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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宣传展板内容

物业管理宣传展板内容
物业管理宣传展板内容

问:什么叫物业服务管理

答:所谓物业服务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问:在小区内是不是什么事都是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如果不是该怎么办

答:不是,首先物业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依据是“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即不属于物业服务的范围,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没有义务来负责处理。其次,物业服务企业是一个企业,不是政府某个行政职能部门,在处理某些事情的时候,更多的是要靠业主的自治以及《业主公约(规约)》的规定,有业主违反《业主公约(规约)》的情况时,物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根据公约(规约)的约定进行批评、警告、制止、直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物业企业没有处罚权。最后,业主才是小区真正的管理者,如果出现超出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纠纷或者有违反公约(规约)约定的事项而对相邻业主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的,可以由权益受害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挽回损失。

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10项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如何承担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答:1.保修期满后物业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

2.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在业主缴纳的物业服务收费中支出;大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可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根据受益对象,由本幢、本单元物业业主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时,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

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造成相邻业主、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问:物业服务费用由谁交纳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3.遵守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业主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问:首次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答: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

问:物业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答:1.协商与调解:如今,我市各区房管局已分别成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主要针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三者之间的矛盾进行调解疏导,这不仅是解决纠纷的最快途径,同时也有利于改善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为业主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

2.仲裁:若协商与调解不能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就要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诉讼:是指物业纠纷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

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经验汇报材料

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活动经验汇报材料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法制意识,真正在全辖区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滕州市司法局柴胡店司法所联合安监办,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柴胡店司法所坚持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接地气、能听懂的方式向全辖区群众进行宣讲。以司法所为普法集中阵地,通过设立咨询站、组织专题宣讲,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群众提升安全法治意识,发现企业违规生产要及时举报,争当安全生产法的守护者。 结合法律六进,与安监办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农村,采取安全生产咨询、安全隐患诊断、以案释法、赠送安全生产宣教资料等形式,向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针对企业和学校,着重加强

与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座谈交流,告诫企业安全生产无小事,一定要紧紧扎好安全生产网,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义务,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余条,在辖区内营造了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法制意识,真正在全辖区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滕州市司法局柴胡店司法所联合安监办,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柴胡店司法所坚持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接地气、能听懂的方式向全辖区群众进行宣讲。以司法所为普法集中阵地,通过设立咨询站、组织专题宣讲,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及与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群众提升安全法治意识,发现企业违规生产要及时举报,争当安全

安全生产宣传栏[内容]

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前言 预防事故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认识事故的特点,掌握事故发生规律,是预防事故必不可少的条件。要真正做到预防和控制事故,必须在安全的基础上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能力,清除安全隐患。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一个起因、爆发、致害过程。 因此预防事故的关键是控制事故的起因,把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对各种危险因素的认识和预防放在首位,从根本上杜绝危险源,从而达到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放生。 消防安全小常识 一、火灾发生后应如何报警?拨打“119”火警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二、发生火灾切勿慌张必须坚持“三要”、“三救”、“三不”的原则, 三要: 要熟悉自己办公场所的环境;要遇事保持沉着冷静;要警惕烟毒的侵害。 三救: 选择逃生通道自救;结绳下滑自救;向外界 求救。 三不: 不乘普通电梯;不轻易跳楼;不贪恋财物。 三、逃生时如何避免火和烟的危害。 1、用湿毛巾掩口鼻,降低姿势,减少浓烟 的吸入。 2、在逃生途中经过火焰区,应先弄湿衣物 或者以湿棉被、地毯裹在身上迅速通过。 3、烟雾弥漫中可采用弯腰底姿逃生。并贴 墙边前进,以免错失方向。 4、火灾逃生过程中,要一路关闭所有背后 的门,它能降低火和浓烟的蔓延速度。 使用灭火器三字经 灭火器,结构简。操作便,易掌握。安全销, 先拔去。 一只手,握压把。一只手,托底圈。用力压, 喷药剂。 使用前,切勿颠。顺着风,开阀喷。火焰根, 要对准。 左右摆,远及近。快速推,火势灭。不留残, 防复燃。 安全生产十二忌 一忌盲目操作,不懂装懂;二忌马虎操作, 粗心大意; 三忌急躁操作,忙中出错;四忌只顾操作, 不顾相关; 五忌忙乱操作,顾此失彼;六忌心慈手软, 扩大事端; 七忌程序不清,次序颠倒;八忌单一操作, 监护不力; 九忌有章不循,胡干蛮干;十忌不分主次, 轻重缓急; 十一忌情绪波动,带人工作;十二忌麻痹大 意,轻视隐患。

