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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一、什么是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是在自然环境或人工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公众生活和社会活动的需要,由人工建成的具有服务功能的公共设施。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卫生许可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容易造成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的经营性场所,如宾馆饭店、洗浴中心、游泳场馆、美容美发场所等。

二、公共场所可能存在哪些对人体有害因素?

在公共场所中,影响人体健康的因素很多。主要的有害因素归纳为生物因素、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三类。生物因素有:细菌、病毒、螺旋体、立克次体、真菌、原虫及蠕虫等,化学因素主要有飘尘、可吸入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甲醛、苯并(a)芘等,物理因素主要来自微小气候中的气温、湿度、气流和辐射,以及采光、照明、噪声、振动等。

三、为什么要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在现代社会,公共场所已经和人们的生活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频繁,易于引起某些传染病的流行。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直接的重要关系。

四、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包括哪些内容?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主要有八个方面:

(1)室内空气清洁;

(2)微小气候适宜;

(3)采光照明良好;

(4)环境整洁安静;

(5)卫生制度健全;

(6)卫生设施完好;

(7)从业人员无传染病;

(8)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

这八项要求是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都应做到的基本要求。但不同类型行业有各自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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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哪些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1)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而继续营业的。

(2)未获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3)拒绝卫生监督的。

(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5)发生危害公民健康事故的。

六、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患有哪些职业禁忌症要调离原岗位?

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七、公共场所的哪些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室内空气 2)饮水和用水水质 3)采光、照明和噪音 4)集中空调系统 5)顾

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6)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八、微小气候包括哪些气象因素?对人体健康会产生什么影响?

室内由于房屋的结构,形成了和外界不同的室内气候,称为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热辐射。微小气候主要影响人的体温调节。

九、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有哪些?

旅店业卫生标准(GB9663-1996)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1996)公共浴

室卫生标准(GB9665-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8-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卫生标准(GB9669-1996)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0-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1-1996)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公共交通用具卫生标准(GB967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16153-1996)

十、集中空调系统卫生要求

集中空调系统的基本卫生要求:1)冷却水、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2)

空调送风中不得检出致病菌,并且细菌、真菌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符合卫生要求;

3)空调管道积尘量及细菌真菌总数符合卫生要求;4)严禁间接从空调机房、楼道等吸取新风;5)经营者健全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清洁工作。

十一、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为预防通过空调系统传播的空气性传染病,应按照卫生行

政部门的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发现空气传播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当立即关

闭所涉及区域的空调系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并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十二、集中式空调系统污染后可能引起的疾病?

集中空调系统污染引起的疾病主要有三类:1)呼吸道感染,如军团菌病;2)过敏症,如加湿器热、哮喘;3)不良建筑物综合征。

十三、家用分体空调器的卫生维护

目前,我国尚未制订家用分体空调的卫生要求。但可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在使用空调期间应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同时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必要的卫生维护。在维护时应根据使用时间长短、滤网的污染程度和家中是否有过患病较重的传染病人,原则做到有疫情消毒无疫情清洗。一般清洁用自来水即可,如使用空调清洁剂应用水冲净。选用空调清洁剂时应看说明和使用方法,避免对人体产生危害。

十四、国家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哪些规定?

国家提倡1)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2)运营出租车、公共电汽车、封闭式空调

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禁止吸烟;3)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禁止吸烟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十五、公众如何判断公共场所是否达到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这是公共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责任。作为一个消费者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1)在场所的明显位置应悬挂卫生许可证;(2)供公众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干净清洁、无污垢;

(3)场所内空气清新、无异味;(4)场所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穿戴整洁;

(5)美容场所不提供纹身、整容、整形等医疗美容服务。

十六、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来源都有哪些?

(一)室外来源:1、大气:SO

2、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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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气、烟雾、油雾、氨、硫化氢、花粉等;

2、房基地:氡及其子体等;

3、集中空调系统的冷却水:军团菌等;

4、人为带进室内:如苯、铅、石棉等;

5、从邻居家传来:急性CO中毒。(二)室内来源:1、有人体排出:如CO

2

、水蒸汽以及一些氨类化合物等内源性气态物质; 2、有室内进行的燃烧或加热而生成:如可吸入颗粒物,苯并(a)芘等;3、从室内各种用品中释放而出:如苯、甲醛;4、室内生物性污染:常见的有细菌、病毒等,如流感病毒、结核杆菌、链球菌;5、家用电器的电磁辐射:电视机、组合音响、微波炉、电热毯等; 6、光电反应产物:如紫外线灯照射产生臭氧等。(二)物体表面消毒

