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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券商操作流程

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券商操作流程
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券商操作流程

更具体的说,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破产隔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的,二是SPV本身是破产隔离的。破产隔离的实现有设立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和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两种方式。

(1)组建资产池: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根据自身的融资要求,资产情况和市场

条件(包括证券需求,定价和其他融资选择等),对资产证券化的目标资产和规

模进行规划。根据一定的资产入池条件,发起人要对己有的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

将符合条件的资产纳入资产池,有时候发起人还会根据需要向第三方购买资产来

补充和完善资产池。必要时,发起人还会雇佣第三方机构对资产池进行审核。

(2)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特殊目的实体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关键主体,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发行人(或原始权益人)和入池资产之间的风险隔离(破产隔离)。SPV的经济行为明确简单,资本化程度很低,在整个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扮演的是通道(Conduit)角色。 SPV通过发行证券获得资金,并以此来购买基础资产,组建资产池。

(3)构架和信用增级:根据市场条件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意见,对资产池及其现金流进行预测分析和结构重组,以实现最优化的分割和证券设计。在这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步是利用信用增级措施来强化目标证券的现金流和信用保障,实现证券的目标信用评级和发行的最大经济效益。信用增级的目的是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专业机构做出评级并公布。内部信用增级手段有优先/次级结构、超额担保、收益率差或超额支付和储备基金安排等。外部信用增级手段有保险合约、第三方担保、信用证、现金担保账户和担保性投资额度等。

(4)信用评级:评级机构对交易发行的证券进行分析和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和定价的依据。这一步和第(3)步之间往往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信用评级机构一般会从交易一开始或计划阶段就参与进来,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设计和发行过程提供意见和反馈,而且一般会在证券发行后一直跟踪观察交易的表现。发起人有时还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的资产信息,建模结果和交易文件的披露进行审核以保证交易信息的质量。

(5)证券发售:由承销商通过公开发售或私募的形式向投资者销售证券。特殊目的实体从承销商处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后,按约定的价格向发起人偿付购买基础资产的资金。

(6)后期管理:上面所讲的5个步骤一般都是在几个月或几个星期内(有的甚至是几天内)完成的。但是,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具体工作并没有因为证券的出售而全部完成,其实,这才是交易的开始。特殊目的实体会聘请专门的服务商或管理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在很多情况下,发起人一般有偿作为资产服务人对资产池资产进行服务。这些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资产现金流的收集,账户的管理,债务的偿付,交易的监督和报告。当全部证券被偿付完毕或资产池里的资产全部被处理后,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才算真正结束。

资产证券化概念和基本原理

资产证券化概念和基本原理 一、概念 (一)资产证券化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的过程。它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二)资产证券化步骤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过程包括资产池的组建,交易结构的安排,证券的发行,以及发行后的管理等环节,具体的流程如下: 1. 组建资产池: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根据自身的融资要求,资产情况和市场条件(包括证券需求、定价和其他融资选择等),对资产证券化的目标资产和规模进行规划; 2. 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特殊目的实体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关键主体,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发行人(或原始权益人)和入池资产之间的风险隔离(破产隔离)。SPV通过发行证券获得资金,并以此来购买基础资产,组建资产池; 3. 构架和信用增级:根据市场条件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意见,对资产池及其现金流进行预测分析和结构重组,以实现最优化的分割和证券设计。在这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步是利用信用增级措施来强化目标证券的现金流和信用保障,实现证券的目标信用评级和发行的最大经济效益; 4. 信用评级:评级机构对交易发行的证券进行分析和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和定价的依据。信用评级机构一般会从交易一开始或计划阶段就参与进来,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设计和发行过程提供意见和反馈,而且一般会在证券发行后一直跟踪观察交易的表现;

