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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的取样标准规定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规定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规定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一.取样

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

1.水泥细度的检验;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

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

4.水泥安定性检验;

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

(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 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⑤试验结果处理

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按式计算(精确至0.1%):

R S×100

F=

m

式中F—水泥试样的筛余百分数,%;

R S—水泥筛余物的质量,g;

m—水泥试样的质量,g。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用水量测定试样方案

①检测试样目的: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均受水泥浆稠稀的影响,为了不同水泥具有可比性,水泥必须有一个标准稠度,通过此项试验测定水泥浆达到标准稠度时的用水量,作为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试验用水量的标准。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a、《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b、《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GB/T 1346—2001规定,当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当采用代用法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2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调整水量法)或标准稠度用水量。

③主要仪器:水泥净浆搅拌机、代用法维卡仪、标准维卡仪。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标准法):

a、搅拌机具用湿布擦过后,将拌合用水倒入搅拌锅内,然后在5~10分钟内小心将称好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

b、拌和时,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搅拌机具粘有的水泥浆刮入锅内,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c、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和的水泥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内,用小刀插捣,轻振数次,刮去多余的水泥浆。抹平后迅速将试模和底板移到维卡仪上,调整试杆与水泥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2s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沉入水泥浆中,在试杆停止沉入或放松30s后记录试杆距底板之间的距离。

注意事项:a、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

b、调整至柱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c、沉入深度测定应在搅拌后1.5min以内

完成。

⑤试验结果处理: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 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

(三)水泥凝结时间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得到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定水泥凝结时间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

③主要仪器设备

a、凝结时间测定仪。

b、量水器

c、天平。

d、温热养护箱

⑤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a、试件的制备。按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方法制备标

准稠度水泥净浆,一次装满试模振动数次刮平后,

立即放入养护箱内,记录水泥加入水中的试件即

位凝结时间的起始时间。

b、初凝时间测定。试件在养护箱中养护至30min

时进行第一次测定。测定时,将试针与水泥净浆

表面接触。拧紧螺钉1~2s后,突然放松,使试

针铅垂自由沉入水泥浆中,观察试针停止下沉或

释放试针30s时指针的读数,并同时记录此时的

时间。

c、终凝时间测定。在完成初凝时间测定后,将试模

连同浆体从玻璃板上平移取下,并翻转180°将小

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养护箱内继续养护,

接近终凝时间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并同时

记录测定时间。

注意事项:

a、测定前调整试件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b、整个测定过程中试针以自由下落为准,且沉入位

置至少距试模内壁10mm。

c、每次测定不能让试针落入原孔,每次测完须将试

针擦净并将试模放入养护箱内,整个测试防止试

模受振。

d、临近初凝,每隔5min测一次,临近终凝,每隔

15min测一次。达到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测

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定为达到初凝状

态或终凝状态。

⑥试验处理结果

初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 1mm时,为

初凝时间,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初凝状态的时间内

为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终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入试体0.5mm时为终凝状

态,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终凝时

间,用“min”表示。

(四)水泥安定性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测定沸煮后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试样的体积和外形的变化程度,评定体积安定性是否合格。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

(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

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安定性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测定方法可以用试饼法也可以用雷氏法,有争议时以雷氏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雷氏夹、沸煮箱、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湿热养护箱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a、按标准稠度用水量确定的方法和结果拌和水

泥净浆。

b、将实现校准的雷氏夹放在涂有一薄层黄油的

玻璃板上,把制备好的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装填

在雷氏夹试模里,并用小抹刀插捣多次,确保

密实,然后抹平。每个水泥样品至少制备两个

试样,在盖上一块涂油的玻璃板,放入养护箱

中养护24±2h。

c、沸煮试验前,首先调整好箱内水位,要求在整

个沸煮过程中箱里的水始终能够没过试件,不

可中途补水,同时要保证水在30±5min内开

始沸腾。

{4}从养护箱中取出雷氏夹,去掉玻璃板,先

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的距离(记作A),精确

到0.5mm,随后将试件放入沸煮箱中的试件

架上,要求指针朝上,然后开始加热,使箱总

的水在30min内沸腾,并恒沸180±5min。

d、沸煮结束后,立即放掉箱中的热水,打开箱盖,

待冷却至室温,取出试件。测定雷氏夹指针尖

端的距离(记作C)。

注意事项:

a、需平行测试两个试件、

b、凡水泥净浆接触的玻璃板和雷氏夹表面都有稍

涂一层油。

⑤试验结果评断:当两个雷氏夹试件煮后指针尖

端增加的距离(C-A)的平均值不大于5mm,则认为该水泥安定性合格。当两个试件的C-A值差超过4mm时,应采用同一样品再重做一次试验,再如此则认为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判定为不合格品。

(五)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案

①检验目的:通过检验不同龄期的抗压强度、

抗折强度,确定水泥的强度等级或评定水泥

强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

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龄期的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②主要仪器设备:a、行星式胶砂搅拌机符合

(JC/T 681—1997)。

c、水泥胶砂试模符合(JC/T 726—1999)。

d、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符合(JC/T 682—

1997)。

e、抗折试验机。

f、抗压试验机。

g、抗压夹具符合(JC/T 683—1997)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1)胶砂的制备

①配合比:胶砂的质量配合比应为一份水泥、三份标准砂和半份水(水灰比为0.5)。一锅胶砂成三条试体,每锅材料需要量如表

表4-1 每锅胶砂的材料数量

②配料:水泥、砂、水和试验用具的温度与试验室相同,称量用的天平精度应为±1g。当用自动滴管加225ml水时,滴管精度应达到±1ml。

③搅拌:每锅胶砂用搅拌机进行机械搅拌。先使搅拌机处于待工作状态,然后按以下的程序进行操作:

a.把水加入锅里,再加入水泥,把锅放在固定架上,上升至固定位置。

b.然后立即开动机器,低速搅拌30s后,在第二个30s开始的同时均匀地将砂子加入。当各级砂是分装时,从最粗粒级开始,依次将所需的每级砂量加完。把机器转至高速再拌30s。

c.停拌90s,在第一个15s内用一胶皮刮具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胶砂刮入锅中间。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各个搅拌阶段,时间误差应在±1s以内。

2)试件的制备

①胶砂制备后立即进行成型。将空试模和模套固定在振实台上,用一个适当勺子直接从搅拌锅里将胶砂分两层装入试模,装第一层时,每个槽里约放300g胶砂,用大播料器垂直架在模套顶部沿每个模槽来回一次将料层播平,接着振实60次。再装入第二层胶砂,用小播料器播平,再振实60次。移走模套,从振实台上取下试模。用一金属直尺以近似90°的角度架在试模模顶的一端,然后沿试模长度方向以横向锯割动作慢慢向另一端移动,一次将超过试模部分的胶砂刮去,并用同一直尺以近乎水平的情况下将试体表面抹平。

②在试模上作标记或加字条标明试件编号。

(3)沸煮

①脱模前的处理和养护:去掉留在模子四周的胶砂。立即将作好标记的试模放入雾室或湿箱的水平架子上养护,湿空气应能与试模各边接触。养护时不应将试模放在其他试模上。一直养护到规定的脱模时间时取出脱模。脱模前,用防水墨汁或颜料笔对试体进行编号和做其他标记。两个龄期以上的试体,在编号时应将同一试模中的三条试体分在二个以上龄期内。

②脱模:脱模应非常小心。对于24h龄期的,应在破型试验前20分钟内脱模。对于24h以上龄期的,应在成型后20~24h之间脱模。

已确定作为24h龄期试验(或其他不下水直接做试验)的已脱模试体,应用湿布覆盖至做试验为止。

③水中养护:将作好标记的试件立即水平或竖直放在20℃±1℃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试件放在不易腐烂的箅子上,并彼此间保持一定间距,以让水与试件的六个面接触。养护期间试件之间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

