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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保险经纪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保险经纪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建立了一套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的保险代理人管理制度和保险经纪人管理制度。是管理保险行业的有效法律法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体系,不仅有利于规范保险营销服务行为,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还有助于维护保险营销员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保险业有快又好发展。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心内容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着重规范营销员的市场行为,为保险营销制度创新留下空间。《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没有限定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的法律关系,既没有对现行保险营销的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造成冲击,影响保险业务发展,同时也为市场创新保险营销制度,逐步完善保险营销制度留下空间。对于目前保险营销员税收负担较重,社会保险渠道不畅等问题,保监会正在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认真解决保险营销员在收入待遇、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基本内容从资格准入、从业行为管理直至市场退出,实施全

程动态监管。如资格管理,主要规定了保险营销员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条件和程序。 展业登记管理,主要规定了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对保险营销员的展业管理,包括行业协会的登记注册要求和保险公司发放《展业证》的要求。展业行为管理,主要规定了保险营销员在营销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主要规定了保险营销员在从事营销活动前及从事营销活动过程中,应当符合的培训要求。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营销员的管理内容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营销员的培训管理,努力提高其职业素质。《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保险营销员需要接受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岗前培训不得低于80小时,从业后每年参加不得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不得少于12小时。 并且对培训组织、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相关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同时,建立保险营销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机制,促进保险市场诚信建设。保监会正在努力搭建一个全国实时信息共享的保险营销员及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平台,从保险营销员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开始,对其展业行为、继续教育培训、奖惩情况、流动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监控。

保险经纪公司业务合作协议(完整版)

(声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乙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均有足够的资格和授权与对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因此: 为了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方法

XXXX保险XXXXX公司 管理岗位人员末位(考核)淘汰管理办法 为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促进员工合理流动,逐步建立和完善“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按总公司要求、结合省分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分公司实行管理岗人员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施目的 1.引进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原则。体现优秀者升、平庸者下、违纪者罚,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2.为客观评价员工的德、能、勤、绩,帮助员工查找不足,激励督促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实施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实行全员考核原则。确保考核的规范和透明度,并使考核不留空白。营造人人被考核、人人参与考核的良好氛围。 2.严格考核程序,实行全员监督原则。对考核方法、过程、依据及结果全部予以公示,让员工直接参与监督和考核工作。 3.加强思想教育,实行动态考核原则。坚持教育与考核相结合,鼓励员工力争上游,公平竞争。通过不断滚动考核,使员工能看到自己努力的方向,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和事业

心,为公司的发展增添动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成员:各中支负责人、分公司部门负责人 组长负责最终决策工作,副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工作,各成员负责配合工会组织对本机构、本部门的综合考核工作。 四、末位淘汰模式 留岗察看、调离管理岗位、待岗、降薪、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1.对分公司部门班子成员、中支班子成员的考核 (1)末位淘汰的比例:按照机构、部门管理岗人数和业务规模确定。 (2)考核单位:总经理室(占比70%),其他人员(30%)(3)淘汰形式:分三级淘汰 一级淘汰:工作人员在一年内一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下发书面末位预警通知,进行留岗察看。 二级淘汰:工作人员在一年内二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下发书面末位预警通知,办理降职手续;待遇按降职后岗位确定,被降职的一年内原则上不予提拔。 三级淘汰:工作人员在一年内三次季度考核不合格的,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pdf