1、楼层走道、电梯和楼梯可不进行空气消毒,只进行物体表面消毒。

2、若只对地面、墙壁、电梯表面进行消毒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为500~1000 mg/L的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氯为1000~2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泥土墙吸液量为150~300mL/m2,水泥墙、木板墙、石灰墙为100mL/m2。对上

述各种墙壁的喷洒消毒剂溶液不宜超过其吸液量。地面消毒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喷药量为 200~300mL/m2,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以上消毒处理,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3、在疾病流行期间,流行区公共场所应尽可能的通风换气,应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风。可对整个供风设备和送风管路用有效氯为500~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三)门把、扶手、按钮等公众接触物品消毒

可用0.5%过氧乙酸或含500 mg/L有效氯的消毒剂溶液擦拭。

(四)交通工具消毒

每天在车内无人时进行二次以上清洁消毒,车厢门把手、扶手、座位等物体表面可用0.5%过氧乙酸溶液或含500 mg/L有效氯的消毒剂溶液擦拭;空气消毒可用2%过氧乙酸溶液(8mL/m3)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1小时,再开启门窗通风换气至无刺激性气味。

(五)空调系统消毒

空调系统在运行前,必须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重点部位是初效、中效过滤器、存水部位、热交换器表面及室内送、回风口。

1、必须确保空调通风系统进风采气口吸入新鲜清洁的室外空气;

2、空调通风的机房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必须定期清洗、更换空调机组内的过滤器与进回风过滤网,在疫情流行期间应保证每周至少清洗或更换一次,疫情过后每月至少清洗或更换一次;

4、须定期冲洗空调机组内的加热盘管、冷却盘管,在疫情流行期间应保证每周至少冲洗一次,疫情过后每月至少冲洗一次;

5、对空调机组内的凝结水盘、喷淋室水槽,以及有积水的箱底,在疫情流行期至少每天冲洗一次,疫情过后至少每周冲洗一次;

6、对风机盘管在疫情流行期至少每周喷雾消毒一次,疫情过后至少每月喷雾消毒一次。

7、对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杀菌必须在新风口和排风口关闭的条件下,熏蒸消毒至少6小时,然后打开新风口、排风口,再运行至少6小时。

(1)疫情期间,集中式全空调系统必须按最大新风量运行;

(2)不设新风的空调系统,必须加强自然通风,以保证室内新风量,否则空调系统应停用;

(3)空调房间可以用屏蔽式紫外线循环风消毒器、静电空气自净器等设施进行辅助消毒。

(六)工作人员手的消毒

手的清洁与消毒是切断接触、传播的重要措施。一般情况下,只需要用肥皂或洗手液搓手后用流动水冲洗干净即可。

(七)食具的消毒

餐具消毒方法很多,主要分为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两大类。

1、煮沸消毒:把餐饮具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2分钟以上。

2、蒸气消毒:把餐饮具物品放入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oC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做好,否则将影响消毒效果。

