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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商法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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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商法》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一、名词解释

1.商人:商法规范的主体。

2.商号:商人的名称。就像普通人的姓名,商号是商人对外活动时外部认识该商人的标志。商号对于商人具有人格上财产上的价值。

3.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行股份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4.有限责任公司:少人数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5.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类型。两合公司: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并存的公司类型。

6.公众公司、闭锁公司:公司股份自由流通的公司类型。闭锁公司:公司股份不对外开放的公司类型。闭锁型公司是指股东人数甚寡,且股权流通性很低的公司。

7.股东:公司的所有者。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的同时对公司享有股东权。8.董事:公司的经营者。处理公司日常的经营事务,对股东会负责,受监事监督。

9.监事:公司的监督者。传统大陆法系的监督部门,对股东会负责,对董事、

高管人员进行监督。

10.公司章程:公司的内部规范文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例如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等作出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1.资本多数决:资本多数决,又称股份多数决,是指在符合法定人数或表决权数的股东大会上,决议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的多数通过才能生效,法律则将股东大会中多数股东的意思视为公司的意思,并对少数派股东产生拘束力。12.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

13.一人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4.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15.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化的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16.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17.发起人:发起人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制订公司章程,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人。

18.自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

19.共益权:凡股东以自己的利益并兼以公司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是共益权。

20.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1.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22.单独股东权:单独股东权就是指每一单独股份均享有的权利,即只持有一股股份的股东也可单独行使的权利,如自益权、表决权等。

23.少数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

24.公司僵局: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董事之间矛盾激化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状况。

25.发行市场:是通过发行股票进行筹资活动的市场,一方面为资本的需求者提供筹集资金的渠道,另一方面为资本的供应者提供投资场所。

26.流通市场:是已发行股票进行转让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流通市场一方面为股票持有者提供随时变现的机会,另一方面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与发行市场的一次性行为不同,在流通市场上股票可以不断地进行交易。27.创业板: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

28.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29.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亦称对外会计报表,是会计主体对外提供的反映会计主体财务状况和经营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

30.公积金制度:根据1999 年颁布、2002 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1.清算中公司:清算所又称清算公司,是负责对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期货合同进行交割、对冲和结算的独立机构。清算所是随期货交易的发展以及标准化期货合同的出现而设立的清算结算结构。

32.设立中公司:设立中公司指公司发起人(或称设立人)订立设立公司的合同或协议,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公司法规的规定着手进行公司成立的各种准备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组织。

33.强制清算:当开展信用交易的投资者账户中保证金不足时,证券公司对其实施的强制措施,如卖出抵押证券、追加保证存款等。

34.短期交易收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六个月内买卖时其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35.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它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二、简答题

1.营利社团法人的内涵:

①营利性。作为商人或企业的本质特性。②社团性。与财团的区别。③法人性。与合伙企业、个人企业的区别。

2.股东权的内容:

我国公司法第4 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除该条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条文中都规定了股东的具体权利。股东权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类:(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5) 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账簿的查阅权;(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定、监事会会议决定的查阅权和复制权,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复制权;(8)优先认购新股权;(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10)权利损害救济权和股东代表诉讼权;(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其中,第(1)、(2)、(3)、(8)、(9)项为股东权中的财产权,第(4)、(5)、(6)、(7)、(10)、(11)、(12)项为股东权中的管理参与权。3.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

①定义:公司法人人格是指公司以其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资格。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 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措施。探究公司独立人格制度的价值两面性,也许我们能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找到缘由。书中曾精辟地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于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应运而生,其首推19 世纪后半期于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一案中确立的“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对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本质日本学者森木滋曾作过这样的精辟解说:“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是指对照法人制度的目的,就某一公司而言贯彻其形式的独立性被认为是违反了正义,衡平的理念,并对该公司的存在给予全面的否定,而是在承认其法人存在的同事,只就特定事案否定其法人人格的机能,讲公司与股东在法律上视为同一体。” ②特征: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作为在特定情形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修正和维护,当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被滥用打破,它作为一种事后救济手段出现,是对公司、股东与债权人一种风险的与权利的平衡,实现了“矫正的公平”。它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以承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前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虽然具有否认法人人格的功能,但它是针对具有法人人格且人格被滥用的公司。若一公司未取得合法独立人格,它就不能行使法人的权利,其行为和后果将视为无效,也就不存在债权人要求股东就公司实体行为或债务直接承担责任,也不存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因为只有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才有公司独立人格被滥用的可能。因此,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不是对法人人格独立原则的否认,而恰恰是对法人人格独立原则的恪守。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公司设立瑕疵问题。公司设立瑕疵是针对公司在设立时存在实体或程序的缺陷。对于此类公司是否具有法人人格应加以区分。(1) 公司设立不能。公司在形式上已经完成登记行为,但是因为存在公司设立无效的法定事由,如:不到法定人数、缺少公司章程或章程存在违法记载事项等,此类公司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不具有法人人格。当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致人损失时,不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而