5. 证券发售:由承销商通过公开发售或私募的形式向投资者销售证券; 6. 后期管理:上面所讲的5个步骤一般都是在几个月或几个星期内(有的甚至是几天内)完成的。特殊目的实体会聘请专门的服务商或管理人对资产进行管理,在很多情况下,发起人一般有偿作为资产服务人对资产池资产进行服务。这些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资产现金流的收集,账户的管理,债务的偿付,交易的监督和报告。当全部证券被偿付完毕或资产池里的资产全部被处理后,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才算真正结束。 (三)增信措施 1、内部增信 (1) 风险隔断。 (2) 优先与次级结构。这是内部信用增级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优先与次级结构是指根据偿付顺序的先后发行不同级别的证券,证券级别随偿付顺序的先后由高到低排列。 (3) 利差账户。利差是指基础资产组合的利息流入量减去支付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利息和各种资产证券化所需费用之后的净收入。利差账户是一个专门设置存放收益超过成本部分金额的账户。发行人可以在利差积累与信用损失之间进行时间上的合理匹配。 (4) 现金储备账户。现金储备账户是由发起人或SPV建立的一个账户,由发起人或SPV 在发行证券前预先存入部分现金,在发生损失或不能按期偿付时,用来支付本金和利息。 (5) 直接追索权。直接追索权包括对发起人和发行人(SPV)的追索权。这种方式的信用强化体现在,可以利用发起人和发行人的财力进行补偿,而且促使发起人和发行人更好地服务。 (6) 超额抵押。超额抵押是指在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保证资产池的总价值量高于证券发行的总价值量,这样资产池中的超额价值部分可以为所发行的证券提供超额抵押,在发生损失时,首先以超额价值部分予以补偿。 (7) 购买从属权利。购买从属权利是指发起人购买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机构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参与机构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过程中,涉及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发起人、发行人、托管人、投资人、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进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他们通过承担其中的设计、评价、承销、交易等活动赚取服务费收入。市场参与主体的不断增加正在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从最初的试点范围向全市场不断扩大,促进产品的不断改进升级。

1、发起人 发起人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资金融入方,也是整个业务的发起者。除了补充资金来源外,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有提高资本充足率、化解资本约束、转移风险、增强流动性的考虑;非金融机构参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则希望同时达到扩展直接渠道、优化财务报表、创新经营方式等目的。 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是指通过设立特定目的转让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目前可以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中国银监会依法监督管理的其他金融机构。目前作为发起人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是指按照规定及约定向专项计划转移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以获得资金的主体。目前可以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机构包括: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城投公司、产业类公司等机构。阿里小贷、(,)、(,)、恒丰银行等机构市场占有排名靠前。 2、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

受托人或计划管理人是资产证券化项目的主要中介,负责托管基础资产及与之相关的各类权益,对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并作为SPV的代表连接发起人与投资者。 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是因承诺信托而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机构,受托机构由依法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机构担任。目前市场占有率超过5%的机构包括中、金谷信托、、、华润信托、中粮信托和中海信托。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管理人是指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对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约定职责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目前市场占有率排名前5的计划管理人分别是、中信证券、广发资管、招商资管和华泰资管, 3、主承销商/推广机构: 作为计划管理人在整个产品设立、发行、管理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作为产品的整体协调人参与其中,负责沟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托管人等各方中介参与机构,同时为产品提供承销和财务顾问服务。而信托机构的角色则更为单一和被动,仅履行托管人义务,很少参与项目的而设立筹备,也不履行项目整体协调义务,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过程中,往往还需要一家牵头券商作为交易协调中介参与其中,更加体现了券商主动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的优势。 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承销商包括,中信证券、、(,)、、中信建设、等。 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的推广机构包括,中信证券、恒泰证券、(,)、国君资管、招商证券、华泰资管、(,)等。 4、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专业的评级机构通过收集资料、尽职调查、信用分析、信息披露及后续跟踪,对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产品的交易结构、现金流分析与压力测试进行把关,从而为投资者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保护投资者权益,起到信用揭示功能。 目前市场中主要的评级机构包括,中诚信国际、联合资信、大公国际、(,)资信、东方金城、联合信用等。 5、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中介,对发起人及基础资产的状况进行评估和调查,对其他项目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拟定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提示法律风险,提供法律相关建议。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护航人,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目前在信贷ABS律师事务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是中伦,其他还有金社、大成、浩天信和、君合。目前在企业ABS律师事务市场中占主要地位的有中伦、奋迅、大成、金社、锦天城等。 6、会计事务所 会计处理工作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会计师需要对基础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和现金流分析,提供会计和咨询,为特殊目的机构提供审计服务。在产品发行阶段,会计师需要确保入池资产的现金流完整性和信息的准确定,并对现金流模型进行严格的验证,确保产品得以按照设计方案顺利偿付。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和产品发起人的关系较大,一般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会选择有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偏向于本土服务商,如中兴财光华、立信、天健、普华永道中天、瑞华,银行则主要选择四大进行服务。

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券商操作流程(20201008170649)