3、干热消毒:通常采用远红外或电烤消毒箱等,一般控制温度为120oC作用15~ 20分钟。

4、化学消毒:不具备热力消毒的单位或不能使用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可采用化学消毒法。用250 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20~30分钟,或用250 mg/L二氧化氯消毒液浸泡15~30分钟。这是最常用的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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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培训资料 一个人身体上的细菌数超过全中国的人口数。用过水龙头后,接触部位皮肤上每平方厘米可以有35,000个细菌办公场所的桌面上,每 平方英寸面积的细菌可以超过3,000个。 一些病毒可以在干燥光滑物体表面存活20分钟以上。一些病毒可 以飞沫形式在空气中传播。诸如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等可以在门把手、电脑键盘和桌子表面等存活2小时以上。许多细菌每20分钟就可以繁殖一代。中午12点三明治上的5个细菌,在适宜的环境下,到当天晚上7点,可以增殖到1千万个,三天后若无细菌死亡,则其可以布满整个地球。 在纷繁的医疗、护理工作中,许多工作都是由手完成的,因此医务人员手上各种细菌的数量往往比其他人群多,手的微生物污染情况相当严重。医院感染大部分为接触性传染,医护人员的手为病原菌重要的传播媒介,由医护人员的手传播细菌而造成的医院感染约占30%洗手是解决医护人员手污染、预防和控制病原菌传播、降低医院感染 率的重要手段。 您会正确洗手吗? 洗手看似简单,却大有学问。许多人在洗手 时,只是简单快速的搓洗一下手心、手背,就以为 已经完成任务,而右图所示的阴影部分往往会被遗 漏。 正确的洗手应遵循以下步骤: 如果您使用流动水+皂液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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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保证我们生产的食品安全的基础一食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 二食品生产必须遵守的安全、卫生事项 ?消费者能够放心食用的食品 –因为安全所以放心 –能够吃得有滋有味 ?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食品安全第一,以质量求生存 三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危害有那些呢?生物危害、化学危害、物理危害 1、生物危害 微生物污染: 主要有细菌及其毒素、霉菌及其毒素。细菌污染是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重要污染源之一。 几种常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均、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 分布:天然存在于哺乳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肠道内,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中不存在沙门氏菌,但如果环境受污染或捕捞后受污染,沙门氏菌会进入海产品内。 症状为:引起恶心、呕吐、腹部痉挛、发烧。 控制方法:充分加热产品杀菌;将产品贮存于4 °C(40 °F)温度下冷藏抑制沙门氏菌生长;防止加热杀菌后交叉污染;禁止病人和沙门氏菌携带者进入食品加工间。 ●大肠杆菌 主要致病种类: 肠道致病性大肠埃希氏菌(感染型)、产肠毒素性大肠埃希氏菌(毒素型)、肠道侵袭性大肠埃希氏菌(感染型)、肠道出血性大肠埃希氏菌(毒素型) 分布:天然存在于动物粪便中(厕所卫生间)。 症状为:腹部痉挛、水性或血性腹泻、发烧、恶心和呕吐。 染病剂量:几个至上百万个 控制方法:充分加热杀菌;在4°C(40°F)以下冷藏产品;防止烹调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禁止有病人员加工食品(腹泻)。 ●金黄色葡萄球菌 分布:广泛存在于空气中,体表及伤口感染处。 症状为:食物中毒。 预防措施:减少食品的暴露时间,特别避免是加热后的半成品积压;控制加工车间的温度;要求食品操作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调离皮肤有创伤的加工人员。 ●志贺氏菌 症状为:腹泻、发烧、腹部痉挛和严重脱水。 预防措施:消除人类粪便对水源的污染;改进加工人员个人卫生;禁止病人和志贺氏菌携带者进入食品加工场所。 ●虫害:虫害的污染:如苍蝇、蚊子及其它飞虫和老鼠等啮齿类动物。 a.切断所有可能的入口是最有效的防鼠措施。 b.清除啮齿类动物的栖息地 c.断绝啮齿类动物的食物来源 2、化学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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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二、患有哪些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为什么要定期体检? 早期发现可防止通过公共场所公共用品和室内空气传播疾病,保护从业人员和顾客的健康 四、消毒液的配比浓度是多少? 84消毒液有一定的刺激性与腐蚀性,必须稀释以后才能使用。一般稀释浓度为2‰~5‰,即1000毫升水里面放2~5毫升84消毒液。浸泡时间为10~30分钟。被消毒物品应该全部浸没在水中,消毒以后应该用清水冲洗干净后才能使用。盛消毒液的容器必须加盖盖好,否则达不到消毒的效果。 五、客房内客人用过的茶杯为什么要消毒? 1、防止肠道传染病通过茶杯传播。 2、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3、因为使用的人太多,不消毒的话很容易传染疾病。 六、茶杯如何进行消毒? 1.机械消毒 一般应用肥皂刷洗,流水冲净,可消除手上绝大部分甚至全部细菌,使用多层口罩可防止病原体自呼吸道排出或侵入。应用通风装置过滤器可使手术室、实验室及隔离病室的空气,保护无菌状态。 2.热力消毒 包括火烧、煮沸、流动蒸气、高热蒸气、干热灭菌等。能使病原体蛋白凝固变性,失去正常代谢机能。 (1)火烧 凡经济价值小的污染物,金属器械和尸体等均可用此法。简便经济、效果稳定。 (2)煮沸 耐煮物品及一般金属器械均用本法,100℃1~2分钟即完成消毒,但芽胞则须较长时间。炭疽杆菌芽胞须煮沸30分钟,破伤风芽胞需3小时,肉毒杆菌芽胞需6小时。金属器械消毒,加1~2%碳酸钠或0.5%软肥皂等碱性剂,可溶解脂肪,增强杀菌力。棉织物加1%肥皂水15l/kg,有消毒去污之功效。物品煮沸消毒时,不可超过容积3/4,应浸于水面下。注意留空隙,以利对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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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生物、方法、充分、快速、保持、需要、重点、监督、教育、宣传、加强、提高 手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一、洗手指征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指征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三)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四)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五)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等污染后。 二、洗手的方法 (一)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二)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三)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 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见图A.1。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2。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见图A.3。

