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7.变更的适用范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及其相应备注变更,均适用于变更许可业务;如其他字段如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同时也变更,也可同时在此业务中进行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情况登记表

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备注: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审核意见表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变更情况登记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2.1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1 —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藏)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2 —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西安市灞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是指申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三、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四、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五、申请人自愿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六、填写“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应在对应分类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类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制售”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经营场所 经营面积m2从业人员数人 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 □网络销售) ; □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单位食堂 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类食品销售: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 □自制饮品制售; □其他类食品制售: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须知

食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度的要求,按照省局关于行政审批全程网办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部署,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方便行政相对人,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局承办的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相对人在申请食品经营许行政审批事项时,不再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待现场验收或领取证件时,提交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存档。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程序 一、点击,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2023948.html,/sdfdaout/,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系统; 二、在系统首页点击“注册”,选择对应业务类型,进入“新开办用户注册”界面,在“1 注册信息”填写经营者的所有信息(相关信息须与营业执照内容完全一致);在“2 登录信息”填写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申报人注意留存注册用户名、密码,以便填写许可申报、补正材料、查询进度;用户名最好用手机号,密码简单易记); 三、回到系统首页输入用户名、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依照①②③操作步骤指示,选择“许可申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补证、延续、注销)”,现阶段无论是变更、延续等情况,第③步都必须按新开办选择申请,进入《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界面; 四、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界面,食品流通经营主体为企业、餐饮经营面积150㎡以上、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选择受理机关为“济宁市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餐饮经营面积150㎡以下的、小型的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药店经营食品者,受理机关为济宁市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各相应食药监所);梁宝寺镇、纸坊镇所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匀由该所在地所受理。 五、用户在申请表界面逐一填写申报信息,经营者必须如实填写经营项目及经济(单位)性质,因经营项目及经济性质不同,所附资料目录也不同。上传文件模版,可登陆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2023948.html,官网,在“下载专区”下载对应制度文书参考。 六、用户填写完毕,可点击“暂存”按钮,检查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后,注意在“许可进度”项目下及时查询办理进度,在“办理状态”栏显示“已受理”字样时,打印申请表,连同上传材料复印件,一并上交至嘉祥县行政审批大厅食品药品监督局窗口或待现场验收时交予工作人员带回。

食品变更申请书

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许可证编号: 名称(盖章):

填报说明 1.申请人指:①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②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④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经营场所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指: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5.主体类型选填其中一项。 6.经营期限:流通许可有效期限原则上核定为3年。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3年的,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分支机构核定有效期限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有效期限。 7.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其中的一项,并在□中打√。经营形式选实物形式的需要具备供食品展示的门市或贮存食品的仓库,选非实物形式的可不设门市或仓库,但必须要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经营单位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业主承担;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食品经营单位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的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经营者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 9.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10.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一种:①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③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④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1.预包装食品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乳制品指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产品,包括:液体乳类(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配方乳);乳粉类(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和调味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配方乳粉);炼乳类(全脂淡炼乳、全脂加糖炼乳、调味/调制炼乳、配方炼乳);乳脂肪类(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干酪类(原干酪、再制干酪);其他乳制品类(干酪素、乳糖、乳清粉等)。 12.预包装食品复热,指将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开包后加热销售,经营复热食品应有专用操作区域,区域必须设置1.5米以上的封闭隔离,确保顾客不能直接接触食品,并配备预煮、排气、专用工具等设施,经营场所须配备食品冷藏设施、洗手消毒设施。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指无包装可直接食用的食品。经营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经营烧卤熟肉等有改刀切配等简单加工的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按要求设置操作专间,配备灭蝇、空气消毒设施,以及与所销售食品数量品种相符的温控设施;经营简易包装或无现场改刀烧卤熟肉、寿司、裱花蛋糕等保质期短的直接入口食品,不具备设置专间条件的,须以高、低温展示柜方式销售。 - 2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所需材料

变更、延续、换证、注销的办理 (一)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4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三)申请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四)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的有关材料; 附件:变更申请书

A.2-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按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4.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5.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6.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7.变更的适用范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及其相应备注变更,均适用于变更许可业务;如其他字段如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同时也变更,也可同时在此业务中进行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填报说明

