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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巡检自检指导书

首件巡检自检指导书
首件巡检自检指导书

1.1使检验员形成良好的工作方式。

1.2使全员对“首件”的作用增加认识。

1.3加强操作者和检验员的工作互动,降低检验风险。

1.4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发生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和质量成本。

1.5为下一步统计过程质量控制的实现。

1.6防止出现批次性超差、返修、报废。

2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已定型产品的首件检验。

3首件制度

3.1产品实现中的首检,分为操作者自检和检验员首检俩种方式。所在区域内的首检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

3.2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于工件上做出自检标识、方可报检验员首检。检验员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入批量生产。

3.3操作者首检的项目仅指在生产现场可以直接检验的项目,实测数据记录在首检记录相应检验项目内。检验员必须对所有图标要求项目进行首检。

3.4首检时,必须按生产顺序进行,不得错乱,并确保操作者和检验员检验顺序一致。同时,不得错检、漏检或不检。

3.5生产过程中,按五要素:操作者、设备、材料、工艺方法、检验方法和环境,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改变,则需要首检或重新首检。

3.6首检动作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好书面的检查记录,每件产品的所有检验值应该记录其中。首检记录表格应保留在生产现场指定位置,以便随时核查和追查原因,直至首件发生改变为止。

3.7若操作者首检不合格,立即送检验员首检并采取纠正措施,纠正到位后并重新首检;检验员首检不合格时,操作者应该立即将以生产产品隔离并全检,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首件合格。

3.8判定为合格的首件必须有检验标识(√、并工序卡上注明首检时间),并存放在首件区域,直至生产完成或突发性改变,产品方可取走。

3.9工序如果是按工步分别进行生产时,则每个步骤都需要首检,但所有工步的记录均填写在一张记录表中。

4巡检制度

4.1检验员应按检验文件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不得漏检、不检或误检。

4.2执行巡检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执行。

4.3检验频率是指间隔一个时间段后的对当时的时刻生产的5件进行检验。例如10:00对某产品进行检验,则仅对此时刻前的连续几件进行检验,如果此时刚好做完一件,则这件产品仍需要检验。

4.4操作者生产时,必须按时间顺序依次将产品排列整齐,不得混乱,以免影响巡检的质量

和效果。

4.5巡检过程中,如果发现1件不合格,检验员应通知操作者将该时间段的产品全部隔离,操作员需针对不合格项目实行全检;全检后,检验员需及时对全检出的合格品和不合格品进行抽检:若抽检不合格,则操作者再次全检,直至检验员抽检合格为止。在全检过程中,不得生产。

4.6所有巡检都必须留下检验记录,且应留下数据,以方便随时核查和追查原因。

4.7生产现场必须有合格品、不合格品的指定位置,方便对相应产品状态的存放,避免混乱、重复检验、浪费时间等。

5自检制度

5.1操作者应按工艺卡等相关文件规定频率实施自检,不得漏检、不检或误检。

5.2检验频率是指在规定检验频率内,按检验件数计算平均每件需要的间隔时间,按此间隔时间进行检验。

5.3自检中,若发现不合格,则立即停止生产,先将隔离并对该时间段的产品实行全检,全检完毕后,考虑是否需要对设备进行调整;找到原因后方可再次生产。

5.4所有产品的外观,操作者必须全部检查。

5.5自检中,必须留下记录,但不用记录具体数据。

编制审核批准

定州市三维模具加工厂质保部

2013.04.16

LED灯制程巡检作业指导书

LED灯制程巡检作业指导书

LED灯制程巡检指导书 一目的: 规范半成品、成品制程巡检检测项目、方法、频率及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和作业规范,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同时通过制程巡检收集生产制程的数据,有效地监控制程的变化,并以此推动制程的持续改善。 二范围: 所有LED应用产品半成品和成品制程; 四权责: 4.1 QE:负责制定制程巡检的作业规范; 4.2检验员:负责按制程巡检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 五内容: 5.1 巡检项目:

5.3.1刷锡检测:每2小时抽检5PCS不能有偏移、歪斜、模糊、漏刷现 象; 5.3.2贴片检测:每2小时抽检5PCS元件有无按用料、贴片是否标准, 有无歪斜、偏移,假焊、漏焊、极性元件反向等现象 5.3.3电阻加工:剪脚长度(1-2mm)套管长度(24-25mm)焊接导线 5.3.4-1剪脚长度检测:检查卡尺使用归零OK,取已剪好脚之元件,用 游标卡尺测量剪脚后留余长度,标准参作业指导书; 5.3.4-2套管长度检测:每2小时抽检5PCS检查卡尺使用归零OK,每2 小时抽检5PCS,用游标卡尺其长度,标准参作业指导书; 5.3.4-3焊接导线;每2小时抽检5PCS,320+10度25W-35W电烙铁、焊 点品质要求;无假焊、漏焊、虚焊、锡点过大、拉尖、少锡; 5.3.4回流焊温度检测:每2小时目测烤箱温控器有无在规格范围内(+-20度); 5.3.5焊正负极:每2小时抽检5PCS,目视检查是否有正负极焊反:

5.3.7-1套管长度检测:每2小时抽检5PCS;检查卡尺使用归零OK, 每2小时抽检5PCS,用游标卡尺其长度,具体操作、标准参作 业指导书; 5.3.8 点亮测试:每批次抽检5PCS,使用调压电源、测试箱具体操作、 标准参照作业指导书; 5.3.9后焊组检测方法: 5.3.9-1装反光罩:每2小时抽检5PCS;反光罩表面要光滑整洁无破损、沾胶、倾斜、破损、异物等不良; 5.3.9-2烙铁温度检测:每班(上午上班、下午上班、晚上加班)对 烙铁温度,用温度计进行检测,标准320+-20度,准参照作业指 导书; 5.3.9-3焊点外观检测:每2小时抽检5PCS检验其手工焊接部位, 焊点品质要求,无短路、假焊、漏焊、虚焊、锡渣、锡珠、拉尖、 残留助焊剂;焊点要光滑; 5.4半成品检测方法: 5.4.1散热座外观检测方法:每2小时抽检5PCS取产线已检查OK之 散热座,确认其无杂物、划痕、碰伤、缺料色差、黑点等外观不 良;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 5.4.2点胶量(散热硅脂):每2小时抽检5PCS确认其散热硅脂,在使 用保质期范围内;目视其涂抹在散热座内表面的胶量、位置均匀, 适当,铝板外表面无残余脂类; 5.4.3测扭力:每2小时检测一次电批的扭力,无滑牙、漏锁、锁爆等 不良:扭力计; 5.4.4压灯头:每2小时抽检5PCS,品质要求:无压偏、变形、生锈、 压不到位等不良现象 5.4.5功能测试:取产线作业员已测试OK之半成品,进行外观,功能 等检验,参数标准参照当天生产产品作业指导书; 5.4.6老化巡查:每2小时巡查一次,检查老化记录表是否有按要求记 录上下架时间和数量,老化时间不能低于14小时,确认有无不亮、 死灯、色差、延时、灯衰等不良现象,发现不良第一时间开出品 质异常维修单交技术分析,并跟进回复处理结果;

IPQC检验作业指导书

制程控制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检验员提供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指导其正确检验从而稳定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程检验的控制。 3.职责: 品质部:负责产品制作过程中质量的监控及不合格原因的分析,并跟踪责任部门改善对策的实施效果。 4.检验流程: 4.1定义: 新产品首样检验:新开发试制产品的首样检验。 首样检验:常规产品在开机后或模具、工装、设备调整后的首件检验。 4.3检验工具: 检验员根据相关《检验作业指导书》选择便于准确测量的检验工具。 注:所有检测工具精度必须等于或高于被检测产品的要求精度。 4.4首样检验: 4.4.1操作者参照图纸、工艺文件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在流程卡自检栏上签名确认,检验合格后,送IPQC检验。并在生产过程中不定期的抽检。当发现不良品时,对其标识隔离后,立即报告检验员与现场主管。 4.4.2新产品首次制作、新模具首次生产及工艺更改后的首样产品,检验员将检验的结果填写于《首件检验报表》中,提交技术部跟单人员及QE确认。 4..4.3常规产品开机后的首样或模具、工装、设备调整后的首件产品,检验员根据图纸、工艺文件及检验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对产品进行首样检验。检验结果记录于《首件检验报表》中,在备注栏中注明“首样”及首样状态(新开机、模具维修、工装调整、设备调整)。只有首样加工合格后的产品才能进行批量性生产。首样加工不合格时通知操作人员进行调整,重新送样。直至首样加工合格后才能批量性生产。

4.5巡回检验: 4.5.1首件检验合格后的批量生产,IPQC对生产的各个工位进行巡检,巡检的频率为1次/小时。抽检2-3个加工尺寸或其他项目, 并记录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巡检结果记录于《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巡检过程中,对产品的性能及尺寸、外观进行检验。NC冲工序在巡检时加工尺寸可用“首件样板”比对检验。巡检的目的是监控生产过程处于稳定的、符合客户要求的状态下批量生产。 4.5.2当某一工序加工完毕后转序时,IPQC检验人员对该批产品的重要尺寸、性能、外观按照GB2828-87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Ⅱ进行检验,并从样品中任意提取3-5PCS产品检测数椐做为记录.严重缺陷:AQL值为0.65, 轻微缺陷:AQL值为2.5。各工序的的转序检验均盖上质检员的“合格”或“不合格”盖章。抽检中发现该工序批不合格时,在《半成品工序转移单》中注明,通知操作人员筛选、返修。 4.5.3巡检过程中,检验员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包括材料、工装模具、人员的技能、熟练程度、加工的方法、设备精度与稳定性、现场环境、物料摆放、产品的标识等)。发现有对质量构成隐患的因素时,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记录,并报告现场生产主管、部门主管。 4.5.4巡检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用红色不良品标签在不合格品外表面或外包装的醒目位置进行标识,必要时用红色箭头标签指明缺陷位置。并将不良品放置于不良品区内。对正在加工的产品仍存在有不合格的隐患时,通知操作者停止生产,并与操作者、现场主管对不良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生产部门及时的对不良品进行返修,并采取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当产品材料错误或不良率高于公司规定允许的不良率时,检验人员依照检验结果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交品质部。由品质部根据描述的缺陷分析不良品产生的原因与责任部门。 4.5.5品质部检验人员在《不合格品处理单》效果确认栏中对责任部门改善对策的实施与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并加以记录。 4.5.6 不合格品返修后必须重新报检确认,若确认不合格必须重新再返修,直至返修合格为止。 5.检验记录 5.1《首件检验报告》《制程巡检、终检报告》 5.1.1检验员在巡检中要及时把巡检结果记录在《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能从《制程巡检、终检报告》中能真实的反映检验员的工作情况及当时产品的质量情况。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1. 目的 为了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加强现场质量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不断改善工艺,发动全员参与检验,形成自觉的质量把关习惯,将质量监控融入到过程控制中。 2. 范围 本制度对自检、互检、专检的职责、内容、要求、流程和考核等做出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产品生产各工序的质量管控相关部门和个人。 3. 定义 3.1自检:是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零部件和完成的工作,按图纸、工艺或技术标准进行的自我检查。 3.2互检:是指操作者之间对加工的产品、零部件和完成的工作,按图纸、工艺或技术标准进行的相互检查。互检有班组长或车间质管员对操作者的抽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交换检验、本班组操作者之间的相互检验三种形式。 3.3专检:是指质量部专职检验员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4. 职责 4.1操作者负责自检、自分,自作标识,粘贴操作跟踪卡,填写质量检验手册。