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4。 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5。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6。 (四)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三、手消毒的指征 (一)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二)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伤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感染性疾病科病房等重点部门前后。 (三)接触被传染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四)双手直接为传染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五)需要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手卫生指征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 (二)摘手套后(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三)进行侵袭性操作前,不论是否戴手套。 (四)接触体液或排泄物、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敷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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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一、术语和定义 二、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 三、洗手的方法 四、手卫生注意事项 五、洗手与手消毒设施 六、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①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的指征 ②“先洗手,后卫生手消毒”的指征 ③正确干手 七、洗手与卫生手消毒遵循的原则 八、手卫生效果的监测 九、提高手卫生依从性的技巧

手卫生知识培训(第一期) 培训时间:___________ 培训地点:____________ 一、术语和定义 ①洗手依从性:指医务人员能够按照洗手(手消毒)的指征坚持必要的洗手次数,并且洗手的步骤、时间和范围都符合规定。依从性也称顺从性、顺应性,指医生按规定进行洗手。 ②手卫生: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③洗手: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④卫生手消毒: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搓揉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⑤速干手消毒剂:指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消毒剂。包括水剂、凝胶和泡沫型。以减少手部细菌的消毒剂。 ⑥常居菌:也称固有性细菌,能从大部分人的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这种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的寄居者,不易被机械的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属等。 ⑦暂居菌:寄居在皮肤表面,常规洗手容易被清洁的

二、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 ①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的手 卫生设施。 ②定期开展手卫生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正确的 手卫生知识和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和手消毒效果。 ③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医 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 三、洗手的方法(七步洗手法) ①洗手掌流水湿润双手,涂抹洗手液(或肥皂),掌 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②洗背侧指缝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③洗掌侧指缝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 ④洗指背弯曲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 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⑤洗拇指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 行; ⑥洗指尖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合拢在另一手掌心 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最新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健康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病概论 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1、什么是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指人们在从事行业和工作活动中,保持符合保护健康、防止疾病所必须的情况、状况以及达到这种状态所实施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职业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 职业危害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受不良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的影响,给劳动者带来危险和伤害,其中包括事故和疾病等多种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3、什么叫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什么叫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规定并正式公布的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等因素引起的疾病。2002年国家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重新颁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类115种 5、职业病的特点: ⑴病因明确: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 这些人为因素被控制消除, 即可防止疾病发生; ⑵病因可测: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可以检测, 过量接触才得病; ⑶群体性:接触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常集体发病; ⑷多无特效药:早发现,易恢复,晚发现,疗效差。 6、如何发现职业病 最有效是做职业性体检 就业前体检 : 发现职业禁忌症 在岗体检: 早发现可疑职业病、禁忌症 离岗体检: 证明在职期间有无得职业病或损害 7、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呼吸道(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 皮肤(有些毒物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 消化道(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培训资料 总论部分 一、公共场所的定义 公共场所是指在自然或人工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公众生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需要,由人工建成的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封闭式和开放式的公共建筑设施,供公众进行学习、工作、旅游、度假、娱乐、交际等活动的临时性生活环境。 二、公共场所的特点 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污染;健康和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甚至流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三、国家对公共场所实施依法监管 为创造良好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国务院1987年4月1日颁布施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全文共五章十九条,分为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是我国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为了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务院于2006年3月1日颁布实施了《艾滋病防治条例》。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规定:1.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2.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3.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四、公共场所中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项目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公共场所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1.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2.水质;3.采光、照明;4.噪音;5.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五、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报告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报告范围是: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4.意外事故所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他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六、公共场所经营者资质要求 按照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方能经营。经营者应严格按照卫生许可的项目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卫生管理负全面责任。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设立卫生管理小组,有分管领导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对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督促落实。 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检查本单位的卫生状况,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卫生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及顾客反映的卫生问题督促整改,并记录在案。 八、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各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经理、迎宾、服务员、技师、清洁员、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按照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患病人员必须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不戴首饰、不留长指甲,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前后洗手消毒。为顾客服务时严禁吸烟、吃食物。 九、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要求 各类公共场所外环境应干净整洁。室内环境整洁、空气清洁,微小气候、空气质量、水质、噪音和通风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室内无蛛网、挂尘,门、窗无积尘,地面无垃圾和卫生死角。更衣室、卫生间地面清洁,无异味、积水,无积尘和霉斑。垃圾桶外观干净,有明显标识、密闭加盖并及时清除废弃物。采用分体式空调机的包房应安装向室内送风的送风扇。空调的新风口过滤网、回风口过滤网、机械通风装置、电风扇定期清洁,保持无积尘。 十、公共用品保洁卫生要求 不同公共场所已消毒的各类公共用品用具,应按照不同类别分类、分柜、分层存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保洁柜上有明显标识,专柜专用,柜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杂物。 游泳场所 一、用语含义 游泳场所,是指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后,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系统。 浸脚消毒池,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强制淋浴,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身体清洗而在通道上设置的淋浴装置。 二、场所卫生要求 (一)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1.人工建造游泳场所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2.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墙壁及内顶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更衣室应配备与设计接待量相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并设置流动水洗手及消毒设施。 3.淋浴室与浸脚消毒池之间应当设置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淋浴室每20~3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地面应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设有给排水设施。 4.为顾客提供饮具的应设置饮具专用消毒间。 5.淋浴室通往游泳池通道上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米,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厘米。 6.游泳池应当具有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设计参数应能满足水质处理的要求。 7.游泳场所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 8.卫生间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应有独立的排风设施。 (二)水质 游泳池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提供的饮水设施设备及饮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三、卫生操作要求 (一)人工游泳场所应当制订以下操作规程: 1.池水循环、净化、补充、消毒操作规程; 2.浸脚消毒池水更换消毒操作规程; 3.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程; 5.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维护、污水处理排放等操作规程。 (二)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游泳场所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消毒药剂、消毒设施、饮水设备、急救物品及设施、池水循环净化设备等各类用品用具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三)公共用品用具储藏 库房应存放一定数量的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药剂、急救物品与设施等,物品应分类存放,标记明显。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消毒药剂和急救药物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专间或专柜存放且密闭上锁,并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按药品有效期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四)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游泳场所提供游泳者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包括拖鞋、茶具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后的饮用具应存放于保洁柜。 (五)人工游泳池水净化消毒 1.经净化消毒的游泳池水质应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它消毒方法消毒时,还应辅助氯消毒。 2.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0.3~0.5毫克/升。 3.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应当每4小时更换一次。 4.游泳池水循环过滤净化设备每日应进行反冲洗,反冲洗水应排入下水道。 5.池水水质消毒液投入口位置应设置在游泳池水水质净化过滤装置出水口与游泳池给水口之间。 (六)游泳场所消毒