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3、协助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安全防范、消防、交通等事项。 4、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5、物业管理区域车辆的停放管理。 6、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与管理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房资料、绿化管理档案、接管验收记录、维修记录等。 7、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管理措施。 8、维修资金的账务管理。 9、应业主要求进行的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物业服务费 答: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委托区域内房屋建筑其共用设施设备、绿化、卫生、交通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简单的来说,物业服务费指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所收到的费用。 二、物业的服务费用如何确定?有哪些形式?费用由谁缴纳?不缴物业服务费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状况和物业服务内容、标准,确实物业服务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责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业主长期不居住的物业服务费怎么交? 答:按《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业主应当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提供能够证明其未实际居住的证据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四、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能否以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答:按照规定,为保证住宅小区的顺利交付和使用,房屋销售前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各位领导、现在我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法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安全生产法》不仅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确立了安全生产基本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在安全生产律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法》实施近两年来,历届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政府及人大等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各单位、各部门为使《安全生产法》能够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在加强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等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始终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安全生产法》具体要求,明确分工,落实制度,加强监管,责任到人,采取监管结合、督查结合、打防结合及堵源头、抓重点等有针对性

职业健康管理宣传展板内容

娜仁职业健康宣传展板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岗前告知在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工作场所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2、作业场所告知 (1.设置或定期更换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明确具体负责人; (2.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将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明确公示方式。 三、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1、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明确监测时间,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2、检测和评价 (1.按规定委托取得资质认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的检测和评价; (2.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若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定规划,限期解决; (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时和在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四、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五、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教育培训负责部门和培训对象(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在岗员工、新进员工、转岗人员、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2.明确各类人员接受职业危害教育的内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规、事故教训、职业危害基本技能、常识、经验等)及教材;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概念内容和要求

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概念内容和要求 目的: 就是要我们回答以下四个问题:物业管理是什么?物 业管理怎么样?物业管理干什么?物业管理如何做好? 一、物业管理是什么 “物业”指的是单元性的房地产,确切地说是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物业有大小之别,它可以是一个完整的住宅区,也可以是其中的一栋楼宇、一个单元。物业可以包含各种建筑物类型,如住宅、商业大厦、酒店宾馆、工业厂房、加油站、影院、体育馆、会展中心、综合大厦等。个人、家庭、企业或企业集团拥有的房产、地产均可称为物业。 2、物业的属性 (1)物业的自然属性物业的二元性(兼有土地与建筑物二者特有的各种属性),物业的有限性(由土地的有限性决定); 物业的差异性和多样性(物业的差异性主要由土地的优劣决定; 物业的多样性主要是指物业形式的多样性)物业的固定性(空间位臵的不可移动性)物业的永久性和长期(永久性)就土地而言的,土地是永存的具有不可毁灭性,而建筑物则可能灭失或逐渐损耗,直至丧失物理寿命; 长期性是就建筑物而言的,在正常情况下,建筑物可供

人们长期使用,也可以一次性出售或多次出租)物业的配套性与系统性(物业的配套性是指物业以其各种齐全的配套设施,满足人们各种需要的特性,物业配套越齐全,其功能发挥就越充分; 物业的系统性要求各种配套设施齐全形成一个完善的系统,充分发挥其功能。) (2)物业的经济属性物业的商品性(物业是一种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物业的稀缺性(相对于人类的需要而言,物业在供应上是稀缺的。一方面表现为在土地资源供应上的绝对短缺,另一方面表现为建筑资源供应上的相对短缺); 物业的保值、增值性(通过物业管理可以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虽然物业的价格有升有降,上下波动,但是从长期来看,物业价格无疑呈螺旋式上升趋势); 物业的宏观调控性(由于物业的稀缺性,且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因而政府在宏观政策上的调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3)物业的法律属性 物业的法律属性集中反映在物权关系上。房地产物权是指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有土地的使用权。物业交易的实质并非实物形态的房屋、土地、设备设施,而是附着在实物上的权益。购入物业就意味着购