4.2车间工段班组长或同班其它操作者负责互检。 4.3车间质管员对各工段班组、各工序进行巡检。 4.4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负责质量监督检查。 4.5质量部专职检验员负责专检。 4.6 技术部对产品抽样进行性能测试,综合检测。 5. 控制要求 5.1操作者加工时必须进行自检,当加工要求不明时,有权利拒绝加工并及时报告。 5.2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对自己自检完成的产品申请班组长互检。车间质管员对生产各工序产品进行巡检,并督促操作跟踪卡和质量检验手册的填写。 5.3操作者在自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进行自分并报告质管员做好标识,能返工的及时返工。 5.4工段班组长在本工段产品加工完成且检查相应质检记录完善后才能将产品送交检验员或请检验员现场进行专检。 5.5检验员对送检或提请现场检验的产品进行专检,并填好相应检验记录。 5.6质检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送检,做好标识和说明,酌情处理。 5.7工段班组长、车间质管员、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加工的产品不合格(做了不合格标识,经评审同意流转到下道工序的不合格品除外),给责任操作者和责任检验员分别扣除月度绩效考核1分。

产品巡检检验作业指导书

1.0 目的: 为规范成品制程巡检检测的项目、方法、频次、标准、不合格的处理.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同时通过制程巡检收集生产制程的原始记录,有效的监控制程的变化,并以此保证和推动制程的持续改善。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规格产品制程的控制。 3.0 定义: 3.1 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是指产品从物料投入生产到产品最终包装过程的品质控制; 3.2批量不良——某一时段出现的品质不良均属于同一种现象。 3.3 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3.4 致命缺陷(以CR表示):影响质量安全的所有缺陷,影响难以纠正的非正常的情况,会影响 寿命的,会造成产品故障的或造成产品使用困难的或造成下道工序混乱的缺陷都称为致命缺陷。 如:混料、假焊、虚焊、焊点小、拉力不够,B部纵向划伤、尺寸超标,A部尺寸超标,CP线露铜、尺寸超标,T部厚度超标等。 3.5 严重缺点(以MA表示):可能造成产品损坏,功能异常或因材料而影响产品使用寿命的缺点。 如:焊点毛刺、炸焊枪、偏焊、半焊、斜接、焊点大,B部夹伤、线槽、油污多,A部毛刺、夹层、偏心、缺角、夹伤、歪头、蝴蝶、圆棒、油污多,CP线尾端毛刺等 3.6 次要缺点(以MI表示):不影响产品功能和使用寿命,一些外观上的瑕疵问题及机构组装上 的轻微不良或差异的缺点。如:B部扭曲,A部切不断、弧形、黑斑、无光洁、铝屑,CP线弯曲等。 4.0 职责与权限 4.1生产部:负责生产首件的制作和自检。负责生产设备、仪器的日常保养和现场规范管理。 负责现场品质的改善。 4.2 IPQC负责对产品的检验和判定。 4.3 IPQC负责制程巡检实施和生产线首件的确认。 4.4 IPQC负责对异常品质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措施。 4.5 IPQC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对制程品质不符合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包括要求生产停线。

IPQC 巡检作业指导书

IPQC巡检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预防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及作业上的疏忽,对厂内制造各站别的各阶段活动进行定期稽核、确保客户稽核不符合项、客户端品质异常改善、日常运行有效地运作与维持,从而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2. 范围 2.1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生产中各个环节的稽核。 3.职责及权限 3.1品保部:实施稽核活动,针对问题点进行改善措施跟踪,改善。 3.2 制造厂:配合巡检工作,针对IPQC巡检过程中稽核问题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至结案。 4.内容 4.1 IPQC巡检频率: 4.1.1定期:每天一次 4.1.2不定期:遇有重大质量异常、客户抱怨和重大投诉问题时,视情况需要即刻实施过程品质稽核活动,以确保对 发生情况进行有效的稽核。 4.2 IPQC巡检内容 4.2.1根据人、机、料、法、环进行展开: A、生产过程中5S执行情况; B、生产过程中安全执行情况; C、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准确情况; D、生产过程中SOP执行符合情况; E、客户稽核、外审、客诉、内审产生问题改善后的再次稽核确认。 4.3 稽核问题处理流程 4.3.1巡检人员对生产过程进行巡检,同时将巡检情况填写于《IPQC巡检稽核表》中。 4.3.2巡检时发现与标准要求不一致的,巡检人员及时将不符合项内容进行登记,同时与该问题产生位置的管理人 员进行确认,保证客观公正。 4.3.3当天检查完毕后,将汇总情况反馈至体系小组,经体系小组人员整理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发出邮件知会责任部 门。

4.3.4:责任部门在收到检查问题汇总表后于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巡检人员对制造厂回复的改善报告及时进行 效果确认,直至结案。并将情况汇总后,报至品质月会。 4.3.5体系小组将每月情况汇总后,报至品质月会。 5.相关文件 5.1 IPQC巡检稽核表 5.2内部审核缺失项改善报告