由发起人负连带责任。(2)公司设立虽有瑕疵,但可根据某些条件或既定事实对设立瑕疵的公司的人格予以承认。当公司法人人格被滥用,就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法律效力,只适用于个案中的特定法律关系,而不具有普适性。它不是对公司法人人格的全盘否定,而是在具体个案中,公司法人人格不合目的性而需要否认其法人人格的场合。其效力不涉及该公司的其他法律关系,并且不影响该公司作为一个独立实体合法的继续存在。待公司消除股东的滥用行为后有恢复其法人机能,公司独立人格依然未法律所承认。(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是对法人人格被滥用后的一种事后规制。它通过追究法人人格滥用者的责任,对因滥用而无法在传统的法人制度框架内的合法权益者的一种救济,是对股东只负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在特定情形下的否定,使滥用公司人格者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以体现法律所要求的将利益和负担公平、合理的分配于当事人。

4.资本三原则:

①资本确定原则。②资本维持原则。③资本不变原则。

5.公司设立的方式: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6.股东会的职能及运作:

公司法在确认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同时,对一些特

定问题的讨论等也规定了一些特别的程序,主要包括:(一)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较通常的1/2 以上表决权通过的规定,扩大了利益保护的范围。(二)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三)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四)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于尚未形成会议召开方法,故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五)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六)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七)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等。无论公司章程有无规定,股东会会议的有关问题涉及上述方面的,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执行程序未作规定而章程有规定的,则可依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7.董事会的职能及运作:

一、职能: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

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二、运作: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会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其次,特种职业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特种职业如国家公务员、公证人、律师和军人等。第三,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在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主

要行使下列职权:第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第二,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职权,对业务执行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三,对外代表公司,即有代表公司参与司法诉讼的权力,签署重大协议的权力等。

8.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作为法人需要借助于自然人代表或者代理其行为,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就是通过法定程序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聘的代表或者代理公司法人行为的人。我国《公司法》未对担任董事、监事、经理应具备的积极资格条件提出要求,但在第147 条对担任上述职务的人的消极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9.股份转让及其限制:

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依照一定程序把自己的股份让与他人。受让人取得股份成为该公司股东的行为。股份转让的原则:股份转让实行自由转让的原则。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票转让方式:股票转让方式因股票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股份转让的限制:1)对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10.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条件:

《公司法》明确要求:除下列四种情形之外,上市公司不得回购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且回购不得超过公司总股份的5%,须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11.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异同: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异同:1、股东追究公司经营者责任的制度;2、是否有前置程序不同;3、诉讼结果归属不同;4、间接损害的救济与直接损害的救济;

12.公司决议之诉的类型:(1)决议无效之诉,决议内容违法;(2)决议可撤销之诉,决议程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3)决议不存在之诉。

13.股份的种类、内容、功能:

1、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

2、按股东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及两者的混合等多种。

3、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为有面额、无面额及有记名、无记名四种。

4、按享受投票权益可分为单权、多权及无权三种。

5、按发行范围可分为A 股、B 股H 股和F 股四种。内容:融资方式多样化。功能:1、公司治理需要;2、投资决定安排。

14.股份与公司债券的异同:

1、两者权利不同。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者与债券发行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者只可按期获取利息及到期收回本金,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股票则不同,股票是所有权凭证,股票所有者是发行股票公

司的股东,股东一般拥有表决权,可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表决,行使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2、两者目的不同。发行债券是公司追加资金的需要,它属于公司的负债,不是资本金。发行股票则是股份公司创立和增加资本的需要,筹措的资金列入公司资本。3、两者风险不同。股票风险较大,债券风险相对较小。

15.公司合并的方式及程序: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73 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程序: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2、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3、签订合并协议;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通知和公告;6、办理登记手续。

16.公司解散的原因:

(1)一般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2)强制解散的原因。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1)主管机关决定;2)责令关闭;3) 被吊销营业执照;(3)请求解散的原因。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7.清算人与清算义务人的区别:

(1)清算人,即清算组成员,负责公司清算事务;2、故意重大过失违反清算义务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时承担赔偿责任;3、清算义务人为公司解散时组成清算组开展公司清算的主体,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控股股东等;4、清算懈怠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时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18.内幕交易的要件及效果:

要件:1、主体;2、客体;3、交易形式。效果:内幕交易丑闻会吓跑众多的投资者,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信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最终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19.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是大人企业;而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2)设立条件不同;表现在:1、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而公司的设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制定的并签名、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3)内部治理结构不同;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20.合伙企业的类型及各自的特征:

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点: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

通合伙企业;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论述题

1.近代商事立法的立场

①国家统一与商法典的制定。②商事立法的三个立场:商事法主义,商人法主义,折中主义。③大陆法系的商法典形式;英美法系的商事习惯法、判例法与商事成文法并存的形式;中国的商事单行立法的形式,如公司法、海商法、票据法等。

2.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关于民法与商法关系有以下几种论述:一、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二、反对民法是商法的特别法,但未提出新的见解,希望广大民法学者研究;三、“民法和商事法规之间是基本法与补充基本法的单行法规之间的关系现分述之。第一,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此观点认为“民法有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之分。在采民商合一国家的民事单行法,在采民商分立国家的商法,相对于作为普通法的民法典而言,属普通法。我国采民商合一主义,现行民法通则相当于民法典的普通法地位,而公司法、海商法、保险法等均属特别法。遇普通法与特别法均有规定的事项,应优先试用特别法的规定。总的说来,商法是民事特别法,它和民法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关系的规范;对市场关系来说,民法提供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和民事救济的一般规定,而商法提供各种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的具体规则。前者以普遍性、稳定性和原则性著称,后者以技术性、