每个养护池只养护同类型的水泥试件。最初用自来水装满养护池(或容器),随后随时加水保持适当的恒定水位,不允许在养护期间全部换水。

除24h龄期或延迟至48h脱模的试体外,任何到龄期的试体应在试验(破型)前15min从水中取出。揩去试体表面沉积物,并用湿布覆盖至试验为止。

④强度试验试体的龄期:试体龄期是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试验时算起。不同龄期强度试验在下列时间里进行。

--24h ±15min;

--48h ±30min;

--72h ±45min;

--7d ±2h;

-->28d ±8h。

(4)强度测试

①抗折强度测定

将试体一个侧面放在试验机支撑圆柱上,试件长轴垂直于支撑圆柱,通过加荷圆柱以50n/s±10n/s的速率均匀地将荷载垂直地加在棱柱体相对侧面上,直至折断。

保持两个半截棱柱体处于潮湿状态直至抗压试验。

抗折强度以牛顿每平方毫米(mpa)表示,按下式计算:

R1=1.5F1L/b3

式中:F1—折断时施加于棱柱体中部的荷载,N;

L—支撑圆柱之间的距离,mm;

b—棱柱体正方形截面的边长,取40mm。

②抗压强度测定

抗压强度试验通过抗压强度试验机和抗压强度试验机用夹具,在半截棱柱体的侧面上进行。半截棱柱体中心与压力机压板受压中心差应在±0.5mm内,棱柱体露在压板外的部分约有10mm。在整个加荷过程中以2400n/s±200n/s的速率均匀地加荷直至破坏。

抗压强度以牛顿每平方毫米(mpa)为单位,按下式计算:R C=F C/A

式中:F C—破时的最大荷载,N;

A—受压部分面积,(40mm×40mm=1600 mm2)。

注意事项:a、试模内壁应在成型前涂薄层的隔离剂。

b、脱模时应小心操作,防止试件受到损伤。

C、养护时不应将试模叠放。

⑤试验结果处理

a、抗折强度

以一组三个棱柱体抗折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当三个强度中有超出平均值±10%时,应剔除后再取平均值作为抗折强度试验结果。

各试体的抗折强度记录至0.1mpa;计算平均值应精确至

0.1mpa。

b、抗压强度

以一组三个棱柱体上得到的六个抗压强度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如六个测定值中有一个超出六个平均值的±10%,就

应剔除这个结果,而以剩下五个的平均数作为结果。如果五个测定值中再有超过它们平均数±10%的,则此组结果作废。

各个半棱柱体得到的单个抗压强度结果计算至0.1mpa;计算平均值应精确至0.1mpa。

砌筑砂浆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一、取样

1、建筑砂浆试验用料应从同一盘砂浆或同一车砂浆中取样。取样不少于试验所需量的4倍。

2、当施工过程中进行砂浆试验时,砂浆取样量应按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并宜在现场搅拌点或预拌砂浆卸料点的至少3个不同部位及时取样。对于现场取得的试样,试验前应人工搅拌均匀。

3、从取样完毕到开始进行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15min。

二、检测依据

1、《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三、重点检测指标

1、砂浆拌合物性能检测试验

2、砂浆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

四、具体检测方法

(一)1、砂浆拌合物性能检测试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目的:通过稠度的测定,便于施工过程中控制砂浆稠度,达到控制用水量的目的,同时为确定配合比、合理选择稠度及确定满足施工要求的流动性提供依据;通过分层度的测定,评定砂浆的保水性。

②《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

a、《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 70—2009)。

b、《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建筑砂浆的分层度水得大于30mm,其中室内混合砂浆的分层度一般不大于20mm。

③主要仪器设备:砂浆稠度测定仪、钢制捣棒、秒表等。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

a、稠度试验

i.将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用湿布擦干净,并用少量润滑油轻擦滑杆,然后将滑杆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纸擦净,使滑杆能自由滑动。

ii.将砂浆拌和物一次装入容器,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l0mm左右,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插捣25次,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

