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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方法与实践应用

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方法与实践应用
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方法与实践应用

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方法与实践应用

发表时间:2019-01-08T17:18:17.21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24期作者:许荣生

[导读] 摘要:尽管我国经济持续的发展,可是我国配电网在发展特点上确因为受到低于的限制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基于这种情况。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惠东供电局广东惠州 516300)

摘要:尽管我国经济持续的发展,可是我国配电网在发展特点上确因为受到低于的限制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基于这种情况。如果使用标准统一划分方式去进行配电网建设,就会产生设备资产无法充分利用的情况,严重的还会出现资源上的浪费,所以选择标准统一的供电划分方式不论是在经济上亦或是在技术上来都并不符合当前发展种情况。基于这种发展情况。本文主要对配电网按照供电区域所完成划分的原则进行阐述,希望能够为配电网以后的划分和运用提供可参考的价值。

关键词:配电网;负荷分区;供电;划分

1 配电网供电相关含义

电力负荷主要指的是参照相关的法规去明确供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关系的用电人。而配电网所产生的负荷都对电能的一种消耗,而不同属性的负载其彼此的区别也被称之为负载分类。因此在对供电网进行划分时,不仅需要电力负荷以及供电可靠性相结合,同时还需要将电力系统停电之后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影响程度考虑在其中,具体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个不同的层次。

1.1 一级负荷

一级负荷指的是突然出现的负荷事故,其会造成人身伤害或以及济损失,严重的还会为政治和社会秩序以及严重环境污染等方面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例如,主要的交通运输枢纽因为用电而产生的负荷,公司里主要设备和连续生产线,、企业政治外事中心等。

1.2 二级负荷

二级负荷主要指的是因为突然停电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是政治上产生的不利影响、社会秩序较为混乱等。例如,突然停电会令产品出现大量的报废,同时还会使得主要设备出现损坏的情况,以及工厂大量降低的负荷,通信枢纽以及交通负荷,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产生的负荷等。

1.3 三级负荷

三级负荷与一级以及二级负荷都不同。

2 供电区域划分的指标体系

(1)经济方面

地区的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水平其中指标主要涉及到:国内人均生产总值(GDP)和人均的生活用电量以及人均用电量与单位国内的生产总值。人均GDP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主要的宏观经济指标,同时也是为人们提供了解地区以及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情况的有效工具。通常的情况下,人均用电量能够将区域产业的特征反应出来,可是却无法反映出其在可靠性上提出的要求,除此之外也无法反映出人均用电量与居民实际的生活水平。而单位GDP的作用则是反映能源消费的产业结构、展现人均经济增长形式、快速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脚步、大力进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降低污染、快速实现能源资源消耗的重工业使用回收利用技术,使其能够对资源自身的利用效率给予提升,并且还能够按照当前生产市场提出的原则去完成对传统产业的改造,降低单位GDP的电能耗。

(2)政治方面

行政层级可以说是国家划分以及设置相对的国家机关完成分级管理的一种区域。其具备区域的特点,所以需要将其作为区域划分的主要参照。

(3)负荷方面

这一方面主要涉及到荷载密度和荷载特性与荷载重要性等3个指标。负荷密度其属于表征负荷分布强度的主要参数。负荷密度可以确认变压器容量和电压序列以及线路的导线截面,并且在获得上更加简便。所以,负荷密度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之间有着非常强大的关联性。并且按照其本质上的差异,符合密度产生的负荷能够被分成:商业负荷、工业负荷、居民负荷、非居民负荷这四种。并且按照其自身的重要性进行划分,荷载还能够被非常一级荷载与二级荷载还有三级荷载。因为负荷的等级与特性存在差异,所以其对供电可靠性提出的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3 供电范围的界定

(1)有必要去对哪些变电站朝着哪些区域供电进行确认,同时还需要对供电点给予确认。进行判断的参照就是按照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经验以及电力生产部门等设备的责任边界表。

(2)需要认识到变电站多个线路主要供电区域中的性质,即线路主要是对城市电网供电,并且还是农村的电网供电,或是何种城市电网的供电,何种部分属于农网供电。主要进行判断的参照就是按照电力生产部门所担负的设备责任表去完成划分。

(3)在对线路供电区域实际的性质给予确认之后,还乤对于线路开环点所处在的位置给予判断,在了解两个相邻变电站所处的分接界面。判断主要在正常的情况下擦电力调度部门城市配电网运行情况给予充分解释。