普遍性和灵活性而见长。此一观点指出,“现行民法通则为民商合一之立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及技术合同法,虽属商事合同法性质,但仍属民法通则之特别法。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均属民事特别法。民商合一所反映的正好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所谓民法的商法化。第二,反对把商法说成是民法的特别法。持此论者最有说服力的论据是认为“商法是民法特别法”的模式是一种过时的、陈旧的、落后的模式。在简单商品经济下产生完善的立法模式是不能适应当今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另外,此观点还提出,国际性是商法的天然属性,也是其调整的市场交易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显著特点;商法纳入国内法后,忽视商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的特殊性,把商法与家庭人身财产关系搅混在一起,在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其不合理性不明显,但在世解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新时代,其不合理性就暴露出来了。因此认为“不应该将一个具有国际性调整交易关系的法律部门,沦为调整家庭关系的附庸。第三,认为民法和商事法规间是基本法的单行法规之间的关系。王利明教授等有这方面的论述,具体可概括如下:首先,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实际上并不存在商法部门。虽然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关公司、保险、票据、破产等方面的立法相应得到了重视和加强,但这些法律规范大多都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关系,因而可以视为我国民法的组成部分。我国民法作为调整社会商品经济活动的基本法,是千千万万种商品关系的抽象化的法律现象,而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商事法规不过是民法原则在具体领域中的表现,是民法规范在某些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化。其次,“商法本身不可能组成部门法体系,而只能适用民法的一般原则,民法的总则、物权制度、债券制度实际上已对商品经济活动的重要方面都做出了一般规定,对商事法规中的一些

问题同样适用。

3.商法的发展趋势

一、自由与强制的协调从商法规范的静态结构考察,如上述,商法规定的内容涉及商人和商行为,而前者主要是商事组织。二、鲜明而突出的技术性商法以经济上的适用为依据,其法条之本身较民法的伦理色彩更富有技术性。三、变革性与进步性商法被人们称为整个私法的开路先锋。四、全球化倾向1)继受。2)统一的商事条约。3)国际惯例或国际统一约款。

4.商法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及作用

商法的地位集中体现在商法的独立性上,商法的独立性又集中表现在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上。(西方国家商法的独立性表现于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上)关于商法与民法的关系理论有三种:一、民商分立二、民商合一三、民法是商法的特别法,且是独立的部门法

5.商号权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

(一)、积极作用:一是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二是商号权具有精神财产权属性,商号权具有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可依法使用其商号,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三是商号权可以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二)、消极作用:容易与商标权冲突。6.公司法上的强制性规定与任意性规定

公司法规范根据可否依当事人的意思适用为标准,可以将规范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该分类以主体是否可以通过自由的意思排除法律规范的适用为标准,如果可以通过主体的意思或相互之间的协商而排除其适用,则该规范为任意性规范;反之则为强制性规范。两者在公司法中都必不可少,发挥着不同的

作用。任意性规范的功能在于在自由的市场经济中为公司当事方提供交易的模式和选择,当事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选择,尽量减少交易成本。强行性规范的功能在于确定法律的架构,克服公司自治的局限性,校正公司自治的失灵;确保公司管理者站在股东的角度上行事并保护特殊弱势群体的利益以防止多数人暴政问题。

7.公司的社会责任

经济责任:指公司生产、盈利、满足消费需求的责任。其核心是公司创造利润、实现价值的能力。公司的经济责任表现可以通过财务、产品服务、治理结构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尽管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单一的定义,但从本质上,追求这一方法的公司,需要做三件重要事情:第一,公司认识到,其经营活动对其所处的社会将产生很大影响;而社会发展同样也会影响公司追求企业成功的能力;第二,作为响应,公司积极管理其世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不仅使其为公司的业务运作和企业声誉带来好处,而且还使其造福于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团体;第三,公司通过与其他群体和组织、地方团体、社会和政府部门进行密切合作,来实现这些利益。持续发展责任:指保证企业与社会持续发展的责任。该项责任可以通过环保责任和创新责任两方面进行考察。法律责任:指公司履行法律法规各项义务的责任。该项责任可以通过税收责任和雇主责任两个方面进行考察。道德责任:指公司满足社会准则、规范和价值观、回报社会的责任。该项责任可以通过内部道德责任和外部道德责任两个方面考察。

8.公司的权利能力、经营范围以及与第三人关系

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公司权利能力的范围是指公司有资格享有的权利范围和承担的义务范围。公司权利能力多属于特别的民

事权利能力,往往受到《公司法》等民事特别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自身性质的限制。主要有:一、性质上的限制二、目的或经营范围的限制三、法律上的其他限制1)转投资的限制;2)借贷的限制;3)担保的限制;4)回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9.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及与第三人关系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10.独立董事制度

一、概念中国证监会于2001 年颁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该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 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二、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4)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董事任期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独立董事连续 3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四、特别职权独立董事除行使公司董事的一般职权外,还被赋予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五、其他权利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 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

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11.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

