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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修订)

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修订)
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修订)

《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推进项目带动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升福建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把福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的创新型省份,增强福建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果,是指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机构的科技人员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成熟、先进、实用、可以应用和推广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的科技成果。

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果转化,是指企业、个人投资者或成果持有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首次对项目成果实施转化,形成产业项目并组织实施的活动。转化方式包括:

(一)项目成果持有者自行投资办企业实施转化;

(二)项目成果持有者向企业、个人转让该项目成果,由受让的企业投资实施转化或个人投资办企业实施转化;

(三)项目成果持有者许可企业、个人使用该项目成果,由

使用该项目成果的企业投资实施转化或个人投资办企业实施转化;

(四)项目成果持有者以该项目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企业合作实施转化;

(五)项目成果持有者以该项目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出资比例,与企业、个人共同投资办企业实施转化。

第三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年从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安排一定金额的促进项目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用于扶持实施项目成果转化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落地形成的项目(以下简称转化项目)。同时,组织做好项目成果的征集、推介和信息引导等服务。

省财政厅根据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实施财政财务管理,负责下达支出预算,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监督检查。

第四条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并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平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扶持对象及方式

第五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持的转化项目范围:

(一)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二)技术先进适用,可形成产业规模,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加强本省产业链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建设,填补本省产业链发展中的产品、技术空白,加速本省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明显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项目;

(三)有利于本省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防治环境污染以及防灾减灾的项目;

(四)可促进本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

(五)小发明、小创造等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转化项目。

第六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对实施下列项目成果的转化而形成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一)经省部级认定、属于国际国内领先技术、能明显提高本省产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成果;

(二)技术先进适用、可形成产业规模、填补本省产业链发展空白、对本省产业链的延伸、产业群的壮大具有重大带动促进作用的高新技术项目成果;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项目成果;

(四)实施转化后可迅速带动当地广大农户增产增收、明显

提升特色产业发展优势的项目成果。

第七条申请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扶持的转化项目,应当有项目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已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实施进度计划),且已按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评价良好,可以自行筹措解决按国家规定所需的占项目总投资相应比例的项目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前需要进行检测和价值评估的项目成果,须取得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和评估证明。

第八条下列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产品市场准入的转化项目,须取得有效的产品市场准入证明:

(一)新药,须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须取得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

(三)医疗器械,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须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五)兽药,须取得新兽药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六)农药,须取得农药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七)肥料,须取得肥料登记证;

(八)软件产品,须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九)通信、信息安全等产品,须取得市场准入文件。

第九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转化项目的资金扶持,采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确定扶持的转化项目有使用银行贷款投资的,一般给予贷款贴息扶持;未使用银行贷款投资的,一般给予投资补助扶持。

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开支范围:

(一)投资补助:用于转化项目建设期间的建安投资、设备购置和技术研发支出等与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相关的支出等。不得用于购置小汽车、招待费等消费性质的支出;

(二)贷款贴息:用于支付转化项目向县级以上商业银行的贷款所负担的利息支出,支出总额不超过项目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总额,不得用于非转化项目的贷款利息支出或其他支出。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广泛征集适合福建省产业发展的项目成果,向省内各类企业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并通过建立完善网上交易系统和承办好项目成果交易会,及时发布有关产业技术政策和项目成果信息,包括重点扶持领域指南,引导、促进项目成果的转化与技术需求的解决。

第三章资金申报及安排程序

第十条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申报及安排程序为:

(一)申请。由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其中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申请,也可向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的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二)转报。有关部门接到企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20[10]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性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转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辖区发展改革部门受理的,经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三)评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

(四)复核。对评审的项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通过实地考察予以核实;

(五)审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专家项目评审意见和复核情况,按《福建省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批研究审定下达。

第十一条项目业主申请省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的,须提交项目资金申请表及有关附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申请表上

必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前需要进行检测和价值评估,以及实行产品市场准入的转化项目,还须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和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证明附件。

已获得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扶持的企业,再次申请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还须提交上一次扶持资金项目的验收表(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省扶持资金。

