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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调查研究分析报告

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调查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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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调查研究报告

一、基本情况

1、学前教育普及情况。截止到20013年底,铁岭市学前三年幼儿43971人,在园幼儿41884人,入园率95.25%,比2001年提高了12.75个百分点,其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100%,较好地实现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

2、园所建设情况。铁岭市共有学前教育机构572处,其中政府办园46处,教育办12处,企事业单位办园9处,村委会办园280处,公民个人办园208处,其它形式办园17处。397处准予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中,省十佳幼儿园4处,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16处,市十佳幼儿园20处,市级一类幼儿园46处。

3、队伍建设情况。铁岭市现有幼儿园园长、教师2777人,农村幼儿园园长、教师1984人。其中,农村非公办园长、教师1749人,占总数的63%。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1147人,占总数的41.3%;30-40岁的1057人,占38.1%;4 0-50岁的507人,占18.3%;50岁以上的66人,占2.4%。其中农村,30岁以下的676人,占农村教师总数的34.1%;30-40岁的811人,占40.9%;40-50

岁的436人,占22%;50岁以上的61人,占3.1%。从学历结构看,中专学历者1477人,占53.2%;专科及以上学历者1013人,占36.5%;专业学历达标率为7 5.3%。其中农村,中专学历者1258人,占农村教师总数的63.4%;专科及以上学历者449人,占22.6%;专业学历达标率为72.4%。专业学历达标率为75.3%。其中农村,中专学历者1258人,占农村教师总数的63.4%;专科及以上学历者4 49人,占22.6%;专业学历达标率为72.4%。4、经费投入情况。2006年,全市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为8996.65万元,其中城区学前教育经费投入4634.20万元,占总投入的44.23%;农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5843.71万元,占55.77%。各级财政投入2882.13万元,占学前教育经费总投入32.04%;公民个人投入2265.24万元,占25.18%;其他社会力量投入3849.28万元,占42.79%。

(一)建设情况

多年来,铁岭市各级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2 001年,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到2005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2002年,市府办转发了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学前

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2004年,市委、市政府确定把包括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在内的“援助农村教育计划”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把农村幼儿园建设列入了创建小康文明村的重要指标。自2005年起,铁岭市将学前教育工作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立项督查。2008年初,新任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任期内“实现包括学前三年教育在内12年免费教育”的目标,铁岭市学前教育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二)办园行为日趋规范

1、坚持依法治教,常规管理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时拟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文件和政策;二是扎实开展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工作;三是狠抓幼儿园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完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托幼园所管理,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县区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自2004年起,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了对县区党政领导承担教育责任情况的年度综合督导评估制度,其中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与筹措、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等列入了督导的重要内容。二是将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到教育督政范畴。2003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下发了《铁岭市乡级政府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分期分批对各乡镇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三是对县域学前教育工作进行诊断性评估。2004年铁岭市启动了县域学前教育工作诊断性评估,每年选定1个县区、抽取部分乡镇(街道)及其幼儿园进行评估,总结学前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制约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开展了“十佳幼儿园”评选活动。2006,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启动了铁岭市十佳幼儿园评选活动。五是对幼儿园进行评估定类。自2003年起,市教育局每年都会同市物价局、财政局在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中开展评估定类工作。

3、实施“三动”发展模式,推动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结网互动,优势拉动,整体推动”的“三动”学前教育发展模式是铁岭市经过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形成的,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从2003年开始,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基层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的创造性实践,其内涵不断丰富,外延得到拓展,实现了以城带乡、城乡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发展、共同提高。“三动”发展模式自实施以来,全市共举办示范性幼儿园开放活动482次,受益人数达17564余人;开展送教下乡活动400多次,受益人数达14000余人;示范性幼儿园向结对的农村幼儿园捐赠各类玩具、图书等保育教育设施价值110余万元,城乡幼儿园实现了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的共享。

(三)办园条件明显改善

一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高标准的示范性幼儿园。自1991年至今,铁岭市各级政府共投入近亿元资金,建成了4所省级十佳幼儿园、16所省级实验示范幼儿园、3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如利津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筹资1500多万元创办了两所实验幼儿园,并分别于2003、2005年被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十佳幼儿园”。二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另一方面吸纳非财政性资金按市场经济规律投入学前教育。2004年,市财政核拨450万元专款扶持6个贫困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从2005至2007年,区政府每年拨出50万元专款用于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垦利县将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和学区中心幼儿园建设确定为2005年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核拨60万元专款用于扶持和奖励;利津县陈庄镇根据适龄幼儿人数、村庄距离等因素规划建设了9处学区中心幼儿园。三是吸纳社会资金,构建多元化办园新格局。铁岭市多方融资近2000万元办起了十几所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民办幼儿园,形成了国有公办、国有民办、民办公助、公民自主办园的多元化投资方式和管理模式。