餐饮业卫生知识培训内容

餐饮业卫生知识培训内容 食品的采购、贮存的卫生要求(采购和库房管理注意) 一要问清货物来源,不要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及死因不明的禽、畜。 二是注意食品卫生质量,不要采购不新鲜、变质、生虫、有毒、有害或过期食品。三要对定型包装食品索取检验合格证,看商标标志,不要采购无证明和商标标志,项目不全的食品。(注意索证) 从外地购进食品应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标明哪些标识? 必须在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上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 贮存食品应做到那"四防"? 防尘、防蝇、防鼠、防潮(防霉或防腐) 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注意食品登记,特别注意登记仓库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同类食品先进先出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1、有效遏制鼠类、蚊、蝇、昆虫的最根本是做好环境卫生,包括合适的垃圾贮存和运出制度。同时要避免在企业内有昆虫孳生地、鼠类孳生的窝穴。并有能防止昆虫鼠类的措施。纱门纱窗、防鼠网等。 食品的加工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要做到生熟分开? 有三个方面:一是生、熟食品制售者应分工;二是盛装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三生熟食品不能存放在同一库房或冰箱内。 厨房的要求: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饮食建筑设计规范〉中餐厨比要求是1:1.1) 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地面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手卫生知识培训资料(知识材料)

手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一、洗手指征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指征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三)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四)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五)当医务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等污染后。 二、洗手的方法 (一)在流动水下,使双手充分淋湿。 (二)取适量肥皂(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三)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 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见图A.1。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2。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见图A.3。 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4。 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5。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见图A.6。 (四)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三、手消毒的指征 (一)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二)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伤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感染性疾病科病房等重点部门前后。 (三)接触被传染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四)双手直接为传染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五)需要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四、手卫生指征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 (二)摘手套后(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三)进行侵袭性操作前,不论是否戴手套。 (四)接触体液或排泄物、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敷料之后。 (五)护理患者从污染部位移到清洁部位时。 (六)接触患者周围的物品(医疗设备)之后。 五、手卫生的注意事项 (一)对于部分酒精不能杀灭的病原体,应采用流动水洗手做为手卫生的方法。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doc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一部分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异性疾病,这是一种需要赔偿的疾病,因此有的国家称之为需要赔偿的疾病。职业病具有法定性,即职业病范围和处理办法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发现职业病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病人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和赔偿。 有些疾病虽然与职业有关,但职业有害因素不是该病的直接原因,而是致该病发生的诸多因素之一,例如:搬运工的腰酸背痛,精细作业工人的视力低下,高温作业工人的高血压等。这些疾病称为职业性多发病,又称为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但不属于法定职业病的范围。2002年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10大类115种职业,我市常见的有:正乙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中毒性肝病、矽肺、电光性眼炎等。 第二部分职业病防治法的内容 1.哪些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不但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如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实验室)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监督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也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此外,其职业病防治活动也应遵守,参照该法执行有关规定。 2.哪些劳动者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3. 用人单位为什么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让其了解各有害因素对人的危害,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 4.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天拿 水”、“胶水”、“清洗剂”等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 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如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5.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培训材料)