首件三检管理规则

1.0 目的: 为了使首件三检作业规范化,预防生产过程中不良品的发生,更好的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 2.0 范围: 适用于生产制程规定做首件三检的各生产工序。 3.0 职责: 3.1 操作员: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自检。 3.2 生产班组长: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协助对首件进行互检。 3.3 IPQC: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专检。 4.0 定义: 4.1 自检:指操作员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进行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 等方面的检验。 4.2互检:指车间生产班组长或下工序员工对操作员已经自检过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 准规定对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进行的再次检验。 4.3 专检:指现场IPQC对经过自检、互检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及其质量检验 标准对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全面的检验。 5.0 作业程序: 5.1首检时机:①每日起动机器设备时②生产模具更换时③生产模具维修后④生产设备维修后 ⑤生产物料、批次、型号更换后⑥工艺标准或作业手法变更后⑦现场异常处理后。 ⑧外观自检结果OK打“√”,NG打“Х”;尺寸、性能填写检查数据。 5.2 操作员及IPQC确认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否则,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确 认机器正常运转后,方可开始首件三检作业。 5.3 操作员根据《作业指导书》进行首件生产,取5Pcs(特殊工艺按相关文件执行),按照工艺 标准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的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测量,确认合格后,转交生产班组长或下工序员工进行互检,并在《首件产品确认表》相关栏目中填写相关记录。

自检与互检制度

自检、互检与巡检制度 1、目的:为了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确保公司的声誉和提高产品 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并且提升全员的品质意识,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的自检、互检(由生管部负责,各生产车间实 施,技术品质部、综管部监督)。 3、定义: 自检:自主检查。 互检:下工序检查上工序的产品品质。 4、职责: 各工段长:负责贯彻实施此制度。 生产班组长:负责监督各生产工序的自检、互检。 生产人员:负责按规定执行操作。 检验员:负责监督各生产工序的自检、互检运行的情况和产品的抽检。 5、作业内容: :生产人员在生产加工前,需要检查产品所需的资料(如样板、图纸等),核对实物是否与要求相符合,若相符方可开始生产,若有异常,及时报告工段长或检验员。 5. 2:首件检验:

:首件生产完毕,由生产人员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其交与工段长或班组长复检,复检合格才算合格。 :自检 :每个生产工序,作业者需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品质负责。 作业者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品质检查合格后,交工段长或班组长确认合格后,才能随批量一起流入下工序。 互检: 下工序需对上工序产品进行检查,若发现不良品选出,并由检验员确认,记录在案后退回上道工序,由上道工序自行返修。发现一次奖励20---50元一次不等,奖金由上道工序操作工支付,并进行个人品质绩效考核,一次通告扣一分,个人月累计三分将作开除处理。 巡检: 巡检在对每个工序进行巡查时,如确认作业者自检的样本符合要求,则对此抽查批量产品作放行处理。 巡检在对每个工序进行巡查时,如确认作业者自检的样本不合格,立即通知停产改善,对不良品予以标示并隔离。 巡检在对每个工序进行巡查时,如发现作业者未按规定执行自检,有权要求该操作工停产,若作业者不配合,根据公司管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编制:丁文杰审批:批准:

车间自检互检制度

1 目的 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线,所有的生产工作都是为了质量.为了确保产品的生产质量过程处于全程监控的状态,及时捕获产品品质的信息,迅速找出不良产品的原因从而排除缺陷,达到不接受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传递不良品的结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不做无用工,避免不良品流入市场.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维护公司的正面形象. 2 执行范围 适用于食品厂包含各分厂车间各个工段岗位的每一个一线管理员工. 3 职责与权限 3.1 主任监督,各班组长执行,品控员负责抽查与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车间自检日表格> 3.2 品控发现不合格产品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停止生产加工,.并通知相关负责人,责令整改. 3.3 每个岗位的员工都要对自己的每一个产品进行检查. 3.4 上一个工序有权对下一个工序进行检查. 4 自检的方法: 每个工作岗位的员工都要做到对自己每一项工作和加工的产品即时进行全检,当场挑出不良品以确保不流出不良品;各工序操作人员必须全数检查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合格,接受产品的员工必须全数检查上一个工序传过来的产品,把下道工序看作客户来对待,决不能让不良品流入下一道工序;下道工序全数检查前一道工序的产品品质;已达到不制造不良,不接收不良,不传递不良的目的. 5 自检的责任: 5.1实施自检是认真负责的表现. 5.2.不实施自检是工作马虎的表现. 5.3.不按照要求自检的员工和部门要承担按照损失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6.自检的范围: 产品的形状大小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表面是否有异物,产品重量,产品的包装日期是否准确,符合要求. 7.自检的办法和标准: 7.1自检的方法:目检互检的方法:目检 7.2自检的目的:确认本工序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7.3自检的结果:对符合生产标准要求的产品流到下一个工序,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返工或查找责任人填写报损单. 7.4自检参照的标准:对照作业指导书确认生产的产品是否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8.自检的要求: 8.1每个岗位的员工要对自己的工作结果首先负责,具有下一个工序就是客户的理念想法,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对自己的结果负责,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自己生产的产品自己负责检查,确保是合格的产品方可流入下一个工序. 8.2自主检查时,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和品控,要求责任相关人员立即整改返工.不合格品绝对不能流入下一个工序,要彻底找到真正的原因及改善对策,若属于前一道工序的责任,要立即返回上一个工序,彻底把不良工序的原因挖掘出来,并整改到位. 8.3检查出来的不良品应放在指定的存放不良品区域,并作出标识,要将不良品摆放整齐,并记录各个环节不良品的数量和原因. 9.自检的制度: 9.1对于自检不认真而造成的损失,责任人应承担全部损失,班长和主任承担连带责任受到相应的处罚. 9.2对于填写报损的数据要真实可信,对存在误差的,应严肃处理. 9.3各班组应严格真实填写自检的不良品数量和原因分析,并在每天早会上进行宣导,对自检差的员工和班组提出批评和整改意见,并对自检和互捡做的好的员工表扬,促使每个员工对不良品的报损数据清楚,让大家共同努力将产品质量做到100%合格.使每个员工清楚的认识质量的重要性,灌输大家合格的质量是我们工