XXX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 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 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 2.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 3.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 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自身 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 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财务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 资中扣除。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 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在当月或次月办理员 工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 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财务部核算金额,并交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三条如员工发生社会保险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及时通知、咨询人力资源部。由 人力资源部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或索赔。必要时,当事人应维持现场原貌并保存证据,在索赔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诊断证明书、出院 证明、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 交通警察事故调节通知书、责任认定书等)。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席令〔2018〕3号?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已经2018年1月1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副主席? 2018年2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经纪人的经营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是指在保险经纪人中,为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拟订投保方案、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的人员,或者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从事再保险经纪等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保险经纪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取得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第四条保险经纪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经纪人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 第二章市场准入? 第一节业务许可? 第六条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经纪人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保险经纪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本规定要求,且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二)注册资本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要求,且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托管;? (三)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五)公司名称符合本规定要求;? (六)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制度目录 1、新进人员(招聘)暂行规定 2、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 3、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管理及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规定 5、业务人员聘用办法 6、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7、实行竞争上岗暂行办法 8、工资管理办法 9、绩效考核办法 10、计划生育暂行规定 11、员工休假制度 12、员工请假制度 13、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办法 14、作息时间与值班规定 15、办公职场管理暂行规定 16、员工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17、奖励与惩罚办法 新进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保险经纪行业需要,保证公司新进人员的素质,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开拓能力强的员工队伍,根据《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中从业资格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进人原则 第二条根据公司发展、业务开拓需要新进人员,要严格控制数量,从严掌握进人标准,保证质量。 第三章进人对象 第三条公司新进人员是指: 1、人才市场引进的应届大专(高等)院校毕业生; 2、从事保险或保险经纪行业的专业人才; 3、非保险专业特需人才。 第四章进人条件 第四条思想表现方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较高,工作勤奋,服从分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保险经纪行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第五条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和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学历及其他要求: 一、本年应届毕业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与公司业务相关专业; 2、精通一门外语,略懂第二外语; 3、学校内表现及成绩优秀者。 二、保险专业新进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专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2、从事保险业务五年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具有经纪人资格证书; 3、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及市场开拓能力; 三、非保险专业新进人员应具备以下之一条件: 1、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工作五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公司特需专业; 2、具有管理及从事专业技术市场开拓经历八年以上者; 3、有大型外资企业从业经历五年以上或海外培训、工作两年以上经历并相关专业者。 第五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书面请示: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人员的部门,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呈报书面请示,说明需新增加的人数、条件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室同意。 第八条公开招聘:根据总经理室同意招聘的人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并将拟录用人员报总经理室审批。 第九条录用:经总经理室批准的新进人员,人事档案交由公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渠道垂直管理和集中管控的要求,建立可持续盈利的销售管理模式,明确各级渠道销售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各级销售人员的组织利益关系,提高渠道的业务品质和管控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直销渠道”,是指销售人员直接面向团体客户和个人优质客户提供保险产品,并为其提供保险服务的销售方式。直销渠道业务即为上述销售方式产生的业务。 第三条直销渠道追求的目标是:打造直销渠道的“三高”团队,即“高素质的销售队伍、高品质的保单和专业管理过程以及高绩效的经营结果”。 第四条为优化业务结构,对非车险业务实收保费进行折标,具体折标系数如下(未列明的险种折标系数均为1): 险种折标系数 企财险、责任险、国内货运险 1.3 意外险、家财险 1.5 进出口货运险 2.0 折标保费仅用于各级销售人员职级的确定及考核。但对年终奖金的计发、团队人均销售产能的计算、渠道维护费用的计提均采用实收保费。 第五条为体现价值管理理念,提升团队人均产能,总公司将机构分为省辖型和城市型两类,各机构按其所属分类的相应标准组建直销

营业部。设置标准如下: 第六条本着“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销售人员的收入完全与业绩达成和对公司的价值贡献挂钩。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直销渠道组织架构图 第八条组织管理原则 (一)垂直管理原则 1.总公司直销部是各级直销渠道的主管部门; 2.分公司直销部是分公司直销渠道的主管部门; 3.分公司下辖的直销营业部是直销渠道业务的直接拓展与维护部门,