敲击5~6下,使砂浆表面平整,随后将容器置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

iii.拧开试锥滑杆的制动螺丝,向下移动滑杆,当试锥尖端与砂浆表面刚接触时,拧紧制动螺丝,使齿条测杆下端刚接触滑杆上端,并将指针对准零点上。

iv.拧开制动螺丝,同时计时间,待10s立即固定螺丝,将齿条测杆下端接触滑杆上端,从刻度盘上读出下沉深度(精确至lmm)即为砂浆)的稠度值。

b、分层度试验

i.将盛浆容器和试锥表面用湿布擦干净,并用少量润滑油轻擦滑杆,然后将滑杆上多余的油用吸油纸擦净,使滑杆能自由滑动。

ii.将砂浆拌和物一次装入容器,使砂浆表面低于容器口约l0mm左右,用捣棒自容器中心向边缘插捣25次,然后轻轻地将容器摇动或敲击5~6下,使砂浆表面平整,随后将容器置于稠度测定仪的底座上。

iii.拧开试锥滑杆的制动螺丝,向下移动滑杆,当试锥尖端与砂浆表面刚接触时,拧紧制动螺丝,使齿条测杆下端刚接触滑杆上端,并将指针对准零点上。

iv.拧开制动螺丝,同时计时间,待10s立即固定螺丝,将齿条测杆下端接触滑杆上端,从刻度盘上读出下沉深度(精确至lmm)即为砂浆的稠度值。

v.圆锥形容器内的砂浆,只允许测定一次稠度,重复测定时,应重新

最新见证取样规定(建筑检测常用2016修改版)

建筑检测常用取样规定 (2015.03修订版) 一、水泥见证取样规定: 依据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 175-2007/XG1-2009(2009.09.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的命名、定义和术语GB/T 4131-2014(2015.02.01实施,现行有效); 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2008(2008.08.01实施,现行有效) 1.水泥取样送样规则 1) 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 水泥委托检验样品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 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 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 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 4) 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有前作复验。 6) 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2.水泥取样规定 1)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 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A、200×104t以上,不超过4000t为一编号; B、120×104t~200×104t,不超过2400t为一编号; C、60×104t~120×104t,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 D、30×104t~60×104t,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 E、10×104t~30×104t,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 F、10×104t以下,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pdf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二、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 (一)抽样频率 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 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 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 (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 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 (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 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水泥取样方法标准GB12573-90

水泥取样方法标准GB12573-90 类别:水泥GB12573-90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二、术语 2.1 后工取样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 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三、取样 3.1 取样工具 3.1.1 机械取样器 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样管。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 b.袋装水泥堆场。 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 3.3.1 混合样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 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 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 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

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 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 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

常见8大材料检测取样方法

常见8大材料检测取样方法

常见8大材料检测取样方法 一、钢筋 钢筋进场时的验收: 钢筋进场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验收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取样方法:按照同一批量、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出厂日期、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为一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当不足60t也为一个检验批,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样分为抗拉试件两根,冷弯试件两根。实验室进行检验时,每一检验批至少应检验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试件长度:冷拉试件长度一般 ≥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

≥250mm(250~350mm)。(备注:取样时,从任一钢筋端头,截取500~1000mm的钢筋,再进行取样。) 冷拉钢筋:应进行分批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等级、同直径的冷拉钢筋为一个检验批。 取样数量:两个拉伸试件、两个弯曲试件。 二、钢筋焊接 钢筋焊接在建筑施工中一般分为:闪光对焊、电阻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T 型接头埋弧压力焊、钢筋气压焊。 取样方法: 1、闪光对焊:在同一工作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检验批。当同一台班内不足300个接头时也作为一个检验批。 其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拉伸试件长度一般

≥500mm(500~650mm);冷弯试件长度一般 ≥250mm(250~350mm)。 验收方法: (1)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袭纹; (2)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Ⅰ~Ⅲ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明显烧伤;Ⅳ级钢筋焊接时不得有烧伤;负温闪光对焊时,对于Ⅱ~Ⅳ级钢筋,均不得有烧伤; (3)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 (4)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2、电阻点焊: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 热轧钢筋点焊做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长度一般≥600mm;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做拉伸试验,试件为3件,试件长度一般≥500mm(500~650mm)。