仪表日常巡检及维护作业指导书

仪表日常巡检及维护作业指导书 1、危害辨识 1.1巡检及维护过程中可能摔倒造成人员伤害; 1.2在交叉作业时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2、准备阶段 2.1物资及工具:常用仪表检修工具,安全帽,手套等; 2.2票证:《仪表工巡检表》、《仪表检修验收表》; 3、巡检内容及重点 3.1巡检岗位或路线:焙烧岗位、锅炉岗位、电滤岗位、净化岗位、转化岗位、干吸岗位、污水处理站岗位、汽机岗位; 3.2巡检重点 3.2.1检查现场仪表有无漏点,特别是蒸汽管道和硫酸管道上的一次仪表和取样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3.2.2检查一吸酸冷器阳极保护设备的各参数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控参250mV,监参100-250mV),如果超出正常范围应立即检查和上报。 3.2.3检查各现场仪表如流量计、变送器、雷达液位计、调节阀、分析仪等防水、防尘、防腐措施是否完好。 3.2.4检查锅炉汽包现场液位指示与操作室数显仪指示是否一致,液位报警是否正常。 3.2.5检查干吸酸冷器循环水PH 计工作是否正常,指 示是否在正常范围内(7~9),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相关岗位

及车间。 3.2.6检查电除雾及电除尘控制变压器的温度、油位等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温度以用手摸不烫手为标准,油位以能看清油为标准)。 3.2.7检查电除尘及电除雾控制柜各工艺指示是否在 正常范围内(一次电流不能超过45A,二次电压不超过50KV), 绝缘箱加热及温度是否正常(电除雾绝缘箱温度控制在 120?140C,最低不能低于80C ;电除尘绝缘箱最低不能低于100 C)。 3.2.8 检查1.5MW 汽轮发电机联锁装置是否投入并完好。 4、日常维护内容及重点 4.1严格按照车间《定期校验制度》对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分析仪等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比对校验。 4.2定期对各控制设备及仪表柜进行吹灰清扫浮尘。 4.3每三个月要对焙烧热电偶芯进行更换。 4.4每半个月要对二氧化硫分析仪进行校验。 4.5每半个月要对干吸PH计进行标定一次。 4.6定期对各现场仪表的保护箱、盖等进行防腐、保养。 4.7定期对各现场仪表的接线盒螺丝、法兰连接螺丝等进行保养、防腐。 4.8定期对各仪表柜及现场仪表(电滤控制柜、电除雾、电除尘、变压器等)的接地进行检查、测试。 5、交接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自检互检制度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目的 为了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加强现场质量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不断改善工艺,发动全员参与检验,形成自觉的质量把关习惯,将质量监控融入到过程控制中。 范围 本制度对自检、互检、专检的职责、内容、要求、流程和考核等做出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产品生产各工序的质量管控相关部门和个人。 定义 1自检是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零部件和完成的工作,按图纸、工艺或技术标准进行的自我检查。 2互检是指操作者之间对加工的产品、零部件和完成的工作,按图纸、工艺或技术标准进行的相互检查。互检有班组长或车间质管员对操作者的抽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交换检验、本班组操作者之间的相互检验三种形式。

3专检是指质量部专职检验员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职责 1操作者负责自检、自分,自作标识,粘贴操作跟踪卡,填写质量检验手册。 2车间工段班组长或同班其它操作者负责互检。 3车间质管员对各工段班组、各工序进行巡检。 4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负责质量监督检查。 5质量部专职检验员负责专检。 6 技术部对产品抽样进行性能测试,综合检测。 控制要求 1操作者加工时必须进行自检,当加工要求不明时,有权利拒绝加工并及时报告。 2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对自己自检完成的产品申请班组长互检。车间质管员

对生产各工序产品进行巡检,并督促操作跟踪卡和质量检验手册的填写。 3操作者在自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进行自分并报告质管员做好标识,能返工的及时返工。 4工段班组长在本工段产品加工完成且检查相应质检记录完善后才能将产品送交检验员或请检验员现场进行专检。 5检验员对送检或提请现场检验的产品进行专检,并填好相应检验记录。 6质检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送检,做好标识和说明,酌情处理。 7工段班组长、车间质管员、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加工的产品不合格(做了不合格标识,经评审同意流转到下道工序的不合格品除外),给责任操作者和责任检验员分别扣除月度绩效考核1分。 8各质量控制责任人没有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规定的,每 次扣除月度绩效1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加倍处罚。 其它说明