1.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2.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经营者名称应当与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4.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 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5.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 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 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主体 资格证明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其 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7.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食品销售经营方式,并在□中打√。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 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食品销售经营方式仅限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申请人选择。 8.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申请人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9.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10.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经营类别包括:①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或开架销售等方 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主体。商场超市的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②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主体。便利店的经营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不小于50平方米。)③食杂店(指传统意义上的小卖店或小卖部,以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无明显品牌形象,具有独立性,经营方式为零售的一种经营主体。食杂店的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④药店(指以销售药品为主,同时兼营食品、保健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⑤食品贸易经营者(指无实体店铺,只有经营管理办公场所,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⑥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指无实体店铺,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⑦网络食品经营者(指无实体店铺,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⑧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指市场内食品销售经营者以及其他行业的经营者兼营食品等经营主体。) 11.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类别包括:①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000 m2 以上)②中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50~1000 m2<含150 m2,不含1000 m2>)③小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20~150 m2<含20 m2,不含150 m2>)④微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6~20 m2<含6 m2,不含20 m2>)⑤中央厨房(指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的食品经营者,集中加工制作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并配送给具备相应制售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供其再加工后提供给消费者。)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12.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的,经营类别包括:①学校食堂;②托幼机构食堂;③养老机构食堂;④ 医疗机构食堂(含医院、体检机构、月子会所等);⑤工地食堂;⑥职工食堂。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申请者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6.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8.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的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月日 备注: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 □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成都3013年版)

NO: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 申请日期:

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附件2 NO:《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 (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申请表 □变更□延续

食品经营条件无变化声明 本人已知晓《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承诺单位名称为地址位于的食品经营单位,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设施设备、流程布局没有更改,现依法申请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附相关法律: 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签章):年月日

申请人承诺书 (参考样式) 本申请人郑重承诺: 此次申请的事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与实际一致,并已知悉以下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许可,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4.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申请人(签名或公章): 年月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样板

附件1 NO:《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书 经营者名称:XXXXX食品有限公司 (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 致。 2. 社会信用代码参照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填写,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 营业执照号。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档口号。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 报一种主体业态,对多种经营项目的,主体业态按其主要经营项目归类。 对于设有职工食堂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或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同时勾选两种业态。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7. 申请人根据拟经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 阅《食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8.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9. 网络食品销售商是指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

10.大、中、小型餐馆的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分别为1000㎡以上、200~1000 ㎡(含1000㎡)、50~200㎡(含200㎡)。小餐饮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以下,农村地区可适当调整至100㎡以下(含100㎡),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食品监管部门确定。 11.中央厨房经营者勾选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项 目时,系统分别自动默认为半成品形式的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冻饮品的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裱花类糕点及其他冷加工糕点的糕点类食品制售。 12.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1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事项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事项 2、办理单位: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3、办理窗口: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区21、22号窗口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窗口电话:96166转1121、96166转1122 二、法定依据 1、《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六条 2、《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川食药监发[2016]70号,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第四章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一区21、22号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申请人登录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http://118.26.25.131:8099/spEn/),填写《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现场勘查意见表》后,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第三步:根据现勘意见,符合审批条件的,电话通知申请人到武侯区政务中心21、22号窗口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1份;(表格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2f2023948.html,/zwfw/bszn/spl/7506.html 审批条件及备注,表格下载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许可证正本、副本; 4、变更事项相关材料;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双面复印、核对原件)。 五、备注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门牌号发生变更可现场办结,承诺时限为0个工作日。 2、以上材料应用A4纸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公章,个体工商户由负责人签字。 六、网上预审 七、表格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获取方式:1、网上预审后打印;2、窗口领取。) 八、是否上下协同 否 九、服务分类 开办设立(2-1)、变更登记(2-2)、其他服务(2-16)、破产注销(2-15)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 一、受理范围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条件的企业。 二、设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权责划分(区) 区级:负责辖区餐饮服务单位(不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连锁企业总部)的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工作。 四、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个工作日内向原 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五、申请材料 1.材料形式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2.材料目录 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地址门牌号码(实际经营场所未改变)的材料目录

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材料目录

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的材料目录 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材料目录 六、办理时限

七、办理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1)预约。有。 )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窗口办理流程图》。 九、办理地址 .窗口办理地址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 .申请人对本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详细地址:新会区会城同庆路,。 行政诉讼: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企业名称(公章):西安XX医药有限公司凤城一路店 隶属单位(公章):西安XX医药有限公司(无上级法人单位不填写) 申请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