是整个直销渠道的销售前端。 (二)集中管控原则 1.各级组织的设立、异动、撤销等均须报总公司直销部审批; 2.直销营业部经理及各级客户经理的职级须报总公司直销部审批; 3.总公司直销部集中审批直销渠道各类费用资金等申请。 第九条直销营业部的设立 (一)直销营业部的定义 直销营业部是指各级机构根据直销渠道业务的实际情况,按本办法要求的标准和原则设立,并经总公司直销部审批通过;由营业部经理、客户经理组成的销售组织,由营业部经理及所辖客户经理共同完成本部门直销业务的拓展和日常维护工作。 (二)直销营业部的设立标准 标准直销营业部配置经理1人,客户经理不少于5人。 (三)直销营业部的设立 1.符合本办法各级机构直销营业部设立标准的,可以设立标准直销营业部。 2.暂达不到直销营业部设立标准的,可成立虚拟直销营业部,在同城无标准营业部的前提下原则上只允许设立一个。 3.建立营业部一年内年化折标保费小于200万或年化人均销售产能低于70万的,则该虚拟营业部予以撤销。 分公司本部虚拟直销营业部经理由分公司直销部销售推动岗兼任,负责虚拟营业部的业务指导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不享受营业部经理的待

保险公司20XX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保险公司20XX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人保健康湖北分公司机关20XX年度 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准确评价分公司各部门和员工20XX年度工作绩效,促进员工成长和分公司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20XX年度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统一领导,逐级负责;业绩为主,全面评价;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机关各部门和非销售序列员工、江北营销服务部经理。 第四条组织领导 分公司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组长:黄选林,成员:周敦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周敦刚,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人事行政部负责具体工作的推动和执行。 各部门成立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部门绩效考核组,负责配合考核办公室组织本部门员工的考核;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研究提出部门员工考核等级确定的意见;组织部门员工绩效的反馈工作等。 第二章考核内容、权重 第五条部门工作业绩考核

部门工作业绩从部门整体工作贡献度和作用发挥、部门间沟通合作、部门对分支机构的支持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其中部门整体工作贡献度和作用发挥总经理室领导考核、部门间沟通合作其他部门负责人考核、部门对分支机构的支持机构负责人考核。 部门工作业绩得分二部门整体工作贡献度和作用发挥得分X权重+部门间沟通合作得分X权重+部门对分公司的支持得分X权重具体权重如下: 被考核部门考核指标部门整体贡献度和作用发挥部门工作业绩部门间沟通合作部门对分支机构的支持考核者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机构负责人权重30% 30% 20% 20%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考核 绩效考核得分二工作业绩得分X权重+工作能力得分X 权重,具体权重如下: 被考核者部门负责人工作业绩得分权重80%工作能力得分权重20% 2 工作业绩得分等于部门工作业绩得分。 工作能力考核按《部门负责人工作能力评价表》评分。 采用被考核者上级、同级和下级共同评分的方法,具体权重如下:被考核者考核者总经理部门负责人、江北营销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内部员工权重30% 30% 20% 20% 第七条其他人员考核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办理地点 汉中市社保部门。 三、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构成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根据员工应发工资执行,若应发工资低于汉中市最低缴费基数则按汉中市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若高于市最低缴费基数则按实际工资执行。 2、根据汉中市相关规定,员工将保险关系或公积金关系转入我公司后,我公司按员工现工资标准为其申请缴费基数,具体按上一条执行。 3、员工因兼职或由其他单位缴纳社保,无法(重复)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入职时员工本人必须手写一份书面申明存入档案。 五、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费比例 具体缴费比率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社会保险费用缴纳 1、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

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根据员工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到岗上班的时间,在当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参保手续;当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参保手续;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根据汉中市社保中心规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必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七、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增员 (1)交纳社保办理所需个人材料: 方可将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2、社会保险减员(停保) (1)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15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15日及以后的,视情况报减少。 员工在当年12月15日以前办理离职手续的,由员工承担公司给员工多缴纳的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保险费。 (2)社保转出:要求转出社保的,须将接收证明及相关证件寄达公司社保确认人办理转出手续。 (3)员工因请长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