2018《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通知

2018《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矿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深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宣贯工作,进一步掀起全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高潮,使《安全生产法》深入人心,在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3周年之际,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时间 XX年11月6日–11月10日。 二、活动主题、内容和方式 (一)活动主题本次宣传周的主题是“安全生产法,走进千万家”。 (二)活动内容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是在总结和积累多年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对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政府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出了规定,是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法律。 (三)活动方式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宣讲,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知识竞赛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坚持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深入所属企业、社区、学校、农村,采取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赠送安全生产宣教资料等形式,向企

业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二是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召开研讨会,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和讲座等方式,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关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答题,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具体条款内涵,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活动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及早谋划,保障所需经费,要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要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调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使《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常抓不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的亮点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并于11月16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车间“安全生产”安全环保知识宣传板报材料

车间安全环保知识宣传栏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它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安全生产既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对安全生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班组长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中要坚持组织每周的安全学习,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的每个岗位,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群策群防的安全管理体系。在班组内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事事保证安全”的和谐工作氛围,要做到查找事故隐患是每个职工的义务,消除事故隐患是每个职工的责任。使班组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自觉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班组成员要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和睦相处,想尽办法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任务。要敢于拒绝违章指挥、敢于制止违章作业,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在工作中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作业前要进行危险点分析,检查所需的工器具、防护用品及手续是否完备,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要做到“先想后干、想清楚再干、想不清楚不干”,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危险源基本概念介绍 ?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 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 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 程。 ?危险源三种状态:正常、 异常和紧急状态。 ?危险源三种时态:现在、 过去和将来。 ?危险源辨识方法:主要通 过现场观察、人员活动、设 备的运行状况,以及相关方 的意见等作为依据。辨识应结合生产经营过程、设备、实施状态及作业环境、管理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因素,考虑由于机械能、电能、化学能、热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物理特性等可能造成的危险。

学前教育宣传展板内容简版

学前教育宣传展板内容 简版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展板1: 岱山县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为了推进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教育部决定从2012年起,将每年的5月20日至6月20日定为“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和展开学前教育宣传,广泛传播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方法。 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五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 主题: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每位父母都想让孩子顺利入园入校。但您是否想过: ◆如何为幼儿做好入园准备? ◆如何帮助孩子适应小学生活? ◆幼儿园和小学如何双向衔接,相互配合? 请关注: 展板2:幼小衔接,孩子会经历3个阶段心理体验 第一阶段兴奋期 幼儿园的孩子对上小学都有一种渴望,看到邻居的哥哥姐姐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去上学,总是心生羡慕。到了大班,孩子的这种渴望心理会随着家长和幼儿园不断地给孩子做学前准备而增加。这个时期,为了实现做小学生的愿望,孩子往往很听大人的话,家长提出的以前孩子无法达到的要求可能会做到。 第二阶段压力期 开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儿童通常会感受到幼儿园和小学的差异和变化问题: (1)师生关系的变化:幼儿园每班配有两教一保,老师与孩子沟通互动的机会比较多;到了小学,往往是一个老师同时面对三四十个孩子,有些孩子会担心老师的关注度。

(2)学习环境和方式的变化:幼儿园以游戏为主开展活动,小学则是以学为主的系统学习阶段,40分钟的课堂教学不能乱动,孩子容易产生疲惫感,有抵触情绪。 (3)行为规范的变化:幼儿园行为规范相对比较自由;小学行为规范比较严格和制度化、秩序化。 (4)社会结构的变化:入小学后,孩子需要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在新的班集体里寻找自己在团体中的位置,并为班级所认同。 (5)期望水平的变化:在幼儿园,家长和老师对幼儿都是以维护快乐和兴趣为主,没有硬性的学习要求;对小学生来说,则有一定的学习目标,自由玩耍的时间少了,孩子会明显地感觉到老师和家长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容易产生怕吃苦、不想上学的压力和厌倦心理。 展板3: 第三阶段适应期 两个月后,如果学校与家庭教育跟得上,就能使孩子较快地适应学校生活,喜欢学校生活,从此高兴起来,逢人就夸老师如何如何,同学如何如何,初步懂得了爱校,爱学习,努力上进,争当好学生。至此,孩子的幼小过渡宣告完成。 幼小衔接的关键点和实质在于儿童主体的适应性问题,特别是社会适应性问题,集中体现在: (1)任务意识及完成任务的能力。它包括对任务的感知、承担任务的责任感、完成任务的决心、执行任务的办法。 (2)规则意识及执行规则的能力。它包括对各种规则的理解、知道怎样做是符合规则、有遵守规则的能力和习惯。