1、资本市场不健全近几年我国股票市场虽有很大发展,但存在上市公司少,市场容量小,不规范等问题。主要是:第一,股权结构不合理。在股份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所占比例过大。可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太小,相当一部分股份不能流通,失去了股票的生命力,也使股票市场调配资源的功能得不到发挥。第二,股票市场分割严重。中国一家股份公司的股票可能在不同的市场上流通,如A 股市场、B 股市场、H 股市场或N 股市场,而且在各个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发行条件也不一样,造成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同股不同价。第三,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少。没有机构投资者的股市是一个不成熟、不完善的股市。证券市场包括广泛的内涵,包括股票市场。只有股票市场发展了,证券市场调配资源的功能才能得到真正发挥,才可以说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证券市场。

2、外部监控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尽管我国建立了较为良好的银企关系,但是现行法律禁止商业银行向证券业和非金融行业进行股权投资,这些行业的公司董事会中没有任何来自商业银行的代表。第二,外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或者是并购市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也非常有限。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之后,国有股和法人股理论上讲可以逐步流通,对国有控股企业的业绩考核也逐步转为以公

法理学离线作业 (2)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法理学》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第一编法学导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2.法学体系 3.法理学 4.法 二、简答题 1.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2.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3.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第二编法的起源与发展 一、名词解释 1. 法系 2.法律移植 3.大陆法系

4. 英美法系 第三编法的本体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2. 法律概念 3. 法律原则 4. 成文法 5. 社会法 6.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 7. 法律部门 8. 公法 9. 法律体系 10.法律渊源 11.法的溯及力 12.权利能力 13.权利 14.法律关系 15.法律事实 16.违法行为 17.法律行为 18.积极行为

19.要式行为 20.过错责任 21.法律责任 22.法律程序 23.正当程序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2 .法律规范有哪些局限性? 3. 法律原则有哪些特征? 4. 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与作用。 5.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6. 简述法律部门划分的原则。 7. 如何区别民法、商法与经济法三个法律部门? 8. 如何理解权利与权力关系是现代法律调整的核心? 9. 简述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0. 试比较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异同。 11. 简述法律责任对于法律实施的意义。 12.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法律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条件与情况? 13.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14. 试述法律责任于法律制裁的关系。 15. 正当程序对于法治的普遍意义有哪些? 16. 为什么说法律程序具有相对独立的?

商法作业及答案

作业Ⅰ 一、名词解释 1、商事关系 答: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 2、商人 答:商人是指以一定的自身或社会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为工具获取利润并附有一定社会责任的人,或者是指以自己名义实施商业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3、商行为 答:是指商主体以营利为目的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商事法律关系的经营性行为。 4、商号 答:又称商事名称、商业名称,它是指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即商主体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用以署名或让其代理人用其与他人进行商事交往的名称。 二、简答题 1、如何认识商法和民法的关系? 答:商法与民法的关系是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中最重要的和最基本得问题之一,也最易引起理论争议,它是商法的独立性之关键所在。它们之间的关系注意表现在: (1)民法与商法是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 (2)民法与商法都属于私法范畴; (3)民法作为基本法或普通法,调整的范围广泛,它适用于各类民事主体过实施的民事行为。商法调整的范围有限,仅适用于商人所从事的商行为。 2、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如何? 答:(1)从广义上看,经济法是调整社会全部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经济法的一个部分,被经济法所兼容。 (2)从狭义上看,经济法是体现国家权力对经济交易行为予以敢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他们的区别主要在于:第一,在调整对象上,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对行政机关的调整也主要局限于商事管理机关的商事管理行为。经济法则不仅调整经济活动的主体,而且调整国家及其代表机构。第二,在调整方法上,商法注重维持私法中传统的“意思自治原则”,经济法则信守“国家统治原则”。第三,在法律属性上,商法是以平等主体为本位的私法,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经济法则是以国家为本位的公法,以强制性规范为主。第四,在体系构成上,商法以商主体、商行为、公司法等为内容;经济法则以价格、金融、税收等为内容。

浙大远程《法律基础》课程2018年离线作业答案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姓名:学号: 年级:学习中心:————————————————————————————— 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 答: 法律制定的概念: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基本法律和法律的活动。 法律制定的流程: 法律制定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创制、认可、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狭义的立法程序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的程序。广义的立法程序包括一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全国各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等。 2.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答: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政治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的特征: 1、现代概念中宪法是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它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拥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规定的事项主要有国家政治架构,政府组成与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权利等。 3、宪法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部权利宣言书。

《商法》网上作业2参考答案

《商法》网上作业2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共 30 道试题,共 15 分。) 1.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A. 错误 2. 合伙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B. 正确 3.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A. 错误 4.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围履行职务。 B. 正确 5.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B. 正确 6.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A. 错误 7.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B. 正确 8.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用通知其他合伙人。 A. 错误 9.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B. 正确 10.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B. 正确 11.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B. 正确 12.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 正确 13.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B. 正确 14.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B. 正确 15.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A. 错误 16.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 A. 错误 17.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A. 错误 18.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B. 正确 19.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A. 错误 20. 合伙企业的经营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B. 正确 21.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B. 正确 22. 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B. 正确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修订稿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答案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 《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姓名:宋兴华学号: 年级:2013秋学习中心:深圳 ————————————————————————————— 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法的本质是什么? 答: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等价有偿原则 5.公平原则 6.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尊重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答: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③、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④、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⑤、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⑥、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⑧、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⑨、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5、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 答: 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

