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编号铜陵市创建绿色矿山申报表
矿山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铜陵市创建绿色矿山管理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1、矿山企业名称是指矿山企业(采矿权人)的全称;
2.地理位置指矿山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名称;
3、矿区范围面积是指采矿许可证上标明的矿区范围的面积;
4、植被揭露面积是指矿区山体直接裸露部分的面积;
5、开采方式是指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6、开采矿种是指采矿许可证上允许开采的矿种;
7、创建绿色矿山工作的具体措施是指矿山企业在创建绿色矿山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方案、资金投入、技术、人力等;
8、创建绿色矿山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指绿色矿山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改善生态环境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等;
9、申请表附件除申报必备材料外,由申请企业自行决定;
10、申请表按一式四份填报;
11、申请表内容和填报要求由市绿创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