保险经纪人考试题库完整

考试科目:培训考试题 选择题(每题一分,共100题,满分100分) 单选题(每题一分,共60题) 1.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之后产生的一项重要功能是()。正确答案:A A.社会管理 B.经济补偿 C.资金融通 D.风险管理 2.团体长期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超过()。 正确答案:B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3.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产生效力的前提条件是()。 正确答案:A A.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B.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示保证 C.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 D.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承诺保证 4.以下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规则表述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C A.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 B.第三方网络平台,是指除自营网络平台外,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C.保险机构分支机构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按规定建立业务平台和处理流程 D.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5.关于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C A.保险人享受代位求偿权 B.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赔偿请求的,保险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C.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 6.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前向当地保监局提交监管费报告单,收到执收单位下发的()后,可缴纳监管费。 正确答案:D A.回执 B.发票 C.确认函 D.缴款码 7.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正确答案:A A.正确 B.错误 8.王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万能保险,保额50万元,给付方式为A方式,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身亡,此时保单的投资账户价值为5万元,请问保险公司应赔付金额为()。正确答案:C A.0万元 B.5万元 C.50万元 D.55万元 9.某人身意外伤害保单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的某日下楼时不慎摔倒,致使右手上臂肌

(完整word版)保险经纪公司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 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 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 鉴于: 甲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乙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均有足够的资格和授权与对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因此: 为了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保险经纪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双方应当本着恪守行业道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平等互利、诚信协作、有偿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均向对方承诺,其在合作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遵守所有应当适用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双方均经批准的行政区域内进行合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第二条双方的合作应当着眼于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全面服务为中心,以互惠互利为前提,以协同发展为共同目标。 二、合作范围 第三条乙方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为其与甲方订立保险合同,甲方按照双方议定的保险方案为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乙方经纪佣金。 第四条乙方推荐甲方产品的人员应当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持有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格证书。并且,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应当通过甲方的有关资格考试。

保险公司合规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稳增长、重价值、强基础”转型发展要求,为强化合规经营导向,增强各级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减少行政处罚、司法案件,防范重大经营风险,结合公司《ⅩⅩ年度湖北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制定《ⅩⅩ年度中支公司绩效考核合规经营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合规经营考核得分与分公司年度绩效分值对应关系 ⅩⅩ年,合规经营考核指标作为中支公司绩效考核监测指标,采用扣分制,根据本办法计算中支公司ⅩⅩ年合规经营扣分,相应扣减中支公司绩效考核总分。 (一)合规经营考核内容 合规经营考核主要分为合规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管理两大类指标。 1、合规经营管理类:考核行政处罚、法律事务管理、风险管理、反洗钱、公司制度等5 个指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减分汇总; 2、客户服务管理类:考核犹豫期内电话回访率、新契约回访完成率、投诉案件及时结案率、客户投诉率、重大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发生量等5 个指标,总减分分值为5 分。 (二)扣减中支公司绩效考核总分值 合规经营管理和客户服务管理两大类指标,合规经营管理类扣分以10 分为限,客户服务管理类扣分以5 分为限,扣满即不再扣减。

(三)与中支公司经营班子绩效奖金挂钩 合规经营指标扣分与中支公司经营班子绩效奖金挂钩,绩效奖金包括绩效工资、期缴业务进度专项奖励、年度绩效奖励和超额贡献奖励。以全系统扣分平均值为基准分,合规经营指标总扣分超过基准分,每扣减1 分,扣减中支公司经营班子主要负责人2%的绩效奖金,班子其他成员1%的绩效奖金,直至扣完全部绩效奖金为止。 二、合规经营管理类指标及计分标准 合规经营管理类指标5 个,根据违规情况扣减得分。(一)考核期间。ⅩⅩ年合规经营指标得分统计时间段为ⅩⅩ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各机构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监管机构签发处罚通知书等监管文件的时间为准;司法案件以中支公司正式报送时间为准。 瞒报、迟报扣分。对于中支公司隐瞒或未按规定时限上报辖区内上一年度发生的行政处罚、司法案件的,在下一年度评分中扣减,并追扣1 分。 (二)合规管理类指标及计分标准 1、行政处罚 (1)受到保险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指当事人(省级分公司、其所辖机构及个人,下同)违反有关保险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或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依法查处,并以处罚通知书、监管函件(包括通报批评等)、