第十二条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对项目业主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转报时应如实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应当在规定的审核期限内要求项目业主补正,或退回项目业主。

第十三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由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管理专家组成的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通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申报项目所采用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形成申报项目是否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扶持项目范围以及是否技术领先、带动性大的专家评审意见。项目评审会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对国家和企业负责的态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进行审查;

(二)对审查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具有权威性;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特殊情况下可邀请少数具有较高行政职务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但不得超过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一)。

为保证专家评审的公正性,项目评审会中评审某一具体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专家应当回避:

(一)专家在申请企业工作;

(二)专家家庭成员或亲属为申请企业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三)专家与申请企业有利益关系或直接隶属关系。

第十四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每批经过规定程序研究审定的转化项目,省发展和改革[计划]委员会应将项目及业主名单通过“6〃18”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告,实行公告异议期制度(异议期7[10]天),对于经公告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缺乏充分依据的转化项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正式下达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省财政厅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省项目

成果转化资金计划和部门预算及细化预算要求下达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支出预算,按照国库直接支付管理规定办理资金拨款。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受理的转化项目,支出预算下达给省直有关部门,资金由省直有关部门向省财政厅请领;市县受理的转化项目,支出预算下达给市县级财政,资金由省财政厅拨付到市、县财政部门。

项目业主使用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应当从资金计划下达后的下一个季度起,在每季度头10日之内将上季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报送受理其资金申请的部门,其中重点扶持的转化项目还应同时报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二规定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组织验收。

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六条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财务处理方法:

(一)投资补助:可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在项目单位同意增资扩股的情况下,可作为国家资本金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经核实投资补助总额占项目总投资比例超过50%的,转作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根据有关规定和各投资主体实际到位额重新确定项目各方出资比例,由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指定有关机构依法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或出资人的权利。

(二)贷款贴息:项目单位收到贴息资金后,必须专款专用,

其中,在建工程冲减工程成本,竣工项目冲减财务费用第十七条对于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扶持项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将其纳入省级预算内投资动态跟踪系统,建立分级跟踪管理制度,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对重点扶持的项目应定期检查,加强监督,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产,也可从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中组织未参加该项目评审会的一批专家进行中期评估,根据专家中期评估意见,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要求的项目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派出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对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稽察监督,对采用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该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该资金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置。

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对其受理并获得资金扶持的转化项目加强检查监督,确保项目落实,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十八条财政、审计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本办法规定,对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实施监督。

第十九条项目业主如需要对转化项目的进度计划和投资等进行调整,或企业投资方变更,或项目撤销、中止的,应当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书面报告。对因故撤销或中止的转化项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当下达取消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的通知,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资金使用的不同情况调整支出预算。其中: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的应当收回支出预算并停止拨付资金;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单位的,项目业主应当进行清算并报财政部门核定。已按本办法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作核销处理。未使用的资金应当缴回财政部门,相应收回支出预算。

项目业主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除收回该资金外,按照有关规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从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中申请一定的资金,用作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的业务经费。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投产或基本建成的转化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已安排使用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对某一行业或领域建设项目另有资金扶持规定的,该行业或领域的转化项目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福建省财政厅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福建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年月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

填表说明

一、在市、县注册的企业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直接报省发改委;在市辖区注册的企业由区发展改革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再经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省发改委;在省注册的企业可直接报省发改委。以上企业也可由省有关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省发改委。

二、申请表后应附以下相关附件:

(一)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实施项目成果转化合同(协议)或项目成果持有者自行实施转化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其他涉及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转让的成果产权属多方拥有的,须出具多方同意转让的有效证明。转让的成果产权属法人单位的,须出具法人单位同意转让的有效证明;

(四)项目成果鉴定证明:除境外成果转化项目和需要市场准入的转化项目外,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材料或专利证书或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证书(复印件)。其中:

1、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包括省部级以上(含授权和委托)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以及地厅级有权部门出具的评审意见,提供的科技成果鉴定材料须附查新或检测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材料鉴定或

评审时间距离申报时间不超过5年;

2、专利证书须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专利时间以专利证书有效期为准;