一、资产证券化価介 幣产证券化是描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穗定的现全流的说产, 通过结构性Ifi组,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悄售和流通的债券型证券,并据以融齋的过喪.在这一过程中,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将证券化资产转让给特设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以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担保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且以发行收入购买证券化资产,最终以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收入偿还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中各参与主体及其作用: 发起人:基础資产的原姐权益人、憐金的最终使用人,转让墓础资产,募集资金; 管理人: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来募集资金、购买淮础资产并提供集台计划悄售、 茶础资产管理、现金流回收和分配,以及计划份额流通等方面的服奔; 托管人:指具备托管说格的商业银行,管理与计划有关的所有账户; 担保机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企业,为发起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评级机构:为专顶资产悴理计划来提供信用评级;

投诜者:机构(議厅、保险公司、养老金、投诜堆金、公司)及个人 -资产证券化主要有以下几个优点 期限灵活:证监会规定一般不超过5年即可,在此限制内企业可以灵活安排期限; 融资成本低:一般比帳行贷款低1-2个百分点; 对企业业绩硬求不高:只紺企业內某类资产能产生総定的现金流,并不过多关注企业是否盈利; 操作简便:项目设计、申报材料制作、项目审批、项目发行、顼目运行,2?5个月左右; 政策支持: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推动券商开展资产支持收益专顶资产管理计划业务。 二、资产证券化实务操作流稅 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主要包括调査立顶、初步方枭设计、详细方案确定、申请设立和推广发行五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又包含若干洋细的操作。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流程田如下: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流程

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流程 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中主要由发起人、发行人、服务人、信用评级机构、 证券承销商和投资者所组成。在整个过程中,先由发起人将其所拥有的资产以出售的方式过户给发行人,发行人获得该资产的所有权后,发行以该资产的预期现金收入流为担保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并凭借对该资产的所有权来确保未来的现金收入流首先用于对该证券持有人还本付息。 国资产证券化是近几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兴起的一项金融创新产品,它最初诞生于 美国,是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发行以住房抵押为担保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开创了资 产证券化的先河。在2005年我国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与住房按揭证券化的试点。同时央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规范了信贷资产证券 化的操作,保护了投资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中主要由发起人、发行人、服务人、信用评级机构、 证券承销商和投资者所组成。在整个过程中,先由发起人将其所拥有的资产以出售的方式过户给发行人,发行人获得该资产的所有权后,发行以该资产的预期现金收入流为担保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并凭借对该资产的所有权来确保未来的现金收入流首先用于对该证券持有人还本付息。 企业在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主要可以分为:出售、信用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以及信贷资产的回收管理。 销售 在我国虽然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有规定,采取以信托模式来实现事 实上的销售,但是我国的相应的法律尚不健全,所以再实际操作中是通过相对简单的信托式

的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以信托资产的独立性完成真实的销售目的。在这个 销售过程中,先由发起机构与受托机构签订信托协议,设定特定目的的信托转让信贷资产, 从而实现了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再利用信托协议的相关条款实现风险的隔离。 信用评级 资产证券化作为资产市场的创新工具,对于信用评级的水平要求很高。资产证券化一 方面能给投资者和当事人带来更多的融资获利的机会, 另一方面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在 信用风险上存在较多的问题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企业融资工具, 它需要的是较高水平的 信用评级。在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中, 主要是围绕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投资者应收回的权益 进行评级,信用评级的结果往往会决定证券化资产和交易结构。 信用评级在资产证券化过程 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对于发行证券的机构来说,一个良好的信用等级就意味着其所发行 的证券的筹资成本低;对于投资者而言,一定的信用评级等级就是对于投资决策的一个衡量。 在我国目前进行的很多试点的信贷资产均为银行比较优质的信贷资产,而且资产的规模较 大,一般情况下采取成本较低的内不信用评级的机制较多。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 其所承销的资产支持证券。 目前资产支持证券还只能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交易,以 后可能会慢慢向其他资本市场推广。 信贷资产的回收管理 贷款服务机构依照服务合同约定管理作为信托财产的信贷资产, 为信贷资产单独设账、 单独管理。贷款服务机构负责管理贷款并收取本金和利息, 并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将作为信托 财产的信贷资产回收资金转入资金保管机构, 同时通知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负责保管信 做出规定:在向投资机构支付信托财产收益的间隔期内, 方式和受托机构指令,将信托财产收益投资于流动性好、 变现能力强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 贷资产的资金并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管理办法》同时对资金保管机构对资金的管理 资金保管机构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