目录 1. 公共场所的概念、分类及其环境特征 (2) 2. 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4) 3.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5) 4.几类公共场所的基本条件和卫生要求 (6)

一、公共场所的概念、分类及其环境特征 (一)公共场所概念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二)公共场所的分类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共有7类28种: 1、住宿、交际场所8种: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店、酒吧、茶座。 2、洗浴、美容场所3种:公共浴室(含足浴)、理发店、美容店。 3、文化、娱乐场所5种: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游乐场所3种: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文化、交流场所4种: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购物场所2种:商场(店)、书店。 7、就诊、交通场所3种: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飞机、轮船客舱、火车、客车车厢)。 (三)公共场所的环境特征

由于公共场所在一定的空间接纳和聚集的人群数量比较大,人群流动和交换比较快,且进出公共场所的人群组成比较复杂,不仅仅文化程度不同,而且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也有很大差别,其环境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人群密集,流动性大,以混杂各种污染源,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 2、设备及物品供人群重复使用,易造成沾污和疾病的传播。 3、从业人员的卫生水平低,卫生制度不健全。 4、建筑和布局不合理。 这些环境特征不仅影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一般人群的身心健康。因此,做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对预防和控制疾病,保护盒增进健康有重要作用。

手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我们为何要洗手? 一个人身体上的细菌数超过全中国的人口数。用过水龙头后,接触部位皮肤上每平方厘米可以有35,000个细菌办公场所的桌面上,每平方英寸面积的细菌可以超过3,000个。 一些病毒可以在干燥光滑物体表面存活20分钟以上。一些病毒可以飞沫形式在空气中传播。诸如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等可以在门把手、电脑键盘和桌子表面等存活2小时以上。许多细菌每20分钟就可以繁殖一代。中午12点三明治上的5个细菌,在适宜的环境下,到当天晚上7点,可以增殖到1千万个,三天后若无细菌死亡,则其可以布满整个地球。 在纷繁的医疗、护理工作中,许多工作都是由手完成的,因此医务人员手上各种细菌的数量往往比其他人群多,手的微生物污染情况相当严重。医院感染大部分为接触性传染,医护人员的手为病原菌重要的传播媒介,由医护人员的手传播细菌而造成的医院感染约占30%。洗手是解决医护人员手污染、预防和控制病原菌传播、降低医院感染率的重要手段。 您会正确洗手吗? 洗手看似简单,却大有学问。许多人在洗手时, 只是简单快速的搓洗一下手心、手背,就以为已经 完成任务,而右图所示的阴影部分往往会被遗漏。 正确的洗手应遵循以下步骤: ◆如果您使用流动水+皂液洗手: 小提示: ?图示中第2-7步即为我们常说的六步洗手法,如果加上搓洗手腕即为七

步洗手法。 ?洗手法不必拘泥于顺序,但要求每步必须做到。 ?请记住七步洗手法口诀:内、外、夹、弓、大、立、腕。 ◆如果您使用快速手消毒剂: 非触摸式水龙头请用肘或感应开关水龙头,如为触摸式水龙头,关水龙头时,请记得冲洗水龙头,并用擦手纸巾包裹关闭开关,以避免双手洗净之后又再次污染。此外,洗手前最好脱下手表或戒指,这些部分容易藏污纳垢。擦手一定不要用公用毛巾或工作服,应使用个人专用毛巾、一次性纸巾擦干或用干手器烘干。万一身边缺乏毛巾或纸巾,又没有干手器,自动“风干”也不错。 何时应该洗手 ◆《WHO医疗活动中手卫生指南(2005年最新版)》中手卫生的指征: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 2、摘手套后; 3、不论是否戴手套,进行侵袭性操作前; 4、接触体液或排泄物、粘膜、非完整皮肤或伤口敷料后; 5、护理病人从污染部位移到清洁部位时; 6、接触紧邻病人的物品后(包括医疗设备)。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2009年)》中手卫生的指征: 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2016东营市第一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培训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个人卫生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的身体健康检查。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取得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健康检查的“五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4、为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从业人员应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工作中途离开岗位再上岗,休息后再次返回岗位必须坚持洗净手再工作的原则。 5、食品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从业人员发生原因不明腹泻,发烧,咳嗽和皮肤伤口感染时,必须立即去医院就医,病愈后方可上班,不能边上班边看病。 7、食品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洗,并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非工作场所。 8、食品从业人员开始工作前必须坚持洗手消毒。 二.食品包装及容器卫生 1、食品的容器要用国家允许的材料制成,并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无毒无害。 2、罐头食品必须封口严密,罐体清洁干净,无锈斑,无破损,无胖听。 3、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

