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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递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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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递延收入

政府补助是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对于政府补助,税收上的处理有两种:一种是符合条件作为企业的不征税处理,除此而外需要征税,但是收入确认的时点与会计不同,从而带来了税会的差异。

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例题:甲公司2014年1月收到政府补助1000万元,2014年用于在建工程生产线700万元,2015年5月用于该在建工程300万元。6月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如果此项补助是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如何处理?

会计处理:

①2014年1月收到补助

借:银行存款 1000万元

贷:专项应付款 1000万元②2014年花费时:

借:在建工程 7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700万元

借:专项应付款 700万元

贷:递延收益 700万元

③2015年5月

借:在建工程 3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万元

借:专项应付款 300万元

贷:递延收益 300万元

④6月完工结转

借:固定资产——生产线 1000万元

贷:在建工程1000万元

⑤7月开始每月计提折旧(假设残值0,10年折旧,年折旧100万元,当年提50万元,每月8.33万元)

借:成本费用 8.33万元元

累计折旧 8.33万元

借:递延收益 8.33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 8.33万元

税务处理:

2014年税收确认收入1000万元。2015年应该调减会计上确认的营业外收入50万元。

2014年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单位:万元)

2015年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单位:万元)

以后2016-2024每年纳税调减100万元,2025年纳税调减50万元。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2009-04-24 10:23:46)标签: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会计税收差异财经分类:解读精华 一、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两类,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以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见企业会计准则16号) 政府补助主要有4种形式: 一是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资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 二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如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或者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是税收返还。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贴。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四是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所得税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项损益(营业外收入)。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与税法规定差异 一是税法对企业收到货币形式的政府补助,在收到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在以后期间内递延确认,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时间性差异。 二是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征税收入购买的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相关折旧、摊销费用,同时造成资产会计成本与税法成本的差异。

第70讲_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政府补助退回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考点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总额法净额法 补偿以 后期间 的成本 费用或 损失 收到补 助资金 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 贷:递延收益 成本费 用或损 失发生 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 【提示】不需要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库存商品、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等 补偿已发生的成本 费用或损失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益(日常)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库存商品、管理费用、 营业外支出等 【教材例12-4】甲企业于2×17年3月15日与其所在地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当地政府将向甲企业提供1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的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奖励,甲企业必须按年向当地政府报送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甲企业于2×17年4月10日收到1000万元补助资金,分别在2×17年12月、2×18年12月、2×19年12月使用了400万元、300万元和300万元,用于发放给总裁级高管年度奖金。本例中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 假定甲企业选择净额法对此类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1)2×17年4月10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10000000 贷:递延收益10000000 (2)2×17年12月、2×18年12月、2×19年12月甲企业将补助资金发放高管奖金,相应结转递延收益:

①2×17年12月 借:递延收益 4000000 贷:管理费用 4000000 ②2×18年12月 借:递延收益 3000000 贷:管理费用 3000000 ③2×19年12月 借:递延收益 3000000 贷:管理费用 3000000 如果本例中甲企业选择按总额法对此类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则应当在确认相关管理费用的期间,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教材例12-5】乙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乙企业2×19年8月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对归属于7月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提交返税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的退税额为10万元。 本例中,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与企业日常销售密切相关,属于与企业的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乙企业2×19年8月申请退税并确定了增值税返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100000 贷:其他收益100000 【提示】此处采用的是总额法,因为支付的增值税并没有计入相关资产或成本费用,无法采用净额法,所以确定收到时,由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直接计入其他收益即可。 【教材例12-6】丙企业2×17年11月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并于2×17年12月20日收到了政府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弥补其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 2×17年12月20日,丙企业实际收到补助资金并选择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2000000 【提示】如果选择净额法,则贷方冲减营业外支出。 【例题·单选题】(2019年) 根据税法规定,甲动漫公司销售其自主开发的动漫软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18年12月10日,该公司收到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40万元。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对该笔退税款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A.冲减管理费用 B.确认为递延收益 C.确认为其他收益 D.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答案】C 【解析】企业收到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销售密切相关,在收到时直接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例题·判断题】(2019年)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答案】× 【解析】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考点3】综合性项目政府补助(★) 考情分析: 2014年考过单选题,近五年未考过。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应当将其进行分解,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企业应当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教材例12-7】2×17年6月15日,某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与甲企业签订了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拟对甲企业的新药临床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补助资金。该项目总预算为600万元,其中,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资助200万元,

【推荐】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前模拟押题练习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附习题及答案解析)