部品首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规范远见公司部品量产首件的检验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产品的首件检测 3 相关责任: 3.1 品质部制程检测组 3.1.1 量产之首件检测确认 3.1.2 检测项目的不良调试检测 3.2 生产部技术组 3.2.1模具上模调校及维修 3.2.2量产部品首件样板提交 3.3 营业部 3.3.1 负责和客户联络和沟通 4 工作程序: 4.1制程检测首件检测人员必须按照受控工艺流程之最新图面及数据进行首检; 4.2关于首件检查的有关规定: 4.2.1首件检查:不论是新样板制作的上模调试还是首批量产,首检项目必须包括材料厚度 及外观;铆钉、嗒牙、烧焊等加工项目为必检项目;尺寸检查项目应包括调模尺寸, 形位公差尺寸、公差要求较严的项目以及客户有指定要求的项目. 首件检测数量为 1PCS。对于一些重要的尺寸项目,首检人员可根据尺寸的稳定性及尺寸的偏移程 度. 适量增加检测数量,一般为3PCS.对于客户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检查。 4.2.2首件检查人员在进行首件检查时,必须填写部品首件上模检查判定书(若是送检人员只要 求对单个项目进行确认,且不需要报告数据的情况下可不填写)。在首检人员签名 确认后,将上模判定书的第一页及首件检查样板交给送检人员作调模及修模参考,第二 页自己存档.如产品合格,且将首件检查记录在制程检查报告上。 4.2.3 上模检查判定书存档要求:品质部一般情况下只保留最近一次的上模判定书. 4.2.4 首件检查不合格项目的确认:原则上,只有在全部项目符合客户要求的前提下才以开机 生产。若有以下之情况可特别处理: A因客户纳期急,不良状况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善,且该不良状况不影响客户使用,在此前提下 可由品质部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及公司的高层人员签名确认生产。 B产品尚未合格,客户要求生产样板用来组装确认的情况下,出现的尺寸规格不良可由品质及营业方面有关负责人签名确认生产. C若为客户指定按现状生产的,可在品质部及营业部有关人员签名确认的情况下生产。 5质量记录: 〔部品首件上模检查判定书〕 〔制程检查记录〕

车间自检互检质量管理办法

包覆车间自检互检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上下工序自检互检,减少工序间的返工数量,提升工序生产效率,规范质量管控,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包覆车间员工 三、主要内容: 3.1相关定义: 3.1.1工序自检互检责任明细:是指当工序发现质量问题时,判定该质量问题由某个工序承担责任。 3.2管理办工作内容: 3.2.1操作方法:当作业工序发现质量问题时,作业工序很据《工序自检互检责任明细》表判定发现的的质量问题由哪个工序来承担,同时给予责任承担工序给予处罚,发现工序给予奖励。同一单的同一问题,不重复处罚当工序;前后不同工序发现的,只奖予后发现的工序。每天,由车间管理人员公示前一天的自检互检奖罚情况,每周汇总当周奖罚数据,月末在计件工资中予以计发。 3.2.2奖罚实施办法:各工序员工对照《工序自检互检责任明细》进行自检互检,如A员工未自检出的质量问题,由B员工发现的,按以下流程处理: ①若A、B员工对质量问题无异议,由B员工在班组长处领取《自检互检奖罚卡》,共同填写完成,交回班组长处,则按15元/单/个问题,处罚未检出工序,奖予发现工序; ②若A、B员工就质量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由B员工通知班组长进行处理,若需处罚,则按15元/单/个问题,处罚未检出工序,奖励发现工序; ③若A、B员工仍有意见,则由B工序组长申请质检员、管理员、质检组长、进行判定,并由上述管理人员商议出最终判定结果,由管理员通报A、B工序员工。 3.2.3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其它未尽事项,由车间组长、管理员、车间主任及质量组长商议处理。 ④包覆后工段清理修补、做旧尾工序出现质量问题依据质检检出问题点由跟单员对相应责任人开据返工单 四、本办法从2013年3月27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门板厂框边包覆车间。 五.相关记录: 5.1 附表1:《工序自检互检责任明细》

首件巡检自检指导书

1.1使检验员形成良好的工作方式。 1.2使全员对“首件”的作用增加认识。 1.3加强操作者和检验员的工作互动,降低检验风险。 1.4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发生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和质量成本。 1.5为下一步统计过程质量控制的实现。 1.6防止出现批次性超差、返修、报废。 2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已定型产品的首件检验。 3首件制度 3.1产品实现中的首检,分为操作者自检和检验员首检俩种方式。所在区域内的首检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 3.2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于工件上做出自检标识、方可报检验员首检。检验员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入批量生产。 3.3操作者首检的项目仅指在生产现场可以直接检验的项目,实测数据记录在首检记录相应检验项目内。检验员必须对所有图标要求项目进行首检。 3.4首检时,必须按生产顺序进行,不得错乱,并确保操作者和检验员检验顺序一致。同时,不得错检、漏检或不检。 3.5生产过程中,按五要素:操作者、设备、材料、工艺方法、检验方法和环境,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改变,则需要首检或重新首检。 3.6首检动作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好书面的检查记录,每件产品的所有检验值应该记录其中。首检记录表格应保留在生产现场指定位置,以便随时核查和追查原因,直至首件发生改变为止。 3.7若操作者首检不合格,立即送检验员首检并采取纠正措施,纠正到位后并重新首检;检验员首检不合格时,操作者应该立即将以生产产品隔离并全检,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首件合格。 3.8判定为合格的首件必须有检验标识(√、并工序卡上注明首检时间),并存放在首件区域,直至生产完成或突发性改变,产品方可取走。 3.9工序如果是按工步分别进行生产时,则每个步骤都需要首检,但所有工步的记录均填写在一张记录表中。 4巡检制度 4.1检验员应按检验文件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不得漏检、不检或误检。 4.2执行巡检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执行。 4.3检验频率是指间隔一个时间段后的对当时的时刻生产的5件进行检验。例如10:00对某产品进行检验,则仅对此时刻前的连续几件进行检验,如果此时刚好做完一件,则这件产品仍需要检验。 4.4操作者生产时,必须按时间顺序依次将产品排列整齐,不得混乱,以免影响巡检的质量