水泥取样方法

水泥取样的方法 一、取样依据 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 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12573-1990《水泥取样样方法》 二、应试项目(物理品质) 1、凝结时间? 2、安定性(沸煮法) 3、强度 三、取样单位的确定 水泥编号以该厂年生产能力来确定的,出厂水泥取样单位是依一个水泥编号为单位,一个编号所代表的水泥量可能非常大,一个编号的水泥要供几个工程使用,水泥厂提供的检验数据应是同样的或相差不大的一组数据结果。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如不是连续进场的袋装不足200t或散装不足500t也应作一批进行抽取试验样。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批号应分别作为一个取样单位,更不能混合作为一个取样单位。建筑工程取样单位以200t散装500t为限。也就是说进场不超200t的水泥应至少一份水泥检验报告。 四、取样注意事项

取样应有代表性和科学性,袋装水泥可从不少于20个袋子中取出,这20个袋子应不在同一位置,从水泥堆垛取时要搬去表层水泥袋取中间水泥袋,不要贪图省事而从表层水泥袋中取样,因外层水泥袋始终与空气接触,温度、湿度值垛内不一致,而温度、湿度对水泥质量有影响,特别是安定性指标,同一水泥垛很可能出现外层水泥安定性合格而内部水泥安定性膨胀值可能很大的现象,外层水泥毕竟是少量,不能代表整批水泥的质量,且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严禁用于工程,如果以外层水泥的安定性代表整批(整垛)水泥的质量,就有可能把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混用于工程,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其损失相当严重。20袋子的抽取不仅要从内部,还要从不同的高度并分散均匀,每个袋子中最少取不少于1kg的水泥试样量,散装水泥应从不同深度取样。1、只抽取试验样的缩分后不少于12kg;2、试验样和封存样同时抽取时应不少于20kg,充分拌匀后分两等份密封备用;取样过程应在短时间内完成,不要把不同时间段取出的份样混在一起,比如不在同一天取出的份样。取出的份样应充分拌匀,拌匀不要在潮湿的环境中进行,并且时间不能耽搁太长,拌匀后应立即密封,盛器最好是金属桶类不与水泥发生反应,无异味、不易破损,容器还应洁净、干燥。工程上常见用水泥包装袋盛装,水泥包装袋大都是尼龙编织物密封性不好样品容易受潮不宜采用。样品容器要放置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样品取出后应及时送检或按有关程序进行签封保存。五、水泥验收 验收时可采用两种方式: 1、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 这种方式是有合同或有协议的验收方式,要求双方共同取样(取样方法按上

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 样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第一部分:砂、石、水泥、金属等原材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3 或 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8 个不同部位,取样 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16 个不同部位,取样 60kg。 三、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上30 万吨以下,不超过 400 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下,不超过 2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 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 3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4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 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 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四、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建筑材料)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 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一.取样 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 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 1.水泥细度的检验;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 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 4.水泥安定性检验; 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 (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 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 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 样检测试验标准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试验标准 一.砼用砂:4 二.砼用卵石(碎石):6 三.混凝土试块:8 四.砂浆试块:8 五.轻集料:9 六.烧结普通砖:10 七.烧结多孔砖:11 八.烧结空心砖:12 九.水泥:13 十.蒸压加气砼砌块:15 十一.混凝土路面砖:16 十二.轻集料砼小型空心砌块:17 十三.天然石材:18 十四.建筑水磨石制品:19 十五.粉煤灰:19 十六.建筑生石灰:20 十七.建筑生石灰粉:21 十八.建筑消石灰粉:22 十九.火山灰质混合材:23 二十、拌和用水:23 二十一.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24