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券商操作流程(参考模板)

更具体的说,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破产隔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资产转移必须是真实销售的,二是SPV本身是破产隔离的。破产隔离的实现有设立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和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两种方式。 (1)组建资产池: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根据自身的融资要求,资产情况和市场 条件(包括证券需求,定价和其他融资选择等),对资产证券化的目标资产和规 模进行规划。根据一定的资产入池条件,发起人要对己有的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 将符合条件的资产纳入资产池,有时候发起人还会根据需要向第三方购买资产来 补充和完善资产池。必要时,发起人还会雇佣第三方机构对资产池进行审核。 (2)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特殊目的实体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关键主体,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发行人(或原始权益人)和入池资产之间的风险隔离(破产隔离)。SPV的经济行为明确简单,资本化程度很低,在整个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扮演的是通道(Conduit)角色。 SPV通过发行证券获得资金,并以此来购买基础资产,组建资产池。 (3)构架和信用增级:根据市场条件和信用评级机构的意见,对资产池及其现金流进行预测分析和结构重组,以实现最优化的分割和证券设计。在这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步是利用信用增级措施来强化目标证券的现金流和信用保障,实现证券的目标信用评级和发行的最大经济效益。信用增级的目的是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吸引力。专业机构做出评级并公布。内部信用增级手段有优先/次级结构、超额担保、收益率差或超额支付和储备基金安排等。外部信用增级手段有保险合约、第三方担保、信用证、现金担保账户和担保性投资额度等。 (4)信用评级:评级机构对交易发行的证券进行分析和评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选择和定价的依据。这一步和第(3)步之间往往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信用评级机构一般会从交易一开始或计划阶段就参与进来,在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设计和发行过程提供意见和反馈,而且一般会在证券发行后一直跟踪观察交易的表现。发起人有时还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的资产信息,建模结果和交易文件的披露进行审核以保证交易信息的质量。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 一般来说,完成一次资产证券化交易,需完成如下运作步骤。 --1、确定基础资产并组建资产池 --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即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在分析自身融资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发起程序确定用来进行证券化的资产。 --2、设立特别目的载体 --特别目的载体(SPV)是专门为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一个特别法律实体,它是结构性重组的核心主体。SPV被称为是没有破产风险的实体,对这一点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指SPV本身的不易破产性;二是指发起人将基础资产转移给SPV,必须满足真实出售的要求,从而实现了破产隔离。 --SPV可以是由证券化发起人设立的一个附属机构,也可以是专门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机构。设立的形式可以是特别目的信托、特别目的公司、以及有限合伙。从已有的证券化实践来看,为了逃避法律制度的制约,有很多SPV是在有“避税天堂”之称的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等地方注册的。 --3、资产转移 --基础资产从发起人的地方转移给SPV是结构性重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会涉及到许多法律、税收和会计处理问题。资产转移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这种转移必须是真实出售(true sale),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基础资产与发起人之间的破产隔离,即发起人的其他债权人在发起人破产时对已基础资产没有追索权。--真实出售的资产转移要求做到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基础资产必须完全转移到SPV手中,这既保证了发起人的债权人对已转移的基础资产没有追索权,也保证了SPV的债权人对发起人的其他资产没有追索权;第二,由于资产控制权已经从发起人转移到了SPV,因此应将这些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剔除,使资产证券化成为一种表外融资方式。 --4、信用增级 --为吸引投资者并降低融资成本,必须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信用增级(credit enhancement),以提高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信用增级可以使证券在信用质量、

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第2章不良资产证券化及其运作流程 2.1不良资产证券化内涵的界定 “资产证券化”CABS)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进行重新的组合,使该组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在对其进行信用增级后,将未来现金流 的收益权利转变为市场上流通的权证,这样的一个过程被称为资产证券化。他的实质是 发起人把其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殊机构,再由特殊机构把买下的金融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ss based securities), 收回购买资金。 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是由银行承担风险的到期未收回或预计难以收回的贷款 本金和利息。按商业银行风险分类讲,是指风险分类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信贷资产。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非没有价值,只是价值低十合同约定的金额。目前来看,商业银 行的贷款抵押担保较为充足,贬值的幅度也不会太大。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是指,从不良贷款中抽取部分组合组成资产池,将其出售给SPV,资产池内贷款组合预计可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SPV通过信用增级将其定 价发售给投资者,成为可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从Ifu证券持有者享受未来现金流的所有 权。不良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融资方式,但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它不是对某一经营实 体的权利要求,Ifu是对特定资产池所产生现金流或剩余权利的要求权i,因}fu它是建立 在存量资产之上的资产信用融资,其权益偿付的来源是锁定的、客观的资产及其产生的 现金流,其信用等级仅取决十这组特定的资产,与发起人的信用无关。