第十七章政府补助 一、单项选择题 1.2×17年12月,甲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2000万元,系对甲公司2×17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甲公司A商品的售价为5万元/台,成本为 2.5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甲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A商品的售价为3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2万元/台的补贴。2×17年甲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A商品1000件。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甲公司对该事项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是()。 A.3000万元 B.2000万元 C.0 D.5000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因为该事项的最终受益者是消费者并不是甲公司,可以理解为是政府部门按5万元/台购得该产品,又低价卖给消费者,所以甲公司自财政部门取得的款项不属于政府补助,该款项与具有明确商业实质的交易相关,不是公司自国家无偿取得的现金流入,应作为企业正常销售价款的一部分。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500 贷:库存商品2500 2.A公司2×17年自财政部门取得以下款项:(1)因安置职工再就业,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A公司按规定办理了补助资金申请手续。2×17年12月收到财政拨付补助资金30万元。(2)A公司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国家

规定,该软件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2×17年12月,A公司实际缴纳增值税50万元,实际退回40万元。(3)2×17年12月20日,A公司收到政府拨来的以前年度已完成的重点科研项目的经费补贴30万元。A公司2×17年确认的当期损益为()。 A.70万元 B.100万元 C.60万元 D.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A公司2×17年确认的当期损益 =30+40+30 =100(万元) 3.甲公司为一家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甲公司2×17年自财政部门取得以下款项:(1)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所运营的公交车数量给予财政定额补贴款,每季度为300万元,用于公交车日常维护费,于每个季度初支付。假定公交车各月的日常维护费是均衡的,2×17年1月初甲公司收到财政拨付的第1季度补贴款300万元。(2)为了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政府规定,公交车单一票价2元,乘客刷卡1元,财政部门给予1元的补贴。2×17年2月,甲公司实际收到乘客刷卡票款收入500万元,同时收到财政部门给予的补贴500万元。假定甲公司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能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采用总额法计量。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2×17年会计处理的表述正确的是()。 A.2×17年第1季度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800万元 B.2×17年第1季度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1300万元 C.2×17年1月在确认费用和损失期间计入其他收益300万元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

2017年政府补助准则最新会计处理:(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 计处理 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财政部于2017年5月下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政府补助准则,在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较之前的旧准则都有一个很大的差异。 新修改的准则在政府补助的分类方面较之前没有变化,也是按照政府补助的资金最终的用途不同,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是,两种不同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政府补助”和“摊销政府补助”两个方面的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区别。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在收到政府补助时:新的准则提供了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供企业选择。 (1)总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全部计入“递延收益”。 (2)净额法:将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冲减所形成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甲企业于2017年7月1日从国外购入一项新技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入账价值为300万元。同日,收到政府100万元货币资金补助。假设符合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总额法:借:银行存款 100 0000 贷:递延收益 100 0000 (2)净额法:借:银行存款 100 0000 贷:无形资产 100 0000 2.摊销政府补助时:新准则新增了一个损益了会计科目“其他收益”,递延收益的后续摊销不再是固定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总额法: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即采用总额法),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到哪个损益科目,要根据相关的经济业务的实质,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 ①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经济业务的实质,摊销递延收益到“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与日常活动相关) ②与企业非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递延到“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政府补助财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政府补助的填报流程 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条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一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补助时间: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 贷:递延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或补贴收入) 发生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分摊递延收益,同时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不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同步调整,若会计处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处理,不存在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存在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税前确认和扣除差异,即不征税收入纳税调减,同时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纳税调增。 同时需要考虑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限期使用(上缴)问题,更清晰反应不征税收入相应调整情况。 申报表填报口径 一是政府补助属于征税收入 1.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填报时,企业已纳入利润总额的计算,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1行营业外收入中体现。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者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确认为递延收益,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在收到相关政府补助确认为收入,存在差异,即填报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第9行“政府补助递延收入”行,该行主要反映政府补助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与税收政策差异的纳税调整情况 二是政府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 1.收入调整 不征税收入调整通过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和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调整,其中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该行填报纳税人计 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法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及会计处理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 (一)所得税暂时性差异概述企业资产负债表内资产或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其经济实质划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分别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负债表经济实质划分如下:(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2)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主要由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与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两方面内容。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项目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并确认为递延所得说资产。主要项目如下: (1)固定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初始价值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由于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抵扣等不同特点,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出现差额。若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2)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由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的,经济实质是企业在未来会计期间可以少缴的所得税额。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该进行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在会计期末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初始价值一无形资产累计摊销一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税法规定无形资产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情况,资产减值损失不可抵扣。 (3)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人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但不计人计税基础,计税基础为初始价值。若变动后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其他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项目,若公允价值的变动值税法不确认,则仍然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在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则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项目如下:

政府财政补贴的账务处理及现金流量分析

政府财政补贴的账务处理及现金流量分析 1.定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类型及账务处理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根据新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规定,会计处理要求: 第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案例解析: 例:2001年1月5日,政府拨付给A企业45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要求用于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台。2001年1月31日A企业购入大型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其中30万元一自有资金支付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09年2月1日A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1)2001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4500000 贷:递延收益4500000 (2)2001年1月31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4800000 贷:银行存款4800000 (3)自2001年2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40000 贷:累计折旧40000 ②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37500 贷:营业外收入37500 (4)2009年2月1日出售该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960000 累计折旧3840000 贷:固定资产4800000 借:银行存款1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60000 营业外收入240000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900000 贷:营业外收入900000 第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

《政府补助》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补助》准则应用指南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一)原会计准则规定 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就政府补助的有关内容进行太明确的规定,但对补贴收入及捐赠进行了规定。 在财政部 200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科目中专门对“补贴收入”进行了解释: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先征后返增值税,计入补贴收入。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活实际收到的补贴金额,计入补贴收入。如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它形式的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 接受现金或非现金的捐赠,都计入“资本公积”核算。 (二)新会计准则规定 1 、定义 政府补助是指政府无偿给予企业现金或非现金资源,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 我国目前主要政府补助:出口退税、财政贴息、研究开发补贴、政策性补贴。 2 、分类 分为无条件政府补助与附条件政府补助。 附条件的政府补助:政府在特定的不确定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时有权收回的政府补助。不能满足条件时,政府有权收回;能否满足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无条件的政府补助:除附条件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3 、确认计量 接受政府补助资产,在实际收到或者获得了收取政府补助的权利并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予以确认。 企业接受政府补助的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其实际金额入帐。 企业对于无条件的现金补助,应当在确认补助资产的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无条件的非现金补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在确认补助资产的同时计入资本公积。接受政府补助的非现金资产的初始计量,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量。

收到不征税收入如何做账如何申报

收到不征税收入如何做账如何申报 不征税收入,如果是指增值税不征税收入,则入账时全额计入收入,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是免税,还是要区分出增值税来,再将免税的增值税额计为营业外收入,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然后做免征处理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收减免 贷:营业外收入 在财务年报中,并不需要体现.但是企业所得税年度汇总申报表里要填列相关位置做纳税调减.

关于财会〔2017〕15号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其中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新准则还对总额法计算做了新的科目设置,企业选择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的,增设"6117 其他收益"科目进行核算."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对于总额法下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实际收到或应收时,或者将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分摊计入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准则呢,这样说了估计呢,大伙没太明白,这其实要多学语文和数学的结合学,这个学我们暂且叫实际案例学,接下来给大家拿个例子分析一下:

政府补助与递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 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费用的抵减,全面反映政府补助的全貌。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以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对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到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再按该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数额配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补偿当期或已发生的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在取得的当期即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各期收益。 二、不同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㈠、财政拨款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国家给予特殊行业或企业的政策性补助 此类的补助,一般是对某些与国计民生戚戚相关行业给予的补贴,有的是属于定额补贴,有的是 一定数额的补贴。不论补贴的形式如何,企业一般应在实际收到补贴款后或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相关

太化股份政府补助案例分析

太化股份政府补助案例分析 摘要:政府补助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段。仔细翻阅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在营业外收入这一块,政府补助往往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政府补助俨然对企业发展,市场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政府补助主要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五大类。现如今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显著,但政府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偏袒造成了证券市场的不公平现象频生,也造成了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浪费。 本文以太化股份作为案例代表,以政府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过度补助为背景,研究我国政府补助发放的各种不规范问题,并且提出自己对政府规范上市公司补助发放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政府补助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The Case Study On TaiHua Corporation’s Government Subsidy Abstract: Government grants are an important means of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in the economy. Carefully browse at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listed companies in China, in operating income, government subsidies tend to occupy a pivotal position. Government grants had a major impact on business development and market economy. The government grants mainly include financial allocation, financial discount, tax rebates, free transfer of non-monetary assets and other five categories. Now the impact of government subsidies on the operating performance of listed companie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significant, but the government favoring state-owned holding listed companies resulted in inequities of the frequent occurrence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also caused a waste of market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This paper uses TaiHua corporation’s government subsidy as a representative case ,and uses excessive subsidies of government to the state-owned holding listed companies as the background ,study our country government grants a variety of non-standard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oneself to the government to regulate the listed company grants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Government grants State-controlled listed company Case analysis