3、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证书须附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科技进步奖评定时间距离申报时间不超过5年;

境外成果转化项目,以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作为鉴定意见,但须提供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前需要进行检测和价值评估,以及实行产品市场准入的转化项目,还须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有效证明:使用银行贷款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商业银行在权限范围内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承诺书;属于股东增资建设的,须提供股东增资协议或其他银行资金证明;属于合作方投资建设的,须提供合作方投资合作协议或其他有效资金证明;使用企业自有资金建设的,须提供企业上两个年度和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其中注册不到一年的企业,只需提供验资报告和最近一期的会计报表。

附件二:

福建省项目成果转化资金扶持项目验收表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组织单位(公章):

验收时间:年月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制

填表说明

一、验收组织

1、项目验收由直接受理企业申请的部门(即《福建省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办法(修订)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部门)负责组织。

2、项目验收应设专家组,由5名以上行业和财务专家组成。

3、项目验收参加部门和人员:行业和财务专家、成果提供方、负责直接受理企业申请的部门、项目业主。

二、验收时项目业主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验收依据(国家或省、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项目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含工作总结、技术总结、财务决算、产品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3、有关检测和测试报告。

三、验收程序

1、成立专家组,确定专家组组长和副组长;

2、验收资料审查、踏勘项目建设现场;

3、听取项目业主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4、专家组成员提问、业主答疑;

5、形成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和验收会议的验收结论。

四、验收表除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外均由项目业主填写

五、验收表后应附专家组名单

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成长的激励机制,提升项目管理人才队伍素质,表彰在项目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经理,规范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性质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是高质量、高效益地完成建设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水平能够代表全国建筑业先进水平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组织单位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组织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优秀施工企业、优秀施工企业家、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简称“三优”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周期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五条申报范围申报者所在单位须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 第六条基本条件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目前在项目经理岗位工作。 第七条评选条件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

(二)善于学习,积极进取,懂施工,会管理,优秀地履行项目经理的责任,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五年应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分多层次的,限最高等级)。 (四)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奖励。 (五)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六)近三年所负责工程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无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七)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第三章申报材料要求 第八条个人业绩申报者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九条申报表格申报者要填写《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等印章。 第十条证明材料申报者和所在企业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按要求装订。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申报申报者和所在企业按要求整理、填报申报材料。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标准化工作是公司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和准则,做好标准化工作,对于推动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承担上级标准的制定、修订;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标准化体系,切实加强标准化管理;公司应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各个领域,充分发挥标准化系统效应。 1.3 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标准化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标准化工作在技术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产品开发部门归口管理,日常标准化工作由产品开发部门工艺研究所负责,管理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2 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主要职能 2.1 贯彻执行上级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2.2 贯彻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2.3 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任务,参加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讨论审定会议,对标准草案及时提出意见。 2.4 制定和修订企业标准。 2.5 进行企业新产品设计和老产品改进设计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参加产品鉴定会议,发表标准化审查报告。进行定型后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 2.6 负责对各部门、分厂(分公司)标准化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兼职标准化员做好对工艺技术文件的标准化审查工作,提供有关标准化资料。 2.7 负责有关标准的宣贯和有关标准化知识的讲座。 3 标准化工作的管理要求 3.1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月做好标准化工作实施计划的制定和总结,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年度总结。

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 选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成长的激励机制,提升项目管理人才队伍素质,表彰在项目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经理,规范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性质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是高质量、高效益地完成建设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水平能够代表全国建筑业先进水平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组织单位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组织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优秀施工企业、优秀施工企业家、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简称“三优”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周期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一次。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五条申报范围申报者所在单位须是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会员。 第六条基本条件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目前在项目经理岗位工作。 第七条评选条件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 (二)善于学习,积极进取,懂施工,会管理,优秀

地履行项目经理的责任,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负责承建的工程,近五年应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分多层次的,限最高等级)。 (四)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奖励。 (五)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六)近三年所负责工程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无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七)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第三章申报材料要求 第八条个人业绩申报者如实撰写20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九条申报表格申报者要填写《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等印章。 第十条证明材料申报者和所在企业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按要求装订。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申报申报者和所在企业按要求整理、填报申报材料。

