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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教育局

浏阳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秋季开学学校后勤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2017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关键年。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后勤、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原则上要求与上期保持一致,按原审批标准执行。伙食费审批表包含谷、米费,若另收谷、米,必须按市场价抵减收费标准。学生搭餐要严格坚持自愿原则,必须由家长在《学生搭餐家长签字表》上签字确认方可收费(自愿搭餐签字表见附件)。校服费的收取严格按照秋季收费标准及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文件执行,到教育局和发改局进行审批后方可收取。

2.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14〕6号)精神,认真组织学校后勤、食堂及饮用水管理和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及饮用水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规范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材

料采购、索证、运输、存储、加工、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器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理库存发霉变质的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发芽土豆、霉变红薯、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制作出售凉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力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3.学校后勤物资采购要严格遵照《浏阳市中小学校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浏教通〔2014〕6号)文件执行,特别是大宗物资采购,学校必须要在“浏阳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将招标过程性资料复印件报后勤产业办公室504备查(此项已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4.要充分发挥膳食管理委员会和“食堂开放日”的监督职能,进一步落实“三同”缴费陪餐、食堂财务公示制度。

5.要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食堂管理要则公示》和《“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及《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已发QQ 群),要将各项管理制度补充完善,规范上墙,并进行细化落实。

6.为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单位能耗比上年度下降4%,各校必须按规定按时上报节能数据报表。

7.要切实落实生活饮用水、餐饮具、食堂内外环境的消理消毒工作,这是预防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生的关键环节。室内消毒对象包括地面、墙壁、物体表面等,有效消毒后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清新。严禁师生饮用生水,已安装学生直饮水的学校要通知服务厂商提前做好清洗和消毒工作,确保水质合格后方可供师生饮用。学校水井、水塔等要在秋季开学前按照

饮用水微生物超标处理措施(附件2)和汛期饮水安全操作指南(附件3)的要求落实处理措施后方可使用。

8.食堂、商店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做到亮证经营;食品及饮用水从业人员要经过培训和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9. 经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期有个别供应米粉商家套用有证企业资质,向学校供应作坊生产的湿米粉,请各学校引起重视,长沙市米粉、湿面生产获证企业名单见附件4。

10.进一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宣传,更新宣传栏、横幅、标语内容。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主题,开好一次班会,办好一期黑板报,组织一次国旗下讲话,可利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手抄报、作文竞赛等其他形式创新宣传。另外,洪涝灾后,建议学校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1.学校后勤、食品及饮用水工作实行初级中学与辖区小学、幼儿园捆绑考核,实行季度点评和考核预扣分制,各初级中学应对本校及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浏教通[2016]73号附件2)内容对照自查,严抓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常规管理。

12.完善系列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制度、资料、流程和台账,保证所有工作均“痕迹化”管理。特别是创建宣传、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等资料要及时归档。

13. 根据《关于印发{浏阳市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及远程监管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的通知》浏政办函[2017]68号要求,食堂仍未安装摄像头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必须在2017年9月份前完成安装,2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后厨安装的摄像头数量不得少于3个,覆盖粗加工、烹饪、备餐(或其他专间)等厨房关键部位。

14. 根据《关于印发{浏阳市“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浏慢防控办发[2017]6号要求,各学校要开设“盐、油、糖与健康”课程,并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行学校食堂减盐、油干预措施、拒绝含糖饮料,防控慢性病,保障师生健康。

15.开展好每学期一次的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应急演练。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初级中学务必对辖区内小学及幼儿园按上述要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教育局将在开学前后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浏阳市中小学生自愿搭餐家长签字表

2. 饮用水微生物超标处理措施

3. 汛期饮水安全操作指南

4. 长沙市米粉、湿面获证生产企业

浏阳市教育局

2017年8月17日

附件1

浏阳市中小学生自愿搭餐家长签字表

工作落实情况。

附件2

饮用水微生物超标处理措施

一、分散式供水(井水)卫生学要求

根据生活饮用水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要求,分散式供水水源的卫生学要求应具备如下要求:

1.分散式供水(井水)单位应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2.分散式供水(井水)单位应有学校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

3.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持有省级及以上卫计委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5.在购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时,应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待用,并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于原料库,避免混杂,防止污染。

6.自建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未经当地卫生、建设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与城市或农村自来水供水系统连接。

7.各类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应有记录;管网末梢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8.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

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

9.分散式供水(井水)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加锁封盖,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

10.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11.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市卫计局(应急办电话;83631200)。并及时进行水质监测,报送处理报告。

二、针对本次微生物3项超标水源处理措施

1.督促学生及教职员工不喝生水,勿用卫生部门检测合格的生活饮用水的生水漱口、洗碗或清洗或浸泡蔬果,生水需加热至水沸腾三分钟后方可饮用。

2.饮水卫生知识宣传可通过开设课时,出示专题板报,课余广播媒体,致家长信等方式,以此规范学生饮用水正确使用和食用。

3.使用漂白精片对井水消毒,使用方法参考以下步骤:

(1)直接加入法:根据每100公斤水加入1片漂白精片的饮用水预防消毒方法计算取出定量药剂,加少量水,搅拌均匀,

倒入待消毒水中,搅匀,放置30分钟,检验水中余氯应达到0.7mg/L。如未达到此值,说明投加量不足。但也不能过量加入,以免产生强烈刺激性气味。

(2)大口水井消毒:将漂白精片倒入简易消毒器中(配置方法参考直接加入法),置于井水中。一个大口水井每次消毒可维持半月左右。

简易消毒器可用商品简易塑料井水持续消毒器,也可自制,方法如下:取两个空竹筒,用绳连接,下部竹筒内装消毒剂,并钻有数个小孔,投入井中。也可用两个空塑料瓶,以绳连接,其中之一装消毒剂并钻数小孔,投入井中。