★商法(高起专)东北师范大学离线作业与答案

离线考核 《商法(高起专)》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商个人 商个人是指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独立从事商行为,依法履行商法上的权利和承担商法上的义务的自然人。 2、相对商行为 相对商行为是指依行为的主观性和行为自身的性质而认定的商行为。 它以行为主体是否为商主体和行为是否具有营利特性为认定条件。 凡是由商人所从事的营利行为就是商行为。 相对商行为与绝对商行为相对应而存在。 3、无限公司 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又称无限公司。为最典型的人合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而且股东必须是自然人。 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5、票据的变造 票据变造,是指无权限而改变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以影响票据责任的行为。票据变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无变更权的人所为的变更行为。如果是有变更权的人对票据记载事项进行变更,则叫做票据的更改。2,必须是变更票据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3,变更票据其他记载事项足以引起票据权利内容发生变化。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0分。) 1、试述保险代位权的概念及行使条件? 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并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所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代位权的行使应满足两个条件: (1)保险人已为保险金给付 (2)以给付的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第三人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组成人员,除非第三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而致被保险人损害,保险人不能对之行使代位权。

商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商法作业1 第1章 一、正误判断题 1.商事关系,大体上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对)P1 2.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对)P3 3.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对)P3 4.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对)P2 二、单项选择题 1.日本商法第262条设立的“表见代表董事”制度规定,经理、副经理、专职董事、常务董事和其他董事,使用被认为代表公司的名称所为的行为,即使其没有代表董事的权限,公司对善意第三人也应承担该行为的责任。对此规定在商法理论上如何理解?(D)P22 A.它是严格责任的体现B.它贯彻了强化企业组织的原则 C.它贯彻了维护交易公平的原则D.它是外观法则的体现 2.商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P2 A.自然人B.法人C.以他人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三、多项选择题 1.商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BCD) A.自然人B.实施商行为 C.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商行为D.以实施商行为为常业 2.为什么说英美法的商法概念属于实质商法的范畴?(ABD)P6 A.英美法没有民法与商法的严格区分,也没有相对于民法典意义上的商法典 B.英美的商法没有确定的形式 C.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来自判例,而不是成文的商事立法 D.英美的商事法律规范有包括单行法律、判例、民间自治规章等在内的广泛渊源

四、论述题 1.是否具备商人资格有什么法律意义?P3 答:在实践中,一个从事交易行为的个人或组织是否具备商人资格,往往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例如,是否有义务履行商业登记,是否有权拥有商号,是否必须建立商业账簿并受有关商法特别规定的保护或约束等等,这些问题的确定都取决于其商人资格的有无。 2.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什么基本的条件?P3 答:在我国取得商人这种特殊主体资格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从事法律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履行工商登记。 3.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几种形式?P3 答:目前,在我国,具有商人性质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 (4)联营企业; (5)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4.举例说明什么是营业商行为?“营业”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附属商行为?P3~4 答: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并且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例如,动产或不动产出租,加工承担,运输,工程承包,以招徕顾客为目的的场所交易(旅馆、饭店、剧场、游乐场、理发店等等),寄托,居间或代办,电信服务,旅游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这些行为,必须具备营业的性质才受商法调整。 所谓“营业”,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运用有组织的财产(营业财产),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三是行为的持续性。 所谓附属商行为,是指为了从事某种营业而附带进行的行为。例如:百货公司对顾客送货上门的运输行为,其目的有在于获取运费收入,而是为了获得商品销售利润。这种运输行为是附属的、补充的,因而应当随主营业受商法调整。 第2章 一、正误判断题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对)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对)P64 3.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对)P64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对)P64

《公共关系学》2015春离线作业答案

《公共关系学》习题三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现代公共关系传播的本质即组织与公众之间(A) A、信息的双向交流 B、信息的单向交流 C、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D、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从“关系”性质的角度看,公共关系主要指(B) A、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 B、组织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 C、公众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 D、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关系 3、被美国学术界誉为“公共关系的圣经”的著作是(C) A、《公众舆论的形成》 B、《公共关系学》 C、《有效的公共关系》 D、《原则宣言》 4、公共关系的首要功能是(D) A、协调关系网络 B、提高个人素质 C、优化社会环境 D、树立组织形象 5、在公关中,应当作组织的财富并悉心维护和“保养”的公众是(D) A、随意公众 B、逆意公众 C、边缘公众 D、顺意公众 6、公共关系的主体是(C) A、个人 B、集体 C、组织 D、群体 7、公共关系学正式成为一门科学的时间是(B) A、20世纪初 B、20世纪20年代 C、20世纪30年代 D、20世纪40年代 8、公关人员应具备的公关意识中,其核心意识是(A) A、塑造形象意识 B、服务公众意识 C、沟通交流意识 D、创新审美意识 9、组织的自我形象是其(C) A、实际的社会形象 B、公众形象 C、期望建立的社会形象 D、过去已建立的社会形象 10、公共关系工作的一般程序是(D) A、公关策划——公关实施——公关调查——公关检测 B、公关调查——公关检测——公关策划——公关实施 C、公关检测——公关调查——公关策划——公关实施 D、公关调查——公关策划——公关实施——公关检测 11、首次提出心理感应抗拒理论的心理学家是(D) A、马斯洛 B、阿什 C、霍夫兰 D、布林 12、马斯洛认为最高层次的需要是(A)