(4)要认识到配电变压器上低压侧线路其自身的供电范围,特别是需要认识到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开断点以及同一极的供电面积,从而去对多个变电站供电接口给予确定。判断是针对电力生产部门的pms2.0系统提供的数据完成的。

4 配电网供电区域的划分方法

依据综合评价方法和聚类分析方式对供电区进行细分的操作步骤。

①研究目前配电网划分方法以及划分标准的实际情况,并且对于当前配电网存在的问题给予分析。②选择供电区域实际的划分范围,分析对供电区域划分产生影响的情况以及具体的影响因素。③按照供电区所划分的核心因素,去完成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使其能够完成对供电区域的划分。④分析当前供电区域其自身定量指标以及规划值实际的分布情况,其中涉及到了每一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社会消费、人均用电量和负荷密度。⑤假如仅仅是对定量指标进行考量,如人均GDP、人均电力消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负荷密度,使用聚类分析的方式,选择第六步,如果使用的是电源领域的综合评价方法划分,那么就需要选择第九步。⑥因为样本自身的数据量比较大,并且数据自身的散性比较高、离散性强,因此经常会产生数据异常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及时的完成数据转换或者是对其给予预处理。数据处理方式就是针对原始数据的变换,降低变换后数据自身的离散化,接近活服从正态分布,均值的大小并不是无限的,方差

2012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2012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 2012 Baseline Emission Factors for Regional Power Grids in China 为了更准确、方便地开发符合国际CDM 规则以及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重点领域的CDM 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研究确定了中国区域电网的基准线排放因子,并征询了相关部门和部分指定经营实体(DOE )的意见。上述机构一致认为排放因子数据真实、计算合理、结果可信。现将计算过程及结果公布如下,可供CDM 项目业主、开发商、DOE 等在编写和审定项目文件和计算减排量时参考引用。 一、 区域电网划分 为了便于中国CDM 发电项目确定基准线排放因子,现将电网边界统一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和南方区域电网,不包括西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上述电网边界包括的地理范围如下表所示: 电网名称 覆盖省市 华北区域电网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区域电网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区域电网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 华中区域电网 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西北区域电网 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南方区域电网 广东省、广西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海南省 二、 排放因子计算方法 根据“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02.2.1版),计算电量边际排放因子(OM )采用步骤3 (a)“简单OM ”方法中选项B ,即根据电力系统中所有电厂的总净上网电量、燃料类型及燃料总消耗量计算。公式如下: y i y i,CO2,y i,y i,y OMsimple,grid,EG )EF NCV (FC EF ∑××= (1) 式中: EF grid,OMsimple,y 是第y 年简单电量边际CO 2排放因子(tCO 2/MWh ); FC i,y 是第y 年项目所在电力系统燃料i 的消耗量(质量或体积单位); NCV i,y 是第y 年燃料i 的净热值(能源含量,GJ/质量或体积单位); EF CO2,i,y 是第y 年燃料i 的CO 2排放因子(tCO 2/GJ );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

全国供用电营业规则 第一章总则 1. 为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所有电力部门(以下统称供电局)和所有电力使用者(以下统称用 户)。 3. 为贯彻本规则,供电局应按照附录《用电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用电监察工作。 4. 供用电双方应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实施本规则的各项规定。供电局应严格贯彻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第二章供电方式 5. 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周率为交流50周/秒。 6. 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额定电压; (1) 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 (2) 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330、50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7. 供电局对用户的供电电压,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出发,根据电网规划、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用户协商确定。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250千瓦或需要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者,应以低压方式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高压方式供电。 8. 供电局对于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可考虑到直配方式供电。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已供电者,应尽速改造。 9.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纳入城市建设与改造的统一规划。供电局应与城建部门密切配合,以便于城建部门统一安排供电设施的用地、线路走廊、电缆隧道以及在城市大型建筑物内和建筑物群中予留区域配电室和营业网点的建筑面积。 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结合农田水利、社队企业、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村经济发展,由供电局统一规划。集体自筹资金兴建农村输电、变电设施时,应从全局出发,服从电网统一规划。 10. 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局按其负荷性质、容量及供电的可能性与用户 协商确定。 11. 供电局不再实行包灯供电,现有包灯用户应改为按实际用电量计费。 12. 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用电或其它临时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对外转供,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13. 供电局在其公用设施未达到的地区,可用委托转供方式委托用户就近供电,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用户向外转供电。 转供电按下列规定办理: (1) 供电局委托用户转供电时,供电局、委托转供户和被转供户三方在转供电前,应就转供费用、转供容量、用电时间、用电指标、计量方式、收费方式、产权划分、维护检修、停电操作等事项签订转供电协议。