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路基路面)

目录1 总则 1.1 目的和范围 1.2 编制依据 1.3 章节划分 路基篇2 路基工程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2 技术准备 2.3 作业条件 2.4 安全文明施工 3 一般路基施工 3.1 一般规定 3.2 挖方路基 3.3 填方路基 3.4 雨季施工 3.5 安全文明施工 4 路基排水 4.1 一般规定 4.2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4.3 跌水、急流槽 5 特殊路基处理 5.1 一般规定 5.2 盲沟、渗沟施工 5.3 软土地基处理 5.4 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 5.5 滑坡地段路基施工 5.6 安全文明施工 6 路基防护 6.1 一般规定 6.2 浆砌片(块)石或溷凝土预製块防护 6.3 护面牆防护 6.4 路基生态防护 7 挡土牆 7.1 一般要求 7.2 施工工序 7.3 施工要点 7.4 质量控制

8 预应力锚索(杆) 8.1 一般规定 8.2 施工工序 8.3 施工要点 8.4 质量控制 8.5 锚索(杆、地梁)框架 8.6 锚索(杆)检测 9 涵洞、通道 9.1 一般规定 9.2 圆管涵 9.3 盖板涵 9.4 箱涵、通道 9.5 倒虹吸 10 路基整修与路槽交接 10.1 路堤整修 10.2 路堑整修 10.3 路槽移交 11 路基监测与观测 11.1 一般规定 11.2 软基工程观测 11.3 路堑边坡或滑坡监测 11.4 高路堤稳定和沉降观测 12 取、弃土场的整治 12.1 取土场 12.2 弃土场 12.3 安全文明施工 路面篇13 路面工程施工准备 13.1 一般规定 13.2 技术准备 13.3 机具准备 13.4 材料准备 13.5 路基核验 14 碎石的开採与生产 14.1 料场作业 14.2 片石的开採 14.3 碎石的生产

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1)

中铁大桥局集团 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长效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项目管理队伍,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部)和中铁大桥局集团优秀项目经理(以下简称优秀项目经理)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数量原则上各十个名额。 第三条评选坚持安全、质量、效益优先的原则;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申报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优秀项目经理,原则上从集团评出的优秀项目经理中推荐。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五条原则规模上亿元并有一定技术难度,且到评选年度内已完工程量累计在50% 及以上的在建工程或当年竣工工程的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分部,均可参加优秀项目经理部的评选。 第六条凡持有建造师执业证书,原则担任规模上亿元(或有一定技术难度),且到评选年度内所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已累计完成50% 及以上工程量或已竣工,方可参加优秀项目经理的评

选。 第七条优秀项目经理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诚信履约,业 主满意。信用评价等级为 A (或项目信用评价得分不低于该地区或行业部门公布的一类企业中信用评价最低分数值)及以上,无重大的合同及法律纠纷,无责任投诉现象; (二)项目管理业绩突出 1.施工进度:施工进度符合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及业主要求,产值完成率累计达100% 及以上(或累计完成业主下达的计划),总体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2.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100% ,项目开工以来没有发生质量事故; 3.施工安全:项目开工以来没有发生安全及环保事故; 4.成本控制:项目“二、三次经营”效果良好(需附数据材料),成本控制在核定的责任成本范围内; 5.按时足额上缴企业有关费用; (三)基础管理工作扎实。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按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落实“三化管理、三次经营、四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制度健全,岗位职责落实到位;施组、专项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进行了分级、分类评审及交底;合同管理规范;施工过程管控有效;内业资料齐全、台帐规范,并具有可追溯性;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7全文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7全文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17全文》是有达内考试网为你整理收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为了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三条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四条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二章企业标准的制定 第五条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 (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 (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七条制定企业标准的原则: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保证安全、卫生,充分考虑使用要求,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经营管理和增加社会经济效益;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五)有利于合理利用国家资源、能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有利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七)本企业内的企业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 第八条制定企业标准的一般程序是: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审查、批准、编号、发布。 第九条审查企业标准时,根据需要,可邀请企业外有关人员参加。