(3)压把井水消毒:可用压把井持续消毒器对压把井进行有效的消毒,其方法是将漂白精片倒入简易的塑料压把井持续消毒器中(配制方法参考直接加入法),用规定的方法置于压把井水中。一个水井每次消毒可维持十天左右。

(4)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还原剂、酸类、易(可)燃物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4.桶装水管理要求

(1)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其中学校每季度索取至少1次质监或

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企业送水工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②产品标识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③使用的饮水机持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④必须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2)学校落实专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管水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桶装水应安排安全的场所单独存放。

(3)管理员要对每批到校产品实行验收,并索取出厂检验报告并做好记录归档,凡发现桶装水标签不全、颜色异常、气味不正、口感不纯或已启封的,不得使用。

(4)饮水机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防止二次污染。

(5)学校必须要求供水企业对饮水机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清洗消毒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每学期不少于二次。专业人员按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对饮水机的清洗、消毒后,要做好相关记录,并有双方签名确认。清洗、消毒使用的除垢剂与消毒剂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山泉水水源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生活饮用水每年至少一次接受市疾控中心对各项指标的全分析监测,如遇暴雨、持续干旱、疫情等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测次数,对微生物指标要不定期的随机监测。

6.开水桶管理制度:设专人定时供水,开水桶要加盖上锁,放置在固定安全卫生的位置,并每天对开水桶进行清洗消毒。

附件3

汛期饮水安全操作指南

汛期来临,雨水频聚,尤其是暴雨成灾的地区,人畜类便,垃圾污水最易流入井中,污染水源。人吃用这些含有大量病菌、病毒的污水,很容易引起霍乱、伤寒、细菌性痢疾、病毒性肝炎等肠道传染病。那么怎样才能保证汛期饮水安全呢?

一、饮水安全注意事项

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桶装水;装水的缸、桶、锅、盆等必须干净,并经常倒空清洗;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一定要进行消毒;混浊度大、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澄清;漂白粉(精片)必须放在避光、干燥、凉爽处(如用棕色瓶拧紧瓶盖存放)。

二、封闭式水井饮水安全指南

井水应先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消毒,每担水(约50公斤)使用漂白粉0.5-1克或漂白精片0.5-1片,按比例称好漂白粉或漂白精片,加少量水,搅拌均匀,倒入待消毒的水中,搅均,静置30分钟后可饮用。如水质浑浊,可先用明矾澄清后再进行消毒,明矾用量为每担水约5-7克,待水质变清,静置作用10分钟取上层清水。

三、开放式水井饮水安全指南

1、水井四周要勤打扫,并清除周围污染源。在水井15-20米内,不得有厕所、粪坑、垃圾堆和牲畜活动场所。

2、经常检查井壁,井上部2-3米内不得透水,井口周围2-3米内,要建高出地面50厘米以上不透水井台,井口最好设盖,并要求使用公共打水桶,避免相互污染井水。同时也莫在井边洗菜、洗衣服,要定期淘井,保持水源清洁。

3、做好饮用水的消毒。常用的消毒方法有:一是煮沸消毒,饮用井水前将水煮沸5-15分钟,就可以达到彻底消毒的目的,此法简单易行,适用于农村家庭采用。二是漂白粉消毒。先将漂白粉配成3%的漂白粉消毒液,按每担水50公斤加一汤匙(10毫升)的比例,将配好的漂白粉液加入水缸、水桶中,30分钟后即可使用。三是次氯酸钠消毒。100公斤水加10%的次氯酸钠5-6毫升,充分搅拌均匀,静置30分钟后便可饮用。特殊情况下,可以用碘酊(即碘酒)作消毒剂,1公斤水中加入5%的碘酒3滴,10分钟后,即可饮用。

此外,农村大口水井还可进行持续消毒,方法是用漂白粉三百至五百克,装入带孔(四至六个,直径为零点二至零点五厘米)的竹筒或无毒塑料袋中,把竹筒悬在水中,借取水振荡,使容器中的氯不断渗出,与水接触时而消毒,一般十五至二十天换一次容器即可。

四、被洪水淹没过的水井饮水安全操作指南

使用前先将井水抽干,再彻底清淘井底、井壁污泥及杂物,然后用3~5%的漂白粉消毒液洗刷井壁、井底,反复2~3次,待重新浸入新水后再按常规消毒。

直接加氯消毒法:1立方水加有效氯含量0.2克的漂白精片20~40片,或1立方水加有效氯含量0.5克的漂白精片10~20片。

持续加氯消毒法:用塑料袋、竹筒、聚乙烯饮料瓶等容器装250克或500克漂白粉,用少量水调成糊状,系上浮标<木板或竹筒)使药瓶位于水面下60厘米左右。消毒1立方米<1吨)井水需预先在药瓶上部钻孔1~2个,孔径0.5厘米左右,水量每增加1立方米,就增加小孔1~2个。当从井中提水时,由于药瓶受水震动作用,消毒药液从小孔缓慢溢出,达到消毒目的。根据使用情况,每个药瓶内药剂通常1-2周换1次。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防止药瓶浮出水面、歪倒以及小孔堵塞。

浏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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