南方电网标准划分

现阶段,南方电网公司将南方五省区省会城市、国际旅游城市、新建地(州)首府城市、年供电量超过省区六分之一的城市确定为主要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南宁、桂林、柳州、昆明、曲靖、红河、贵阳、遵义、海口、三亚,其中广州、深圳为国际化大都市,其他城市可以过渡为主要城市或国际化大都市。 中压配电网规划 中压配电网规划应侧重完善和优化网架结构,与上级电网的协调配合,提高负荷转供能力,以保证供电可靠性。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A、B类供电区必须满足N-1安全准则,其它地区应视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高低确定相应安全准则。在接线方式选择上,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的供电区一般采用“N-1”单环网、N供一备等接线方式,对于A类地区亦可采用双环网接线方式;对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的供电区则一般可采用分段联络或树干式接线方式。同一地区同一电压等级同类供电区的网络接线方式应尽量减少并标准化。 为满足线路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各类供电区的10kV配电线路长度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A类3km,B类4km,C、D类6km,E类10km,F类15km。为逐步完成中压线路的绝缘化改造,对A、B、C、D类供电区,10kV配电线路应实现绝缘化,对已建成市政电缆沟管的,宜采用电缆。E类供电区宜实现绝缘化。 低压配电网规划 低压配电网应结构简单、安全可靠,采用以配电变压器为中心的树状放射式结构。相邻变压器的低压母线之间宜装设联络开关,以作为事故情况下的互备。低压配电线路的长度应满足末端电压质量的要求,因此各类供电区的线路长度宜控制在以下范围内:A、B类200m,C、D类250m,E类300m,F类500m。在选择低压配电线路的型式时,A类应采用电缆,B、C类宜采用电缆

公司部门划分及职责

株洲xx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划分(初稿) 一、部门岗位图 由全体股东组成得股东会(股份有限企业称“股东大会”),就是企业得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法》行使如下职权: (1)对企业得经营策略与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2)选举与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得报酬事宜。 (3)选举与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得监事,决定有关监事得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得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得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得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与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得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 (8)做出发行企业债券得决议。 (9)做出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得决议。

(10)做出股东向股东以外得人转让出资得决议。 (11)做出企业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与清算等事项得决议。 (12)修改企业章程。 1。2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召集股东会,并将工作向股东会报告。 (2)执行股东会得决议。 (3)对企业得经营策略与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4)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得方案、 (6)制定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 (7)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及设立子企业等方案。 (8)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得设置。 (9)聘用与解聘企业经理、根据经理得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 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企业得基本管理制度。 1。4 行政管理部职责 一、部门概述 协调企业各职能部门得部门。 二、部门机构设置 人事行政部受行政总监领导,直接向行政总监报告工作,下设人事科、行政管理科等。 三、部门职责 人事科?1。科室概述 作为企业人力资源得管理部门,负责选拔、配置、开发、考核与培养企业所需得各类人才,制定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并对企业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2。部门机构设置 人事科受人事主管得领导,直接向行政总监汇报工作。下设人事助理等岗位。 3.部门职责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1997283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工作,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 权益,依法、公正、合理地划分供电营业区,依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 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补充规定,现予颁发。此规定与《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同时适 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电力部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办公室。 附件:《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电力工业部(印)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工作,确保供电营业区公正、合理地划分, 根据《电力法》、电力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发办[1996]11号文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应依法全面担负起本行政区范围内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 做好供电营业区划分的协调、核准和发证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排,电力管理体制改变后,由国务院指定的经济综合部门依法承担电 力管理部门职责。

第三条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跨省营业区;各 省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省营业区;跨县供电的独立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地营业区: 趸购转售的县供电企业、县电力公司以及大电网未覆盖地区独立运行的兼营电能的发电厂等 可依法申请县营业区。 第四条根据我国电网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供电营业区可分为趸售营业区和直供营 业区。 跨省和省电网经营企业以及跨县供电的独立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电网覆盖的实际情 况,申请趸售营业区和直供营业区。 趸购转售的县供电企业、县电力公司以及电网未覆盖地区独立运行的兼营电能的发 电厂等只能申请直供营业区。 电网已覆盖区域内向外转供电的工矿企业和企业自备发电厂及其他发电厂,不得申 请供电营业区。转供营业区属于当地供电企业的营业区。 第五条凡申请供电营业区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应依法向营业区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填写供电营业区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供电营 业区核准所需的材料。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最新版】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