2.2不良资产证券化条件及特点 不良资产证券化有一个重要前提,必须在未来一段时期能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 以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因此,拟证券化的资产要符合下列条件。 2.2.1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1.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有相对稳定的现金回流 这是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不良资产虽然已经出现违约,但是仍然可以通过催收、诉讼、拍卖重组等方式进行回收,维持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我国商业银行以及资产 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实践已经证明不良资产的潜在价值。 2.现金的回流分布在整个证券的存续期内 由十是不良资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并不能表明未来现金流的分布。因此,要通 过深入分析每个项目,对未来还款的时间作出预判,通过对一系列资产进行技术性组合, 组建成一个多个项目的资产池,规避单个项目回款预测不准确的风险。 3.不良资产足够分散 大家都知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焦子里。证券化业务也是一样,为了避免整个资产池受 个别行业风险和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我们在组建资产池时,尽量地域分散、行业分散。 4.资产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通过规模效应节约成本,抵消证券化交易不菲的费用并获取额外收益。 5.不良资产具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 此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能转让的资产不应纳入基础资产池,比如国防、军工 企业不良债权,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不能纳入基础资产池i。 2.2.2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资产池的构成复杂

资产证券化是如何运作

解读资产证券化是如何运作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有:发起人、投资者、特设信托机构、承销商、投资银行、信用增级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托管人及律师等。企业在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主要可以分为:出售、信用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以及信贷资产的回收管理。 资产证券化如何运作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的主要参与者有:发起人、投资者、特设信托机构、承销商、投资银行、信用增级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级机构、托管人及律师等。 在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承销主体主要指券商。在整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券商都应和发行者一起策划、组织证券化交易的整个过程,以使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证券化交易的整体过程,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和税收等方面的要求,实现融资者希望达到的目的。 通常来讲,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确定目标,组成资产池发起人(发放贷款金融机构) 发起人(一般是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也可以称为原始权益人)首先分析自身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要求,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然后对自己拥有的能够产生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信贷资产进行清理、估算和考核,决定借款人信用、抵押担保贷款的抵押价值等并将应收和可预见现金流资产进行组合,根据证券化目标确定资产数,最后将这些资产汇集形成一个资产池。 需要注意的是,对资产池中的每项资产发起人都必须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同时,还应尽量保证资产池的预期现金收入流大于对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还本付息额。 二、组建特设信托机构特设信托机构 特设信托机构是一个以资产证券化为唯一目的的、独立的信托实体,有时也可以由发起人设立,注册后的特设信托机构的活动必须受法律的严格限制,如不能发生证券化业务以外的任

资产证券化交易主体及挂牌流程

一、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最初起源于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现在已经成为第一大券种。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二、资产证券化如何交易?主体有哪些? ABS原始权益人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优质资产作为基础资产;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以募集的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并将该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一)基础资产 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生产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财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也可以是多项财产权利或财产构成的资产组合;可以是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

或不动产收益权;可以是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如现金流入中包含中央财政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能源清洁化利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建设、绿色节能建筑等领域项目的中央财政补贴部分(包括价格补贴)。 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基础资产应当不属于中国基金业协会制定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中列明的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清单范畴。 (二)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 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门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殊目的载体。 (三)原始权益人 是指按照规定及约定向专项计划转移其合法拥有的基础资产以获得资 金的主体。是资金的需求方,基础资产的原始所有人、出让基础资产的原始债权人、设立SPV的委托人。 (四)管理人 是指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对专项计划进行管理及履行其他法定及约定职责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人接受原始权益人的委托为其基础资产设立SPV,作为受托人代表SPV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包括结构设计、资产选择、现金流分析、定价、起草发行文件、证券承销、报批等事项。 (五)登记结算机构