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

更多资料请访问.(.....) 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综合知识模拟试题及答案(5) 一、单选题 1.根据经纪人是否与一定的交易所相联系分为()。

A一般经纪人和交易所经纪人B民事经纪人和商事经纪人 C直接经纪人和间接经纪人D直接经纪人和交易所经纪人 2.()是保险经纪人活动的主要领域。 A寿险B非寿险C财险D责任险 3.保险成立的法律特征是()。 A保险基金的建立B订立保险合同C合理厘定费率D可保风险 4.保险合同具有商业性和()性质。 A经济性B保障性C互助性D法律性 5.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情况,保险合同可分为个别保险合同和()。 A特定保险合同B总括保险合同C专一保险合同D集合保险合同 6.暂保单的有效期一般为()。 A30天B60天C90天D180天 7.根据《保险法》规定,下列中的()投保人不得解除。 A家庭财产保险合同B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 C人寿保险合同D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8.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上承认的利益。 A经济B事实C法律D合同 9.损失补偿原则是补偿性保险合同(主要是财产保险合同)()的首要原则。 A承保B理赔C展业D防灾防损 10.财产保险是以各种()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A财产B利益C责任D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11.下列不属于船舶保险的除外责任的有()。 A被保险人在船舶开航时,知道或应该知道船舶不适航B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C船员的疏忽或过失行为D被保险人克尽职责应予以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或保养不周等

12.在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与实际价值差距过大时,为使被保险人在损失后获得充分保险保障,可采用()来确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A按账面原值B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重置价C按公估价D按市价 13.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是采取()赔偿方式。 A第一危险B比例分摊C保额多少赔多少D损失多少赔多少 14.()是车辆损失险的主要保险责任。 A自然灾害B盗窃C火灾D碰撞损失 15,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未查明下落,保险人给予赔偿。 A1个月内B2个月内C3个月内D6个月内 16.下列中的()是飞机保险的附加险。 A飞机旅客法定责任险B飞机第三者责任险 C飞机机身险D飞机承运货物责任险 17.财产保险的1年保险期限是指从()的当日零时起,到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A约定起保B签发保险单C缴付保费D投保 18.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主要责任的免赔()。 A20%B15%C10%D5% 19.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中,需单独列出保额的有()。 A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或财产B业主提供的物料或项目 C清理费用D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20.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可以分解为纯费率和()俩部分。 A毛保险费率B附加费率C损失率D利率 21.按照投保方式分类,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人身保险和()。 A团体人身保险B健康保险C意外伤害保险D集体人身保险

保险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办法

泰山保险山东分公司文件 泰保鲁[2013] 206号 泰山保险山东分公司 关于印发《泰山保险山东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中心支公司、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中心支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合理评价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工作业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根据《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泰保发[2013]73号)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泰山保险山东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泰山保险山东分公司 2013年6月28日 泰山保险山东分公司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 泰山保险山东分公司 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中心支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合理评价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工作业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根据《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泰保发[2013]73号)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机构业绩与个人表现相结合。 (二)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三)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组织领导 分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中心支公司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五条考核期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绩效考核指标 第六条考核指标与权重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包括中心支公司业绩指标、个人表现指标、合规性指标三项。中心支公司业绩指标权重为90%,个人表现指标权重为10%,合规性指标为调节性指标。 绩效考核 。

