现状分析概要

公司治理现状分析 公司治理实质是一种机制,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是在现代公司制的基本产权结构下对公司进行控制和管理的体系,其设立与发展遵循公司的特征和需要,服从企业经营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并随着企业自身的成长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进。2005年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启动,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我国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改善,据南开大学公司治理数据库显示,在2007年1 162家上市公司评价样本中,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均值为,2004年、2005年、2006年治理指数均值为分别为、、。对比四年来中国上市公司的整体治理状况,整体治理水平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主要表现在:⑴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正在逐步理顺,政府角色和职能有了重新定位;⑵股权结构正在逐步优化,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现象受到抑制,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正在形成;⑶公司董事会独立性和重要性有所增强,公司内部制衡机制正在形成;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形式上渐趋合理,内容日趋完善;⑸法律与监管环境持续改善,外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但综合看,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实际行为上的改进远比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要小,有些方面并无实质性的改进,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缺陷依然很明显。一、总体股权结构不合理从全国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在40%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是在不对称的权利结构下进行的。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处于大股东控制状态,股东由于拥有公司大量股权并进入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小股东则选择了搭便车。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的资料显示,公司股权相对分散,其中个人持股比例高达80%以上。我国公司股权的高度集中,必然会诱发种种弊端,造成上市公司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妨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大量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公司控制权市场难以形成,也是一大问题。二、股东大会权利弱化股东大会是股东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场所,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而在我国,中小股民投机现象严重,他们只关心自己手中股票价格的涨落,很少关心企业的发展,由于行使权利的意识淡薄和“搭便车”心理,他们从很少参加股东会,股东会基本上由大股东控制,反映着大股东的意愿,而不是全体股东的意思表示。同时,我国《公司法》未对股东大会的有效出席数(或比例数)作出规定,这便使股东大会成了“大股东会”。三、董事会问题较多第一,构成不合理。股权代表的构成多是国有股和法人股,很少有小股东代表。另外,董事会人员构成存在内外董事比例失调的现象和内部董事过多的情况。第二,权责不清晰。我国《公司法》对董事长、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作了明确的划分,规定董事长行使职权主要在董事会内,未得到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不得脱离,更不能超越董事会擅自行事。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而事实上,一些董事长不能按法定授权进行有效工作,没有解决好自己在公司的角色定位问题。四、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随着董事会与经理层权力的不断膨胀而日益重要。我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但过于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致使监事会行使监察权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保障。第一,监事会成员组成不合理。监事大多为国有法人资产的代表,而非个人资产的代表,致使公司监事会

《中国地域文化》教学设计

《中国地域文化》教学设计 上课学校:南汇中学 上课班级:高一(12班) 执教:徐红(南汇中学) 上课时间:4月7日下午第二节 教材分析: 文化景观是附加在自然景观上的人类活动形态,我国幅员辽阔,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地理环境和不同的人群经历不同的历史发展过程,进而形成了我国多姿多彩的地域文化景观。 中国地域文化景观主要包括:东北黑土文化、华北平原文化、黄土高原文化、内蒙古草原文化、新疆荒漠—绿洲文化、青藏高原文化、四川盆地文化、云贵高原文化、江南水乡文化等十个地域文化区。 学情分析: 高一学生有一定的地理知识储备,面对的学生又是自己平时任教的班级,要加强的是学生的表达、分析、判断能力。 教学目标: 1.识记我国十个地域文化区的名称与分布 2.根据文化景观图,判断不同的地域文化区。 3.分析不同地域的建筑、服饰、习俗、饮食等特点及其地理背景。 4.融会贯通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对环境的审美情趣,激发学生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教学重点和难点: 不同地域文化与地理环境的关系 教学设计思路: 采用案例教学法,以学生熟悉的江南水乡文化为例,介绍江南水乡文化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服饰、饮食、民居、艺术、园林)。以一带面,引导学生分析环境与文化的关系,体会“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之”说。

教学过程 教学后记: 这次公开课是在自己学校,面对自己熟悉的学生和环境,有份淡定和从容。《中国地域文化》不是教学的难点,但要求文化层面的加宽,中华五千年文明,文化的底蕴和积淀,文

化的多样性。要上好这节课,也不易。上课时心理要有底气,要有足够的自信,这就给自己压力,备课时查阅大量的资料,老觉得自己欠缺着好多。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有一桶水。 十个地域文化区,一节课40分钟无法做到面面俱到,而且会像天女散花般没有重点。基于此,最终确定采用案例教学法。以学生熟悉的江南水乡文化为例,展开教学,引导学生如何认识每一个文化区,文化与环境的关系。 由于是自己任教的班级,预先让学生自由组合抽签另外九个文化区,完成一份PPT。展示他们的风采。收到的PPT,质量参差不齐,其中有2个组完成的很不错,思路清晰,找的图片、资料也符合课标,简直像小专家。课堂上,就让这2个组展示他们的成果,一个组“内蒙古草原文化”,另一个组“华南妈祖文化”,课堂上的讲解也挺到位的。学生也欣赏着他们的作品。还有几个组的作品,我汲取了其中的一张图片,由该组学生回答相应的文化区。课堂气氛活跃。这一环节,让我深深体会到,相信学生,放手课堂,把课堂交给学生,他们会给你惊喜,课堂不是按你预设的方案前进,而是不断有生成的愉悦。 这节课由于学生参与多,没有完成我的预案,但我感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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