中铁二局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资料

中铁二局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为充分发挥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技术开发、经营开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更好地搞好公司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水平、质量、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 评选范围包括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在职的项目经理,公司设“年度优秀项目经理”奖项,分为Ⅰ类(工程中标价大于5000万元人民币)、Ⅱ类(工程中标价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两种。每年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名优秀项目经理。 二、评选条件 (一)起点条件 工程项目已完成或完工80%及以上 (二)通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勇于创新。 2、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抵制不正之风,在经济分配上能正确处理国家、集团与个人的利益关系,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现款上交目标和利润指标5%及以上。 3、重合同、守信誉,能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工程进度、

工程质量、工期均得到有关部门及建设方的认可,在业主或地方政府组织的综合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次数占评比总次数的80%及以上。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5、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无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环境体系运行正常。 7、合理组织、统筹安排,提前或按期实现合同工期。 (三)分类评选条件 Ⅰ类年度优秀项目经理 1、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取得两项以上公司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科技开发奖,并得到推广和应用; 2、至少获一项省部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 3、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Ⅱ类年度优秀项目经理 1、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措施完善,技术攻关、创新活动有一定成效; 2、至少获二项以上局级工程质量奖; 3、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优秀。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优秀项目经理考评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

企业如何做到标准化管理工作

企业如何做到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企业标准化管理的内涵和特征 企业标准化就是以企业获得最佳秩序和最佳效益为目标。它将生 产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形成科学规范具体的规程和准则,从而使工作 变得更为规范化、常规化和程序化。 企业标准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和支柱,是企业基本的管 理职能、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它具有四个明显的特性:一是功能 上的监控性;二是状态上的稳定性;三是时间上的先行性;四是空间上的基础性。 二、企业标准化管理的意义 企业标准化管理是现代化企业卓有成效的科学管理方法。对于提 升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 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1.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现代化管理和科学 发展的需要,也是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经济效益必不可少的 基础手段和基础工作。现代企业的生产是建立在先进技术、科学分 工和广泛协作基础上的,任何一个流程、环节都离不开标准化,无 论是企业新产品开发、生产流程再造,还是生产工艺创新,从研制 到鉴定都需要标准把关,只有符合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 才能正常生产,在市场上得到推广和应用,才能使企业获得最佳的 经营业绩和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是企业联系各职能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企 业的生产、经营、技术和质量等各职能部门、各环节之间关系错综 复杂,既存在内在的联系又有不同分工,只有通过各种标准来制衡、 约束彼此,才能使企业整个运营过程按照客观科学的规律运行,从

而在管理中防止权利不明、责任不清、人浮于事的现象发生,提高 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消耗,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3.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是提高和稳定产品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离不开标准,如果没有先进的、合理的、科学的标 准,那么就谈不上有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全面质量管理所强调的 是企业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它是以标准化为基础。 三、企业标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两张皮”。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已经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ISO14001环境保护、SA8000社会责任等体系认证。与此同时企业也建立健全了数量众多、内容 齐全的与标准化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与 标准化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有的并没有真正“落实到管理上,体 现在实践中”,只是每年在汇报总结或者外部审核时才抛头露面, 平时基本束之高阁。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适用)

本标准。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5796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 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 3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与任务 3.1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要求 技术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评价与改进 3.1.1企业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每个企业的生产都与外部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 并存在絮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约束条件, 而在企业内部各部门、 各环节之间又存在一 个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有机整体, 所有这些外部约束和内部依存制约关系, 只有通过制定和 实施一整套标准(包括偶国家、行业、企业的技术标准、企业管理标准、及企业工作标准) 才能实现企业与外部环境协调和内部的协调, 从而建立起最佳生产经营秩序。 通过制定企业 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使企业科学化、有序化、规范化,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因此企业标准 化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 3.2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 3.2.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22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体系。 3.2.3实施技术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强制标准坚决贯彻实施, 推荐性 标准一经采用应严格贯彻执行。 3.2.4企业的服务、运行、和物资采购、营销、设备、财务等工作应尽快纳入标准化轨道, 制定出积 极、可靠、有效的企业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并贯彻实施。 3.2.5应根据经营需要和企业标准体系提出的制修订标准项目做好规划和计划, 列出标准项 目名称。主要内容说明,工作进度、要求及负责起草的单位等。 326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应有计划和措施。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与任务、 人员素质与职责、企业标准化规划与 计划的管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管理、企业标准体系总要求、 贯彻实施各级标准管理、标准 实施监督、检查的管理、标准及标准化信息资料的管理、 际标准工作的管理、企业标准化成果给管理等规定。 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管理、采用国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附件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方面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动态考核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结合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核,采用评分制,由监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评分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第六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分的工地。 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分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的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得低于取费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编制措施项目预算书做为协议附件,约定按进度完成量支付方式,确保费用落实到实体。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