员工自互检管理制度

自互检管理制度第 1 页共 2 页 自检互检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自互检意识,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生产成本。 使用范围: 生产部所有车间。 定义: (1);自检:就是生产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技术标准自行进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这种检验充分体现了生产员工对自己生产出产品的质量负责。通过自我检验,使生产者充分了解自己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并开动脑筋,寻找出问题的原因,进行采取改进的措施,这也是员工参与质量管理的重要形式。 (2)互检:互检就是生产员工相互之间进行检验。互检主要有: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产品进行检验;同一工序相互检验;组长对本组员工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检验。这种检验不仅有利于保证加工质量,防止疏忽大意而造成质量事故,而有利于搞好班组团结,加强员工之间良好的群体关系。 职责: 操作员工:不生产不良品,不接收不良品,不流转不良品。 班组长:对本班组成员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查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班组成员的技能、意识等进行培训、督导。 实施细则: (1)每位员工有对其经手的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的责任和义务,上道工序、有为下道工序、提供合格产品的义务,下道工序有检验上道工序产品的义务,生产合格产品,提高合格率,降低生产和质量成本,杜绝浪费是每位员工的责任。 (2)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点检设备,并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设定设备参数,并按照操作规范操作。

自互检管理制度第 2 页共 2 页(3)接到上道工序流下的产品时应目测、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规范要求,如不符合则通知上道工序,或隔离标识处理,问题严重的应报班组长处理。(4)班组长应定时或不定时全线抽查,发现制作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指正、重新培训,发现制作员工将不合格产品流入下到工序应立即制止。 (5)对于工作认真,自互检意识强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嘉奖。 抑制审核批准 年月日

轨道车辆巡检作业指导书示范文本

轨道车辆巡检作业指导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轨道车辆巡检作业指导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范了轨道车辆巡检作业的程序和标准。 1.2本规定适用于轨道车辆定期巡视检修作业。 2.作业准备 2.1人员:动力设备车间主管轨道车辆检修工程技术人 员、轨道车检修人员。 2.2工具:轨道车辆检修工具。 2.3材料:轨道车辆相关配件。 3.安全注意事项 3.1作业必须在轨道车辆静态情况下进行。 3.2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必须 对车辆设好防溜、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

4.质量标准 4.1巡检后,车辆设备状态保持良好,符合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接触网作业车管理规则》中的重型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完好标准,满足出车条件。 4.2车辆设备巡检作业实行记名巡检制,巡检人严格按计划和时间节点进行,发现问题果断处理,及时、正确填写《机械动力设备巡检记录本》。 4.3动力设备车间主管轨道车辆检修工程技术人员每季度对全段轨道车巡视一次,重点查看:内燃检修人员是否按规定到该车巡检;对巡检中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时整改消号;内燃检修人员在巡检中是否有漏检现象;对车辆状况进行全面巡视检查。每台车辆最少发现一件属于车辆巡检质量方面的问题,督促相关轨道车检修班组整改落实。 4.4轨道车检修班组每月对在用轨道车巡检一次,对使用年限超过10年以上(包括10年)及秦北高坡区段、大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自检互检制度》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自检互检制度》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1.目的 为了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加强现场质量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不断改善工艺,发动全员参与检验,形成自觉的质量把关习惯,将质量监控融入到过程控制中。 2.范围 本制度对自检、互检、专检的职责、内容、要求、流程和考核等做出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产品生产各工序的质量管控相关部门和个人。 3.定义 3.1自检。是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零部件和完成的工作,按图纸、工艺或技术标准进行的自我检查。 3.2互检。是指操作者之间对加工的产品、零部件和完成的工作,按图纸、工艺或技术标准进行的相互检查。互检有班组长或车间质管员对操作者的抽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交换检验、本班组操作者之间的相互检验三种形式。 3.3专检。是指质量部专职检验员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4.职责 4.1操作者负责自检、自分,自作标识,粘贴操作跟踪卡,填写质量检验手册。 4.2车间工段班组长或同班其它操作者负责互检。

4.3车间质管员对各工段班组、各工序进行巡检。 4.4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负责质量监督检查。 4.5质量部专职检验员负责专检。 4.6技术部对产品抽样进行性能测试,综合检测。 5.控制要求 5.1操作者加工时必须进行自检,当加工要求不明时,有权利拒绝加工并及时报告。 5.2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对自己自检完成的产品申请班组长互检。车间质管员对生产各工序产品进行巡检,并督促操作跟踪卡和质量检验手册的填写。 5.3操作者在自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进行自分并报告质管员做好标识,能返工的及时返工。 5.4工段班组长在本工段产品加工完成且检查相应质检记录完善后才能将产品送交检验员或请检验员现场进行专检。 5.5检验员对送检或提请现场检验的产品进行专检,并填好相应检验记录。 5.6质检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送检,做好标识和说明,酌情处理。 5.7工段班组长、车间质管员、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加工的产品不合格(做了不合格标识,经评审同意流转到下道工序的不合格品除外),给责任操作者和责任检验员分别扣除月度绩效考核1分。 5.8各质量控制责任人没有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规定的,

质检作业指导书

质检作业指导书

精密数控综合加工中心 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版本/版次:A/1 总页数:5页 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 编制:审核:核准:

精密数控综合加工中心品质管理工作细则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 编号 版本/ 版次 A/1 页 次 2/5 生效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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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数控综合加工中心品质管理工作细 则 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 号 版本/ 版次 A/1 页 次 3/5 生效日 期