(四)幼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待遇地位逐步提高

一是建立了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切实加强园长和教师队伍管理。铁岭市制定印发了《铁岭市幼儿园园长、教师考核意见》和《铁岭市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审定暂行办法》,严格考核和资格认定,统一建档管理,做到了持证上岗。部分县区在新增教师的配备上实行了考选办法,为幼教师资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提高幼教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铁岭市启动了名园长、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设立园长、教师培训经费,每年选派部分优秀园长、

骨干教师到高等师范院校接受高层次培训,培训费由市财政承担。截至目前,近500名幼教行政干部、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先后在华师大、山师大接受了高层次的专业培训。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对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注重园本培训和参与式培训,扩大培训面,强化教师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提高了培训效果。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幼儿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工资上收到县统一管理。农村幼儿教师工资采取县区、乡镇统筹一部分、收费解决一部分、主办单位补助一部分的办法解决。

(五)保教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幼儿园积极参与或承担了教育部“十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与教师专业成长行动研究”、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十一五”重点课题“创设与教育相适宜的环境”等以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项目等。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建立了“学前教育专栏”,开通了“东营园本研究项目博客”,为广大幼教工作者及时获取国内外学前教育前沿信息、实现同行间交流和研讨提供平台。二是创设宽松环境,支持幼儿园自主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园本化课程;充分尊重幼儿的人格与权利,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了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注重课程改革及实验研究的过程性和实效性,使科研成果尽快产生教育效应,推进了幼儿园素质教育的实施;每年举行几项辐射面广、影响力大的幼儿教育活动,如园长《纲要》论坛、《纲要》例说征集评选、幼儿园素质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学前教育论坛等。三是提供专业支持,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定期组织的幼儿教师教学能手、优质课和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促进了教师驾驭课堂、反思等综合能力的提高,带动了保教质量的提高。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个别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学前教育法规政策有待完善

近年来,铁岭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仍有个别县区、乡镇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社会公益性、福利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理解国家发展学前教育坚持“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政府承担学前

教育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没有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更有甚者,直接将幼儿园推向市场,政府不再投入,主办单位不再支持。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发展。随着社会形势和环境的变化,我国现有的学前教育法规、规章也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学前教育事业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从而造成当前学前教育领域中的许多法律关系不明确、无法可依,导致无谓的纠纷或执法障碍,阻碍了新形势下学前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经费投入缺乏保障,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

1、城区优质幼儿园数量不足,仍然存在入园难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人口急剧膨胀,学龄前儿童数量猛增。但幼儿园建设相对滞后于人口增长速度,因而带来了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好园更难的问题,国办幼儿园班额过大的现象十分突出。如市直东城区,只有2所国办幼儿园,生源爆满、班额过大。低收入家庭因无力为孩子支付高昂的费用,转而选择小规模、低层次、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这促使低层次民办幼儿园数量猛增,仅铁岭市东城就有1 8处,在园幼儿1291人。这些幼儿园普遍为租赁商业用房或是家庭开办,有的沿路设置,与酒店、商店等处所相邻,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

2、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简陋,安全隐患尤为突出。铁岭市绝大部分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完全依靠家长交费来维持园所正常的运转。因为投入没有保障,且收费偏低,办园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园舍、设施达标率较低,办园条件普遍简陋。大部分村级幼儿园只有幼儿活动室,没有必要的功能室,且大部分活动室不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面积狭小,采光、通风不良;设施配备种类不全,数量不足,常规保育教育设施寥寥无几。另外,有些乡镇、村为了减少投资,幼儿园设置数量不足,覆盖范围过大,服务半径过长,或导致家长不送孩子入园,降低入园率,或由于远距离接送幼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铁岭市现有规模小、质量效益低的混合班73处,占学前教育机构总数的12.8%。

(三)农村幼教师资队伍以非公办幼儿教师为主体,待遇地位得不到有效保障,专业水平不高

1、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不够优化。农村幼儿园一直没有经编制部门正式审批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幼儿教师队伍以农村幼儿教师并且以非公办幼儿教师为主体。铁岭市2777名幼儿教师中,有1984名农村幼儿教师,占71.4%;其中非公

办农村幼儿教师1749人,占农村幼儿教师总数的88.2%。这些非公办幼儿教师既不是公办教师,又不同于历史上的中小学民办教师,没有明确的身份,没有纳入教师序列由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而是由各地幼教管理机构建档登记予以管理,相对公办教师而言,管理不够规范。另外,农村幼儿园中的公办幼儿教师均占着中小学的编制。

2、农村幼儿教师学历层次不高。全市1636名农村幼儿教师中,1185人具备幼教专业学历,学历合格率为72.4%;其中第一学历幼教专业的304人,仅占18.6%;81.4%的农村幼儿教师或者学历不合格或者通过自学、函授等形式取得了专业学历,专业知识不够系统扎实,整体素质偏低。同时,由于农村幼儿园经费、人员配备不足,园长、教师不能及时接受继续教育,从教育理念到教育行为与素质教育的要求相距甚远,制约了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高。