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办理流程条件

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办理流程条件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设立将由保监会严格审批。经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在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后,应据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才可营业,并且还应在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表公告。 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办理流程: 1.组织形式。保险经纪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中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等形式。 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保监会的决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删去原规定的第十二条。】 (2)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员工不得少于30名,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公司员工

人数不得低于公司员工总数的1/2。 (4)具有符合保监会任职资格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营业场所。 申请设立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国保险经纪公司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未受到所在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2)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 (3)申请前连续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一亿美元。 (4)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两年以上。 (5)所在国家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 (6)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7)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除外方合资者应具备上述七条规定外,中方合资者应是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 (1)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未受到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2)提出申请前连续3年盈利。 (3)提出申请前一年的年末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经纪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安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本着防范业务风险,维护企业品牌、市场信誉和服务质量,确保业务操作合法合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业务管理制度。 二、公司按所持许可证批准的业务范围,对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加以规范化、标准化,从而不断提高服务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业务流程 一、客户基本情况调查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等。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包括: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所属行业风险状况、投保期间、在保状况等。 2、根据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并对风险加以区分,确定保险需求,向客户提交保险建议书。 二、委托授权 1、接受客户正式委托前,向客户如实告知业务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流程、解释保险经纪工作的服务内容、自身资质、经纪费收取方式等事项。 2、取得客户的授权委托书、与客户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明确保险经纪服务的标的、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委托书或协议书中明确客户有义务根据保险经纪工作的需要全面、真实的提供相关资料。 三、拟定投保方案 1、详细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通过适当的问卷调查或实地勘查,分析客户面临的各种风险,帮助客户对风险进行识别,并对其项目风险做出评价,向客户提供专业意见。 2、根据保险项目的风险特征、客户需求,以项目获得最充分保障为目的,向客户提供相关的风险转移建议,量身拟定合适的投保方案。

四、询价及报价分析 1、将经客户认可的保险方案和相关的核保资料以询价书或招标文件等书面形式发至相关保险公司询价。 2、在得到保险公司报价后,立即对相关保险公司的报价条件(保险费、免赔额、主要条款等)、偿付能力、理赔权限、服务承诺、理赔人员的服务水平及赔付效率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向客户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推荐合适的承保公司。 3、如果保险公司的报价有附加条件(如限制条款、免赔额等),或报价的承保范围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应特别提醒客户。 五、办理投保手续 1、客户确定最终投保方案及保险公司后,本公司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并向选定的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的出单通知。客户的书面确认应特别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严格、全面履行了保险的告知义务。 2、督促承保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保险单或暂保确认,在取得承保公司的保险单文件后,需仔细核对保单内容,确保保单内容与客户的书面确认完全相符。 3、留存保险单复印件,将保险单正本文件及时送交客户,并做好签收手续。送交保单时应附上书面通知,提醒客户留意保单免责条款、被保险人义务及索赔程序。 4、根据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支付条件,及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的保险费支付通知书,提醒客户履行缴费义务,以免影响保单效力。 5、客户缴纳保费后,应及时划拨,从保险公司取得保费发票交予客户,并复印留档。 六、保险期内日常服务 1、在保险单生效后三十天内,向客户提交客户服务手册。 2、定期回访客户,向客户了解保险标的最新状况,一旦发现与保险相关的变动时,应马上提醒客户,协商解决的办法。如确定有对保单做出修订的必要,应根据客户的书面通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保公司出具批单,对保单内容做出修正或增减。

保险经纪公司标准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负责人: 公司地址: 电话: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 乙方: 负责人: 公司地址: 电话: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 为促进“”和“”的互补互利、共同发展,进一步开发保险市场,保证保险业务行为合法、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保险经纪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本着恪守职业道德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平等互利、诚信协作、有偿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合作。 二、合作范围 第二条甲方基于投保人利益,为投保人(简称客户)与乙方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向乙方收取经纪费用。乙方按照同甲方议定的保险方案与客户