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探索开始于2005年;而后由于美国次贷危机期间暂停;于2012年重启。此后,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政策,通过扩大试点范围、简化发行流程、拓宽交易场所等方式,促进国内资产证券化行业发展。 一、政策环境宽松、资产证券化市场迎来井喷 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2005年以来,多部政策文件出台,将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由最初的两家试点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扩充至大型股份制银行。至2014年11月,授予27家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其中包括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上市流程逐步简化,从双重审批制,向“银监会备案+央行注册”转变 2014年11月,银监会下发1092号文,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15年4月,央行发布公告,已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注册。 自此,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正式从原先的审批制向银监会备案制与央行注册制转变,大大简化了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流程,缩短上市流程。 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发行流程简 2014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井喷 在多项政策刺激之下, 2014年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出现井喷,全年发行2828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5年1-4月,已发行518亿元资产支持证券,超14年以前全年发行量。另一方面,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型也不断丰富,租赁租金、信用卡应收款、不良贷款等都在逐步加入证券化行列。未来,随着政策逐步落地,资产证券化或将迎来真正的春天。

2015年1-9月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208亿元 基础资产类型逐步丰富 二、小银行资产证券化水平低、发展空间大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5月15日的讲话中提到:“我国现在的贷款余额大概接近93万亿,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接近88万亿,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余额是3000亿元,相当于整个贷款余额的0.3%。另外,截止15年4月,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37万亿,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公司类信用债,三大类各占三分之一左右。3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只占整个债券市场约0.8%。相比之下,截止2014年底,美国资产证券化余额是60多万亿人民币,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相当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余额的0.5%。从这些数据来看,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未来发挥发展潜力巨大。” 其中,小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从2014年发行数据来看,共有33家银行发行2488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仅一半(16家)为总资产规模较小的银行,而发行规模仅占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74%(2013年底,国内银行总资产规模151亿元,其中城商行与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约37万元)。相比大中型银行而言,小银行资产证券化水平更低。

信贷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

信贷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 2013-09-24阿尔法工场 本文由中原英石基金副总大山推荐 作者:四川信托研发部白云 本文从中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实践模式出发,介绍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理念与交易结构、增信方式,并探讨了当前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概况

1.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三种实践模式 资产证券化是将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卖方)不易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即资产支持工具的过程,其目的主要在于实现表外融资、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等。资产证券化中“构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资产重组、优化和隔离的过程,即对基础资产重新配置、组合形成资产池,并通过资产池的真实销售实现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风险隔离。“转变”的过程则是通过交易结构设计、相关参与机构提供服务而实现的,利用一系列的现金流分割技术和信用增级手段使资产支持证券能够以较高的信用等级发行流通。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有三种实践模式:银监会、央行审批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证监会监管的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ABN)。在这三种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基础资产的“构造”和“转变”最为理想,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与资产支持票据目前还难以在法律层面实现资产池的真实销售,从而无法使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风险隔离。因此,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与资产支持票据目前也很难使得基础资产实现会计意义上的出表。 在这三种实践模式中,我国信托公司目前最主要参与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行的资产支持票据(ABN)业务采用的是注册制,除了中融信托,中信信托,粤财信托,外贸信托,华润信托等少数几家信托公司在申请尝试外,目前此类业务主要由证券公司主导。证券公司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由于受证监会监管,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信托公司直接参与其中仍有一定难度。但是,已有少数信托公司在部分信托项目中尝试前端采用与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相同的交易结构模式,后端发行由银行或其他机构的单一资金对接,从而变相实现了信托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例如,中信信托与华侨城地产、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合作的“华侨城租赁收益权信托融资项目”就是这样典型的案例。本项目原本通过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操作,但是由于2008年次贷危机的来临导致监管部门叫停了券商此类业务的开展。 总体而言,三种我国实践中的资产证券化形式体现出了三大特点:第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足够分散,而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票据的付款人相对集中;第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性质主要为已经存续的债权,而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票据的资产主要体现为未来的收益(收益权);第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设计、运作相对最为规范,资产支持票据(ABN)的实质更多类似为一种债券,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介于两者之间。