二十二.弹性体(SBS)、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 二十三.建筑(道路)石油沥青:26 二十四.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27 二十五.合成树脂溶液外墙涂料:28 二十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28 二十七.水溶性内墙涂料:29 二十八.聚氨酯防水涂料:30 二十九.外加剂:31 三十.安全帽:32 三十一.安全带:32 三十二.安全网:33 三十三.密目式安全网:34 三十四.陶瓷砖:35 三十五.膨胀蛭石:35 三十六.膨胀珍珠岩:36 三十七.铝合金建筑型材:37 三十八.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38 三十九.聚氯乙烯绝缘电缆:38 四十.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39 四十一.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40 四十二.PVC塑料窗:41 四十三.PVC塑料门:42

四十四.灰铸铁柱型散热器:43 四十五.灰铸铁长翼型散热器:44 四十六.灰铸铁圆翼型散热器:45 四十七.钢制柱型散热器:45 四十八.钢制板型散热器:46 四十九.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7 五十.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48 五十一.铝塑复合压力管:49 五十二.水嘴:49 五十三.阀门:50 五十四.水暖用内螺纹连接阀门:51 五十五.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52 五十六.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53 五十七.低碳钢热轧圆盘条:54 五十八.冷轧扭钢筋:55 五十九.冷拔低碳钢丝:56 六十.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56 六十一.碳素结构、型钢:57 六十二.冷轧带肋钢筋:58 六十三.冷拉钢筋:59 六十四.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59 六十五. 直缝电焊钢管:60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 样方法细则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一、钢筋的取样试验 (一)钢筋 1.检验标准: 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根拉力,一根冷弯,其中一根再截取化学试件一根,低碳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25/45,30/50) ⑵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 ⑶拉力试件长度:7d0+200mm。 ⑷冷弯试件长度:5d0+150mm。 ⑸化学试件取样采取方法: 1)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应将表面氧化铁皮除掉。 2)自轧材整个横截面上刨取或者自不小于截面的1/2对称刨取。 3)垂直于纵轴中线钻取钢屑的,其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4)供验证分析用钢屑必须有足够的重量。 (二)冷拉钢筋 应由不大于20t的用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中抽取3根钢筋,每

根取3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冷弯试验。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2.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 二、焊接钢筋试件的取样 焊接钢筋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试件和班中焊试件;班前焊试件是用于焊接参数的确定和可焊性能的检测。班中焊试件是用于成品质量的检验。 (一)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1.钢筋接头检验标准: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2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若 累计仍不足2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⑵在钢筋同规格、同型号、同焊接生产条件下作焊接模拟试件;

水泥抽样

§—1 国家建设工程标准规范对水泥检验的有关规定 一、GB50164-19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中对进场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3.1.1条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快硬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1.2条规定:应根据工程特点、所处环境以及设计、施工的要求,选用适当品种的水泥。 第3.1.3条规定:对所用水泥应检验其安定性和强度。有要求时,尚应检验其他性能。其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和《水泥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 注:根据需要可采用水泥快速测定方法预测水泥28d强度,作为混凝土生产控制和进行配合比设计的依据。 第3.1.4条规定: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及牌号按批分别存储在专用的仓管或水泥库内。如因存储不当引起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水泥出厂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一个月)时,应在使用前对其质量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进场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7.2.1条规定: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一个月)时,应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014年版)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第一部分:砂、石、水泥、金属等原材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3 或 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8 个不同部位,取样 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16 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水泥: 1、执行标准: GB175-2007 2、检验批次: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上 30 万吨以下,不超过 400 吨为一检验批。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0 万吨以下,不超过 2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 200 吨为一检验批,对于连续进场,按 3 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 400T 为一验收批。取样要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 20 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的样品总量至少 12kg 3、取样要求:依据标准 GB50204-2002,①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应进行复检。②同一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四、钢筋混凝土用钢热轧光圆钢筋: 1、执行标准:GB1499.1-2008