20秋学期《商法Ⅱ》在线平时作业1[附答案]

[东北大学]20秋学期《商法Ⅱ》在线平时作业1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 1.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 )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5% B.3% C.7% D.10% [正确选择是]:A 2.票据付款人在付款时应当审查 A.出票人与持票人之间有无真实的交易关系 B.背书是否连续 C.持票人与其前手之间有无原因关系 D..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真实 [正确选择是]:B 3.甲公司拥有乙公司51%的股份,乙公司向丙银行贷款,到期后无力偿还,丙银行 A.只能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 B.只能要求乙公司偿还贷款 C.既可以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又可以要求乙公司偿还贷款,丙银行有选择权 D.只能要求乙公司偿还贷款,但在追索不成时才可以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 [正确选择是]:B 4.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无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是哪项? 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正确选择是]:B 5.甲向乙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乙保险公司向丙保险公司办理20万元的再保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发生保险事故后甲可以向丙索赔其应当承担的部分 B.再保险的标的是责任 C.再保险的被保险人是甲 D.再保险的保险金额是80万元 [正确选择是]:B 6.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

《商法》作业答案

2018春函授本科《商法》作业题(答案) 学生专业年级:学生姓名:(学号:) 一、名词解释 1、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破产抵销权 破产抵销权,指破产债务人的债权人在破产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无论其债权与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该债权债务是否附期限或者附条件,均可以用债权抵销其债务的权利。 5、取回权 取回权是指财产权利人向管理人主张返还或者交付不属于破产财产而归其支配的财产的权利。 6、承兑 是指执票人在汇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在该汇票上作到期付款的记载。 7、背书

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8、关联关系 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9、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0、保险欺诈 利用或假借保险合同谋取不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涉嫌保险金诈骗类、非法经营类和合同诈骗类等。 11、破产费用 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 12、重整计划 是指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 13、别除权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14、商事主体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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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春夏学期法律基础离线作业 第一章法学理论作业 一、简答题 1、什么是法?法的特征有哪些? 2、简述法律的创制程序。 3、请从不同的角度对法进行简要的分类。 4、简述法的适用的原则。 5、什么是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包括哪些方面? 6、何谓法律事件?何谓法律行为? 二、案例分析 案例:2001年8月31日夜晚,青年工人辛勤与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电视画面上出现了李鹏委员长的身影,只见他站在人民大会堂的主席台上,面对着济济一堂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对着话筒庄严宣布:各位委员、各位同志:本次会议开了四天半。经过大家的紧张工作,全部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会议审议通过了《防沙治沙法》……”此时,画面一转,出现了节目主持人,只见她严肃而又认真地读起准备好的文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五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看着这画面,辛勤心里产生了不少疑问:谁有权制定法律?这法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法律是依据什么程序制定出来的呢?它的立法依据又是什么呢? 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业 一、简答题 l、简述法治的含义。 2、论述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3、简述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 第三章宪法作业 一、简答题 1.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基本特征有那些? 2.为什么人大常委会委员不能在其他国家机关中任职? 3.如何理解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和其他国家制度的关系如何? 4.简述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5.民主集中制体现在我国国家制度的哪些方面? 6.如何理解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7.怎样理解言论自由。 二、案例分析 1.《华西都市报》2001年9月4日报道了轰动全国的农民状告公安行政不作为案审理情况。在1998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的四天三夜中,阆中市水观镇农民李茂润连续遭到一名叫郑国杰的的疯子的追杀,5月19日晚,在向阆中市公

浙大远程法理学离线第一次作业

绪论 一、名词解释 1.法学 答:法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问或知识理论体系。2.法学体系 答: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即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3.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是关于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在我国,法理学这一名称在本世纪二十年代就已出现。它是法学的基础部分,也就是说它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法的概念 一、名词解释 1. 法理学 答: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 2. 法 答:法是由国家制订、认可或解释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在阶级对立社会)或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以人的行为和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通过规定某种权力与责任或权利与义务去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或人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3. 法的特征 答:法的特征是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社会规范相比较而存在的特殊性,是法的现象的外在表现,它与法的概念和本质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简答题 1. 简述法的特征 答:(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 (3)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2. 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哪几种? 答:国家认可法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 (1)赋予社会上既存的某些一般的社会规则,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认可方式;