公司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公司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批准:秦立新 审核:黄献华 编制:孟令军 2009年04月 一、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各部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各类设备事故以及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进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时在控,使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生产区域、设备系统、部门、班组达到各个层面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局面,依据公司相关标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管理规定。 二、职责内容: 1. 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所属区域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联系处理。 2. 检查所属区域现场在设备系统、土建、文明生产等方面,是否有长期存在的隐患或技术难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或方案,提交部门周生产例会进行讨论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3. 各部门在检查区域设立检查本,检查所属区域各岗位值班人员安全情况、劳动纪律及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检查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包括各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是否正常及缺陷处理情况,检查文明生产情况。检查各设备区域落实各项工作是否执行和操作到位,查看定置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日志、记录本是否记录规范等。检查作业现场有无违章,安全工机具是否合格,外单位施工人员身份是

否符合要求。检查后,将检查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缺陷、发现问题等)在设备区域就地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签名。 4. 对长期停运、备用的或较偏远的设备系统,相关区域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安排、天气情况、停运时间长短及其所处环境状况,有针对性地定期检查其防寒防冻、防风、防水淹、防腐蚀、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工作是否执行到位进行及时检查上报。 5. 重要设备缺陷和待机缺陷,相关区域管理人员须清楚该缺陷及针对该缺陷制定的防范措施,并对执行情况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 遇有特殊天气情况(大风、大雾、雨天、寒流、融雪、高温等)或特殊运行方式,所属区域管理人员应针对现场的薄弱环节进行预防性指导、安排和监督、检查。 7. 安全责任区人员还应对检查区域设备定期工作加强督促,帮助现场工作人员协调遇到的困难。 三、责任考核 1. 管理人员未按职责内容规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管理人员到现场后,只是走形式签名,未按照检查路线对现场进行检查,一次考核50元。 2. 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域值班员不清楚,按照有关标准考核值班员及班长50元。若部门主任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按照规定考核相关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3. 重要设备缺陷或待机缺陷及遇有事故处理、重大操作、其它特殊情况,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考核100元,若造成后果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条款进行考核。 4. 对长期停运、备用的或较偏远的设备系统,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工作安排、停运时间长短及其所处环境状况,未定期检查其防寒防冻、防风、防腐蚀、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工作是否执行到位等情况,按照公司相关标准进行考核。 5. 因责任不到位构成严重后果者,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执行。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供电营业区划分原则及分类 第三章供电营业区申请与核准 第四章供电营业区管理 第五章附则 补充规定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划分和管理供电营业区域,依法保障电力供应与经销的专营权,保障向电力用户的安全供电和保护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电营业区是指向用户供应并销售电能的地域。经国家核准的供电营业区是电网经营企业或者供电企业依法专营电力的地域。 第三条国家对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供电营业许可证》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条跨省电网经营企业、独立省电网经营企业、地方独立电网经营企业、趸购转售供电企业以及兼售电能的地方发电厂都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供电营业区及《供电营业许可证》。 编辑本段第二章供电营业区划分原则及分类 第五条根据电力生产供应特点,为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电服务质量,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域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第六条供电营业区原则上以省、地(市)、县行政区划为基础,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划分确定。在《电力法》实施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形成多个供电企业供电的,应按上述原则协商核定其供电营业区。 第七条供电营业区分为下列四类: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跨省营业区); 2.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市)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省级营业区); 3.地(自治州、省辖市)内跨县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地级营业区); 4.县(市)内跨乡镇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县级营业区)。 第八条为便于分级管理,根据电网结构和行政区划不同,一般可将跨省营业区分划为省、地、县三级营业区;省级营业区分划为地、县两级营业区;地级营业区分划为若干个县级营业区;并在每级营业区内设立相应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 编辑本段第三章供电营业区申请与核准 第九条跨省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跨省电网经营企业向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独立省电网经营企业向省电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地级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独立地方电网经营企业向省电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级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电企业向省电力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供电营业区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章程; 2.具有能满足该地区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 3.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和技术手段; 4.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门技术与业务人员、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方法与实践应用