变更承诺书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公司)根据经营需要,需变更以下内容(勾选):√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增加仓库□撤销库房□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驻店西药师□驻店中药师 □经营范围(具体勾选以下内容) 增加:□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生化药品□抗生素□中药饮片□中药材□生物制品(除疫苗)核减:□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生化药品□抗生素□中药饮片□中药材□生物制品(除疫苗)现提出申请并承诺如下: 1.我(公司)承诺拟变更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我(公司)及本次申请所涉及的所有人员无《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订)第75条、第82条规定的情形; 3.我(公司)无违法违规遗留案件; 申请人(签字、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企业变更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XX医药有限公司凤城一路店建立日期2009年注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18号 仓库地址无经营方式√连锁□零售 经营范围 √化学药制剂√中成药√生化药品√抗生素 □中药饮片□中药材√生物制品(除疫苗)□仅限乙类非处方药 法定代表人/ 执业药师 □是 □否 执业类别/ 技术职称 / 企业负责人张XX 执业药师 √是 □否 执业类别/ 技术职称 西药 质量负责人李XX 执业药师 □是 √否 执业类别/ 技术职称 药师 联系人马XX 电话131xxxxxxxx 邮政编码710000 人员情况职工 总数 从事质量管 理、验收、 养护人员总 数 药学技术人员数 执业 药师 主任 药师 副主任 药师 主管 药师 药师药士其它8 5 1 0 0 1 2 0 1 仓库面积(平方米)总使用面积常温库面积阴凉库面积冷库容积 验收养护室面积 (只适用连锁总部)/ / / / / 经营场所及办公、辅助用房面积100平方米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陕DB029XXXX GSP认证证书编号SN01-XX-XXXXXXXXX GSP认证现场检查时间 变更内容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事项内容 办理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查获证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申报条件 1、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名称变更后20日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2、企业申报产品扩项、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地址变更(含企业迁址、扩址、异地增加新生产车间或生产线),应当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五、申办时应提交资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应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5、原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二)申报产品扩项、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地址变更(含企业迁址、扩址、异地增加新生产车间或生产线),需要重新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按照首次申报程序进行,应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3、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不须办理代码证的

除外)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 6、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 7、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 8、标准文本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 9、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 10、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办理程序 (一)企业名称变更 (1)提交资料 (2)书面审核 (3)审批 (4)上报省局 (二)申报产品扩项、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地址变更(含企业迁址、扩址、异地增加新生产车间或生产线),需要重新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按照首次申报程序进行 (一)申请受理 (二)组织现场核查 (三)发证检验 (四)材料审核及报送 七、办理流程图 (一)企业名称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NO: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也可以打印,但签字必须由本人书写。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上的经营者名称。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6.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7.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变更办 理指南

《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变更办理指南 1 范围(必备)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类)的办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事项类别(必备) 行政许可 4 审批编号(必备) (由政务办统一编号。) 5 审批单位(必备)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审批对象(必备) (符合办理事项业务条件的对象。) 7 审批依据(必备)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8 办理条件(必备) (应填写办理本业务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或者应满足的条件。)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9 办理方式(必备) 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前台受理、必要时进行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20201127102245)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经营者名称(盖章或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 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 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V。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 人。 7.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8.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9.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10.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10

10

□ 18.食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申请许可时提交下属食品经营门店或承包管理的单位食堂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备案。 □ 1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请根据实际提交资料情况,在对应资料目录数字前的“□”内打“V”确认。本页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佛山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示范文本)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填报说明 1.对于申请变更的项目,申请人应在对应□中打√,再按照要求填选变更内容。 2.经营场所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3.经营者名称应当与所提供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4.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 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5.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 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 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主体 资格证明文件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6.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其 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7.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经营项目和食品销售经营方式,并在□中打√。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 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食品销售经营方式仅限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申请人选择。 8.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申请人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9.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10.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经营类别包括:①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或开架销售等方 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主体。商场超市的经营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②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主体。便利店的经营面积小于200平方米,且不小于50平方米。)③食杂店(指传统意义上的小卖店或小卖部,以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无明显品牌形象,具有独立性,经营方式为零售的一种经营主体。食杂店的经营面积小于50平方米。)④药店(指以销售药品为主,同时兼营食品、保健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⑤食品贸易经营者(指无实体店铺,只有经营管理办公场所,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⑥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指无实体店铺,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⑦网络食品经营者(指无实体店铺,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主体。)⑧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指市场内食品销售经营者以及其他行业的经营者兼营食品等经营主体。) 11.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经营类别包括:①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000 m2 以上)②中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50~1000 m2<含150 m2,不含1000 m2>)③小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20~150 m2<含20 m2,不含150 m2>)④微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6~20 m2<含6 m2,不含20 m2>)⑤中央厨房(指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的食品经营者,集中加工制作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并配送给具备相应制售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供其再加工后提供给消费者。)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食品经营者。) 12.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的,经营类别包括:①学校食堂;②托幼机构食堂;③养老机构食堂;④ 医疗机构食堂(含医院、体检机构、月子会所等);⑤工地食堂;⑥职工食堂。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