常用材料现场取样方法

常用材料施工现场取样方法 序号材料名称取样单位取样数量取样方法 01 通用水泥同生产厂、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编号水泥。散装水泥≤500t/批;袋装水泥≤200t/批。存放期超过3个月必须复试≥12kg 1.散装水泥:在卸料处或输送机上随机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散水泥取样管,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取样。 2.袋装水泥:在袋装水泥堆场取样。用袋装水泥取样管,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部位,插入水泥适当深度取样。 02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热轧带肋钢筋钢筋、钢丝、钢绞线均按批检查,每批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厂)时间组成≤60t/批拉伸2根冷弯2根 1.试件切取时,应在钢筋或盘条的任意一端截取500mm;2.凡规定取2个试件的(低碳钢热轧圆盘条试件除外)均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冷弯试件;3.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同盘的两端;4.试件长度:拉力(伸)试件L≥5d/10d+200mm;冷弯试件L≥5d+150mm(d为钢筋直径)5.化学分析试件可利用力学试验的余料钻取,如单项化学分析可取L=150mm(1~5条亦适合于其它类型钢筋) 热轧光圆钢筋拉伸2根冷弯2根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拉伸1根冷弯2根 预热处理钢筋拉伸2根冷弯2根 03 冷轧带肋钢筋按批检验,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组成≤60t/批拉伸逐盘1个,冷弯每批2个 04 冷拔低碳钢丝①抽样条件同上甲级:每盘/批乙级:同直径钢丝≤5t/批甲级:拉力1个,180°反复弯曲1个乙级:拉力3个,180°反复弯曲3个 1.甲级:在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 后截取两个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2.乙级:从任三盘中,每盘各截取两个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3.试件长度:拉力(伸)试件L=350mm;冷弯试件L=150mm 05 预应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同一外形截面尺寸、同一热处理制度和同一炉罐号≤60t/批拉伸2根从每批钢筋中选取10﹪(≥25盘)进行力学性能试验,从每批钢筋中选取10﹪(≥25盘)进行表面、尺寸偏差检查 06 钢绞线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60t/批每个性能每盘1根从每批中选取3盘;如每批小于3盘,则逐盘检验。从每盘钢绞线端部正常部位截取一根试样 07 冷拉钢筋同一级别、同一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一批≤20t/批拉伸2根冷弯2根从任意两根分别切取,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08 进口钢筋抽样条件同上≤60t/批拉伸2根冷弯2根需先经化学成分检验和焊接试验,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用于工程,取样方法参照国产钢筋相关规定 09 钢筋焊接接头电阻点焊骨架热轧钢筋焊点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200件/批,一周内不足200件亦按一批计算抗剪3个钢筋焊接接头取样总则:1.力学性能试验的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2.试件尺寸:从焊接部位两端各向外延伸150mm。由几种钢筋直径组合的焊接骨架,应对每种组合做力学性能试验,所切试件尺寸要符合规定要求 冷拔低碳钢丝焊点抗剪3个。对较小钢丝做拉伸3个 电阻电焊网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焊点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批不应大于30t,或者2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t或200件亦按一批计算纵、横向钢筋各1个拉伸试件试件长度:两夹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倍试件受拉钢筋的直径,且不小于180mm;对于双根钢筋,非受拉钢筋应在离交叉焊点约20mm处切断 冷轧带肋钢筋焊点纵、横向钢筋各1个弯曲试件在单根钢筋焊网中,应取钢筋直径较大的一根;在双根钢筋焊网中,应取双根钢筋中的一根;试件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00mm,弯曲试件的受弯曲部位与交叉点的距离大于或等于25mm 09 钢筋焊接接头电阻点焊网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焊点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每批不应大于30t,或者200件为一批,一周内不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2012版) 一、 砂: 1、 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 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立方米 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 200m 或 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 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 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 二、 卵石(碎石): 1、 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 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 400立方米 或600吨为 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 当质量比较 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 个批次进行 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 三、 混凝土试块: 1、 执行标准: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 检验批次: (1) 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 、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3 b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 100盘和100m 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3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时,每、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 1000m200m c (2) 对于现浇砼: a 、 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 、 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 3块 四、 砂浆试块: 1、 执行标准:JGJ/T70-2009 2、 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 于一 次;每 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 等级或配合 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 由施工情况 确定

水泥取样标准

水泥取样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 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