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等。 4、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三.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设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7、烹饪后至食用前的食品放置时间需要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8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在温度低于60度,高于8度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食品,需要再一次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前还需要确认食品未变质。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鲜乳,酸乳,奶油应置于2-8度的冷库中保存。 9、食品贮存库房应有机械通风设施,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

手卫生知识培训

1.何谓常居菌? 答:常居菌是指能从大部分人体皮肤上分离出来的微生物,是皮肤上持久的固有寄居菌,不易被机械的摩擦清除。如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棒状杆菌类、丙酸菌属、不动杆菌等。常居菌一般情况下不致病。 2.何谓暂居菌? 答:暂居菌是指寄居在皮肤表层,常规洗手容易被清除的微生物。直接接触患者或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可获得,可随时通过手传播,与医院感染密切相关。 3.何谓手卫生? 答:手卫生为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4.手卫生能降低医院感染吗? 答:手卫生能有效降低医院感染。因为经手接触传播,是病原微生物在医患之间的主要传播途径。不良的手部卫生是引起医源性感染、促使耐药菌传播、导致医院感染暴发的主要因素。手卫生措施是标准预防的重要措施之一,是保证患者获得高质量医疗保健的一项基本措施。清洁的手能预防疾病,挽救生命。 5.手卫生能去除手部常居菌与暂居菌吗?

答:不同的手卫生方法去除手部微生物的效果有所不同: (1)洗手:通过使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能去除手部皮肤污垢和部分暂居菌。 (2)卫生手消毒:通过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能减少手部暂居菌。 (3)外科手消毒:通过使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剂,能清除或杀灭手部暂居菌,并减少常居菌。 6.医疗机构应具备哪些手卫生设施? 答:医疗机构应具备用于洗手与手消毒的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手消毒剂等。 7.在什么情况下应选择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答:执行手卫生时,选择洗手或卫生手消毒应遵循的原则是: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选择使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应首选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8.医务人员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应执行手卫生?

电力企业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范围 我国卫生部规定的职业病共分为九大类: 1.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 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钒及其化合 物中毒;(8)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 (9)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砷化氢);(10)砷化氢中毒; (11) 氯气中毒;(12)硫化氢中毒;(13)光气中毒;(14)氨中毒; (15) 氮氧化合物中毒;(16)一氧化碳中毒;(17)二硫化碳中毒; (18) 硫化氢中毒(19)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铅中毒;(20)工业性氟病; (21)氰及腈类化合中毒;(22)四乙基铅中毒;(23)有机锡中毒; (24)羰基镍中毒;(25)苯中毒;(26)甲苯中毒;(27)二甲苯 中毒;(28)正乙烷中毒;(29)汽油中毒;(30)有机氯聚合物单 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1)二氯乙烷中毒;(32)四氯化碳中毒; (33)氯乙烯中毒;(34)三氯乙烯中毒;(35)氯丙烯中毒;(36) 氯丁二烯中毒;(37)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 中毒;(38)三硝基甲苯中毒;(39)甲醇中毒;(40)酚中毒;(41) 五氯酚中毒;(42)甲醛中毒;(43)硫酸二甲酯中毒;(44)丙稀

酰胺中毒;(45)有机磷农药中毒;(46)溴甲烷中毒;(49)拟除 虫菊脂类农药中毒;(50)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 原则》可以诊断的中毒性肝病;(51)根据《职业急性中毒诊断标准 及自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急性中毒。 2. 尘肺(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 工尘肺;(12)铸工尘肺。 射病、慢性外照射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烧伤)。4.职 业性传染病 (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5. 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 电光性皮炎;(4)黑皮病;(5)座疮;(6)溃疡;(7)根据《职 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 6. 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烧伤;(2)电光性眼炎;(3) 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 7. 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1)噪声聋;(2)铬鼻 病 & 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 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导 致的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4) 炭黑尘肺;(5)石棉肺;(6)石棉肺; (6)滑石尘肺;(7) 水泥 尘肺;(8)云毒尘肺;(9)陶工尘肺; (10)铅尘肺;(11) 电焊 3.物理因素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3)咼原病; (4)航空病;(5)局部振动病;(6) 放射性疾病(急性外照射放