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模板】

附件4-1 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推动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素质,促进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建筑企业项目经理锐意创新、争创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凡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并为河南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项目经理。 第三条评选条件: 1、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能运用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并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连续两年担任项目经理(含两年),申报时仍在担任项目经理。 2、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并完成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未发生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拖欠劳务工人工资现象。 3、申报人的注册籍属必须与申报企业一致,其中进豫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本省进行了备案登记。

4、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工程质量实行有效控制,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 5、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所施工项目未发生质量事故,完工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获得有一项市级以上优质工程。 6、申报年至上一年度内所施工项目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创建有一个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第四条申报与推荐: 1、项目经理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申报推荐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 2、各市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由所在企业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市建筑业协会对受理的申报资料逐项审核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函、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5-4)统一报送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3、省属和中央驻豫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出具推荐函及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5-4),直接报送河南省建筑业协会。 第五条提供资料清单(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不要使用塑料拉杆封皮): 1、申报者填写“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内容填写完整),并结合评选条件,附主要事迹材料一份(字数不超过2000字)。

企业标准管理办法

1 目的 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范企业标准化管理。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企业标准化管理职能,企业标准体系的组成,企业标准的制定,技术标准的管理以及企业标准编号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标准化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TB/T 2002-2004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 3.2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4 术语和定义 4.1 标准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4.2 标准化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活动。4.3 企业标准体系 企业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科学的有机整体。 4.4 企业标准体系表 企业标准体系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 4.5 技术标准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6 管理标准(制度)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包括管理制度(统称管理标准)。 4.7 工作标准 对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4.8 职能标准 在技术管理、工作标准中,为实现相同或相近的功能,而制定的系列标准的总和。 4.9 个性标准 在各职能标准中,为实现各种技术、管理、工作的功能,而制定的各个特性标准。

5 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 5.1 公司标准化组织机构图见附录A。 5.2 公司标准化工作决策机构是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担任,委员分别由有关部室主要领导担任。 5.3 企业标准的审查机构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领导下的三个标准审查组即技术标准审查组、管理标准审查组和工作标准审查组。其分别由信息科技部、规划发展部和人力资源部的技术、管理和标准化方面人员组成,负责企业标准报批前的审定。 5.4 企业标准化管理机构是信息科技部,负责统一管理企业标准化业务,并负责技术标准的工作。5.5 规划发展部负责管理标准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作标准的工作。 5.6 其余各部室和车间设兼职标准化员,负责本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6 企业标准化组织机构职责 6.1 技术标准化委员会职责 a) 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强制性标准,制定公司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b) 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的技术标准化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 c) 组织制订、修订并经批准发布公司的企业标准; d) 会同公司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重大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内外各类标准; e) 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f) 讨论企业标准化重大事项,提出标准化奖惩意见; g)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任务。 6.2 信息科技部职责 a) 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公司技术标准化工作计划; b) 组织制订、修订企业技术标准; c) 编制和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表; d) 组织实施国内外各类标准; e) 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f) 参与研制新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做好标准化审查; g) 负责收集、订购、发放国内外标准; h) 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技术标准资料和标准图样,建立电子目录,负责厂内标准资料和标准图样的查询服务。