(2)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承认或签订国际条约等方式,赋予国际规范以域内效力; (3)判例法国家对判例中所蕴含的法理的分析与归纳; (4)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 3. 法的社会规范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法的社会规范性特性表现在,一是规范性,二是普遍性。这一特点又表现为(1)法所适用的对象是社会中的一般的人,而不是具体的、特殊的个人; (2)法在生效期间可以被反复适用,而不是仅仅适用一次; (3)从法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两个属性中还可以派生出法的其他一些属性:如效率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 4. 法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法是一种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 (2)法的强制具有潜在性的特征; (3)法的强制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论述题 试论述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答:一、法的现象受到社会经济关系制约。 二、法的现象相对独立于社会经济关系。 1.法的现象在具有客观性的同时,人的理性使它相对独立于经济关系。 2.经济关系不是法的现象的唯一决定因素。 3.法学家与法律家共同体也影响着法的现象的相对独立性。 4.作为制度或规则层面的法律,与特定经济基础的关系是间接的。 三、法的现象具有形式性与自治性。 四、法的现象反映人们认识规律、表达意志到创制规则的过程。 第二章法律要素 一、名词解释 1. 权利规则 答: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2. 法律概念 答:法律概念是指人们从各种事实中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并赋予其法律意义后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3. 法律原则 答:法律原则是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基础或本源的原理或准则。法律原则可以说是法律的精神和价值。 二、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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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一、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法的本质是什么? 答:汉字法有平、正、直和公正裁判的含义,。法定义为一种规范,由国家权利机关规定、认可和颁布的,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是一个关乎人类社会大局的极为重要的现象,也是一个调整范围非常广阔、涉及问题甚为复杂的事物。 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 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 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 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4、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答: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 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9、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行为 5、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 答:1、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 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 6、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一、我国刑法对地域的效力 二、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 1、我国刑法对本国公民的效力 2、我国刑法对外国人的效力 3、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4、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不受外国审判的约束三、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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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商法》课程作业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商法规范的主体。地中海沿岸商人阶层中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法律规范, 之后被各国商 法典吸收, 商法典成为规范商人的法律, 而商人则成为了商法的基本概念。 2.商人的名称。就像普通人的姓名, 商号是商人对外活动时外部认识该商人的标志。商号 对于商人具有人格上财产上的价值。 3.对外发行股份筹集资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4.少人数的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类型。 5.无限公司: 全体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类型。两合公司: 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 责任股东并存的公司类型。 6.公众公司: 公司股份自由流通的公司类型。闭锁公司: 公司股份不对外开放的公司类型。7.公司的所有者。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的同时对公司享有股东权。 8.公司的经营者。处理公司日常的经营事务, 对股东会负责, 受监事监督。 9.公司的监督者。传统大陆法系的监督部门, 对股东会负责, 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监督。10.公司的内部规范文件, 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例如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等作出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经过。 12.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能够集中使用。 13.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4.实际对公司出资但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她人姓名的股东。 1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16.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7.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18.股东为自己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例如利润分配请求权。 19.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例如表决权。 20.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21.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22.持有公司一股即可行使的股东权。例如, 知情权, 表决权等 23.持有公司股份一定比例以上才可行使的股东权。例如, 股东会召集权, 股东提案权, 公 司解散请求权等 24.闭锁公司由于股东持股比例比较均衡, 股东间产生意见分歧时导致无法形成意思决定的情形。 25.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的一级市场。 26.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进行交易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 27.面对创新型企业的资本市场。相对于主板发行上市的条件比较低。 28.上市公司发行的按预定条件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媒体管理课程考试离线作业考核试题

媒体管理课程考试离线 作业考核试题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答案+我名字 《媒体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每项2分,共10分) 1.大众报刊的起源是()。 A.贵族报纸 B.廉价报纸 C.政党报纸 D.生活报纸 2.2003年初,湖南卫视明确提出了“三个锁定”(锁定全国、锁定年轻、锁定快 乐)的频道定位,并对整频道节目编排进行了调整。从市场细分变量来看,锁定全国属于()、锁定年轻属于()、锁定快乐属于()。 A、地理细分 B、人口细分 C、心理细分 D、行为细分 3.按照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不属于决定市场利润水平的五种基本竞争力量的是 ()。 A.市场需求的规模 B.替代产品的威胁 C.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D.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4.广告招标的定价方式通常可以为媒体带来理想的、可观的收益的,主要适用于 ()。 A.市场需求量不大的广告产品 B.媒体供给量大的广告产品 C.任何广告产品 D.市场需求大、供求矛盾突出的广告资源 5.按照广告显示次数来计算广告费的方式是()。 A、CPM B、CPT C、CPC D、CPS

6.电影发行的第一阶段选择在影院上映,售卖门票,第二阶段在付费的电视频道 或者视频网站播放,第三阶段在电视频道或者视频网站免费观看,搭载广告,这种策略被称为()。 A、广告策略 B、内容付费策略 C、时间窗策略 D、宣传促销策略 7.不属于传媒品牌形象定位策略有()。 A.产品功能定位策略 B.明星代言定位策略 C.情感利益定位策略 D.自我表达利益定位策略 8.以下属于媒体业绩评价市场指标的是() A、员工满意度 B、新产品研发指标 C、投资回报率 D、老客户保持率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6分) 1.传媒业的消费者产业链从上游到下游依次是由()等环节构成的。 A.智能终端 B.集成发布 C.发行传输 D.内容生产 2.传媒业的广告产业链中,广告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是()。 A.广告设计 B.广告发布 C.广告制作 D.广告代理 3.媒体进行市场定位的三个基本步骤是() A、细分市场识别 B、目标市场选择 C、盈利模式设计 D、心理定位 4.对广告主的细分方式可以包括()。 A.按行业细分 B.按广告投放规模 C.按广告主的开发状态 D.目标市场的地域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离线作业--答案---商法----修正版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离线作业--答案---商法—修正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题)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企业中不具有法人资格 A、公司 B、合伙企业 C、国有独资企业 D、私人独资企业 2、商业登记包括: A、预审登记 B、设立登记 C、变更登记 D、注销登记 3、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增加注册资本 B、变更公司形式 C、修改公司章程 D、选举董事 4、我国《证券法》所调整的证券包括 A、政府债券 B、公司债券 C、投资基金凭证 D、股票 5、证券专业服务机构包括() A、会计师事务所 B、资产评估事务所 C、律师事务所 D、证券咨询服务机构 6、票据具有()作用 A、汇兑 B、流通 C、信用 D、融资 7、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包括() A、票据返还关系 B、票据侵权关系 C、利益返还关系 D、损害赔偿关系 8、票据丧失的补救方法包括() A、登报声明 B、挂失止付 C、公示催告 D、申请仲裁 9、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咨询、服务性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A、10万元 B、20万元 C、30万元 D、50万元