配电网供电区域划分方法与实践应用 发表时间:2019-01-08T17:18:17.21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24期作者:许荣生 [导读] 摘要:尽管我国经济持续的发展,可是我国配电网在发展特点上确因为受到低于的限制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基于这种情况。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惠东供电局广东惠州 516300) 摘要:尽管我国经济持续的发展,可是我国配电网在发展特点上确因为受到低于的限制而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基于这种情况。如果使用标准统一划分方式去进行配电网建设,就会产生设备资产无法充分利用的情况,严重的还会出现资源上的浪费,所以选择标准统一的供电划分方式不论是在经济上亦或是在技术上来都并不符合当前发展种情况。基于这种发展情况。本文主要对配电网按照供电区域所完成划分的原则进行阐述,希望能够为配电网以后的划分和运用提供可参考的价值。 关键词:配电网;负荷分区;供电;划分 1 配电网供电相关含义 电力负荷主要指的是参照相关的法规去明确供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关系的用电人。而配电网所产生的负荷都对电能的一种消耗,而不同属性的负载其彼此的区别也被称之为负载分类。因此在对供电网进行划分时,不仅需要电力负荷以及供电可靠性相结合,同时还需要将电力系统停电之后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等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影响程度考虑在其中,具体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个不同的层次。 1.1 一级负荷 一级负荷指的是突然出现的负荷事故,其会造成人身伤害或以及济损失,严重的还会为政治和社会秩序以及严重环境污染等方面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例如,主要的交通运输枢纽因为用电而产生的负荷,公司里主要设备和连续生产线,、企业政治外事中心等。 1.2 二级负荷 二级负荷主要指的是因为突然停电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是政治上产生的不利影响、社会秩序较为混乱等。例如,突然停电会令产品出现大量的报废,同时还会使得主要设备出现损坏的情况,以及工厂大量降低的负荷,通信枢纽以及交通负荷,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产生的负荷等。 1.3 三级负荷 三级负荷与一级以及二级负荷都不同。 2 供电区域划分的指标体系 (1)经济方面 地区的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水平其中指标主要涉及到:国内人均生产总值(GDP)和人均的生活用电量以及人均用电量与单位国内的生产总值。人均GDP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主要的宏观经济指标,同时也是为人们提供了解地区以及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情况的有效工具。通常的情况下,人均用电量能够将区域产业的特征反应出来,可是却无法反映出其在可靠性上提出的要求,除此之外也无法反映出人均用电量与居民实际的生活水平。而单位GDP的作用则是反映能源消费的产业结构、展现人均经济增长形式、快速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脚步、大力进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降低污染、快速实现能源资源消耗的重工业使用回收利用技术,使其能够对资源自身的利用效率给予提升,并且还能够按照当前生产市场提出的原则去完成对传统产业的改造,降低单位GDP的电能耗。 (2)政治方面 行政层级可以说是国家划分以及设置相对的国家机关完成分级管理的一种区域。其具备区域的特点,所以需要将其作为区域划分的主要参照。 (3)负荷方面 这一方面主要涉及到荷载密度和荷载特性与荷载重要性等3个指标。负荷密度其属于表征负荷分布强度的主要参数。负荷密度可以确认变压器容量和电压序列以及线路的导线截面,并且在获得上更加简便。所以,负荷密度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之间有着非常强大的关联性。并且按照其本质上的差异,符合密度产生的负荷能够被分成:商业负荷、工业负荷、居民负荷、非居民负荷这四种。并且按照其自身的重要性进行划分,荷载还能够被非常一级荷载与二级荷载还有三级荷载。因为负荷的等级与特性存在差异,所以其对供电可靠性提出的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3 供电范围的界定 (1)有必要去对哪些变电站朝着哪些区域供电进行确认,同时还需要对供电点给予确认。进行判断的参照就是按照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经验以及电力生产部门等设备的责任边界表。 (2)需要认识到变电站多个线路主要供电区域中的性质,即线路主要是对城市电网供电,并且还是农村的电网供电,或是何种城市电网的供电,何种部分属于农网供电。主要进行判断的参照就是按照电力生产部门所担负的设备责任表去完成划分。 (3)在对线路供电区域实际的性质给予确认之后,还乤对于线路开环点所处在的位置给予判断,在了解两个相邻变电站所处的分接界面。判断主要在正常的情况下擦电力调度部门城市配电网运行情况给予充分解释。 (4)要认识到配电变压器上低压侧线路其自身的供电范围,特别是需要认识到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开断点以及同一极的供电面积,从而去对多个变电站供电接口给予确定。判断是针对电力生产部门的pms2.0系统提供的数据完成的。 4 配电网供电区域的划分方法 依据综合评价方法和聚类分析方式对供电区进行细分的操作步骤。 ①研究目前配电网划分方法以及划分标准的实际情况,并且对于当前配电网存在的问题给予分析。②选择供电区域实际的划分范围,分析对供电区域划分产生影响的情况以及具体的影响因素。③按照供电区所划分的核心因素,去完成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使其能够完成对供电区域的划分。④分析当前供电区域其自身定量指标以及规划值实际的分布情况,其中涉及到了每一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社会消费、人均用电量和负荷密度。⑤假如仅仅是对定量指标进行考量,如人均GDP、人均电力消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负荷密度,使用聚类分析的方式,选择第六步,如果使用的是电源领域的综合评价方法划分,那么就需要选择第九步。⑥因为样本自身的数据量比较大,并且数据自身的散性比较高、离散性强,因此经常会产生数据异常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需要及时的完成数据转换或者是对其给予预处理。数据处理方式就是针对原始数据的变换,降低变换后数据自身的离散化,接近活服从正态分布,均值的大小并不是无限的,方差