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五、处量程序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

建筑工程学习材料检测取样标准版本.docx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2012 版) 一、砂: 1、执行标准: JGJ52-2006、 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 立方米 3 或600 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 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 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 8 个不同部位,取样 40kg。 二、卵石 ( 碎石 ) : 1、执行标准: JGJ53-2006、 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 立方米或600 吨为 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 当质量比较 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 抽检。每次从 16 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 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 100 盘但不超过 100 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100 盘和 100m 3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时,每 (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3 200m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 3 块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 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 250 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 于一次 ; 每 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 ; 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 ; 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 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 确定 六.烧结普通砖: 1、执行标准: GB5101-2003 2、检验批次:每 3.5 万-15 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烧结普通砖为一验

建筑材料抽样检测标准(新版)

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及说明 1、质量监督站要求建筑材料检测必须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的材料要求施工方和见证方共同取样送到检测公司,见证方要在委托书签字确认。望严格按要求见证取样,以免工程验收时造成不便。不是见证取样的样品,填写委托书时就不需要填写见证单位和见证人。 2、委托书应认真填写不允许修改,委托书表格上除委托编号、检测编号、收样人、登签人由检测公司经办人填写外,其余项目应详细填写(委托书打印一式二份)。要求所有检测材料的代表数量应按实际的进场数量填写,但不能超过最大的代表数量。 3、各种检测材料所使用委托书表格如下: (1)砂石、水泥、管材管件、电线、开关、插座、暖气片、砖、瓦、砌块、涂料、防水材料、瓷砖-----使用产品材料检测委托书填写. (2)回填土-----使用回填土检测委托书填写. (3)钢筋原材-----使用钢筋钢材机械性能检测委托书填写. (4)钢筋焊接、机械连接-----使用钢筋焊接检测委托书填写. (5)混凝土、砂浆抗压试块、混凝土抗渗试块---使用混凝土砂浆试件检测委托书填写. (6)窗检测-----使用铝合金(塑钢)门窗性能检测委托书填写. 4、各种检测材料的检测项目、依据标准、送样数量长度尺寸、代表数量等内容如下:

钢材 (自2011年9月1日开始监督站要求所有钢筋原材料送检必须检测重量偏差、对新建工程所使用的钢筋原材料还应符合抗震等级要求) (一)分类: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等 (二)检验项目:热轧光圆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冷弯试验、重量偏差 热轧带肋钢筋:-----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冷弯试验、重量偏差 热轧带肋钢筋还需要在委托书备注中注明抗震等级 (三)依据标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7 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2008 (四)、送样试件数量长度及代表数量: 1、热轧带肋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代表数量≤60T 2、送样长度:拉伸和重量偏差55公分 5根(钢筋截取面应平整,以免影响重量偏差的测 量)弯曲30公分2根共计样品数量7根 钢筋焊接 钢筋焊接接头检测时应先进行试焊,试焊合格后方可进行成品焊,试焊填写委托书时没有接头数量,成品焊填写委托书时必须填写接头数量. (一)分类:电渣压力焊、电弧焊、闪光对焊、 (二)检验项目: 1、电渣压力焊、电弧焊只检测抗拉强度 2、闪光对焊检测抗拉强度和弯曲试验 (三)依据标准:JGJ18-2003 (四)送样数量: 1、电渣压力焊、电弧焊:拉伸3个 2、闪光对焊:拉伸、弯曲各3个 3、试件长度:拉40—50公分,弯30公分 4、单面和双面搭接焊试件长度,除焊接部分,试件两端各留15公分左右 机械连接 机械连接接头检测时应先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检验,工艺检验填写委托书时没有接头数量,现场检验填写委托书时必须填写接头数量. 1、依据标准:JGJ107-2010 2、送样数量:连接件拉伸3个 3、试件长度:40—50公分 砂子 (一)分类:粗砂、中砂、细砂、特细砂 (二)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 (三)依据标准:JGJ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四)送样数量及代表数量:最少数量为;35kg (五)代表数量:≤400m3或600T 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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