政府补助收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政府补助收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政府补助”在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多张表中体现,一部分在《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反映,一部分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反映,还有可能在《资本折旧摊销调整表》(A105080)出现。且这几种表中的纳税调整信息都要关联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中并最终反映到主表。因此,为了避免被重复调整,在对政府补贴的填表中要进行分类,属于享受不征收收入的政府补贴填入《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属于应征税的政府补助填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政府补助专项用于企业资本性支出且该项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填入《资本折旧摊销调整表》(A105080)。 案例1,某公司2014年从政府获得300万元政府补助,专项用于补助2013年企业所发生的科研费用支出。企业会计做账: 借:银行存款30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300万元 这种情形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会计上作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和税收没有差异,无需单独填报。 案例2,某公司2014年3月从政府获得500万元政府补助,专项用于补助未来企业所发生的费用支出,该项补助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企业会计做账: 借:银行存款500万 贷:递延收益500万 企业填报《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纳税调整表》(A105020)第10行纳税调增500万元。为此,凡是会计上作为递延收益,而又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均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纳税调整表》(A105020)中填报。 案例3,某公司2013年4月从政府获得800万元政府补助,专项用于补助未来企业所发生的费用支出,该项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假设2014年该企业花费300元用于政府指定用途。企业会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 2017年5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的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的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补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

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二)所得税减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相应的所有者权益,不适用本准则。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第六条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第七条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第八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账务处理

(三)政府补助的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随着资产的使用而逐步结转入损益;二是将补助冲减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长期资产的实际取得成本。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通常在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的无偿性决定了其应当最终计入损益而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一是总额法,将政府补助全额确认为收益;二是净额法,将政府补助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费用的扣减。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取得时: 借:银行存款(××资产) 贷:递延收益 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提示】 (1)如果企业先收资金再购建,则应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开始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2)如果企业先购建再收到资金,则应在相关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按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净额法

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使用指南与释义

政府补助 本章全面论述了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分类、会计处理。在学习和理解本章内容时,应当关注:(1)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伹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具有无偿性、直接取得资产等特征。(2)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应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掼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除了学习本章节的内容外,还应当认真阅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相关指南和解释。 第一节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定义及其特征 为了体现一个国家的经济政策,鼓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通常会制定一些政策法规对有关企业予以经济支持,如无偿拨款、担保、注入资本、提供货物或者服务、购买货物、放弃或者不收缴应收收入等,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但是,政府对企业的经济支持并非都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企业在进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首先需要根据政府补助准则关于政府补助的定义来判断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支持是否属于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如以企业所有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将拥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分享企业利润。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者和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这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企业的投资在性质上是一致的。 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是无偿性。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政府并不因此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

企业不征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1]

企业不征税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在所得税处理上既不同于免税收入,也不同于征税的政府补助和企业的经营收入;在会计处理上,不征税收入又不同于营业收入和其他营业外收入。这样,不征税收入的账务处理就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本文以现行会计准则和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讨论研究企业不征税收入的会计确认、计量,以及相应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和纳税申报。 不征税收入的最新规定和一般特征 (一)最新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2)财政部门或其它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对于以上列举的三个条件,凡属于财政性资金,不论属于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拨付,专门用途拨付文件、专门管理办法或管理要求,一般都有书面文件资料。第三点强调的专门核算,收入单列也不成问题,但对于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一般难以办到,因为在财政资金用于专项用途时,多数情况下均同时要求企业配套投入,企业配套资金与财政拨款同用于某项建设,人为地将项目中的具体支出归属财政资金支出和企业配套资金支出,只能流于形式。 (二)所得税处理规范 财税[2011]70号规定:(1)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2)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不征税收入资金确认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政府部门的,应计入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解读以上规定:(1)上述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还应包括存货;(2)税前扣除,还应包括这些资产在用或在库时出售或耗用结转成本的扣除;(3)作为不征税收入资金,在5年内“未发生支出”,还应包括已使用一部分或大部分。 (三)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应税财政补助的区别 1.与免税收入的区别。免税收入是所得税优惠的一种方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税收入虽然是各级政府补助企业的资金,但在所得税处理上不属税收优惠范畴。因此,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一种做法)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会计 第十六章 政府补助 知识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一种做法) ● 详细描述: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随着相关资产的使用逐渐计入以后各期的收益。这类补助应当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注意】对于可供使用时的理解,考试时一般无论是9月30日还是10月1日构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都假设10月1日开始摊销。 例题: 1.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的是()。 A.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 B.建造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 C.建造期间工程物资盘亏净损失 D.为在建工程项目取得的财政专项补贴 正确答案:D 解析:为在建工程项目取得的财政专项补贴,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这类补助应该先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选项D不正确。 2.2013年9月,B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某高新技术项目申报政 府财政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项目已于2013年3月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2000万元,项目期为2.5年,已投入资金600万元。项目尚需新增投资 1400万元,其中计划贷款800万元,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规定贷款年利率6%,贷款期为2年。经审核,2013年11月政府批准拨付B公司贴息资金70万元,分别在2014年10月1日和2015年10月1日支付30万元和4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B公司2014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余额为()万元。 A.22.5 B.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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