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食品类 一. 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分为哪几种? (1)预防性卫生监督:对新、改、扩建单位选址、设计、验收进行审核、审查。 (2)卫生许可监督:在办理卫生许可证时实施的对加工经营条件的审查。 (3)日常卫生监督:根据量化分级评定的等级,依法确定的频次进行的监督检查。其中A级单位每年2次,B级单位每年6次,C级单位每年10次。 (4)专项卫生监督:根据政府和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安排开展的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举报线索或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调查工作。 二. 如何办理卫生许可证、管理卫生许可证? 办证:首先由经营单位向卫生局申请,并如实提供必要的材料,材料内容如下: (1)申请书(卫生监督所提供样本), (2)单位名称核准证明(工商部门出具), (3)业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加工经营场所平面图, (6)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制度,

(7)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8)加工经营场所超200㎡,提交消防安全证明(公安局消防科出具), (9)现场审查材料(由卫生监督员制作)。 其次由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申报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经营场所的检查依据《餐饮单位审查量化评分表》内容进行(评分表详见第3问附表),审查合格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管理:卫生许可证是办理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是业主重要的合法经营证明,从此登记业主(法人)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须妥善管理: (1)卫生许可证悬挂醒目处(亮证)。 (2)卫生许可证不得转让、出借(租)、倒卖、涂改。 (3)有效期四年,每年校验一次,到期前60日内续营者重新申办。(4)有效期满未延续及停业单位由办证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5)单位名称、生产工艺、主要设施、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变动、改扩建场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6)地址、许可范围变动需重新办证。 (7)对限期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者,吊销原卫生许可证。 三. 什么是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企业单位有何影响?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我国推行的通过食品安全危险性评估,确认企业信誉等级的制度。旨在构建监督机构依法行政,消费者参与的企业公开、公平、公正的诚信机制(主要内容详见附表)。此项工作是卫生

为什么要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为什么要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 防治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3、有利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4、 有利于职工自我防护。 酒钢职工职业卫生培训目录 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二、国家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要求·三、酒钢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四、急救知识介绍 关于考试的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等要求企业必须对所有管理者和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考试,试卷要作为职业卫生档案的一部分保存; 2、考试题的难易程度和试题类型已经考虑到了被考者的实际情况; 3、考试结果要保存到劳研所职业卫生档案室,成绩不合格者需要补考; 4、考试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 一、职业卫生法规和基本概念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法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 ·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标准等。 1、职业卫生: 是指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2.1 粉尘:矽尘、煤尘等;2.2 化学毒物:CO、苯、铅、铬等。 2.3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异常气压、电离辐射等; 2.4 生物因素:炭疽杆菌(皮毛)等。 3、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定职业病:动态、各国有差异。 广义职业病:法定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学术概念) 4、职业病的种类: ·我国卫生部、劳动保险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名单,分10类共115种。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5、工作有关疾病:工作有关疾病也叫职业多发病,是指劳动者工作环境和劳动过程中虽然有职业有害因素的存在,劳动者所患疾病与工作也有一定关系,但是职业有害因素不是导致疾病的唯一原因,而是该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多种因素之一,或者是使潜在疾病显露或加重的一个因素。 ·工作有关疾病不是职业病,它与职业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在发病原因方面,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病原因大多不甚清楚,职业有害因素是引起疾病的多种原因之一,不是唯一原因,而职业病是由职业有害因素直接引起,发病原因明确。 ·在诊断机构方面,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包括医院、门诊部、卫生院、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所有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承担,这种医疗机构必须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只有一部分医疗机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在诊断医师方面,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相关的执业医师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承担;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一名执业医师单独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三名以上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只有一部分执业医师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在诊断依据方面,职业病的诊断必须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而工作有关疾病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标准。 ·在疾病性质方面,职业相关疾病是一种“普通”疾病,而职业病是“特殊”疾病。 ·在待遇方面,工作有关疾病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其要求赔偿的诉讼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以及用人单位的赔偿。 6、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6.1 方针:目前,国家职业卫生工作遵循“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两为”方针。 6.2 原则:在业务管理上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6.3 三个层面,即: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②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③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 7、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 8、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8. 1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8.2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8.3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8. 4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 9、职业病的发病规律: 9.1 职业病由生产中的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故病因明确。 9.2 危害因素通过各种方式接触,作用于人体到达目标器官(靶器官),在一定剂量(强度)范围,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其严重程度呈剂量(强度)━效应关系。 9.3 不同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各不相同,因此职业病的临床表现十分复杂,可涉及全身各主要器官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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