10、企业兼并有()等方式。 A、承担债务式 B、购买式 C、吸收股份式 D、控股式 1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国有独资公司 D、合伙企业 12、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A、名称 B、住所 C、经营范围 D、注册资本 13、商业名称权的内容包括:()。 A、使用权 B、独占权 C、变更权 D、转让权 14、《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A、100万元 B、500万元 C、1000万元 D、5000万元 15、最大诚信原则是由()等一系列制度构成的。 A、告知 B、保证 C、弃权 D、禁止反言 主观题部分: 一、简答题(每题2.5分,共2题) 1、证券期货交易及其特点。 2、简述承诺及其构成条件。 二、论述题(每题5分,共2题) 1、分析行纪人、居间人与代理商的异同。 2、试述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不同特点。 -------------------------------- 《商法》 客观题: 1、BD 2、BCD

商法网上作业1参考答案

商法-第1次任务_0064 一、判断题(共 30 道试题,共 15 分。)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A. 错误 B. 正确 2.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A. 错误 B. 正确 3.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错误 B. 正确 4.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A. 错误 B. 正确 5.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A. 错误 B. 正确 6.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A. 错误 B. 正确 7.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税务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A. 错误 B. 正确 8.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以非货币 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A. 错误 B. 正确

9.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A. 错误 B. 正确 10.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A. 错误 B. 正确 11. 商事交易就是商事组织以及其他人在市场领域从事的各种经营活动。 A. 错误 B. 正确 12. 所谓商事关系,大体上说,就是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A. 错误 B. 正确 13.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 中的权利和义务。 A. 错误 B. 正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与国外设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A. 错误 B. 正确 15.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 或者董事会决定。 A. 错误 B. 正确 16.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A. 错误 B. 正确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1

《法律基础》作业一 一、单选 1.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义务的选项是:D A. 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B.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C. 公司解散时分配剩余资产 D. 足额缴纳出资 2.以原作品为基础并对其加以改造,从而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D A. 表演权 B. 汇编权 C. 复制权 D. 改编权 3.民法对自然人的生活信息不受他人侵扰、知悉、使用、披露和公开,是属于:D A. 健康权 B. 肖像权 C. 名誉权 D. 隐私权 4.民法通则规定,对人体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A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五年 5.宪法规定了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程序,其中核心程序是:C A. 选举组织 B. 选区划分 C. 选民登记 D. 提名与投票程序 6.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的时间以及我国加入该组织的时间是:B A. 1948年、2000年 B. 1995年、2001年 C. 1994年、2002年 D. 1996年、2003年 7.在以下刑罚中,不属于刑法附加刑的是:B A. 管制 B. 罚金 C. 剥夺政治权利 D. 没收财产 8.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几倍的报酬:D A. 工资的150% B. 工资的200% C. 工资的250% D. 工资的300% 9.关于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以下表述中有错误的是:C A.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B. 如可以分割则作者单独享有自己创作的部

分 C. 同时兼及享有合作者创作的部分 D. 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 10.以下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责任义务的表述,其中不正确的是:A A. 按出资额比例享有公司财产的所有权 B. 按出资额比例从公司获得利益 C. 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风险责任 D. 在公司登记后可以抽回部分出资 11.在以下诉讼程序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分配属于:B A. 刑事诉讼法 B. 民事诉讼法 C. 仲裁程序 D. 行政诉讼 12.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即作品的种类,以下内容符合这一标准的是:A A. 口述作品 B. 盗版书籍 C. 非法音像制品 D. 法律法规 13.以调整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部门是:C A. 宪法 B. 行政法 C. 民法 D. 刑法 1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独任审判制适用的是:D A. 普通程序 B. 简易程序 C. 第二审程序 D. 审判监督程序 15.以下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描述不正确的是:A A.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被迫停止犯罪 B. 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 C. 行为人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D. 行为人出于自身的原因结束了犯罪行为 16.中华法系形成于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其代表性的律典是:C A. 秦律 B. 汉律 C. 唐律 D. 魏晋律 17.我国行政规章的制定机构是:A A. 国务院 B. 国务院各部委 C. 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D.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18.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第四章的章名进行了修订,其中增加的一项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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