公司部门划分与职责

---------------------------------------------------------------------------------------------------------------------- 株洲 xx 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部门划分(初稿) 一、部门岗位图 董事长 总裁 行项营法 政目销律财 管执策法务 理行划务部 部部部部 人行项信信法内外 事政目息 息策 律部部管策收顾财财 科收划 理划集问务务 集 科管管 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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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部门职责描述 1.1 股东会职责 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股份有限企业称“股东大会” ),是企业的权力机构,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行使如下职权: (1)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宜。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宜。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做出发行企业债券的决议。 (9)做出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10)做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决议。 (11)做出企业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决议。 (12)修改企业章程。 1.2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行使以下职责: (1)召集股东会,并将工作向股东会报告。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对企业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规划做出决策。 (4)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制定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及设立子企业等方案。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电力作业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理,杜绝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单位、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认定,加强到岗到位安全监督,落实措施,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作业现场及公司系统内企业承包省外工程的作业现场。 第二章作业安全风险分级 第四条本标准描述的作业安全风险是指可能由现场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引发的电网、人身、设备事故的可能性。 第五条一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气设备部分改造引起系统方式变化较大的、导致220kV及以上变电站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或已在N-1方式下运行的情况。 2、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投运。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的,且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多工种参与、使用两台以上大型施工机械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联络线作业,造成区域与区域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电网运行不满足N-1原则。 2、220kV及以上重要线路更换铁塔、导线(含架空光缆)施工达10基杆塔及以上的,同时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达到5处及以上的或跨越险恶地理环境位置的。 3、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大型施工机械、临时拉线、牵引绳等可能触碰带电设备的,多班组(含外单位作业或协同作业的)参与的大型电气施工作业。 (三)电网因受地震、暴风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而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电网恢复性抢修作业。 (四)66kV及以上电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的首次作业。 第六条二级作业安全风险 (一)变电站内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220kV及以上变电站某一电压等级全停作业,引起系统方式变化。 2、220kV及以上变电站母线或主变更换改造,同时多处开关更换或大修。 3、66kV及以上变电站作业操作项目量大、复杂的。 4、新建66kV变电站投运。 (二)线路作业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66kV及以上线路作业邻近带电线路组立(拆除)铁塔、架设(拆除)导线(架空光缆)。 2、66kV及以上线路更换铁塔或导线(架空光缆)跨越铁路、高速公路或66kV及以下带电线路。 3、66kV及以上线路多回路杆塔上部分线路停电作业的,或66kV及以上线路不停电更换光缆。

公司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调整的通知

关于公司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调整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更好维护公司形象,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根据实际情况就办公楼卫生区域进行重新划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卫生区域划分:

一、具体要求: 1、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茶几、玻璃洁净,无渍印; 2、办公室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他物品放在个人抽屉里或柜子里,不用物品及时清理; 3、文件、票据、资料、合同等应分类放入文件夹(盒),并整齐地摆放在文件筐内; 4、日常办公用笔、订书机、胶棒等,应集中放在办公桌一侧,取用后及时放回; 5、电脑主机、键盘、显示屏及鼠标、鼠标垫保持洁净,无浮土,无污迹,下班后及时关闭。各种线路要分类捆扎、理顺,杜绝零乱; 6、电话、饮水机、打印机、传真机、文件柜等摆放整齐,保持表面清洁,无灰尘,无蜘蛛网等,柜内物品摆放整齐; 7、墙壁、室内挂件、画框及其他饰品表面保持干净; 8、垃圾篓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并摆放整齐;