福建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桥梁)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2 编制依据 1.3 章节划分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2 技术准备 2.3 机具准备 2.4 材料准备 2.5 作业条件 3 桥梁基础 3.1 钻孔灌注桩 3.2 挖孔灌注桩 3.3 明挖基础 3.4 承台 4 下部构造 4.1 墩柱、盖梁 4.2 桥台 4.3 高墩 5 上部构造 5.1 预制梁施工 5.2 预制梁安装 5.3 支架式现浇 5.4 悬臂式现浇 5.5 桥面铺装 5.6 护栏 5.7 伸缩缝 5.8 搭板和锥坡 附录A 桥梁基础施工图片 附录B 桥梁下部构造施工图片 附录C 桥梁上部构造施工图片 参考文献

1 总则 1.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 为规范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克服质量通病,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编制本指南。 1.1.2 本书适用于福建省所有新建、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含连接线)桥梁工程施工管理。 1.2 编制依据 1.2.1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及交通运输部等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与桥梁工程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1.2.2 福建省颁布施行的有关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 1.2.3 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章节划分 本指南共5 章,分为总则、施工准备、桥梁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 (1)桥梁基础分为钻孔灌注桩、挖孔灌注桩、明挖基础、承台4 节。 (2)下部构造分为墩柱、盖梁和桥台、高墩3 节。 (3)上部构造分为预制梁施工、预制梁安装、支架式现浇、悬臂式现浇、桥面铺装、护栏、伸缩缝、搭板和锥坡共8 节。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 2.1.2每道施工工序应严格实行检验制度,每道工序应经检验合格、资料签证完整后,方能进人下道施工工序。 2.1.3 应积极推广使用经过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 2.1.4 应节约用地,少占用农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2.1.5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对陆上和水上交通的影响,特别是应保证主航道和陆上主要交通干线不得中断。 2.1.6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针对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天班前安全讲话制,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提醒、警告。 2.1.7桥梁工程交工前,应及时对临时辅助设施、临时用地和弃土等进行处理,做到工完场清。 2.2 技术准备 2.2.1 在开工前,应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图和现场核对,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请设计单位解决,并做好设计技术交底。 2.2.2 承包人接桩后,应在14 天内完成导线复测、水准点复测、原地面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做好各桩点的保护措施,直到工程竣工。

AA市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AA市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AA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人才培养成长的激励机制,表彰在施工、管理和经营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项目经理,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153号)、《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参照中国建筑业协会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项目经理,系指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第三条申报AA市优秀项目经理的企业范围:凡是AA市属、区属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外省市在京备案企业;并为AA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工程咨询企业。 第四条AA市优秀项目经理奖项,属AA市建筑业行业奖,为每年组织申报、推荐、评选,两年一度的表彰活动。 对获得AA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项目经理,我会将对其中符合全国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条件的,依照相关程序推荐其参加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第五条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活动,按照“项目经理自愿申报,经所在企业或区级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择优推荐,AA市建筑业联合会建造师分会初审,AA市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委员会审定,网上公示”等工作程序进行。 第六条AA市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申报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的候选人,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恪

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资信优良;尽职尽责,业绩突出。 第八条凡负有项目经理职责的注册建造师,且符合AA市优秀项目经理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AA市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第九条申报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的候选人,近三年内,至少获得以下两项奖项中的一个奖项: (一)AA市建筑结构长城杯金、银奖或AA市建筑竣工长城杯金、银奖;AA市政基础设施结构长城杯金、银奖或AA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长城杯金、银奖;AA市安装工程优质奖;AA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 (二)省部级(含)以上优质工程奖。 第十条申报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的候选人,近三年内,至少获得以下两项奖项中的一个奖项: (一)AA市级或省部级“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二)AA市级或省部级“文明安全工地”。 第十一条申报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的候选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施工项目未发生过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事故。 如候选人的业绩是在外省市或境外完成的,须由企业出具有关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的评价证明和资料。 第十二条根据《AA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报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的候选人,在AA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平台上公示的扣分值,不得超过评审规定的界限。 第十三条根据《AA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质量状况评估管理办法(暂行)》(京建法[2013]2号)相关规定,申报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的候选人,在上一年度1-4季度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况通报的信息排名中,不得低于评审规定的界限。 第十四条申报评选AA市优秀项目经理的候选人,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工作效果显著。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参考文本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 团公司)系统班组建设和管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综合素 质较高的班组群体,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 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班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工作任 务,实现共同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相 互配合的原则,由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四条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各项工作的基础和落脚点,是三个文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线,加强班组标准化管理是集团公司系统各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安全管理规范化,生产管理精细化,综合管理简易化,职工培养个性化,业绩考核指标化,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实现社会、企业、员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班组标准化管理目标 (一)遵纪守法: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纪、厂规,无职工受到刑事拘留及以上处罚和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无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二)安全生产:职工控制差错,班组控制未遂和异