物业管理日常工作服务内容

(一)日常管理工作 1、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的安全保卫、清洁、绿化及消防; (2)房屋及建筑的公共部分、机电设备、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管理; (3)住户装修管理; (4)车辆管理; (5)客户档案管理; 2、安全保卫 (1)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物业管理区可能存在的治安问题,制定治安案件 发生率控制标准; (2)制定物业管理区治安管理条例,保安员岗位职责及保安工作作业流程; 3、清洁绿化 (1)根据物业管理区的房屋、公共场所及配套设备的特点、制定清洁保洁率; (2)制定物业管理区清洁卫主管理条例、保洁员岗位职责及保洁工作作业流程; (3)制定物业管理区绿化完好率标准及绿化管理规定; (4)明确绿化人员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4、消防 (1)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物业管理区可能存在的消防隐患、制定消防设备、设备完善率及火灾发生控制率的标准; (2)制定物业管理区消防管理条例及消防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人; (3)制定消防设备、设备的管理、维护、使用规定及作业流程、确保消防系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水、电设备的管理、维护 (1)了解有关水、电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水、电设备的故障率、维修及时率和合格率控制标准; (2)制定水、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条例及作业流程,以保证其达到应有的性能标准; (3)制定水、电设备维护人员的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 6、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管理 (1)了解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率,制定相应的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及验收合格率指标; (2)制定房屋及建筑公共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3)制定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维护人员的管理条例、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4)业主自行出租的房屋或公共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要求业主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完善相应的手续,并制定对承租人的管理规定。 7、住户装修管理 (1)制定住户装修管理规定,明确装修范围、时间、垃圾的处理及装修人员的管理,完善装修申报手续; (2)建立装修检查监督制度,明确责任人,以确保房屋结构、小区消防、防盗安全及环境卫生不受影响; 8、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包括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管理; (2)制定物业管理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的管理规定,明确责任 人的岗位职责及作业流程; (3)制定停车场、自行车棚的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和合格率标准。

安全月黑板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文字稿

安全月黑板报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六月是全国第**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全区交通运输系统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我公司认真组织动员,切实加强领导,及早动手,合理安排,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活动,确保了“安全全生产月”活动在公司范围内深入扎实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着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车间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安委会组长,负责组织和督导活动的开展;安全科科长任安委会副组长,负责组织安排活动有序的进行。调度科主任,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活动组委成员。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 活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全方位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广泛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大力宣传各种安全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全面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保证了安全生产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危化品

运输的特殊性,进行了专项培训管理,提高专业技能,将各类事故隐患降为零。 四、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一是根据上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元编制要求》,对公司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可操作性强,完全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是在前期完善预案和总结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我公司制定了应急演练周实施方案,明确了应急演练负责人,坚持“分系统、分级”演练的原则,于6月12日在车队驻地内开展了全面的应急演练。全面的应急预案演练流程大致如下:罐车发生碰撞事故后,驾驶员根据安全卡信息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另一名押运员则在事故现场立即检查车辆紧急切断装置,并对现场进行监控,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公司应急响应后,派出应急救援小组进行施救:首先人员救护组解救事故车辆受困人员,其次抢险救援组对火源进行灭火,安全警戒组则进行安全警戒,协助疏导交通及围观群众。通过此次演练,让全体驾驶人员熟悉了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流程,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五、安全月活动总结提要: 提高了安全运输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着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 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上,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隐患,夯实了安全运输基础。