精密数控综合加工中心品质管理工作细则 文件编号 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是为规范制程检验的流程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确保公司产品在加工 过程的质量控制。 2、适用范围:所有产品的加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按此作业指导书执行。 3.职责和权限 3.1、品保部负责产品加工过程的各工序的首件确认和制程巡检; 3.2、车间技术员或操作员负责首件的自检和送检,负责处理品保部判定的不合格品;负责 生产现场的不良品标识。 4.程序 4.1首件检验 4.1.1、首件检验的时机: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必须做首检; B )停机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必须做首检; C )机器设备修理后或夹具修理后,必须首检; D )正常生产时,换生产其它产品时,必须做首检; E )临时要求做首件的情况。 4.1.2、车间按订单要求进行安排生产时,如有4.1.1的情况时,由车间技术员或班组长 先自行调整好设备和夹具试生产3-5PCS 产品进行自行确认,经自行确认合格后,开出《首件检验报告》和产品传递给车间质检人员进行确认,经车间质检人员确定合格后,签样和签报告后,才可批量生产。并且把签样和报告置于设备的明显处,便于自检。如果车间质检确定为不合格时,车间技术员或班组长必须调机或找相关人员跟踪解 决,直至合格后才可批量生产。 4.2制程巡检 4.2.1制程巡检的时机与频次 A )当首件判定合格后,质检员必须对生产过程的各工序进行巡回检查,主要是通过技术要求 、图纸和作业指导书对生产过程产品进行判定,指导员工进行有效生产; 制 定 审 核 批 准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自检、互检、专检制度 1.目的 为了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加强现场质量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不断改善工艺,发动全员参与检验,形成自觉的质量把关习惯,将质量监控融入到过程控制中。 2.范围 本制度对自检、互检、专检的职责、内容、要求、流程和考核等做出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产品生产各工序的质量管控相关部门和个人。 3.定义 3.1自检:是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零部件和完成的工作,按图纸、工艺或技术标准进行的自我检查。 3.2互检:是指操作者之间对加工的产品、零部件和完成的工作,按图纸、工艺或技术标准进行的相互检查。互检有班组长或车间质管员对操作者的抽检、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交换检验、本班组操作者之间的相互检验三种形式。 3.3专检:是指质量部专职检验员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4.职责 4.1操作者负责自检、自分,自作标识,粘贴操作跟踪卡,填写质量检验手册。

4.2车间工段班组长或同班其它操作者负责互检。 4.3车间质管员对各工段班组、各工序进行巡检。 4.4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负责质量监督检查。 4.5质量部专职检验员负责专检。 4.6 技术部对产品抽样进行性能测试,综合检测。 5.控制要求 5.1操作者加工时必须进行自检,当加工要求不明时,有权利拒绝加工并及时报告。 5.2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对自己自检完成的产品申请班组长互检。车间质管员对生产各工序产品进行巡检,并督促操作跟踪卡和质量检验手册的填写。 5.3操作者在自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须及时进行自分并报告质管员做好标识,能返工的及时返工。 5.4工段班组长在本工段产品加工完成且检查相应质检记录完善后才能将产品送交检验员或请检验员现场进行专检。 5.5检验员对送检或提请现场检验的产品进行专检,并填好相应检验记录。 5.6质检各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送检,做好标识和说明,酌情处理。 5.7工段班组长、车间质管员、下道工序发现上道工序加工的产品不合格(做了不合格标识,经评审同意流转到下道工序的不合格品除外),

IPQC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IPQC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一、为了规范IPQC制程品质控制重点及作业方法,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控 制,特制定本流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的IPQC检验工作。 三、定义 (1)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是指领料生产以后,到成品加工完成时的品质管理活动。 (2)BOM:物料清单。 (3)首件:生产过程每批量,经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或材料变更,工艺变更后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必要时数量可为2-5PCS或一箱。 四、职责 (1)品管部IPQC依据本文件规定对生产过程品质进行检查控制。 (2)IPQC对异常现象进行确认: 1.若异常现象IPQC能够立即判定原因,并且能够解决,则与生产组长一起制定纠 正措施并执行,IPQC进行跟踪验证,验证数量不少于20PCS无问题方可正常生产。 2.若IPQC不能立即判定原因,则立即通知上级。 3.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相关的责任单位应在二个工作时之内给出纠正措施, 四工作时内给出预防措施;IPQC跟进改善措施实行后的50PCS(若批量小于 50PCS则需跟踪同型号下一批次的生产),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如果措施有效,对此不良问题结案,必要时将措施纳入相关作业文件;如果改善措施无 效,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改善措施;直到经跟踪验证有效为止。 4.若半小时内不能分析出异常原因,则品管立即要求生产停止,对已生产的产品 进行标识并隔离,并做好标示。 五、作业程序 (1)巡检频率及方法:

1.IPQC巡检频率为每1小时巡检一次,每次对每个管制点进行一次检验。 2.对重点岗位及易防错误岗位,不定时进行巡检。 (2)检验前准备:作业前IPQC需熟知和理解产品规格书,BOM表及相关检查工作指引,了解产品的功能及检测重点,对照样品和规格资料,掌握相关检测方法;(3)熟悉装配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标准; 1.生产作业规范监控:根据BOM表、规格书、样品监督生产线的物料使用状况,包 括物料的使用有效期、使用规则等等。 2.监督各工具,仪器设备的检查、校验和记录状况,是否在合格状态下使用,例如: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 3.依产品规格资料、装配作业指导书等资料监督各作业岗位是否按标准作业,如测试 仪器的参数设定、换料记录等; 4.监督生产线测试岗位、修理岗位是否有不良品标示和区分; 4.1不良品摆放是否规范; 4.2监督和确认包装方式是否正确,包括产品包装标识、型号、箱数、数量、包装方 法和包装外观; 4.3对生产线返工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确认; 4.4在生产人员每次换拉时,随机抽取3-5种物料与工位和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比对。 六、本规范解释权归品质部。 七、本规范生效日期2015年6月15日。 编制:孙玲玲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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