3、农村幼儿教师配备数量不足。《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中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1:6~1:7。而铁岭市农村幼儿园师生比为1:24,远远高出国家规定标准。较高的师生比反映了农村幼儿教师配备严重不足,致使教师没有时间和精力研究儿童特点和教育规律,疲于应付;同时,由于一村一班一师现象的存在,也导致了大量的安全隐患,从而影响了办园效益。

4、非公办幼儿教师待遇偏低,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一是工资待遇低。铁岭市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平均月工资为691.3元, 是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1倍,还达不到教育部门要求的1.8倍。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建立。铁岭市只有利津县利津镇陈庄镇在建立农村幼儿教师退休退养和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有益尝试,其他县区、乡镇均未实行。三是大部分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未能参加职称评定。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中已评定职称的495人,仅占总人数的28.3%。

(四)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迅速,管理相对滞后,隐患较多

近年来,铁岭市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较快。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对这些幼儿园承办者的资格、办园条件、教师资格、登记注册、收费标准、办园质量与督导评估等都还缺乏有效的规范与管理;另外,一些办园者为经济利益所驱动,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或扩大班额,或克扣幼儿伙食,低薪聘用非专业、不合格的教

师和工作人员等。这些问题造成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而且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三、对策与建议

(一)健全法规,完善体制,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国家层面应该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完善管理体制,让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有法可依,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对地方学前教育发展,建议实行“政府主导、县乡统筹、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发展中至少应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布局规划好辖区内的幼儿园。对于一个县或一个乡级政府首先要做到的是,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和适龄孩子的情况以及村镇布局的情况,规划好辖区内幼儿园建设的处数和布点,确定好长远规划和近期的建设计划。二是筹资建设好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规划设计的幼儿园处数和布点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议程,采取包括财政投入、银行贷款、争取企业或个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建设起高标准的幼儿园。三是指导管理好辖区内的幼儿园。对辖区内建设好的的幼儿园,要高标准配备内部设施,选聘高素质园长和幼儿教师,并切实加强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二)加大投入,多措筹资,形成相对稳定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鼓励引导民办学前教育和扶持贫困农村学前教育。建议各级政府要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本着“奖励先进,扶持贫困”的原则,主要用于农村幼儿园危房改造、奖励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达标乡镇、乡镇中心幼儿园争创省级示范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扶持贫困农村幼儿园内部设施配套等。二是建立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的机制。用足用活有关政策,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资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资金,增强幼儿园自我滚动发展的能力。三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小康社会建设要求,建议国家将义务教育向学前三年延伸,并逐步实现免费教育。

(三)创新思路,规范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幼教师资队伍

一是核定农村幼儿园机构和教师编制。按照省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幼儿园编制标准,根据幼儿园规模、幼儿人数,由县区编制、教育部门共同核定本辖区

各幼儿园编制数。各乡镇(街道)提出编制内需求人数。二是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在岗幼儿教师,必须限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方可继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限期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调整或辞退。三是实行聘用合同制。各办园单位聘用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必须从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具备幼儿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向办园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办园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聘用申请;教育部门根据聘用条件,面向本区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受聘教师与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四是建立农村幼儿教师考核奖惩制度。按照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对于正式聘用的农村幼儿教师,由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定期对其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对于成绩突出者应予以奖励。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幼儿教育工作的农村幼儿教师,应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增加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在评先树优中的比例,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五是规定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可从两个“不低于”去考虑:即不低于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样,以便各地在确定工资标准时有所参照。六是建立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社会保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首次把探索农村幼儿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列入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职责,以及《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都为广大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社会待遇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带来了新的机遇。对于正式聘用的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要逐步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保险费可由政府、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对于年龄大、不适宜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优秀教师按照中小学民办教师的规定办理退休退养手续。七是落实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各级人事、教育部门应当设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为正式聘用的农村幼儿教师进行职称评定,并与其工资待遇挂钩,建立起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竞争激励机制。

(四)严格管理,周到服务,提高民办幼儿园的质量和水平

目前,社会力量是整个学前教育事业的主力军。从铁岭市的情况看,572处学前教育机构中,除46处政府办园外,其他均属于社会力量办园,占到全市的92%。在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力量办园的水平决定着整体学前教育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不断提高其保教质量和水平。一是要严把入口关。对新申请开办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达不到办园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二是严格审批注册。对已经开办的幼儿园,要以国家和省市标准要求,严格搞好审批注册,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切实加强对民办园的督导检查和指导服务。经常深入到民办幼儿园督导和指导其工作,真心实意的帮助其解决困难和问题,共同促进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确保每一个儿童均能享受到相对优质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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