应急宣传展板

如何预防高温天气食物中毒 气温高,湿度大的季节,适合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高温天气食物中毒,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一、购买绿叶蔬菜最好去正规市场,烧炒之前用清水浸泡20至30分钟以防蔬菜农药残留; 二、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洗手,接触生肉、生禽等原料后也要洗净双手; 三、不加工和食用野外拣拾的蘑菇和野菜,不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 四、制作和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刀、案板等炊具要洗烫干净,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五、做好的饭菜要尽快食用,需要储存食物尽量冷藏,但不宜长时间存放;隔夜食物、豆类食品必须蒸熟煮透,方可食用; 六、外出就餐尽量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单位;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供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向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加工、贮存和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餐饮用具消毒,严格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切实保障供售食品的安全。 地质灾害应急常识 一、地质灾害来临前应做那些准备? 1、预先选定临时避灾场地。在危险区之外选择一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用地。避灾场地距离要近、地势要开阔,交通和用电、用水要方便; 2、预先选定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撤离路线要尽量少穿越危险区。预警信号可以采用广播、敲锣、击鼓、吹号等方式,并规定信号管制方法; 3、落实、公布责任人。要事先落实疏散撤离、救护抢险、生活保障等各项防灾避灾工作的负责人及总负责人,并通过村民大会、有线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布。对拟订的避灾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必要时还应组织模拟学习。 4、预先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有条件时,应在避灾场地预先搭建临时住所,并准备好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雨具和常用药品等物质。暴雨期间,夜晚不要在高危险区留宿。 二、地质灾害来临时有哪些应急措施? 1、发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通知受威胁的人群。同时要对隐患体密切观察,做好撤离准备; 2、当地政府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圈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 3、当地政府部门视险情发展搭建临时避灾场所,将人、物及时撤离危险区,必要时,可以依法强制疏散;

物业服务管理基本知识宣传

物业服务管理基本知识 ★什么叫物业服务管理? 所谓物业服务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有什么作用? 物业管理的作用主要是指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等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延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其功能的正常运行,与业主共同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社区生活与工作环境。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哪些义务?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小区的管理者到底是谁? 根据《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阐述,针对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只是表面上的主体,实质主体还是业主。物业管理权是业主对其房屋位于所有权派生出的一种权利,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只是一种合同式服务,真正的管理者是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应如何成立? 1.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提条件; 2.由小区全体业主(包括产权人和使用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3.业主委员会制定并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 4.业主委员会持《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委会人员名单,向小区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5.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登记; 6.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 ★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分别指哪些?

安全生产月板报内容

1、《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2、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3、3.安全生产管理,坚持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所作出的主要决定有哪些方面? 答:⑴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⑵完善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⑶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⑷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⑸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谁组织制定。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6、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有哪些? 答: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980年开展的安全月活动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关怀,也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企业单位长期以来安全生产情况不好,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扭转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的状况。 1984年3月29日,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出开展第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同年4月27日,国务委员、国家经委主任,“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组长张劲夫发表题为《狠抓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广

播电视讲话,动员全国开展第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 1984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安全周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决定成立常设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意见。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不再搞“全国安全月”了,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全国安全月”从1980年一直持续到1984年。在历经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我国着重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安全生产月宣传口号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质量是安全的保证,安全是生产的基础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物业管理宣传展板内容

问:什么叫物业服务管理 答:所谓物业服务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问:在小区内是不是什么事都是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如果不是该怎么办 答:不是,首先物业公司所提供服务的依据是“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即不属于物业服务的范围,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没有义务来负责处理。其次,物业服务企业是一个企业,不是政府某个行政职能部门,在处理某些事情的时候,更多的是要靠业主的自治以及《业主公约(规约)》的规定,有业主违反《业主公约(规约)》的情况时,物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根据公约(规约)的约定进行批评、警告、制止、直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物业企业没有处罚权。最后,业主才是小区真正的管理者,如果出现超出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纠纷或者有违反公约(规约)约定的事项而对相邻业主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的,可以由权益受害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挽回损失。 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10项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如何承担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答:1.保修期满后物业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 2.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在业主缴纳的物业服务收费中支出;大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可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根据受益对象,由本幢、本单元物业业主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时,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财产损