AA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AA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2013年5月修订 第一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创出优质工程、安全和文明标化工地,决定每年开展一次AA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公正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是我市建筑行业授予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申报参加评选的优秀项目经理,其所在企业应是AA市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第四条AA市建筑业协会受AA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AA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工作。 第五条AA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具有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3、能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近二年內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理。 4、圆满完成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工程项目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倡导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生产模式。 第六条AA市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认真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在推行环保节能等方面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AA市级以上奖项或表彰。 2、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获得一项建设主管部门确认或授权相关协会评定的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企业标准体系建立以及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标准化方针、目标、标准化管理机构以及职责、企业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标准化信息、培训、标准化规划、计划,自我评价和管理评审的要求,以及采用国际标准的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 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GB/T 1927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04 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SSY/A-2015《质量管理手册》 GSSY/G16-1《内部审核管理制度》 GSSY/B2015《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GSSY/G01-08《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术语和定义 GB/T 154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15496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标准化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注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 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技术壁垒,并便利技术合作。 3.2企业标准化 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注1:上述活动尤其要包括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制定、发布企业标准和贯彻实施各级标准的过程。 注2:标准化的显著好处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成功。 3.3体系(系统) 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GB/T 19000--2000,定义3.2.1] 注:系统可以指整个实体。系统的组件也可能是一个系统,此组件可称为子系统。 3.4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5标准体系表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排列起来的图表。 注:标准体系表用以表达标准体系的构思、设想、整体规划,是表达标准体系概念的模型。 3.6企业标准体系 企业内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7企业标准体系表 企业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 注:企业标准体系表应包括标准体系结构图和标准体系明细表,是表达企业标准体系概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1-01-07 08:58:26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数字办: 为深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福建项目管理水平和应用效益,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3年公布的《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数字办技术[2003]7号)、2005年公布的《数字福建建设项目评估及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闽数字办技术[2005]4号)以及数字福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数字办规划[2005]10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为科学规划数字福建项目,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保证 项目建设质量和应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及国有资金建设的省本级信息化建 设项目(以下简称“数字福建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进行统一审批和管理。 3.第三条数字福建项目建设应当遵循服务发展,改进绩效;统筹 规划、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应用;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4.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承担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的 部门或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组织或参与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开展业务应用,提供信息服务。 5.第五条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负责项目 审批。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数字办)具体负责项目规划和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数字福建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审批

6.第六条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一级财政预算单位,并由申报单位的信息化工作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7.第七条项目申报单位应依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和数字福建专项规划、部门顶层设计成果,提出项目申请。项目申请应附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意见。项目建议书参照《数字福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附件一)。尚有在建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8.第八条省数字办负责组织审理项目建议书,对项目建设必要性进行评估论证后,提出审查意见并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同意立项的,综合数字福建建设需要、建设条件、应用准备等因素后列入数字福建年度工作计划。 9.属于国家或省委省政府文件中明确部署建设的项目、或列入经省政府同意的数字福建年度工作计划的项目,视同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 10.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数字福建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通信信息等专业资质的项目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可研暨初设”,编制提纲详见附件二)。 11.第十条省数字办组织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对项目可研暨初设进行评审,并在评审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意见进行修改,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前置审批手续。 12.第十一条省发改委依据省数字办的评审意见和前置审批文件,对项目可研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13.第十二条省发改委对可研暨初设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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