资产证券化业务ABS定义及操作流程手绘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首先,您进入百度搜索ABS,居然有一个解释,叫做“防抱死系统”,这个概念,指的是汽车的防抱死系统。而在资产证券化领域,ABS 是英文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的缩写。指“企业将其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也可以做名词(Asset Backed Securities),即“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通常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以获取融资,以最大化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目前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车贷款是靠发行资产证券提供的。资产证券化是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筹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 (欢迎关注ladylian公众号) 大家感兴趣可以去看看《大空头》的书和电影。男主角通过发现房屋贷款中存在的商机,而与银行、券商联名发行了新型信用贷款产品。里面可以看到一些类ABS化资产规划内容。 (一)如果从广义化分析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它包括以下四类: 1)实体资产证券化 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 2)信贷资产证券化 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3)证券资产证券化 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4)现金资产证券化 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二)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 (上ladylian手绘图,对不住,5555555)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操作流程 业务指引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的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具体指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二、资产证券化流程概览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操作流程是: 1、发起机构通过筛选符合标准的基础资产(大多是缺乏流动性,但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贷款),打包成可供交易的资产池信托予信托公司; 2、信托公司发行代表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资产支持证券为发起银行融资,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3、信托公司和发起机构委托证券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财务顾问等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4、信托公司委托贷款服务机构(一般是发起银行)负责贷款管理和本息回收,委托资金保管机构保管信托资金和支付投资收益。 三、资产池筛选原则 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兼顾收益性、政策导向和可操作性,范围可以是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小额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金融租赁资产、经重组不良资产等。发起机构可以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银发[2012]127号文,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汽车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目前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汽车贷款、金融租赁资产可操作性较强,发行成功的案例较多。

建行资产证券化_案例分析

建行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摘要: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的诞生对商业银行完善自身资本充足率、改善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21世纪初,我国金融领域展开了全面的金融体制改革,这也是一次我国商业银行走向市场化、企业化经营的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且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大量流动性差的信贷资产问题。因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寻找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来完善自身的经营能力、改善资本质量。于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工具在九十年代被引入我国,并逐渐在国内一些领域得到应用。 2005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的颁布,这种金融工具纷纷被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并进行尝试。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出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我国首批政策法规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2005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这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启动,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一.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资产证券化是1970年以来全球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创新之一,由于其具有破产隔离、信用提升以及设计灵活等优点,因此相关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解决长期贷款风险高、流动性差等问题的主要手段。 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开始,以利率自由化程度扩张、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宣告结束、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的石油价格飞涨、《巴赛尔资本协议》的实施等为代表的新金融秩序的浪潮给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了控制利率、汇率导致的价格风险以及信贷自身流动性风险、保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银行不得不开始寻求更为有效的金融工具。于是,新的风险管理工具在金融业务自由化和金融管制放松的环境下开始萌生。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为了摆脱储蓄存款大量提取所造成的流动性困境,将经过联邦住房管理局保险的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首次公开发行“过手债券”,这种“过手债券”成为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雏形,它的推出改变了银行传统的“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在80年代,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内涵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初的“过手证券”演变成为当今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美国每年住房抵押贷款的60%以上靠发行MBS来提供。目前,用于证券化的资产覆盖租金、版权专利费、汽车贷款应收款、信用卡贷款应收款、消费分期付款等多种领域,其规模已经成为仅次于联邦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市场。世界各国也纷纷效仿美国,渐进推行各种适合本土环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当前已经成为国际资本市场最具潮流性的金融创新产品。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初步探索。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国家信贷计划体系的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的开展,我国各家国有银行正式从由过去的专业银行模式向从事提供信贷服务的商业银行模式进行转变。出于自身经营和配合国家信贷政策的需要,商业银行产生了大量的长期贷款,严重牵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国家经济环境的转变滋养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萌芽。然而,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没有在银行贷款中孵化,而是脱壳于同样有着长期、巨额融资需求的房地产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1992年的海南三亚首先尝试房地产证券化运作,1996年的广深珠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进行资产证券化试验,1997年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北美航运应收款支撑票据证券推出,2000年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8000万美元应收账款证券化发行成为了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先导者。 本世纪初,我国的资本市场建设己经基本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也由过去单一国家财政出资的方式向股份制模式进行了转变,商业银行本身经营模式也由政策性经营转变为企业化经营,公司治理结构逐渐形成,大量缺乏流动性金融资产对于处置方式创新的迫切性催生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尝试。2003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132亿元不良资产进行了信托证券化处置,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对26.19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了资产证券化试点。这两个项目是国内第一次按照国际规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进行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尤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可谓是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破冰”之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奠定了实践基础。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有关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环境已经建立。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出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我国首批政策法规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2005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这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启动,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己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二.建行基本情况