9、地面无纸屑、无积水、无烟头,不准随意倾倒剩茶; 10、保持楼道内整洁无异物,如烟头、纸屑等,楼梯扶手无水渍、手印; 10、下班后必须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离开; 11、公司门口公共卫生区域做到不乱丢垃圾,保持整洁有序。 12、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组织大扫除。 13、综合管理部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纠正,检查情况将列入该部门绩效考核。 13、新的卫生区域划分自2014年月日起执行。 望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在全公司形成“以公司为家,人人参与,人人爱护, 共建美好环境”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2014年8月21日

供电所的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供电所定位和设置 一、供电所的定位和设置原则 1、供电所是供电公司的派出机构,其人、财、物纳入县局统一管理,是供电企业面向大众,服务社会的一个“窗口”。 2、供电所的设置应按照便于管理、方便客户、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工作流程标准化和作业组织专业化的要求开展工作。根据配电网络结构、用电设备、供电量的多少以及乡镇规模,并结合行政区划分设置供电所。 3、供电所名称统一为XXXX供电所。 供电所的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内部机构及岗位设置原则 依据《永城市供电所专业化实施细则》,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原则,以供电所为单位,组织机构按照“一长三员二班”模式设置,全体农电员工进行供电所内部整合。供电所设置抄表维修、营销服务二个专业班,专职电工到供电所上班,班长分配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绩效考核。 三、供电所基本职责 供电所的定位及其特点决定了供电所的职责,供电所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负责供电区域内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 3、负责受理10千伏及以下客户的用电业务申请,并按权限办理客户的业扩报表、变更用电及临时用电等业务; 4、负责所辖低压客户供用电合同管理; 5、负责所辖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更换、维护和管理; 6、按规定的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10kv线路和低压配变台区的线损管理;

7、负责所辖客户用电检查和安全用电宣传等工作;负责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 8、负责基础资料管理,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四、供电所“一长三员二班”职责 供电所的工作繁杂,必须对每个员工都要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工作定额化管理,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建立起“责任明确、团结协作”和“紧张而有秩序”的工作氛围。根据《永城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电所作业组织专业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供电所“一长三员二班”职责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供电所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和企业形象。带领全所员工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安全、经济技术指标。每项工作均应落实责任,督促实施,绩效考核。 2、制定本供电所年、月度工作计划,抓好综合基础管理,遵照局各项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供电所二级绩效考核办法,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定和落实防范事故措施,做到安全、经济、可靠供电。 4、加强电力营销管理,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认真落实“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管理。 5、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售电量、线损、售电单价、电费回收、业扩报装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 6、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履行财务手续。 7、加强行风和优质服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客户接待和走访制度,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负责标准化供电所和“示范窗口”创建工作。 8、定期组织对全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人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1997283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工作,保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 权益,依法、公正、合理地划分供电营业区,依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 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补充规定,现予颁发。此规定与《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同时适 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电力部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办公室。 附件:《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电力工业部(印)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工作,确保供电营业区公正、合理地划分, 根据《电力法》、电力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订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发办[1996]11号文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应依法全面担负起本行政区范围内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 做好供电营业区划分的协调、核准和发证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排,电力管理体制改变后,由国务院指定的经济综合部门依法承担电 力管理部门职责。 第三条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跨省营业区;各 省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省营业区;跨县供电的独立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法申请地营业区: 趸购转售的县供电企业、县电力公司以及大电网未覆盖地区独立运行的兼营电能的发电厂等 可依法申请县营业区。

第四条根据我国电网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供电营业区可分为趸售营业区和直供营 业区。 跨省和省电网经营企业以及跨县供电的独立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电网覆盖的实际情 况,申请趸售营业区和直供营业区。 趸购转售的县供电企业、县电力公司以及电网未覆盖地区独立运行的兼营电能的发 电厂等只能申请直供营业区。 电网已覆盖区域内向外转供电的工矿企业和企业自备发电厂及其他发电厂,不得申 请供电营业区。转供营业区属于当地供电企业的营业区。 第五条凡申请供电营业区的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应依法向营业区所在地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填写供电营业区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供电营业区核准所需的材料。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应对申请企业提供的供电营业区申请材料进 行初审,认为申报材料完整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程序规定对供电营业区进行审查、核准: 1.听取省内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省供电营业区划分的意见和要求; 2.会同申请供电营业区的供电企业的省主管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理 性进行审查; 3.对审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省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将调 查核实的结果和处理意见告诉省内同级有关部门; 4.省内同级有关部门或申请企业的省主管部门对审核结果或处理意见持不同意见 时,省 (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可请求省经济综合部门协调。协调不成时,可报请电力工 业部协调裁定;