签定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经纪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业务合作、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产品开发及其他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各项业务。 甲、乙双方还将积极发展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产品开发创新等在内的深层次合作。 第四条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项目、方式、费用支付及一切相关事项均须以补充协议的方式附于本合作协议之后。补充协议应建立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并同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并不得有损害乙方的经济利益、市场形象与信誉的行为。 (二)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操作合作业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义务进行转让。 (三)甲方应严格遵守《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与乙方共同维护和发展保险市场。 (四)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将乙方作为首选推荐给相关客户。 (五)甲方不得动员已与乙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客户转向其他公司投保。但保险合同到期后客户不再续签的除外。 (六)甲方在向相关客户介绍乙方的保险产品及进行相关业务时,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条款和文件。未经乙方书面允许,不得修改乙方的条款和文件。 (七)甲方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应本着最大诚信原则,维护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保障客户的正当权益,有责任保守甲方与客户的商业秘密,不

保险经纪人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保险经纪人制度 篇一: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 摘要 作为保险中介之一的保险经纪人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 成部分。而我国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起步时间不长,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何完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对于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本论文将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力图结合英、美等保险经纪发达国家有关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法律和判例,借鉴其先进和成熟的经验,基于我国《保险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具体构想,以期对健全我国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有所帮助。 本论文分为四章。 第一章介绍了经纪人和保险经纪人的概念,以及保险经纪人的分类和作用,阐述了保险经纪人制度的起源及其在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现状,为后文具体论述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作了宏观上的介绍和铺垫。

第二章首先从保险经纪合同的角度讨论了保险经纪合 同的分类以及特点。然后分析了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在这部分分析比较了在英美法,大陆法中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的不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分析了我国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同时文章用了大篇幅来阐述保险经纪人的合同行为及其在保险经纪合同中的主要权利义务。保险经纪人权利义务是本章内容的重点,首先分别讨论保险经纪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其次在此基础上探讨当前在我国保险经纪实务中存在却还未归入我国保险经纪法律制 度的其他特殊权利和义务,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第三章论述了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法律制度。通过对英国、美国、日本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制度进行分析比较,总结其先进经验加以借鉴。随后对我国的保险经纪人监管法律制度作了概要介绍,对加强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设想。 第四章回顾了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发展历程,评述了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具有自身特点的海上保险经纪人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对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本文研究的意图在于通过对保险经纪人有关的法律问 题进行讨论,来构建系统的保险经纪人法律制度,并对我国

有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调查报告

有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 调查报告 经典专科、本科、硕博、研究生、期刊毕业论文仅供参考精心整理仅供参考勿用作商业用途 关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的调查报告 引言 随着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绩效考核已经成为企业必须重视和应用的一个重要目标。绩效考核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其建立的有效性决定了人力资源的有效性。它主要服务于管理和发展两个方面目的是增强组织的运行效率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推动组织的良性发展最使组织和员工共同受益达到双赢的局面。另外绩效考核是与企业的战略相关联的它的有效实施将有利于把员工的行为统一到战略目标上来反之则会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重重障碍。使员工关系紧张团队精神遭到损害。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还停留在原来的绩效考核模式上这无疑影响了企业的发展。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它为人力资源管理各方面提供反馈信息是企业对员工进行制度考核和客观性评价的重要依据为企业管理者进行各项人事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也为员工岗位变动、薪酬分配、人员任用、干部评价、人员调配等提供依据。因此企业管理必须重视,并且改进本

公司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增强企业的战略执行能力修正、调整经营目标采取相应管理手段等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公司概况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经发展成为金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2021年6月《2021年BrandZ最具价值全球品牌100强》公布中国平安排名第61位7月31日《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五。2021年9月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六距2021年又上升了两位。2021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第29名。 2021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21世界品牌500强》揭晓中国平安排名第179。中国平安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它也是上市公司中国平安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经发展成为金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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