物业管理基本内容有哪些

物业管理基本内容有哪些 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物业管理基本内容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性质和服务的方式,可分为三大类,即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第一大类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物业管理最基本且必须做好的工作。主要有;①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房装修的日常监督;②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③环境卫生的管理;④绿化管理;⑤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⑥车辆道路管理;⑦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第二大类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第三大类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自身的能力和业主的要求协商确定的,如日常生活类服务、经纪代理中介服务、金融服务等。 2、业主有哪些权利? 业主主要有以下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8)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9)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业主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业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主要有: (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物业管理企业有监督机关吗?业主可以向哪些机关投诉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管理有监督机关,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建设部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指房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如果对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业主可以向本地的房管局投诉。 5、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企业享有以下权利: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办法;②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办法对物业实行管理;③有权制止违反业主公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④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⑤有权选聘专业机构承担专项服务业务,但不得将其全部转让给第三方;⑥可以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等等。 物业管理的主要义务有:①物业服务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③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和代管资金收支帐目,接受质询和审计;④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等等。 6、物业管理企业的社区安全管理义务有哪些? 物业管理企业的社区安全管理义务包括物业消防管理和小区治安管理两部分。物业消防管理就是预防和消除火灾,整改治理火灾隐患,以保障物业小区内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小区治安管理就是采取各种措施如设立门卫值勤、保安人员巡逻等制度以使物业小区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秩序,让业主住得放心。

安全生产宣传简报范文

安全生产宣传简报范文 近日,已经到了国家安全生产月的时间了,很多地方都开始发布安全生产的简报,下面是整理的安全生产宣传简报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宣传简报范文1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鹤乡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利用黑板报,以宣传栏和悬挂条幅的形式,提醒居民注意用火、用气、用电等安全知识,并向广大居民发放安全常识告知书,普及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使广大居民掌握和了解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的技能。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居民的安全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安全,时刻注意安全,处处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X个“安全生产月”,夏季是地质灾害易发季节,特别是近期受极端天气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为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201X年6月16日上午,绥德县国土资源局与我社区在蒙恬广场开展“201X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向居民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介绍地质灾害的危害以及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社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此次宣传活动反映强烈,增强了居民的安全防患意识。

安全生产宣传简报范文2为扎实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月”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乡镇居民的安全意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开展,6月5日,大路镇安监环保站在杨四圪咀社区组织开展了以“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的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大路镇安监环保站向居民普及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及日常安全知识,倡导大家要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此次活动还设置了安全知识宣传咨询点接受现场咨询,同时以开展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的互动交流形式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和参与热情。此次活动共展示展板5块,出动宣传车2辆,悬挂条幅5幅,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百余次,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增强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是一次对群众进行“零距离”安全素质培养的有益实践,有助于促进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人人事事讲安全、齐心协力促安全”的局面。 安全生产宣传简报范文3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区旅游经济发展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部署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以“为党的十x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目标,要求各旅游企业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有序推进。 迅速贯彻落实。召开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专题部署会,传达中央、

普法法制宣传展板内容汇编

普法法制宣传展板内容汇编 普法法制宣传展板内容汇编 引言: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武钢股份设备维修总厂以“强化法律意识观念,共创平安和谐总厂”为主题,本着深入推进依法治厂,教育和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增强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和观念,切实保障总厂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为目地,在总厂范围内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武钢职工奖惩条例》等七部国家法律与企业制度、规定。在广大职工中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良好氛围。 第一板块:普法教育时时刻刻和谐企业岁岁年年 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中国企业普法教育已经走过二十余年时间。企业开展普法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职工遵纪守法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普法教育中要从企业实际出发,就必须从企业最基层做起,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整体法制素质,从普法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

视普法教育。法律来源于生活,所以普法教育的触角必将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营造良好的企业法制文化环境实行依法治企,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章办事,就能在企业内部形成讲求民主、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自觉维护厂规厂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约束,它能使置身于其中的全体职工,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实现企业进行普法教育构建和谐企业的最终目标,所以说企业普法教育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课题。第二板块:违法纪案中求鉴明是非一字来评 案例一:艾春梁,男,1977年出生,1994年参加工作,199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事发前为炼铁厂煤粉车间五高炉煤库皮带工。依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011)青刑初字第6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2010年5月及6月期间,艾与本车间人员郑某,张某与厂外人员谢某经预谋后,先后两次利用当班之便,在五高炉煤库盗窃原煤共计28余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8,000余元。2010年10月9月17时许,艾春梁与郑某、张某再次利用当班之便,将原煤吨倒卖给外厂人员黄某,被铁厂保卫科人员及时发现、截获,并移送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刑侦大队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14,000余元。2011年4月6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艾春梁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炼铁厂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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