供用电规则

供用电规则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供电方式 (2) 第三章 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3) 第四章 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5) 第五章 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7) 第六章 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 (8) 第七章 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0) 第八章 电度计量与收费 (11) 第九章 供用电合同与经济责任 (13) 第十章 违章用电与窃电 (15) 第十一章 附则 (16)

第一章 总则 1、为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全国所有电力部门(以下统称供电局)和所有电力使用者(以下统称用户)。 3、为贯彻本规则,供电局应按照附录《用电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用电监察工作。 4、供用电双方应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实施本规则的各项规定。供电局应严格贯彻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第二章 供电方式 5、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周率为交流50周/秒。 6、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额定电压: (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 (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330、500千伏。 (3)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7、供电局对用户的供电电压,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出发,根据电网规划、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用户协商确定。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250千瓦或需要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者,应以低压方式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高压方式供电。 8、供电局对于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可考虑到直配方式供电。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已供电者,应尽速改造。

车间责任区域划分

生产车间班长岗位职责 整个生产厂区、工人生活区及周边环境:(附公司总平面图) 责任人:陈金权 一、岗位素质及能力要求 要熟知企业规定的规章制度,了解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制造的全部过程,熟练掌握本车间所有工序的工艺流程,工艺要求,设备性能及车间衔接上下工序的过程特点,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讲求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具有独立处理车间各种突发性问题的能力。 二、职责范围 负责车间人员.生产.设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人宿舍以及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三、人员管理 1、班长有权对所有生产人员,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安排。 2、班长负责记录车间生产人员的出勤情况。 3、如果车间出现突发性问题,班长有权调动本班所有人员,通力合作,共同解决问题,确保当班生产顺利进行 四、生产、质量与安全管理 1、根据车间下达的生产任务和作业计划,合理调配生产人员,安排好各岗位的生产任务,组织车间生产人员全面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2、加强车间的生产质量控制和管理,负责要求车间员工严格执行岗位标准操作程序,严格按工艺文件规定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3、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班长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与质检员、生产部管理员通力合作,消除不合理因素,减少质量损失。 4、全面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每日下班前,做好水、电、汽、门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即“安全操作”“节约用电”“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5、负责检查车间职工搞好车间环境卫生、工艺卫生和职工食堂住宿的环境卫生。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工艺卫生管理制度,检查落实工艺卫生及卫生清洁标准操作程序,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6、班长必须发挥积极带头作用,对待工作仔细认真,树立良好的个人威信。 7、加强车间劳动纪律的管理,职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 8、完成生产物流部主管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供电营业规则2019最新

供电营业规则是1996年10月08日电力工业部发布的国家法律法规,文号为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业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 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 第五条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

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 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 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 (第5号) 《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电力工业部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划分和管理供电营业区域,依法保障电力供应与经销的专营权,保障向电力用户的安全供电和保护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电营业区是指向用户供应并销售电能的地域。经国家核准的供电营业区是电网经营企业或者供电企业依法专营电力的地域。 第三条国家对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 《供电营业许可证》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条跨省电网经营企业、独立省电网经营企业、地方独立电网经营企业、趸购转售供电企业、以及兼售电能的地方发电厂都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供电营业区及《供电营业许可证》。 第二章供电营业区划分原则及分类 第五条根据电力生产供应特点,为确保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供电服务质量,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域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第六条供电营业区原则上以省、地(市)、县行政区划为基础,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划分确定。 在《电力法》实施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已形成多个供电企业供电的,应按上述原则协商核定其供电营业区。 第七条供电营业区分为下列四类: 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跨省营业区); 2、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市)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省级营业区); 3、地(自治州、省辖市)内跨县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地级营业区); 4、县(市)内跨乡镇行政区划的供电营业区(简称县级营业区)。 第八条为便于分级管理,根据电网结构和行政区划不同,一般可将跨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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