资产证券化文献综述

关于资产证券化研究的文献综述 资产证券化, ( 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 ,是指将性质类似、风险相近的基础资产组合为资产池,并以该资产池在未来所产生的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为支撑,面向广大投资者所发行的一种固定收益证券。根据基础资产来源的不同,其又可以具体细分为以商业银行为发行主体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以企业的应收账款证券化、未来收益等为基础资产的企业资产证券化等。 2015年以来,我国资产证券化支持政策陆续出台,资产证券化 未来走向备受关注。我国资产证券化能否迎来发展良机,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和交易现状何如,供需前景又将如何变化以及资产证券化将如何影响市场投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甚至宏观经济结构转型等,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探索,对于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献综述将围绕资产证券化从发展历程、经验回顾、发展现状等方面对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分析。 一、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回顾 (一)国际方面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其主要是为了应对二战之后婴儿潮的购房问题以及促进本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进而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发展过程中,为了解决税收、法人地位等约束,美国政府通过不断立法( 如1986年著名的REMIC 法案) ,逐渐为本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扫清了障碍。之后,资产证券化也迅速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壮大,包括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根据伦敦国际金融服务

公司( International FinancialServices London) 2010 年的报告,从2000 年至2006 年,全球范围内证券化的资产总量已经从1.022 万亿美元迅速增长到3.298 万亿美元。而美国在2007 年有40%的银行贷款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操作,虽然金融危机使其有所收缩,但该国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量依然超过了当年本国公司债市场的规模( Loutskina, 2011) 。 在反思金融危机的产生原因中,资产支持证券和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的滥用被认为是此次危机的根源( 吴晓求等, 2009; 牛锡明,2013) ,同时有关银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会导致资产质量恶化的假说( Green-baum 和Thakor, 1987) ,也得到学者的普遍认同( Lockwood et. al.,1996,Uhde et al., 2012) 。因此,各国开始普遍反思自身的资产证券化之路,巴塞尔委员会也紧急快速通过了新的监管协议,并要求提高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认识。在宏观审慎监管的框架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又逐渐回暖。与此同时,基础资产的种类也得到恢复,包括了住房抵押贷款、企业应收账款、汽车金融贷款、学生贷款以及债务担保凭证( CDO) 等衍生产品,其中以银行所发行的住房抵押贷款为主体。 (二)国内方面 我国对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开始于20 世纪90 年代,主要探讨内容为如何引导这一创新性金融产品在我国合理发展,并且早期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如海南三亚市某公司所发行的离岸投资证券和华融、信达等金融机构一对一的非公开发行的信托产品,是我国早期资产证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流程 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投资银行资产证券化案例: 一般来说,完成一次资产证券化交易,需完成如下运作步骤。 1、确定基础资产并组建资产池 程序确定用来进行证券化的资产。 2、设立特别目的载体 SPV)是专门为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一个特别法律实体,它是结构性重组的核心主体。SPV被称为是没有破产风险的实体,对这一点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指SPV本身的不易破产性;二是指发起人将基础资产转移给SPV,必须满足真实出售的要求,从而实现了破产隔离。 SPV可以是由证券化发起人设立的一个附属机构,也可以是专门进行资产证券化的机构。设立的形式可以是特别目的信托、特别目的公司、以及有限合伙。从已有的证券化实践来看,为了逃避法律制度的制约,有很多SPV是在有“避税天堂”之称的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等地方注册的。 3、资产转移 SPV是结构性重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会涉及到许多法律、税收和会计处理问题。资产转移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这种转移必须是真实出售(true sale),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基础资产与发起人之间的破产隔离,即发起人的其他债权人在发起人破产时对已基础资产没有追索权。 SPV手中,这既保证了发起人的债权人对已转移的基础资产没有追索权,也保证了SPV的债权人对发起人的其他资产没有追索权;第二,由于资产控制权已经从发起人转移到了SPV,因此应将这些资产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剔除,使资产证券化成为一种表外融资方式。 4、信用增级 增级(credit enhancement),以提高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信用增级可以使证券在信用质量、偿付的时间性与确定性等方面能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同时满足发行人在会计、监管和融资目标方面的需求。信用增级可以分为内部信用增级和外部信用增级两类,具体手段有很多种,如内部信用增级的方式有:划分优先/次级结构(senior/subordinate structure)、建立利差账户(spread account)、开立信用证、进行超额抵押等。外部信用增级主要通过担保来实现。 5、信用评级 券化交易中,信用评级机构通常要进行两次评级:初评与发行评级。初评的目的是确定为了达到所需要的信用级别必须进行的信用增级水平。在按评级机构的要求进行完信用增级之后,评级机构将进行正式的发行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最终评级结果。信用评级机构通过审查各种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给出评级结果。信用等级越高,表明证券的风险越低,从而使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的成本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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